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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工资计算方法

假期工资计算方法
假期工资计算方法

假期工资计算方法

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在10月1日至3日这3天法定假日里,采

用事后调休的方式替代加班工资,这是不合法的。按《劳动法》及

配套法规的规定,国庆7天长假中,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向在此期间加班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

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10月4

日至7日为劳动者法定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

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

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且,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规定,如2011年"十一"假期分为两类,一是法定节假日,

10月1日至3日共三天为法定节假日;二是休息日,10月4日至7

日共4天为休息日。

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人社部门表示,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3年北京市政府142令)第14条和第44条的有关规定,用

人单位在10月1日至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

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休

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

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为两类。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

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据了解,对于单位在国庆期间安排职工加班,却拒不支付其加班工资的行为,市民可拨打本市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举报。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

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

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应当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黄金周"是从日本舶来的休假方式。1999年,中国国务院公布

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将春节、"五一""十一"的休息时间与前后的双休日拼接,从而形成7天的长假。1999年

国庆第一个"黄金周",全国出游人数达28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41亿元,假日旅游热潮席卷全国。长假制度也被视为是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一大举措。"五一"后改为三天小长假,更大节日,也做

了相应的调整。

黄金周分别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春节、劳动节和国庆三个节日的每个节日的连续七天休黄金周

假。国庆七天休假称为"十·一黄金周",劳动节三天休假称为"五·一小黄金周"。相对于其它公休假期,"黄金周"又被称为"长假",通常冠以节日名称,分别为"五一小长假"、"国庆长假"和"春节长假"。

1999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修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

办法》,规定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新年为"全体公民假日",其

中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为三天,元旦为一天;还规定这四个属于"

全体公民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2000年国庆放假开始,对国庆、春节和劳动节这三个节的休假

时间进行了统一调整,移动节日前后的二个周末四天和法定假期三

天集中休假,这样共计7天时间。自此实行这种休假制度以后,每

逢这三个节日的休假称为"长假",通常前面冠以节日名称。

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计算标准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目前也有一些实行6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或私人企业不使用21.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这也可行。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21.75来计算月薪。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 日工资计算的方法

A、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B、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劳动法律根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生产车间工资计算方法

薪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计件工资二、计时工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计件工资(分为下列两种) 1、定额计算法 对于定额产量,每位员工应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完成。 定额产量以整月计算 计件工资+ 超产计件工资+ 延时计件工资+ 加班计件工资= 总工资(1)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以当月正常班(除双休日、节假日外)总产量为准 当月正常班总产量大于月定额产量时,以月定额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当月正常班总产量小于月定额产量时,以当月总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2)超产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当月正常班总产量大于月定额产量时,所超过的定额产量为超产产量,先由超产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计算出结果,然后乘上1.5倍,所得工资为超产计件工资。 (3)延时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确保定额产量完成的情况下)延时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然后再乘上1.5倍,所得的工资为延时计件工资。 (4)加班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双休日、节假日,分别先由它们的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计算出结果,然后分别再乘上2倍、3倍,所得工资为加班计件工资。 2、系数计算法

对于定额产量,每位员工应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完成。 1、完成规定的定额系数为:1(系数1为32元) 2、完成任务定额每小时回报为:4元(系数:0.125) 定额产量(系数)以整月计算。 计件工资+ 超产计件工资+ 延时计件工资+ 加班计件工资= 总工资(1)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以当月正常班(除双休日、节假日外)总系数为准 当月正常班总系数大于月定额系数时,以月定额系数乘以32元,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当月正常班总系数小于月定额系数时,以当月总系数乘以32元,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2)超产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当月正常班总系数大于月定额系数时,所超过的定额系数为超产系数,先由超产系数乘以32元计算出结果,然后乘上1.5倍,所得工资为超产计件工资。 (3)延时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确保定额产量完成的情况下)延时的系数乘以32元,然后再乘上1.5倍,所得的工资为延时计件工资。 (4)加班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双休日、节假日,分别先由它们的系数乘以32元计算出结果,然后分别再乘上2倍、3倍,所得工资为加班计件工资。 二、计时工资 正常班工资+ 加班工资= 总工资 每小时基数= (岗位日工资/8小时) 正常班工资= 正常班工时×每小时基数 加班工资:8小时以外加班= 8小时以外工时×每小时基数×1.5倍双休日加班= 双休日工时×每小时基数×2倍 节假日加班= 节假日工时×每小时基数×3倍

车间工资方案

车间工资方案 (综合计时、纯计件、计时+计件)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鼓励先进,特针对生产**车间制订如下工资试行方案:一、机台长工资方案 方案一:综合计时制 方案思路:以周期内总有效计件工时为核算基础,乘以工时价格 月有效计件工时(H)=月总产量(M)*良率/标准产能(U) 员工月工资收入=有效计件工时*计件工时单价+停机待料工时*标准小时单价 例:** 员工甲本月做A、B、C三个项目,A项目计件工时单价A1,B项目计件工时单价B1,C项目计件工时单价C1 甲当月有效计件工时=A项目总产量/A项目标准产能+ B项目总产量/B项目标准产能+ C项目总产量/C项目标准产能 核算方案: 甲员工月工资总收入 = A 方案二:纯计件制 方案思路:以各项目有效总产量计件为核算基础(产量*良率),乘以产品计件单价 有效总产量=各项目计件产量之和 例:**员工乙本月做A、B、C三个项目,A项目产品单价A1,B项目产品单价B1,C项目产品单价C1 乙员工月工资总收入= {A项目有效总产量*A1 + B项目有效总产量*B1 + C项目有效总产量*C1}+{停机待料工时*标准小时单价} 方案三:超产计件制(或超产计时) 方案思路:设定员工标准产量(标准产能*有效工时),以实际产量与标准产量对比,超则奖、少则罚 1、有效工时=考勤工时-待料、调机、修理或其他帮忙的时间。(非生产工时记入考勤数量必须

每日汇总,报批) 2、标准产量=标准产能*有效工时 2、生产产量=投入数-产出数 3、有效超产量=生产产量*良率-标准产量 例:** 员工丙本月做A、B、C三个项目,A项目超产单片单价A1,B项目超产单片单价B1,C项目超产单片单价C1 丙员工月工资总收入= 标准工资 + {A项目超产量*A1 + B项目超产量*B1 + C项目超产量*C1} 注:如有效超产量为负数,则相应扣减工资 停机待料工时:刚上班产品首检、过程刀具更换、设备保养及维护等,每月停机待料工时不超过正班出勤工时的10% 二、辅助岗位工资:系数工资,基于方案三与机台长挂钩 ※主管考核依据 1、生产计划达成率(上工序来料正常情况下、并非本工序料充足的状况) 2、良率(生产部和质量部提供) 3、6S(车间设备点检、刀具更换、切削液更换记录是否都有按要求填写) 三、制定标准产能与良率目标;(技术部IE和经管核算支持) 1、标准产能:按机器生产周期或人工生产周期核定 2、良率依据: ①本工序投入产出率 ②QC抽检(全检)良率 ③下工序抽检良率 四、考核范围: 1、所有入职一个月以上的员工。 2

放假三倍工资计算标准

放假三倍工资计算标准 工资为劳动者的生活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劳动是劳动者谋生的手段,获取工资仍然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最直接、最根本的目的。接下来请欣赏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放假三倍工资计算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法定假日其他休息天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一般为21.75天。以一个约定月薪为60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6000元除以21.75天即275.86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法定假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275.86元的

3倍即827.58元的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以外的休息天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春节长假即将到来,如果劳动者选择坚守岗位,加班工资该怎么算?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月7日~2月13日放假调休,共7天。 其中,2月6日(除夕)~2月8日(初二)为春节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月9~1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此外,由于今年除夕并非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不享受加班费。 放假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概念介绍 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

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例子: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1、本月工作天数按30天计算;一天按小时计算 2、i f 实际工作天数> 10 实际工作天数=30天-请假总天数(含事假、病假、婚假、年假等所有种类)-调休总天数-旷工总天数额else实际工作天数=实际出 勤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即为员工当月实际的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 3、基本工资=工资标准×50% 4、房补=工资标准×13% 5、月奖金标准=工资标准×37% 即工资标准(100%)=基本工资(50%)+房补(13%)+月奖金标准(37%) 6、学历加薪: 学历加薪标准: 1)中专及以下学历无学历加薪; 2)大专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3)本科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4)双学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5)硕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6)博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 (即本月缺勤(含请假、旷工等)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不予扣除)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工作天数 (即本月缺勤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含入职时间少于20天的新员工) 7、加薪补差=(新工资标准-原工资标准)×(1+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补差天数 加薪补差适用于工资上浮和转正工资调整的补差,实际补差天数从审批同意的开始调整日期算起至当月最后一天的实际天数。 8、加班工资: 现在公司对加班员工只批准调休,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一栏一般列入的是辞退、离职员工的补薪及上月多扣、错扣的补发。按实际情况核算,无固定公式。 9、事假扣款=(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30天×事假总天数 事假总天数=按天计算的事假数+按小时计算的事假数/小时+按分钟计算的事假数/60分钟/小时 例如:A员工六月份共请了1天3小时零20分钟的事假,则A的事假总天数=1天+3小时/小时+20分钟/60分钟/小时=天当月新员工入职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足天数也按事假计算。

实发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3457134.html, 实发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相比于工资条上的数字,相信大家更关心的是实发工资即每个月到手的钱能有多少?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实发工资计算方法的呢?应发工资中被“扣”掉的那些钱又有什么含义呢?下面由赢了网为您答疑解惑。 一、实发工资计算方法 实付工资 = 税前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高科技企业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扶持行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职工的工资可以完全税前扣除,因此不受计税工资税额限制。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35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五险一金的计算方法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可根据经济

工厂薪酬管理制度.doc1.doc

工厂薪酬管理制度1 信易联合工厂薪酬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工厂持续发展,改善提高员工薪酬待遇,使工厂薪酬水平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本制度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北京市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在北京信易联合装饰有限公司相关制定、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 二、制定目的:为适应工厂发展,深化薪酬管理制度,调动工厂员工尤其是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人才的积极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和企业发展的科学性薪酬管理战略,实现企业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的人力资本收益最大化,以加快工厂的高速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信易联合公司工厂在册的所有人员。 四、薪酬制度分类形式:为加强对薪酬的管理,增强对员工的考核力度与激励措施,主要采取组合薪酬制度,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组成的薪酬制度。 五、薪酬制度的基本特征 1、注重人岗匹配,使薪酬更能体现岗位的价值。 2、注重经营决策、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绩效工资制体现出对个人能力的肯定,同时也是对个人的激励。

3、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六、薪酬结构如下图所示: 七、薪酬的结构细则: 1、基本工资:以国家规定和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3年每月1400元)为基础,根据员工入职或调薪工资总额的30%计算且不低于上述标准予以确定。。 2、岗位工资:以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劳动力市场平均薪酬水平偏上予以确定。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员工入职或调薪工资总额的40%计算,在一定时期内与员工所在部门利润完成情况和个人考核情况挂钩的薪酬部分: 4、工龄工资:这要作用为减少员工流动性,其指员工在本公司服务的满一年以上的年限,服务其他公司或单位的不计入。 1)、工龄工资额度:普通员工每年50元,主管及经理级以上100元; 2)、公式:工龄工资=每年50元X工作年限 3)、每位员工年功工资的最高额度为1000元; 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且对与停薪留职的员工,其停职期间的工龄不予计算。 5)、如果在一年当中享受过调薪嘉许的情况,则该年不在给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为认真贯彻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基本工资=最低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满勤奖等 1、最低工资按马鞍山市政府文件确定; 2、工龄工资每年按50元计算,自转正之日起开始核算,上不封顶; 3、满勤奖100元(包含在月工资内); 二、请假制度和审批权限: 1、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班前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7天及以下由部门负责人批准,7天以上由公司经理以上审批。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7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2、各类请假单由办公室存档,作为考勤记录之原始依据,事后不得改动。凡不能出示请假单者一律按旷工处置,扣罚当天工资的2倍。各类请假按规定于次月在工资中相应扣发。 三、各类假期的工资发放 (一)、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休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在三天以内的(含三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工资的20%。 2、病假在三天以上不超七天的(含七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工资的50%。 3、病假在七天以上不超一个月的(含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工资的60%。 4、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不超三个月的(含三个月),按市最低工资的80%发放。 6、医疗期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十年,医疗期为六个月;十年以上,医疗期为一年。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事假在一天以内的(含一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基本工资不扣除满勤奖;

工资核算方法

工资核算方法: 我们公司是每天工作7.5个小时,办公室人员每种五天工作制,销售类人员是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办公室人员的月工资计算按22.5天,销售类人员按24.5天。 目前新雇员工第一个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这个公式计算:(实际出勤天数/月规定出勤天数)*月工资总额。 按22.5天和24.5天来计算工资是不是不正确呢,是够都得按21.75来计算? 初入职和最后离职的工资计算公式这样有没有问题呢? 当缺勤天数少于半个月,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缺勤天数 当缺勤天数超过半个月,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工作(计薪)天数 绩效核算方法: 应发绩效工资=理论绩效工资×绩效考评分数÷1000(假设绩效考评总分为100分或120分)。说明:如果某员工的理论工资总额为1000元,其基本工资与理论绩效工资的比例是8:2,则其基本工资为800元,理论绩效工资为200元,如果绩效分数为120,则应发绩效工资为200÷100×120=240元。 由于部门经理不同,这样的考评结果将导致部门之间的不公平,显然,员工的绩效与本部门的绩效也没有挂钩,是不利于提高部门团队绩效的,有时还会造成部门之间绩效考评的攀比。同样问题在各级管理人员之间也可能存在。怎样才能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呢? 1.根据部门绩效考评分数确定部门所有员工的可资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例如:假如A部门有3位员工,他们的理论绩效工资分别为A1(200)、A2(300)、A3 (400),理论绩效工资总额为:A1+A2+A3(900)。假如经上级考评部门的绩效 分数F=90分(以总分100分或120分计算),则A部门可资分配的绩效工资总 额T=(A1+A2+A3)×F÷100=900×90÷100=810元。 2.将该部门可资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按比例分摊给每个人。例如:A部门有3位员工A1、A2、A3,经部门经理的考评,得出的考评分数分别为F1(80)、F1(70)、 F3(60),那么3位员工应发绩效工资的分摊比例是:A1×F2(即200×80):A2 ×F2(即300×70):A3×F3(即400×60)=16:21:24。所以A1的应发绩效工 资额为:T×A1×F1÷(A1×F1+A2×F2+A3×F3),也即810×16÷(16+21 +24)=212.4元。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A2、A3的应发绩效工资额分别为 278.9元、318.7元。这种算法体现出部门活团队的绩效间接地决定了个人的绩 效工资,即团队、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想想原则,同时将部门成员应发的 绩效工资全部发给了个人,部门经理没有截流也不需要从其他部门去抽调资金。 这种方法解决了不同部门之间员工的绩效考评的不平衡,但是同一个部门员工 之间的平衡需要部门经理准确把握绩效考评的方法、一视同仁。

[假期工资计算方法]有薪假期工资计算

[假期工资计算方法]有薪假期工资计算 假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假期,春节三天长假,还是清明节一天假期,五一一天假期,端午节一天假期,中秋节一天假期,国庆长假三天)以及双休日等假期时间加班,向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加班费。下面就为大家解开假期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在10月1日至3日这3天法定假日里,采用事后调休的方式替代加班工资,这是不合法的。按《劳动法》及配套法规的规定,国庆7天长假中,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向在此期间加班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10月4日至7日为劳动者法定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且,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规定,如xx年"十一"假期分为两类,一是法定节假日,10月1日至3日共三天为法定节假日;二是休息日,10月4日至7日共4天为休息日。

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人社部门表示,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xx年北京市政府142令)第14条和第44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10月1日至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为两类。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据了解,对于单位在国庆期间安排职工加班,却拒不支付其加班工资的行为,市民可拨打本市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举报。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规定工资如何计算的.doc

劳动法规定工资如何计算的 劳动法的工资计算的方法 标准的工资指的是每天工作8小时,双休的情况下的工资。日工资是1320/21.75=60.69元,小时工资是60.69/8=7.59元。 工作日加班的工资是正常小时工资的 1.5倍,即你正常工作日的全部工资是60.69+7.59*4.5=94.85元,法定休息日的工资是正常日工资的2倍,即你周六日上班的日工资是121.38元,法定节假日每年11天,每天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3倍,即182.07元。 以2011年9月为例,你的工资总额应该是94.85*21+121.38*8+182.07=3144.96元。 但是这种工作时间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即便需要加班,每天最长3小时,每个月最长36个小时,每周保证劳动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工资的情况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

职工工资的计算方法

TCL职工工资制度 (试行方案) 一、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4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营销、推广及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难驻外机构所有职员。 3.5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3-1:

员工薪资核算规定

员工薪资核算规定(XX厂区) 1.规范薪资核算方法和流程 2.适用范围:安东染厂 3.内容: 相关报表提交时间(附下表): 薪资结算流程及时间要求:

新员工试用期及转正后薪资分解及确认时间表

备注说明:面试登记表中的薪资标准及转正时间,须在入职之前,由用人部门及行政人力部负责人签字确认;超过岗位薪资标准,应经过许总特批;副主管以上人员薪资标准及转正时间,应经过总经理批准。 一线人员定期的调薪 3.4.1调薪频次:一般情况下,1次/年,转正及调岗等特殊情况除外。 3.4.2调薪幅度:业绩突出者,薪资升幅在500~1000元,但人数控制在10%以内;业绩一般者,薪资升幅在100~300元,但人数控制在80%左右;业绩平庸者,薪资不得提升,甚至还要下降,但人数一般控制在10%以内。 3.4.3薪资调整后,薪资总额不得超过该岗位最高工资标准。

3.4.4一线人员定期调薪流程 备注:部门定期调薪,不必经过OA申请;转正及调岗后的调薪,不同于部门调薪,应经过OA申请。 一线员工计件或计时工资方案的调整 3.5.1调整的目的:便于薪资的核算,使薪资结构更加公平合理。 3.5.2调整的时间和频率:一般一年调一次,与公司部门级调薪时间同步进行。特殊情况下,应经过总经理特批,但一般一年不得超过2次,两次时间间隔应在半年以上,且调整前后薪资的涨跌情况,应由薪资专员用数据说明,便于总经理审批。 3.5.3下月薪资计算方案的调整,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本月10号以前,交给行政人力部

薪资专员核算; 3.5.4薪资专员将演算后的结果,在本月15号以前,反馈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力总监; 3.5.5根据薪资专员反馈的意见,行政人力总监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本月20号前,协商一致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方案作必要的调整,并在OA上提报总经理审批。 3.5.6在本月25号以前,总经理完成相关OA审批流程。 一线人员薪资构成 3.6.1基本工资标准:一般不低于1100元/月(清洁工除外),详见公司薪资标准表(附表2); 3.6.2当月若有请假或缺勤,基本工资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3.6.3公司放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标准带薪休假;照常上班者,每加一天班多发一天基本工资。 3.6.3管理津贴、绩效奖金:详见公司薪资标准表(附表2); 3.6.4岗位津贴:总部和五里厂区,无岗位津贴;安东染厂,因环境特殊,岗位补贴300元/人; 3.6.5伙食补贴:标准为300元/月(最高限额300元/月) 3.6.5.1举例:若当月应出勤天数为31天(实际31天,无月休),实际出勤天数为30天以上时,伙食补贴300元;上班天数少于30天,每少上1天,扣10元伙食补贴。 3.6.5.2举例:若当月应出勤天数为29天(实际31天,月休2天),实际出勤天数为29天以上时,伙食补贴300元,每请假1天,扣10元伙食补贴。 3.6.5.3举例:若当月应出勤天数为26天(实际28天,月休2天),实际出勤天数为26天以上时,伙食补贴300元,每请假1天,扣10元伙食补贴。 3.6.6满勤奖和未休补贴的规定: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介绍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介绍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计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52周×2天/周=104天) 年工作小时数: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个季,3个月/季) 季工作小时数:62.5天/季×8小时/天=500小时/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个月) 月工作小时数:20.83天/月×8小时/天=166.64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 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200% 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08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08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 加班费规定(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注意点(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工资计算标准及核算要求

工资计算标准及核算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公司薪资计算公式标准,规范核算流程;按照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及时有效的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工资核算相关事宜;特殊岗位员工或特殊用工形式员工按公司签订的相关用工合同要求核算薪资薪酬。 第三条工资核算原则 一、公司全员工资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月度员工在职异动、考勤、绩效、奖惩、社保、个税等相关数据为依据核算。 二、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需按核算流程要求时间提报月度工资明细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呈报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以月度为周期核发员工工资,每月15 日发放上月度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第二章工资核算 第四条工资构成及计算公式 一、工资构成: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工龄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其他补贴(住房补贴、外派补贴)-缺勤工资- 罚款-工装扣款-社保代扣- 个税代扣 二、工资计算公式 一)假期工资计算公式,参照《缺勤工资计算标准》相关规定 执行 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参照《绩效考评兑现方案》相关规定

执行。 (三)补贴项目计算公式,参照《各项补贴计算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四)罚款根据各单位下发的处罚通报核算。 (五)社 保代扣及个税代扣按国家及本地相关法规要求核算,属公司代缴代扣部分。 第五条核算工资相关项目流程及要求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实施情况提出修订建议。第八条本

标准自2012 年8 月工资核算工作起试行。 第九条以往文件与本标准有悖时,以本标准为准。 附件: 1、缺勤工资计算标准 2、绩效考评兑现方案 3 、各项补贴的计算标准 4、各类假期的规定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 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 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 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 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条中有“不低于” 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员工400%或500%的工资. 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付员工5 倍或6 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倍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部工资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倍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般按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了一些网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个概念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最合法工资计算方法

关于解读《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解答时间:2008年11月10日作者:中国总裁培训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0〕8号 【标题】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标准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主题词】劳动工资工时通知 【发文号】劳社部发〔2000〕8号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

员工保底工资的核定办法

工资管理附件 1、分值代表员工业绩。 2、出勤考核天数含有效时间和待料时间。 3、保底分值系数为新老员工和技术等级员工的区别值。 4、工资系数比值指各工序各岗位之间的区别比值。 5、岗位人均保底工资标准是根据同岗位人员的复合技术技能思想素养、工龄长短评定而综合计算的。各工序同岗位不同员工的保底工资核定标准,以我厂员工技能考评标准为等级,分为以下几种技能技术水平,由我厂企管会成员评定。见表:

备注:考评扣分办法,违反规定,造成行为不达标,每次在相对应项目内按10%扣分。 6、同岗位人均计件工资根据岗位员工在厂实际出勤时间来计算人均工资。

7、各工序同工种员工的实际保底补贴是以同岗位人均保底工资与同岗位人均计件工资的差额百分比计算: 即以个人计件工资×【〔人均保底标准—人均计件工资〕÷人均计件工资】﹪=个人保底补贴。 8、员工淡季享受保底补贴的条件: ①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听从工厂主管人员提供的计薪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计薪工作任务,积极学习各项技能,提升技术水平,否则不享受保底工资。 ②应保证按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工序当月生产任务,否则不享受保底工资。 ③请假不影响生产进度、人员安排的,到厂出勤时间达到24天以上(含24天)的享受预算保底补贴的100%,到厂出勤时间达到21-23天的享受预算保底补贴的50%。21天以下(不含21天)不享受保底补贴。 ④如因婚假(本地7天、省外10天)、产假、直系丧假(本地5天、省外8天)等法定事假,凭审批手续和法律依据可算做待料时间,计入到厂出勤时间,符合第3条标准可享受保底补贴。 ⑤如员工生病住院之后,愿意返厂继续工作的员工可凭国家社保规定的住院证明和医疗发票复印件,享受住院治疗期间的基本保底补贴,按合同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结算。在返厂工作满两个月后第三月发放。 10、当月辞职或不服从管理、违章违纪被辞退的员工不享受当月保底工资。 确认签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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