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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弘梅小学曹行校区2017修改版)

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弘梅小学曹行校区2017修改版)
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弘梅小学曹行校区2017修改版)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上海闵行区民办弘梅小学曹行校区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工作、学习、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和减小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

组长:李锋华(校长兼书记)

副组长:刘志远(副校长)金莉兵(安全管理部主任)

成员:顾春兰(校务办)、王金佳、孙秀林、王铁均、吴小美(卫生老师)、各班班主任。

二、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上课学生使用存有安全隐患的器材等等,为学生校内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

三、预防办法

1.学校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学校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注重校园安全隐患的学习,签订安全责任书,增强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

3.学校加强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及活动场地、房屋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教师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专项活动安全教育,并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处理程序和惩戒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事故发生后,视伤情应急处理:

轻微受伤:事故现场教职员工马上把受伤学生送至卫生室,卫生老师进行简单处置,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班主任老师与家长进行沟通解释。

伤情较重的:事故现场教职员工马上联系校长室、安全管理部、校务办、学生工作处、班主任老师、卫生老师。卫生老师视伤势情况做出处理,学生伤势属不能挪动的报120送医院救治,可以挪动的学生由校长室或学生工作处即刻安排车辆送至医院救治,医院系就近的上海市三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安全管理部(或学生工作处老师)和卫生室老师照顾学生到医院治疗,后勤保障部陈细东老师开车送医院并协同处理。

伤情严重:事故现场教职员工马上联系校长室、安全管理部、校务办、学生工作处、班主任老师、卫生老师。卫生老师视伤势情况做出处理,学生伤势属不能挪动的报120送医院救治,可以挪动的学生由校长室或学生工作处即刻安排车辆送至医院救治,医院系就近的上海市三级甲等或以上医院。校长、安全管理部、校务办、卫生室老师陪同前往处理,校务办顾春兰老师开车送学生去医院。

3.轻微事故,班主任老师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如实告知事件原因;较重事故或严重事故,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后,学生工作处、班主任老师协同事故现场老师或学生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做好调查记录,包括纸质记录及影像记录。(被调查学生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并向校长室或安全管理部汇报。学校领导应及时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5.班主任应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及时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看望。

6.一般伤害事故,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解决事故处理结果;重大事故立即报教育局办公室。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7.凡责任人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责任事故的,要承担一切应负监管责任,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扣除当月绩效100%,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责任人年度内不能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评聘职称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解除其劳动聘用合同后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五、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重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伤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明确责任,进行奖惩处理。不可在事故现场置受伤学生于不顾,相互推诿责任,延误学生的治疗。

2.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操作。

3.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商丘市第十六中学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河南省学生申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是学校或教师。 二、申诉范围 1、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2、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受理机构 学校法制办公室负责办理学生申诉事项。 四、申诉规程

校内学生申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诉的提出。学生在接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出(学校法制办作为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申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申诉的受理。学校法制办接到学生申诉后进行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学生申诉,应当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 3、申诉的审查。(1)听取申诉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笔录;(2)听取原处理机构负责人员就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并制作笔录;(3)调查有关证人并制作笔录;(4)查询、分析依据,收集有关证据;(5)认为有必要或根据申诉人请求,召开听证会,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6)召开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做出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4、做出复查结论。学校法制办自接到学生申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制作《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回复申诉人,并告知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有管辖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提起书面申诉。申诉复查结论做出改变原处理、处分决定的,需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提请学校重新研究并以学校名义做出决定。 5、送达。学校法制办将《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通过学生签收、挂

突发意外伤害的应急预案

年月 为了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管理地工作力度,把加强对学生地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地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地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一、防火安全预案: 、防范预案 ①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班主任) ②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教导处) ③组织全体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学校教导处) ④组织学生进行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燃气源等演练.(学校教导处) 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做到及时更新.(学校教导处) 、应急预案 ①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②迅速启动火灾疏散应急预案(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③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拨打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④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电话.(卫生室)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导处) 二、用电安全预案: 、防范预案 ①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并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学校教导处) ②定期检测校内所有用电器、电线、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学校教导处) 、应急预案 ①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②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③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急救中心求援.(卫生室) ④在案发地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学校教导处)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定期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②教育学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不在小摊上买零食,以防食物中毒.(班主任) ③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地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班主任) 、应急预案 ①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情节严重地,立即送往医院诊疗并告知家长. ②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立即送往医院,同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③学校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四、体育课、体育活动及实验课地安全预案: 、防范预案 ①要求体育老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地意识,把学生上课及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德化鹏祥中学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德化鹏祥中学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我校突发校园意外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应急能力,有效维护校园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引导、慎之又慎、依法处置、积极妥善的原则,在上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对校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苗头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园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意外伤害事件,是指因学校重大教学活动、教师待遇、重大教育改革改制等领域存在的各种矛盾引发的,侵犯师生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任务 成立校园意外伤害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郑孝谂、陈联堆任副组长,其他处室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处置组、宣传教育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郑孝谂兼任,副主任由学生处主任林振盛兼任,成员由陈志华、许金地、查文炜、李华宏、张贵奕、曾梅华及各班主任组成。 主要任务: 1、排查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收集各类有可能引发校园安全的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2、确定事件的类别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向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有关成员进行处置。 3、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情况。 在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现场处置组组长根据校园伤害事故类别由副校长郑孝谂兼任。成员由分管处室及干事组成。 主要任务: l、现场处理可能造成的意外伤害。 2、协助有关领导处理意外伤害现场,化解矛盾。 3、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反馈事件情况。 4、对校园意外伤害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参考。 5、掌握动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6、与政法部门衔接、联络,落实保卫、警戒工作。 7、采取措施,防范和制止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和违法行为。 8、对违法人员依法果断处理。 (三)宣传教育组组长由副校长陈联堆兼任,成员由办公室等人员组成。

学生申诉制度

潮南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关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树立学生法律意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教育方针政策得以全面落实,尊重学生在学校的主体地位,从而保证学生更加健康成长,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和教育现代化的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申诉人: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被申诉人: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 二、申诉范围 1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对教师批评不服,包括学籍、考试、校规等方面。 2 、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如乱办班、乱收费、乱摊派、强迫其购买教辅资料等。 3 、学生名誉权、受教育权、人身权及人格尊严受到侵犯。 4 、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如剽窃学生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权,学校强行将学生的知识产权收归学校等。 5、对教师家访方式和家访内容有意见。 6、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行为。

7、教师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8、家庭虐待和社会歧视。 三、受理机构 1、学校建立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行政办、学生处、教务处等组织委派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组织机构。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2、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学生书面申诉。 四、申诉方式 1、口头申诉:口头申诉主要在学生处。 2、书面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或校长信箱。 五、申诉程序 1、申请。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由学生处负责记录受理。书面提出申请时,应当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审查受理。 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学生申诉后,应当在2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使用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新市镇中学 200.9

为了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班主任) ②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总务处) ③组织全体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教导处) ④组织学生进行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燃气源等演练。(团委) 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做到及时更新。(总务处) 2、应急预案 ①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②迅速组织师生从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③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④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120电话。(卫

生室)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校委会)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并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校委会) ②定期检测校内所有用电器、电线、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总务) 2、应急预案 ①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②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③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卫生室) ④在案发的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校委会)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定期对食堂人员进行体检,定期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②教育学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不在小摊上买零食,以防食物中毒。(班主任)

学生申诉制度范本

学生申诉制度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范围: 1、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受侵害的;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生证书的权利受侵害的; 4、对学生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5、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李淑玲为主任、何永根书记为副主任的《学生申诉办公室》。 2、申诉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请诉理由、其它有关情况。 三、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委员会或学生管理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四、处理: 1、依据《教师法》第八章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学校接到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诉书,在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其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考核的依据。 3、学校对第一项处分决定撤销处分的决定,都要及时报市委法制科备案。 4、受行政处分的个人如不服学校给予的处分决定,可以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或所属教育行政机关申诉行政复议中申诉,由市教委或其所属教育行政机关对其处理决定进行复议和裁决。

学校意外伤害应急预案【最新版】

学校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第一条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见附表)。 第二条报告制度 有本应急预案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学校应当一经发现后1小时内向中心校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依照责任权限同时向学校驻地政府司法治安、医疗急救、保险等部门报告。 第三条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1)课间学生追逐、打闹;2)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5)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6)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7)实验操作不当;8)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第四条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政教处为主负责)。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教导处为主负责)。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总务处为主负责)。 4、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办公室为主负责) 第五条处理程序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上报;重大事故立即电话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者地方有关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按照有关程序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校方无责事故报请所属驻地司法治安部门处理。 (5)按照司法程序完成调查取证。 附1: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 发生事故——送医院——通知家长——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运作——上报——司法介入——支付补偿金调查取证——起草《协议书》——协商——调查取证——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保险公司理赔。 附2: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

联星小学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联星小学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关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教导处、教科研室、德育处、总务处等有关职能机构。 二、申诉范围 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制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生合法权益的。 2、对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 1、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机构、学生会等组织委派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书面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申诉程序 1、申请。申诉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诉; 在书面提出申请时,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审查受理。 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在接到学生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

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学生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和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处理决定。 学校在受理学生申诉书30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出处理意见。经校内申诉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维持原处理决定; (2)变更原处理决定; (3)撤销原处理决定; (4)责令被申诉人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5)被申诉人依法负有履行义务的,责令其限期履行。 五、其他 l、申诉当事人对学校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申诉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事项符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要坚持校内申诉与沟通思想、说服教育、调解等形式相结合。在学校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3、被申诉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申诉处理决定的,或者对依法提出申诉的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陷害的,由学校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罚。 4、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5、此申诉制度作为学校《章程》附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应对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工会、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卫生室、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二、处理程序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场目击者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共同解决事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当日总值勤教师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

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或教导处派人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与送往医院老师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受伤学生的病情,并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三、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害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

幼儿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幼儿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预防办法 1、加强对幼儿进行行为觃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4、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签定安全承诺书,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二、处理程序 1、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应尽快救护受伤学生,需送医院的尽可能送与科医院戒大医院。 2、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戒其他监护人。 3、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戒水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4、如属重大伤害事故,学校要及时启劢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及时开展工作。 ,1,学校要尽快不受伤学生家长接触,通报情况,安怃好家长。 ,2,学校要召开有关老师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3,小组要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确定对策,和各方面沟通,每天要有与人记大事记,小组要确定对外发言人。 ,4,学校出面召开协调会,教育尿综治办、区未保办根据需要可一起参加协调。 ,5,协调期间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各有关方面。

三、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重大事故,死人,群伤丏伤情严重,应当即报区教育尿、托幼办、徐汇区妇幼保健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告备案。 2、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3、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4、学校应及时不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四、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事故处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觃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件事 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调解结果,可提醒家长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事故结尾阶段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36152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意外伤害事故组织机构。 总指挥:吴本省 副总指挥:王建民 成员: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4、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经常性地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助方案 学校发生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损失时,第一目击者以及后续人员要立即报告校长采取有效措施,救人第一,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 班主任、辅导教师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因意外事故而受害学生具体负责。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指导、帮助班主任处理。 (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在校园如发生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受伤者到医院诊治。 2、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责任人,并做好有关记录。 3、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 4、妥善处理事故。 (二)楼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课间操期间,值日教师应在一楼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上下楼。 2、当发生学生摔倒时,其他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楼,迅速将摔倒学生扶起,必要时立即送医院救治。 3、如出现学生踩踏事件,应立即疏散其他学生,对被踩踏学生立即进行有效救治,必要时拨打120,送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4、通知受伤害学生家长。 5、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 (三)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时,应迅速隔离并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

校园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XX校园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学校是人口较为密集的场所,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了保障全校广大师生安全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望全校师生员工遵照执行。本综合应急预案包括:防火、防震、防洪抗台、校园意外伤害、踩踏坠楼、暴力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的原则,在学校布署下组织开展防范工作,确保我校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王建辉(校长) 副总指挥:郭春晓、张辉、付强 成员:陶春岩、曲琨、曲慧、王艳艳、张丽娟、王晓霞、王毅、曲萍、姜述辉、韩菲、杨鹏 2、应急队伍安排。 (1)抢险救灾组: 组长:张辉(政教主任) 成员:各班主任保卫人员 (2)后勤保障组: 组长:付强(总务主任) 成员:姜述辉、杨鹏、韩菲

三、北王绪完小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遵循六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的原则;(3)生命第一的原则;(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的原则;(5)保护财产安全,确保教育设施安全的原则;(6)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日常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前后门口有一位教师和保安值日,早上7:00到校,下午1:40到校,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一名值日人员把学生送往医院,另一名值日人员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必须有指定教师看护,值班人员及时检查。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值班人员、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立即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3、由文明劝导队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科任教师必须在课后将无故不到者上报班主任和教导处,了解学生缺勤原因。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总务处,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7、学生做操及集会安全由体育组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体育教师负责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德育处总负责,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带队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的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关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各个学校应该结合各校办学治校的实际,为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学校申诉制度。结合牛志奎老师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课程和自己在网上查询的一些资料谈谈对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内容的理解! 首先作为一个制度当然有主体,包括申诉人、被申诉人 1.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和政教处及其辖下各年级组、科组等有关职能机构以及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应该要有明确的申诉范围,能够让学生明确自己当自己出现哪些情况可以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学生合法权益的;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不能对未成年人学生随意实施停学、停课行为,对接受义务教育的,也不能予以开除处分或勒令退学。否则未成年学生可以提出申诉。 3.学校或教师擅自对学生罚款,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要求赔偿损失; 4.认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披露了学生的个人隐私如个人信件、个人日

记、个人疾病、个人考分排名等; 5.无依据或违反有关收费标准、范围、用途和程序的要求,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和进行各种摊派活动的; 三.要有明确受理机构,能够让学生知道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应该去哪些地方和组织申诉! 1.学校设立校内学生申诉委员会,由党总支、学校办公室、工会、团委会、学生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学生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作为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每个制度都有程度,有了程序才能有条理。申诉制度的制定应该有简单明了的申诉程序 1.申诉。申诉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诉;在书面提出申诉时,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审查受理。 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在接到学生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实施方案学校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16315980.html,)/其他范文/实施方案 学校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第一条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见附表)。 第二条报告制度 有本应急预案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学校应当一经发现后1小时内向中心校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依照责任权限同时向学校驻地政府司法治安、医疗急救、保险等部门报告。 第三条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第四条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政教处为主负责)。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教导处为主负责)。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总务处为主负责)。 4、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办公室为主负责) 第五条处理程序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上报;重大事故立即电话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者地方有关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按照有关程序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校方无责事故报请所属驻地司法治安部门处理。 (5)按照司法程序完成调查取证。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双照中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助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组长:张廷社 副组长:赵显赵刚姬战社 组员:宁广张国栋李尊社赵强虎金方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4、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经常性地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

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助方案 学校发生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损失时,第一目击者以及后续人员要立即报告校长采取有效措施,救人第一,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 班主任、辅导教师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因意外事故而受害学生具体负责。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指导、帮助班主任处理。 (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在校园如发生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受伤者到医院诊治。 2、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责任人,并做好有关记录。 3、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 4、妥善处理事故。 (二)楼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课间操期间,值日教师应在一楼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上下楼。 2、当发生学生摔倒时,其他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楼,迅速将摔倒学生扶起,必要时立即送医院救治。 3、如出现学生踩踏事件,应立即疏散其他学生,对被踩踏学生立即进行有效救治,必要时拨打120,送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4、通知受伤害学生家长。 5、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 (三)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时,应迅速隔离并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亭北庄学区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服学校处理、处分决定的申诉。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条处理学生申诉,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因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组成。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学生申诉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学校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学生申诉事项。 第五条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学生接到书面申诉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处理、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六条学生对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学生在申诉期限内未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第七条依照本制度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的学生为申诉人,做出原处理、处分决定的学校为被申诉人,受理学生申诉的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申诉机关。受理申诉一般由学生本人提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申诉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带为提起。申诉任何被申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申诉。

小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二小学学生意外伤害的应急预案 2007年8月 为了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班主任) ②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教导处) ③组织全体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学校教导处) ④组织学生进行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燃气源等演练。(学校教导处) 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做到及时更新。(学校教导处) 2、应急预案 ①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②迅速启动火灾疏散应急预案(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③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④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120电话。(卫生室)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导处)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并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学校教导处) ②定期检测校内所有用电器、电线、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学校教导处) 2、应急预案 ①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②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 (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③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 援。(卫生室) ④在案发的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学校教导处)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定期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 1、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全体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学生申诉制度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3、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因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有关职能机构或人员作处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或认为有关具体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处理的制度。学校保护全体学生的合法申诉权利,支持他们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人身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无故阻挠学生申诉或打击报复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4、学生申诉范围 1) 学生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2) 学生对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出有关个人或集体的处分、奖励决定,认为与事实不符或奖励不当的; 3) 学生认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有违职业道德,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其它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和做法的; 4) 学生认为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设施等违背有关法

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 5) 其它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处理决定。 5、申诉受理机构、申诉审查、申诉决定 1) 校内学生申诉的受理机构是学校政教处。对学生提出的申诉,政教处要按一定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参考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书面处理决定,并报请学校领导做出最后裁决。 2) 对学生的申诉请求,有关部门应予认真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诉人。 3) 学校申诉工作程序包括申请人申请审查,有关部门予以受理,直接听取争议双方意见和理由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最后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4) 对有关申诉请求,受理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维持、责令限期改正、撤消原处理决定,或在管理权限内做出变更的决定。 6、申诉的其它问题 1) 学生对学校或教师做出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对做出决定的教师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诉。学生有关其它申诉要求的,亦可直接向申诉受理机构或学校领导提出申诉。被申诉人既可是有关部门,也可是有关人员。 2) 申诉应有申诉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若申诉人无行为能力,

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助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朱胜利 副总指挥:阴于芳 成员:学校中层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4、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经常性地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助方案 学校发生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损失时,第一目击者以及后续人员要立即报告校长采取有效措施,救人第一,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 班主任、辅导教师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因意外事故而受害学生具体负责。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指导、帮助班主任处理。 (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在校园如发生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受伤者到医院诊治。 2、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责任人,并做好有关记录。 3、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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