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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产品安全管理规定

IATF-产品安全管理规定
IATF-产品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识别产品和过程的产品安全,确保所有产品和过程,包括服务件及外包的产品和过程,符合一切适用的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顾客和公司确认的涉及产品和过程的安全的特殊特性控制和防护。

3.定义或术语

产品安全:与产品设计和制造有关的标准,确保产品不会对顾客造成伤害或危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零部件、挥发物材料、反应物等。

特殊特性: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或法规符合性、配合、功能、性能或其后续过程的产品

特性或制造过程参数。在APQP中,特殊特性指由顾客指定的产品和过程特性,包括政府法规和安全特性,和/或由供方通过产品和过程的了解选出的特性。

4.职责

4.1市场管理担当:负责顾客资料的接收和传递,并与顾客进行产品安全性相关的沟通。

4.2项目开发担当:负责主导组织对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安全相关特性、产品及制造时安全相关特性等的识别,设计FMEA、控制计划和过程FMEA、反应计划的建立。

4.3开发小组:负责参与组织对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安全相关特性、产品及制造时安全相关特性等的识别,设计FMEA、控制计划和过程FMEA、反应计划的建立,制造批次中产品可追溯

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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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采购担当:负责通过采购合同、质量协议和技术/验收规定中将产品的安全性传递到供应链。并要求供应链保持对制造批(至少)的产品可追溯性。

4.4人事担当:负责组织对从事与产品/过程安全性有关的技术开发、采购、生产过程、检测等人员的培训。

4.5多功能小组:负责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安全相关特性、产品及制造时安全相关特性、设计FMEA、控制计划和过程FMEA、反应计划等的评审。

4.6(副)总经理:负责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安全相关特性、产品及制造时安全相关特性、设计FMEA、控制计划和过程FMEA、反应计划等的批准。

产品安全管理规定编号:

版本号:A0

程序所有者:技术科编制日期

2016-11-10

实施日期

2016-11-15

共9页第9页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安装、使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均适用本规定。 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是指应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等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防盗窃、防抢劫、防入侵、防破坏、防爆炸等特种器材和设备。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是指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组成的防护系统。 第四条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下列场所或部位必须按规定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一)武器、弹药和民用爆炸器材仓库; (二)存放含有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图纸、资料、产品、设备等各种载体的保密要害部位; (三)储存易燃、易爆、剧毒、致病菌毒品、管制药品和放射性物质的仓库、场所; (四)金融机构所属金库、营业场所及运钞车辆; (五)博物馆、文物店及陈列、收藏重要文物、珍宝的场所; (六)黄金、珠宝生产基地及其储存、销售场所; (七)各类重要物资储备仓库和存放高档商品、重要生产资料的场所; (八)单位的财务室和集中存放现金、证券、贵重物品的部位; (九)三星级以上宾馆的指定部位; (十)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应当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场所或部位。 第六条安装报警装置的单位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联网,形成多级报警网络,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制定目的 为规范产品防护作业以利生产作业顺畅,防止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确保产品品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中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等的防护作业。 3.定义 3.1 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保护。 3.2采购产品:钢板、型材、嵌件、塑粉、焊丝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物资。 3.4 在制品: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及半成品。 3.5 最终产品:完工交付前的成品。 4. 权责部门 4.1 生产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3 公司各部门严格遵守本规定。 4.4 质量部负责对本规定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 原材料流转和防护管理规定

4.1 4.1.1流转和防护时机 1)原时。 2)产品订单增加,模具产能不足时。 3)旧模具寿命期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时。 4)其他原因必须增加新模具时。 4.1.2开模申请单位 1)新产品开发时,由开发部申请开模。 2)其他状况,由使用单位申请开模。 4.1.3开模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开模申请书,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准予后续作业。 2)技术部提供模具图纸或制品图纸,会生产部、质量部检讨后,确定开模方 案。 3)模具外购由技术部联络厂商提供开模方案及报价。 4)技术部应将报价、议价结果呈总经理核示。 5)经总经理核示后,技术部与厂商签订开模协议书。 6)协议书应明确规定双方责任,尤其要明确模具材质、表面处理、模具结构、 模具规格、模具数量、交货日期、验收标准、不合格处理等事项。 4.2模具验收 1)技术部负责模具材质、表面处理、结构、体积、交货日期等事项之验收;

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2021)

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提高反事故工作的预见性和安全投资效益,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预控、在控”,减少和消灭一切不安全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性评价的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担任。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 2、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性评价办公室(归口安健环部),安全性评价办公室由安全监察专责和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设备技术部经理担任。安全性评价办公室是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的日常

产品安全管理办法

4.1 公司技术、品管、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培训,以使企业了解产品责任为原则,了解与其产品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安全性的评价和控制, 以达到提高产品安全性, 减少产品责任的目的。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安全性的产品。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与项目小组一起识别影响产品的安全特性(关键特性),并使用与顾客规定的特殊特性符 号进行标识。 3.2 技术部负责收集安全特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能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3.3 发生了安全问题时品管部负责进行反应汇报,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事态的升级。 3.6 相关资料由文控中心负责保存。 4 管理内容 有关的法律义务,尤其是失效产品的责任。 4.1.1 技术部在产品开发时, 对涉及有关安全性的产品特性和使用标准进行标识,以便使产品规范,更加完善、有效,在标识后还必须识别法律法规和监管有关的产品安全要求。 4.1.2 技术部在识别了该要求后必需通知顾客/或顾客确认我们所识别的安全特性及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2 技术部还需要对顾客指定的安全特性进行识别,当顾客指明是安全件时, 合同评审时必须注明, 若所购材料委外加工也涉及产品安全性时,也必须在采购订单(合同)中以及其它采购资料(比如:质量协议) 中明确,其中包含各自的责任。 4.3 在 APQP 阶段, 确定的安全特性必须在所有文件中予以标识, 如控制计划、作业/检验作业指导书等相应的文件。 4.4 所有参与安全件生产、计划、采购、检验等与产品质量构成过程有关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性及法规培训,公司规定在合同评审及 APQP 确定安全特性之后,由技术部通知管理部,管理部负责组织培训。 4.5 针对安全性的 FMEA 、OTS 及试生产和批产时的安全件涉及的尺寸报告、原材料性能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等所有涉及的文件均应予以标识, 标识的要求按顾客的规定;所有涉及到安全特性的 FMEA 必需由技术总监(主管)进行审核和批准,顾客有要求的时候交顾客进行批准;对于标识当顾客没有规定时技术 部自行决定采用标识符号,记录于特殊特性清单。凡经特别标识的与产品安全性有关的所有文件,均由专 人专柜进行特别存档,存档期限最低为 15 年。 4.6 涉及到安全特性的产品的控制计划、该工序的作业指导书也需要由技术总监(主管)进行审核批准,

产品运输管理制度

产品运输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搬运、保护、交付等活动,防止影响产品的质量,实现运输过程中的可追溯性。 2职责 2.1销售部负责产品的运输和交付。 2.2仓储部门配合实施。 3内容 3.1搬运要求 3.1.1使用与产品特性相适应的容器和搬运工具,防止产品损坏和变质。 3.1.2 对搬运工具进行适当的维护保养。 3.1.3 防止超高搬运,以免物品坠落砸伤员工。 3.1.4搬运中,注意保护产品标识,防止丢掉或被擦掉。 3.1.5对搬运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熟悉搬运要求。机动叉车操作者,需持证上岗。 3.2运输车辆卫生要求 3.2.1运输车辆底板平坦、洁净,无泥沙、灰尘、铁锈、水渍和油渍等,车厢内无异物,无异味。 3.2.2运输车辆必须清洁干净卫生,经储运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装运产品。如果车辆未清洗干净库管员有权拒绝装货,并如实填写卫生检查记录。

3.4运输管理 3.4.1 本公司送货时,应做到合理堆放,规格正确,不遗漏数量,不搞野蛮运输和装卸。 3.4.2委托外部运输时,应对运输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验证,双方签订不少于1年的《运输合同或协议》,明确保护产品的质量责任。 3.4.3 运输车辆装货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加封条,封条一旦封上运输过程中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开启。 3.4.4 运输工具应具有防雨防尘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3.4.5 运输作业要防止污染,不能与有毒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 3.4.6 运输过程做好产品的安全防护工作,不得有淋雨情况,或因颠簸造成纸箱、包装袋破碎等情况。 3.4.7在运输过程中,司机应注意道路状况,避免急停、急拐和颠簸路面对产品造成的损坏,并及时注意天气的变化,对产品进行防尘、防雨、防晒管理。 3.4.8以合同签订的到货时间为准,保证货物及时无误到达公司指定地点。 3.5产品的交付 3.5.1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随货同行单(出库记录)和有效的销售发票、批次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等。 3.5.2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由进货方验货确认货物无误,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签收运输结束,产品交付。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4010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Safety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安全管理绩效是一个组织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清除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达到的效果。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评价其绩效问题应以系统的观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因为出了一起人身伤害事故把安全管理工作全部否定掉。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因设备缺陷、维护不善带病运行导致事故,或者是工艺指标规定不科学、不合理,以及操作控制不稳定等,或者是操作不熟练缺乏经验、违章操作等,或者是作业环境本身就存在不安全因素等等。因此,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是由很多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在工作中把每起事故都做出全面调查分析,查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然后作出判断评价会比较客观、公正些。 既然事故的发生是由多方面原因所致,那么对安全管理

绩效的评价也应从多方面综合评价较为客观、公正。在评价安全管理绩效问题时,其指标与其它方面的不同,一般的评比指标都是以数字大为好,而安全管理绩效指标是以数字小为好,如事故为“零”,违章纪人数为“零”等。因此对评比指标要有深刻的认识,知道每一项工作如何考核、如何评比、如何制定指标等,否则搞评比工作会适得其反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1.评价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已详细规定了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如果公司每位领导、每位员工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明确各自的安全权利与义务,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并不是哪个部门的事,而是与每个人都有直接关系的,在看待事故问题时自然就较为客观些。有些领导、员工一旦出了人身伤害事故,就片面地怪罪安全管理部门,把责任往安全管理部门推。其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也有他自己的管理职能和权限,你说他一点责任也没有是说不过去的,起码也得负点管理责任吧,比如安全教育、检查、指导、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等。因此说评价安全管理绩效时

安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安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从事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工作,保证安全评价质量,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局1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评价活动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实行资质认可管理制度,未取得资质证书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承担安全评价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评价机构及安全评价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评价 第四条依法必须实施的安全评价包括: (一)下列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 1、国家建设项目划分标准规定中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大量生产和使用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和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7、按有关规定需进行评价的矿山建设项目; 8、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书面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构成重大危险源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建设项目。 (二)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的安全评价。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申领定点批准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领《经营许可证》进行的安全评价; (四)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申请定点生产资格进行的安全评价; (五)企业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每年一次的安全评价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每两年一次的安全评价; (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改建、迁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评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第五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工程),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不能通过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未按规定通过安全评价的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不能投入建设、生产和经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得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

(完整版)IATF16949产品安全性管理程序

产品安全性管理程序修订版次 1.0 生效日期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安全性和安全性有关的过程的管理,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减少产品责任。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安全和责任的产品。 3 术语 3.1 产品安全:与产品设计和制造有关的标准,确保产品不会对顾客造成伤害或危害。 3.2 产品风险:是指产品为满足自身功能而具有的风险,包括总体产品上的部分所引起的风 险。 3.3 产品责任:描述生产者或他方因其产品造成与人员伤害、财产损坏或其他损害有关赔偿 责任的通用术语。 3.4 安全性包括两方面内容:产品安全性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本程序特指产品安全性。 4 职责 4.1 技术部是产品安全性理解和确认的责任部门。 4.2 质量部是产品安全性试验及试验记录的存档管理部门。 4.3 采购部是产品和原材料可追溯性标识的责任部门。 4.4 销售部是产品紧急召回的责任部门。 4.5 综合办(人力资源)负责对从事产品安全性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5 管理内容 5.1 识别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按照《与顾客有关要求的过程控制程序》规定,销售部接到顾客所有图样、电子数据、 样件和规范资料后,送交技术部,由技术部负责将顾客提交的所有资料(如图样、标准、规 范、质量协议以及查核中发现并自行收集到的相关标准、规范)索引查核并收集有关法律法 规(包含政府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产品安全监管的要求规定)、产品标准/规范、以及顾客确定的产品安全性要求。 技术部评审顾客提供的资料,查阅并识别在上述资料中涉及产品安全性的特殊特性符号,供相关部门识别和使用。 5.2 通知顾客上述要求; 对已识别出的法定和监管有关的产品安全要求,技术部应回复给销售部销售人员通知顾 客,以便顾客了解并同步按时执行。如要求来自于顾客则不需要通知。

面粉厂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面粉厂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一)产品防护 目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的运输、储存、保护和交付的质量控制。 职责 供销科负责产品的交付。 质检部负责物资的检验、验证。 生产科负责物资的搬运和保护。 工作程序 1、搬运:在生产过程的各阶段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搬运过程必须采用防止损坏的搬运控制方法和手段。 a)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中应有效地防止食品污 染、损坏或变质。 b)有冷藏、冷冻运输要求的,企业必须满足冷链运输要求。 c)工公司应具备原料和成品的装运车辆和容器、设备。根据原 料和产品特点应具备运输过程中的冷藏和保温手段。 d)搬运中保护好产品标识和产品检验状态标识,防止丢失或损 坏。 2、储存 (1)具备原料库以及相应的冷藏、冷冻库房。库房的建设应避免日光直射和雨淋,具有防鼠、防蝇、防尘土、防潮湿等

设施。其中,冷库温度-18℃以下,冷库应当安装温度自动记 录仪或温度、湿度计。 (2)储存场所应设有适当的板架,所储存的物品不得直接放置地面,板架高度应当能够满足离地10厘米的要求,储存时应当离开前面5厘米。 (3)进库的原辅材料均进行入库验收,验收合格的物资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仓库管理员负责物资的接收和发放,并做到出入库手续齐全,帐、物一致,标识正确、齐全。 (5)仓库管理员确保存贮区域整洁,使用适当的存贮方法,做到物资先进先出。 3、保护 产品包装后,在等待搬运期间对产品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和隔 离措施以及温度控制,以防止食品的酸败和损坏。 4、交付 在产品最终检验完成后到顾客接收产品间(发运前)在公司短暂保管、运输途中,到顾客处正式验收产品前,对经过最终检验的产品质量采取保护措施,对各种中间环节,如托运、运输、装卸等通过相应合同来明确保护产品的责任。产品交付中要满足合同的交付进度、交付状态、交货条件的要求,合同要求时这种保护产品的质量责任一直延续到交付的目的地为止。

原料安全性评价制度

原料安全性评价制度 1.目的 为了对原料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规范原料安全性评价活动,制定本制度,从而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料安全性评价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品管主管负责组织人员对原料安全性进行评价 3.2 化验员负责对原料的卫生指标进行定期检验或外部委托送检。 4. 具体条款规定 4.1 原料卫生指标的定期检测 4.1.1品管员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进行取样送化验室检测。 定期检验卫生指标的5种原料选择原则:要根据原料的特性、配方使用量、季节变化、库存周期,原料价值等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来选取原料,如:配方中使用量较大的玉米、小麦、豆粕要定期抽查;在潮湿季节,要对易霉变的面粉、米糠进行抽查;对于库存周期较长的棉粕等原料要进行定期抽查;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鱼粉、肉骨粉等进行定期抽查;对重金属、霉菌毒素易超标的硫酸锌等矿物质、玉米DDGS等玉米副产品进行定期抽查;对价值较高的维生素等饲料添加剂进行定期抽查。 4.1.2化验员要及时对送检样品的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对于不能检测的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4.1.3 化验员要根据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并及时上报自行或委托检测报告。4.2 原料安全性评价 4.2.1若有一项及以上卫生指标不合格,品管主管要根据检测结果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对该原料及其成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原料安全性评价的几种情况:评价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检测结果合格,此时的原料安全性评价报告除了肯定原料质量保障体系外,也要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预防;二是,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评价: (1)该原料还未使用:立即封存,不得使用,及时进行处置,找出原因,并提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708-60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 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并网安评)行为,保障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并网运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单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00兆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500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其它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参照执行。 第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发电机组在进入商业运营前应当通过并网安评。已投入运行的并网发电机组应当定期进行并网安评,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四条并网安评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电力监管机构编制辖区内并网安评工作计划; (二)发电企业在自查、自评满足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并网安评申请; (三)发电企业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 (四)电力监管机构审核中介机构派出的并网安评人员资格; (五)并网安评人员进行现场查评,中价机构提出并网安评报告; (六)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评审并网安评报告,公布并网安评结论。 第五条并网安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涉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电气主接线系统及厂、站用电系统; (三)发电机组励磁、调速系统; (四)发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

产品防护管理办法(20100607初稿)

1 目的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产品包装、标识、搬运、储存和保护的方法,针对产品特性提供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受到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的质量。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汽控股乘用车事业部株洲分公司所有原辅材料、配套件、外协件、自制件(半成品)、成品的防护。 3 引用文件 Z/PD 07.04.0-2010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Z/OP 05.10.0-2010 《零部件库房管理办法》 4术语/定义 4.1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措施; 4.2中间产品:车辆生产和制造过程中的半成品及成品。 5职责 5.1总装厂物流管理科归口管理外购零部件的包装、标识、搬运、储存、保护以及制定包装规范。 5.2零部件供应商负责外购零部件的包装设计及制作,并应得到总装厂物流管理科确认。 5.3零部件供应商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物流负责由生产地至北汽株洲分公司指定地点的搬运,物流管理科负 责监督、协调和管理。 5.4各专业厂负责在制品(中间产品)的产品标识、搬运、储存及保护等管理工作。 5.5市场部负责整车入库后(最终产品)的搬运、存储及防护。 5.6公司各部门均有产品防护责任,应避免和制止各种可能造整车或零部件损坏的行为发生。 6管理内容 6.1产品包装 6.1.1包装要求考虑安全、质量、零部件特性、人机工程、储存及运输条件,确保零部件的质量不受损坏,满足防震、防水、防尘和防碰撞的要求。

6.1.2专用包装器具有零部件定位及缓冲防碰装置。 6.1.3零部件外包装有一定的坚固性、耐用性,确保包装箱码放时不发生翻倒、倾覆等现象。 6.1.4包装内衬能对零部件有效的保护和定位,对零部件受到的冲击起到缓冲作用,确保在运输搬运过 程中零部件质量不受影响。 6.1.5对于有防锈要求的零部件,应采取适当的防锈措施,如气相防锈袋包装、表面涂防锈油等。 6.1.6对于表面质量要求严格的零部件,应采用表面贴膜等措施避免表面划伤等缺陷的产生。 6.1.7包装箱上必须在醒目的位置上标出搬运、发送中的注意事项。 6.2产品标识 6.2.1所有外购零部件外包装应粘贴包装标签,并根据要求在零部件或包装箱表面粘贴批号标签。 6.2.2外购零部件应具备合格证,且须经质量检验并标识合格后方可入库。 6.2.3只允许标识清楚的零部件入库或投入生产,顾客有权拒收标识和包装不合格的产品。 6.2.4各专业厂根据生产需要建立适宜的在制品、半成品贮存仓库或场地,并对中间产品进行状态标识。 6.2.5各专业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进行记录、隔离存放,标识处理,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6.3产品搬运 6.3.1零部件运输及装卸 6.3.1.1零部件运输应采用厢式货车,以在运输过程中防尘、防雨水。 6.3.1.2零部件包装容器在运输过程中应有效固定,避免因包装容器翻倒或跌落对零部件质量产生影响。 6.3.1.3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剧烈颠簸,以免影响零部件品质。 6.3.1.4零部件应尽量采用集束化包装,用叉车装卸。 6.3.1.5如采用叉车装卸,应确保叉齿插入包装容器的叉孔,长度不小于容器长度的三分之二。 6.3.1.6如采用人工装卸,应保证轻拿轻放,严禁直接抛落等行为。 6.3.2零部件出库及投放 6.3.2.1零部件所在现场的负责人根据零部件的特点,配置适宜的搬运工具,制定合理的搬运方法: a)不得破坏包装,防止跌落、磕碰和挤压; b)按照包装箱外的标识要求进行搬运,保持运输通道畅通,搬运过程中注意保护好零部件,防 止丢失或损坏; c)对易损、危险物品制定专门的作业指导书,或使用特殊的搬运工具; d)叉车、牵引车等操作工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应上岗证,并按规定对运输搬运设备 进行维护保养。 6.3.2.2在搬运过程中,操作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作业,确保零部件不受损伤。 a)零部件的搬运采用规定的搬运工具,并由所属仓库的专职人员负责搬运工作。 b)搬运过程中,如发生物资碰落失散或包装箱破损,应重新报检。 c)露天搬运时,如遇雨雪天气,应采取雨布遮盖、暂停搬运等防护措施,防止零部件生锈和损坏。 6.5.2.4 保持搬运物料的标识完好无损。 6.3.3中间产品的搬运 6.3.3.1在制品或半成品(如白车身\涂装车身等)应采用专用工位器具(含设备)进行转运或搬运,部分中间产品搬运应遵循时效等特殊要求,搬运过程应做好防护措施。 6.3.3.2整车的搬运或转移必须由专职司机或具备公司内部资格人员进行。 6.3.3.3中间产品搬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对车身及零部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搬运过程造成不合格。6.4产品储存 6.4.1零部件入库后储存必须有清楚的标识,分类存放,防止混淆和丢失。

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和安全生产能力,实现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锦屏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按其规定聘请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 第三条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以及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第四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设备与设施管理4个分项。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按附录A规定。 第五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的内容直接分为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奖罚、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推行4个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按附录B规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按附录C规定。 第三章评价方法 第七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分原则: 1、各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应为相应分项评分表中

和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2、分项评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3、评分项目有缺项的,其分项评分的实得分按下列公式换算: 有缺项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值之和×100 4、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其4个分项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值。本实施细则附录A 中表A.0.1—表A.0.4相应分项的权数分别为0.3、0.2、0.3、0.2。 第八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原则: 1、单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 2、单项评分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加分总和也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分值。 3、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各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4、当评分项目涉及到重复奖励或处罚时,其加、扣分数应以该评分项目可加、扣分数的最高分计算,不得重复加分或扣分。 第八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采用附录B表。 第九条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分采用附录C表。 第四章评价等级 第十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的单项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均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一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1核定。 第十二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2核定。 第十三条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3核定。

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安监总局18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XX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一)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二)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三)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四)专项安全评价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场所,以及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或生产装置等进行的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第三条质量安全环保处为安全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审查评价单位的资质;制定和审查评价计划,并组织优选评价单位;对评价工作实施技术管理,组织专家评审评价报告;负责评价报告的报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预评价的管理 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油气田开发建设项目 1、新建项目:按照整体开发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单独进行初步设计,有新投入使用或新开发的油气井,以及新建地面油气处理设施达到二级(含)以上原油站场或四级(含)以上天然气站场的建设项目。 2、扩建项目:依照初步设计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和主要设施建设,并已正式投入生产的油气田,新建一级或二级原油站场,三级或四级天然气站场,或扩大产能的建设项目。 3、改建项目:一级或二级原油站场,三级或四级天然气站场,或者地面油气处理工艺、装置进行重大改造的建设项目。 (二)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不含成品油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 1、新建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单独进行初步设计,有新建的油气长输管道、站场(首站、末站、分输站、增压站等)、原油站库,形成输油气能力的建设项目。 2、扩建项目:依照初步设计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已正式投入使用的长输管道,新增输送能力的建设项目。 3、改建项目:管道路发生重大改变、改变输送介质或站场移位,且项目投资额为三千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三)投资三千万元及以上的其它建设项目(如电力、道路等)。 (四)由油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安全风险高的项目。 第六条承担安全预评价的评价机构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甲级资质,并获得XX油田市场准入资质。 第七条安全预评价工作应在可行性研究之后,初步设计之前进行。 第八条项目前期组织实施单位在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之后,依照规定或会同质量安全环保处确认是否需要开展安全预评价。对于需要开展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前期组织实施单位向质量安全环保处出具书面委托,并就完成期限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第九条质量安全环保处接到书面委托后,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预评价单位,下达书面委托,将评价的技术要求、完成期限等内容规定清楚,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油田公司各单位和部门应配合评价单位的工作。 第十一条评价单位编制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后,由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专家对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初步评审,并按规定申报。

IATF-产品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识别产品和过程的产品安全,确保所有产品和过程,包括服务件及外包的产品和过程,符合一切适用的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顾客和公司确认的涉及产品和过程的安全的特殊特性控制和防护。 3.定义或术语 产品安全:与产品设计和制造有关的标准,确保产品不会对顾客造成伤害或危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零部件、挥发物材料、反应物等。 特殊特性: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或法规符合性、配合、功能、性能或其后续过程的产品 特性或制造过程参数。在APQP中,特殊特性指由顾客指定的产品和过程特性,包括政府法规和安全特性,和/或由供方通过产品和过程的了解选出的特性。 4.职责 4.1市场管理担当:负责顾客资料的接收和传递,并与顾客进行产品安全性相关的沟通。 4.2项目开发担当:负责主导组织对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安全相关特性、产品及制造时安全相关特性等的识别,设计FMEA、控制计划和过程FMEA、反应计划的建立。 4.3开发小组:负责参与组织对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安全相关特性、产品及制造时安全相关特性等的识别,设计FMEA、控制计划和过程FMEA、反应计划的建立,制造批次中产品可追溯

性的控制。 mI H29251 7243 牃q39605 9AB5 骵35587 8B03 謃 4.4采购担当:负责通过采购合同、质量协议和技术/验收规定中将产品的安全性传递到供应链。并要求供应链保持对制造批(至少)的产品可追溯性。 4.4人事担当:负责组织对从事与产品/过程安全性有关的技术开发、采购、生产过程、检测等人员的培训。 4.5多功能小组:负责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安全相关特性、产品及制造时安全相关特性、设计FMEA、控制计划和过程FMEA、反应计划等的评审。 4.6(副)总经理:负责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安全相关特性、产品及制造时安全相关特性、设计FMEA、控制计划和过程FMEA、反应计划等的批准。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制定目的:为防止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确保本公司的建筑产品符合规定,以满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产品生产与交付的全过程 3、定义 3.1 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保护。 3.2 采购产品:钢材、型材、构件、外加剂、焊条、焊剂,及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其他物资。 3.3 中间产品: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及半成品。 3.4 最终产品:竣工交付前的建筑成品。 4、职责 4.1 公司质检部负责编制和修订本管理规定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2 分公司和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本管理规定。 5、程序 5.1 采购产品的防护 5.1.1 搬运:(1)项目部材料员在组织物资搬运时,应根据物资的不同特性,选用恰当的运输设备和工具,制定必要的措施,防止物资扬尘、遗洒、泄露、损坏、腐蚀和污染。(2)对大型物资的搬运,除应编制搬运方案外,还应对运输路线、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分析,以保证物资安全运至指定地点。(3)对有特殊吊装要求的设备和构件,由有资质的吊装单位制定吊装方案。(4)构件和设备的吊装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填写吊装记录。(5)对委托材料供方搬运时,要对材料供方的搬运能力进行认可,必要时签订搬运合同,内容应涉及搬运机械设备、人员、方法、及质量和环境的要求等。(6)对于施工当中所

发生的重要搬运工作,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应在施工交底中提出相应的要求,其中包括质量、环保及安全等方面。 5.1.2 贮存(1)项目部按照贮存物资的质量、环境和安全的要求,提供适用的库房和场所。(2)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良好。材料员应根据物资特点及时填写出入库台账,办理好出入库手续。主要物资的来源和去向要有可追溯性。(3)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隔离存放,标识明显。(4)经过验收合格的材料依据平面布置,材料入库入棚,做好标识,搞好材料的堆放和保养,确保材料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5)入库材料均应进行标识、登记、分类、分品种贮存。(6)对有时间限制要求的材料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做好标识,确保先进先出,防止材料的过期和变质。(7)按品种、强度等级分别存放,并在显眼位置悬挂标识牌。(8)钢材原材料(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地点分规格码放,防止混杂,并做好标识。(9)地方材料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场地应平整。(10)钢构件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场地平整不积水,该入架的入架,该成堆的成堆,防止断裂、倒垛。(11)周转材料按品种分别堆放,不需用的要及时退场、及时维修,不得随意锯断或挪作它用。(12)对价值较高、易损、易坏、易丢的材料应入库保管,对量大且价值较高的材料必须落实保管措施,防止丢失和损坏。(13)材料的贮存、保护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予以贮存、保护。(14)客提供的材料应明显标识,按照质量和环境的要求进行管理。(15)于保管责任的划分,凡库内的材料(指存放库内、棚内及现场发生前)由现场材料人员保管,凡已领出的材料,由领料人保管,应各负其责,承担各自的保管责任。 5.1.3 包装:(1)对有包装要求的材料在进场检验时,应检查其包装是否符合样品或订货合同的要求。(2)对易碎、易变形的材料进行进货检验时(玻璃等),除检查包装的完好外,还应进行开箱检查,以检查材料包装的安全可靠。(3)对物资的包装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2 中间、最终产品的防护

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发电厂顺利并网和用户变电站安全入网,逐步建立并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发电厂顺利并网和用户变电站安全入网,逐步建立并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湖南省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 以35KV电压等级并网发电厂的发电厂根据其同电网联系程度确定(见附件1)。 (二) 以110KV电压等级并入湖南电网及地方电网运行的发电厂(见附件2)。 (三)110KV及以上的入网用户变电站(见附件3)。 (四) 以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入湖南电网的电厂按《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4)。 第四条新建和扩(改)建发电厂、用户变电站的安全性评价一般应在试运行结束后60日内完成。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长沙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沙电监办)负责领导开展省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厂并网和用户变电站入网的安全性评价工作。长沙电监办供电监管处负责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日常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省电力行业协会参与组织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的安全性评价相关具体工作。 第七条长沙电监办负责建立安全性评价专家库,选择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入选专家库。 第八条专家采用推荐方式产生,聘期3年,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做必要的调整和更新。 第九条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熟悉安全性评价标准; (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适应现场查评工作。 第十条根据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具体情况,查评工作时间一般为2-3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不超过8人。 第十一条专家组代表长沙电监办对发电厂、用户变电站进行查评,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并对查评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被查评单位应明确负责并(入)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做好查评前的准备工作并配合查评,为专家组工作提供相应的办公

QP-10产品安全性和特殊特性程控制程序知识讲解

精品文档 1 目的 识别产品和过程的安全性问题,采取恰当的预防/ 预警措施,提高产品/过程的防护能力,可靠地避免事故/ 故障的发生,或最大可能的减少损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顾客和公司确认的涉及产品/过程的安全/环保问题的特殊特性控制和防护。 3 职责 3.1 总经理对产品安全性负责,并责成公司总工程师和管理者代表组织策划产品安全性各项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3.2 技术部 负责专项新产品开发/ 研制的产品安全性识别、策划。 3.2 品质部 负责对产品安全/ 环保要求的不合格品验证、处理。 3.2 行政部 负责产品安全性/ 环保性员工培训和处理有关产品安全性/ 环保性方面法律事务。 3.3 生产部 负责对涉及产品安全性/环保性要求的产品/ 制造过程进行控制。 3.4 销售部 负责有关产品安全性事宜提出应急方案及与顾客联络。 4.管理内容 4.1 产品安全性识别和策划 4.1.1 按照《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规定,销售部接到顾客所有图样、电子数据、样件和规范资料后,送交技术部,由技术部负责将顾客提交的所有外文资料(如图样、标准、规范、质量协议以及查核中发现并自行收集到的相关标准/ 规范)翻译成中文,或将中文资料索引查核并收集相关标准/ 规范。 4.1.2 技术部查核顾客提供的资料,查阅并识别在上述资料中涉及产品安全性的特 殊特性符号(根据各OEM K统专用术语符号),供相关部门识别和使用。尤其在向顾客报价时,应考虑产品安全性因素的影响。 4.1.3 按照《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组建的新产品开发/ 研制项目

组组长/ 产品工程师应交顾客标识或通过编制产品和过程《初始特殊特性明细表》方式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注明产品/ 过程的安全性项目和控制要求。 4.1.4 项目组在产品开发和过程策划时,须按《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规定 进行过程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PFME)进一步识别和分析潜在的产品/过程安全性隐患,并通过材料试验/性能试验/装车试验/环境模拟试验/ 负荷试验/寿命可靠性试验等方法来识别和确定产品/过程的潜在风险及必需采取的适当措施。并在产品开发和过程策划中应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严密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技术检测手段,以确保产品/过程的安全性。 项目组应将潜在的风险和将采用的措施、手段,都记录在FME/分析报告、控制计划 和相应的作业指导书中,并加以识别和确定。 4.1.5 考虑到因产品/过程的安全性可能造成后果严重性,必要时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大检测力度、法律咨询、投保等),减免因安全性造成的损失。 4.2 人员素质、技能的培训 4.2.1 凡是从事与产品/过程安全性有关的技术开发、采购、生产过程、检测人员,应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进行有关产品/过程安全性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产品/过程安全性的概念; ——产品安全性控制的意义; ——产品/过程安全性事故的危害性; ——产品/过程安全性的识别/控制和防护方法; ——员工了解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产品/过程安全性实际情况;——公司对识别、确定和防护产品/过程安全性的措施和要求(含文件)。 4.2.2 行政部配置涉及产品/过程安全性有关岗位人员及顶岗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特殊工种人员素质要求和公司《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规定选用人才,并在岗位描述和《岗位职责》上明确该类人员的素质、能力资历要求。 4.3 产品实现过程的产品/过程安全性控制 4.3.1 由项目组按《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规定进行产品开发/质量策划,制订/修订过程FMEA和控制计划,绘制过程流程图和各类作业指导书,确定所有影响产品/ 过程安全性的工艺参数和控制方法,并在各项文件上标识涉及产品/过程安全性的规定符号(按顾客要求)。 4.3.2 由项目小组对影响产品安全性的过程进行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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