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知识产权选修课课件

知识产权选修课课件

知识产权选修课课件
知识产权选修课课件

绪言

一、本课程的目的

(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当前讲授知识产权是当今世界一个重要问题,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

1.知识产权对发达国家的重要性

大家如果关心时事新闻,会注意到一个现象:发达国家(无论美国、日本还是欧洲)的国家领导人或者跨国公司的老总,到我们中国访问,跟中方必谈的话题之一就是知识产权,而谈的内容往往是指责中方知识产权制度不够健全,或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执法不严,因知识产权犯罪被关进监狱的人还不够多(指刑事惩罚的门槛还不够低)等等,搞得中方很没有面子。2008年,美国和日本还曾经就知识产权问题把中国告到了WTO。可以看出,发达国家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问题。

现在,我们来回顾一下美国和日本之间的贸易及知识产权争端。20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起飞,其凭借相对廉价的劳动力、更高的生产效率和精密的工艺占领了美国市场,日本对美国有很大的贸易顺差,日本企业大肆在美国进行企业兼并和收购活动,并大量购买美国的房地产,美国人一度惊呼“纽约曼哈顿将成为日本人的曼哈顿而不再是美国人的曼哈顿了"。为此,美国智库潜心研究这一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最后的结论是:论劳动力价格、论生产效率和精密度这些因素,美国对于日本并没有多大优势,甚至是处于劣势,但是,若论基础研究、论原始创新的技术,则美国还是明显高出一筹;日本的上述优势通过市场得到了回报,而美国的这些优势却没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主要原因就在于这些优势是以知识产权的形式体现的,而日本并没有很好地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相反日本在大量地偷窃美国的技术。于是,美国开始在知识产权方面向日本施压,要求日本健全知识产权法制、严格执法,更好地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经过了一段时间,美国的优势得以发挥,又重新找回了良好的感觉。

上述美国和日本的争端及其解决过程后来在美国和韩国之间、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之间都曾经重演过,现在轮到美国(带着日本、欧洲等)和中国之间重新演绎了。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美国这一目前保护知识产权最严密的国家在其建国之初并非如此。当时,美国相对于英国、法国等还比较落后,不论在文化方面还是科学技术方面都是如此,于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美国对于英国的版权不予保护,美国对于外国人到美国申请专利一度采取差别待遇(不支持、不配合)。这些情况乍一听起来让人惊诧,这使得我们要形成一个这样的认识:每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采取符合自己国情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知识产权对我国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突飞猛进,我们已经被称为世界工厂,在服装、玩具、家电等众多领域的产量都是世界第一,有专家预测,几年内,中国的汽车产量就会达到世界第一。放眼市场,我们不能生产的可能主要就是大飞机了,而我们已经开始实施了宏伟的大飞机计划。形势无疑是可喜的,值得我们自豪的。然而,我们也已遇到了挑战:资源消耗型、环境污染型的经济发展之路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我们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要搞技术创新,要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不过,30年的开放实践告诉我们,核心技术、关键

技术、原始创新的技术是买不来的,外国人转让、许可给我们的技术往往是二流、三流的甚至淘汰的技术。为此,利用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强调自主创新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2009年,我国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简称《纲要》),将知识产权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够有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纲要》提出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国家普法教育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为此,要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

(二)本课程的目的

本课程属于一门通识课、常识课,将向学员们介绍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原理、制度,使得学员形成基本的知识产权意识,明白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何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如何合理地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而不侵权。本课程是一门基础课程,学员在学习了本课程之后,如果对知识产权产生了兴趣,可以继续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理工科背景的学员可以全面地学习专利的知识,将来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拿到证书后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文科(特别是外语)背景的学员可以全面深入地学习商标的知识,将来从事商标代理的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统计简报》,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申请受理局,共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12,917件,比上年增长61.5%,增长势头迅猛。其中,12,016件来自国内,占93.0%,同比增长57.1 %;901件来自国外,占7.0%,同比增长156.7%。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最近公布的数据,我国PCT申请量世界排名超过韩国,由去年的第五位上升至第四位已成定局。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介绍,截至2010年,中国的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达到722万件,已经注册的商标达到427万件,商标的年申请量达到了83万件,均居世界第一。同时,国外企业通过《马德里协定》到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达到14.28万件,连续五年世界第一。专利、商标申请量的增长必然也会带来将来的评审以及诉讼等业务量的增长,所以,知识产权行业真正属于朝阳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二、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智力创造的成果、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相对于人们的其他权利,知识产权有自己很明显的特征,主要包括:

(1)无形性,指其客体(即权利指向的对象)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例如专利权的对象是技术方案,著作权的对象是思想的表达,商标权的对象是文字、图案、颜色等;而所有权的对象一般是具有物质形态的,比如我对我的手机有所有权,这个所有权的客体是一部实实在在的手机。

(2)专有性,也可称为独占性,知识产权在本质上可谓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别人有知识产权的东西我们一般都不能随便使用,这已成为大家的基本常识。

(3)地域性,知识产权一般在特定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有效。地域性属于知识产权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对其应做两方面理解:

一方面,专利权、商标权只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有效,这与物权很不同,一个中国人对其手机有所有权,这个人即使到了美国其手机所有权也不会发生变化;但一个人在中国对某种技术有专利权,其在美国对该技术并不当然地也有专利权,要想取得美国专利权,需要另行申请,商标也是这样。

另一方面,对于同样的技术,有的国家授予专利,有的国家不授予专利,这并不奇怪。例如,大名鼎鼎的伟哥药物专利,其在美国就一直维持有效,但在同属英美法系的英国,该药品刚开始被授予了专利,但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而在我国,该药物专利的命运一波三折,一开始被专利局授权,随后有一、二十家药厂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把它无效掉,专利复审委员会果然把它无效了,这一来辉瑞公司不干了,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了北京市一中院和北京市高院的两级审理,该药物专利最终被维持有效。伟哥专利的经历充分说明了专利的地域性。一个国家是否要对一项技术授予专利权,是由该国的专利机关根据该国的专利法来决定的。同样地,一个图案是否能够在一个国家得到商标注册,是由该国的商标机关根据自己国家的商标法决定的。

但是,著作权的地域性受到一定的限制,因为著作权采取自动取得原则,不需要经过登记注册,只要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保护著作权的国际公约),那么公约成员国国民的作品从完成时起就会在所有公约成员国内生效。不过,这也并不是说著作权就没有一点地域性了,不错,著作权是会从作品完成时起就在所有《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受保护,但是在每一个国家受保护的程度是不同的,权利具体内容也不同,权利的保护期也不同,有的保护到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有的则只保护到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从这一方面看,著作权仍然有地域性。

(4)期限性,知识产权一般都受期限限制。这一点也与一般的所有权不同。我买了一部手机,取得对它的所有权,你不能说这个所有权只有3年或者5年,过了这个期限该手机就属于社会大众共有了,这听起来何等荒谬。然而,在知识产权领域,大部分权利都是有期限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其死后50年,过了这个期限,众多出版社再印刷出版其作品就不用支付版权费了;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过了这个期限,任何人实施该项技术也不用再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了。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

我国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部知识产权法典,因此并没有明确的法定的知识产权范围;但我国加入了很多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因此我们可以参照知识产权公约中限定的范围,现在对我国影响最大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确定的范围包括:版权与有关权(邻接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未披露过的信息;再考虑我国加入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确定的知识产权范围以及我国国内法相关规定,可以确定知识产权的范围是:

1.狭义知识产权

(1)版权:首先要明确,版权和著作权是一回事。版权主要是英美法系的习惯叫法,著作权主要是大陆法系的习惯叫法;在我国,这两个词可以互相代替,含义完全一致,这是法律

明确规定的。版权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狭义的指对于作品的权利,作品的例子如诗歌、散文、小说、电影、软件、论文等等,别人有版权的这些作品我们不能随便使用;广义的版权除了狭义的之外还包括邻接权,邻接权指作品的传播者拥有的一系列权利,传播者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组织,未经许可我们不能随便使用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录像制作者的音像制品和广播组织的广播电视节目。

(2)专利:专利是对于发明创造拥有的禁止他人随便使用的权利。例如,你发明了一种新型手机4G手机,那你就可以就此申请专利,得到专利权后你就获得了一种垄断性质的权利,即只有你或经你允许的人才能够生产、销售、使用这种手机。

(3)商标:商标是区分商品不同来源的标志,久而久之,商标也具有了品质保障的功能。例如当我们购物时,如果是购买一般的蔬菜、水果,我们都可以成为行家,通过外观我们就能判断哪些好、哪些差;但是,当我们购买大多数其他商品例如高科技产品时,我们都是外行,我们不可能一眼看穿电脑里边的电路、汽车里边的结构等,此时我们只能够靠商标(牌子),一般来说,我们熟知的商标(主要是通过广告)其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会有保证。上述三种被称为知识产权中的老三样,接下来我们会细讲,因此在这里就不展开了。2.广义知识产权

除了狭义的,还包括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商号等。(1)商业秘密

【故事】可口可乐公司成立于1892年,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拥有全球48%市场占有率。其可口可乐汽水配方,代号名为“7X商品",由美国药物化学师潘伯顿于1886年发明。可口可乐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守着这古老而又神秘的配方。据说这一绝密配方目前锁在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一个保险库内,受到24小时严密看守。现在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知道配方的内容,为确保秘方安全,他们俩从不同乘一趟飞机,以防发生空难而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可口可乐公司的诸多竞争对手曾邀请高级化验师对其公开配方“7X"信息进行过破译,但从来没有成功过。

目前我国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法律、规章和司法解释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①商业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关于商业秘密和专利的选择】

发明创造者研究设计出新的技术后,面临两种选择来保护自己的技术:一种是采用技术秘密的形式,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可以无限期地独占或垄断该技术,缺点在于一旦保密措施不力而泄密,该技术就进入公有领域而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另一种是采取专利来保护,这种

方式的好处是可以确定地获得二十年(对发明来说)或十年(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独占权,缺点在于这种独占权只有二十年或十年,过了此期限该技术就进入公有领域而任何人都可以实施。到底是采用技术秘密还是专利来保护,要视新技术的具体情况而定。可口可乐的配方是迄今为止最成功地利用了技术秘密保护方式的技术方案。

②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A.秘密性

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指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也即没有秘密性:

a.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b.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c.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d.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e.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f.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B.价值性

价值性即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

C.保密性

保密性即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而采取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a.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b.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

c.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d.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e.签订保密协议;

f.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A.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B.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C. 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D.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案例简析:对很多企业来说,可能用不到什么先进的技术,因此专利和技术秘密对它们来说

无所谓,但是经营秘密对这些企业来说可能是生死攸关的。例如,甲旅行社和乙旅行社是竞争关系,乙旅行社属于后起之秀,本来没有欧洲旅欧业务,为了实现跨越式发展,乙旅行社对甲旅行社欧洲业务部门工作人员高薪利诱,将甲旅行社几乎一个部门的骨干人员(带着客户)都挖了过来,乙旅行社的欧洲业务突飞猛进,而甲旅行社的欧洲业务损失惨重,甲旅行社于是状告乙旅行社,法院认定乙旅行社侵犯了甲旅行社的经营秘密,最终乙旅行社向甲旅行社赔偿数十万元。

④反向工程不侵犯商业秘密

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但是,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⑤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A.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行政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商部门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C.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来讲:

a. 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b. 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案例简析:“力拓事件"背后的暗战——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被告人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为掌握中国钢铁企业对2009年度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的策略,以便其所属力拓公司制定相应对策,利用该公司在铁矿石贸易中的优势地位,采取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了中国钢铁企业2009年进口铁矿石价格谈判的多项商业秘密。此外,四名被告人还于2005年4月至2008年10月间,为力拓公司在对华铁矿石贸易中获取更多的销售利润,非法搜集了中国钢铁企业的多项商业秘密。例如:2009年4月,被告人胡士泰指使力拓公司上海代表处员工收集中钢协关于2009年度铁矿石进口价格的文件。被告人刘才魁遂向多家国内钢铁企业打探,同月29日,从力拓公司的长协客户莱钢国贸公司国际海运部经理王洪九处获取中钢协[2009]66号《关于进口铁矿石商务合同开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66号文)的复印件,并于当日提供给胡士泰,胡又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给了力拓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经鉴定,该文相关内容属于商业秘密。又如:2009年6月17日下午,被告人王勇,罗泊公司上海代表处负责人与谭以新等人就铁矿石进口价格问题进行了洽谈。在会谈过程中,王获悉了中国钢铁企业与淡水河谷公司进行铁矿石进口价格谈判

的相关信息。会后,王勇通过电子邮件将上述信息向罗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作了汇报,同时转发给被告人胡士泰,罗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即通过电子邮件要求王勇和胡士泰确认上述信息,由于胡在同月8日已从谭以新处获悉淡水河谷公司与中方有关铁矿石进口价格谈判的相关情况,即于当晚回复电子邮件确认了上述信息的真实性。经鉴定,上述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于2010年2月10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中,辩方提出,本案所涉八则商业秘密中,部分系相关企业人员主动透露,部分系他人获取后转告给被告人,还有部分具体来源不明,故不能认定四名被告人系采取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法院查明,胡士泰、葛民强、刘才魁、王勇等人供述均证实,力拓新加坡公司上海代表处及罗泊公司上海代表处的员工负有搜集信息的职责,且在特定情况下胡士泰还布置下属员工搜集具体信息。其次,四名被告人及涉案人谭以新的供述、证人房泽山、申强等人的证言证实,在相关中国钢铁企业求购铁矿石或要求成为长协客户的场合,被告人获取了本案部分信息。再次,多名被告人及涉案人员均供述,多年来,力拓公司、罗泊公司在对华铁矿石贸易中大多处于优势地位,故中方钢铁企业相关人员在被告人探询涉案信息时均尽量予以满足。最后,司法鉴定意见书、权利人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本案八则信息均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从公开途径无法获取。据此,可以认定上述信息系被告人采用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

法院认为,胡士泰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勇、葛民强、刘才魁作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相关判决如下:被告人胡士泰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王勇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葛民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刘才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本案影响非常大,原因就在于长期以来我国钢铁企业在与外国有关公司的铁矿石价格谈判中由于上述商业秘密被泄露而一直处于被动局面,被迫支付过高的铁矿石价格从而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此案一开始曾以泄露国家秘密罪进行查处,但最后还是根据相关证据和案情定性为侵犯商业秘密罪。

(2)植物新品种: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于动物、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这样,对于那些杰出的育种家(像袁隆平先生这样的)的贡献如何进行奖励和保护呢?这就用到了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是就植物新品种所授予的一种跟专利权类似的知识产权。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集成电路是人类一项伟大的发明,使得电子产品能够做得越来越小巧、精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起来以后,发达国家曾经试图用版权或专利来保护,但都感觉不合适,后来就专门设置了一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又成为拓扑图设计权)来保护,这也是专门的一种知识产权。

(4)地理标志:我们国家有很多地方土特产,例如哈密瓜、吐鲁番葡萄、阿克苏大枣、普洱茶、宣威火腿、烟台苹果、莱阳梨等等,这其中的地名就是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一方面说明该产品产自于该地区,另一方面说明由于当地独特的土壤、水质、气候或者加工工艺等因

素,该产品具有独特的口感、风味、质量等。在我国,地理标志所使用的产品涉及农产品、食品、中药材、手工艺品、工业品等类多种产品,已注册的地理标志主要有水果、茶叶、大米、蔬菜、家禽、花卉、黄酒、豆瓣、枸杞等商品。

我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可以注册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这将在商标法一章中详细介绍。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也对地理标志进行了规范,其中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各地质检机构依照职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拟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应根据产品的类别、范围、知名度、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因素,分别制订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并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国家标准;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并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检验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予以复检。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例如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洛阳牡丹、龙井茶、安溪铁观音、长白山人参、卢氏连翘、景德镇瓷器、钧瓷、房山磨盘柿、大兴西瓜、徽州贡菊等等。(5)商号:商号是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举例来说,“北京市牡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完整的企业名称,其由四部分组成,地域+商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其中最有特色、最有区别性的“牡丹"才是商号。至于商标,有的和商号完全一样,例如本例中“牡丹"又是商标;有的则不一样,例如本例中的公司可能注册一个“天香"商标。商标并不必然和商号一致。况且,商号一定是汉字,而商标则可以是拼音、英文、图形等,甚至也可以是三维立体标志。

四、知识产权的主体、客体、内容、限制及保护

为了让大家提纲携领地掌握知识产权的原理,这里先给大家介绍一下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内容、限制及保护。权利客体主要解决哪些事务可以得到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这是有例外的,比如时事新闻没有著作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可能得到专利权、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名称不可能注册为商标等等。权利主体主要解决哪些人可以取得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重点内容是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问题。权利内容指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具体包括那些权能,项目繁多。权利限制是知识产权最有特色的制度,知识产权法有一个基本的理念是要保持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即一方面要充分保护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和商标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要让社会大众也能够方便、快捷地享用智力创新成果,于是就设计了诸如知识产权保护期制度、著作权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制度、专利权利用尽、先用权制度、专利领域的科研实验豁免制度、商标的正当使用制度等等权利限制制度。权利保护指当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应该到什么部门寻求救济,有哪些保护措施,诉讼时效如何等等。

五、知识产权的共性问题

(一)国民待遇原则

只要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的人(包括单位)来我国申请专利、商标,我国都应该给予与我国国民同样的保护,此即国民待遇。国民待遇有例外,例如在专利法中,有关是否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是这样规定的: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前者是可以,后者是应当。这种例外是程序方面的例外,是允许的。

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保护。

②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也受我国保护。

③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保护。(二)知识产权许可

知识产权许可相当于房屋的出租,知识产权转让相当于房屋的买卖,因此,许可并不转移知识产权所有权,被许可方获得的仅是使用权,他也就当然不得再随便许可他人使用(除非事先他和许可方有特别约定);还要注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没有太在意转让和许可的区别,但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转让和许可区分得很清楚。

许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是指许可后只有被许可方可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其他人都不能再使用;排他许可是指许可后只有权利人和被许可方能够使用,其他人不能再使用;普通许可是指权利人将知识产权许可多人使用,同时自己还保留使用权。三种许可的被许可方的诉讼权利不同,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权利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关于商标许可还须注意:许可方有义务监督被许可方产品质量,可以抽查,如果被许可方产品质量不合格,许可方有权禁止被许可方继续使用。

(三)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在知识产权三部法中有类似规定,拿专利法来说,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中有类似规定,可参照下表使记忆简单化,但须注意,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中规定的法定赔偿最高额还没有修改,还是50万元,下次修法时有可能提高到100万元,以和新专利法一致。

损害赔偿额的确定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备注

1.按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应包括调查取证费用;可包括律师费

2.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应包括调查取证费用;可包括律师费

3.根据情节按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3倍合

理确定

4.50万以下赔偿√X √

(四)知识产权诉讼时效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知识产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知识产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这在著作权、专利和商标领域都是这样的。

(五)知识产权诉讼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六)知识产权权利冲突

权利冲突的常见例子如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在先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外观设计侵犯在先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等。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要遵循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被诉企业名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商标权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承担停止使用、规范使用等民事责任。

(七)善意侵权

善意侵权指在不知情条件下侵犯了知识产权,在这方面,专利和商标的规定是一致的,著作权有所不同,下面分开论述。

1.专利、商标

就专利来说,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就商标来说,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

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大家应注意,善意侵权从性质上讲仍然属于侵权,只不过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著作权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属于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出版者所尽合理注意义务情况,由出版者承担举证责任。

例如,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与其他摄影作品一起用于营利性展览。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丁经丙同意将刊登在该杂志上的《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此例中丁就应该算是尽了合理注意义务。

(八)知识产权诉前措施

1.诉前禁令和财产保全:知识产权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2.证据保全: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诉前禁令是知识产权法的特色:在法院并没有经过正式审理认定侵权的情况下就要求被告方停止有关行为。

第一章著作权法

当前讲授

【故事】著作权(版权)很重要,大家都知道英国女作家JK?罗琳,《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是一个传奇。10多年前,她还是一个赤贫的离了婚的单身母亲,没有工作,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连生活都难以维继。幸亏有一位闺中密友的支持,给她提供经济资助,使她能够整日坐在一家咖啡馆里埋头《哈利波特》的创作。她先后写了7部《哈利波特》,均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些小说被译为多国文字,被拍摄成为电影,这些电影也很成功,片中的童星们也都获得了很高的收入,这些童星的表演形象又被用在玩具上、书包上等,所有这些(主要是版税,即著作权使用费)给罗琳带来了巨额财富,使得她在不到10年的时间从赤贫变为世界女首富,其财富超过了英国女王。而所有这一切,都要靠版权作为保障。又如,易中天先生一

本《品三国》的版税就超过1000万元,也让人惊叹。

我国目前与著作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主要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

第一节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由此产品说明书、期刊名称不论其长短,只要有独创性,就可以构成作品。以前曾评出过最短的科幻小说为“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坐在房间里,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 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比如同一历史人物、同一历史事件等)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

一、作品的种类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以讲课为例,如果老师属于照本宣科,照着书本念,那还构不成文字作品,因为缺乏独创性,这属于文字作品(书稿)的朗读、朗诵、表演,如果老师在讲课时不拘泥于书本,而是即兴发挥,则可能构成口述作品。以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为例,一开始律师往往要宣读起诉状,这应该是按照事先写好的文稿来朗读,不属于口述作品;而在法庭辩论阶段,原被告双方的法庭辩论不可能再完全按照事先准备好的稿子进行,总有对方所提问题这一方没有准备那么周到的,这就要随机应变,这种情况下的发言应该就有独创性,属于口述作品了。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所以纯音乐是音乐作品,带词的音乐(歌曲)也属于音乐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注意,通说认为戏剧作品指的是剧本。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近年来,郭德刚的相声、刘老根大舞台的二人转都很火,这些都属于曲艺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例如,甲画家将其画作出售给乙收藏者,乙拿到的仅是这幅画的所有权和展览权,这幅画的著作权还在甲手里,这就意味着乙不能擅自拿这幅画去复制发行。注意,电脑书法也可构成作品:电脑书法是指在选择某种电脑字体后经艺术加工完成的书法,这种书法尽管基于现有电脑字体产生,尽管可能艺术性不高,尽管可能完全借助电脑完成,仍应看作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不是所有的建筑物

都可以构成作品,我们一般居住的住宅楼、上课的教学楼都不是建筑作品,还是因为独创性的问题,而鸟巢、水立方、国家大剧院、中央电视台(俗称鸟腿)等则因鲜明的独创性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这一类可统称为影视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十四)计算机软件。

注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也予以保护。

案例简析:

北京通惠河附近有一个地下车库,出入口采用了与国家体育场“鸟巢”类似的造型,顶部是两端高中间低的马鞍形,出入口的外观形状及钢梁的焊接纹路与“鸟巢”也极为相近。“山寨鸟巢”是否构成侵权,引发了公众的热议。这里就涉及一个问题,即“鸟巢”受著作权保护吗?也即“鸟巢”是否是著作权的客体?“鸟巢”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由2001年普利茨克奖获得者赫尔佐格、德梅隆与中国建筑师合作完成的巨型体育场设计,形态如同孕育生命的“巢”,它更像一个摇篮,寄托着人类对未来的希望。“鸟巢”具有鲜明的特点,一个是其外形,另一个是自然地把钢架结构暴露在外,因而形成了独特的建筑外观。由此,“鸟巢”融合了奇特的设计理念和先进的建筑技术,具有非常强的独创性,成为北京新的地标性建筑,在世界范围内也堪称建筑奇迹。所以,“鸟巢”应该被认定为建筑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许可进行模仿建设的行为应该属于侵权行为。

二、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这些可统称为官方文件。

(二)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同时要注意,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原著作权法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黄色的作品就不享有著作权;后来为了满足WTO的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我们把这一项删除了,这就意味着类似于黄色作品这样的作品也会有著作权,但其不能传播。在美国曾发生过这样的案例,黄色录像的制作者按照当时美国的法律自己也不能出版发行该录像制品,但他发现有别人制作销售盗版的该黄色录像,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支持其主张,判决对方侵权。

另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试题著作权问题:首先,试题只要有独创性,同样有可能享受著作权保护,这下来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司法考试的试题可归入官方文件,不受著作权保护;但商业化的考试,例如英语的托福考试,其试题就受著作权法保护,英语托福考试非常著名,但其并非官方考试,而是一种商业化运作的英语水平考试,北京新东方学校就曾经因为在没有拿到托福考试中心授权的情况下复制、销售托福考试真题而被告上了法庭,最后赔偿了对方的损失。关于高考试题,还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案例,某人的散文被高考试题用作阅读理解的文章,又有甲出版社在高考试题汇编里收录了该年度试题从而也就吸收了该散文,文章的作者同时把教育部考试中心(高考试题编者)和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这个案子中教育部考试中心并不侵权,其组编高考试题的行为可列入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使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而甲出版社就不能以合理使用来辩解,因为其是商业行为,甲出版社侵权。

又如,关于技术标准有无著作权也曾发生过争论,这要区分不同标准而定: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不享有著作权;推荐性标准不属于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

当前讲授一般来说,著作权属于作者。那谁是作者呢?特别是单位能否成为作者呢?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那何为创作呢?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一般来说,著作权只依创作产生,创作是一种生理性的思维活动,只有自然人具备这种生理能力,法人不具备这种能力。所以,当制订著作权归法人的规定时,从理论上就有可能同创作产生著作权的原则冲突。但是,实践中确实存在需要由法人出面并且直接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尽管这类作品同个人作品相比数量不是很大,但是也有必要予以规范。

关于作者的认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假设这样一个极端的例子:甲老师在长时间教学过程中摸索出了一套英语教学妙法,但其只是在教学过程中不自觉地应用,年轻的乙老师跟班听课一学期后对该教学妙法进行总结,进而构思、出版《英语学习妙法》,甲、乙老师就该书的著作权产生了争议,争议如何解决?答案是该书著作权应该归乙老师,因为乙老师才是真正进行了创作的人;甲老师很冤,冤就冤在他其实是该教学妙法的发明人,如果该教学妙法能够申请专利的话,甲老师应该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只可惜该教学妙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不能被授予专利,这个下面还要讲到。

一、职务作品的归属

(一)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这里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单位工作任务又可分为两部分:第一,创作的作品必须与单位的业务范围有关;第二,单位应当有明确的工作指示,至少有口头指示。尽管职务作品通常同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范围有关,但是,并非凡是与本单位工作

业务范围有关的都是职务作品。不是为履行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即使其内容与单位的工作业务范围有关,也不是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原则上归作者,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两年内,经过单位同意而许可第三人使用该作品所得收益在单位和作者之间分配。

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归单位,作者保留署名权,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二)与职务发明的对比:职务发明的具体内容放在专利法里讲,这里先明确一点,与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正好相反,职务发明其专利权都是归属于单位,发明人保留一个署名权,当然还有获得奖励和报酬权。

二、委托作品的归属

(一)委托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最常见的委托作品是摄影作品,照相对我们大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不过我们平时谁也不会想到跟摄影师约定照片著作权归属,不知不觉中我们自己的照片的著作权就归给了摄影师,这才发生了众多婚纱摄影店能够欺负照婚纱照的新人们而不给他们底片的事情,婚纱店振振有词,因为婚纱照的著作权归摄影师。不过昆明法院已经判过一个案子,认定在顾客支付了高昂代价之后婚纱店还扣留底片的做法不合理。照片上不仅是有著作权,其上还有肖像权,如果是裸体写真,其上还有隐私权。

(二)传记作品: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需要注意的是,传记作品表面上看也是委托作品,但是世界通例是该作品一般都属于被传者也即名人所有,执笔者只是获得不菲的润笔费而已。

这方面有一个著名的案子:《我的前半生》一书是溥仪的自传体作品,在该书的写作出版过程中,公安部一位姓李的同志根据组织的指派,曾帮助溥仪修改出书,李同志在该书的成书过程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是李同志与溥仪之间不存在共同创作该书的合作关系,法院认定李同志属于传记作品的执笔者。因此法院判决溥仪一人为《我的前半生》一书的作者,并享有该书的著作权。

(三)领导讲话:

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对于“领导讲话著作权归领导”可以这样理解:首先在创作阶段,一般是领导先提出思路、大方向、提纲等,秘书写完初稿后领导一般还要进行修改,修改过程可能还要反复几次,最后真正讲话的是领导、真正负责任的也还

是领导。

三、合作作品的归属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例如:两人合作创作的小说,其中一人愿意发表,另外一人不愿意发表,那么能否发表?答案是肯定的。但是需要注意,在专利法中合作发明的规定正好相反,两人合作搞出的发明创造,一人愿意申请专利而另一人不愿意申请专利的,不能申请专利。

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四、演绎作品的归属

演绎作品即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五、汇编作品的归属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六、影视作品归制片人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七、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归属

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一般规定。

八、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具体来讲,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目前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

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根据下列因素制定使用费收取标准:

(一)使用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时间、方式和地域范围;

(二)权利的种类;

(三)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和收取使用费工作的繁简程度。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根据权利人的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等使用情况制定使用费转付办法。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用于维持其正常的业务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取管理费的比例应当随着使用费收入的增加而逐步降低。

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

一、著作权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

1.使用权

⑴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大家应该注意,著作权中的复制其含义要比日常理解的广得多。

⑵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这个词比较专业化一点,其实就是出售或赠与。

⑶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

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注意就整个广义著作权领域来讲,只有影视作品、软件、音像制品这三类客体上面会有出租权的问题,如果是其它客体,想都不要想是否侵犯了出租权的问题,因为根本就不存在出租权。

⑷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⑸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表演权中的“表演”主要包括活表演和机械表演。活表演指舞台上演员的活生生的表演,而机械表演则指用CD、VCD、DVD等机器来将作品表演出来的行为。机械表演权属于近年的热点问题,曾经发生过中外20多家音像公司指责全国1万多家卡拉OK歌厅侵权的事件。对歌厅来说,事件的关键是看卡拉OK光碟中的MTV是属于作品还是属于录像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若属于作品,就享有著作权法规定的诸多财产权和人身权,则歌厅侵权,司法实践中一般用侵犯影视作品的放映权来做出判决;若属于制品,其享有的权利就属于邻接权,内容就单薄了许多,则歌厅不侵权。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卡拉OK歌厅若未经音乐作品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则无论该MTV属于作品还是音像制品,歌厅都侵犯音乐作品作者的表演权。实践中,相对于MTV是作品或制品的情况,音像公司也分别可能有两种角色:影视作品的制片人或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大家应细心分辨这两种角色,从而确定它们不同的权利内容。

由于卡拉OK侵权问题一直到目前还是热点问题,目前在北京正在进行的就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状告20多家卡拉OK厅的案件。大家应该树立这样的观念:只要是处于著作权保护期内的音乐作品,只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从道理上讲就应该缴费才可以使用,至于在实践中到底收不收,那是要根据社会的反应而灵活决定的事情。这方面的内容很难,因为机械表演权只在理论性较强的教科书中出现,单看法条是掌握不了的。

⑹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⑺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⑻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现在是网络时代,非常多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在网上,大家应该总结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应该是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组织没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也是广播组织现在非常不满的方面,下次修法有可能改变。

⑼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⑽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修改权与改编权的区别:修改权是著作人身权,修改是局部修改,修改完之后还是原作品;改编权是著作财产权,改编是一种实质性的、全局性的修改,改编完之后形成一部不同于原作品的新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胡戈先生把陈凯歌先生的《无极》电影恶搞了一把,

形成了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陈凯歌先生愤怒地把胡戈告上了法庭,案由应该就是侵犯了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有网友为胡戈出主意,可以以宪法的言论表达自由来抗辩,这个案子并没有判决,双方庭下和解了。这种行为在美国被称为戏谑性地使用他人作品,一般不属于侵权行为,理由也用的是宪法中的言论表达自由。

⑾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⑿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2.许可使用权: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3.转让权: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财产权。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4.获得报酬权: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许可或转让著作财产权而获得报酬。

5.关于技术措施的权利:

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即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属于侵权行为。例如破解加密频道电视信号的加密措施、破解软件的加密措施都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但是,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通过信息网络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而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

(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

(四)在信息网络上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

6.关于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权利:

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是指说明作品及其作者、表演及其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及其制作者的信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权利人的信息和使用条件的信息,以及表示上述信息的数字或者代码。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

(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即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属于侵权行为。例如删除网页上的版权信息、删除软件中的版权所有信息等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案例简析:

原告为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于2005年3月30日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网址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16143938.html,)向公众提供胡彦斌、许巍、“黑棒组合”和“花儿乐队”演唱的46首歌曲的MP3文件的下载服务,包括:《昨天是你生日》、《第一次》、《老爸你别装酷》、《尴尬》、《伊拉克紧张局势》、《哎哟A-YO》、《霞飞路87号》、《嘻哈不断》等。经原告审查确认,以上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原告所有,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权益,并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此,原告将被告起诉到了法院。百度是一家知名的网站,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用得非常多。然而,百度也遭遇了多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尽管这些案件大多数都没有判百度侵权(例如贾佳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建天晴数码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等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等),或者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例如何勇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EMI集团香港有限公司(EMI GROUP HONG KONG LIMITED)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金牌娱乐事业有限公司(GOLD LABEL ENTERTAINMENT LIMITED)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还是能够让我们体会到网络著作权领域侵权纠纷的频繁发生。在本案例中,用户在访问涉案“歌曲列表”网页时,可以用鼠标右键点击网页上的文字链接标识下载相关歌曲的MP3文件,在内容上与原告的CD中的歌曲已构成相同或实质上的相似,而且在下载过程中,网页上自动弹出下载框,注明相关的MP3文件来自“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16143938.html,”,同时此网页右侧刊载有雀巢咖啡、摩托罗拉手机等商品的广告。一审法院认为,尽管被告以其为一家中立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没有提供涉案歌曲的下载服务等辩称否认侵权,但其行为已超出了其所定义的“给出查询结果、提供相应的摘要信息”的搜索引擎的服务范围,其行为不是在介绍涉案歌曲的艺术价值并提供查询信息,而是直接利用MP3文件营利,在未能明确相关MP3文件的合法来源、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此行为阻碍了原告在国际互联网上传播其录音制品,应属侵权,故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不过在二审中,原、被告还是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了。

二、著作权的质押

我国《担保法》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

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

电大知识产权法作业1-4标准答案

电大知识产权法作业1答案 2009年05月23日星期六下午4:21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20分) 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早确认、保护和形式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商品装潢: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3、商品商标: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4、证明商标:也称保证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5、注册商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概念下个定义。 答:知识产权是治理成果所有人和使用人给予自己所拥有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的总和,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阀线圈、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和深化的概念 2、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3、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为两个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 第一:1967年签订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权利: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 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第二: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范围,包括: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观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 目前基本上国际上都是以这两个协议所界定的范围为知识产权的范围。

大学生创业与知识产权

大学生创业中高校知识产权教育 学院:人文学院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 班级:10中本1 姓名:李超 【摘要】从某种角度来讲,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各国的激烈的综合 国力较量也慢慢从单纯的政治经济文化渗透到知识、人才的较量。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也势必意味着知识产权时代的到来。因此,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积极参与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且为此明确了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而随着近年来大学生创业热情的持续高涨,大学生自主创业也越来越多。就温州大学生自主创业来说,普遍存在着以网络为平台的虚拟创业模式,但是,由于我国的互联网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在创业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知识产权方面的麻烦或者问题。由此看来,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产权意识的淡薄将会在未来知识经济发展中出现不可避免的麻烦。因此,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提高大学生尤其是在校创业的大学生的产权意识以及维权意识。高等学校应该根据创业大学生应该具有的创新索养和知识产权教育相结合,指导大学生如如何运用知识产权进行行创业活动和创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知识产权教育 大学生创业,就是大学生为了实现自身价值,通过学习商业理论知识,付诸于实践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大学生普遍开始走上创业之路。但根据统计,我国大学生创业数量不少,但是质量却不高,成功率普遍低下。而根本原因是大学生在自身创业素质低下情况下不了解市场发展规律盲目投资,另一个原因则是资金和人才问题。为此,高校不仅在创业热情上加以鼓励和支持,同时还必须加强在创业知识产权上的教育,提高大学生产权意识,以避免在未来全球化经济中面对西方发达国家所带来的难题。 一、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发展现状 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旨在通过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从而来提高大学生产权意识,并且改变传统思维方式,尤其是网络上的共享资源。知识经济的发展,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是必然的改革趋势。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一般可以初步分为专业教育、非专业教育、创业实践教育三种教育方式。所谓专业教育,就是高校法学专业学生通过学习知识产权法来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进行专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所谓非专业教育,则是高校通过开设像我们这样形式的比较具有针对性的选修课形式,来吸引一些创业爱好者关于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学习。再者就是鼓励学生建立有关知识产权的社团以及定期进行知识产权的教育及宣传。而所谓创业实践教育,则是大学生在创业阶段不时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学习以及在创业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甚至是关于知识产权的诉讼。在教训中吸取经验学习知识。

最新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和经济法速记版

知识产权法部分 一、著作权法: 作品的种类(第三条): 文字口述和戏剧, 音乐舞蹈和曲艺, 美术建筑与杂技, 影视摄影与设计, 地图模型与程序; 著作权的合法使用(第二十二条): 个人用,作评论, 报新闻,转社论, 公开讲,作学问, 国家机关行公务,五馆陈列存版本, 免费表演不卖票,画/录室外艺术品, 发表作品改盲文, 二、商标法: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图、文(第十条):三国一官和两红,民、夸、害、地名 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第十一/十二条):通用/直接/无特征,外带三维标志形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三/十五/十六条):驰名商

标别碰/越权注册不可/地理标志误导 使用商标违法(第44/48条): 注册的:三个自行,连续三年停; 未注册的:冒了不该冒(注册),使了不该使,充了不该充(以次充好) 商标申请(条例第18/19条):申请优先,使用在前,协商不成,再来抽签 三、专利法: 申请日前六个月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第24条):三会两首一泄露 不授予专利的客体(第25条):科智疾,品原子 强制许可的条件(第48——51条): 合理条件,经过三年,非常情况,公共利益, 重大技术进步,显著经济意义 不独占,不乱许,要付费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第63条): 自己制造,先期制造,临时过境,科研使用 经济法部分 一、银行业监督进行现场检查可采取的措施口诀:寻岳父进殿 对应法条

寻:即询,询问相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 岳父:即阅复,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可能转移的封存 进: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检查 殿:即电,检查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等系统 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的禁止行为 口诀:力皆持增 表面意思:力量都持续增长 对应法条 力:即利,不得与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 皆:即接,不得私下与申请单位接触 持:不得持有核准的股票 增:即赠,不得接受申请单位的馈赠 三、不得持有、买卖、受赠股票的机构人员 口诀:他记件交券 表面意思:他以计件的方式缴纳证券 对应法条 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 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 件:即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交: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 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章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课程介绍

知识产权法课程介绍 知识产权法课程是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而发展和壮大的,是随着知识产权在全国乃至在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受到重视而成为一门显学。 我校知识产权法课程开设较早,发展很快。1992年3月张玉敏教授主编了我国最早一批《知识产权法》教材(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我校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必修课程,课时也增加到50学时。此后,我校又先后增加了知识产权双语教学、著作权法、商业标志法、商业秘密法、知识产权贸易理论与实务、电子商务、外国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选修课。2000年,为了整合我校知识产权法教师资源,成立了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该中心全国范围内都有较大的影响。现在,《知识产权法》课程已成为师资力量强大、配套课程齐全、深受学生欢迎的本科课程。目前,该课程已经成为我校法学重点发展的课程,成为在西南乃至在全国都有相当影响的一门课程。 我校从1997年开始招收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2000年开始招收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截至今年7月份,共培养知识产权方向的硕士研究生200多名,博士研究生10余名,其中包含1名美籍和1名我国台湾地区攻读本方向的博士生。从目前来看,我校已经形成了一支政治过硬、治学严谨、勤于耕耘、整容强大的教师队伍。目前,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课程已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年龄、学历合理的教学和科研梯队:在师资配置上,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4人,讲师5人,助教1人,其中博导2人,硕导9人,另聘请5名境内外知识产权法专家作为兼职教授绝大多数教师已经取得博士学位或者正在攻读博 士学位。 本课程的主要特色有:1、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推进课堂教学改革。2、师资队伍强大,发展后劲很足。3、教材和教学辅导资料先进,教学方法先进。

《创新、发明与专利实务》考试题库(全)

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 A、《物权法》 B、《保险法》 C、《垄断法》 D、《竞争法》 正确答案: C 2 根据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权威发布的报告,()成为专利申请第一大国。 A、美国 B、日本 C、澳大利亚 D、中国 正确答案: D

3 “专利制度就是在天才的火焰上倾倒利益之油”是谁的名言?() A、瓦特 B、林肯 C、爱迪生 D、柯克 正确答案: B 4 专利权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财产权。() 正确答案:× 5 专利权在英国工业革命之前就已经正式确立。()

正确答案:√ 专利制度的历史(二) 1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数据显示,国内企业、个人专利申请集中领域不包括()。 A、食品 B、服装 C、软饮料 D、汉字输入法 正确答案: B 2 我国1985年颁布的《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垄断期限是()。 A、12年 B、13年

C、14年 D、15年 正确答案: D 3 VCD最早是由()发明制造的。 A、美国 B、日本 C、中国 D、韩国 正确答案: C 4 美国在本国公司申请了美国和加拿大的童锁专利后,要求进口彩电必须具备童锁功能。()

正确答案:× 5 在欧美发达国家,很多专利发明都用来设置贸易壁垒。()正确答案:√ 专利制度的历史(三) 1 真空瓶在专利申请之初的目的是()。 A、教学实验 B、工业发明 C、盛放热水 D、低温研究 正确答案: D 2

日用拉链专利获得批准是在()。 A、1905年 B、1914年 C、1917年 D、1920年 正确答案: C 3 著名公司Thermos的设立与真空瓶专利的申请关系密切。()正确答案:√ 4 美国人吉德昂·逊德巴克于1917年提出了拉链的申请。() 正确答案:×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法学(知识产权方向)双学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知识产权方向)双学位” 招生宣传 “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提法也许不再新异,他们已经成为时代的背景融于我们的生活。关于科技与生产力、创新与进步的词句也许不再激动人心,它们已然构成知识经济时代竞争的法则。 在这些因为熟悉而模糊的语汇之后,“知识产权”这一不可忽略的关键词定然进入过你的视野,但你是否理解它,它对于知识创新的意义以及它对于你的意义呢? 息息相关的知识产权 当你在互联网上下载音乐时是否想到版权问题? 当你写作课程论文时知道如何才是合理使用? 在你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曾联想到商标吗? 为什么拥有四大发明、百家文化的中华文明没有催生出尊重和利用知识产权的土壤? 在世界进入WTO时代,贸易的形式开始转变,你知道知识产权贸易吗? 你知道每打一个手机电话要向外国专利权人交付多少权利金? 以上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了一个法律概念——知识产权。但同时,这些问题又不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法学领域。知识产权,无处不在。 作为个人,知识产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日常生活中、在工作学习中、在市场交易中多多少少都需要与知识产权打交道。 而作为企业,拥有一个驰名品牌会使之傲视同侪,拥有鲜明的特色和市场号召力。 而作为国家,拥有几十个驰名品牌会重塑一个国家的形象,促进经济的腾飞,成为能够为国家充分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随着我国开始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由“制造经济”向“创新经济”过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是大势所趋,作为身兼个人与国家双重使命的北大学子,在成才的道路上更需要培养知识产权意识。无论是明天的商界翘楚,还是科学巨人,无论是明天的政界领袖,还是文坛巨匠,都需要通过对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来维护和推动事业上不断创新与进取的源源动力——我们的智慧。 应运而生的知识产权学院 1986年12月,北京大学成立跨学科的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直属学校领导,成为国内第一批从事知识产权领域教学研究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北京大学第一代文理交叉的知识产权学科奠基人花文庭教授、周政教授、陈美章教授、郑胜利教授的辛勤耕耘下,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为北京大学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适应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规模化需求,在时任北京大学副校长罗豪才教授富有远见的推动及香港星光传讯集团董事长黄金富博士的鼎立资助下,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于1993年成立,这是中国高校中第一家专门的知识产权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制度,由北京大学领导,挂靠在法学院,并由董事会监督管理。董事会由17人组成,董事长为黄金富博士;副董事长三人,由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豪才教授、中国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先生、北京大学副校长梁柱教授担任。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由时任法律系主任魏振瀛教授担任,后由法学院院长吴志攀教授担任;秘书长为郑胜利教授,主持日常工作。 2009年10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原董事会决议改董事会为理事会,实行理事会管理、院长执行制。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由法学院院长兼任,现任为朱苏力教授;常务副院长为法学院张平教授,主持日常工作。 学院在十六年的人才培养和科研活动中始终得到海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为中国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 如今,为了更好的培养社会所需的知识产权人才,满足知识产权跨学科的特殊要求,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拟定于2010年开始向非法学专业二年级本科生开设“法学(知识产权方向)双学位”培养计划,让更多的学子追随时代的步伐,共享中国知识产权学界先进的教研资源。

创新、发明与专利实务答案

专利制度的历史(一) 1【单选题】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中,蒸汽机发明专利的拥有者瓦特,通过()来行使自己的专利权。(D) A、授权他制造的蒸汽机 B、销售蒸汽机 C、卖出专利权 D、租赁蒸汽机 2【多选题】1624年,关于英国实施《垄断法》,正确的是(BCD)。 A、阻碍了专利作为私人财产权的垄断 B、是通过新兴资产阶级的不懈斗争得以实施 C、禁止了封建特权对贸易自由的阻碍 D、禁止了王室垄断对贸易自由的阻碍 3【判断题】在专利的历史渊源中,专利是一种与王室有关的特别垄断权和专属贸易。(对) 4【判断题】发明家爱迪生凭借其专利权联合美国和法国7大制片公司,然而垄断欧美电影产业的期望落空。(对) 专利制度的历史(二) 1【单选题】2004年国家只是产权局的统计,我国国家只是产权局收到的60%是来自于(C)。 A、个人申请 B、大专院校 C、企业 D、科研院所 2【单选题】我国国内企业、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哪个领域占最大比重?()D A、软饮料 B、食品 C、汉字输入法 D、中药 3【单选题】国外企业、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哪个领域占最大比重?()C A、移动通讯 B、电视系统 C、无线电传输 D、西药 4【多选题】表现出专利被用来设置贸易壁垒的案例有()。ABD A、2002年欧盟公布的法案,要求欧盟市场的低档打火机必须安装安全锁 B、外国企业在对CD基础上研发D 对D,申请专利保护 C、我国万燕公司研制出设备对CD D、6C和3C的D 对D的技术专利联盟 5【多选题】我国申请专利的特点是()。ABCD

A、整体申请的数量,与我们的企业数量不相符 B、技术领域没有集中在高科技 C、申请中发明少 D、专利权有效期短 6【判断题】专利是一种经济上的权利,是一种国家为发展在一段时间内授予发明创造者的一种市场法和客户的垄断权利。() 对 7【判断题】专利和专利战并不是企业中间划分“实力范围”的武器。()X 专利制度的历史(三) 1【多选题】在历史上,以下选项中的发明至今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有()。ABCD A、拉链 B、真空瓶 C、剃须刀 D、膨胀螺钉 2【判断题】现在广泛应用的暖壶瓶的发明前身是真空瓶。() 对 专利制度的历史(四) 1【多选题】尼尔斯·博林发明的汽车安全带得到广泛应用的原因有哪些?()ABC A、很多国家交管部门开展各种各样的公共宣传活动 B、立法立规强制规定 C、汽车配置进行改进只要有人没系安全带就给出信号 D、西方王室的青睐 2【判断题】瓦特其实是在前人基础上,改进了蒸汽机,并且申请了专利。() 对3【判断题】蒸汽机发明专利的拥有者瓦特的专利保护期限没有得到延长。()X 专利制度的历史(五) 1【单选题】尼龙在历史上最广泛的应用是在()。B A、女性使用的长腿袜 B、二战时的降落伞 C、尼龙混纺服装面料 D、塑料尼龙齿轮 2【单选题】对于智能卡的发明,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D A、一体化 B、可以存储信息 C、可以处理控制信息 D、需要串联并联电路 3【单选题】关于理查德·德鲁发明的将透明胶带,其发明申请中不涉及()。C A、压敏胶和胶的组合物 B、防水的胶带和涂料 C、防晒的涂料

《知识产权法》在线作业(第1~5章)

知识产权法在线作业(第1~5章)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100分单选题 1.依据《著作权法》,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在合同中的约定期限最多为() A 10年 B 7年 C 50年 D 没有规定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2.画家李某将其创作的一幅油画以23万元价格卖给A公司,A公司因此获得() A 油画的著作人身权 B 油画所有的著作财产权 C 油画的原件所有权和所有著作权 D 绘画原件所有权和展览权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3.知名画家甲把自己画的一幅画送给乙,乙一直珍藏在家中,在一次有关甲的专题画展中,乙将该画送展,乙的行为() A 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B 侵犯了甲的展览权 C 侵犯了甲的发行权 D 不侵权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4.小说《师长》的作者甲授权乙将该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制片人丙委托导演丁将该剧拍摄成电影。该片拍摄完成后,其著作权归属于()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5.刘某由所在工作单位安排,承接了一个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在工作期间出版了一本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专著并获稿费15000元,此稿酬应归谁所有?() A 应全部归刘某所在单位 B 归刘某所有,由刘某所在单位缴纳所得税 C 归刘某所有,但刘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 归刘某所在单位,但应拿出一部分奖励刘某正确答案:C 单选题 6.电视剧《三国演义》的著作权人应该是() A 导演 B 主要演员 C 剧本作者 D 制片人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 A 用C语言编写的的计算机程序 B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 建筑施工图纸 D 法院的判决书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8.甲将其作品投递给乙杂志社。未经甲的许可,乙便委托丙对甲的该作品进行修改,然后乙杂志社将署名为丙、甲的作品发表在其刊物上。则() A 乙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丙未侵权 B 乙未侵权甲的著作权,丙侵权 C 乙和丙均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D 乙和丙均未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9.下列各项作品中,著作财产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是()

知识产权专业课程设置

学科基础必修课 1.法学原理(Principles of Law) 2.宪法学原理(Principles of Constitutional Law) 3.民法学原理(Principles of civil law) 4.知识产权法原理(Principl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5.中国法制史(Chinese Legal History) 三、专业必修课 1.刑法 (criminal law) 2.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dure law) 3.民事诉讼法(civil procedure law) 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5.经济法(economical law) 6.国际私法(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7.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al law) 8.国际法 (international law) 9.商法(Commercial Law) 10.专利法(patent Law) 11.著作权法(copyright law) 12.商标法(trademark law) 四、专业选修课 1.知识产权评估与鉴定(evaluation and appraisal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2.企业知识产权战略(stratagem of an enterprise ) 3.计算机技术的法律保护(legal protection for computer technology) 4.知识产权国际许可与转让(license and transfer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5.美国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or U.S.A) 6.法国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or France) 7.财政法与税收法(Law of public finance& Law of Taxation) 8.金融法 (Financial Law) 9.香港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of Hongkong.SAR) 10.台湾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of Taiwan Region) 11.世界贸易组织法(Law of WTO) 12.中西法律文化(legal culture of China and the west) 13.反不正当竞争法(the law of anti-unfair competition) 14.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 15.知识产权国际诉讼(litig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16.电子商务法(Electronic Commerce Law) 17.专利代理实务(patent agency) 18.商标代理实务(trademark agency) 19.版权代理实务(copyright agency) 20.合同法(contract law) 21.专利文献检索(patent literature searches)

经济法练习题(知识产权法)习题与答案 (1)

经济法练习题(知识产权法)习题与答案 (1)

经济法练习题(知识产权法) 习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副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将这幅画卖给了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B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2. 有关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B ) B.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法使用该作品 3. 甲经乙许可,将乙的小说改编为电影剧本。丙获得该剧本手稿后,未征得甲和乙的同意,将该电影剧本改编为电视剧本并予以发表。关于此事的说法,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C )C.丙同时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和乙的著作权 4. 作者主动投给图书出版社的稿件,出版者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决定是否采用,超过该期限,图书出版社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签订合同的,作者可以要求出版社返还初稿和给予经济补偿。该法定期限为该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D )内 D. 6 个月 5. 独立制片人甲自筹资金于1999年11月15日首次出版某电视剧的录像带。甲于2002年10月

21日去世。甲对该录像带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截止到(B ) B. 2049年12月31日 6. 下列行为中,无须获得著作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是(A ) A.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上引用已发表的作 7.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专利申请人的是( D ) D.工作人员退休后1年内所完成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8.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B ),又向中国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享有优先权。 B. 6个月 9.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是(C ) C.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 10.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B )确定 B. 图片或照片 11. 下列各项中,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属于《专利法》保护的治理成果是(C )。C.一种减肥新药或者一种减肥食品

经济法_5第五章知识产权法试题

第五章知识产权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计算机软件保护属于( A )保护。 A.著作权 B.专利权 C.商标权 D.工业产权 2.下列选项中,属于作品构成要件的是( C ) A.新颖性 B.创造性 C.独创性 D.可欣赏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 D )。 A.用 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图形作品) D.法院的判决书 4.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与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的主要区别之一是,后者不要求( B )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美感 5.依照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专利权人的义务有( B ) A.实施专利 B.缴纳专利年费 C.在专利产品上使用专利标记 D.不得向外国人转让专利 6.使用专利标记在我国是专利权人的一种( A ) A、权利 B、义务 C、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D、谈不上权利和义务 7.甲公司职工乙退休后很快作出了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但直到2 年后才申请专利,乙的发明应属于( A ) A、职务发明 B、非职务发明 C、协作发明 D、委托发明 8.“广西金嗓子喉宝含片”中,属于商标的部分是( B ) A、广西 B、金嗓子 C、喉宝 D、含片 9.下列商标中属于服务商标的有( B ) A、嘉陵摩托 B、洁诚洗染店 C、伊利牛奶 D、可口可乐 10.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 B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A、5 年 B、10 年 C、15 年 D、20 年 二、多项选择题 1.知识产权的特点有(ABCD ) A.无形性 B.专有性 C.时间性 D.地域性 2.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有( ABCD )。 A.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B.作品必须具有法律所要求的独创性 C.作品应该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 D.内容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3.( ABCD )属于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A、民间文学艺术 B、计算机软件 C、示意图 D、杂技艺术 4.( ABCD )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 A、发表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5.在我国,专利权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ABCD )

创新、发明与专利实务习题答案

专利制度的历史(一) 1 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 A、《物权法》 B、《保险法》 C、《垄断法》 D、《竞争法》 正确答案: C 2 根据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权威发布的报告,()成为专利申请第一大国。 A、美国 B、日本 C、澳大利亚 D、中国 正确答案: D 3 “专利制度就是在天才的火焰上倾倒利益之油”是谁的名言?() A、瓦特 B、林肯 C、爱迪生 D、柯克 正确答案: B 4 专利权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财产权。() 正确答案:× 5 专利权在英国工业革命之前就已经正式确立。() 正确答案:√ 专利制度的历史(二) 1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数据显示,国内企业、个人专利申请集中领域不包括()。 A、食品 B、服装 C、软饮料 D、汉字输入法 正确答案: B 2 我国1985年颁布的《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垄断期限是()。 A、12年 B、13年 C、14年 D、15年 正确答案: D

B、日本 C、中国 D、韩国 正确答案: C 4 美国在本国公司申请了美国和加拿大的童锁专利后,要求进口彩电必须具备童锁功能。()正确答案:× 5 在欧美发达国家,很多专利发明都用来设置贸易壁垒。() 正确答案:√ 专利制度的历史(三) 1 真空瓶在专利申请之初的目的是()。 A、教学实验 B、工业发明 C、盛放热水 D、低温研究 正确答案: D 2 日用拉链专利获得批准是在()。 A、1905年 B、1914年 C、1917年 D、1920年 正确答案: C 3 著名公司Thermos的设立与真空瓶专利的申请关系密切。() 正确答案:√ 4 美国人吉德昂·逊德巴克于1917年提出了拉链的申请。() 正确答案:× 专利制度的历史(四) 1 三点式汽车安全带的发明最早出现在()公司。 A、奔驰戴姆勒公司 B、奔驰梅赛德斯公司 C、沃尔沃公司 D、大众公司 正确答案: C 2

知识产权法--第1阶段测试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3年下半年第一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第十章(总分100分) 时间:90分钟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2×10) 1、作品取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是()。 A、显著性 B、创造性 C、新颖性 D、独创性 2、建筑设计图属于()。 A、建筑作品 B、美术作品 C、图形作品 D、艺术作品 3、()是有保护期限的。 A、发表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4、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原则是() A、属于委托人B、属于受托人C、由合同约定,无约定属于受托人 D、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共有 5、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A、30年B、50年C、70年D、90年 6、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 A、著作权归作者,但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C、由作者和单位通过合同约定B、署名权归作者,其他著作权归单位D、著作权归单位,但单位应给作者奖励 7、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的期限是()年。 A、5B、8C、10D、15 8、()是合理使用。 A、为个人学习,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 B、报纸刊登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关于社会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C、为学校课堂教学,大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学生使用 D、图书馆为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著作权人之间是()关系。 A、信托B、意定代理C、法定代理D、代表 10、()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A、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B、剽窃他人作品C、歪曲、篡改他人作品D、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019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

2017年度“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 常见问题解答 (2017年6月21日) 1.怎么才能获得选课卡? 答:烟台分站的课程都是开放报名的,不需要选课卡,直接注册、选课即可。 2.怎样删掉一门课程? 答:已选课程不能删除,不需要学习即可。 3.进错班级了,怎么退出班级重新选班? 答:选择你应在的班级,重新选课学习即可。 4.怎么查看学时? 答:学习档案里面可以查看学习进度。 5.如何加入班级园地? 答:点击“学习社区”一栏,直接进入所在班级的班级园地。 6.阶段测评错多对少,可以弥补吗? 答:阶段测评是不可以重复作答的,尽量多学一些让自己更有把握再去测评。 7.一天可以学习多长时间呢?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远程教育学习没有时间限制,想学多久都可以,学习档案里面可以查看自己的学习进度及合格标准说明。

8.如何在线记时? 答:系统会自动计,不过有些习题没做或系统提示要手动转入下一章节的没有完成,不计入学习时间。 9.学习课件打不开怎么办? 答:首先查看网速是否正常,如网速正常再查看是否需要安装插件,或者浏览器是否为最新版本,网速太慢的话也会受到影响。 10.学习过程中如果“知识点覆盖率”一直没有增加怎么办? 答:一门课程可能有五个章节或者六七八个章节不等,如果学员一直看第一个章节,看了四五遍,那学习时长够了,知识点覆盖率也不会增长的,所以,需要学员们要看完整个课件,而不是只看其中的几章。有的课件在学习当中会弹出小窗口,来防止学生挂机,如果学员真的在挂机,没点击小窗口继续学习,那么这个章节的知识点覆盖率就不会增加。比如知识产权概论,这门课程的每个章节的每个小节都会有一个阶段测评,学员必须测试完提交答案之后,知识点覆盖率才会增加。 11.学习远程教育应该使用哪些浏览器? 答:请使用IE浏览器、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其中谷歌浏览器兼容性最好。 12.用户名和邮箱可以修改吗? 答:用户名和邮箱不能修改,一个邮箱只能注册一次,若不想用,只能重新注册一个账号。请尽量使用常用的、有效的邮箱注册账号。

《创新、发明与专利实务》课后答案

揭秘专利文献(五)已完成成绩:100.0分 1 拥有“王老吉”商标所有权的是()。 A、鸿道发展(中国)有限公司 B、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C、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D、陈鸿道 我的答案:B 得分:33.3分 2 商标的实施许可是指商标所属企业对另外一个企业赋予()。 A、材料采购权 B、质量监督权 C、设计权 D、生产权 我的答案:D 得分:33.3分 3 soopat搜索引擎是专利检索的重要搜索引擎。() 我的答案:√ 揭秘专利文献(七)已完成成绩:100.0分 1 苹果的触摸面板领域的专利和外观设计申请集中在哪一年?() A、2005年 B、2006年 C、2007年 D、2008年 我的答案:C 得分:25.0分 2 以下哪个国家在专利申请上不追求数量?() A、美国 B、中国 C、日本 D、韩国 我的答案:A 得分:25.0分 3 苹果申请了大量的外观设计类专利表明了苹果基于硬件的发展思路。()我的答案:×得分:25.0分 4 苹果和三星的专利诉讼大战对我国手机生产企业造成了很大影响。()我的答案:× 揭秘专利文献(九)已完成成绩:100.0分

1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月进行。 ?A、9月 ?B、10月 ?C、11月 ?D、12月 我的答案:C得分:33.3分 2 只有法律专业的才可以成为专利代理人。() 我的答案:×得分:33.3分 3 专利权可以通过购买等形式转让给其他人。() 我的答案:√得分:33.3分 创新、发明与专利实务介绍(一)已完成成绩:100.0分1 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在()。 ?A、2004年 ?B、2005年

知识产权法(含答案)

知识产权法(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知识产权法 期末复习大纲 (答案来自互动交流,供参考) 一、著作权法复习题目 1. 下列选项中,属于口述作品的是() A.散文 B.即兴演讲 C.相声 D.书 2.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以下所列的哪一类作品?( ) A.音乐作品 B.美术作品 C.电视剧 D.文字作品 3.某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通过录放设备播放音乐CD盘,以营造良好的购物气氛,依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商场应当( ) A.经该录音制品的制作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B.经音乐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C.经音乐作品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D.经以上三方许可并支付报酬 4.以下所列举的表演者中,依法享有表演者权的是( ) A.相声演员、电影演员、服装模特 B.杂技演员、歌唱演员、话剧演员 C.舞蹈演员、武术表演者、京剧演员 D.体操表演者、音乐演奏者、马戏表演者 5.以下对作品的使用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的是( ) A.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B.表演者在营业性演出活动中演唱他人已发表的音乐作品 C.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摄影作品制作公益性广告 D.将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出版 6. 张某独立创作出一篇学术论文。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 A.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B.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 C.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D.张某的论文须经做上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7.下列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A.邓小平理论 B.盲文读物

C.教授的即兴授课 D.地图 8.依著作权法的规定,电视连续剧《汉武大帝》的著作权应属于() A.制片人 B.演员 C.导演 D.电视台 9.甲在各地游历期间创作了大量的摄影作品。1998年3月7日甲在某处拍摄时不幸坠崖身亡。1999年5月6日某出版社经甲继承人的许可,出版了一本甲生前未发表的摄影作品集。该摄影集中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届满日期为() A.2048年3月7日 B.2048年12月31日 C.2049年5月6日 D.2049年12月31日 10.甲完成了一部小说的创作,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享有著作权的起算时间是() A.小说发表的时间 B.创作完成的时间 C.版权局进行登记的时间 D.小说加注版权标记出版的时间 11.下列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的是() A.表演者权 B.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C.广播组织者权 D.出版者版式专有出版权 12.甲、乙合作一部小说,发表于1945年6月1日,修订于1949年5月1日,甲于1950年7月1日去世,乙于1968年9月1日去世,问,该小说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为()。 A.1995年6月1日 B.2000年12月31日 C.2018年12月31日 D.1999年5月1日 13.法人作品的保护期是()。 A.自作品完成之日起50年 B.自作品出版之日起50年 C.自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D.自作品授权之日起50年 14.某建筑设计院接受甲方委托设计了一套建筑图纸,委托协议没有明确约定图纸著作权归属,该图纸著作权应属于()。 A.建筑设计院 B.甲方 C.双方共同拥有 D.施工单位 15.甲主编一部学术论文集,共收录20篇论文,其中一篇为乙所著,文集出版后,丙打算将乙的文章翻译成英文在境外发表,依我国《著作权法》,丙应当()。

知识产权课程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16143938.html, 知识产权课程论文题目 一、最新知识产权课程论文选题参考 1、双师互动式教学方法在知识产权法课程中的应用 2、《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教学改革创新研究 3、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学难点及对策 4、"知识产权法"课程调查分析与教学改革实践——以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法律事务专业为例 5、我国理工科高校知识产权辅修专业课程设置模式研究 6、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7、“知识产权管理”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 8、全日制工程硕士“知识产权”课程建设研究 9、应用型知识产权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探究 10、知识产权法课程采用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浅析多媒体在教学中的辅助性定位——以知识产权法课程为例 12、《知识产权诊断原理与策略》网络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13、药品知识产权实物课程教学实践的思考 14、《知识产权诊断与策略》网络课程教学模式探索 15、关于知识产权学科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设置的思考 16、Linux课程中培养学生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探讨 17、高校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模式设计研究 18、略论院校知识产权法课程的设置与教学 19、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及课程设计探讨--基于调查问卷的分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16143938.html, 20、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二、知识产权课程论文题目大全 1、知识产权法课程随堂测试 2、对大学生开设知识产权与创新课程的尝试 3、武术课程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教学改革初探 4、创新与探索:专业型公共选修课教学改革的思考——以公共选修课《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改革为视角 5、知识产权管理:一门课程的建构 6、医学特色在医事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课程中的体现 7、知识产权法课程考试改革探讨 8、试论民办高校本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以《知识产权法》为例 9、高校基于课程创建学科导航的知识产权问题分析 10、我校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的目标定位、课程内容与体系及改革思路 11、创新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实习课程教学模式的途径探索 12、浅谈知识产权面授培训课程设计改进 13、知识产权法课程考试方式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14、知识产权专业本科课程设置改革之我见——以内蒙古财经大学为视角 15、论法学实验课程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以“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课程为例 16、法学专业课程课堂案例讨论教学方法探讨——以《知识产权法》课堂案例讨论为例 17、论远程开放教育网络课程知识产权保护 18、判决书在知识产权法课程中的教学设计——情景再现及法律适用的实训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