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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公司范围内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认真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彻底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进岗作业;作业时应尽量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出入;作业人员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并安排有监护人员,严禁在无人监护情况下进行登高作业。

4、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所有高空作业人员,禁止穿硬底鞋,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且挂点牢固可靠)。

6、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7、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8、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9、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0、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1、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2、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公司内,外部高空作业操作,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凡在公司内,外进行高空作业的公司任何人员,都适用于本规定。 一.一般注意事项 1. 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称为高空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 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的禁止高空作业。 3.在进行高空作业均需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所用的防护绳,吊篮,梯子,安全帽,高空作业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可靠,有效后,方可使用。 5.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作业前穿戴好公司发放的工作服,防滑橡胶绝缘鞋,安全帽和系好高空作业安全带,清理高空作业周围区域的物品杂物及 6.在高空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监护人,监护人要监守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密切注意作业状况,发现危险及时发出警示,监护人还应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地面危险区域。 7.高空作业时,应将手持工具,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中,严禁工具袋或工具、等由高空掉落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等。 8.高空作业时使用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或起重工具传递,不可向下或向上投掷抛送物件。 9.使用吊篮时,吊篮应平稳缓慢的上升或下降,吊篮底部两端应分别至少有一根绳索,地面至少有两名人员分别拉住绳子以保持吊篮平衡。 10.在高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电线、气体软管不得随意缠绕。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远离动火点,现场必须有专人看护,不允许火星,飞溅物和熔渣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严禁氧,乙炔瓶放在动火作业点正下方 11.进行立体作业时,在上下作业层应设防护网,上、下作业人员位置应叉开,避免坠落物体伤人。 12.生产部门及车间必须把高空作业或外出高空作业项目及维修项目通知公司安全部,公司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特性,制作高空安全防范措施报告,宣传落实到作业人员 13.高空作业各公司的专职安全员就是现场安全责任人,高空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后,才能作业。 14.专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和落实措施,对任何产生的违章予以制止。 15.在起吊重大型工件,超过距地面2米以上前,应需设备维修部门专职人员对起重设备,吊车,行车,起吊绳索等进行全面保养整修,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起吊操作。 16.遇雨雪天气,光线不足,风力大6级以上等不良环境时,安全部门应通知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禁止私自进行高空作业,禁止夜间高空作业。 17.无安全保护措施,严禁在未固定的横梁、构件是行走或作业。 18.严禁在高空作业台面上大脑跑跳。 19.高空作业时,直接对话不清时,必要时可用对讲机保持工作上下联系。 二.梯子(登高作业) 1.在短时间内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牢固完整,使用的梯子应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处应及时修理,以保持完整。 2.梯子的支柱须能随工作人员及携带工作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档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编号:SM-ZD-36432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防止挂钩滑脱,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位,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如遇作业现场无法系挂要求的,要采取措施尽量满足系挂要求,并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经作业风险分析评价认为不宜系安全带的高处作业,经作业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采取严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一般为:Ⅰ级高处作业Z-4米、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高空作业车司机安全操作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的高空作业车司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集团《机械司机通用安全守则》和《高空作业车使用说明书》。 3 内容与要求 3.1 基本要求 遵守公司《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3.2 作业前 3.2.1 司机及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2.2 服用任何导致判断力、反应敏感度下降的药物不得登车作业。 3.2.3 上车前首先查看车辆运行日志有无记载故障点和注意事项。如无不良记录,则对全车进行细致检查。 3.2.4 行驶时严禁驱动油泵。 3.2.5 到达作业现场之后,应首先检查作业现场地形环境,根据需要准备垫木块垫在支腿下面;对整机进行例行检查,查看各检查肘的联接是否可靠;各润滑点的润滑是否正常;连接螺栓是否松动,结构件是否有开焊现象;钢丝绳是否有断丝和过度磨损;液压油箱内液面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液面高度。检查完毕,确认正常之后方可作业。 3.2.6 作业地点应选择地面平整,且允许的最大倾斜角为5°的坚实地面。需要在斜坡上工作时,停车时应将驾驶室冲着坡顶,车辆的纵向与斜坡的方向一致,不能横在坡上。 3.2.7 起动发动机,将变速器置于空挡位置,拉紧手刹车,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取力器操纵开关拨至啮合位置,使取力器齿轮与变速箱内的齿轮啮合,然后慢慢松开离合器带动油泵运转,确定油泵运转正常,无异响后,调节怠速旋钮,将发动机转速调至800r/min,即可作业。 3.2.8 按照支腿操控箱上的标示铭牌,分步骤逐次打开支腿。操纵下车手动阀和转阀,先伸水平支腿,后伸垂直支腿,抬起车身(前后轮胎离地)。通过转阀和垂直支腿换向阀,调整垂直支腿的伸出长度,将整机调整平稳,然后将转向阀转到全闭位置。 3.2.9 在支撑整车时应注意: 3.2.9.1 在高低不平场地或支脚支撑处地基较软时,用垫木块垫在支脚下。 3.2.9.2 必须在工作臂处于初始位置时(在臂支架上),才可以进行支腿操作。基本臂离开臂支架后,支腿锁死,不能进行操作。 3.2.9.3 伸支腿时,必须先伸水平支腿,再伸垂直支腿;收支腿时,先收垂直支腿,后收水平之腿。 3.2.9.4 伸支腿时,注意观察水平仪,以保持车架基本水平,应使水平仪的气泡位于最小的圆圈内,否则,应再调节支腿,使车架水平,支腿伸出后,轮胎必须离开地面一定距离(10-30mm)。 3.2.9.5 支腿操作完毕后,注意将手柄全部置于中间位置。 3.2.9.6 支腿没有完全支好时,严禁作业;支腿没有完全收回到初始位置时,严禁行车。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本规程适用于电工.维修工及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对于高度低于2米的作业平台必须要有牢固的临边保护或扶手。 2.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未经班长以上领导指派和未经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 事高空作业。 3.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受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限制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4.在高处维护保养作业时,若无牢靠立足点或无栏杆时,工作人员应挂安全带、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传递工具零件等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5.检修作业时的登高用具必须有专人把扶,检修升降平台必须有专人操纵,遵循2×2的原则(离坠落边缘2米以内的临边以及离基准面2米或以上都应挂安全带)。 6.用具必须坚固牢靠,靠梯梯脚与墙之间不小于梯长的1/4,其间距不得大于梯长的1/2人字梯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在光滑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绝缘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铁尖。

7.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必须可靠,不能用不合格的普通绳代替。高空作业时保证每时每刻都挂好安全带。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禁止交叉作业。 8.检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相关电源,同时挂出警示标牌。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完好情况。检修作业至少两人进行,确保现场有1人进行监护。.检修作业人员垂直下方半径3米以内不得有硬性杂物,必要时应铺设缓冲物品。 9.检修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进行时,应首先保证照明光线充足,且有合适的安全用具,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指挥。遇有大雾、大雨或四级以上风力时,露天场地应停止高空作业。 10.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同时作业时,应加强联系,防止物体落下伤人。 11.高空作业台、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工作前,应 仔细检查其是否牢固、可靠;安全用具和机械设备、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备,已损坏或有严重缺陷者,严禁使用。对于安装修改或拆除脚手架的架子工必须提供资质证明. 12.禁止将起重、牵引装置的拉线固定在临时搭设的高空作业台架上,若固定在永久性台架上(如立柱、构架等),事先应经过核验。在高处动火作业时应使用防火毯接住火星和飞溅物不允许飞溅物落到气 体软管或气瓶上。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高空作业定义 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或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子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视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后,方可批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高处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 4.高处作业人应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三、登高前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栓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钩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栓挂必须符合要求。 2.安全帽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颌带。 3.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一70度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塔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子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梯子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爆裂等不安全因素立即修理或报废。 4.在石棉瓦、瓦棱板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加设其他防护措施。 5.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6.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室外雷雨天气禁止登高作业。 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不得将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防止落下伤人。各种不适宜登高的病症人员不准登高作业,酒后人员、年老体弱、加班疲劳、视力不佳人员也不准登高作业。 8.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工鞋(劳保鞋)。安全带和安全绳应保持干燥整洁。使用完毕后,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接触明火、酸碱等腐蚀品。防止与锋利物品接触,严禁曝晒。 9.使用高空作业个人防护用品时,应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方可使用。且要求使用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2020年高空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2020年高空作业人员安全要 求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2020年高空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a)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未经体检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b)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 c)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必须栓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栓牢。 d)高处作业人员所用的工具和小件材料(如螺栓等)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e)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 f)作业人员上下铁塔应沿脚钉攀登。在间隔大的部位转移作业位置时,应增设临时扶手,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 g)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等恶劣天气下,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h)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监护人。无安全监护人不得登高作业。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51-62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特级高处作业时,须经安全部门和厂领导审批,方可进行作业。 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5.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底系挂方法。 6.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7.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和安全带,跳板必须符合作业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8.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上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流程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本规程适用于电工.维修工及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对于高度低于2米的作业平台必须要有牢固的临边保护或扶手。 2.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未经班长以上领导指派和未经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受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限制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4.在高处维护保养作业时,若无牢靠立足点或无栏杆时,工作人员应挂安全带、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传递工具零件等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5.检修作业时的登高用具必须有专人把扶,检修升降平台必须有专人操纵,遵循2X2的原则(离坠落边缘2米以内的临边以及离基准面2米或以上都应挂安全带)。 6.用具必须坚固牢靠,靠梯梯脚与墙之间不小于梯长的1/4,其间距不得大于梯长的1/2人字梯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在光滑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绝缘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铁尖。

7.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必须可靠,不能用不合格的普通绳代替。高空作业时保证每时每刻都挂好安全带。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禁止交叉作业。 8.检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相关电源,同时挂出警示标牌。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完好情况。检修作业至少两人进行,确保现场有1人进行监护。检修作业人员垂直下方半径3米以内不得有硬性杂物,必要时应铺设缓冲物品。 9.检修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进行时,应首先保证照明光线充足, 且有合适的安全用具,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指挥。遇有大雾、大雨或四级以上风力时,露天场地应停止高空作业。 10.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同时作业时,应加强联系,防止物体落下伤人。 11.高空作业台、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其是否牢固、可靠;安全用具和机械设备、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备,已损坏或有严重缺陷者,严禁使用。对于安装修改或拆除脚手架的架子工必须提供资质证明.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并由相关部门认可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高空作业车;任何无证、违 规、违章操作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2.高空作业车必须在指定可行驶的场位,由专车或专人引领,否则不准行驶。 3.动用高空作业车必须经主管级以上员工批准方可使用。 4.在作业区域和可能移动区域必须增设不小于作业半径1.2倍的安全警示围栏或标志,以 防高空坠物。 5.本机器并不绝缘,并且在接触或靠近电线时不提供触电保护,在使用高空作业车时,应 注意防触电危险,不使用任何大于12V的蓄电池或充电器来启动发动机;不要在焊接时将机器充当地线。 6.考虑到操作平台移动,电线摆动或松弛,要谨防强风或阵风。如果机器接触到带电的电 线,请远离机器。切断电源前,地面或平台上的人员禁止触摸或操作机器。 7.平台上的人员,设备和材料,不得超过平台最大承载量340Kg,最多容纳2名人员。(本 条规定是建立在:只有机器在坚固,平坦的地面上时才能升起或延伸臂杆) 8.当平台被绊住,卡住,或附件的其它物体阻碍它正常运动时,不要使用平台控制器释放 平台。如果打算利用地面控制器释放平台,则需在所有人员离开平台之后方可操作。9.在有风情况下作业时,须用手持式风速仪进行风速测量。当风速超过12.5m/s时不要升起 臂杆;如果臂杆升起后风速超过12.5m/s,应降低臂杆并且不要继续操作机器。 10.强风或阵风时不要操作机器。不要增加平台或负载的表面面积。加大暴露在风中的面积, 将降低机器的稳定性。

11.在收起状态下,当机器在不平坦的地带,有碎石,不稳定或光滑的表面,靠近洞口和陡 坡等处行驶时,要极其小心并降低速度。 12.不要改变或禁用限位开关;不要推拉处在平台外的任何物体。 13.在操作高空作业车前请放下工作平台护栏入口,请勿在工作平台上堆放杂物;在操作时 应戴安全帽及相应的劳保护具,在作业时须系安全带;禁止在工作平台上坐卧、站立或攀延,嬉戏。 14.开动或操作机器时,应注意视线范围和盲点的存在;旋转转盘时,请当心臂杆的位置和 转盘甩尾;当抓住平台护栏时,当心有挤压的危险。 15.如闻到或察觉到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或其它易爆物质,请勿启动发动机,机器运转 时,不要给机器加油;不要在危险或可能存在易燃或易爆气体或微粒的地方使用机器。 16.不使用已经损坏或有故障的机器;操作时要识别操作手柄和正确的指令及方向的图标。 17.当车体运行一段时间时,不要用身体各部分关节来接触机器的表面,要等到机器冷却后 检查,修理。 附件1:《高空作业车操作步骤》 附件2: 《高空作业车保养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示范文本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 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 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特级高处作业时,须 经安全部门和厂领导审批,方可进行作业。 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 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

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5.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底系挂方法。 6.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7.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和安全带,跳板必须符合作业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8.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新 编版)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从事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2、高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措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3、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措施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必须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随手必须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遇到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高空作业。 6、使用梯子高空作业时,梯子不得有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基准面距地面二米(含2米)以上,且有垂直坠落可能的作业,均为高空作业。 凡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 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进入高空作业区的一切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不 准穿光滑的硬底鞋。 4、所有需要使用安全带执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正确安全穿戴安全带和如何实现100% 系挂的培训,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伤;梯子、跳板、 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严禁冒险作业。 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绳100%的系挂到可靠的锚点上,不准将安全带绑在活动或 不牢固的地方,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防护栏或者警界线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 通行”等警示语,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 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坠落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 9、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 以防附件伤人。 10、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作业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松紧及 绞绳,串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禁止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绳,然后再进行辅助工作。 11、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 行人进入危险区域。 12、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 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作业时,应加强联系,

登高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发电有限公司 登高、高空作业管理规定(试行) 发电有限公司 登高、高空作业管理规定(试行)编制: 审核: 批准: 2015-8-3实施 发电有限公司 发电有限公司 登高、高空作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运行人员风高处检修维护,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电力运行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值班长、安全员应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从事登高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3.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4.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第六条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1.登高作业人员必须安监部培训取得登高作业证书。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要求,还应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3.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并合格,如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视力不佳,听觉不灵,手脚有残等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要竖警示牌、警示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禁止在高处作业下堆放杂物。 5.高空作业时一般不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不能重叠作业,凡因工序原因必须交叉作业时,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按指定的路线上下,遵守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下并有人监护。 6.遇有6级以上强风暴雨或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在轻薄型材料上作业时,必须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设置坚固的脚手架,不能直接立在轻薄型材料上作业。 第七条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一)高空作业分级 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 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5 米。 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登高前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栓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钩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栓挂必须符合要求。 2.安全帽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颌带。 3.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一70度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塔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子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梯子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爆裂等不安全因素立即修理或报废。 4.在石棉瓦、瓦棱板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加设其他防护措施。 5.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禁止上下垂直作业。 6.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室外雷雨天气禁止登高作业。 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不得将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防止落下伤人。各种不适宜登高的病症人员不准登高作业,酒后人员、年老体弱、加班疲劳、视力不佳人员也不准登高作业。 8.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工鞋(劳保鞋)。安全带和安全绳应保持干燥整洁。使用完毕后,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接触明火、酸碱等腐蚀品。防止与锋利物品接触,严禁曝晒。 9.使用高空作业个人防护用品时,应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方可使用。且要求使用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10.高空作业时注意周边环境,检查是否有烟感,喷淋头等需要进行保护,以免在施工中误碰造成维修麻烦。 11.与高空作业同时进行的动火作业、消防改造等都必需要同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作业期间注意事项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新版)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防止挂钩滑脱,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位,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2.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一般为:Ⅰ级高处作业Z-4米、Ⅱ级高处作业3-6米、Ⅲ级高处作业4-8米、Ⅳ级高处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3.作业前作业负责人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各种工具,防护用具、机电设备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到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夜间

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4.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米,在2米以内时,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距离10千伏线路至少应在5米以外,否则应采取绝缘屏护及防止误触电事故的措施。禁止在高压线附近作业。 5.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材料要摆放平稳牢固。 6.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 7.脚手架不准超负荷使用(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千克),禁止多人集中在一块脚手板上作业。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上面不得有泥沙、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公司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 8.作业人员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必须执行GB3608-83标准,在作业基准面二米以上(含二米)均称高空作业。高处作业级别分为:作业高度二米至五米为一级高处作业;五米至十五米为二级高处作业;十五米至三十米为三级高处作业;三十米以上的为特级高处作业。 1、根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属安全规定中的重要部分。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在登作业前对安全带要进行检查,带与环是否牢固。 3、高空作业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必须穿好防滑鞋,严禁穿皮鞋或硬底、高跟鞋上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勒令其改正,不改正不准作业,其延误时间作旷工处理。 4、搭设脚步手架前,技术人员应提供经验算后的图纸,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搭好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立即整改,确保架子自身稳定、可靠。 5、搭设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应预先搭好脚手板至能正常操作,否则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值班员有权停止其作业至符合要求为止。不听劝阻者,将视情况从重处罚。 6、脚手架上不准堆放零星扣件、卡子、螺丝、螺帽、电焊条、水泥垫块、短钢筋、废铁角等杂物,应用箩筐等用具规范装用至安全地带。否则一经发现,本着谁放谁负责,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现一件罚款5元。 7、脚手架上走道脚手板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跳板,每块厚度不少于5公分,不符合规定的脚手板严禁使用,并不准撬头,脚手板之间连接应牢固,周围挂好安全网,不能去的地方挂好明显止步的标志牌。 8、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搭设平台、栈桥进行作业,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平台、栈桥所承受的荷载、整体稳定性要符合设计要求。平台周围和栈桥两侧要设置安全防护栏杆,要牢固可靠,不准任意拆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80厘米,不准任意翻越栏杆,如施工生产需要,在栏杆以外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9、平台、栈桥安全设施和防护设施完成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许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行业资料:________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防止挂钩滑脱,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位,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如遇作业现场无法系挂要求的,要采取措施尽量满足系挂要求,并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经作业风险分析评价认为不宜系安全带的高处作业,经作业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采取严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一般为:Ⅰ级高处作业Z-4米、Ⅱ级高处作业3-6米、Ⅲ级高处作业4-8米、Ⅳ级高处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3.作业前作业负责人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各种工具,防护用具、机电设备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到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上岗前的一切准备,检查所用的工具、设施、安全用具等,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准备好安全带,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活、轻便,禁止穿凉鞋、高跟鞋、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4.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米,在2米以内时,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距离10千伏线路至少应在5米以外,否则应采 第 2 页共 8 页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实用版

YF-ED-J829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防止挂钩滑脱,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位,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如遇作业现场无法系挂要求的,要采取措施尽量满足系挂要求,并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经作业风险分析评价认为不宜系安全带的高处作业,经作业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核实

后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采取严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一般为:Ⅰ级高处作业Z-4米、Ⅱ级高处作业3-6米、Ⅲ级高处作业4-8米、Ⅳ级高处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3.作业前作业负责人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各种工具,防护用具、机电设备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到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上岗前的一切准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管道局所属各单位、直属机构及为局服务的承(分)包商的高处作业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3608—2008 高处作业分级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Q/SY1236-2009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管道局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高处作业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3.2 坠落高度基准面 - 1 -

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3 基础高度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称为基础高度。 3.4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称为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其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础高度。 3.5 可能坠落范围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3.6 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简称作业高度。 3.7 吊绳 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其上面挂安全绳或安全带。 3.8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 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缓冲器、吊绳或它们的组合。 3.9 锚固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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