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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监考要求、考场规则

教师监考要求、考场规则
教师监考要求、考场规则

教师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一经安排,应按时参加监考工作不允许推脱监考任务。

2、考试开始前,考场监考教师必须宣讲考场纪律。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按照考生名单,清点核对考生信息,并在记录上登记实到人数以及缺考考生信息等。

4、监考过程中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禁监考人员闲谈和阅读书报/随意离开考场;手机必须静音,严禁在考场内接打手机。

5、对有违规倾向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制止,给予教育,并给予口头警告;对不听教育和警告仍继续违规的学生,让违规学生在违规证据上签字确认并扣留其相关证件;监考人员确认无误后如实填写学生违规记录并签字上报教务处进行张榜公布。

6、对已认定其违规而恶意;纠缠、侮辱监考人员的学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巡考人员,由巡考人员予以处理。

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清点试卷,按照考试科目、座号封装。

8、监考教师在考前把本场次考试信息写到黑板上(考试科目、起止时间、监考教师姓名)。

学生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座号参加考试,桌面上只允许放置考试用笔、证件、考试试卷,其余物品一律放置在讲台前指定位置。

2、不允许携带纸质材料和电子器材进入考场,如已带入请交由监考教师保管,凡是发现在考场查阅资料、拿出手机或响铃均视为违规。

3、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先把姓名、学号、座号、所属班级、专业等信息填写在试卷密封线内指定的位置,填写时要准确、工整、清楚,所答答案不允许超出密封线。

4、在考场内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使用通讯设备接受或传递考试信息;不准夹带、冒名或换卷;不准吸烟等与做考试无关的事情。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按缺考记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允许交卷。

6、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7、凡是在考场出现违规或作弊的,本门课程考试无效;将取消评优、评奖资格及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等。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系部、教研室: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及相关教师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非考试周考试:非考试周课程安排在第18周(12月29日—1月3日)进行考试,这一时间段主要安排考查课或者部分公共课考试。为避免考试冲突,建议随堂安排考试。 2、考试周考试:第19周(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0日) 3、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考查、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三种形式。课程考试形式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二、考试命题 1、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阅卷。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并附参考答案,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大纲并难易程度适中,与近三年的试卷内容累计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2、命题教师于12月8日—12月20日期间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进行命题审核。审题人应认真严格审阅试卷,试题审定通过,且命题教师、审题人分别在命题试卷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印制环节。若缺少任何一方签字或A、B两套试卷不齐的,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教师多次往返办理试卷印制手续,请各位命题教师待手续齐全后再至教务处办理签印手续。 3、各系应对所开课程的命题环节总体把关。全面负责命题量度、难度,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与近三年试题的雷同度等的把控,及时确定每门课程的审题人员,并在本学期末组织教务处对试卷进行检查。 4、本学期教务处将全面检查期末考试试卷,要求各命题教师必须在第17周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以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命题或雷同比例过高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试卷印制 1、所有课程试题应在考前一周由命题教师送教务处签印。 2、试卷印制份数应严格遵照考试学生人数,不得多印也不得少印。 3、试卷印制完毕,教务处统一封存。

教师工作纪律制度

教师工作纪律制度 一、敬岗爱业 1、严格遵守到、离岗时间。班子成员、宿舍管理员做到每周日下午5时前到岗,教师做到每周日下午6时前到岗,周五下午4时20分以后离岗,到、离岗时要签名。 2、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做到按时起床,准时跟班,上课不迟到或无故不上课;严禁上课期间出出进进,抽烟或接打手机;空课或办公期间要认真办公,严禁随便出入校园、串房子、说闲话或做与办公无关的事。 3、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顾全大局,做到尽量少请假或无特殊事情不请假。若确需请假,要严格按请假程序履行好请假手续方可离校。 4、对承担的工作不敷衍、不拖拉,以饱满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严谨治学 5、积极开展学习。通过向书本、向名师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执教能力。 6、积极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做到对早读认真指导,对课堂精心设计,对作业认真批阅。严禁不备课进入课堂上课。 7、积极开展教研工作。做到参加教研活动准备充分、交流积极,善于总结教学的得失,积极撰写教研成果。 三、热爱学生 8、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9、对学生要严格要求、耐心指导。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关爱后进学生。要善于发现后进学生的闪光点,对后进学生的教导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禁辱骂、体罚后进生。 四、团结协作 11、同志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积极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家长中的威信。 12、关心集体,树立“校兴我荣”的思想,积极维护学校荣誉。 13、严禁同志间搞团团伙伙、说长道短、议论是非。 五、尊重家长 14、对来访的家长要热情接待,倾心交谈,认真听取意见或建议,严禁训斥、指责家长。 六、为人师表 15、严禁在师生声中造谣、传播或散发不健康言论,进行非法言论,污染校园。 16、严禁在学生上课或集会时三五人成群高谈阔论,影响学生学习和行动。 17、严禁彻夜不眠,通宵达旦下棋、打扑克、说闲话等。 18、严禁衣衫不整出入校园、走进课堂;严禁被褥不整,宿舍脏乱。 19、严禁须发、须胡、染发,奇装异服进校园。 20、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影响教师形象。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是否实真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守则及《考试考场规则》、《关于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者的规定》、《违纪试卷处理实施细则》,按考务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期间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五、每科开考前二十五分钟(首考三十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场座位编排表》、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直接进入考场。 领取、分发、交回试卷等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六、监考到达考场后应检查、清理考场。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首考二十分钟),组织应考者有秩序地入场。要认真核对每一位应考者的“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要核对《试场座位编排表》所载考点、考场、座号、专业、科目等内容与本考场设置等情况是否一致。如有异常,及时向考生通知,并向考点负责人通报情况。 七、应考者入场后,监考应要求他们将所有书籍、文具盒等物品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开考前监考人员须认真向应考者宣读《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八、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展示后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袋内所装试题的专业、科目、页码等。分发答题卡并指导应考者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座位号等内容。 九、考前五分钟给应考者分发试题、草稿纸,并指导应考者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如发现试题差错,应及时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范文.doc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范文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大力抓好考风考纪 1、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和选派。各单位要对参加监考工作的全体教师进行培训, 学习学校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熟悉考试流程、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照规定组织 考试和监考。 2、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增强 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自觉性。 3、加强对考场纪律的监督和巡查。学校将安排各学院、教学相关部门、教务处人 员对全校考场进行纪律巡查。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要对考试周本单位学生考试进行巡查,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考试周考务安排 2、考试场次设置:第一场9:00-11:00 第二场 13:30-15:30. 3、考试周最后一科考试时刻及科目: 考试课程:各专业安排一门专业课 考试课程:15 级大学外语 考试课程:各专业安排一门专业课 4、考试周考场教室安排:二区,使用2A13 教学楼;一区,使用1A18 楼、 1A01 楼、 1C01 楼、 1C06 楼。 5、公共课考试时刻安排: 6、公共体育课、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课程:考试别占用期末考试周时刻,具体 考试时刻、方式由教学承担单位自行安排。 三、考试成绩报送及归档 1、成绩录入。要求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录入教务络治理系统。 3、别按时提交成绩的课程,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全校通报。 四、补考安排 2016 年春季学期补考时刻为 3 月1 日(星期二)至 3 月5 日(星期六),请各教学承担单位做好考试相关预备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规范考试流程,严守考核制度,确保考试工 作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要仔细履行职责,监考别到或迟到,将依据《xx 大学教学责任事故认 定及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已审阅试卷的分数除统分错误外严禁擅自修改或调整,否则按教学事故追究责 任。 4、课程排考要求:所有课程均由教学承担单位使用 "教务络治理系统 " 进行排考,各项考务酬金计算将以此为依据。软件排考截止时刻为考试周的前十天。无法在系统中录入监考的课程,监考安排必须在考试前报考务科备案,否则监考工作量别予认定。 5、考查课原则上安排在该课程的最后一节进行,可采纳随堂考和统一安排两种 方式。考试课必须采取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别得提早或拖后进行。 6、课程代码相同、多个教师分班上课的考查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安排考 试或安排随堂考试,别可分批次命题、考试。 7、考场人数限定:随堂考试安排在学生上课的教室,考查课按教室容量的40%排考,考试课按教室容量的30%排考,期初补考按教室容量的20%排考。

教师监考制度

萝北一中教师监考制度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规范监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 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提前向校长请假。 2. 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考场、考试学年,如果需要串班须经主考批准。 3. 开考后,监考教师仍未到考场,按旷工处理。 4. 每班次监考教师按要求准时到考务办。监考教师在考务办领取试卷、装订试卷,不得代领试卷。 5. 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同时将缺考学生班级、姓名登记下来。 6. 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 考前3-5 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张数,发现学生试卷缺张或缺页,及时调换。 8. 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吸烟、看书报、做题、判卷、谈笑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能擅自或长时间离开考场。 9. 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 考生开考后在考试时间的三分之一时间以后方可交卷。 10. 考试期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

11.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对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及时通报主考。 12. 维护好考场及对应走廊卫生,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3. 监考人员不得对题意和答卷要求作任何解释,若考生对试卷上的字、词、符号看不清楚,监考人员应当众给予说明。 14. 考试终了前10 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监考人员收集好试卷,清点试卷与学生人数是否相符,是否装错。最后一科考完后关好门窗。 15. 装订好试卷后,要写清考场、监考教师姓名。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导处的要求,布置好考场(卫生、考号),桌子的桌口一律朝前,并将座位按7-8-8-7 摆放。 2. 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考试用具。 3. 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和校园卫生教育。 三、楼层保卫人员 1. 考试过程中,自始自终在指定位置,协作场内监考,不允许在办公室。 2. 保证考生进、出考场时的安全和纪律,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在走廊逗留。 3. 在播放听力期间,不许考生进考场。 4. 考试时间终了后,控制好楼层及班级纪律,不许打闹、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管理广播教师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要求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 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

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 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 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 一、在考场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考室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考室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按要求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有关政策、熟悉监考业务,具有识别常见作弊工具的能力。佩带监考工作证监考。未经培训人员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三、在每科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条形码、草稿纸。考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室,核对考生准考证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考前15分钟信号发出后,当众验示启封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核对科目、份数,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有无漏印、白页、缺损等,如有问题,应立即报请考场主任处理。核对无误后,将试卷和答题卡整理成份,并将答题卡分发给考生,考生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书写自已的姓名和准考证号。考前10分钟发试卷后,提醒考生检查答题卡和试卷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同时,逐一检查考生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准考证一致,如无误,则将该生的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考试信号发出后,提醒考生开始答题,并在考室前后落座监考。 四、监考员不准念题讲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不准给考生指点。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举手询问时,应给予当众答复。可以提醒考生看试卷或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五、合堂考试时间过半和考试终了前10分钟,监考员可分别向考生报告一次时间。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督促考生立即停笔,将试卷和答题卡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上,退出考室;根据考号顺序收集试卷和答题卡、草稿纸等,按要求将答题卡装订、密封后(网上阅卷答题卡不装订),立即送交考场主任验收。若发现考生带走试卷或答题卡时,要立即追回。 六、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若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有舞弊行为的,要及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记录单》。属舞弊者,要立即报请考场主任进行处理。 七、关心爱护考生,如遇考生发生疾病,应通过考室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考生在考试中途需上厕所的,亦应由考室外的人员陪同前往。 八、监考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与本考室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室。 九、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要频繁走动,不要站在考生旁边,看考生答题。不得擅自决定提前、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不做与考试有关的事情。 十、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等传出考室。在考试进行中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场主任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室。

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岳普湖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胡军方 副组长:克 依 木江·阿布 都卡德 尔 成 员:艾 斯 卡尔·阿卜力米提 阿卜杜肉苏力·巴拉提 艾尔肯·亚森 库尔班尼沙·沙地尔 麦尔哈巴·阿卜杜热依木 月热 古丽、阿拜克 艾尔 肯江·阿吾提 米丽 古丽·艾合买提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 岳普湖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校教务科 2015-6-15

1.主考:克依木江·阿布都卡德尔 职责:主持期末考试全面工作; 副主考:艾斯卡尔·阿卜力米提 职责:协助主考做好本次考试考务工作; 巡考:阿卜杜如苏力·巴拉提、帕提古丽 职责:巡视、检查各考场,处理考场中发生得一般问题。 2.考务组及其分工: 组长:克依木江·阿布都卡德尔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副组长:艾斯卡尔·阿卜力米提 主要职责:协助组长负责实施考试务工作; 成员:阿卜杜肉苏力·巴拉提、艾尔肯·亚森、库尔班尼沙?沙地尔、月热古丽、阿拜克、麦尔哈巴、阿卜杜热依木、 成员具体分工: 艾斯卡尔·阿卜力米提:统计考试科目、试卷印制、考场安排,排监考表、考场标,监考员调度及其它考务工作;参考学生统计、缺考统计、成绩统计、库尔班尼沙?沙地尔:协助试卷分发、考务袋、监考牌得发放与收交,后勤服务、考试材料(考场记录、试卷及分析等)归档; 古丽斯坦:负责校文科教研组成员协调工作; 努热曼古丽:负责校计算机教研组成员协调工作 麦尔哈巴、阿卜杜热依木:负责校汉语研组成员协调工作; 阿卜杜肉苏力·巴拉提:负责校理科(数学)教研组成员协调工作; 艾尔肯·亚森:负责校体育教研组各年级体育考试项目得制定、考试与总结(需经教务科同意)等工作; 考试具体安排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监考要求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监考要求 学校各部门: 我校2014-2015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于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进行,根据学校要求,要求全校各部门在考前组织部门考前动员、考前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注重监考操作和违规违纪处理方面,请各部门根据所发材料认真组织好本次培训工作。 一、期末考试日期: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 二、考试地点:学院东区、西区、北区 三、监考教师注意事项(请监考老师认真阅读): 1.请严格按照监考员守则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监考。 2.监考员考前请提前30分钟到达本次监考所指定的领卷地点领取试卷。 3.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坐着监考、聊天、禁止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做与监考不相关的事情。 4.考试结束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清点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无误后,两名监考老师一同前往领卷地点装订并上交试卷。(监考记录要如实填写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应考人数以考场信息表人数为准) 5.按照要求书写板书,内容具体模板如下: 考试时间:2015年1月4日 9:00--11:00 考试科目:******** 试卷页数:共页 , 答题卡页数:共页 举报电话:62605680

所有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 诚信考试、拒绝作弊(要求监考教师考前领读) 6.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考生切无法判定处理时,请联系试卷袋上的巡考老师共同处理。 7.装订试卷和上交试卷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本次期末考试统一采取试卷与答题卡分开装订的形式进行上交。(如有其它要求,领卷地点会单独通知) (2) 装订试卷时须严格按照含照片的“考场信息表”的顺序排列答题卡和试卷册。 (3) 交卷时答题卡清点无误后按顺序排列,使用所提供的试卷包头纸将“全部答题卡”、“单独一份空白试卷”、“含照片的考场信息表”、“考场记录”一同装订(如下图)。(4) 上交试卷时和考务人员做好试卷交接手续。

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及违反规定

黎明乡中心学校教师工作纪律行为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短裤、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

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宿舍、值班室、门卫室及走道里吸烟,并将烟头处理好。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需留学生在教室做作业或辅导的,教师必须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需长期住院的要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课程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无故缺课,上课补迟到、不早退、不私自离岗脱岗和随意调课、不准私自找人顶课;不准推诿教务处安排的顶课和教学安排。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把手机调为静音状态,手机带入教室只能用于教学活动,绝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教学、办公设备。要善于应用现代教学设备,利用计算机电子备课、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每位教师要爱护公共财物,共同维护好、管理好。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按《教师监考信息表》的要求,持监考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场,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规定时间之前拆封试卷。在开考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按学院提供的考生名单顺序排座,清点参加考试学生人数。 2.清理考场,宣布考场纪律,提醒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上交;核查考试证完毕后依次发放答题纸和试卷。 二、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关闭手机,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得坐下监考、不准抄题评卷等。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四、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时,应及时终止其考试,扣留违纪或作弊证据,并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舞弊情况和处理意见。考试完毕立即向院长和教务处汇报。 五、监考人员应熟悉《监考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六、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按要求当场清点试卷和答卷,确认收回数与发放数相符,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应有明确记录。考试材料按考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并及时送交考务办公室,由考务人员复查试卷份数、密封卷头。 七、监考人员疏于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淮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持考试证参加考试,在指定座位就座后将证件放在座位外侧。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半小时内原则上不得退场。 二、考前,监考教师要认真清场。课桌上及抽屉内不得留有任何书籍、纸张等。清场、核查证件完毕,提前五分钟依次发放答卷纸、草稿纸、试卷。闭卷考试,除教师指定的必备工具外,教材、参考资料、笔记本、卡片、纸张及通讯工具等一律不准带进考场(经教师同意使用的计算器和各种计算用表及工具书一律自备,不得交换使用);开卷考试,只准携带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等;口试、实验操作考试抽签,以一次为准,不得要求更换考签。 三、考生领到试卷后,应首先检查试卷类型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缺页和印刷等问题(如遇试题漏字、印制不清楚时,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允许后可轻声询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答题有关的内容。),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科目、学院和专业年级。考试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讲话、起立或走动。考生提前交卷,应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放在座位上,举手示意,待监考教师清点试卷、答卷、草稿纸无误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不得离场。 当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停止答题,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出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 四、考生未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的,须经监考教师同意,由一名监考教师陪同方可离场。在同一时间内因故暂离考场只限一人。 五、考试时间一般不延长,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须经教务处处长批准。 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闭卷)开始后,发现有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资料、草稿纸在其附近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场附近或者学校禁止的区域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各系部、教研室: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及相关教师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非考试周考试:非考试周课程安排在第18周(12月29日—1月3 日)进行考试,这一时间段主要安排考查课或者部分公共课考试。为避免考试冲突,建议随堂安排考试。 2、考试周考试:第19周(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0日) 3、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考查、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三种形式。课程考试形式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二、考试命题 1、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阅卷。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并附参考答案,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大纲并难易程度适中,与近三年的试卷内容累计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2、命题教师于12月8日—12月20日期间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进行命题审核。审题人应认真严格审阅试卷,试题审定通过,且命题教师、审题人分别在命题试卷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印制环节。若缺少任何一方签字或A、B两套试卷不齐的,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教师多次往

返办理试卷印制手续,请各位命题教师待手续齐全后再至教务处办理签印手续。 3、各系应对所开课程的命题环节总体把关。全面负责命题量度、难度,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与近三年试题的雷同度等的把控,及时确定每门课程的审题人员,并在本学期末组织教务处对试卷进行检查。 4、本学期教务处将全面检查期末考试试卷,要求各命题教师必须在第17周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以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命题或雷同比例过高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试卷印制 1、所有课程试题应在考前一周由命题教师送教务处签印。 2、试卷印制份数应严格遵照考试学生人数,不得多印也不得少印。 3、试卷印制完毕,教务处统一封存。 四、考试巡视 为全面监管所有课程的考试过程,进一步加强我院考风建设,在原有期末考试周巡视的基础上,从本学期起,学院将对非考试周的课程同样执行巡视制度。巡视组成员有相关院领导和教务处人员组成。 五、试卷评阅与成绩报送 1、教师在阅卷、评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另立标准。 2、相同课程考试采用统一试卷、流水阅卷方式,其它科目也尽量采用流水阅卷方式,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教师工作纪律要求

高荣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

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九、教师要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酒后进教室;严禁非工作期间、非工作场所单独接触异性学生;严禁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和文化;严禁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严禁旷

监考人员守则(摘要)+监考人员宣读纪律

常州大学监考人员守则(摘要) 一、监考人员是考场的责任人,必须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怀、爱护学生。 二、监考人员监考时须佩带监考标志或校徽,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一般情况下,监考人员一位在前,面视考生,另一位在考场后部,环视考场。尽量少在教室内走动,以免影响考生答题。监考期间必须关闭手机。 三、监考人员须合理安排考生座位,并在黑板上随机书写座位表,认真清点人数,逐个检查学生是否按指定座位就坐,检查学生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 四、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宣读《常州大学学生考试纪律声明》,在黑板上书写《特别提醒》,督促学生将携带的考试规定以外的东西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五、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六、除按主考教师规定回答学生的问题外,不得对试题作任何解释或提示,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问题时,须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七、监考人员须严格考试管理,防止学生舞弊。若发现考场有违反考试纪律的现象,须立即给予制止,并当机立断,合理裁决,同时,将情况记录在考试记录表中。考试违纪或作弊事实清楚者,须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没收其考卷,暂

扣或没收其作弊证据。在试卷明显处注明“考试舞弊”字样,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向巡视员汇报。 八、在考场内须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抄做试题、使用电子设备等)。 九、考试时间结束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收卷时,监考人员须分工合作,保证至少一人监视考场秩序。试卷收完后,经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场。 十、学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如因特殊原因需短暂离开考场,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特殊原因外,考生离开考场,将不得回考场继续考试。 十一、监考人员须认真执行监考人员守则,不准擅离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签字后按规定上交。如考场发生作弊,必须及时将作弊学生的作弊原始证据、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交教务处。 监考人员请务必在考试前宣读如下内容 常州大学学生考试纪律声明 (考场宣讲版)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凡认定为违纪者,行政记过处分一次。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且不听监考人员劝阻;

监考教师职责

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做好考试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监考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考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业务,既爱护学生又敢于维护考试纪律。 2、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如因故不能监考,必须提前一天向院(部)请假,由院(部)另作安排。待考生入座后,宣读《考场纪律》,说明考试时间和考试中应注意的问题。 3、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4、监考教师应根据选课名单仔细核对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考试人数,证件不全者或不在选课名单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5、监考教师应检查学生隔位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为防止学生事先在座位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可临时调整学生座位。对拒绝指定就座的学生,以违反考场纪律处理,不准参加考试。 6、监考教师应根据考试时间正常发卷。考试开始10分钟后,拒绝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退出考场。 7、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8、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一名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跟随。 9、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对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应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已发现违纪和作弊的事实,应立即没收试卷及违纪或作弊的物证材料,终止其考试,将违纪或作弊的主要情节记录在《监考记录》上,经学生签字后令其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材料报校考务办公室。 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考试结束时应要求考生立即停笔,对考试结束时仍在答卷的考生,监考教师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如考生不听劝阻继续答卷,应没收其试卷并按考试违纪处理。试卷收完后应立即清点试卷,实收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必须相符,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 11、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谈话、看手机、看书、看报或处理其它事务,不得擅离考场,每个考场中应自始至终要保持二人监考。 12、监考教师必须严守职责,如发现有违反监考职责者,或对考场上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者,或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者,或被巡视员发现因监考教师失职而导致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按《中原工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桃川小学科任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

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九、教师要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

期中考试要求及监考人员守则

考试要求 一、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及具有拍照功能的电了产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证据确凿,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情节严重者将勒令退学,绝不姑息迁就。 二、考试期间考生原则上不予请假。确实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家长必须亲自到班主任处申请,经教导处审批后方可准假,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成绩记为零分。 三、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开考时间一到,方可答卷,答卷时始终将试卷折成16K,离场时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终考时间一到,全体起立,按监考老师要求有次序地交卷退出试场。 四、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后必须尽快离开楼道,集中在操场复习下门功课,不得在楼道、楼梯、校园乱窜或随便进宿舍、灶房、小卖部。 五、学生违纪按《考生违纪、舞弊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凡考试作弊者,应给予以下处分: ①凡考试有夹带或将书本带入考场,有作弊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 ②凡抄袭他人试卷、为他人做答案或传递答案者,给予记过处分。 ③凡考试作弊,又不承认错误或故意扰乱考场秩序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六、参加考试时,学生应自备草稿纸,文科考试自备草稿纸一张,理科考试自备草稿纸两张,否则,按违纪论处。 七、杜绝各种消极怠考行为,考生不得在考场蒙头大睡,在试卷或草稿上胡涂乱画、或交空白卷者,若有此情况,学校将联系与家长沟通,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八、用作考场的班级应提前搞好教室卫生,营造清静和谐的考试氛围。 九、考试期间,各班应妥善保管本班财物,若出现物品遗失,自己负责。

监考守则 一、本次考试只排一人监考,监考教师务必按时到场,不得迟到,因故确需请假者需自己联系工作代理人。 二、每科考前15分钟(第一科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到教务处点名领取考题,前10分钟到考场,清查人数,检查学生对插情况,若发现考生有互换座次情况,立即纠正恢复。彻查学生所带考试用具、稿纸,坚决杜绝学生将手机及具有拍照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将作弊消除在萌芽状态;考前5分钟必须将试题分发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填好卷头(包括班级、姓名、考号三项内容)。 三、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善始善终,监考期间不得看书、看报,玩手机,打瞌睡,吸烟,干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离开考场,不得强行催促学生提前交卷,不要在楼道或者各办公室乱窜,影响考试工作。缺漏试题,在教导干事巡考时,将予以补齐。 四、监考人员若发现违纪学生,要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严肃冷静对待违纪现象,如实上报政教处,政教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不得打骂考生,不得撕毁试卷,应按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予以处理。 五、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答卷时始终将试卷折成16K,规范作答,错题改正时用修改符号,严禁使用胶带橡皮等,杜绝各种消极怠考行为,提醒考生不得在考场蒙头大睡,在试卷或草稿上胡涂乱画、或交空白卷。 六、杜绝监考人员考场不作为情况,对考生违规违纪视而不见,若被巡视领导发现,给监考教师记一次工作失误,并纳入年度考核。 七、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清点试卷份数,按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分级整理。到教务处在试卷封条上写清监考姓名、考场号,装订试卷,签字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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