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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2012-2020)

深圳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2012-2020)
深圳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2012-2020)

深圳市城管局召开《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阅读:763出处:深圳市城管科学研究所(宣教信息中心)发布日期:2013-08-28 11: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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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上午,深圳市城管局召开《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城管局党委委员、环卫处长吴学龙向各大新闻媒体做了新闻发布,发布内容如下:

尊敬的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上午好!我首先代表市城管局对各位新闻界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表示感谢!公共厕所是涉及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水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将于9月1日起施行。在此,我代表市城管局向大家介绍本次立法和贯彻实施工作的相关情况。

一、制定出台《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意义

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经过市、区城管部门的努力,我市市政公厕设施完善、卫生状况好、管理规范,目前,全市公厕总体数量2590座(含社会公厕),建成区分布密度约3座/平方公里,基本达到国家住建部的要求。但是,市民仍时常反映“如厕难”、厕所卫生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区域,尤其是关外的一些区域,确实存在公厕分布不合理的情况;二是深圳作为一座新兴城市以及受制于空间资源不足的条件,与内地一些老城市在街巷、胡同原有大量市政公厕不同,市政公厕数量少,而社会公厕对外开放尚没有明确的规定,部分市民不清

楚如何利用社会公厕;三是一些产权单位及所在行业主管部门重视不够,造成部分公共场所未配建社会公厕,部分社会公厕建设和管理标准低,存在面积不足、通风采光较差、导向标识不清晰、卫生状况差等问题。因此,我们希望通过立法,为我市公厕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建立市政公厕、社会公厕相结合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解决“如厕难”、卫生状况差等上述问题,更好地服务市民。

二、《管理办法》的立法过程及主要特点

2011年,我局经过调研,起草了《管理办法》,拟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2011年10月18日,市法制办就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反响热烈,新闻媒体也积极参与讨论,进行走访调查,反馈意见较多,市领导、市法制办对此非常关注,将该办法列入2012年立法一类计划,调整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结合市民、媒体等反馈的意见,市法制办组织我局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其中采纳了多项市民提出的建议,如:金融电信营业网点及政府部门开放区域的社会公厕对外开放、餐馆酒店等厕所未纳入公厕范围、增加女厕位数量、增加罚则等,体现了“开门立法”的理念。2013年6月28日,《管理办法》经市政府五届八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经修订后于近期发布。本次立法主要确立以下制度:15类公共场所的社会公厕纳入公厕范围对外开放;公厕规划审查和验收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厕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执行统一标准;加强公厕管理维护的监督考核以及公厕便民服务等。

三、《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主要工作内容

《管理办法》是涉及民生的立法项目,我局将认真组织,做好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我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

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广泛开展《管理办法》实施的宣传工作

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也是宣传《管理办法》的一项内容,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户外大型电子屏等公共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我们已将《管理办法》编印成小册子发送各相关管理部门和公厕产权单位;我们希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全社会都重视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实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环境协调、管理规范的目标,市民可以更方便地使用公厕。

(二)加强公厕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

为适应建成区扩大和城市更新的需要,以及解决目前部分区域公厕分布不合理、公厕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我局根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2012-2020)》,正在制定全市公厕新建和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准备报市政府审定后,协调相关部门投入资金,并组织和督促各区(新区)城管部门实施。

1、开展公厕新建工作。根据《深圳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2012-2020)》,我市至2020年需新建公厕827座,其中:福田区21座、罗湖区6座、南山区107座、盐田区8座、宝安区190座、龙岗区135座、光明新区55座、坪山新区104座、龙华新区106座、大鹏新区95座。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落实公厕的新建工作:一是在一些路段的绿化带、立交桥底选址新建一批独立式公厕,或者因地制宜设置活动式公厕;二是与垃圾转运站等市政公共设施合建市政公厕;三是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部分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配套建设市政公厕,建成后移交城管部门管理;四是根据具体地段和人流量等实际情况,设立协议公厕;五是协调规划部门严格规划审查和验收,对于新建的交通场

站、商业设施、文体娱乐设施、公园、加油站等15类公共场所由产权单位按照规范建设社会公厕。

2、开展公厕升级改造。对部分设施条件差的市政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并督促产权单位对不达标的社会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其中重点是菜市场、加油站、城中村等公共场所的社会公厕,以提高设施标准、合理增加女厕位数量、配套无障碍设施、规范导向标识等,体现公厕服务的人性化和环保性。

(三)落实公厕免费对外开放工作

1、全面免费开放。全市市政公厕以及公交场站、口岸、地铁、火车站、机场、文体旅游设施、医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业设施、金融电信营业网点、加油站、旅游景点、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区域等15类公共场所的社会公厕纳入公厕范围对外免费开放。

2、延长开放时间。根据地段和人流量情况,设定合理的市政公厕开放时间满足市民需要,其中:中心城区市政公厕一般每天不低于16小时,部分区域的24小时开放;社会公厕在其所属公共场所的服务时间内开放。

3、规范开放标识。公厕入口及其附近区域按照设置规范设立明显的图形标识和引导牌,方便市民识别;公厕醒目位置公示开放时间、卫生质量标准、管理责任人、监督电话等维护管理信息,便于公众监督。

4、完善查询系统。我局编制了深圳市公厕分布电子地图,9月1日前将发布在城管网站上供市民查询;同时,我们结合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正在开发深圳市公共厕所电子查询系统,通过手机终端定位功能,供手机用户查询所在位置附近的公厕信息,并实现路线导航,

解决市民找厕所难的问题,计划今年底前该系统正式发布供市民下载使用。

(四)全市公厕执行统一的管理标准

1、规划设计标准执行2011年3月市规划国土委与我局联合发布的《深圳市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设计规范》。目前,该标准在修订完善将上升为特区技术规范发布。规范对公厕的规划设置指标以及不同建设等级的厕位面积、内部设施、标志、环境保护、无障碍设施等的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明确应适当增加女厕的厕位数量,商业街、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男女厕位比应为1:2~3。

2、管理维护标准执行2008年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SZJG27)。

3、标识系统标准执行2010年我局制定发布的《深圳市公共厕所标识系统设置规范》。

(五)落实公厕建设规划审查和验收制度

为保障我市公厕规划建设(尤其是社会公厕配建)工作,《管理办法》强化了规划主管部门的作用和责任,我局将进一步协调规划部门落实我市公厕建设的规划审查和验收制度:对于应当配套建设公厕的建设项目,其设计没有包含公厕或者有关公厕的设计达不到规划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应当配套建设公厕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在规划验收时发现没有配套建设公厕或者配套建设的公厕达不到规划和设计要求的,不予通过规划验收。另外,我局将配合规划部门,对涉及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设计、审图的相关人员进行上述规范的专业培训。

(六)全面提升公厕日常管理维护质量

各区(新区)城管部门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公厕管理经费投入,保障市政公厕的维护管理经费、现有社会公厕达标改造以及协议公厕运营补贴经费。为了给市民提供方便、整洁、舒适的如厕环境,公厕日常维护管理应达到《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SZJG27)的要求,今年底,市政公厕管理实现“四净三通”,即:地面、蹲位、挡墙净,粪槽、尿槽、池斗净,门窗设备净,周围环境净(含花圃);自来水通、照明电路通、排污管道通。

(七)加大公厕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

我局将制定公厕管理维护考核方案,列入“深圳市市容环境辖区管理综合考核”,在目前重点考核市政公厕管理的基础上,从明年起扩大范围,对市政公厕、社会公厕的管理全面进行考核。各区(新区)城管部门按照辖区管理责任制,要加强对社会公厕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对不符合维护管理要求的,要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改正。

(八)对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予以处罚

各区(新区)、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管理办法》设定的法律责任,安排执法力量,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其中重点对公厕收费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公厕维护管理未达到规定标准等情况进行处罚。

总之,《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贯彻施行将惠及全体市民,借此机会,请新闻界的朋友们给予支持,协助市、区城管部门加强宣传、解释和引导,保障本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共同为提高我市公厕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出努力。

谢谢大家!

附件列表:

公共厕所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公共厕所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一、综合布局原则 ㈠、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合理安排,统筹协调,做到文明整洁。 ㈡、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机具设备。 ㈢、本着减少运距,节省费用,降低成本的目的。 ㈣、道路、排水、排污等满足文明施工有关法规和条例要求。 ㈤、满足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㈥、现场布置不影响道路交通。 二、施工用水、用电 ㈠、施工用水 施工用水以业主提供的水源接口引出。 现场主管采用DN32,各用水点支管采用DN25,为防止市政停水造成工期延误,现场配备抽水机两台,作施工停水时在河道内抽水应急和消防抢险。 ㈡、施工用电

1、现场设置配电室,施工用电从业主现场配电房处引至现场施工配电箱,再设环形路线引至各工作面。 2、严格按现场的实际情况,架空线路不影响材料的运输和施工作业。 3、输电线路严格按三相五线制架设,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有序分配,按三级用电的原则,各工作段面设置二、三级配电箱。 4、生活区照明用电一律采有36V低压照明,保证安全。 三、施工道路及现场排水 ㈠、由于本工程位于万东南路主干道旁,施工出入口设置排水沟、沉砂井,设立车辆冲洗处,保证车辆不带泥出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㈡、现场排污:施工过程中,在生活区设置排水沟,搅拌机四周设置排水沟和沉砂井,污水经沉清处理后外排。四、主要机械设备布置 ㈠、砼搅拌机:本工程采用现场自拌砼施工,设置砼搅拌机一台位于⑩轴交○A轴处。

㈡、钢筋加工机械:在①∕?轴旁设置钢筋加工房,配置钢筋加工设备。 ㈢、垂直及水平运输:垂直及水平运输均采用人工转运。 五、施工临设及材料堆场布置 ㈠、在①轴交?~?轴修建临设作办公、生活用房、工具房、材料库房,和水泥库房,施工用地区域内设置钢筋加工房、木工房、机修间。 ㈡、各种原材料堆场主要布置在①~⑩轴前施工用地区域内,作到堆场整齐统一,堆卸整齐,通道顺畅,做到场地使用井然有序。 六、场消防控制管理 ㈠、加强重点控制,针对易燃材料库房、材料堆场、配电房、木材加工点等各重点部位增设干粉、泡沫灭火器若干,并布设少量水管作消防备用。 ㈡、落实消防制度,组成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消防约6人,接受公司及专业部门的培训,以预防为主,防制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公共厕所的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使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更好地为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县、镇独立工矿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亦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公共厕所的单位,应负责贯彻执行本标准的各项规定。 第1.0.4条各级环境卫生部门应对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 第2.0.1条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在制订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区的详细规划时,城市规划部门应将公共厕所的建设同时列入规划。 第2.0.2条城市中下列范围应设置公共厕所: 1、广场和主要交通干路两侧; 2、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3、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附近及其它公共场所; 4、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

第2.0.3条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第2.0.4条公共厕所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1、新住宅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6~10m2; 2、车站(含站前广场)、码头、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最高聚集人数计)建筑面积指标为15~25m2; 3、居民稠密区(主要指旧城未改造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20~30m2; 4、街道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流动人口计)建筑面积指标为5~10m2。 第2.0.5条公厕的用地范围:距公厕外墙皮3m以内空地为公共厕所用地范围,如确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亦可靠近其它房屋修建。 第2.0.6条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发展附属式公共厕所,并应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和管理间。 第2.0.7条公共厕所的建筑标准:根据其位置的重要程度可分为三类,见表1。涉外单位可高于一类标准。旱厕可参照三类厕所标准执行。如属急需,并近期有建设规划者,可酌情修建临时性厕所。 第2.0.8条选择公厕修建位置要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入城市

公共卫生间典型布置及做法

卫生间布置 一.前言 在建筑设计工作中,无论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都离不开卫生间的设计,卫生间是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空间,在建筑中既要方便实用,又要隐蔽。在平时的设计中,公共建筑卫生间能够得到很好的重视。但在工业建筑中,卫生间的设计往往没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在以往的工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卫生间引起的设计质量问题,我们通过对卫生间设计进行研究,搜集设计资料,结合以往的成功设计案例,汇总成工业建筑及公共建筑卫生间典型布置方案,以供参考。 二.基本概念 卫生间按照同时使用人数的不同,可分为专用卫生间和公共卫生间。 专用卫生间如:客房的卫生间、接待室与餐厅等的专设卫生间、无障碍专用厕所,为单人使用,平面紧凑。公共卫生间可供多人同时使用,并配有入口前室和梳洗区,规模大小不等。本章以住宅卫生间和公共卫生间的形式作重点介绍。 公共卫生间的位置选择应方便使用、相对隐蔽,并避免所产生的气味、潮气、噪声对其他房间的影响和干扰。 卫生间设计时应注意保持良好的自然采光与通风。无自然通风的卫生间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换气措施。在实际工程设计中,往往将自然通风与机械排风结合起来,以提高使用的舒适性。 卫生间的地面应设置地漏并具有可靠的排水、防水措施,地面装饰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同时易于清洁,卫生间门口处应有防止积水外溢的措施。墙面和吊顶能够防潮,维护结构采用隔声能力较强的材料。 卫生间空间有限、内部管道数量多,设计中需重视平面及空间的充分利用,合理安放洁具,并使管道相对集中、隐蔽。 卫生间内产生噪声的设备(如水箱、水管等)不宜安装在与卧室相邻的墙面上、或者安装在与办公、宿舍、病房等相邻的墙面上,否则应有隔噪声的措施。 三.设计要求 设计中要考虑以下要求:有适当的面积,满足设备设施的功能和使用要求;设备、设施的布置及尺度,要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创造良好的室内环境的要求。设计基本上以方便、安全、私密、易于清理为主。 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设置在餐厅、食品加工或贮存、电气设备用房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的用房上层。 男女厕所宜相邻或靠近布置,以便于寻找和上下水管道和排风管道的集中布置,同时应注意避免视线的相互干扰。 卫生间宜设置前室。无前室的卫生间外门不宜同办公、居住等房门相对。 卫生间外门应保持经常关闭状态,通常在门上设弹簧门、闭门器等。 清洁间宜靠近卫生间单独设置。清洁间内设置拖布池、拖布挂钩和清洁用具存在放的搁架。 卫生间内应设洗手台或者洗手盆,配置镜子、手纸盒、烘手器、衣钩等设施。 公用卫生间各类卫生设备的数量需按总人数和男女比例进行计算,并应符合相关建筑设

公共厕所设计要求要求规范

厕所设计规范 3.3.1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100mm,小于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1.8m、三类公厕大于1.5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0.8m的隔断板。 3.3.2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3.3.3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所需要的各

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设施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的器具。 3.3.4 公共厕所内部空间布置应合理,应加大采光系数或增加人工照明。大便器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通过调整冲水和下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前后空间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3.4节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冬季应配置暖气、夏季应配置空调。 3.3.5 公共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规定。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为6L的冲水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 3.3.6 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h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3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

公共卫生间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1.0.3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1.0.4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置格局;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对辅助设施的 需要。 1.0.5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 2 术语 2.0.1 公共厕所(公厕) WC,public toilets,lavatory,restroom 在道路两旁或公共场所等处设置的厕所。 2.0.2 独立式公共厕所 independence public toilets 不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2.0.3 附属式公共厕所 dependence public toilets 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2.0.4 无障碍专用厕所 toilets for disable people 供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方便的人使用的厕所。 2.0.5 活动式公共厕所(活动厕所) mobile public toilets 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2.0.6固定式公共厕所 fix up public toilets 不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2.0.7 单体厕所 monocase public toilets 只包含一套卫生器具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8 组装厕所 movable combination public toilets 由多个单体厕所组合在一起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9 拖动厕所 drag-movable public toilets 由其他车辆拉动至使用场所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公共卫生间设计规范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 14-2005 J 476-2005)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1.0.3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1.0.4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置格局;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对辅助设施的需要。 1.0.5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 2 术语 2.0.1 公共厕所(公厕)WC,public toilets,lavatory,restroom 在道路两旁或公共场所等处设置的厕所。 2.0.2 独立式公共厕所independence public toilets 不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2.0.3 附属式公共厕所dependence public toilets 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2.0.4 无障碍专用厕所toilets for disable people 供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方便的人使用的厕所。 2.0.5 活动式公共厕所(活动厕所)mobile public toilets 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2.0.6固定式公共厕所fix up public toilets 不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2.0.7 单体厕所monocase public toilets 只包含一套卫生器具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8 组装厕所movable combination public toilets 由多个单体厕所组合在一起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9 拖动厕所drag-movable public toilets 由其他车辆拉动至使用场所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10 汽车厕所busses public toilets 能行驶至使用场所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11 水冲便器water closet 用水冲洗的坐(蹲)便器。 2.0.12 卫生间toilets,lavatory 用于大小便、洗漱并安装了相应卫生洁具的房间或建筑物。

3――公共厕所规划目标

公共厕所规划目标 公厕建设按照布局合理、美化环境、方便使用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的要求进行,近期完成旱厕改水厕工程,使水厕率达100%,逐步提高公厕等级,力争在2010年前全部公厕达到二类以上,一类公厕达到20%以上,至20年一类公厕达到90%以上。 4. 1." 2、公共厕所规划原则 1)、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根据城市用地性质确定公厕设置密度、设置间距和建筑面积。 2)、公厕设置密度与人流密度相一致,公厕规划应满足居民出行时对公厕的需求。 3)、公共厕所尽量结合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设置。城市用地较为紧张的地区可结合城市改造建设附属式公厕。 4. 1." 3、公厕设置要求 1)、规划公厕主要在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工业、仓储用地及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场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设置。 2)、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距宜设置不小于3m宽绿化隔离带。尽量结合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进行设置。 3)、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不影响主体建筑的功能,并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

4)、在满足环境及景观要求条件下,城市绿地内可以设置公共厕所。 4. 1." 4、中心片公共厕所规划 1)、中心片公共厕所设置指标的确定 中心片位于河东主城北部,东至东二环、浏阳河,北到浏阳河,西临湘江,南至南二环。 该片主要为现状老城区,人口密度较大。现状有公厕325座,占全市公厕总数的 73."7%。 根据中心片分区规划(送审稿),其功能定位为集信息、金融、商务、行政办公、文化功能于一体的核心区域中心片,是主要的人口聚集区,故规划公共厕所设置指标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中公共厕所设置标准取规范的高限值。其公共厕所设置指标见表4-1- 1。" 2)、改造 中心片居住用地中旧城区居住占有较大的比例,由于历史的原因尚存在住宅厨卫设施不全的棚户,需要公厕来加以弥补,故现状公厕数量较多,所占比重较高。随着旧城改造的实施,住宅条件的改善,旧城区居民对公厕的需求将大大减少。故公厕改造重点地区为旧城区,规划结合旧城区改造,对旧城区公厕网络体系进行梳理,调整公厕布局结构,对公厕进行改造,主要为以下四大类公共厕所: a、旱厕 b、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公厕

公共厕所现状调研报告

公共厕所现状调研报告

郑州市公共厕所现状调研报

目录 摘要 (5) 关键字 (5) 正文 (6) 一、前言 (6) 二、调研背景 (6) 三、调研目的 (7) 四、调研时间 (7) 五、调研地点 (7) 六、调研内容与方式 (8) 七、郑州市公共厕所现状 (9) 1、公共厕所数量基本现状 (9) 2、公共厕所管理基本现状 (10) 3、关于公厕建设的一些标准 (11) 八、调研数据分析 (11) 第一部分四个典型抽样区域公共厕 所分析 (11) 中原区公共厕所分析 (12) 管城区公共厕所分析 (19) 二七区公共厕所分析 (25)

金水区公共厕所分析 (31) 第二部分郑州市公厕整体分析 (36) (一)郑州市公厕做的比较好的地 方 (36) (二)郑州市公厕存在的普遍问题 (37) 第三部分针对相关问题的合理性建 议 (42) 1、针对公厕数量少的建议 (42) 2、针对公厕不好找和指示牌的建 议 (44) 3、针对夜间公厕开放数量少的建 议 (45) 4、关于公厕内部设施的建议 (46) 5、针对公共厕所卫生状况的建议 (50) 6、信息查询系统 (52) 7、关于男女公厕和厕位分配不合 理的建议 (54) 附表一: (55) 郑州市公共厕所现状调查问卷 (55) 附表二: (57)

郑州公共厕所调查表 (57) 关于郑州市公共厕所现状的调查 摘要 为了对郑州市的文明的城市建设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我们通过发放问卷和实地考察及访问相关部门的方式对郑州市公厕的现状进行了了解,并用excel和spass工具对调查数据进行了分析,发现郑州市存在公厕数量少、指示性标志不明显、卫生状况一般、设施有待改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多建公厕、开放临街单位、印刷更多公厕分布图、定期检修、加强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用厕人素质、建立信息查询系统等建议。 关键字 公厕现状数量指示性标志卫生状况内部设施建议

《公厕建设标准规定》DB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public toilets DB11/T190-2003 前言 为使北京市的公共厕所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北京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北京市的特点制定了《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标准》,以使北京市公共厕所的规划和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接轨,提高城市建设的水平。 北京市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本标准是在CJJ 17—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基础上,采用英国BS 6465《卫生设施》标准的《第一部分卫生洁具的供应、选择和安装规范》和《第二部分卫生洁具需用空间的要求》中有关公共厕所的内容,结合北京市的特点编制完成。本标准与CJJ 17—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 ——增加了规划原则和附建式公共厕所规划的具体要求。 ——设计原则由“卫生、适用、经济”,改为“文明、卫生、方便、适用、节水、防臭”。 ——增加了独立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和活动式公共厕所设计建设的要求。 ——增加了无障碍公共厕所设计的要求。 ——增加了卫生洁具需用空间的要求。 ——增加了卫生设施的安装要求。 ——在具体指标上,本标准在CJJ 17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对男、女厕位设置比例作了调整。 下面列出本标准与英国标准BS 6465相对应的部分:

——本标准中公共厕所规划的表1至表6对应于BS 6465 Part 1的表4,表5,表7,表8,表9和表10。一致程度为等同。 ——本标准中卫生洁具的需用空间对应于BS 6465 Part 2中有关公共厕所的内容。一致程度为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提出,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锡弟、梁广生、马康丁、吴文伟、刘竞、俞志进、刘建平、麦绍在。DB11/T190-2003 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城市化管理地区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城市化管理地区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非城市化管理地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公共厕所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名称:昌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公厕建设项目编制单位:潍坊市金伟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4月30日

公厕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工程概述及编制说明 一、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㈠、昌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公厕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㈡、本项目现场调查及咨询资料。 ㈢、我司拥有的科技成果、工艺成果及多年来施工类似工程的经验。 ㈣、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二、工程基本概况 ㈠、昌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公厕建设项目位于昌乐县城区内,为四类建筑,一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层高2.6 m。设计建筑使用年限50年,建筑防水等级为II级,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㈡、施工图设计 采用潍昌房屋建筑体系墙体,主体外墙为130厚,内墙为130厚。 ㈢、安装工程概况: 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供配电、照明、防雷接地系统。 厕所配电系统执行《民用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的相关章节要求。配电系统要确保安全,电压统一为市电额定AC220V。配备有漏电保护开关,自控程度高、系统稳定可靠、操作简单。电绝缘:绝缘电阻>1MΩ,耐电压500V连续1min无击穿、烧焦,入户电源线为6平方三芯线(内芯为铜质)。电缆采用YJV3*6铜芯电缆,地埋时需加设DN32PCV套管。各层室内照明、插座采用PVC管沿天棚、楼板或墙内暗设。 三、工程施工条件 ㈠、现场三通已经具备,场地平整全部完成,基本具备入场条件。施工用电源、水源由招标人协调,中标人负责施工并承担水电费,可满足施工需要。 ㈡、施工期间必须作好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工作,以保证施工车辆顺利运送材料和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

公共厕所设计规范

公共厕所设计规范

厕所设计规范 3.3.1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100mm,小于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1.8m、三类公厕大于1.5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0.8m的隔断板。 3.3.2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3.3.3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所需要的各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设施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

的器具。 3.3.4 公共厕所内部空间布置应合理,应加大采光系数或增加人工照明。大便器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经过调整冲水和下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前后空间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 3.4节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冬季应配置暖气、夏季应配置空调。 3.3.5 公共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规定。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为6L的冲水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 3.3.6 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h 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3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通风口应设在蹲(坐、站)位上方1.75m以上。大便器应采用具有水封功能的前冲式蹲便器,小便器宜采用半挂式便斗。有条件时可采用单厕排

森林公园中公共厕所的规划与设计方案

森林公园中公共厕所的规划与设计 厕所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其历史相当久远。据记载,目前发现的人类最早的厕所设施是公元前1700年罗马人的遗迹。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里,厕所可算是一个被打入冷宫的文化概念,难登大雅之堂,“唯厕是臭”已经根深蒂固。即使到了科学昌明的今天,仍有很多人对厕所的态度更多的是无奈、忌讳和规避。也许正因为如此,使厕所缺少了普遍的大众关怀与深层探究的兴趣。以致在持续多年来,厕所服务投诉已成为国内外,尤其是国外游客投诉的重点,也是不满意服务的焦点。 森林公园自1980年始建张家界森林公园以来,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森林公园建设也取得了十分丰富的经验。但也是鉴如上述文化原因,森林公园厕所的建设一直满足于低层次的、功利性需要性级阶段,无论是从数量、质量、景观效果、文化与人文关怀上与游客实际需要相距甚远。 厕所作为森林公园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旅游经济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营造出卫生、舒适、文明的公厕环境是对人的尊重,更是对人性化更深层次的关照。因而,随着森林旅游的发展,应该更加关注森林公园中公共厕所的规划与设计。 为了讨论方便,我们暂且把单独建筑的为大众所公用的“厕所”称为公共厕所,而附属于旅馆、酒店的个人专用或公用的“厕所”称为“卫生间”。本文重点讨论公共厕所的规划与设计问题。 1我国森林公园公共厕所的现状 经过多年调查、考察、分析,我国森林公园公共厕所现状及存在问题主要是:档次低,数量不够拥挤与为卫生状况差,设计缺乏人文关怀和低层次的厕所文化体现。 对厕所文化的排斥:中国的文化传统则决定了对厕所文化的排斥,认为它是难登大雅的低俗之物,所以出现了厕所文化的极端表现一一在墙壁上的胡乱涂抹的污言秽语。

(完整版)公共卫生间的布置和设计总结,推荐文档

公共卫生间设计  公共卫生间涉及的面比较广阔,本文主要讲述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卫生间及无障碍卫生间设计。 一、卫生间布置 (公共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设计) 1、公共卫生间布置 (1)、建筑物的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医药、医疗、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公共卫生间内产生噪声的设备(如水箱、水管等),不宜安装在与办公、宿舍、病房等相邻的墙上,否则应有隔噪声措施. 配强、弱电的用房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2)、公用厕所男女厕位应适当增加女厕的蹲(坐)位数和建筑面积,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比例以1:1~2:3为宜,商业区以2:3为宜。 (3)、公用男女厕所宜分设前室,或有遮挡措施。无前室的卫生间外门不宜同办公、居住等房门相对。 (4)、公用厕所宜设置独立的清洁间,内设拖布池、拖布挂钩及清洁用具存放的柜架。 (或男女厕所均设拖布池,现也有用水桶代替拖布池的做法。) (5)、男女厕所宜相邻或靠近布置,便于寻找和上下管道集中布置,但应避免视线干扰。(6)、室内宜有自然采光和直接自然通风。无通风窗口的卫生间应有机械通风换气措施。 (与住宅厨房设计不一样)。 (7)、楼地面防水、排水、防滑、易清洁、防渗漏,墙面和顶棚应防潮。 2、各卫生隔间、设备间 距的基本尺寸 (1)、厕所和浴室隔间的 平面尺寸不应小于下表规 定。 (2)、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 下列规定

①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宜小于0.55m; ②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 0.70m; ③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 应小于1.25m; ④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1.8 m; ⑤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 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m; ⑥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65m;有隔板 的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80m; ⑦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 时,不应小于 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 1.30m;双侧厕所隔间之间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 时,不应小于 1.10m; ⑧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外沿的净距: 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 1.10m;当采用外开门 时,不应小于 1.30 m。

卫生间典型布置及做法(建筑设计)

卫生间典型布置及做法 一.前言 在建筑设计工作中,无论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都离不开卫生间的设计,卫生间是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空间,在建筑中既要方便实用,又要隐蔽。在平时的设计中,公共建筑卫生间能够得到很好的重视,但在工业建筑中,卫生间的设计往往没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在以往的工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卫生间引起的设计质量问题,我们通过对卫生间设计进行研究,搜集设计资料,结合以往的成功设计案例,汇总成工业建筑及公共建筑卫生间典型布置方案,以供参考。 二.基本概念 卫生间按照同时使用人数的不同,可分为专用卫生间和公共卫生间。 专用卫生间如:客房的卫生间、接待室与餐厅等的专设卫生间、无障碍专用厕所,为单人使用,平面紧凑。公共卫生间可供多人同时使用,并配有入口前室和梳洗区,规模大小不等。本章以住宅卫生间和公共卫生间的形式作重点介绍。 公共卫生间的位置选择应方便使用、相对隐蔽,并避免所产生的气味、潮气、噪声对其他房间的影响和干扰。 卫生间设计时应注意保持良好的自然采光与通风。无自然通风的卫生间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换气措施。在实际工程设计中,往往将自然通风与机械排风结合起来,以提高使用的舒适性。 卫生间的地面应设置地漏并具有可靠的排水、防水措施,地面装饰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同时易于清洁,卫生间门口处应有防止积水外溢的措施。墙面和吊顶能够防潮,维护结构采用隔声能力较强的材料。 卫生间空间有限、内部管道数量多,设计中需重视平面及空间的充分利用,合理安放洁具,并使管道相对集中、隐蔽。 卫生间内产生噪声的设备(如水箱、水管等)不宜安装在与卧室相邻的墙面上、或者安装在与办公、宿舍、病房等相邻的墙面上,否则应有隔噪声的措施。 三.设计要求 设计中要考虑以下要求:有适当的面积,满足设备设施的功能和使用要求;设备、设施的布置及尺度,要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创造良好的室内环境的要求。设计基本上以方便、安全、私密、易于清理为主。 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设置在餐厅、食品加工或贮存、电气设备用房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的用房上层。 男女厕所宜相邻或靠近布置,以便于寻找和上下水管道和排风管道的集中布置,同时应

公共厕所设计要求要求规范

厕所设计规范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100mm,小于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三类公厕大于。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的隔断板。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所需要的各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设施

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的器具。 公共厕所内部空间布置应合理,应加大采光系数或增加人工照明。大便器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通过调整冲水和下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前后空间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节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冬季应配置暖气、夏季应配置空调。 公共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规定。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为6L的冲水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 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h 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3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通风口应设在蹲(坐、站)位上方以上。大便器应采用具有水封功

深圳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2012-2020)

深圳市城管局召开《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阅读:763出处:深圳市城管科学研究所(宣教信息中心)发布日期:2013-08-28 11:33:32 【字号:大中小】【内容纠错】 8月28日上午,深圳市城管局召开《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城管局党委委员、环卫处长吴学龙向各大新闻媒体做了新闻发布,发布内容如下: 尊敬的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上午好!我首先代表市城管局对各位新闻界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表示感谢!公共厕所是涉及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水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将于9月1日起施行。在此,我代表市城管局向大家介绍本次立法和贯彻实施工作的相关情况。 一、制定出台《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意义 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经过市、区城管部门的努力,我市市政公厕设施完善、卫生状况好、管理规范,目前,全市公厕总体数量2590座(含社会公厕),建成区分布密度约3座/平方公里,基本达到国家住建部的要求。但是,市民仍时常反映“如厕难”、厕所卫生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区域,尤其是关外的一些区域,确实存在公厕分布不合理的情况;二是深圳作为一座新兴城市以及受制于空间资源不足的条件,与内地一些老城市在街巷、胡同原有大量市政公厕不同,市政公厕数量少,而社会公厕对外开放尚没有明确的规定,部分市民不清

楚如何利用社会公厕;三是一些产权单位及所在行业主管部门重视不够,造成部分公共场所未配建社会公厕,部分社会公厕建设和管理标准低,存在面积不足、通风采光较差、导向标识不清晰、卫生状况差等问题。因此,我们希望通过立法,为我市公厕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建立市政公厕、社会公厕相结合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解决“如厕难”、卫生状况差等上述问题,更好地服务市民。 二、《管理办法》的立法过程及主要特点 2011年,我局经过调研,起草了《管理办法》,拟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2011年10月18日,市法制办就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反响热烈,新闻媒体也积极参与讨论,进行走访调查,反馈意见较多,市领导、市法制办对此非常关注,将该办法列入2012年立法一类计划,调整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结合市民、媒体等反馈的意见,市法制办组织我局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其中采纳了多项市民提出的建议,如:金融电信营业网点及政府部门开放区域的社会公厕对外开放、餐馆酒店等厕所未纳入公厕范围、增加女厕位数量、增加罚则等,体现了“开门立法”的理念。2013年6月28日,《管理办法》经市政府五届八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经修订后于近期发布。本次立法主要确立以下制度:15类公共场所的社会公厕纳入公厕范围对外开放;公厕规划审查和验收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厕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执行统一标准;加强公厕管理维护的监督考核以及公厕便民服务等。 三、《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主要工作内容 《管理办法》是涉及民生的立法项目,我局将认真组织,做好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我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

公厕的设计说明

公厕的设计说明 设计名称: 广场公共厕所 设计者: 任杰婧 (9)、马燕健 (3)、刘贝贝 (6)、杨丽娟 (0) 一、设计概况: 建筑面积:197㎡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渐渐地将公共事物看得越来越必要,就拿现在多见的公共厕所来说。我国的公厕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如公厕数量较少、公厕内部的环境较差,尤其重要的是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较为缺乏。所以针对这一类问题,我们组成员经过多方面的考虑将其纳入我们设计的范围之内。首先,安置二十个大便器在女厕;安置八个大便器、六个小便器在男厕。其次,安置六个洗手盆在女厕,安置四个洗手盆在男厕。最后还设计了残障人的专用厕所两间,每间都布置有特殊大便器、特殊洗手盆、助力杆等。将轮椅等特殊残疾人需要设备的空间留下来,让残障人士方便使用。这样的设计充分的显示出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二、布局设计: 1、整体布局:

建筑外形是直线与弧线的结合,带有明显的现代风格。建筑的入口有两个,一个是主入口,一个是残障人士的特殊通道,方便轮椅的驶入。进入建筑内部,映入眼帘的是一池景物,给人以舒缓的心情。过厅两侧置有等候区域的座椅,方便等候的人群休息。座椅与厕所门具有一定的距离,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建筑内除了男女厕(男左女右)的布置,还有一间工具室与一间值班室,它们位于残障人卫生间的一侧。男女卫生间分别有绿色植物的注入,为厕所增添了一丝生气,给人以舒适之感。 2、色彩的布置: 过厅的地面采用的是花纹式地板砖,给人以视觉的享受。其次,男女卫生间的地面则采用的是防水式花纹地板砖。残障人卫生间则是采用木质式地板,更好的保证残障人的安全,更加方便残障人出进。洗手台则是用不同颜色的大理石制成,给人以清新之感。总而言之,我们设计的公共厕所的色彩较为和谐,人性化的设计色彩显示出我们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三、设计总结 通过对公厕的设计,使我们深入了解了人们的心理,了解了人们对公厕的需求,更加坚定了我们对公厕设计的信心。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更多的了解人们的需要,是我们今后做设计的基本前提。 园林102班 2012年4月14日

公共厕所设计及尺寸规范

公共厕所设计及尺寸规范。。。纠结卫生间布置的进= =!(复制粘贴版) 来源:林浩?Liam的日志 3.3 设计规定 3.3.1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100m m,小于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1.8m、三类公厕大于1.5 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0.8m的隔断板。 3.3.2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3.3.3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

指示牌。所需要的各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设施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的器具。 3.3.4 公共厕所内部空间布置应合理,应加大采光系数或增加人工照明。大便器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通过调整冲水和下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前后空间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3.4节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冬季应配置暖气、夏季应配置空调。 3.3.5 公共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规定。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为6L的冲水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 3.3.6 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h换气率,每个小

公共厕所设计规范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公共厕所的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使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更好地为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县、镇独立工矿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亦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公共厕所的单位,应负责贯彻执行本标准的各项规定。 第1.0.4条各级环境卫生部门应对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 第2.0.1条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在制订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区的详细规划时,城市规划部门应将公共厕所的建设同时列入规划。 第2.0.2条城市中下列范围应设置公共厕所: 1、广场和主要交通干路两侧; 2、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3、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附近及其它公共场所; 4、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 第2.0.3条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 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第2.0.4条公共厕所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1、新住宅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6~10m2; 2、车站(含站前广场)、码头、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最高聚集人数计)建筑面积指标为15~25m2; 3、居民稠密区(主要指旧城未改造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20~30m2; 4、街道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流动人口计)建筑面积指标为5~10m2。

公共卫生间的布置及设计要点

公共卫生间的布置及设计要点 公共卫生间设计 公共卫生间涉及的面比较广阔,本文主要讲述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卫生间及无障碍卫生间设计。 一、卫生间布置 (公共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设计) 1、公共卫生间布置 (1)、建筑物的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医药、医疗、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公共卫生间内产生噪声的设备(如水箱、水管等),不宜安装在与办公、宿舍、病房等相邻的墙上,否则应有隔噪声措施. 配强、弱电的用房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2)、公用厕所男女厕位应适当增加女厕的蹲(坐)位数和建筑面积,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比例以1:1~2:3为宜,商业区以2:3为宜。 (3)、公用男女厕所宜分设前室,或有遮挡措施。无前室的卫生间外门不宜同办公、居住等房门相对。 (4)、公用厕所宜设置独立的清洁间,内设拖布池、拖布挂钩及清洁用具存放的柜架。 (或男女厕所均设拖布池,现也有用水桶代替拖布池的做法。)(5)、男女厕所宜相邻或靠近布置,便于寻找和上下管道集中布置,但应避免视线干扰。

(6)、室内宜有自然采光和直接自然通风。无通风窗口的卫生间应有机械通风换气措施。 (与住宅厨房设计不一样)。 (7)、楼地面防水、排水、防滑、易清洁、防渗漏,墙面和顶棚应防潮。 2、各卫生隔间、设备间距的基本尺寸 (1)、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2)、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宜小于0.55m; ②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0m; ③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 ④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⑤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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