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植入材料收费标准

植入材料收费标准

植入材料收费标准
植入材料收费标准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植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宫等特殊医用材料费比例的通知

成劳社发[2004]186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范我市的诊疗项目的管理,合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现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费比例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对明确规定不能另收取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材料,不得另计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或由参保患者负担。

使用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按物价部门的规定顺加差率作价,即价值500元以下(含500元)加收10%,500至1000(含1000元)元加收到,1000元以上加收2%。

二、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按下列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计算基数:

单价在100至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按80%计算基数;

单价在1000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70%计算基数;

单价在5000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60%计算基数;

单价在10000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50%计算基数;

单价在50000元以上的按40%计算基数。

三、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医疗费用,均不纳入我市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四、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表(一)中未明确的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待条件成熟后

另行通知。

五、本《通知》从2004年11月15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我局《关于对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发{2004]183号)不再执行。

附件: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表(一)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植人人体材料和人王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表( 一) 序号名称序号名称

一、心血管类

1.血管支架 2. 冠脉支架

3.溶栓导线

4.介入导管

5.球囊导管

6.指引导位

7.射频消融导管 8.指引导管

9.超声容栓导管 10.血管内超声导管

11.激光导管 12.血管内窥镜导管

13.心脏起搏器 14.临时起搏器

15.中心静脉导管 16.深静脉导管(单腔)

17.深静脉导管(双腔) 18.深静脉导管(三腔)

19.PIU导管 20.漂浮导管

2l.射频导管 22.临时起搏器电极

23.除颤器 24.人工心脏瓣膜

25.人造血管 26.取栓管

27.一次性吻合器 28.心脏瓣膜

29.生物瓣 30.机械瓣

31.血液灌流器 32.血管泵

33.球囊扩张管 34.滤网

35.瓣膜刀 36.牛心包片

二、消化系统类

1.胆道支架2. 食道支架

3.带膜食道架4.钉仓

5.肠道支架6.问合器

7.茄气补片8.复合补片

9.吻合器10.钦夹

三、呼吸系统类

记忆合金呼吸道支架

四、眼科材料类

1.人工晶体(折叠) 2.人工晶体

3.粘弹剂4.青光眼阀

5.乳化专用刀6.硅油

7.人工虹膜隔8.重水

9.羊膜10.硅胶管

五、泌尿系统类

1.气囊导管2.前列腺支架

六、骨科材料类

1.T型钢板2.加压钢板

3.Y型钢板4.V型钢板

5.限制钢板6.H型钢板

7.髓内钉8.动力幌钢板

9.动力髓钢板系统(4孔) 10.钦制三叶草钢板

11.鹅头钉12.空心钉(不锈钢)

13.胸腰椎去根钉14.股骨踩上钉15.骨水泥16.钦合金空心螺纹钉

17.骨钉(螺)钉18.钦钉(脑外用)

19.百优可吸收钉20.人工骨

21.同种异体骨22.同种异体骨(粉)

23.长白泥锹导丝24.胸腰椎前路钦钉板25.骨水泥栓塞(无菌) 26.骨水泥

27.人工半骨盆28.人工问盘

29.人工股骨头(单侧) 30.人工股骨头(双侧)

31.半假关节32.全髓关节

33.人工肘关寸34.人工关节

35.解剖型多孔表面膝关节36.表面绞链膝关节37.组配式膝关节(单侧) 38.组配式膝关节(双侧) 39.肩关节40.表面肘关节

41.指关节42.踩关节

43.股骨头(单侧) 44.股骨头(双侧) 45.人工椎体

七、其它

1.埋入式化疗泵2.封闭式留置针

3.封闭式安全留置针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收费标准 1 氡每点300 2 氨每点200 3 苯每点150 4 甲苯每点150 5 温度每点20 6 臭氧每点200 7 甲醛每点100 8 二甲苯每点150 9 新风量每点300 10 菌落总数每点300 11 相对湿度每点20 12 空气流速每点100 13 二氧化硫每点200 14 二氧化氮每点200 15 一氧化碳每点200 16 二氧化碳每点200 17 可吸入颗粒物每点300 18 总挥发性有机物每点200 注: 1、办公场所检测或单位检测均不享受住宅全套检测优费。 2、由建设部门验收的建筑装修工程室内环境专项验收检测的强检五项每点加收300元采样费。作为诉讼证据或行政执法依据的加收检测费用50%。 3、车辆每部300元,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相对湿度五项。 4、采样点数:国家标准规定每个小于50平方米的独立房间设置1个点,每个小于100平方米的独立房间设置2个点,每个大于100平方米的房间设置3-5个点。(也可根据客户需要确定采样点) 5、我公司担负厦门岛内往返车费,如为各县(市)区,则根据路途远近需另加交通费。。 6、其中苯系物中若苯、甲苯、二甲苯三项全测的则三苯的单价为100元/项/点。 7、以上费用单次检测费不少于300元,高于300元则按以上价格表执行。 8、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另外计算,不在此列。 9、所有检测费在采样时付清。

·治理前准备工作: 1、根据检测数据,确定污染源。 2、针对污染源,治理公司提出具体的治理措施。 3、双方签订治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4、被治理单位在治理前需自行进行室内清洁和物品整理。 5、确定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否则需记录在治理协议中。 ·治理中的注意事项: 1、治理过程需要客户方指派人员全程跟进。 2、客户发现治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损坏客户物品时,需在治理公司当天离场前提出。 3、治理过程中,新添置的家具和需要治理的物品,需要及时通知治理公司,以免忽略污染源 室内空气质量净化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无家具少量家具5件标准家具5-10件较多家具10- 20件 大量家具20- 30件 极多家具30件以 上 污染超标1-3倍8 11 14 17 20 23 污染超标4-5倍11 13 17 20 23 25 污染超标6-7倍15 17 20 23 25 28 污染超标8-10 倍 17 20 23 25 28 31 污染超标10-12 倍 20 23 25 28 31 35 污染超标12倍 以上 23 25 28 31 35 40 治理效果长效,彻底,不反弹! 治理过程决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治理目的以彻底消除污染源为根本! 室内空气单项治理收费标准 衣柜两开门 80元/件 四开门 150元/件 六开门 200元/件 厨柜五米以下 120元/件 五米以上 150元/件 书柜大 150元/件 书柜小 120元/件 桌子(电脑桌、书桌) 60元/张 餐桌 50元/张 室内门 40元/扇 椅子 10元/把 以上费用单次治理费不少于300元,高于300元则按以上价格表执行。

《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辽价函[2007]37号)

辽宁省物价局 辽价函[2007]37号 关于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 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交通厅,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家发改委《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发改价格[2004]893号)等有关规定和省交通厅的申请,2005年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辽价函[2005]15号),对我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 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并试行一年。根据省 交通厅《关于申请核定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 准的函》(辽交质监[2006176号)的要求,以及2005年交通部陆续修订出台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和机电工程分册)和材料试验规程,对2005年制定的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 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本规定适用于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和技术 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三、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试验

检测机构应本着用户自愿委托的原则,在用户填写“试验检测委托书”后,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对工程量较序号试验检测项目试验规程单位单价(元) 备注 小、投资规模小的工程,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 四、本规定从文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到期后如 需继续收费,请在本规定到期前三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五、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税 务票据,接受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项目

国家规定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doc

国家规定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1、投资方对装饰工程已经有明确投资金额的,按照传统的收费方法,以装饰项目总投资为基础,按工程的设计复杂程度以5%至8%的比例额度收取设计费用。(见表一) 1.1表一: 类别工程种类设计费 (%) 施工技术配合费 (%) 四、五星级酒店、宾馆、及类似等级的夜总会、高级会所、 A高级餐厅、高级公寓、别墅、高级美容院、豪华游轮、轮船、83音乐厅、园林绿化等各类项目 三星级酒店、宾馆、及类似等级的影剧院、办公楼、公寓、 B游乐场、俱乐部、航空港、咖啡厅、酒吧、营业厅、商场、 6.52园林绿化等各类项目 二星级以下酒店、宾馆及类似等级的住宅、办公楼、园林绿 C化、图书馆、商场、餐厅等各类项目51 注:设计费及施工技术配合费以施工工程总造价(不含未经设计的配套产品费) 为计算基础。设计单位若不参加技术配合就不收取施工技术配合费。 1.2装饰工程总造价2000万元至5000万元时,降低设计费1%收费;总造价 超过5000万元时,可适当降代收费,但最低收费率不低于3%收费;总造价500 万元以下工程,设计收费率不低于6%; 2、投资方在装饰工程立项的过程中投资金额不明确的,设计费按装饰工程的 面积计算;(单位面积为平方米)。其上、下的浮动调整额度可根据设计项目的复 杂程度而定,原则上不超过15%。(见表二) 2 表二单位:元/M 类别工程种类1000M 2以下 3000M 以下 2 8000M 以下 2 15000M 以下 2 15000M 以上 2施 工 技 术 配 合 四、五星级酒店、宾馆、及类似 等级的夜总会、高级会所、高级 A1601401201008040~60餐厅、高级公寓、别墅、高级美 容院、豪华游轮、轮船、音乐厅、 园林绿化等各类项目三星级酒 店、宾馆、及类似等级的影剧 院、办公楼、公寓、游乐 B140120*********~50场、俱乐部、航空港、咖啡厅、

工程预算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一、工程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 1 土建安装工程2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 不少于2500元,抽钢筋另计 2 土建安装工程300万元以下总造价‰~4‰ 抽钢筋另计 3 土建安装工程500万元以下总造价‰~~4‰ 抽钢筋另计 4 土建安装工程500~2000万元总造价‰~4‰ 抽钢筋另计 5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下总造价‰~4‰ 抽钢筋另计 6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4‰ 抽钢筋另计 7 装饰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 8 园林建筑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9 绿化工程预算总造价3%~4‰ 不少于3000元 10 项目估算、概算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 11 电气安装防雷工程预算总造价%~3‰ 不少于3000元 12 消防给排水、暖通预算总造价‰~3‰ 不少于3000元 二、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项目总建安投资额的2%~5% 三、工程结算服务:

1.结算审核基本服务费 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上总造价1‰~3‰ 抽钢筋另计 2.结算审核奖励费 8%~20%以增减额为基数,双方商定。 3.装饰工程结算总造价3‰~1% 不少于 3000元 4.消防给排水、暖通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5.电气安装防雷工程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四、钢筋工程量计算(抽钢筋): 500吨以上 5~8元/吨不少于2500元 ,核对另计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1、单体建筑面积≥万平米,总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土建元/平米,钢筋元/吨,安装元/平米。 2、单体建筑面积≥万平米,总建筑面积≤5万平米的高层建筑,土建元/平米,钢筋4元/ 吨,安装元/平米。 3、单体建筑面积≤万平米,分结构类型及规模报价,具体看图面谈。 注:1) 如委托方提供电子文档,价格可以适当优惠; 2) 第三方对量另行协商; 3) 以上报价只算量不计价, 配套组价服务另行协商;

河北省建筑材料检测试验收费标准0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 省建设厅:冀建建[2002]106号 省物价局:冀价经费[2002]第6号

省物价局 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冀价经费字[2002]6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凡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检测职能的质量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并按附表所列的177项收费标准向委托单位收取检测费。 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三、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四、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02年4月1日起执行。今后国家下达新的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19类、177项。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 材料(试件)试验通则 1、本标准所列建筑材料试验、新产品鉴定检验及产品型式检验取费,系由委托方按相应国家规范、规程、标准的检验批量和检验取样办法,取样送到实验室进行试验的取费标准。实验室接样员经核验委托内容与试样数量、质量后接受委托。施工现场材料检验应按有关要求实行见证取样。 委托方可委托实验室去现场取样,需附加抽样费,其试验结果对该批进场材料质量负责。 2、实验室接受委托后根据其试验能力、工作量以及是否汇集批检的有关规定向委托方交待完成日期并按期完成试验任务。执行双、三班倒的试验以及正常试验连续夜班的项目都不属于加班,不得核收加班费。确属委托加急的试验应安排在确保完成正常工作量之后,且不得超出检测能力25%的工作量,并按该项试验费的200%核收加急费(总额为三倍试验费),并在收据上注明试验基价。 3、材料试验结果有可能为“无效”,实验室应及时通知委托方补送试样。因试验失误造成补做的试验工作量,不得核收任何费用,并应及时检查原因予以纠正,连续二次的无效试验,应退还首次试验费的30%,请委托方转送其它检验机构,并出具“试验无效”的报告一式三份。 4、仲裁试验以及委托须留试样存样的材料试验,核收存样费。委托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将存样送交上一级质检机构复验,其结果与本实验室结果不符时,以上级实验室结果为准。原实验室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新计价费[2002]89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 (物价局)、建设局,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局(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建设系统近年来检测试验成本和有关费用的实际情况,为了统一规范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的收费标准,我们本着“保本微利,结构性调整”的原则,并参照内地有关收费标准制定本收费标准。(具体标准附后) 本文自二○○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执收单位接本通知后,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变更手续,亮证收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收费。根据自愿和委托单位(个人)付费的原则,建筑行业的检测机构可接受委托检测,按本办法收取费用。 第三条 ? 对检测规程规定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质量检测的,复检从第二次起按70%收费。 第四条 ?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检,其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 由于检测机构的责任,未按规定的期限出具检测报告的,超出规定的时间5~10天的,减收检测费用的10~30%;超出规定时间11~20天的,减收检测费用的30~50%;超出规定的时间21~30天的,减收检测费用的50~100%。 第六条 ?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果发生差错,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根据具体情况减收或免收检测费。 第七条 ? 由于检测机构的原因,造成样品丢失或损坏,需重新抽样时,其检测费和样品费均由检测机构支付。 第八条 ? 检测单位与受检项目不在同一市区或路程在10公里以外,检测单位人员往返的交通费、差旅费均由委托单位(个人)(同一城市有多家委托单位(个人)采取分摊)负担。检测单位自备车辆交通费:10公里以上部分按每公里1.00元计收,检测期间交通费按每天120元计收,委托单位(个人)出车接送或路程10公里以内的不收取交通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 检测人员到现场后由于委托单位(个人)的原因而不能按期进行检测,检测人员的交通费、差旅费等按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收取。 第十条 ? 本标准规定检测项目的检测数量,如组、点、批、樘、测区,应根据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抽取。 第十一条 ? 超出本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其收费标准按附件作价公式确定。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收费计算办法 一、计算项目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 总则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

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转运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1.0.9 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 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 2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3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尚不能调整的因素进行补充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有

室内甲醛检测收费标准

室内甲醛检测收费标准 甲醛问题一直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家里装修后一定是有甲醛的那么室内甲醛检测收费标准这就成了很多装修爱家人士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卫蓝检测小编整理了下有关室内甲醛检测收费标准的问题,让我们一起往下看看吧。 目前,国家发布的与室内环境有关的甲醛检测标准和方法主要有这样几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规定:居室空气中甲醛的高容许浓度为0.08毫克/立方米(0.08mg/m3)。 检测方法:分光光度计化学分析法,在现场进行空气采样,然后在实验室进行分析。特点是数值准确、抗干扰性强,是目前国家室内空气甲醛的一标准检测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木复合地板》规定:A类实木复合地板甲醛释放量小于和等于9毫克/100克(9mg/100g);B类实木复合地板甲醛释放量大于9毫克-40毫克/100克(9mg-40mg/100g)。 检测方法:穿孔萃取法,取100克试件通过化学萃取的方法,测定其甲醛含量。 3.《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木质板材》规定:人造板材中甲醛释放量应小于0.20毫克/立方米(0.20mg/m3);木地板中甲醛释

放量应小于0.12毫克/立方米(0.12mg/m3)。 检测方法:气候箱法,板材样品按照规定要求放入气候箱,从气候箱中抽出空气样品,用化学分析方法进行其甲醛含量的测定。 室内甲醛检测收费标准: 1、质监局、环保局有大型单位,测试结果精到零点几倍,测量相对精,但费用高,收费在200-500元一个点位左右。 2、个人空气治理公司。小型检测仪器,费用50-200元,现场检测,时时出数据,无检测资质,数据准确定存在疑虑。 3、自购家用甲醛监测仪,24小时实时监控室内的甲醛浓度,超标自动报警,可随时查看,误差大。 4、甲醛自测盒,从网上购买,按照使用说明自己动手进行检测,特点就是省钱、方便,误差大。 更多详情请联系海南卫蓝检测进行咨询。

工程收费标准

工程收费标准

————————————————————————————————作者:————————————————————————————————日期: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00二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 附件1: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 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国家规定装修工程设计收费及家庭收费标准

工程及家庭装饰装修收费 国家规定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1、投资方对装饰工程已经有明确投资金额的,按照传统的收费方法,以装饰项目总投资为基础,按工程的设计复杂程度以5%至8%的比例额度收取设计费用。(见表一) 为计算基础。设计单位若不参加技术配合就不收取施工技术配合费。 1.2装饰工程总造价2000万元至5000万元时,降低设计费1%收费;总造价超过5000万元时,可适当降代收费,但最低收费率不低于3%收费;总造价500万元以下工程,设计收费率不低于6%; 2、投资方在装饰工程立项的过程中投资金额不明确的,设计费按装饰工程的面积计算;(单位面积为平方米)。其上、下的浮动调整额度可根据设计项目的复杂程度而定,原则上不超过15%。(见表二) 表二单位:元/M2

注:本表不含未经设计的配套产品。设计单位若不参加技术配合就不收取施工技术配合费。 二、单项方案设计费: 单独的项目方案设计费,以设计费总额为计算基础,参照本标准表一、表二中所列A、B、C工程类别依次按设计费40%、30%、20%收取。 (一)初步设计阶段(方案概念设计) 1、平面布置图 2、彩色方案效果图 3、总体设计说明 4、主要设计说明 (二)扩初设计阶段(方案深化设计) 1、平面布置/局部平面图 2、天花布置/照明平面布置图 4、立体图 5、设计说明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1、设计说明 2、材料表、门表、灯具表、家具表 3、平面布置图 4、地面拼花图 5、天花布置/照明平面布置图 6、剖面图 7、主要施工节点大样图 8、照明线路平面布置图/系统图 9、插座线路/系统图 10、空调平面布置/系统图 11、给排水平面布置/系统图 12、主材料样板 三、单项方案设计工作内容 平面布置图 立体布置图 天花布置图 彩色方案效果图 总体设计说明 主要设计说明

关于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

关于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 淮价服〔 2008〕 138 号 各县(区)物价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城建(含房产、地籍)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与管理,规范档案资料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城建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 明确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6]303 号)、《关于明确城建档案资料服务收费有关保管费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8]217 号)文件 精神,现就我市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是专业性城建档案资料管理单位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类城建档案资料管 理部门或单位应按照 规定的服务项目及标准严格执行。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1、复制档案资料工本费,档案资料证明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4] 225 号规定标准执行,即: (1)复制档案资料工本费。 ①纸质档案资料每张:静电复印A4 纸 0.40 元, A3纸 0. 70 元,缩微片还 原复印 A4纸 1 元。 ②照片档案资料每张:扩印照片5寸 2元,7 寸4 元,10寸10 元,12寸 20元,翻拍照片 15 元, 加修 30 元。彩色扫描 复制( A4 纸) 每页 15 元。 ③录音档案资料复制每盘:录音带转录为CD20元, CD 复制 15 元。 ④录像、影片档案资料复制每盘:VCI 复制 15 元;DVD 复制 20 元;录像带 转录为 VCD25元,转 录为 DVD30元;影片复制成录像 带或光盘, 30 分钟及以内 的 120 元, 30 分钟以上的170 元。 ⑤档案资料扫描每盘:刻录软磁盘10 元,刻 录光盘 20 元。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 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凡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检测职能的质量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并按附表所列的177项收费标准向委托单位收取检测费。 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三、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四、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02年4月1日起执行。今后国家下达新的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19类、177项。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 材料(试件)试验通则 1、本标准所列建筑材料试验、新产品鉴定检验及产品型式检验取费,系由委托方按相应国家规范、规程、标准的检验批量和检验取样办法,取样送到实验室进行试验的取费标准。实验室接样员经核验委托内容与试样数量、质量后接受委托。施工现场材料检验应按有关要求实行见证取

样。 委托方可委托实验室去现场取样,需附加抽样费,其试验结果对该批进场材料质量负责。2、实验室接受委托后根据其试验能力、工作量以及是否汇集批检的有关规定向委托方交待完成日期并按期完成试验任务。执行双、三班倒的试验以及正常试验连续夜班的项目都不属于加班,不得核收加班费。确属委托加急的试验应安排在确保完成正常工作量之后,且不得超出检测能力25%的工作量,并按该项试验费的200%核收加急费(总额为三倍试验费),并在收据上注明试验基价。 3、材料试验结果有可能为“无效”,实验室应及时通知委托方补送试样。因试验失误造成补做的试验工作量,不得核收任何费用,并应及时检查原因予以纠正,连续二次的无效试验,应退

四川省物价局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

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采用,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提高,以及由于建筑材料检测成本提高,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对原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川价费[2004]28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相关单位在执行时,应下达监督检验计划,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安排。 二、委托性检测任务,应和委托单位签定委托合同,参照此收费标准(川价费[2004]28号)执行。 三、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有关内容与本通知有抵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 二00四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检测收费标准通知 抄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四川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2月18日印

四川省物价 文件 四川省财政厅 川价费[2004]28号 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报四川省建设工程主要进场原材料、构件及建筑施工机械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建函[2003]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采用,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提高,以及由于建筑材料检测成本提高,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已不能适应建材检测工作的需要,也不利于检测技术的提高和检测设备的更新。为此,参照相关省、市的有关收费标准,并组织省内专家对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测算,现将调整后的《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川财预[2002]55号)规定,建设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所属学校和幼儿园)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安排使用。 三、执收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四、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有关内容与本通知有抵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 二○○四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建筑检测收费标准 抄送: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2013)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房屋建筑正常使用,规范会员市场行为,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收费标准。 第二条房屋建筑鉴定行业的技术服务是指会员单位按照市场运行规则接受房 屋所有人或房屋使用人委托,对房屋建筑正常使用中有关结构安全、建筑及设施设 备功能等各项内容开展检查、咨询分析、评估鉴定等市场中介技术服务行为,其收 费执行行业指导下的市场价格。 第三条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按不同建筑类别,据实选取房屋建筑 类型、议定附加项目,将单价加和乘以相关调整系数计算。按本标准民用建筑单栋 收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民用住宅单套(间)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 工业建筑每次收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第四条民用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见表4-1,工业建筑鉴定行业 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见表4-2。 表4-1 民用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人民币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附加项目基本收费建筑类别标准高档装修专项设备(每项) 智能系统(每项) 附属构筑物 简易房屋 12.00 -- 2.00 -- 2.00 普通住宅 15.00 3.00 2.50 2.50 2.50 高档住宅 18.00 4.00 2.50 3.00 3.00 医疗办公及教科研17.00 3.00 3.00 3.50 3.00 建筑

商业与服务业建筑 20.00 3.00 3.50 3.50 3.00 旅游与文保建筑 32.00 5.00 5.50 6.00 5.00 文体交通建筑 23.00 4.00 4.00 4.00 4.00 综合类及特殊建筑 27.00 4.00 3.50 3.50 另议注1:基本收费含主体结构、构配件、普通装修和水 电防雷等设施设备。 注2:建筑类别详见附录A、附加分项详见附录B。 表4-2 工业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人民币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附加项目基本收费建筑类别标准高档装修专项设备(每项) 智能系统(每项) 附属构筑物单层制造业厂房 18.00 -- 3.00 2.00 2.00 生产辅助厂房 15.00 -- 2.50 2.00 2.00 仓储建筑 16.00 -- 2.50 2.50 2.00 多层轻工业厂房 19.00 3.00 3.00 3.00 3.00 动力厂房 20.00 -- 4.00 3.50 另议其他工业建筑 25.00 3.00 3.00 3.00 另议注1:基本收费含主体结构、构配件、普通装修和水电防雷等设施设备。 注2:工业建筑附加分项详见附录B。 Ke station a level 75275 Simon station two level 11333 South door station level 16650 Creek station two level 6000 gold hung station two level 15000 Pro Hong Kong station level 64870 Figure 3.1-1 Yibin city main highway passenger station distribution schematic (4) Highway freight station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information displayed, Yibin City status only has 2 a three level LTL Terminal, respectively for nine home village Terminal and 第五条按照使用面积登记的住宅,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第 六条工业与民用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建筑层数、高度调整系数按表6-1选用;民用建筑档次调整系数按表6-2选用。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资料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一、项目建设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于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系数”、“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并规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工程咨询人员日费标准(单位: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前期咨询、协调签订合同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我国现行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

建筑材料检测费用界定

建筑材料检测费用界定 应该说,在河南现行定额中,关于检验试验费的解释内容较少,在实际执行中困难较多,出现这些费用到底是该甲方付,还是该乙方付,多数人是说不清的,当然包括我也说不清,为了理清这个话题,今天做个专题总结,也积累一些素材,本周五要去参加省定额站站长张丽萍老师的专题讲座,趁这个机会咨询咨询,也好让自己有个进步。 一、现行河南省定额对检验试验费的规定: 1.《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下册(2008)第1298页对材料单价的解释为:材料费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费(5)检验试验费。 疑问: (1)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册(2008)第2页中对综合单价解释为包括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没有提到检验试验费。 (2)在随后的取费内容解释中,对甲供材料如何记取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而甲供材料如何记取检验试验费却只字未提。 (3)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册(2008)第6页材料单价的计算公式为: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或材料单价=材料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材料单价不包括检验试验费,和定额下册的解释相矛盾。 2.《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下册(2008)第1298页对检验试验费的解释为:是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场合格证明的材料所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环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疑问:

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2013)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房屋建筑正常使用,规范会员市场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收费标准。 第二条房屋建筑鉴定行业的技术服务是指会员单位按照市场运行规则接受房屋所有人或房屋使用人委托,对房屋建筑正常使用中有关结构安全、建筑及设施设备功能等各项内容开展检查、咨询分析、评估鉴定等市场中介技术服务行为,其收费执行行业指导下的市场价格。 第三条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按不同建筑类别,据实选取房屋建筑类型、议定附加项目,将单价加和乘以相关调整系数计算。按本标准民用建筑单栋收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民用住宅单套(间)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工业建筑每次收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第四条民用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见表4-1,工业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见表4-2。 注1:基本收费含主体结构、构配件、普通装修和水电防雷等设施设备。 注2:建筑类别详见附录A、附加分项详见附录B。 表4-2 工业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人民币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注2:工业建筑附加分项详见附录B。

第五条按照使用面积登记的住宅,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 第六条工业与民用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建筑层数、高度调整系数按表6-1选用;民用建筑档次调整系数按表6-2选用。 表6-1 工业与民用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建筑层数、高度调整系数 第七条单体工业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规模调整系数按表7-1选用。 第八条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结构调整系数按表8-1选用 第九条在有毒或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开展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工作,增加20%收费。 第十条廉租屋、公租屋、经济适用房等保障型住宅按以上标准减半。 第十一条技术服务涉及的房屋建筑竣工(施工)图纸残缺不全或委托方需要加急,视工作难度另增加不少于30%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开展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时涉及的工程检测、测绘等其他项目,费用按相关规定另议。

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

长安建筑材料试验室 建筑材料取样数量.规格.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 一、水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各取等量样品,总重量不少于12Kg作样品 送检。(465元/组) 二、砂:从料堆中8个以上不同部位、不同深度各取等量样品,总重量不少 于30Kg作样品送检。(280元/组) 三、石:从料堆中8个以上不同部位、不同深度各取等量样品,总重量不少 于80Kg作样品送检;另加10-20mm的总数量不少于10Kg的打碎样品专门作压碎指标试验。 (550元/组) 四、钢筋原材:每组取六根样品送检(ф16及以下规格钢筋取长度为50cm和 40cm各三根,其余规格钢筋取六根长度为50cm作样品送检)。 (80元/组) 五、筋钢焊接:每组取三根作样品送检(ф16及以下规格钢筋取长度为 40cm,其余规格钢筋取长度为50cm作样品送检)。(60元/组) 六、混凝土试块:每组取三块试件作样品送检。(30元/组) 七、砂浆试块:每组取六块试件作样品送检。 (30元/组) 八、混凝土抗渗:每组取六块试件作样品送检。(P6:400元/组;P8:500元/组; P8级以上:每增加一级加收100元/组) 九、红砖:每组取15块样品作样品送检。 (360元/组) 十、混凝土配合比:每组随机取样不少于40Kg水泥、60Kg砂、95Kg石作试 验用料(如需掺加外加材料,则由送检单位自备适量,并附上外加剂使用说明书;同时提供水泥、砂、石检验报告复印件)。(C10-C45:500元/组;超过C45:每增加一级加收10%) 十一、砂浆配合比:每组随机取样不少于15Kg水泥、40Kg砂、5Kg混合材料作试验用料(如需掺加外加材料,则由送检单位自备适量;并附上外加剂使用说明书;同时提供水泥、砂、石检验报告复印件)。(300元/组) 十二、补发报告:(15元/份)。 有关要求及说明: 1、送检的材料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时在现场随机抽取,不得弄虚作假。 2、送检的材料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一律退回。 3、除节日及试验设备检修外,砼试块、砂浆试块龄期为28天,不得提前 和超期送检,否则一律退回。 4、除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节日外,星期六、日照常上班收样。 5、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8:30-11:30 6、查询电话:85539251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