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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之完善

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之完善
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之完善

一、我国现阶段民事执行财产调查的手段

执行实践中,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是执行程序的关键环节之一,这直接关系到将来

的执行能否顺利进行。民事执行财产调查,是指法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在申请执行人、被

执行人、协助义务人的参与下,通过各种途径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实现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内容的过程。这种调查是促进案件执结,实现权利人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环节。

[1]因此,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调查情况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执行实务中,被执行人大多

数并不主动配合法院的执行,而是千方百计地转移、隐匿财产,给法院查明其财产状况增加

了难度。现阶段,我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

申请执行人是案件利益的直接关切者。申请执行人为了

“纸面上的权益”得到兑现,应当尽力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在纠纷发生前都有较密切的交往,在交往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会掌握被执行人一些财产信息,这些财产信息可以成为法院调查的基础。

(二)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

现阶段,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时,一般都会同时发出财产申报令和财产申报表,责令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要求申报的内容一般包括:工资、现金、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房产、车辆船舶和其他动产、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等等。

(三)法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有职权调查取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财产调查,如向

房管、国土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信息,向公积金管理部门调查被执行人的

公积金信息等。

(四)传唤被执行人询问

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询问,是当事人主动报告财产方法的一种补充,与被执行人自

行申报相比,具有浓厚的强制色彩。被执行人迫于震慑,有可能会如实申报很多填报时未主

动申报的财产。

(五)强制搜查

强制搜查,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转移、隐匿财产,或拒绝按人民

法院的要求提供有关财产状况时,人民法院依法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住所或财产隐匿地

进行搜查的行为。

(六)强制审计

强制审计是指法院委托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对被执行人

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方法。不

过此种方法仅适用于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情形。

(七)案外人举报、悬赏执行

案外人举报、悬赏是指法院接受案外人及公众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的举报并根据调查核

实的情况和发现的财产价值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的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方法。

通过上文可以发现,虽然我国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方法不少,但也存在不少缺陷。主

要体现在:一、以法院调查为主,法院的主导性比较明显。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长期以来,法院的职权主义比较明显,表现在执行领域同样如此,或者说,长期以来的职权主义,让当

事人已经产生了一定的依赖心理,觉得财产调查就是法院的事。二、申请执行人自行调查的

范围、受配合程度等受限。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公对公”的思维和机构运作习惯,

导致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对个人查询本人以外的信息有一定抵触心理,从而导致申请执行人个

人调查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受限。三、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主动性不强,甚至恶意逃避申报。

由于我国长期缺乏对被执行人不申报和不如实申报的严厉处罚,导致被执行人违法成本过低,因此被执行人主动申报的配合性非常之低,甚至恶意逃避申报。

二、域外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之比较研究

(一)英国

在英国,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制度又被称为“支援执行的发现程序”。该程序是指债权人在

取得债权文书之后,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向债务人发出申报财产的“出庭令”。如

果法院接受债权人的申请,就必须向债务人发出“出庭令”。该令状可由法院或由债权人向债

务人送达。债务人在接到“出庭令”后,必须按照令状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法庭、接受询问,提交法院在“出庭令”中规定的文件,在宣誓后如实回答法庭的问题。如果拒绝接受“出庭令”或不按照该令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庭,就会收到“拘留令”。如果债务人能够按照“拘留令”

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庭并遵守原“出庭令”的所有要求,则“拘留令”就会暂缓执行。

(二)美国

美国执行程序主要通过债务人的资产报告、债权人自行查明、以及“补充发现程序” 等制

度查明被执行人财产。资产报告制度是指法院书记官向判决书中载明的债务人寄送判决登录

通知书的同时,附一份债务人资产声明表格要求债务人资产报告中必须陈明职业、工资数额、自营企业或雇主的名称和地址、自己名下或共同拥有的不动产及其他动产情况等等信息。债

权人自行查明制度则通过从债务人企业处、保险公司、邮局、县税收估价师的记录、电话目录、姓名地址录、民事诉讼案件索引、机动车管理部门等等地方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地址、纳税等信息。“补充发现程序” 则专指执行阶段债权人向债务人收集证据的程序。如果债权人

采取了其他步骤仍不能得到执行判决的足够信息,则可以请求法院命令债务人到法庭宣誓并

接受询问,以查明债务人财产状况,或者利用在法庭上盘问债务人的机会核实通过其他途径

所得到的信息。

(三)德国

德国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的主要内容是“代宣誓保证”和债务人名簿制度。“代宣誓保证”是指在债务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责令债务人向法院申报财产,并由债务人对该申报的真实性做出保证。法院受理债权人

的申请后,可以命令作为自然人的债务人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执行法院,在执行人员

面前申报自身财产,并就该申报的真实性做出保证,并提交详细的财产清单。债务人名簿制度,则是指执行法院对其辖区内举行过代宣誓保证或曾经被依法拘留的债务人要建立名单。

债务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查询该名单的制度。这主要旨在利用个人信用和社

会舆论的压力来迫使债务人及时清偿债务。

三、我国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之完善

如上所述,我国民事执行财产调查方法,主要包括被执行人报告、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

和法院依职权调查等三种。传统的执行财产调查模式中,法院职权主义色彩浓厚,当事人参

与的积极性不高或调查权受到限制。因此,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执行措施篇中首先就

规定了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及拒绝报告、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

以此为基础,在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

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义务、巩固了当前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的

联动机制、设立了审计调查和悬赏公告等制度,构建起了一个较完备的包括被执行人申报、

申请执行人主动参与、法院调查以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执行财产调查制度。这一制度的基

本理念就是强化被执行人的报告义务,同时通过申请执行人参与和执行法院调查审核这两种

手段的密切配合进行夹击,并辅以严厉的法律制裁为强大后盾,形成对被执行人报告的高压

态势,倒逼被执行人必须履行如实报告义务。

(一)被执行人报告应构成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轴线

在诸多执行财产调查路径中,之所以要强化被执行人报告的核心地位,主要是因为这符

合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地位。将执行财产调查的核心地位分配给被执行人,首先符合公

平原则,因为只有被执行人才充分掌握自己的财产信息。其次,也体现了程序效益。效率是

民事执行的基本价值取向。但执行效率并不是简单的加快执行速度问题,也不是一味讲究执

行投入。

如果不合理的配置执行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味地讲究加快执行和加大投入只

会更加加重法院的负担。由于被执行人最知悉自己的财产状况,从理论上来说由被执行人报

告财产,最为准确和高效。因此,强化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将申请执行人和人民法院为

查明被执行财产的调查成本部分转移给被执行人,既能大大减少调查成本,又能达到既定的

执行目的,从而可极大提高制度安排的程序效益,达到合理配置执行资源的目的。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由于“趋利避害”的心理和不如实申报的违法成本较低,被执行人能

够做到及时且如实申报的少之又少。现阶段,被执行人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财产,一般能给

其的执行措施也就是纳入失信和限制高消费,最多也就是罚款或拘留。但我国司法拘留的期

限最长也就是十五天,不能给一些顽固不化的被执行人以震慑。因此,笔者建议可将拘留的

期限延长到六个月,从而最大限度地震慑被执行人蔑视法律、蔑视法院的狂妄心态。

在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报告财产义务的,建议修

改刑法中“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将上述财产申报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也纳入“生效裁判文书”的范围,以“入刑”给不如实申报的被执行人以法律的震慑。完善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其次要细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的内容

规定的比较概括,和前述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国家类似规定比较,我国的规定还显的比较单薄,有些应当申报的财产内容也没有写进法律。

笔者建议,在目前的财产申报范围之外,还应当增加以下内容: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在银

行开立的所有银行账号,该银行账号近年内资金往来情况;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财富通等网

络账户余额;被执行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保管的贵金属、古玩字画等;被执行人的到期

债权、应收账款等等。完善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再次应对财产申报周期作出规定。我国

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只规定了被执行人在收到人民法院财产申报通知书后要及时申报财产,

但对申报周期没有做出规定。现代社会,资金、物资等快速流动,财产瞬息万变,因此应当

在财产申报通知书中明确,被执行人应在财产发生任何变动时及时申报,未发生变动时也应

一季度一申报或半年一申报,以便人民法院及时掌握执行财产情况。

(二)赋予律师或申请执行人财产调查权利,作为法院调查财产手段的积极补充

因被执行人地位的特殊性,单靠强化其报告财产义务,无论规定多么细化完备,都不能

从根本上解决“被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而申请执行人作为自己利益的最关切者,赋予其或

其律师财产调查权,将极大拓宽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来源,减轻法院财产调查的压力。现阶

段很多法院试行的调查令制度就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英美法系国家在这方面也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司法实践,也生动地表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考虑到保护公民隐私权以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可以先试行推广目前在部分地区和法院已运

行较好的律师财产调查制度,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发放调查令,律师持调查

令进行调查,有关机关必须配合。

鉴于执行财产调查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建议调查令应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统一格式,调

查令中应详细记载案件的案号、案由、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律师的情况(代理权限)、调查的范围、调查令的有效期限、协助调查的义务内容以及拒不配合调查的责任等等

信息。调查令必须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并附生效裁判文书。调查令应特别提醒调查人注意保

护被执行人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在规定的调查期限和调查范围内行使调查权,否则将承

担的法律后果等。待律师调查制度较完善后,可逐步发展为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调查令制度。

(三)加强法院财产调查

现阶段,有些法院对财产调查还不够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具体如何查明被执行人

财产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指引。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样。有的法院成立了专门的财产

调查组负责财产调查,根据财产调查的情况再行决定下一步的执行措施;有的法院则分为不

同种类,如网络查控由专人统一发起,传统的房产、土地等财产查控又由承办人团队完成;

有的法院还没有专门的查控组或查控人员,还是传统的办案模式(即案件立案后直接分给承

办人,由承办人自行调查自己所负责案件的财产情况);等等,不一而足。

应该说,传统的由一人将一案包办到底的模式在目前案件数量剧增、需调查的财产种类

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是不利于提高执行效率的,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建议最高

人民法院发布具体的规范和指引,对人民法院查控机构的设置,人员数量,任职条件等作出

明确规定,以从全局的角度规范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行为。

四、结语

任何制度的完善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任何事物也不是孤立的,民事执行财产调查也是如此,它需要各方面的探索、磨合,它的各项措施也需要多管齐下,共同作用,唯有这样,“执行难”中的“财产难查”才能变得不难,“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加班工资制度的调查问卷7.doc

关于加班工资制度的调查问卷7 关于加班工资制度的调查问卷 1、您的性别: A.男 B.女 2、您的年龄是: A.18-29 B.30-49 C.50-60 D.60以上 3、请问您的学历情况是:A.初中及以下 B.高中及中专 C.大专及本科 D.研究生及以上 4、您从事的职业是: 5、您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A.是的 B.没有 6、请问您目前的月工资工资水平是: A.4000及以下 B.4000-8000 C.8000-15000 D.15000及以上 7、您的工资计算方式(如计件等)为: 8、您每日的工作时长为: 9、您是否有过加班情况(如8小时外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 A.有 B.没有 10、您的加班频率大概是:A.偶尔 B.较少 C.经常 D.

每天 11、如果加班出现最有可能的原因是: A.闲着没事主动请求 B.赶上正常工作进度 C.热爱工作 D.公司要求 12、加班是否支付加班工资: A.是 B.否 13、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为: A.额外支付定额工资 B.按正常工资 1.5倍/2倍/3倍计算 C.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D.不知道加班工资 14、公司(工厂)未支付加班工资时是否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A.有 B.否 15、对于未付加班工资行为为什么没有投诉或举报呢: A.工作太忙,没时间 B.程序复杂,太麻烦 C.相关部门拒绝受理 D.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具有公正性 E.不知有加班工资存在 16、下列加班工资制度您知道的是(多选):A.8小时外1.5倍工资 B.双休日2倍工资(可调休) C.节假日3倍工资(不可调休) ——再次感谢您的作答!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和现实状况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特定人群对其财产和收入情况进行如实申报的制度。从财产申报制度产生之日起,它对反腐倡廉,树立政府和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 1、预防和惩治腐败 预防腐败。这也是财产申报制度的根本目的所在。事后惩治行为虽然打击了公权力腐败行为,予以责任人相应处罚,但公共利益受损害已经成为既定事实,这只是事后补偿。从源头彻底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是财产申报制度的价值追求。 惩治腐败。对于经审查出现异常的财产状况以及追溯的违法行为,应予以惩罚。在审查过程中公职人员的财产可能会出现来源不明的情况,出去因客观条件无法鉴定的而且能够轻易判断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收入外,不明财产均可以被怀疑为非法所得。 2、加强政治文明建设 政治文明的程度取决与政治制度化的建设。政治机制是否健全、完善直接关系到政治制度本质能否实现。财产申报制度作为一种被许多国家认可的,预防腐败的社会监督机制是政治机制的一部分,它的完善和发展关系到政治文明的程度。 3、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法制化的财产申报制度给予广大人们群众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是我国社会民主政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让公务员履行法定的财产申报义务,能够有效地把公务员的活动纳入国家的法律监督体系中,促进公共权力行使的法制化、规范化。 4、其他意义 财产申报制度的良好实施需要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重塑现代行政精神,公职人员通过每次履行财产申报义务,会从中受到一种道德教育,促使自己遵守各种职业准则,主动避免利益冲突的可能。定期地申报财产,给公职人员以道德觉醒的机会,时刻想到道德界限的存在,以此来做到警钟长鸣。 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难以实现的原因分析 1、执行及制定者对申报制度的认同性差 被采访者认为,原因除了技术上的问题还有思想意识上的不认同、不理解。一些人对我国财产申报制度实施顾虑重重,甚至存在着某些片面的、错误的思想。 例如成本过高论。认为中国公务员众多,如果均实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操作方面会很复杂,同时立法和执法花费的人力财力过大。但是,实施财产申报制度的成本远低于腐败给一个国家或政府在经济、政治上等带来的损害。还有监督无效论认为我国现阶段由于各种原因不可能实施效果较好财产申报制度,并且财产申报依靠的是官员个人的道德意识,即使有了法律也无法了解个人财产的实情。制度发展有它的客观性。制度只有在不断的运作中,才能有发展和完善,才能使制度中的合理部分得以巩固和发展,不良部分得以消除或改进。

公司管理调研问卷

遵义公司管理调研问卷 为使我们共同的事业能够健康快速发展,同时更好的为每位员工提供施展个人才华、实现自身价值的舞台,公司决定就有关事项对员工进行问卷调研,希望你从关心公司发展、个人发展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填写。你的意见,我们将重点关注 ....,并 严格保密 ....。 本次调研采取匿名形式,题目中若无特殊注明则均为单选题,即在所有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你观点的选项。 第一部分个人信息 ※特别说明:个人基本信息反映了不同角度的管理观点,对调研研究非常重要,我们将非常感谢你的如实认真填写。 1.所属层级:()(若兼职,请按你的较高层级填写) A、公司领导 B、中层管理干部(分公司副总经理、矿长、副矿长、副总师、部门正副职) C、一般管理干部(主管、专责) D、一般员工 2.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A、1年及以下; B、1-3年(含3年); C、3-5年(含5年); D、5年以上 3.你的年龄() A、24岁及以下; B、25-30岁; C、31-40岁; D、41-50岁; E、51岁及以上 4.你的学历() A、本科及以上; B、大专; C、中专; D、高中、技校; E、初中及以下 5.你的性别() A、男性; B、女性

第二部分问卷部分 1.你认为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最多可选4项) A、管人用人机制不通; B、管理程序不畅; C、上下级缺乏沟通; D、公司领导班子 缺乏战斗力、领导力不足;E、大锅饭现象严重;F、执行力不足;G、许多制度不健全;H、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强;I、已有内部宗派;J、不注重效率;K、选人用人存在一些不正之风。 其他问题: 2.你觉得公司规章制度健全程度如何?() A、很不健全; B、比较不健全; C、基本健全; D、比较健全; E、很健全。 若选A或B,你希望公司完善哪些方面的规章制度 3.你觉得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A、无效; B、个别有效; C、部分有效; D、多数有效; E、有效。 若选A、B、C其中之一答案,你觉得那些规章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4.你对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严肃性、公平性是否满意?() A、很不满意; B、较不满意; C、基本满意; D、比较满意; E、很满意。 5.在你的主要工作中,都有明确合理的工作流程或工作程序吗?() A、总是这样 B、基本如此 C、偶尔 D、极少 E、从来没有 若选C、D、E其中之一,你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最多可选3项) A、业务流程繁琐,工作效率低; B、业务流程过于简单,缺乏对过程的管控及监督; C、业务人员没有成为流程设计的“主角”,使业务流程脱离现实; D、“为流程而流 程”,流程“中看不中用”,使流程管理流于形式;E、盲目推动流程标准化工作,使业务流程与公司实际相脱节;F、“人”的因素对流程开展的影响较大,一定程度上使得流程“形同虚设”. 其他问题: 6.你认为公司部门(车间、岗位)之间的工作协作情况如何?() A、非常顺畅、到位; B、比较顺畅,但存在部门(车间、岗位)之间的不均衡; C、 不顺畅,工作协作中存在扯皮、推诿现象。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措施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措施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医嘱查对制度(1)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班查对并签全名。(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4)整理、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他治疗等)后须经二人查对。(5)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人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3、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急诊室、门诊注射室还应对性别和年龄。)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4)对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前须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4、输血查对制度(1)护士抽血样时严格查对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与化验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的是否一致。(2)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时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做好“三查八对” “三查”:查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查对血袋有无破损渗漏;查血液颜色、质量是否正常。检查血袋:(1)标签有无破损、字迹是否清楚;(2)血袋有无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无明显凝块;(4)血浆中有无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5)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层的界面是否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6)红细胞层是否紫红色。“八对”: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仔细进行“三查八对”,确定无误后进行输血,并两人签名。(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统一处理。 二、手术病人查对制度(1)核对病人:应根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及配血报告。把好“四关”:a 接病人之前,与病区护士查对。b 进入手术间之前,与巡回护士查对。c 进入手术间之后,与麻醉医生查对。 d 麻醉之前,与手术医生查对。(2)查对无菌包外3M 指示带、包内灭菌指示卡显示灭菌是否合格,查看手术器械是否齐全、适用。(3)手术物品查对:a 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使用的器械、缝针、纱布、纱垫等须认真点清数目。b 把好四关: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数目相符。 c 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四清点时,洗手巡回护士应对每件物品唱点两遍并准确记录。(4)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随同病理检验单送检。三、药房1、配方时“四查十对”:查处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2、发药时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四、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

公务员财产申报

公务员财产申报 财产申报制度(PropertiesDeclarationSystem),是一种根据国家的 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特定人群对其财产和收入情况进行如实申报的制度。这一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制度起源于1883年英国的《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从财产申报制度产生之日起,它对反腐倡廉,树立政 府和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社会政治基础 世界各国财产申报制度的主要适用人群为各级国家公务员,其目的是 保证政府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优化政府的行政行为,有其必然的社会 政治基础。 1.国家公务员本身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各级国家公务员是财产申报制 度的主要适用人群。公务员是受全体人民的委托来管理各种公共事务的,其权力和职责从实质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社会契约行为,公务员行 使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就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认可。所有国家公务员的国 家性特征应当高于社会性特征,也就是说,从加入公务员队伍的第一 天开始,所有公务员的一切行为,包括个人行为都应受到广大民众的 监督,都应该遵守“公意”的各项要求。从这个角度来说,也可以叫 做公务员个性的法定“自我丧失”,也正是这种个性的法定“自我丧失”,为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奠定了合法性基础。 2.财产申报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西方议 会民主政治的发展在一定水准上为广大民众提供了参与政治生活的合 法途径,也使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透明度越来越高。现代政府行政体 制提出了相同的要求,现代行政系统通过相对的输入、输出和反馈机制,尤其是输出机制的作用,持续地调整自己的运作轨迹,以适应社 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财产申报制度就是这种行政系统内部自我调 整的必然产物。

行政调查问卷

行政部门调查问卷 一、您对目前的办公环境满意程度如何?(办公室清洁度、空间摆设、空气质量、噪音、照明等)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 如您的选择为C、D、E请列出具体的原因及建议: C,室内空气质量差. 二、您对我们在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上是否满意?(低值易耗品的质量、申购, 固定资产的质量、申购、维修等)注:固定资产不包括电脑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如您的选择为C、D、E请列出具体的原因及建议: B 三、您对前台接待服务、文件的收发工作是否满意?(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收 发及时性、丢失/错误率等)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 如您的选择为C、D、E请列出具体的原因及建议: 无 四、您对我们合作的快递公司业务是否满意?(服务质量、速度、误差率、手续简便性等)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如您的选择为C、D、E请列出具体的原因及建议: 无 五、您对公司现时的企业文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 如您的选择为C、D、E请列出具体的原因及建议: C.此类活动比较少 六、您认为公司的人际关系: A、很融洽 B、比较好 C、较差 D、很不融洽 如选择C、D请列出具体的原因和建议: B 人事类 一、您对公司的人事架构(人员管辖关系),组织架构(部门权责关系)是否了解? A、很清楚 B、大致了解 C、知道自己部门的 D、不清楚 二、我认为公司目前的工作时间安排、加班、请假制度如何? A 很合理 B 较合理 C 一般 D 较不合理 E 很不合理

三查八对查对制度

三查八对查对制度 一、目的: 保证安全用药,防止发生医疗差错。 二、内容:三查:治疗前查、治疗中查、治疗后查。八对:床号、姓名(包括性别、年龄)、药名、规格(浓度)、剂量(数量)、用法、 时间、有效期(批号)。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三、要求:(一)、医嘱查对制度 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2、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各班应查对医嘱。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4、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门诊输液病人必须做到接药、化药、输液三签名;住院部输液必须做到化药、输液双签名;输液、换 瓶时认真查对无误后,签上时间和姓名。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5、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十不准制度 1.不擅自离岗外出; 2.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 3.不带私人用物入工作场所; 4.不在工作场所内吃东西; 5.不做私事; 6.不打瞌睡不闲聊; 7.不玩手机; 8.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 9.不接受患者馈赠; 10.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十不执行制度 1、不三查八对不执行 2、口头医嘱不复述两边不执行 3、转抄医嘱不经过两个人核对不执行 4、服药输液注射有疑问不查询不执行 5、药物质量标签有效期不检查不执行

财产申报制度

【背景链接】 [理论背景] 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特定人群对其财产和收入情况进行如实申报的制度。这一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制度起源于1883年英国的《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从财产申报制度产生之日起,它对反腐倡廉,树立政府和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政策背景] (1)2010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报告个人经济和财产,包括收入、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的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2)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领导干部、大中型国企领导每年须上报个人财产及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民状况等。此次新规定,在申报内容上首次提及有价证券、股票、基金等经济投资情况,房产投资情况一年一报;删除了“组织对报告保密”条款,领导干部虚报瞒报可免职。 【标准表述】 [意义]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出台,是国家用以监督、规范公务人员的行为、保障公务人员正确行使权利、预防和制止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一种重要措施,意味着申报内容将成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证据,说明了在我国反腐体系中领导干部申报环节正在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决心,也反映出了抓干部队伍建设、塑造清正廉洁形象、遏制腐败滋生与蔓延的举措之实,对腐败官员有很强的震慑作用。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对于建立惩防体系,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权威观点]

执行查对制度中的相关流程(3)

【执行查对制度中的相关流程】 一.口服给药查对流程 (一)护士审核遗嘱:审核医嘱无误。 (二)打印或转抄治疗单、执行单:双人核对,用医嘱护士和另一护士将执行单与医嘱核对,无误后再执行单双人签字。(三)准备摆药:依据治疗单核对小药卡上患者的床号、姓名。(四)摆口服药:1. 按照治疗单摆药2. 三查:分别在取药瓶时、取出所需药量放入要杯时、药瓶放回药柜时分别查对药名、剂 量、药物性质等。3. 双人核对:确认药品无误。 (五)发药:1. 持执行单核对床号、床头卡,询问患者姓名。2. 如患者有疑问应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3. 三查:1. 服药前查 对药名、剂量、药物性质等。2. 服药时查对药名、剂量等。3. 服药后再次确认药品无误。 (六)医嘱处理:执行完毕应该在执行单或临时医嘱单签字。 二.皮下、肌内注射给药查对流程 (一)护士审核遗嘱:审核医嘱无误。 (二)打印或转抄治疗单、执行单:双人核对,用医嘱护士和另一护士将执行单与医嘱核对,无误后再执行单双人签字。 (三)准备药品:查对药品的相关内容:如药名、剂量、浓度、

性质、批号、有效期、药物使用方法、用药时间等。 (四)配制药品:1、三查:分别在抽吸药品前、中、后查对药品的相关内容:如药名、剂量、浓度等。2、双人核对:确认 药品无误。 (五)执行注射治疗:1、持执行单核对患者腕带或床头卡信息(姓名、年龄)。2、如患者有疑问应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3、 三查:1注射前查对执行单与患者姓名、药品的名称、剂量、浓度等是否相符。询问患者姓名。2即将注射时,查对药品 与患者是否相符。3注射后确认注射药品是否与执行单各项 内容相符。 (六)医嘱处理:注射完毕应在执行单或临时医嘱单签字。 三、静脉输液给药查对流程 (一)执行完毕应该在执行单或临时医嘱单签字。 (二)打印或转抄治疗单、执行单:双人核对,用医嘱护士和另一护士将执行单与医嘱核对,无误后再执行单双人签字。(三)准备液体及药品:1、执行单上医嘱内容准备液体及药品,查对液体及药品的相关内容:如药名、剂量、浓度、性质、批号、有效期、药物使用方法、用药时间等。 2、按执行单给药顺序进行分组摆液及药品。 3、双人核对:摆液后双人核对确认药品无误。

培训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填写说明: 请您认真阅读以下说明,这对您的填写结果很重要: 问卷分为“背景资料调查”、、“管理水平现况调查”、“企业中员工心态现状调研”及“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四个部分。 其中没有特殊说明都是选择题,请您选择答案,并在答案前“□”处打钩,可多选。也有部分采用了开放式的问题,您可将您的答案填写在空白处。 一、基本情况调查 1、您的工作年限:在本企业的工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您目前所属的年龄段: □A:20-30岁□B:30-40岁□C:40-50岁□D:50岁以上 3、您目前所在的岗位: □A:副总级别□B:部门经理□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其他 4、您现在直接管理的人数: □A:无□B:1-5人□C:6-10人□D:10-20人□20人以上 5、您当前的最高学历: □A:大专及大专以下□B:大学本科□C:硕士及硕士以上 6、您现在所应用的知识和技能主要获得方式: □在校读书期间学习□业余自学□公司培训□其他: 7、您认为对培训效果影响最大的是: □A:培训老师的水平□B:学员的空杯心态□C:培训的内容是否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 □其他 8、您在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压力和困难是(限选5项): □A:员工、部门间的利益冲突 □B:本部门的计划执行过程中经常被迫改变 □C:在现在的岗位上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已经不足 □D:被各种琐事占去太多时间,无法集中精力解决重要问题 □E:会议开得多,但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F:难说服他人采纳我的正确意见 □G:企业的管理制度不被认真的对待和执行 □H:不确定我在公司的发展前景有多大 □I:缺乏激励优秀员工的办法 □J:绩效考评没有体现出优秀员工和其他员工的差距 □K:下级缺乏主动工作的态度和意识,在我的直接监督下才能保证工作质量 □L:上层管理者之间的磨合或分歧

查对制度的执行流程

查对制度的执行流程 一、输液瓶的查对: 1、拿起输液瓶,清洁瓶身; 2、旋转瓶盖,检查瓶盖有无松动; 3、查瓶身有无裂缝、破损处; 4、查标签上的药品、浓度、剂量、批号、有效期; 5、倒转瓶体,对光查溶液的透明度、有无变色、杂质、混浊等。 二、小安瓿的查对流程 1、先查看安瓿的完整性,有无裂缝、破损处; 2、对光或将安瓿紧贴白色的工作服,查看药品名称、浓度、剂量、批号、有效期、有无混浊、变色、杂质等。 三、大型输液的查对: 治疗班摆完大型输液后:第一道查对关:小夜班; 第二道核对关:大夜班; 第三道核对关:加药者在加药前。 流程 1、查对输液溶液瓶身标签名称、浓度、剂量与所贴输液卡上是否一致。 2、查对输液溶液的质量; 3、查所放药液的药名、浓度、剂量、剂型是否与输液卡一致; 4、查药物的质量; 5、核对无误后在输液卡核对栏签名。 四、换接输液溶液者的查对: 1、查看加药者的签名,确认加药与否; 2、倒转瓶体,对光查看溶液是否澄清、变色、或有杂质等,查瓶盖有无松动、 瓶身有无裂缝等; 3、到病人床头,核对床号、姓名:对神志清醒的病人可询问病人叫什么,由病 人自己确认姓名;再对照输液卡复述一遍病人姓名;核对巡视单上药物相符

后签名;昏迷的病人查看腕带和床头卡或与家属确认。 4、需做皮试的药物,查看输液卡药敏试验结果,同时看床头有无过敏阳性标志; 有疑问时需查清。 5、核对无误后方可接上补液,在输液卡、巡视单上签名。 6、与执行单上再次核对并签名。 五、输血查对制度: 1、血液从血库提回来后,第一个接受血的人需: 1、1查对原始医嘱,确认输血的种类、血量; 1、2核对病人的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血的种号、签名。 2、输血前:二人同时查对原始医嘱、进行“三查”“八对”,确认无误后在复核 空栏处签名; 3、接血前:到病人床头,再次询问病人的床号、姓名、血型,或查对腕带、核 对床头卡,确认“三查”“八对”无误后方可接血并观察5-10分钟左右方可离开。 六、医嘱查对: 1、主班录入医嘱后,由治疗班复核、中班.夜班核对。 2、复核者对原始医嘱与电脑上是否一致,查有无开出执行单、皮试单及其它申 请单; 3、核对者对原始医嘱、电脑、治疗单是否一致,有皮试者需查对皮试单上的结 果、签名是否与医嘱单、体温单上一致。 4、夜班核对白班的医嘱,大夜班核对小夜班的医嘱,主班对大夜班的医嘱,要 求同上。 5、每周三、周日各总对医嘱一次:一人看电脑,另一人看治疗本、再另一人读 医嘱本,三者需一致。 6、总对完毕,打印护理级别、饮食单,核对床头卡及病员一栏表,并保持一致。

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途径与方法

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途径与方法 新兴区法院付长明 一、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途径 (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如前所述,申请人在立案后,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规定和强调申请人负有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义务有利于申请人积极参与执行程序,积极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不只是消极地等待、坐享其成,将实现债权的责任完全交由执行法院负责。 (二)被执行人(担保人)申报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之后,法院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提供其财产状况,被执行人也必须如实向法院申报其个人财产。 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主要的做法有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进行询问由其口头申报,或通知被执行人书面报告。重点是通知被执行人书面报告。通知宜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一并送达,并限定申报的期限。还要告知逾期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不全面申报财产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等制裁。 (三)法院调查、搜查 法院的调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但执行工作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执行法院的调查因此往往一方面疲于奔命、徒劳无功,另一方面人力不足、有心无力。应以申请人申请为主,只有在申请人确实不能收集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提取到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才依职权调查。此外,还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其人身及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四)悬赏举报。 悬赏举报是指对于检举和揭发被执行人存款或有价值物品线索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由申请人或人民法院给予举报者酬金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的行为。悬赏举报的奖金来源可按申请人自愿付出或依职权确定或二者结合。依职权确定的奖金由被执行人负担。按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大额标的按1%~20%的相对比例,小额标的按绝对数确定。 悬赏执行是执行工作借鉴刑事侦查手段的实践尝试,拓展了执行程序中财产调查的途径,有利于动员社会力量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从而提高执行效率、震慑企图逃废债务的被执行人。当然,此举有引发执行人员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虽已查明财产却隐瞒不报,而与他人串通举报以领取悬赏金之虑,应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 (五)委托外地法院调查 社会发展迅速和人员流动性增强,导致外出务工人员多,要查明其在外地的收入、投资等情况,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将过大,也给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除委托执行之外,对规定不明的案件,可以采取委托调查的形式查明其履行义务能力。基层法院还可以采取代为执行措施。 (六)给予申请人一定授权 对于申请人,除了明确其义务外,还应赋予其一定的权利,以实现达到权利义务的一致。可以借鉴外地做法采取这样的措施: 1、申请人民法院签发协助调查令。 申请人在自行直接取证困难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为其或其律师发出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目的】 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来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 【主要措施】 (一)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1.临床科室 2.手术室 3.药房 4.血库 5.临床实验室 6.病理科 7.医学影像科 8.理疗科及针灸室 9.供应室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电生理检查)11.其他科室等科室(部门)(二)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即在各关键流程中,均有对患者准确性识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1.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2.手术(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3.产房与病房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四)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 1.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人事制度改革调查问卷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事制度改革调查问卷 篇一:人事行政调查问卷 人事调查问卷 您好! 这次问卷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现有人事工作各主要环节的运行 状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人事管理体系,这对员工及公司的发展都会有所助益。本次调查采 用不记名方式,回答沒有对错之分,希望您如实填写.同时为耽误您的工作时间表示歉意。 回答时请在符合您看法的內容下划“√”,并勇于提出你的想法和建议,您的建议将是我们 强大的工作动力及方向。感谢您的合作! 您服务于公司的年限:内部级别: 一、您对公司现时的企业文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不太满意e、没有感觉 二、您对公司的人事架构(人员管辖关系),组织架构

(部门权责关系)是否了解? a、很清楚 b、大致了解 c、知道自己部门的 d、不清楚 三、您对公司现有的各类信息的传达方式、沟通渠道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四、您认为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可多选) a、职责不清 b、授权不明确 c、分配不均政策模糊e、机制不全 五、您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度满意程度? a、非常不满意 b、不是很满意 c、满意 d、非常满意 六、我认为公司目前的工作时间安排、加班、请假制度是否合理? a、很合理 b、较合理 c、较不合理 d、很不合理 七、您认为本部门员工流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福利待遇 b、发展前景 c、人事政策 d、育人机制 八、您认为以下哪些方面能更好提高部门员工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限选3个) a、福利待遇 b、企业文化 c、职位提升 d、绩效考核 e、培训机制 九、你认为目前的招聘流程中,最需要改进的环节是:() a、人才需求预测 b、面试流程b、入职培训及入职手续

查对制度的执行流程

查对制度流程 一、输液瓶的查对流程: 1、拿起输液瓶,清洁瓶身; 2、旋转瓶盖,检查瓶盖有无松动; 3、查瓶身有无裂缝、破损处; 4、查标签上的药品、浓度、剂量、批号、有效期; 5、倒转瓶体,对光查溶液的透明度、有无变色、杂质、混浊等。 二、小安瓿的查对流程 1、先查看安瓿的完整性,有无裂缝、破损处; 2、对光或将安瓿紧贴白色的工作服,查看药品名称、浓度、剂量、批号、有效 期、有无混浊、变色、杂质等。 三、大型输液的查对流程: 治疗班摆完大型输液后:第一道查对关:小夜班; 第二道核对关:大夜班; 第三道核对关:加药者在加药前。 流程 1、查对输液溶液瓶身标签名称、浓度、剂量与所贴输液卡上是否一致。 2、查对输液溶液的质量; 3、查所放药液的药名、浓度、剂量、剂型是否与输液卡一致; 4、查药物的质量; 四、换接输液溶液者的查对流程: 1、查看加药者的签名,确认加药与否; 2、倒转瓶体,对光查看溶液是否澄清、变色、或有杂质等,查瓶盖有无松动、

瓶身有无裂缝等; 3、到病人床头,核对床号、姓名:对神志清醒的病人可询问病人叫什么,由病 人自己确认姓名;再对照输液卡复述一遍病人姓名;核对巡视单上药物相符后签名;昏迷的病人查看腕带和床头卡或与家属确认。 4、需做皮试的药物,查看输液卡药敏试验结果,同时看床头有无过敏阳性标志; 有疑问时需查清。 5、核对无误后方可接上补液,在输液卡、巡视单上签名。 6、与执行单上再次核对并签名。 五、输血查对制度流程: 1、血液从血库提回来后,第一个接受血的人需: 1)查对原始医嘱,确认输血的种类、血量; 2)核对病人的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血的种号、签名。 2、输血前:二人同时查对原始医嘱、进行“三查”“八对”,确认无误后在复核 空栏处签名; 3、接血前:到病人床头,再次询问病人的床号、姓名、血型,或查对腕带、核 对床头卡,确认“三查”“八对”无误后方可接血并观察5-10分钟左右方可离开。

浅谈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浅谈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 牛春辉人民法院的业务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司法审判、一是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工作是法院业务工作中的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司法环境、执行观念、执行人员及当事人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多年来执行积案过多,结案周期过长,问题比较突出。其中被执行人及被执行财产难以查找,是导致这些问题严重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执行案件根据执行内容的不同,可分为金钱债权的执行、物的交付的执行以及行为的请求权的执行三大类,其中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是执行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对于金钱债权的执行,如何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涉及到有关案件能否得以顺利执行的关键环节。由于现行法律对于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明问题没有具体规定,法院在传统的职权主义的支配下,便把这个沉重的负担全部背了起来。但是由于客观上法院不堪重负,而总体效果难以令人满意,使被执行财产难找成了执行难问题中的一个顽症。鉴于此,本文拟对执行金钱权案件中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明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以期产生抛砖引玉的功效。 一、理论上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责任负担。 执行金钱债权,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基础。我国目前没有强制执行法,关于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的部分内容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些法律依据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1 9 9 8 年制订实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中明确提出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这一专题。《执行规定》对于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责任负担作了如下分配:“申

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基层党组织执行力建设调查问卷

基层党组织执行力建设调查问卷 一、基本情况 1.您工作在: A.党政机关 B.企事业单位 C.农村 D.街道 E.军队 F. 2.您的年龄在: A. 18-20岁 B. 20-30岁 C. 30-40岁 D. 40-50岁 E. 50岁以上 3.您的文化程度是: A.高中以下 B.中专或高中 C.大专 D.本科 E.研究生及以上 4.您的职务或职称级别是: A.处级(或高级)以上 B.科级(或中级) C.科员(或初级) D. 其他 二、执行主体 5.您所了解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是否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A.是 B.大部分 C.一半 D.一少半 E.极少 F.都没有 6.您所了解的基层党组织是否存在遇到问题、责任互相推,遇到荣誉、利益互相 争的现象? A.很普遍 B.很少 C.偶尔有 D.没有 7.您所了解的基层党组织在执行政策时,是否存在政策对本单位或部门有利则执 行,反之不执行的现象? A.很普遍 B.很少 C.偶尔有 D.没有 8.您所了解的基层党组织在执行政策时,是否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 A.很普遍 B.很少 C.偶尔有 D.没有 9.您认为您所了解的基层党组织的干部在执行政策时,在能力方面目前存在哪些 不足? A.理解能力 B.沟通协调能力 C.计划分解能力 D.开拓创新能力 E.组织运作能力 F.其他 10.您认为主要有哪些因素影响着当前基层党组织执行力的提升? A.责任感不强 B.工作态度不端正 C.工作能力有限 D.管理制度有漏洞 E.决策不民主、不科学 F.执行环节过多 11.您所了解的基层党组织在执行政策时,是否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A.很注重 B.很少听取 C.根本不听取 D.听取群众意见只是走形式

医嘱查对制度和执行核对制度及流程

医嘱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1次。 医嘱制度 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午 10:00 之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有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室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医嘱核对处理制度及流程 1、医生下达医嘱后,护理班护士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等。 2、按医嘱处理原则:先临时、后长期(先打印或抄写后)执行的原则处理医嘱。 3、将医嘱治疗部分如: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打印执行卡给治疗班护士,治疗班护士必须与中午班护士共同查对医嘱无误后备药,请帮班

论我国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构建 当前,民事案件执行难依然困扰着法院,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便是法院在许多案件中难以真正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明虽不能直接产生判决或裁定得以执行的结果,但它却是执行工作实践中的首要环节。只有全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法院才能及时区分“不能偿还”与“不愿偿还”的债务人,从而针对不同的债务人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债务人财产的查明主要有法院调查、申请执行人举证及被执行人申报三种途径,然而长期的实践表明前两种方式的运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因为没有人比债务人更清楚其自身的财务状况”,因此设立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必将成为我国执行改革下一步的目标.所谓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是指被执行人在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财产给付义务时,必须按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全面真实地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以证明自己没有或暂时没有履行能力,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制度。本文试从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的现状、国外相关制度的立法经验及具体构建我国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等方面作一探讨。 一、我国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的现状及分析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三编是关于强制执行制度的规定,仅30个条文,涵盖了执 ??行程序的一般规定、执行的申请和移送、??执行措施、执行的中止与终结等方面的内容。由于1991年制定??该法时我国依然处于计划经济为主、商品经济为辅的大背景下,当时各种民事、经济、行政等纠纷主要靠行政手段来解决,因而职权主义的色彩比较浓厚。执行制度中既没有明确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的责任,也没有确立债务人的财产申报义务,只是规定了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几种执行措施。然而自1992年起市场经济地位在我国逐步确立,经济主体的活动空间迅猛扩展,但由于我国在市场经济初创阶段尚未建立起社会信用机制、社会主体的财产缺乏透明度、社会经济管理能力不强等因素,再加上部分被执行人恶意藏匿、转移财产,人民法院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仅靠自身有限的人力和物力欲查清日益增多的执行案件中所有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实在是力不从心。随着法院因查找不到债务人的财产而无法执行的案件日积月累,再加上部门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等方面的共同作用,“执行难”逐渐浮出水面并演化为社会的热点问题。有学者分析后认为,“谈到执行难原因时,人们往往很强调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行政干预等。

执行查对制度中的相关流程模板

执行查对制度中的 相关流程

【执行查对制度中的相关流程】 一.口服给药查对流程 (一)护士审核遗嘱: 审核医嘱无误。 (二)打印或转抄治疗单、执行单: 双人核对, 用医嘱护士和另一护士将执行单与医嘱核对, 无误后再执行单双人签字。(三)准备摆药: 依据治疗单核对小药卡上患者的床号、姓名。 (四)摆口服药: 1. 按照治疗单摆药2. 三查: 分别在取药瓶时、取出所需药量放入要杯时、药瓶放回药柜时分别查对药名、剂量、药物性质等。 3. 双人核对: 确认药品无误。(五)发药: 1. 持执行单核对床号、床头卡, 询问患者姓名。 2. 如患者有疑问应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 三查: 1. 服药前 查对药名、剂量、药物性质等。 2. 服药时查对药名、剂量等。 3. 服药后再次确认药品无误。 (六)医嘱处理: 执行完毕应该在执行单或临时医嘱单签字。 二.皮下、肌内注射给药查对流程 (一)护士审核遗嘱: 审核医嘱无误。 (二)打印或转抄治疗单、执行单: 双人核对, 用医嘱护士和另一护士将执行单与医嘱核对, 无误后再执行单双人签

字。 (三)准备药品: 查对药品的相关内容: 如药名、剂量、浓度、性质、批号、有效期、药物使用方法、用药时间 等。 (四)配制药品: 1、三查: 分别在抽吸药品前、中、后查对药品的相关内容: 如药名、剂量、浓度等。2、双人核对: 确认药品无误。 (五)执行注射治疗: 1、持执行单核对患者腕带或床头卡信息( 姓名、年龄) 。2、如患者有疑问应核对无误后方可 执行。3、三查: 1注射前查对执行单与患者姓名、药品 的名称、剂量、浓度等是否相符。询问患者姓名。2即 将注射时, 查对药品与患者是否相符。3注射后确认注射 药品是否与执行单各项内容相符。 (六)医嘱处理: 注射完毕应在执行单或临时医嘱单签字。 三、静脉输液给药查对流程 ( 一) 执行完毕应该在执行单或临时医嘱单签字。 ( 二) 打印或转抄治疗单、执行单: 双人核对, 用医嘱护士和另一护士将执行单与医嘱核对, 无误后再执行单双人签 字。 ( 三) 准备液体及药品: 1、执行单上医嘱内容准备液体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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