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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9—2020学年校历

北京大学2019—2020学年校历

2020年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_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

2020年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_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 间 现在接近年底了,对于大学生来说,寒假是个热议的话题,每所大学的寒假放假时间和放假天数各有不同,现在,大家可以跟着小编看看《2020年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及放假天数》的相关内容,希望对翘首盼望着寒假的大学学子们有所帮助。因新政策尚未颁布,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0年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_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2020年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及放假天数 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1月18日-2月19日 北京大学元旦放假时间:12月31日公休,课程、考试照常进行。2020年1月1日放假,全校停课。2020年1月2日补休,考试照常进行。 北京大学新学期开学时间:2月20日 北京大学简介 北京大学(英文: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诞生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身份及名称而建立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

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翌年改名为北京大学。1916年,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出任校长,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之义,推行改革,把北大办成全国的学术和思想中心,使北京大学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五四运动的策源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合并组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回到北平复校。1952年院系调整时,校园从北京内城迁至西北郊燕园。 北京大学由教育部直属,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C9联盟以及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东亚四大学论坛的重要成员。 相关资讯: 校园介绍 北京大学-牌匾北京大学校园占地总面积约7000亩,分为燕园校区、医学部校区、昌平校区、大兴校区、无锡校区和深圳研究生院校区6个部分,其中燕园校区是北京大学本部,占地面积1.95平方公里(合2925亩)。昌平校区占地面积550多亩。大兴校区为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所在地,占地面积约550亩。北京大学无锡校区同样为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所在地,2008年投入使用,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大学城,占地面积500多亩。北京大学医学部位于学府林立的首都北京海淀区学院路,占地面积约990亩。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南国燕园)占地面积82.87万平方米(合1243亩),是

2013-2014学年北京大学校历

北京大学2013-2014学年校历第一学期 一、新生报到:8月31日 深圳研究生院:8月26日 二、新生体检和入学教育:9月1日—8日 深圳研究生院:8月27日—9月1日 三、校本部本科生选课指导:9月5日 四、新生开学典礼:9月6日 深圳研究生院:8月29日 五、上课: 校本部:9月9日 医学部:在校生8月26日新生9月9日 深圳研究生院:9月2日 六、在校学生注册: 校本部:9月9日—13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9月14日) 医学部:8月26 日—30 日 深圳研究生院:9月2日、3日 七、中秋节: 9月19日放假,全校停课 21日、22日公休,原有课程照常安排 八、国庆节: 9月30日—10月4日放假,全校停课 9月28日、29日和10月5日、6日公休,原有课程照常安排 九、停课复习考试: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 深圳研究生院:2014年1月13日—17日 十、学生放寒假:1月13日—2月16日 (研究生放寒假时间与教职工轮休一致) 深圳研究生院:1月20日—2月16日 十一、教职工轮休:1月15日—2月12日 (2月13日上班) 元旦放假安排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4年节假日安排后另行通知 第二学期 一、上课:2月17日

二、在校生注册: 2月17日—21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2月22日) 深圳研究生院:2月17日、18日 三、本科生招生开放日:4月12日 四、校本部运动会:4月25日—27日 五、校庆: 5月4日教职工上班,校本部停课。 六、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6月9日—6月22日 医学部:6月23日—7月4日 深圳研究生院:6月23日—27日 七、学生放暑假: 校本部:6月23日 医学部:7月7 日 (研究生放暑假时间与教职工轮休一致) 深圳研究生院:6月30日 八、毕业教育:6月23日—7月4日 办理离校手续:6月30日—7月4日 深圳研究生院:6月30日—7月6日 托运行李:7月3日、4日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月30日 毕业典礼:7月1日、2日 十、校本部暑期学校:6月30日—8月1日 十一、教职工轮休:7月9日—8月27日 (8月28日上班) 十二、2013级本科生军训:8月16日—29日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4年节假日安排后另行通知。校本部上课时间: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上课时间: 第一节08:00—08:50 第二节09:00—09:50 第三节10:10—11:00 第四节11:10—12:00 第五节13:00—13:50 第六节14:00—14:50 第七节15:10—16:00 第八节16:10—17:00 第九节17:10—18:00 第十节18:40—19:30 第十一节19:40—20:30 第十二节20:40—21:30

考北大法学考研须知

考北大法学考研须知 近年来,研究生考试越来越热,而国内几大法学院更是成为了考生们的热衷。不过,要通过残酷的研究生考试选拔,并非一件易事。在考研的考试科目中,专业课相对于公共课来说分值更高,各个学校的特点更加明显,但是其变化性和对基础的高要求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报考一些好的院校如北大这类高校的热门专业法学的时候,最困难的往往就是专业课,通常一门专业课所包括的内容会非常多,以至于许多人只是看到大纲中列出的书单就开始打退堂鼓,更不说看到每本都是厚厚的参考书了。所以如何把握专业课就成为了决定考研成功与否的最关键因素。为此,凯程专业课辅导中心在经过精心的研究和比较后,专门撰写了此文,文章包含国内几大法学院法学硕士招生专业课试题的特点,并将重点对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考试专业课及答题方式加以分析和讲解,藉此为考生们成功顺利实现梦想助一臂之力。 在北京地区,学子报考法学院的选择有几大知名高校,如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其中,政法和人大题目相对来说,比较死板和基础,且有大量的客观题,所涉及的考试科目也不是很多(如人大考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诉讼法和民法六科)。清华大学考试科目少,但是题目较深、灵活,需要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北京大学法学院考试科目最多,俗称“十项全能”(指考试科目包含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等),题目全部以主观题形式出现,同时由于学校知名度高,招收人数少,和至今依然是公费等特点,导致竞争异常激烈,所以总体来说,考北大法学院难度较大,却是很多学子的梦想寄托之地。 本文以下重点为大家分析一下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的特点和应对方法。通过分析近十年的试题,可以看出,北大法学院对于考生的考察还是比较全面的,其试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基础知识的考察;另一类题目则较为灵活,但是又并非不知所云,而是和基础知识联系较为紧密。总体言之,其就是兼顾基础性和灵活性,兼顾对考生必要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二者的考察。其可以通过基础题目考察考生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同时也通过分析综合性问题来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二者之间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因此,要应对考试,有两个方面相当重要:第一、熟练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第二、学会高技巧的答题方式。也就是说,要锻炼养成良好的思维模式,即分析问题的模式与能力。在辅导学生的时候,凯程经常举这样一个例子:答题犹如炒菜,基础知识就像炒菜的原材料,而答题方式则是每个厨师的炒菜技术。如果没有原材料,即使“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空有技术,并无用武之地;如果没有技术的话,即使燕窝鱼翅一大堆,可能也达不到高手一份蛋炒饭的效果。而如果考生能做到二者兼备,则可以在考试时,为评卷老师摆上一桌诱人的佳肴。 下面我们就从如何掌握基础知识和如何进行有效的答题两方面来为大家进行详细讲解。首先,在掌握基础知识方面,根据凯程总结的经验,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注意:第一:教材的选择。在教材选择方面,我们建议大家要根据北大法学院的出题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下面我们为大家一科一科的展开叙述。 宪法学:宪法的考试特点为基础加热点,并且出题老师考察的偏好非常明显。所以针对

北京大学2011-2012学年校历

北京大学2011-2012学年校历 第一学期 一、新生报到:2011年8月27日 二、新生体检和入学教育:8月28日—9月4日 三、校本部本科生选课指导:9月1日、2日 四、全校新生开学典礼:9月3日 五、上课: 校本部:9月5日 医学部:在校生8月22日,新生9月5日 六、在校学生注册: 校本部:9月5日—9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8月28日 医学部:8月22日—8月26日 七、中秋节:9月12日放假,全校停课; 9月10日、11日公休,原有课程照常安排八、国庆节:10月1日—7日放假,全校停课; 10月8日、9日公休,原有课程照常安排九、停课复习考试: 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8日 (2012年1月2日考试照常安排) 十、元旦: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2日放假十一、学生放寒假:1月9日—2月12日 (研究生放寒假时间与教职工轮休一致)

(1月23日春节) 十二、教职工轮休:1月11日—2月8日, 2月9日全体教职工上班 第二学期 一、校本部本科生选课指导:2012年2月10日 二、上课:2月13日 三、在校生注册: 校本部:2月13日—17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2月12日)医学部:2月13日—17日 四、本科生招生开放日:4月14日 五、全校运动会:4月20日—22日(20日停课) 六、校庆:5月4日学生停课,教职工上班 七、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6月11日—24日 医学部:6月18日—7月1日 八、毕业教育:6月25日—7月8日 办理离校手续:7月2日—6日 全校毕业典礼:7月3日、4日 托运行李:7月6日、7日 九、学生放暑假: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考研录取名单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考研录取名单201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统考初取名单 序号准考证号专业名称姓名备注 1 13290758 法学理论张慧 2 13290770 法学理论刘晨鹏 3 13290781 法学理论芦露 4 1329075 5 法学理论徐进 5 13290775 法学理论王云芝 6 13290780 法学理论陈雅萍 7 13290798 法律史吴彦臻 8 13290021 法律史谷佳慧 9 13290797 法律史邹恒 10 13290817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尹婷 11 13290858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程威 12 13290055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余丞臻 13 1329086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马超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4 13290934 刑法学李雁磊 15 13290869 刑法学霍霏 16 13290874 刑法学张缙 17 13290891 刑法学赵心雨 18 13290081 刑法学江雅雯 19 13290890 刑法学林金鹏 20 13290138 民商法学刘寒

21 13290168 民商法学温雯 22 13290992 民商法学宋方成 23 13290172 民商法学夏江皓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4 13290965 民商法学关剑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5 13291057 诉讼法学罗震刑诉方向 26 13291062 诉讼法学夏雨刑诉方向 27 13290199 诉讼法学万亚会民诉方向 28 13290203 诉讼法学吴沣桦民诉方向 29 13291132 经济法学张彬 30 13290226 经济法学孔令君 31 13290249 经济法学王煜珩 32 13291142 经济法学李京洋 33 1329123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戴欣媛 34 1329034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黄雪娟 35 13290269 国际法学丛明丽 36 13291168 国际法学郑臻 37 13291182 国际法学王永明定向 38 13290303 法学(知识产权法)杨一帆 39 13290282 法学(知识产权法)陈晓君 40 13290281 法学(知识产权法)陈静怡 41 13290324 法学(商法)王子 42 13290319 法学(商法)蒲攀宇 43 13290311 法学(商法)陈舒佳 44 13291226 法学(国际经济法)王少棠 45 13290368 法学(国际经济法)叶恒志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历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历(第一学期21周) 第一周2018年9月3日—9月9日 第二周9月10日—9月16日(9月10日教师节) 第三周9月17日—9月23日 第四周9月24日—9月30日(9月24日中秋节) 第五周10月1日—10月7日(10月1日国庆节) 第六周10月8日—10月14日 第七周10月15日—10月21日 第八周10月22日—10月28日 第九周10月29日—11月4 日 第十周11月5日—11月11日 第十一周11月12日—11月18日 第十二周11月19日—11月25日 第十三周11月26日—12月2日 第十四周12月3日—12月9日 第十五周12月10日—12月16日 第十六周12月17日—12月23日 第十七周12月24日—12月30日 第十八周12月31日—2019年1月6日 (1月1日元旦)

第十九周2019年1月7日—1月13日 第二十周1月14日—1月20日 第二十一周1月21日—1月27日 1.寒假:1月28日至2月24日共28天,其中2月5日为农历大年初一。 2.下学期2019年2月25日开学上课。 3.节假日放假以政府公布的安排为准。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历(第二学期19周) 第一周2月25日—3月3日 第二周3月4日—3月10日 第三周3月11日—3月17日 第四周3月18日—3月24日 第五周3月25日—3月31日 第六周4月1日—4月7日(4月5日清明节) 第七周4月8日—4月14日 第八周4月15日—4月21日 第九周4月22日—4月28日 第十周4月29日—5月5日(5月1日劳动节) 第十一周5月6日—5月12日 第十二周5月13日—5月19日 第十三周5月20日—5月26日 第十四周5月27日—6月2日 第十五周6月3日—6月9日(6月7日端午节) 第十六周6月10日—6月16日 第十七周6月17日—6月23日 第十八周6月24日—6月30日 第十九周7月1日—7月7日

美国学校校历制度

美国学校校历制度 美国高等学校,按各院校不同的开课与结业日期,有三种通行的校历制度(Calendar Systems):一为学期制(semester),二为与学期制同样普遍的学季制(quarter),三为兼具第一类与第二类特征而独具一格的三学期制(trimester)。 大多采用学期制的研究所都将一学年分为秋季(Fall semester -九月至十二月)与春季(Spring semester -一月至五月)两个学期以及可以自由选修的暑期课程(Summer session)。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规定,念学期制研究所的外国学生须于一学年内至少注册春秋两个学期,才能保持学生身份。学期制与台湾的大学课程制度相似,每学期约有十五个星期的教学和一星期的大考,对于出国门留学的学生而言,初期可能比较好适应。但如果掉以轻心,不持续用功,则积压到学期末的考试、作业和报告,往往会令人吃不消,所以平时仍须兢兢业业才能获得好成绩。 学季制(quarter): 这种课程是将一年分为春(三月~六月)、夏(六月~八月)、秋(九月~十二月)、冬(一月~三月)四季,每一季一学期,每学期长约仅两个半月(十至十二周,夏季约八至十周),课程十分紧凑。按照规定,就读采此类制度院校的外国学生,每学年至少注册三个学季方能维持学生身分,且若不在夏季以外的任一学季注册,均须向学校当局报备。 如为及早完成学业,念学季制的学校正合需要:可在三、四个学季内就取得硕士学位。学季制另一个优点是它提供同学试修的机会。往往学期制一学期内授完的课程,在学季制的学校拆分成两个学季来教授,试修的学生可在完成第一学季的课程后,衡量自己的兴趣与能力,决定是否在下学季继续进修。如果在学期制大学念书,万一在课程中途发现教学内容太深,自己程度不够,想挽救可能不如学季制课程那么容易,但是由于学季制课程每季上课时间短,考试频频(念一个月就进入期中考,再念一个月,就进入期末考),学生一入学立即得进入状况,而且也须能适应持续性的紧张。 三学期制(trimester): 基本上这制度是将一年分成三等分,取其中两等分组成两学期(semesters),即秋季班(九月初至十二月中旬)与冬季班(一月至四月中旬),再将另一等分分为两个小学期(terms),即春季班(四月至六月)与夏季班(六月至八月),故名三学期制,但实际上它也具有学季制的特点:一年共有四次注册机会。大致说起来,采用这类课程的院校都要求外国学生每年至少要在秋季与冬季两学期注册,而在春夏则属自由选修。这种制度可说是学期制与学季制的折衷,学生可从容入学,也有机会提早毕业,可惜采取这种制度的院校较少,因而有在三学期制院校就读的台湾学生不多。 上述三种制度都提供多种不同的暑期学习课程,主要是为常在夏季修读课程的中小学老师或其它已就业人士,以及希望加速修完学位或必须补考的正规学生。暑期学习课程以历时六星期和八星期的最多,但是也有历时一、两个星期的加强学习课程,或是一连串三、四星期长的学期。有些学校的暑期学习课程更可能长达十至十二星期,在实行学季制的学校尤其如此,可能在夏天开设一个完备的第四季课程。 一般来说,美国大学的学年,是指从一年的八月或九月到次年八月的时间。而其学制主要有三种:semester,trimester和quarter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商学院和社区大学,会使用minimester或mini-semester制度,但以上两种不是主流,暂不详谈。先来说说

北大考博辅导:北京大学法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北大考博辅导:北京大学法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论文博士等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一、院系简介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作为拥有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的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等诸多法学二级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凭借梯队合理的法学精英师资团队,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条件,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国双庭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紧邻风景秀丽的未名湖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近些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化方面不断推进,已与近百所世界顶尖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在欧美多个著名法学院设立联合研究机构。2013年,在世界著名的高等教育QS排名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法学院第一名。2015年至201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连续三年位列QS排名全球前20名左右,稳居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名及亚洲前三名。 二、招生信息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专业有10个: 030101 法学理论 研究方向:01. 法学理论;02. 法社会学;03. 比较法学 030102 法律史 研究方向:01. 西方法律思想史;02. 外国法制史;03. 比较法制史;04. 中国法制史;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民商法学试题及答案详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民商法学试题及答案详解 民商法学试题 一、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北大2002研) 答: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具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依传统民法理论,财产可分为有体财产与无体财产两大类,前者是指占有一定空间,具有一定形状和体积,人们用五官可感知的某种物质实体,而后者则为人类脑力劳动创造的非物质财富,没有形体,不占有空间。智力成果本身即没有形体,不占有空间,但它可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而且具有广泛的传播性,可以为人们所了解和掌握。第二,知识产权的内容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在知识产权领域内,除商标权不直接涉及人身权利内容外,其他各类权利均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内容,第三,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哪种“知识”可以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须由法律具体规定,有的知识产权的取得还须履行特定的法律手续,经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审批、第四,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创造智力成果较为困难,但使用、复制和传播它却比较容易,因此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第三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否则即视为对权利人之侵犯。第五,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为法律之产物,而立法权属国家主权,故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除该国与他国签订双边条约或该国参加国际公约外,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第六,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有效期届满,除依法续展者外,权利人的权利即自行终止,丧失效力的知识产权,其智力成果便进入公有领域。 [参考资料]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财产保险制度中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北大2002研) 答:财产保险制度中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是指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并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所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 财产保险的目的,在于填补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所发生的损害或者损失。被保险人依保险合同从保险人处取得保险赔偿金,并不妨碍其仍然可以对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而被保险人如果既行使对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又行使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能会就同一保险标的获得双重补偿,这不符合财产保险的损害填补原则。因此,当保险人依约履行保险给付后,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就相应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该第三人有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人向该第三人追偿。 保险人行使代位权,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已为保险金给付。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前,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第三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如果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而取得部分或者全部赔偿,保险人只能在给付保险金时,相应扣除被保险人已经取得的赔偿。第二,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不得超过其向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数额。 保险人行使代位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即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组成人员行使保险代位权,除非其故意造成保险事故而致被保险人损害。 为了保障保险人代位权的行使,法律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或者发生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放弃其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若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或者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权的,保险人在不能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而放弃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该行为无效,第三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放弃赔偿请求权为由对抗保险人。

北京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第39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第57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为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3月25日教育部第21号令),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新录取的研究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户口、工资关系等),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于规定期限内交纳各项费用。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入学手续者,应书面向录取的学院(系、所、中心)请假,由学院(系、所、中心)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请假必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以及请假期满不报到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和复查合格方予办理注册手续,获得学籍。体检或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对于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被录取者,或在报考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对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的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系、所、中心)或研究生院提出,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送研究生院院长审核,报校长会议批准。 第三条新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一)健康检查发现患有疾病短期可治愈,暂不宜在校学习者; (二)因病请假一个月期满,仍未病愈不能报到者; (三)已怀孕,或于入学前分娩、从报到之日起仍需休产假一个月以上者。 因上述原因保留入学资格者须由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并报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属第(一)种情况的,须附校医院保健科诊断证明;属第(二)种情况的,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并经校医院保健科认定;属第(三)种情况的,应如实向学校申明。 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如本人在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提出申请,或通知其办理有关手续而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应于下学年新生入学前两周内提出恢复入学资格的申请,由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附校医院复查合格证明,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后,方能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本人户口、档案等各种关系不转入学校(已转入者退回)。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持研究生学生证到院

北京大学2002 2003 学年校历

北京大学2008—2009学年校历 第一学期(2008.9.1—2009.1.25) 第一学期 一、2008级新生报到:9月12日 二、全校新生开学典礼:待定 三、新生体检和入学教育:9月13日—17日 四、在校学生注册: 医学部:9月1日-5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9月12日 校本部:9月18日-26日 五、上课: 医学部:在校生9月1日 新生9月18日 校本部:9月18日 校本部本科生选课指导:9月15日、16日 六、中秋节放假:9月14日 七、“十一”放假: 10月1日—3日放假,9月27日、28日、10月4日、5日照常休假 八、11月21日2004级长学制口腔医学专业结束 临床课学习,11月24日开始口腔专业课学习。 九、元旦放假:2009年1月1日 十、2009年1月16日2005级长学制临床医学、 基础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生物医学英语专业和2006级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长学制预防医学专业基础课结束,2月9日开始临床课教学。 十一、全校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1月5日—18日 医学部:1月12日-18日 十二、春季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1月7日 十三、学生放寒假:1月19日 (研究生放寒假时间与教职工轮休一致) (1月26日春节) 十四、教职工轮休:1月19日—2月13日 校本部上课时间: 第一节08:00—08:50 第二节09:00—09:50 第三节 10:10—11:00 第四节11:10—12:00 第五节12:30—13:20 第六节13:30—14:20 第七节 14:40—15:30 第八节15:40—16:30 第九节16:50—17:40 第十节17:50—18:40 第十一节19:10—20:00一二第十二节20:10—21:00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法本法硕推免攻略(1)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 只有推免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4.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本科期间的必修课、限选课及公选课等成绩全部合格,且符合下述规定: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申请人综合成绩绩点在3.20(含3.20)以上; 其他学校申请人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排名在本年级前30%以内; 6.外语成绩符合以下要求: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学生,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600分以上;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 TOEFL成绩90分以上 GRE成绩310分以上 雅思成绩6.5分以上。 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学生 英语水平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 二、申请流程 1.北京大学网上申报

北京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开放日期为2019年9月6日至19日,请申请法学院的同学,务必在9月13日17:00之前完成网上申报。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2019年9月13日17:00之前,将准备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下述四中标示的顺序依次排列整齐装入自备的纸质档案袋,直接送达(或邮寄到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邮编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请在档案袋的左下角注明:法律硕士(非法学)。邮寄申请材料的,应于上述时间之前送达。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如下部分: 1.北京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该申请表中需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由学校或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北京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个人陈述》要求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法学领域和我国法律界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预期就业目标等; 3.申请人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证明(见附件1); 4.申请人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申请人外语成绩的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6.北京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需由2位专家分别亲笔签名推荐)。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凯程考研辅导班,中国最权威的考研辅导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名单 初试编号复试编号姓名政治外语专业基础综合总分复试考场备注 100016000291425 L001 曹加旺65 70 125 123 383 二教105 100016000290316 L002 曹阳70 76 119 128 393 二教105 100016000290319 L003 柴文龙68 65 124 123 380 二教105 100016000290327 L004 陈冠琪70 82 125 131 408 二教105 100016000292132 L005 陈鑫80 76 117 127 400 二教105 100016000291847 L006 程庆74 74 117 131 396 二教105 100016000291303 L007 仇世豪73 74 116 117 380 二教105 100016000291966 L008 邓丽雯72 75 118 123 388 二教105 100016000290944 L009 董宇娇64 83 127 134 408 二教105 100016000290371 L010 杜秀枫67 74 135 121 397 二教105 100016000291849 L011 段定定72 73 128 116 389 二教105 100016000290366 L012 段阳蕃71 81 126 109 387 二教105 100016000291853 L013 樊洋75 59 127 125 386 二教105 100016000290374 L014 方超63 68 127 122 380 二教105 100016000291179 L015 方尧71 77 121 114 383 二教105 100016000290994 L016 冯晓云69 71 119 122 381 二教105 100016000290382 L017 冯勇73 79 111 119 382 二教105 100016000290385 L018 符启青64 82 120 120 386 二教105 100016000290388 L019 高天宇69 85 116 124 394 二教105 100016000290396 L020 郭宁美73 72 121 119 385 二教105 100016000291698 L021 郭志刚74 66 126 117 383 二教105 100016000292250 L022 韩猛75 71 118 129 393 二教105 100016000292232 L023 韩倩旎75 79 122 127 403 二教105 100016000291058 L024 胡海娜68 74 127 129 398 二教105 100016000291248 L025 黄吉日69 73 123 121 386 二教105 100016000291967 L026 黄玲洁62 78 125 121 386 二教105 100016000291523 L027 吉润一聃69 70 122 128 389 二教105 100016000291390 L028 贾冉67 85 120 120 392 二教105 100016000290441 L029 姜宛如70 81 126 125 402 二教105 100016000290446 L030 蒋钰婷72 67 130 121 390 二教105 100016000291524 L031 蓝满凤73 82 125 118 398 二教105 100016000291472 L032 李晨希67 73 133 125 398 二教105 100016000290471 L033 李公达69 79 125 125 398 二教105 100016000290474 L034 李建宝76 64 133 134 407 二教105

北京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 2013-11-13 23:49:41 栏目: 管理文件 (1997年9月5日第386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007年1月11日第63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学校、院系和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各方应有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教师教学工作所作的规定,适用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等各层次的教学工作。 第二章基本职责 第三条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障教学投入,制定 教学制度并监督执行,实施对教师的培训,完善激励制度,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教育。 第四条院系是学校所属教学单位,直接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院系要为教师的教学工作创造条件,同时监督教师履行职责。 第五条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教学工作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北京大学所有教师都有承担教学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唯物辩证法和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工作;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学生,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高尚的情操陶冶学生,良好的学风影响学生。 第三章教师教学工作的聘任 第七条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讲授、习题课、实验课、实习与实践课、讨论课、指导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等。 第八条教师教学工作的聘任由学校和院系负责。学校负责制定教师聘任的制度和办法,保障教学基本条件,对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做出规定,对教师的业务水平进行培训,完善教师教学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院系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督和保证教学质量,修订 和调整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工作的完成。第九条教师教学工作的聘任,按《北京大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执行。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由院系选聘,主干基础课和少数特殊课程的任课教师由校长直接聘任。主干基础课、通选课等课程,应选聘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第十条课程教师分为主持人、主讲人和助教。由多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院系应指定课 程主持人;习题课、实验课、实习课,除聘请主讲教师外,应聘请助教。 第十一条首次承担主讲任务的教师,应由院系主持在一定范围内(教研室、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建设小组等)进行试讲。新开课程须经院系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并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章任课教师的岗位职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目

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目 综合a和综合b、 复试才考专业课程 初试用书包括: 1、《法理学》周旺生著(远程教材)人民法院出版社 2、《法理学》沈宗灵著北大版。 3、《宪法学》周叶中著北大和高教出版 4、《宪法司法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选择宪法》王磊著后一本不详。 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姜明安高等教育出版社 7、《经济法》杨紫北大和高教出版。 8、《国际法》王铁崖法律出版社。 9、《刑法学概论》刘守芬北大出版社 备注: 国际经济法,不考海商,其它的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私法、国际投资、国际技术转让都得考,前两个是重点。 国际投资考的可能性很大。具体的书目,最好多方涉猎,最好看北大老师的笔迹。 10、《民法学》魏振瀛高等教育和北大出版 (俗称《红宝书》不考商法和知识产权。 11、《民事诉讼法》潘剑锋著北大出版社 (21世纪教材,淡蓝色封面)。 12、《刑事诉讼法》汪建成北大出版社(21世纪教材) 备注:在6、7月份之前,专业课的东西最好适当涉猎。 如果确定要考经济法专业,建议在今年招生简章出来前按照综合课程的要求复习经济法,不需要看的那么深。 如果确定了与去年的考试方法相同,那时候再全面复习专综合课程也不会太迟。 经济法的专业课程包含的书目有:具体重点熟读《经济法》杨紫,另外包括 13、《企业与公司法学》甘培忠北大出版社14、《税法原理》(第2版)张守文著北大出版社 15、《财政税收法》(第3版)刘剑文主编法律出版社 16、《金融法概论》(第4版)吴志攀北大出版社,著。 备注:竞争法方面看看盛杰民的论文吧。, 张守文老师的论文先上经济法网站看看: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d7903067.html,,财税法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d7903067.html,.《经济法研究》一定要看,然后,还有《财税法论从》。经济法的专业课程的复习很注重论文和热点问题,务必多看看,尤其是北大老师的论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适用于划分了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总学分要求:55个学分,最多不得超过60学分。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共计32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生) 1.政治30810310 32学时2学分 2.英语30810010 64学时4学分 3.法学理论02980019 48学时3学分 4.民法总论02910112 64学时4学分 5.刑法总论02911440 64学时4学分 6.民事诉讼法02980014 48学时3学分 7.刑事诉讼法02910151 48学时3学分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9*******学时3学分 9.国际法02910153 32学时2学分 10.经济法02910002 32学时2学分 11.宪法02980021 32学时2学分 二、专业必选课程和专业高级课程 各专业培养方向要求的必选课程的范围包括法律硕士的限选课程和为法学硕士开设的其他专业课;专业高级课程是各专业研究中心专门为本专业培养方向的同学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小班授课,其他同学不可以选,但有些专业方向的课程可以和该专业的法学硕士共同开设。 (一)知识产权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共10学分): 1.知识产权法学48课时3学分 2.民法分论64课时4学分 3.法律实务专题48课时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共9学分): 1.专利法(新开课02916030) 48课时3学分 2.商标法(新开课02916020) 48课时3学分 3.著作权法(新开课02916260)48课时3学分 (二)房地产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共10学分): 1.民法分论64课时4学分

201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201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100011011290004杜云峰法学理论7077127105379 100011011290001陈立法学理论6384114112373 100011011290897李时凯法学理论6580108111364 100011011290905潘登法学理论5776114112359 100011011290911胡钰琳法学理论5875109116358 100011011290005龚冰冰法学理论5771111109348大学生村官 100011011290026徐晴法律史5781114109361 100011011290028余未法律史6073111103347 100011011290073张浩宪法学与行政法学6584106106361 100011011290039柯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6174107116358 100011011290951左璀璀宪法学与行政法学7275100111358 100011011291070董晓超刑法学6774118121380 100011011290126王太坤刑法学727290111345 100011011290124王若思刑法学826994100345 100011011290127王璇刑法学78749895345 100011011291156袁彬民商法学7177111122381 100011011290167黎婷婷民商法学7080115108373 100011011290163汲莉民商法学7477100119370 100011011291125严学安民商法学6670113117366 100011011290226张晋民商法学7065117113365 100011011291168吴志明民商法学6575113112365 100011011290171李英民商法学8370104108365 100011011290221杨先德民商法学6278117107364 100011011291128徐方亮民商法学7375109107364 100011011291187林挚诉讼法学6773126110376民事诉讼法方向100011011290238陈曲诉讼法学6572123106366民事诉讼法方向100011011290241郭冰琪诉讼法学6669115102352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外国刑事诉讼法学方向 100011011290243郭晶诉讼法学677112094352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外国刑事诉讼法学方向 100011011290234白冰诉讼法学5470114113351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外国刑事诉讼法学方向 100011011291233邹运经济法学7375121114383 100011011291250王洪经济法学5974117115365 100011011290340张郁安经济法学7663101114354 100011011290347朱娴经济法学7672100103351 100011011290284黄龙经济法学617911299351 100011011291269马学荣经济法学646511010434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00011011290368谢冰春国际法学7076135110391 100011011290362马颖国际法学7374134109390 100011011290352房莹国际法学7369122116380 100011011290354何晓安国际法学837411410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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