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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索赔管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案例分析

1.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是(D)

A总述部分

B索赔款项计算部分

C证据部分

D论证部分

2、因发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时,在索赔事件发生后(D)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A7

B10

C15

D28

3.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对结算的约定是两个(D)天,即承包人报送结算的时间和发包人进行审价的时间都是这个时间。

A:10

B:15

C:7

D:28

4.课程中案例五,有关该案争议的焦点说法错误的是( C)A诉争工程的总造价是多少

BXX影像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如有,利息如何计算

C停窝工的原因和责任在谁

D总包单位是否存在工期违约

多选题:

5. 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主要包括的内容有(ABE)。A.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

B.索赔的依据和理由

C.索赔事件的详细事实情况描述

D.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E.索赔事件的发展

6.下列说法为违法行为的是(ACDE)

A.以个人名义承揽劳务作业任务

B.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

C.劳务公司出借资质

D.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经验丰富但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7.课程中案例一,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因发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和承包人不能及时( ABCDE)包人可按下列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A.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B.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

C.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D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

E.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终索赔报告。

最新项目管理案例:工程项目管理之WBS分解实例资料

项目管理案例:工程项目管理之WBS分解实例 导读:A 签订项目管理委托合同B 项目管理部进场C 工程图设计D 办理项目规划手续E 办理工程开工证F 施工准备G 建安工程H 市政工程I 验收、移交... A 签订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B 项目管理部进场 C 工程图设计 C/01 方案设计 C/02 初步设计 C/03 初步设计报批 C/04 施工图设计 C/04.01 施工图设计 C/04.02 施工图审核 C/04.03 交付图纸 D 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D/01 申请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 D/02 专项审批(人防、消防、交通、园林) D/03 年度开工计划转正式计划 D/04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 办理工程开工证

E/01 领取开工审批表 E/02 市政配套签署意见 E/03 招标办领取申请表 E/04 招标办办理审批手续 E/05 施工总承包合同运作 E/05.01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E/05.02 投标预备会 E/05.03 发招标文件 E/05.04 勘查现场 E/05.05 招标文件编制与提交 E/05.06 开标 E/05.07 组织投标单位答辩,编制评标报告 E/05.08 定标、发中标通知书 E/05.09 商定总承包合同并签署 E/05.10 总承包合同备案 E/06 监理合同运作 E/06.01 投标资格审查 E/06.02 发招标文件 E/06.03 勘查现场 E/06.04 招标文件编制与提交 E/06.05 发标 E/06.06 组织投标单位答辩、编制评标报告

E/06.07 定标、发中标通知书 E/06.08 监理合同签署 E/06.09 监理合同备案 E/07 执行监理合同 E/07.01 项目监理大纲审查 E/07.02 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业绩评价 E/07.02.01 工程进度控制 E/07.02.02 工程质量控制 E/07.02.03 工程成本控制 E/07.02.04 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与价格调整管理E/07.02.05 工程施工风险防范与管理 E/07.02.06 工程计量与支付的管理 E/08 办理委托质量监督手续 E/08.01 办理市监督总站登记 E/08.02 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批准手续 E/08.03 交纳监督费 E/09 施工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签章 E/10 粘土砖限制使用费交付 E/11 交纳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E/12 市统计局办理手续 E/13 向市建委申领开工许可证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汇编)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澳大利亚悉尼港海底隧道工程 澳大利亚悉尼港海底隧道工程是典型的BOT项目融资模式,首先理解BOT融资模式的意义:BOT项目融资(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是项目融资的诸多方式中的一种,在我国又被称作”特许权投融资方式。一般有东道国政府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将项目授予项目发起人为此专设的项目公司(Project company),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或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但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的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并以此回收项目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的成本费用,偿还贷款;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悉尼港海底隧道工程的项目背景 针对悉尼港湾大桥车流量逐年增多并己超过大桥设计能力的现状,澳大利亚新南维尔州政府在1979年就向社会公开发出邀请,就解决悉尼港湾的交通问题请私人企业提出建议,最初提出的建议(主要是修建悉尼港湾第二大桥)由于种种原因均未被政府所接受。1986年,澳大利亚最大的私人建设公司Gransfield和日本的大型建设公司之一Kumagai Gumi Co Ltd(熊谷组)联合向州政府提出了建设海底隧道作为悉尼港湾第二通道的建议。州政府在经全面研究后,认为这个建议是可以接受的,于是摇权这两个公司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的筹

资方式,建设和经营隧道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技术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研究,资金筹措方案。其中就资金筹措方面聘请了澳大利亚WESTPAL银行为财务咨询单位,对筹资方式进行了咨询并提出了初步方案。 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历时18个月投入400万澳元并在1987年被州政府批准,这两家私人公司为保证该项目的实施正式成立悉尼港隧道有限公司与州政府签订了特许权合同。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最终要达到以下目标:政府的财政预算内不承担提供资金的义务,隧道收费要保持在最低水平上,政府承受的风险限制在最低限度上,政府能影响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经营,以保证项目的财政能力;长期性的解决悉尼港大桥的的交通问题,政府仅承担项目实际收入与设计收入之间的差额风险,保证项目有足够的收入归还贷款。 资金筹措方面 该项目总投资7.56亿澳元。最后确认的资金安排方案是:政府无息贷款2.23亿澳元(占29%);这部分资金来源于隧道建设期间悉尼大桥的纯收入,澳大利亚最大的私人建筑公司GRANSFIELD与日本的大型建设公司熊谷组的共同项目贷款为4000万澳币元(各2000万,共占5%)和共同项目资本金分700万澳币元(各350万,共占1%)、;西太平洋银行和德意志银行认购债券2.66亿澳元(占35%);Cheunug Kong Infrastructure 出资1.1亿(占15%);DB Capital Partners 出资6600万(占9%);Bilfinger Beeger 出资4400万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论文) 题目: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系别:工程造价 班级:1118341 学号:111834102 学生姓名:陈贝 指导老师:唐学潮 2014年6月3日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摘要:索赔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合同双方正确理解和对待索赔,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保证。本文主要介绍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处理原则及计算方法,并通过一个案例分析将这些内容反映出来。 关键词: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案例分析 索赔,顾名思义是索取补偿,就是作为合法的所有者,根据自己的权利提出对某一有关资格、财产、金钱等方面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指承包方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也就是说,凡是超过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经济上,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获得从原合同规定的应支付的额外开支,应该得到时间和金钱上的补偿,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应该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 1、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及计算方法 1.1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在这种情况下,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有效的,应依据以下原则: (1)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业主,则在业主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商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时间段内,承包商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1.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 2、费用索赔的处理原则及计算方法 2.1费用索赔的处理原则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即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从上述原则可以看出,索赔金额是用于赔偿施工单位因索赔事件而受到的实际损失,而不考虑利润。所以索赔金额计算的基础是成本,即用索赔事件影响所发生的成本减去事件影响前所应有的成本,其差值即为赔偿金额。 2.2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 2.2.1修正费用法 修正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二是只计算在该时段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项目的费用;三是不直接采用原合同报价,而是采用在该时段内如未受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根据上述修正,可比较合理地计算出因索赔事件影响而实际增加的费用。 2.2.2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又称分项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

工程项目管理实用手册 (2)

第一篇项目管理基础与施工前期工作 第1章项目管理概述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的前提下,通过加强成本管理、细化目标、责任到人、量化考核、绩效挂钩等途径,实现利润最大化,依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下发的《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六处范围内所承建的公路工程及其它工程项目。 第二节项目管理概述 第三条项目管理实行的项目经理个人全面负责制,是指在一定时 间里、在预算规定的范围内,为使项目取得成功(实现所要求的质量、所规定的时限和费用)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由于项目的一次性,项目只能成功,不许失败,要求项目管理的程序性、全面性和科学性,要运用系统工程的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管理。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以及与上述“三控制”相适应的配套管理工作(如物资、 设备、技术、劳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2章项目施工准备工作 第一节施工组织及法律准备

第四条施工组织准备是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施工前期的组织准备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选配强有力的施工领导班子和施工力量;强化施工队伍的技术培训等。 (一)组建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一次性临时机构,其组织机构的设臵,要本着高效精干、业务系统化管理和弹性、流动的原则。 由于公路施工项目常常处于远离大本营的独立作业状态,对经常发生的新矛盾新问题要作出独立的思考和判断。因此,项目经理部班子的配备要慎重和优选。 对于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人员的要求和选聘原则详见第3章。 (二)组建施工队伍 1、施工力量的选择 按照所承担的工程量大小和工期要求,安排出总体进度计划网络图,并进一步估算出全部工程用工工日数,平均日出工人数,施工高峰期日出工人数,以及技术工种、机械操作工种、普通工种等用工比例,选择能够适应其工程质量、工期进度要求的作业队伍,并与施工劳务作业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作业队伍的录用详见第3章。 2、施工队伍的技术培训 考虑到所担负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施工队的施工特点、技术装备情况、技术训练程度和施工能力,施工队伍在技术培训上要明确技术培训目标、灵活掌握方式和方法并要抓好技术培训的考核,以提高培训的效果。 第五条法律准备包括熟悉和掌握与承包商有关的国家法规、地方规章;了解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包括一些乡村土政策,尽量避免在施工中与当地发生纠纷;学习和掌握菲迪克条款与有关合同文件,这里施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案例分析 1.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是(D) A总述部分 B索赔款项计算部分 C证据部分 D论证部分 2、因发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时,在索赔事件发生后(D)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A7 B10 C15 D28 3.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对结算的约定是两个(D)天,即承包人报送结算的时间和发包人进行审价的时间都是这个时间。 A:10 B:15 C:7 D:28 4.课程中案例五,有关该案争议的焦点说法错误的是( C)A诉争工程的总造价是多少 BXX影像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如有,利息如何计算 C停窝工的原因和责任在谁 D总包单位是否存在工期违约

多选题: 5. 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主要包括的内容有(ABE)。A.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 B.索赔的依据和理由 C.索赔事件的详细事实情况描述 D.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E.索赔事件的发展 6.下列说法为违法行为的是(ACDE) A.以个人名义承揽劳务作业任务 B.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 业 C.劳务公司出借资质 D.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经验丰富但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7.课程中案例一,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因发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和承包人不能及时( ABCDE)包人可按下列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A.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B.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 C.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D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 E.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终索赔报告。

工程项目管理经典案例分析

背景: 某钢厂改造其烧结车间,由于工期紧,刚确定施工单位的第二天,施工单位还未来得及任命项目经理和组建项目经理部,业主就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管理规划,施工单位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提供了一份针对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深度满足管理规划要求,但业主不接受,一定还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管理规划。 问题: ①项目经理未任命和项目经理部还未建立,就正式发表了施工组织设计,其程序是否正确? ②业主一定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管理规划,其要求是否一定正确? ③项目管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请简述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规划目标及内涵。 ④试说明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控制原则。 答:①程序不正确,公司还未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还未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无人审核和批准,不能发表。 ②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代替施工项目管理规划,但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深度应能满足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要求;冶金建设工程中,实际上一直使用施工组织设计代替项目管理规划;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说明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深度已达到项目管理规划的深度要求,不必再编制项目管理规划。 ③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规划目标及内涵有: a.规划目标包括项目的管理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安全目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条件分析及其他内容等; b.内涵包括施工部署、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资源供应计划和其他文件等。 ④项目管理规划的控制原则为:实现最优化控制;动态控制;主动控制;全过程控制;全要素控制;建立大控制系统的观念;要对规划的实施明确项目经理部各岗位职责、对执行进行检查分析和改进,进一步进行总结。 2、背景: 华北某厂1260m3级高炉扩容改造工程。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为了实现快速、高效、优质、低耗地完成扩容改建任务,该扩容改造,应采用高炉整体平移新技术。高炉分两段安装:第一段为移送;第二段为悬吊,高炉本体工程拟定在拼装平台上基本完成,尽量缩短停炉后施工工期,保证业主要求的工期。高炉本体平移作业采用滚动摩擦方式液压缸推送。要求“新、旧高炉中心线重合,标高与原设计标高相符,误差控制在5~8m”。高炉本体移送重量约4500t。推移高度约为36m,推移距离约42m。高炉本体在液压缸推动下,分步向炉基平移。

索赔案例分析(1)知识交流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1、某工程施工单位在吊装屋架时,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一榀屋架掉落,建设单位要求对该屋架检测,经检测该屋架仍可使用,请问发生的检测费应由谁承担? 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安全施工的内容有如下条款:“承包人按工程质量、安全及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的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因此,如果屋架损坏,进行修复或重新购置及由此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而如果要对掉落的屋架进行使用,则对其进行的检测是必要和必须的,因为此时该产品有可能已成为不合格产品。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材料设备供应有如下条款:“承包人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此时,对屋架进行的质量检测应被视为承包人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的一种行为(或措施)。 因此,现场工程师有权对工程材料提出检验,如合格则二次发生的检验费应由业主承担,如不合格则由承包方承担。但是从该案例看,施工方存在重大失误,导致屋架存在质量隐患,工程师有权对该构件提出二次检验,发生的检验费不论合格与否都应由承包方承担,承办单位不能进行索赔。 2、工程是一个厂区60万平方场地平整项目,当时按邀请招标,无设计图无具体工程量,采用清单计价单价包干承包,并订立了施工合同。 问题:我方施工合同仅提出单价包干,单价固定,工程量不定,但无包干范围说明,未提措施费税金等项目(明显与当地省建设厅的文件要求不符)。且当时投标文件所列的清单单价为人机材管理费税金包干,因为没具体工程量所以没做措施费税金,现建设单位要求按单价包干结算无税费,我方要求税费,涉及金额XXX万元。 我方考虑中解决办法:A:参照相关清单计价规范及我方投标文件提出增加税费是否可行 B:参照相关索赔规范的做法,对甲方提出的结算书提出异议,双方协商,如无效则争取当地造价咨询公司出具书面鉴定报告,是否可行?答:施工方投标文件提出增加税费不可行,因为既然“当时投标文件所列的清单单价为人机材管理费税金包干”就说明单价是完全单价,是取完税的单价,所以没有调整的可能,即使找造价咨询公司,也要遵从合同约定。如双方协商不成,也可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提请调解,也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单位是公路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有一个圆管涵投标图只有数量没有图纸,我单位按常规圆管涵报价,后中标进场施工后发现施工图的圆管涵是非规则圆管涵,厂家需要完全重新定做,其单价远远高于我们的中标价,致使我单位蒙受损失,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业主索赔吧,索赔的依据是什么呢?业主可能会说标前答疑时为什么没有提出来,或者当时投标时故意搞得不平衡报价,怎么回应呢? 答:可以索赔,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当给予施工方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索赔依据:发包方没有图纸,招标文件也未说明是“非规则圆管涵”,而标前答疑时未提出是回为没有发现,不平衡报价要有证据证明。 4、简单的说就是某项工作A根据计划应在2007.7.1开始实施,但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开工时间延迟了30天,即2007.8.1日才开始开工,但是由2007.7.4日开始,因为业主方临时供电不及时导致现场停工20天,也就是说即使承包方解决了问题,由于业主不能及时供电,承包方也无法施工,作为业主方向承包商索赔工期应该是多少天?答:索赔30天。前一件事情的延误时间与后一件事情的延误时间有重叠的话,以前一件事情结束的时间为准。 5、原投标施工图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现由于规划调整场地限制无法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故改用商品混凝土,可否进行索赔。监理意见为:情况属实。答:可以索赔。索赔依据:因规划调整场地限制而引起施工条件的变化,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料的风险,此风险应由业主承担。 6、现有一改造工程,合同上第一部分的协议书第三条、合同工期的约定如下:开工日期:06.9.23(暂定,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06.11.22(暂定,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合同工

PPP项目典型失败案例分析与总结

PPP项目典型失败案例分析与总结 (一)兰州威立雅水务水污染事件 (2) (二)天津市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 (2) (三)杭州湾跨海大桥 (3) (四)山东中华发电项目 (4) (五)汇津中国(长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

(一)兰州威立雅水务水污染事件 不久前,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显示出厂水苯含量、自流沟苯含量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导致兰州主城区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居民生活用水停供4天,后经查明系兰州石化管道泄漏所致。 评价: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一方面,兰州威立雅每年的投入预算很低,几乎无法维持供水系统正常运转。技术设施疏于维护保养,才导致如此严重的水污染事件。另一方面,当初威立雅为获得45%的股权已经付出了极高的投标价,而兰州水价4年来一直未涨,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无力也不愿出资维护更新设施,这些风险当初是否被合作双方考虑到,反映在合同当中,并约定分担解决机制,这不仅是威立雅的事,更需要兰州市政府反思。 (二)天津市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 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系天津市政府与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BOT项目,后者投资5.4亿元人民币,工程设计能力为年处理垃圾40万吨,占天津年生活垃圾总量的25%,特许经营期30年。 但是目前项目运营并不乐观,一是伴随焚烧垃圾产生的二恶英气体有致癌因素的传播导致周边居民恐慌,上访投诉乃至群体事件不断。

二是合同规定由于约定原因导致项目收益不足,政府提供财政补贴,但是对补贴数量没有明确定义,导致项目公司承担了收益不足的风险。如2012年财政补贴不足5800万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25%,现在是企业叫屈,公众不买账,项目进退维谷。 评价:双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案例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从早期的“越位”变成现在的不作为,而公众不满是因为以往地方政府监管不力而引发信任危机,同时项目选址也缺乏必要的听证程序,从而引发群体事件。 (三)杭州湾跨海大桥 出于对预期效益的乐观评估,杭州湾跨海大桥一度吸引了大量民间资本,17家民营企业以BOT形式参股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让这一大型基础工程成为国家级重大交通项目融资模板。然而现在投资入股的民企又纷纷转让股份,退出大桥项目,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国企回购赎回了项目80%的股份。 通车五年后,项目资金仍然紧张,2013年全年资金缺口达到8.5亿元。而作为唯一收入来源的大桥通行费收入全年仅为6.43亿元。 按照30年收费期限,可能无法回收本金。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项目管理题目 学号:2013301500008 学院:计算机学院 姓名:林旭 案例-1 假如你是索赔处理工程师,工期索赔多少月是合理的? 案例分析:该案例中的索赔值计算方法,表面上看是公平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不尽合理。因为在计算中没有考虑设计资料对设计工作的实际影响。这里有如下几种情况: 1.如果设计资料未按设计工作进程需要提供,即只有等设计资料齐备后,才能进行设计工 作,则主要结构的设计开始期应为1987年12月。同样,其余结构的设计开始期应为1988年7月底。 2.如果设计资料完全按设计工作进程提供,则开始提供设计资料后,即可开始设计工作, 则主要结构的设计开始期应为1987年9月。 3.其它轻型结构和零星工程的施工很迟,而且它们有独立性,这些设计工作推迟,并不影 响施工进度,所以不应考虑它对总工期的影响。 案例-2 群众为什么对高铁的认同度低? 案例分析:中国高铁的发展技术虽然居于世界前列群众,然而群众对高铁的认同度仍然很低。对此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条: 1.安全性:中国高铁技术的成长就如中国高铁达到的速度一样,快的让人甚至反应不及。 质疑的声音,担忧的声音开始出现。中国高铁技术是否成熟,三四百公里的时速是否安全?很多人都想知道,这样的担心是否多余。人们在利用高科技带来的便捷的同时最关心的莫过于自身的安全问题了,高铁这些年之所以一直在降速,原因就是因为外界对于其速度过快的担忧。“7·23甬温线特大事故”造成的大量人员伤亡颇受社会关注,一直以来高铁以其速度快,安全性能较好广受欢迎。但温州高铁事故的发生,把高铁存在的众多缺点给撞了出来,其中速度过快也成为了一个弊端,也让人们对于高铁的认同度降低了许多。 2.价格相对于飞机、火车、汽车来说,高铁的价格偏贵,飞机的价格之所以高是因为他是 一种完全不同的运输方式,价格高一点也容易被人理解,而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在陆地上跑的高铁人们更多的认为是加速后的火车一样,新鲜感并不如飞机,所以对高价格的容忍度也比较低,这样价格也成为了高铁发展的一个弊端。 3.高铁的线路目前分布还不够广,仅一些一线和沿海发达城市有高铁,大多数地方还没有 构建相应的轨道,不能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另一方面,高铁集中分布在北上广这些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已经足够发达的地区,也会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高铁的上座率得不到保障,竞争力也不能显著突出,这种需求的矛盾也是一个有待解决的弊端。 案例-3 铁路客运的垄断和竞争 案例分析:对于垄断和竞争都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我认为原因是不同的: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一、索赔案例背景资料 工程项目在珠江新城,东面为30米华穗路,北面为20米华利路,西面为20米规划路,南面为10米规划路,商住楼为1栋1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xx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工程于2004年1月开工,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2004年5月结构封顶,6月份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在6月底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xx股份公司为外地首次来广州施工企业,不了解广州当地价格水平,同时也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由于xx股份公司的要求与业主差别较大,最终xx股份公司选择退场,业主重新选定xx建安公司进场施工,xx股份公司施最终诉诸于法律。 二、案例分析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

失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其次,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再次,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其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后才能定夺。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钢材价格上涨要求索赔,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工程价款与支付中有以下结算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平方米,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 万元。 2、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4、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超过±2%时及增加工程(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一范围的工程)

风险管理五大失败案例

在市场不确定性增加的环境下,企业的风险管理成为企业应对经济危机的核心。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把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本期《新智囊》梳理出五个案例,希望可以作为广大企业的前车之鉴 摩托罗拉陷入战略迷途 风险类型:战略风险 典型企业:摩托罗拉 摩托罗拉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由1995年60%以上跌至2007年的12% 10年前,摩托罗拉还一直是引领尖端技术和卓越典范的代表,享有着全球最受尊敬公司之一的尊崇地位。它一度前无古人地每隔10年便开创一个工业领域,有的10年还开创两个。成立80年来,发明过车载收音机、彩电显像管、全晶体管彩色电视机、半导体微处理器、对讲机、寻呼机、大哥大(蜂窝电话)以及“六西格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它先后开创了汽车电子、晶体管彩电、集群通信、半导体、移动通信、手机等多个产业,并长时间在各个领域中找不到对手。 但是这样一家有着煊赫历史的企业,在2003年手机的品牌竞争力排在第一位,2004年被诺基亚超过排在了第二位,而到了2005年,则又被三星超过,排到了第三位。 而在2008年5月,市场调研厂商IDC和战略分析公司Strategy Analytics表示,摩托罗拉可能在2008年底之前失去北美市场占有率第一的位置。摩托罗拉的当季报也显示,2008年第一季度全球手机销量下降39%,手机部门亏损4.18亿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额增加了80%。 败于“铱星计划 为了夺得对世界移动通信市场的主动权,并实现在世界任何地方使用无线手机通信,以摩托罗拉为首的美国一些公司在政府的帮助下,于1987年提出新一代卫星移动通信星座系统——铱星 铱星系统技术上的先进性在目前的卫星通信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铱星系统卫星之间可通过星际链路直接传送信息,这使得铱星系统用户可以不依赖地面网而直接通信,但这也恰恰造成了系统风险大、成本过高、维护成本相对于地面也高出许多。整个卫星系统的维护费一年就需几亿美元之巨。 谁也不能否认铱星的高科技含量,但用66颗高技术卫星编织起来的世纪末科技童话在商用之初却将自己定位在了“贵族科技”。铱星手机价格每部高达3000美元,加上高昂的通话费用,它开业的前两个季度,在全球只发展了1万用户,这使得铱星公司前两个季度的亏损即达10亿美元。尽管铱星手机后来降低了收费,但仍未能扭转颓势。 营销战略失误 ——迷失了产品开发方向。不考虑手机的细分发展,3年时间仅依赖V3一个机型。没有人会否认V3作为一款经典手机的地位,正是依靠V3,摩托罗拉2005年全年利润提高了102%,手机发货量增长40%,摩托罗拉品牌也重焕生机。尽管V3让摩托罗拉重新复苏,更让摩托罗拉看到了夺回市场老大的希望。然而,摩托罗拉过分陶醉于V3带来的市场成功。赛迪顾问研究显示,2005年以前是明星机型的天下,一款明星手机平均可以畅销2-3年,而过了2005年,手机市场已成了细分市场的天下,手机行业已经朝着智能化、专业拍照、娱乐等方向极度细分,而摩托罗拉似乎对此视而不见。在中国市场,2007年摩托罗拉仅仅推出13款新机型,而其竞争对手三星推出了54款机型,诺基亚也有37款。 ——价格跳水快,自毁品牌形象。在新品跟不上的情况下,降价成了摩托罗拉提高销量不得不采取的手段。许多摩托罗拉的忠实用户把摩托罗拉的手机称为“(价格)跳水冠军”。以V3为例,从刚上市时的6000多元的高端时尚机型跌入4000多元的白领消费群,再到2000多元的普通时尚消费群,直到停产前的1200多元。短期的大幅降价让不少高端用户无法接受,同时也对V3的定位产生了质疑,后果就是对摩托罗拉品牌彻底失去信任。 ——推广没有突出卖点的产品。手机消费者在手机厂商的培育和自发发展下,需求变化日益飘忽不定。消费者对手机的要求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外观方面,苛刻的消费者更多地开始关注手机的配置、功能特色等内在技术因素。以技术见长的摩托罗拉本不应在技术方面让消费者失望,但是现实还是让消费者失望了。从手机零售卖场那些列出来的一目了然的参数中,摩托罗拉的像素、屏幕分辨率、内存几乎都落后于诺基亚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项目管理” 案例分析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成绩: 教师评语: 2013年 6 月 12 日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目录 1、项目描述 2、项目概况 3、项目经理委派(资格、素质、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项目干系人分析 5、项目范围分析(WBS、文字描述) 6、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需求分析、组织结构图) 7、项目的时间、成本、质量管理 8、项目风险管理 9、项目控制 10、项目收尾 11、项目管理总结,经验教训 1项目描述 圣地亚哥城项目由合肥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圣地亚哥城物业类型包括 花园洋房、多层公寓、高层公寓、商业以及配套公建。作为合肥华都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在合肥打响品牌之战的扛鼎力作,圣地亚哥城具有特殊的意义。为 此, 公司本着大手笔、高品质的原则,聘请世界著名设计师事务所精心策划设计。 1 project description Santiago city project developed by Hefei Huadu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Santiago city property types including garden villas, high-rise apartments, senior apartments, commercial and public facilities. As Hefei Huadu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brand war in Hefei full carry, Santiago city has a special significance. To this end, the company money, the principle of high quality, is a world-renowned designers carefully planning and design. 2项目概况 行政区域:瑶海区 项目位置:瑶海区临泉东路和王岗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建筑类型:多层,高层 物业类别:普通住宅,公寓 主力户型:75-85平米 开发商:合肥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产权年限:70年 容积率:1.93 绿化率:40 总户数:2986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总汇

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件。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定金为合同价的20%。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 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 答:15X20%=3万元 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 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答:A单位和C单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属违约行为;C单位应维护他人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而C单位将他人的勘察报告擅自提供给A单位,并用于合同外项目,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委托方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 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若勘察合同继续履行,B单位完成勘察任务.对于因勘察质量低劣造成损失的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费. 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 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答:D单位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单位,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或请求A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于28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A单位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随后的28天内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A单位应于28天内答复,逾期不做答复,或要求D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视为默认。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施工方的窝工、停工,委托方A单位应按施工方D单位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此,A单位应承担地基处理所需的20万元,顺延工期20天。 某单位拟建一职工活动中心综合楼,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自行组织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工作。经研究确定了以下招标程序:(1)成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小组;(2)编制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邀请书; (4)报名投标者的资格预审;(5)向合格的投标者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6)建立评标组织,制订评标、定标办法;(7)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8)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9)发中标通知书;(10)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问题: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DOC)

目录 摘要................................................ - 2 - 一、PDCA循环......................................... - 3 - (一)PDCA循环原理................................ - 3 - (二)PDCA的步骤.. (4) (三)PDCA的特点 (4) 1. 大环套小环,小环保大环,推动大循环 (4) 2. 不断前进、不断提高.......................... - 4 - 3. 形象化 (5) 二、工程概况 (5) 三、第一轮阶段...................................... - 5 - (一)计划阶段................................... - 5 - (二)实施阶段 (6) 1. 组织与经济措施 (6) 2. 合同与技术措施.............................. - 6 - (三)检查总结阶段 (7) 四、第二轮PDCA 循环 (7) (一)加强技术交底 (7) (二)加强操作监督,确保工序衔接.................. - 7 - 五、结论........................................... - 7 - 参考文献............................................. - 8 -

摘要 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工程项目目标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为核心的管理活动,是国际上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在当前的后金融危机时代,建筑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深化项目管理以提高项目的投资收益是十分必要的。PDCA 循环法是一套以质量提高为目的的、从制定计划到实现计划的循环过程,是管理活动有效实施的基本方法,适用于各种质量管理工作。把PDCA循环法应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动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PDCA循环;应用;措施

索赔案例和答案

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平方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1.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 答:因为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施工条件明确、工程量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合同总价较低且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因口头形式协议无法举证,只能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试题 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试题案例分析 2009 01 背景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 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 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 答: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一;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二。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并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属于行政监督部门,显然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和公证处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妥的。《招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 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中标。因此中标人应当是综合评分最高或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本案中B企业综合评分是第一名应当中标,以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为由,让A企业中标是违规的。 (6)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 答: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迟至12月12日才签订书面合同,两者的时间间隔已超过30天,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2009 07背景: 某高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37500mZ,地下3层,地上25层。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完成桩基工程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并自行决定将基坑的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土方开挖到接近基坑设计标高(自然地坪下8. 5 m)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即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后再恢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认为地表裂缝属正常现象没有予以理睬。不久基坑发生严重坍塌,并造成4名施工人员被掩埋,经抢救3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了事故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调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中未标明地下存在古河道,基坑支护设计中未能考虑这一因素造成的。事故中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于是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80万元。 问题: (1)请指出上述整个事件中有哪些做法不妥?并写出正确的做法。 答:上述整个事件中存在如下不妥之处:①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是不妥的,工程分包应报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②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直接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事故的做法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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