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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商务部分)

招标人:广元宏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月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招标负责人: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招标人:广元宏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F151000733-4/3

二○一二年月

总则

本招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第3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公路发[2006](交通部2006年第7号令)、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57号)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川交函[2005]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严肃查处串标、围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川府发〔2007〕14号及四川省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由本项目招标代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

执行中如对本文件需要进行任何修改,都需经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书面同意。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准许,不得翻印或提供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

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已经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1]17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宏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60%,银行贷款40% ,招标人为广元宏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1]17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员会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0106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桩基框架梁板、栈桥、护岸及陆域形成

建设规模:拟建4个500吨级多用途码头,中远期停靠1000吨船舶;设计年吞吐量:件杂货90万吨,集装箱6.5万标箱;占用岸线长度306米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一期工程投资估算约7.52亿元;本次施工招标约为 12467

万元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分为A标(前沿框架及栈桥部分)、B标(陆域形成部分),监理招标为C标(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 18个月,年月日前完工。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3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红岩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近3年(2009年至今)承担过(完工或在建)不小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1000吨及以上多用途泊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限于施工标段);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元宏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南段20号

邮编: 628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二○一二年月日

第二章招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2007 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八、《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07 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 010 ) 68502510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九部委文件

发改法规[2011]3018号 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厅(局)、水利厅(局)、广播影视局,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编制规则,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制了《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现将《标准文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其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根据《简明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其招标文件应当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 二、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文件》的内容 《标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作出的补充规定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四、招标人可以补充、细化和修改的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样本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列入省公路、水运新( 改) 建计划,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都应按本实施细则进行招标。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交通厅、市交通局( 委) 负责。 ( 一) 权限划分: 1.高速公路( 含连接线) 、国省道新( 改) 建项目、”四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或由省交通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市交通局( 委) 负责, 其它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市交通局( 委) 负责。

2.沿海万吨级码头、省级骨干航道、”四自”航道和总投资在5000万元 及以上的新( 改) 建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省 交通厅负责或由省交通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市交通局( 委) 负责, 其它水运项目 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市交通局( 委) 负责。 ( 二) 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定、完 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或细则; 2.审查、核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 评标结果和签订的合同协议; 3.依法对招标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提高 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防止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或其它越权行为; 4.依法指导、监督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并受理、办理、处理招标投 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 总结交流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经验。 ( 三) 核备程序: 1.省交通厅管理的工程项目, 由市交通局( 委) 审核后, 报省交通厅核准 或备案。 2.市交通局( 委) 管理的工程项目, 由各市交通局( 委) 核准或备案。 第六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 负责对 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招标,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项目法人已经依法成立, 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 二) 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已经审批; ( 三) 已正式列入国家或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计划, 建设资金已落实; ( 四) 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等已经核备。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调价函格式(如有)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十、承诺函 十一、其他材料 调价函格式(如有) (招标人名称): 经我方慎重研究,基于理由,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函报价人民币(大写)元(¥)的基础上进行调价,调价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调价后金额为我方最终报价。

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否则调价无效。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八、《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10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其他材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k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索引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4 制定说明4 目次5 总则7 第一卷8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9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10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1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5 评标办法前附表1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8 1一般约定18 2发包人义务19 3监理人19 4承包人19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0 7交通运输20 8测量放线20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20 10进度计划20 11开工和竣工21 12暂停施工21 13工程质量21 14试验和检验21 15变更22 16价格调整22 17计量与支付22 18竣工验收22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3 25其他约定23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24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2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5 第二卷26 第六章图纸27 1图纸要求27 2图纸清单29 第三卷30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1 1技术标准31 2技术要求31 附件技术要求案例(案例仅参考,不做编制依据)34 案例一某重力式圆沉箱码头主体工程技术要求34

案例二某集装箱空箱堆场技术要求42 案例三某航道整治工程1号丁坝单位工程技术要求47 附加说明5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JTS110-8-2008 主编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09年1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8·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书名: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著作者: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钱悦良 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 地址:(100011)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d3822291.html,(中国水运图书网) 销售电话:(010)64981400,64960094 总经销:北京中交盛世书刊有限公司 经销:人民交通出版社交实书店 印刷:北京鑫正大印刷有限公司 开本880×12301/16 印张:5 字数:150千 版次:2008年12月第1版 印次:2008年12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114·1285 印数:0001-5000册 定价:40.00元 (如有印刷、装订质量问题的图书由本社负责调换)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2018年版)

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 第七章技术规

目录 第100章总则 第101节通则 第102节工程管理 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 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 第105节施工标准化 第200章路基 第201节通则 第202节场地清理 第203节挖方路基 第204节填方路基 第205节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第206节路基整修 第207节坡面排水 第208节护坡、护面墙 第209节挡土墙 第210节锚杆、锚定板挡土墙 第211节加筋土挡土墙 第212节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 第213节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 第214节抗滑桩 第215节河道防护 第300章路面 第301节通则 第302节垫层 第303节石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第304节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第305节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第306节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

第307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TB) 第308节透层和黏层 第309节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第310节沥青表面处置与封层 第311节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 第312节水泥混凝土面板 第313节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第314节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第400章桥梁、涵洞 第401节通则 第402节模板、拱架和支架 第403节钢筋 第404节基坑开挖及回填 第405节钻孔灌注桩 第406节沉桩 第407节挖孔灌注桩 第408节桩的垂直静荷载试验 第409节沉井 第410节结构混凝土工程 第411节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第412节预制构件的安装 第413节砌石工程 第414节小型钢构件 第415节桥面铺装 第416节桥梁支座 第417节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第418节防水处理 第419节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 第420节盖板涵、箱涵 第421节拱涵 第500章隧道

2017专用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2017年版) 报建编号:一(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__ 招标项目名称: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 _________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使用说明 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 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 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 章“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第2 章“投标须知”、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 6 章“招标图纸”、第7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公路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山东省境内进行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与之相关的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房屋、生活设施、材料采购、设备采购等公路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与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引堤、疏浚吹填、回填造陆等港口工程,航道疏浚、通航建筑物、通航设施和护岸工程等航道工程,渡口、浮桥等水工建筑物工程,相关安装工程、支持系统及其辅助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经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三)施工企业自建自用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五)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相应承包能力,并同意按原合同文件履约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除符合第三条规定之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招标的其他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小于上述规定的,可参照采用招标,也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或公开采购等方式;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

_____________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 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 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 章)

_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调价函格式(如有)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十、承诺函

调价函格式(如有) 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名称): 经我方慎重研究,基于________________ 理由,在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函报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Y ___________ )的基础上进行调价,调价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 ),调价后金额为我方最终报价。 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否则调价无效。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 字) ___________ 年—月—日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 遗书第_______ 号至第 _____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元(___________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__________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____________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 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解读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 文件解读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解读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见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1]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1],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2] [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参考资料也应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1]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2] ,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关于加强水运工程招标备案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水运工程招标备案管理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2010年第7号 为加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部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等的规定,现将水运工程招标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管理 (一)招标备案管理是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平、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是政府履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按照国家和我部有关规定,凡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需要备案的应当履行招标备案手续。 (二)我部负责全国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核准和经我部批准的水运工程的招标备案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和项目管理权限做好招标备案管理工作。 (三)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招标工作进度,分别将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和评标结果进行备案。 二、备案范围

(一)由我部具体负责管理的水运工程,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招标备案: 1.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报我部备案。 2.主体工程的施工招标,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报我部备案。 3.主要工艺设备的采购,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报我部备案。 4.非主体工程的施工招标,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以及非主要工艺设备的采购,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 (二)不由我部具体负责的水运工程的招标活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项目管理权限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三、备案程序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履行招标备案手续时,应当将备案材料按项目管理权限直接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符合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四、关于备案材料的要求 (一)关于招标文件备案。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发出

2010施工招标文件标准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使用说明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六、《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完美版)

XXXX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XXXX建设厅

使用说明 一、《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 二、《标准文件》对《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以下简称湘建监督〔2018〕116号)进行了补充和细化,是为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的实施而配套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标准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和 标示的,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和勾选。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其余内容应当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标准文件》中引用的政策文件发生了变化的,由招标人进行调整。 四、招标人按照《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五、《标准文件》以附件方式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情形、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以及评定分离工作规则等是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有关条款的总结和补充,是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 六《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I、综合评估法II三种评标方法,由招标人根据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选择使用。 七、《标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和附件(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和选择

性内容外)。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八、《标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以及国家或省计价规范补充相关内容。 九、《标准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应当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 十、删除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附件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表中备注“本表涉及天和日,不包含当天和当日”。 十一、删除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四)款。 十二、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2007年九部委第56号

第56号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第二条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

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 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 第六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第七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试点项目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第八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第九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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