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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征

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补偿标准:水浇地:50153元/亩;旱地:40122元/亩。二类区片补偿标准:水浇地:32500元/亩;旱地:26000元/亩。三类区片补偿标准:旱地:22100元/亩。四类区片补偿标准:旱地:13400元/亩。

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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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沙湾镇(上站村、下站村、大寨村、沙湾村、雅园村、堡子村、新寨村、鹿川村、沙坝村、寺上村、寺下村、

砖铺村、上堠村);城关镇、新城子藏族乡、何家堡乡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补偿标准:水浇地:50153元/亩;旱地:4012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关镇、新城子藏族乡、何家堡乡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沙湾镇(沟门前村、沙塄坎村、赵家坡村、杨何家村、峡前村、尹家村、老庄村、董家村);哈达铺镇(新寨村、上街村、下街村、金布川村、王家村、托藏村、牛家村、玉岗村、召藏村、各居村、上罗村、下罗村);南河乡(南河村、大族村);临江乡(白杨坝村、临江村、蔡江头村);甘江头乡(甘江头村、谢家坝村、临江河村、四和村);官亭镇(滑石关村、邓桥村、官亭村、大村村);两河口乡(两河口村、寨子村、街上村、化马村、清水子村);理川镇(上街村、下街村、杨家村、拉沙村、尚营村、蔡家村、绿园村);南阳镇(上付村、下付村、瓦石坪村、南阳村、杨集村);阿坞乡(阿坞村、麻界村、西迭村、耙石村、各竜村、别竜村、西固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32500元/亩;旱地:26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哈达铺镇(撮布村、力藏村、金木村、结藏村、叶纳村、郝藏村、树下村、树上村、瓦房村、聂仁村、吉家湾村、上竜布村、下竜布村、打卦村、下哈竜村、上哈竜村、各苏村);南河乡(花儿坡村、脚力铺村、寺卜寨村、路固村、高桥村、朱各沟村、任藏村、茹树村、上章湾村、八路川村);临江乡(罗黄家村、周家峪村、毛羽山村、郭家湾村、张家庄村);甘江头乡(赵

家山村、袁家山村、龚家沟村、张家山村、韩家山村、安家沟村);官亭镇(王山村、桃园村、赵家沟村、董家山村、贾家山村、天池村、峪里村、蒿古堆村、王家村、石坪村、湾子村、杜家村、付家村、张坪村、仇家山村);两河口乡(槽下村、麻地坪村、桃坪村、柯木道村、庙下村、王院村、羊古堆村、四方村、新声村、罗湾村、石院村、山背村);理川镇(锄坝村、苏都村、汪布村、扎竜村、哈竜沟村、大舍沟村、麻界滩村、中堡子村、陈家沟村、寺巴村、菜子沟村、蔡家地村、上马龙村、下马龙村);南阳镇(唐坪村、王塄坎村、草坡村、毛羽沟村、梨树村、麻家村、竹山沟村、江峪村);阿坞乡(别竜沟村、哈达村、叶扎村、粗路村、坞麻村);贾河乡(路下村、大堡子村、巴孟村、路院村、贾家山村、雪岭村、大竹河村、坑里村、簸箕村、同寨村、申扎村、滩子场村、彭都村、各里村);将台乡(毕沙村、下巴山村、罗家村、青岗村、将台村、隆家村、田麻村、罗沙村);车拉乡(路家山村、车拉村、阳坡村、好地坪村、吊堡子村、儿家湾村、代家庄村、茹树村、七固村、扎峪河村、隆家山村、大寺麻村、小寺麻村、坡里村、关界村);韩院乡(沈家坝村、韩院村、李家院村、康家沟村、大庄村、沙坝村、毛绪村、大坪村、磨坝村、腾家山村、杨那村、下马村、江林村、菜地湾村);竹院乡(罗家沟村、竹院村、阳山村、下杜村、刘家院村、木竹院村、大草坡村、孔家台村);八力乡(八马牧场村、上八力村、中拉村、下拉村、扎固村、上拉村、下八力村、吉尔拉村、石门村、上堡子村、山庄村)。

补偿标准:旱地:2210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好梯乡(苟家院村、湾里坝村、麻子沟村、彭家山村、李家坝村、马家山村、磨河坝村、付家庄村);兴化乡(尚家湾村、兴化村、郭家庄村、珍卓子村、阳坡村、柴家庄村、硙子坝村、常家庄村);庞家乡(许家村、庞家村、庄子村、哈竜村、结扎村、松扎村、塔尔村、拉路村、大庄村、对坡村);木耳乡(木耳村、拉寺村、瓦拉子村、奤治村、西坞村、布竜村、扎子山村、马莲村、周儿村、拉大路村);新寨乡(沙坪村、新寨村、宋家山村、立子坝村、王家山村、范家那村、圈道村、明上湾村、普光寺村、许家村、秋林村、远巩村、任家村、何家村、瓦舍头村、新家石村、刘家沟村、笆篱村、大院村、小庄村、李家石村、堡子村、姚道村、冯道村);狮子乡(大许村、狮子村、四条村、葱坝村、张家村、为石村、阴山沟村)。

补偿标准:旱地:13400元/亩

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

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2017年最新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最新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最新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征地补偿标准

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服务平顶山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充分贯彻《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切实维护被占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豫国土资办发〔2006〕14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标准的通知》(平政办〔1994〕30号)的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实际情况,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借鉴相关评价理论,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历时一年多,经反复论证修改,本着客观、科学、易操作的原则,编制了《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 一、补偿标准适用范围 依据新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一般按年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林木、果树等补偿费根据投入情况按树木价值的大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适用于集体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时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国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执行。 二、补偿标准调整依据和原则 本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测算是在大量调查平顶山域内各类型样点资料(分青苗、建筑物、林木及果树四大类共计13116个样点)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标准、文件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订本)的通知》(豫政〔1989〕113号),以《平顶山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05)》等预算定额为依据。在测算过程中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客观性及独立性等一般性原则和预期未来收益市场原则、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原有补偿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公开听证原则等技术调整原则。这些都为补偿标准的制订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和法律支撑。 三、标准调整说明 (一)建筑类建筑类包括房屋、构筑物、温室、桥类等17项计46个小类共104

山西2019年征地补偿新标准

山西2019年征地补偿新标准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得没有充足的土地可以利用,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政府开始进行土地征收政策,征地会涉及到被征收人各方面的经济损失,所以政府就要对这些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各地的政府财政预算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解山西2017年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617237060.html,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1、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哪个机关进行协调处理? 市人民政府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关,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依法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案件。 各县(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协调机构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事宜,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办理。 2、可以申请协调的范围? 属于下列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可以申请协调: (一)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的适用;

(二)被征收土地的种类、等级的认定;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的认定; (四)被征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倍数的确定; (六)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的适用; (七)因青苗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 (八)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 第(七)、(八)项争议,由市人民政府处理。 3、申请协调的期限?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批准该公告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市、县人民政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未告知申请人申请协调期限,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提出协调申请。 4、谁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 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的,由被征收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所有权人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 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适用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对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 对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有争议的,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5、在申请人申请协调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申请人申请协调,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2015年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0月

目录 前言 (1) 一、适用范围 (1)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1) 三、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 (2) 附表:昆明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4) (一)呈贡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4) (二)五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5) (三)盘龙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 (四)盘龙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5) (五)官渡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 (六)官渡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6) (七)西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6) (八)东川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 (九)晋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8) (十)富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8) (十一)宜良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9) (十二)宜良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0) (十三)石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0) (十四)嵩明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2) (十五)禄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3) (十六)寻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3) (十七)安宁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4) (十八)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阳宗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6

前言 一、适用范围 本征地补偿方案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测算。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一)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统称。本标准只包括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各县(市、区)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依法制订后公布执行,并报市政府备案。 (二)该征地补偿标准不采用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三)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不适用于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偿。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使用国有农用地参照同一区域相同地类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补偿费用,征收耕地以外的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涉及征地补偿的,参照同一区域相邻地类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补偿费用。 (四)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测算。 (五)对于征地区片,直接按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对于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各地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对年产值和补偿倍数进行修正,但修正后的年产值标准和补偿倍数不得低于本次修订公布的标准。若修正后的补偿倍数确需超过30倍的,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重点工程、线型工程或跨区域的项目征地,线型工程或跨多个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提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按照《决定》,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报国务院批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除基本农田以外的集体农用地dì。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按照《决定》,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报国务院批准。 (二)本次测算和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为综合性、抽象的农用地年产值标准,不是某一具体地类或地块的年产值标准。 凡非农业建设项目涉及征收农用地时,根据土地所在县(市、区)的区域位置确定征地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测算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为使同一区域内不同质量的农用地得到更为合理的补偿,全省确定统一的调整幅度,即:在同一区域内的水、菜地在公布的补偿

倍数基础上提高两倍执行,旱地、园地按公布的补偿倍数执行,林地在公布的补偿倍数基础上降低两倍执行,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在公布的补偿倍数基础上降低四倍执行。 (三)本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等费用。所征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照不超过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按照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征收林地的,由建设单位按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四)国有农用地可参照上述补偿标准给予土地补偿。 (五)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补偿,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公布的年产值标准,并参照《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补偿倍数上限支付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六)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公布实施后,耕地开垦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等以此标准计算。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试行)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09年5月21日

目录 前言 (1) 1. 适用对象 (1)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1) 3. 依据 (2) 4.总则 (2) 4.1 概念及内涵 (2) 4.1.1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2) 4.1.2 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域分类 (3) 4.1.3 补偿倍数 (3) 4.1.4 征地补偿标准 (3) 4.1.5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4) 4.2 补偿标准确定的原则 (4) 4.3 征地补偿标准实施范围划分 (4) 5. 征地补偿的构成 (5) 5.1 征地补偿费 (5) 5.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 5.3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6) 6.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7) 6.1 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的补偿 (7) 6.2 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补偿 (7) 7. 有关特殊情况的处理 (7) 7.1 跨区域线型征地 (7) 7.2 区域内局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 (8)

7.3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林地 (8) 8. 征地补偿标准修正体系及应用说明 (8) 8.1补偿标准修正体系 (8) 8.2补偿倍数修正系数应用说明 (13) 9.监督和审核 (13) 10.标准的更新备案 (13) 11. 附则 (14) 附表 (14) 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5) 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昆明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20) 曲靖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24) 玉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26) 保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28) 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30) 丽江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33) 楚雄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34) 红河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37) 文山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40) 普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42) 西双版纳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44) 大理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45) 德宏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48) 怒江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50)

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

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 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林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占用苗圃地、果园及其他经济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6-8倍; (二)征、占用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2-5倍; (三)征、占用宜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1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林木补偿费标准: (一)用材林: 1、幼龄林(包括未成林的苗木)为上一年度单位面积工程造林所需费用及抚育、管护全部投资的2倍; 2、中龄林、近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材产值的1倍;成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材产值的0.5倍。木材产值按当地上一年度杉木、松木、杂木各自平均销售价乘以林木蓄积量; (二)特种用途林、防护林为本条第(一)项第2目中龄林、近熟林补偿标准的2倍。 (三)经济林:

1、尚无收益的经济林为实际造林、抚育、管护全部投资的2倍; 2、收益初期、衰退期的经济林为当地同类经济林上一年度年产值的2倍; 3、收益盛期的经济林为上一年度年产值的4倍。 (四)薪炭林、灌木林本条第(一)项第1目幼龄林的全部投资。 (五)苗圃地苗木为当地同树种上一年度市场单株平均销售价乘以株数总价值的2倍。 (六)竹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竹子产值的2倍。竹子产值以当地上一年度的单株平均销售价乘以总株数。 (七)零星树木为当地上一年度实际销售价。 (八)其他附着物,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 第九条安置补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征、占用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其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和林木补偿费应高于同类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标准的10倍。

2019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征 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补偿标准:水浇地:50153元/亩;旱地:40122元/亩。二类区片补偿标准:水浇地:32500元/亩;旱地:26000元/亩。三类区片补偿标准:旱地:22100元/亩。四类区片补偿标准:旱地:13400元/亩。 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 位网友: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沙湾镇(上站村、下站村、大寨村、沙湾村、雅园村、堡子村、新寨村、鹿川村、沙坝村、寺上村、寺下村、

砖铺村、上堠村);城关镇、新城子藏族乡、何家堡乡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补偿标准:水浇地:50153元/亩;旱地:4012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关镇、新城子藏族乡、何家堡乡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沙湾镇(沟门前村、沙塄坎村、赵家坡村、杨何家村、峡前村、尹家村、老庄村、董家村);哈达铺镇(新寨村、上街村、下街村、金布川村、王家村、托藏村、牛家村、玉岗村、召藏村、各居村、上罗村、下罗村);南河乡(南河村、大族村);临江乡(白杨坝村、临江村、蔡江头村);甘江头乡(甘江头村、谢家坝村、临江河村、四和村);官亭镇(滑石关村、邓桥村、官亭村、大村村);两河口乡(两河口村、寨子村、街上村、化马村、清水子村);理川镇(上街村、下街村、杨家村、拉沙村、尚营村、蔡家村、绿园村);南阳镇(上付村、下付村、瓦石坪村、南阳村、杨集村);阿坞乡(阿坞村、麻界村、西迭村、耙石村、各竜村、别竜村、西固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32500元/亩;旱地:26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哈达铺镇(撮布村、力藏村、金木村、结藏村、叶纳村、郝藏村、树下村、树上村、瓦房村、聂仁村、吉家湾村、上竜布村、下竜布村、打卦村、下哈竜村、上哈竜村、各苏村);南河乡(花儿坡村、脚力铺村、寺卜寨村、路固村、高桥村、朱各沟村、任藏村、茹树村、上章湾村、八路川村);临江乡(罗黄家村、周家峪村、毛羽山村、郭家湾村、张家庄村);甘江头乡(赵

日照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最新版)

日照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最新版) 日照市东港区土地共分四个等级,一类地62000元/亩,二类地50000元/亩,三类地42000元/亩,四类地36000元/亩。 一类地范围:东到大海,北到山海路,西到日照路(204国道)到兖石铁路北线,到临沂路往南直到大海。 二类地范围:秦楼街道山海路以北的部分,日照街道204国道以西,同三高速以东部 分(山东西路以南以日照街道办事处行政界线为界),奎山街道在傅疃河以北的部分,北京路街道办事处临沂路以西的部分; 三类地范围:1、包括涛雒镇全部行政辖区、奎山街道在傅疃河以南的部分行政辖区 2、两城镇、河山镇及日照街道在同三高速以西的行政辖区 四类地范围:包括南湖镇、三庄镇、陈疃镇、西湖镇的全部行政辖区 日照莒县,一类地42000元/亩,二类地38000元/亩,三类地34000元/亩。 一类地范围:城区片【城阳镇陈家庄子、三角汪、董家屯村、八里庄子、刘家村、七里墩子、小桃园、大桃园、钱家村、堂子村、魏家村、潘家屯、钱家屯、陈家屯村、赵家屯、东陈家楼村、西陈家楼村、付家洼、岳家村、坝上、马家屯、史家庄子村、邹家庄子、韩家菜园、大湖村、小湖村、辛庄子街、后营街、北关街、郭家园街、王家店子街、前城子、后城子、孙家村、土门首、何家亭子、靳家园街、西大街、大菓街、后西关街、前西关街、公家园街、孔家街、南关一街、南关二街、刘家菜园街、东大街一街、东大街二街、东关一街、东关二街、东关三街、东关四街、东村街村、马庄、李家村、慕家庄子街、毛家官庄、南场、姚家村、沈家村、丰家村、牛家村、李家店子村63村;阎庄镇宋家桥、建华村、姚家岭子村、付家官庄村;阎庄镇林家街村、肖家河村、前进村、许家庄村、小河村、孟家庄村、贾马官 庄村、杜家当门村、张家当门村、大长安坡村、小长安坡村、韩家官庄村在胶新铁路以南,柳清河以东,沭河以西范围内的土地,本次调整增加了沭河以东,日照路以南,335省道(东外环)以西,泰安路以北区域。 二类地范围:城阳镇王家墩头村、蒋家墩头村、张家墩头村、陶家庄村、马桥子村、大崖头村、小崖头村、岔河村、大辛庄村、小辛庄村、前绪米村、后绪米村、土沟村、大许家庄村、小许家庄村、涝坡村、庄家围子村、前沟西村、后沟西村、秦家庄村、罗家庄村、东汪上村、西汪上村、王家岭村、兴华村、郑家庄村26 村、浮来山镇、店子集镇(除去I区片范围内的部分)、刘官庄镇,陵阳镇(除去I区片范围内的部分)、阎庄镇(除去I区片范围内的部分) 三类地范围:庄镇、招贤镇、长岭镇、小店镇、中楼镇、寨里河乡、龙山镇、峤山镇、桑园乡、洛河镇、果庄乡、安庄镇、棋山镇、库山乡、东莞镇 日照市岚山区土地共分三个等级,一类地52000元/亩,二类地42000元/亩,三类地36000元/亩。 一类地范围:岚山头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及同三高速以东坪岚铁路以南虎山镇行政辖区、同三高速以东安东卫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 二类地范围:包含碑廓镇、同三高速以西安东卫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坪岚铁路以北虎山镇行政辖区 三类地范围:包含黄墩镇、后村镇、巨峰镇、高兴镇行政辖区 日照市五莲县土地共分两个等级,一类地38000元/亩,二类地34000元/亩。 一类地范围:洪凝居、大尧、郭村店子、大郭村、吕公堂、史家庄、同俗、莫家庄子、许家庄、河西、小西岭、东郭村、桃园、集后、却坡、和子沟、大楼、孙家岭、海眼口、我乐子、下水峪、西楼、赵家郭村、高泽村、邱村、东楼、院上、腾家庄、李家坪、梁家坪、

2019年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征地补 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昆明市政府下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宜良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一类区片范围:匡远街道办事处(包括:宝洪社区居委会、发达社区居委会、黑羊社区居委会、黄堡社区居委会、金星社区居委会、匡远社区居委会、李毛营社区居委会、木兴社区居委会、蓬莱社区居委会、起春社区居委会、土桥社区居委会、温泉社区居委会、永丰社区居委会、永新社区居委会、新华社区居委会、清远社区居委会、里仁社区居委会、匡山社区居委会),狗街镇(包括:化鱼社区居委会、龙华社区居委会、龙山社区居委会),区片补偿标准:109584

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匡远街道办事处(包括:福谊社区居委会、花园社区居委会、金梅社区居委会、五星社区居委会、右所社区居委会、南羊街社区居委会、中乐社区居委会、葡萄社区居委会、新庄社区居委会、山后社区居委会、七星社区居委会、瑞星社区居委会)北古城镇(包括:北墩子村民委员会、北羊街社区居委会、大薛营社区居委会、贾王社区居委会、陆良营社区居委会、吕广营村民委员会、古城社区居委会、安家桥社区居委会、陈家渡社区居委会、南北社区居委会),狗街镇(包括:高古马村民委员会、狗街社区居委会、化所村民委员会、里营社区居委会、莲华社区居委会、龙保村民委员会、马军社区居委会、西村社区居委会、小马街社区居委会、章保村民委员会、中营社区居委会、玉龙社区居委会),区片补偿标准:80256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北古城镇(包括:安南村民委员会、车田社区居委会、凤莱社区居委会、合兴村民委员会、龙兑村民委员会、米户村民委员会、木龙社区居委会、先觉社区居委会、南冲村民委员会、清水塘村民委员会、龙兴村民委员会),狗街镇(包括:双龙村民委员会、孙家营村民委员会、小哨社区居委会、新江村民委员会、槽沟村民委员会、河沟村民委员会),区片补偿标准:58176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马街镇(包括:华家营村民委员会、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2617237060.html,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我国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知情权 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要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 意见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

晋政发〔2009〕3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 晋政发…2009?3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的精神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

号)要求,为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全省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现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望各地认真执行。 一、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必要性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征地补偿标准已不适应需要。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尽可能避免在确定征地年产值中的随意性,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我省各县(市、区)制订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新标准坚持同地同价、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符合我省实际,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实施可以基本解决当前征地补偿中存在的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全省社会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使用及说明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构成,各县(市、区)内分区域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各县、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见附件)。 (一)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除基本农田以外的集体农用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按照?决定?,征地补偿按法

《昆明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18号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公告 (第18号) 《昆明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4月23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五月五日 昆明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负总责。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土地征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其下设的市国土资源土地征收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具体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排,

代表政府具体负责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做好土地征收相关工作。 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土地征收工作。 第二章土地征收程序 第五条土地征收方案依法报批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听证权利等,告知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并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六条土地征收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在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土地征收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人员安置途径和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第七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如期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公告指定的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八条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

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费用标准

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费用标准 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 黔府发[2004]5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地方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省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给我省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但一些地方在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批先用土地、滥占耕地和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依法征用土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我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加强我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土地资源保护基本国策的认识 我省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为确保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决防止和认真治理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现象,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程序,控制征地规模,尽量避免被征地农民失地,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村的生计,在努力提高资源对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的同是时,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粮食安全。 二、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重要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做好用地预审。重点建设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未经省国土资源厅参加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对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按法定程序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项目设计要充分体现节约用地和少占耕地,特别是不占或少占基本农田的原则。对已依法确定征地补偿标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可行性研究阶段已办理建设用地预审的重点建设项目,省国土资源厅要积极为其办理单体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和施工临时用土手续。对于建设项目已经省政府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审通过,项目建设书尚未批复,而又急需使用土地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省国土资源厅可凭省发展计划、经济贸易等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须提前进行施工准备的相关文件,办理先行用地或临时用地手续。 三、进一步做好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要代表省人民政府,会同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统一征地工作。要协调处理好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用地与维护被征地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关系,不断增强征地工作的合法性、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统一征地的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费总额外列支,以确保对被征地农民的足额补偿。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把征地关,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管理工作,加大服务监督力度,既要依法供地,又要保证及时供地。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征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未批先用,未依法补偿和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未严格执行《征用土地公

2018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x

[重点实用参考文档资料]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30 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 20XX 年 3 月 26 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 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 万元。 3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 万元。 4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 万元。 5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 万元。(二)其他税费 1 、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 2 元计算。 2 、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 1 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 3% 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湖南省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湖南省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湖南省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大家可以看一看。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小伙伴你家的地被收了补助了多少钱?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贵阳拆迁赔偿标准

贵阳拆迁赔偿标准 1、有手续的房屋按证上载明的面积进行确认。被征收房屋以房屋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其建筑面积以房屋建设施工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为准。如面积及使用性质与实际不符的,被征收人须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30日)依法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产权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重新确定,超过期限未确定的,按原有房屋手续确定。 2、对征收摸底前修建的无任何批建手续但又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房屋,参照《贵阳市村民住宅确权管理办法》的确权面积标准240m2/户进行确认,房屋不足240m2的据实确认,超出确认以外的房屋按无证自建房处理。 3、在《土地法》和《规划法》实施之前修建的住房由确权工作组据实确认。 4、对已经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处罚并开具罚款票据的房屋,按罚款补办手续的房屋面积进行确认。 5、凡是因种植养殖、生产发展、投亲靠友在北衙村滴水岩辖区生活居住的住户所建的房屋,经确权工作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支付配合情况决定是否确权。 6、在征收公告公布之日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用途房屋,不予确权。 (二)分户。 在摸底公示之日(即:年月日)前,如果有法院判决离婚文书或者有协议离婚证的,其房产分割事实清楚的可以分户。 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类别标准 (一)货币补偿。 1

1、补偿方式:(1)住房类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一次性补偿,一是具有合法手续面积或确认面积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的按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二是不具有合法手续,又不属于确权范围内的按重置价予以补偿,超过签约期限,则按0元至重置价予以补助。(2)在摸底公示之日(即:2012年11月2日)前,房屋产权性质定为住宅但转变为营业性的房屋(产权未变更为营业房),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约的,如果选择货币安置,合法面积或确认面积按评估价上浮50%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住宅)的,按合法面积或确认面积1:1不补新旧差安置,然后再按评估价的50%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货币与产权调换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2、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按程序于2012年12月5日组织被征收人在乌当区北衙村会议室投票选定,由具有贰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贵州众志天和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了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第一种情况:具有合法性手续的住宅类房屋评估结果 一般住房:(1)砖混房屋结构:2741元/m2; (2)砖木房屋结构:2648元/m2。 第二种情况:无合法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成本价)评估结果。 (1)砖混结构房屋:770元/m2; (2)砖木结构房屋:690元/m2。 (二)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地点:乌当区北衙村滴水岩,安置房产权属全产权。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不分栋号、楼层及朝向,按照先签先选 2 的原则进行签约安置。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或确认面积进行调换,采取调换比例1:1不补新旧差,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按不含公摊的套内建筑面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索引号: 发文日期:2009-6-15 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政办〔200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4月8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22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我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工作和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管理禁止违法加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主城规划区内(除沙朗乡、厂口乡、双龙乡、小河乡、茨坝办事处、青龙办事处、龙泉办事处、团结镇、碧鸡镇、海口镇、矣六办事处、大板桥镇、小板桥办事处、官渡办事处、六甲办事处外)的集体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房屋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市、区政府组织实施的房屋拆迁项目,原则上由市、区政府确定的职能部门担任房屋拆迁人。 房屋拆迁工期应根据房屋拆迁项目的规模和房屋拆迁轻重缓急等因素确定。房屋拆迁期限自《拆迁通告》发布之日起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规模较大的项目可以分期实施。 第四条房屋拆迁人应在房屋拆迁现场公布相关法规政策、拆迁工作人员名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及奖励标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样本、房屋拆迁工作制度等,让被拆迁人充分了解房屋拆迁政策及其权利和义务。 拆迁人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房屋拆迁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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