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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渠镇绿化管理办法

大西渠镇绿化管理办法
大西渠镇绿化管理办法

大西渠集镇区绿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镇绿化管理,促进绿化建设,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乡镇美化水平,根据国务院《集镇区绿化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集镇区绿化条例》若干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各机关站所、企业、工业园区内的绿化管理和养护。

第三条机关、站所、企业的绿化管理和养护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各单位负责保护好树木、花草不受损害,保持花坛、绿地的整洁,协助镇行政执法部门(暂定为镇行政执法中队)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无丢失。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和破坏集镇区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集镇区绿地的,应当向村镇建设部门(暂定为镇规划站)申请,经村镇建设部门(暂定为镇规划站)审批报镇政府同意后方可使用。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恢复原状。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损毁集镇区内的树木、绿篱及附属设施。确需砍伐、移植集镇区内的树木、绿篱的,应当向村镇建设部门(暂定为镇规划站)

申请,经村镇建设部门(暂定为镇规划站)审批报镇政府同意后方可砍伐、移植。

第六条在集镇区公共绿地内设立广告牌、临时服务摊点的,应当向村镇建设部门(暂定为镇规划站)申请,经村镇建设部门(暂定为镇规划站)审批同意后在指定的地点设立广告牌、临时服务摊点,并遵守公共绿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树木生长影响管线安全或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确需修剪的,应当向村镇建设部门(暂定为镇规划站)申请,经村镇建设部门(暂定为镇规划站)审批报镇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修剪。

第八条禁止下列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掐花、摘果、折枝、剥皮、挖根、攀登;

(二)在树木上刻字、打钉、搭棚、拴系牲畜、拉绳晒物、架设电线、设置广告牌、标语牌;

(三)损坏草地花坛、绿篱及附属设施;

(四)向树木、花草倾倒有害物质;

(五)在绿地内放牧、挖沙取土、堆放物料、乱倒乱扔废弃物;

(六)其他损坏行为。

第九条未经同意擅自占用集镇区绿化用地的,由镇行政执法部门(暂定为镇行政执法中队)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逾期不退还、不恢复原状的,可按集镇区土地基准价格或者同类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1至3倍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未经同意擅自在集镇区公共绿地内设立广告牌、临时服务摊点的,由镇行政执法部门(暂定为镇行政执法中队)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行政执法部门(暂定为镇行政执法中队)给予警告,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并处损失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

(一)损坏集镇区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集镇区树木的;

(三)损坏集镇区绿化设施的;

(四)向树木、花草倾倒有害物质的;

(五)在绿地内放牧、挖沙取土、堆放物料、乱倒乱扔废弃物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行政执法部门(暂定为镇行政执法中队)给予警告,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并可以处损失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

(一)掐花、摘果、折枝、剥皮、挖根、攀登、踩踏草坪的;

(二)在树木上刻字、打钉、搭棚、拴系牲畜、拉绳晒物、架设电线、设置广告牌、标语牌的;

第十三条审批、管理及养护人员应严格审批、认真管理、细心养护,未严格审批、认真管理和细心养护造成树木、花草死亡、损毁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5篇完整版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一):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孝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中标单位拟派出的本标段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务必为同一人)。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分车带绿地每4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路侧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新区城市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新区城市管理科同意。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新区的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加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要求;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 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绿化管理办法

办公绿化管理办法 1. 实施目的 为使公司办公环境整齐、统一、美观,更为进一步标准化办公环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针对青白江办公楼内办公花卉的相关管理,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3. 相关权责 该制度的相关解释权归人力资源中心行政部,行政部对该制度有编制、修订、增补等相关职责与权力。 人力资源中心行政部对该制度的相关执行具有监督检查与处罚的权利。 4. 作业内容 办公花卉的分类:个人花卉(插花、盆栽),租摆花卉(小盆栽、中盆栽、大盆栽)登记管理:阿尔法物业公司应该为行政部提供《花卉登记表》,行政部按表定期核对。 办公花卉的标准要求 高度标准 个人插花:花瓶高度20±2cm 整体高度40±2cm 个人盆栽:整体高度20cm以下 租摆小盆栽:整体高度30—55cm 租摆中盆栽:整体高度 110cm±15cm 租摆大盆栽:整体高度170cm以上 租摆盆栽花型与花盆要求:租摆盆栽要求类似高度(小、中、大)的同花型的盆栽花盆要一致。 区域配置标准 1)、总经理办公室 7盆(1大型、3中型、3小型) 2)、副总经理办公室 5盆(1大型、2中型、2小型) 3)、总监办公室 2盆(1中型、1小型) 4)、会议室:小会议室7盆(3盆中型、4盆小型) 大会议室3盆(3盆中型) 5)、走廊与大厅数量适当 摆放标准 1)个人花卉 公司倡导员工个人自己美化自己的工作空间,个人花卉的放置在办公桌显示器靠近过道一侧,与显示器平行,距离显示器15cm,离桌边5cm以上;同办公室花卉摆放位置一致。 2)办公室租摆花卉 鼓励各办公室创造性的美化、丰富办公环境;对租摆花卉的放置位置根据办公室实际情况确定,力求美观。 3)公共区域租摆花卉(楼梯过道、办公楼走廊、前台大厅、招商部大厅) 公共区域租摆花卉摆放要符合对称、风水、大气、庄重等要求,同类租摆花卉摆放要整齐、对称。 办公花卉的维护要求 花卉租赁方定期每周六派专人负责为各处室花卉浇水,擦叶子,擦花盆修剪干枯的叶子及护理。

水利安管三类人员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学校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园林校园绿化,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与专业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校园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

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一、社区和责任区民警要定期入户访查,把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外来流动人口办好暂住登记和暂住证。 二、掌握暂住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搞好外来流动人口循环簿登记工作。

三类人员设置规定

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 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 [2001]82 号)规定,现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对“三类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规定如下: 一、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 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情况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三、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详见附表三。 附表一 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数目要求 附表二 专业承包企业项目经理数目要求

附表三: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目要求 一、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集团公司)至少 4 人; (二)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公司)至少 2 人; (三)其他企业至少 3 人。 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 、 1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 2 、 1 万~ 5 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 2 人; 3 、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 、 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 2 、 5000 万 -1 亿元的工程至少 2 人; 3 、 1 亿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 50 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 人 -200 人的,应设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0 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 5‰。

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绿化养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此制度。 1.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绿化养护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公司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对绿化养护工作安全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2.2绿化养护安全负责人按本制度的规定实施绿化养护工作的安全管理,并履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职能。 2.3绿化工作人员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好个人的职责。 3.绿化养护安全管理要求 绿化养护潜在事故为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农药喷洒造成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等。 3.1树木整形修剪的安全事项 3.1.1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锋利,上树用的机械或折梯的各个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松动,防止发生事故。 3.1.2上树操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穿胶底鞋,不穿带“钉”鞋;手锯要栓绳套,套在手腕上,防止掉下砸伤人。

3.1.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 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3.1.4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1.5修剪行道树及锯除大枝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及维护现场,树上树下要互相配合,以防锯落大枝砸伤过往行人和车辆。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3.1.6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防滑材料。上下树要放稳梯子后再登梯,不得穿滑底鞋上梯。如竹梯不够长,需攀至更高枝条修剪时应特别注意要攀登的每个枝条的牢度,必要时须佩系安全带。 3.1.7使用油锯截枝必须仔细了解油锯的性能、功效、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 3.1.8刮五级以上大风、喝醉酒时不宜上高大树上修剪。 3.2安全使用农药 3.2.1禁止采购和使用农业部发布禁止使用及限制使用农药品种。公 司安全员收集、整理农业部发布禁止使用及限制使用农药品种清单,并发放至采购部门。如发改委等六部发布《停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的公告。

物业公司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模板

物业公司绿化养护 管理制度

克拉玛依物业管理公司绿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绿化管理工作, 保护和改进小区生态环境, 促进小区绿地养护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提高小区绿化水平,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克拉玛依物业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所管辖的小区内从事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绿化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各级管理部门和单位依据管理职责加强对小区绿化的管理工作, 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小区绿化养护工作采取对外承包的方式, 公司依法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承包单位依据合同和相关标准进行养护; 公司管理部门和单位依据合同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养护单位进行管理与考核。 第四条公司鼓励和加强小区绿化的科学研究, 推广先进技术和节水措施, 提高小区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公司有劳动能力的员工,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它绿化义务。 第六条对在小区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公司内部或承包方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公司给予批评和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或公司外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公司依法报请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公司应依法建立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明确机关科室、基层单位等在小区绿化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并监督落实。 ( 一) 物业管理科 1、负责对物业管理分公司、绿化专业公司、物业管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帮助、监督管理与考核; 2、负责制定绿化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工作记录; 3、负责小区绿化养护计划的审批工作; 4、负责小区绿化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5、负责新增绿化项目方案的评审、设计和验收工作。 6、参与新建、改造绿化项目的设计、评审、验收和签证; 参与绿化合格供方的推荐、评审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绿化工作责任事故的调查工作; 8、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 二) 经营计划科 1、负责小区绿化工作的招标工作; 2、负责绿化合同的制定、审批与管理工作; 3、负责绿化合格供方的评审工作; 4、负责绿化资金计划的落实工作。 ( 三) 财务资产科 依据合同规定及管理部门考核结果支付绿化费用。

绿化卫生管理办法

公司/单位精品方案感谢使用本文档 XXX公司 绿化卫生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厂区和生活区的绿化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建设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2适用范围 公司辖区及生活区内的绿化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 3编制依据 《后勤服务管理制度》(2019),公司 4释义 4.1绿化管理:是指公司辖区及生活区内公共区域的绿化美化的规划建设以及建设的草地、植物、园林景点等设施的养护管理、清洁保洁、修缮更新。 4.2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公司辖区及生活区内生产装置区域外道路、办公区域、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等卫生管理、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清运。 5职责分工 5.1物业管理部 a)负责绿化美化规划和预算编制; b)负责绿化养护、管理; c)负责环境卫生清洁、管理; d)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管理; e)负责绿化、卫生的监管。 5.2各单位、部门及员工 a)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遵守绿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b)各单位、部门负责所属辖区环境卫生清洁管理; c)各单位、部门负责所属辖区绿化养护并协助物业管理部做好绿化管理工作; d)协助监督绿化环境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e)对绿化环境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管理要求 6.1卫生管理要求 6.1.1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均有维护环境卫生和保护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物业管理部有权按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申请和建议,其他单位、部门、员工有批评、制止和检举的权利。 6.1.2卫生清洁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治理、日常保洁的方式,运用清扫、擦拭、整理等专业操作,维护环境整洁。 6.1.3卫生清洁工作要定时、定点、定人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集中,并清运至指定地点,防止环境污染。 6.1.4卫生清洁工作应根据环境卫生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灭鼠灭蚊等消杀工作。消杀工作应使用高效低毒药品,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威胁人身安全。 6.1.5辖区卫生清扫与保洁管理内容 a)厂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要达到“五净六无”的标准。“五净”即:干道两边净、花坛周围净、树穴净、隔离带下净、雨污水口净;“六无”即:无抛洒物、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漫溢、无人畜粪便、无乱倒垃圾、无焚烧树叶杂物; b)严禁向花坛、绿化带、污水井、雨水井内扫入、倾倒垃圾杂物; c)进入厂区所有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厂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禁止焚烧树叶、枯草、废纸及烂木。 6.1.6垃圾清运管理内容 6.1.6.1生活垃圾清运应遵守以下规定: a)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积存太多; b)装运现场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c)清运车辆必须按委托协议要求进行装运; d)要封闭运输,不得沿途撒、漏; e)垃圾清运出厂门,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必须凭过磅单及司机、保卫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6.1.6.2建筑及工业垃圾应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清运。严禁将建筑及工业垃圾倒入垃圾池内。

最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资料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建管局《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 业“三类人员”必须经过省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职务的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建筑工程在招投标时,招投标管理部门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应当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第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单位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发包。 第八条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理时,应严格审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不能提供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当地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须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有关“三类人员”重新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从事相关工作的,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

园林绿化养护及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绿地维护管理,提高维护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区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管理工作,明确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单位和园林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权利及义务,保证新、改、扩建的园林绿化及设施正常投入使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内新、改、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园林绿化及设施需要财政出资负担养护管理的,其设施的交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溧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科是溧水区园林绿化及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溧水区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工程由设施建设单位向园林绿化及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符合有关园林绿化及设施的验收标准以及质量要求; 2、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园林绿化设施专业规划和设计要求; 3、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包括建设文本)必须符合南京市绿化管理要求; 4、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有关要求于工程竣工后及施工养护期限满前的二个月送达园林绿化及设施专业管理单位;

5、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应当按建设工程合同规定执行质量保修制度; 6、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完成工程的建设; 7、园林绿化及设施在建设前期、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的关键工序,必须征求园林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的意见; 8、不能满足后期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的需要,将不予接收。 第二章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 第五条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在开工建设前应先向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园林绿化及设施行政管养主管部门将根据设施情况,监管新建设施建设的关键工序。环节包括:1、参与对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等进行的认定。2、参与施工期间的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出意见。 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移交。 验收合格后达到施工养护期限(一般为一年)的工程才具备移交条件,在工程养护期限满的前二个月应申请设施移交。 第六条园林绿化的新、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备齐竣工资料,报送园林绿化及设施管理部门。 竣工资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1、竣工图; 2、施工合同;

园林绿化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园林绿化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一、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 三、岗位责任制 ◆区域(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工作标准 ◇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 ◆施工工长岗位责任制 ◇工作标准 ◇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四、采购员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一、所有部门在上级(副总经理)指导下展开工作。 二、根据上级的目标计划编制部门的工作进度计划。 三、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进度。 四、提前编制施工材料计划,合理使用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 五、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 1、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离开岗位必须得到经理的批准,休、请假得到同意后方可休、请假,并安排好工作,做好工作交底,如有违反按照考核小组评定进行处罚。 2、施工中有必要使用日工(杂工)时,首先提前向副总提出,由副总核定批准后才能使用,使用日工后要在当日下午六时前填写好日工表,送到经理处审核签字生效,否则作废。 3、施工工人进场后,首先要签订好本部门要求的规章制度,要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施工交底。 4、各施工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负直接的责任。 六、认真执行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本部门的招投标各项工作,同时也积极配合其它部门有关各项招投标工作。 七、主动与各部门的工作互相协调、沟通,团结友好地发展工作。 第二部分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科技系统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条:负责组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投标答疑。 第三条: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开展项目施工管理,搞好项目经济承包合同的签定工作,监督项目对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建筑施工三类人员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简称:建筑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则是工程建设现场专业管理岗位人员中的一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4-06-25 实施日期2014-09-01 发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 “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 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 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标准.doc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标准1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2009-12-28 19:26:33 来源: 作者: 【大中小】浏览:878次评论:0条 一、目的:保护、完善绿化带;保护、美化小区环境。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服务中心管理区域的绿化。 三、职责 1、公司经理负责审定绿化方案和确定绿化工程承包商。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拟定绿化方案,签定绿化工程合同。 3、物业管理员负责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监控和日常绿化管理。 4、保洁员负责绿化带除草。 四、程序 1、确定绿化方案 (1)服务中心主管根据业主管委会的委托和要求,并根据小区美化实际需要,提出初步绿化方案。 (2)服务中心主管就初步拟定绿化方案,向业主管委员征求意见。 (3)根据业主管委员的意见,服务中心主管拟定绿化方案,并提交公司经理审核、批准。2、委托施工

(1)绿化工程承包商的确定《供应商选择程序》进出。 (2)服务中心主管与被选定的供应商签订绿化工程合同。 3、施工质量监控 (1)物业管理员按绿化工程合同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 (2)物业管理员对发生的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记入《绿化工程存在问题处理单》,并将处理单交承包商限期整改。 (3)物业管理员跟踪整改的进行,并检验整改结果,决定认可或要求其继续整改。 (4)对合同期限内不能完工的绿化功臣,物业管理员应向承包商寻求补偿。 4、绿化工程的验收: (1)绿化工程施工完毕,物业管理员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参与验收的可包括:物业管理员、服务中心主管、业主管委会委派的人员,公司经理、承包商。 (3)参与验收的人员在《绿化工程验收移交记录表》上签字,即为验收合格。 (4)若验收时发现存在问题,物业管理员按规定进行进行处理。 5、绿化工程验收接管后,由服务中心自行养护。 6、日常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大地复苏,春暖花开,万象更新,我们沈阳zz园林绿化公司20**年的工作也即将开始了。为了更加完善和改革过去的管理体制,更好地加强公司的管理工作,总结发扬历年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克服不足,吸取失败的经验教训,实行责任与制度化管理,标准化与规范化施工,质量与安全化生产,奖励与处罚化考核,创新与发明化发展,充分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降低成本,反对浪费,注重安全,讲究质量,加快进度,提高完工后服务质量,建设一个工程立下一处丰碑,现将20**年工作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大家审议,请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我们的管理办法更加行之有效可行。 (一)领导干部管理。 在今后的领导干部选拨上,要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 聘任领导干部要实行推荐和自荐的办法,人人可以参预竞聘。主要领导把关定位,领导班子决定任用。并实行试用考核制,鼓励人才,培养人才,尊重人才,解决领导干部的后顾之忧。让领导干部全身心精力充沛的进行管理和施工。在各项指标考核、员工意见、领导评语中,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鉴定,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能够胜任领导工作的,指出缺点毛病,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改正和改进;不能胜任的就地免职,决不顾忌和牵就。破除任命一贯制的管理办法,坚决执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管理机制,有头脑,有超前意识,有能力,有魄力,敢说敢管,敢于承担责任,做事公正、公平、公开,没有私欲,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能够率先士卒,作风严谨,雷厉风行,业务精通,统率有力,锐意进取,经验丰富,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管理到位,部下拥护,那我们公司就重用提拨。否则,考核不合格,就地免职,重新就业。要求全体管理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为zz园林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员工管理。 1.员工聘用: 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令,严禁录用童工。聘用本着择优录用、量才而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录用,员工竞聘上岗,优胜劣汰。工地工人要求年富力强,身体强壮,无病,无劣迹历史,录用后必须签定劳务合同,二证(身份证、学历证明)装档,实行绩效考核,试用期满正式录用。 2.员工培训:新员工要进行培训。 1公司状况,让员工了解公司的状况和经营情况。 2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工作程序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施工程序,对今后的工作有所了解和制度约束。 3岗位操作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让员工了解应聘岗位的职能和工作强度、专业知识及工作方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干自身价值。 4在岗人员培训。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更好发挥自己的技能和才能。 3.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拥护。 a事业吸引,工作有成就感; b同志关系融洽,相互关心,相互爱护; c工作时间心情舒畅,讲究安全,注重质量; d领导信任和器重员工,让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技能; e工作条件优越,福利待遇高。让职工体验到家的温暖,亲情的体现,轻装上阵,没有后顾之忧; f根据业绩和技能等多方面考核,按岗位和贡献进行表扬、加薪、奖励。使之体现员工

公司绿化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绿化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7080 公司绿化管理制度 Company gree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绿化管理职责划分 1、厂区绿化方案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确定绿化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气候条件、装置生产及检修特点等。 2、厂区绿化方案的实施、变更,花草和树木栽种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 3、厂区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域划分、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由消防保卫部负责。 4、公司各部门负责绿化管理责任区花草和树木的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的工作区域、员工数量等进行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具体划分情况详见绿化及室外

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示意图。 三、绿化责任区管理要求 1、对绿化的植物适时、适量浇水,确保苗木、草坪浓绿及正常生长, 2、严禁用自来水浇花草、树木、草坪,在生产管线取水要经过生产调度同意,浇水时要有人监护。 3、花草、树木、歪斜要及时扶正、培土。 4、花草、树木、草坪叶片不正常或萎缩干枯要及时防治处理,控制病虫害的蔓延。 5、当多雨或大风季节来临之前,各部门要做好防汛和防风的措施准备,以防花草、树木被破坏。 6、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杂物、杂草各部门必须及时清理,要保持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 7、严禁本部门或其他人员、车辆擅自进入绿化区内损坏花草、树木等情况发生。 8、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在绿化区内搭建临时设施、动土、或擅自将绿化区用作施工场地,或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和垃圾等。

三类人员考核制度

重庆四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渝【四】字(2008)003号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的主要规定

(1) 考核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 考核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3) 三类人员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关要求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并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绿化养护综合管理办法

绿化养护综合管理办法 1 目的 明确绿化管理的工作内容,向业主/顾客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2 范围 适用于所接管项目的绿化维护管理。 3 职责 3.1绿化主管负责绿化质量控制。 3.2绿化班长负责本作业规程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3.3绿化人员依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规范操作。 4 工作程序 4.1所接管的在建项目绿化前期介入和绿化验收 4.2绿化养护 4.2.1浇水; 4.2.2施肥; 4.2.3杂草控制; 4.2.4草坪梳草、打孔;

4.2.5植物修剪: a)草坪修剪; b)灌木修剪; c)乔木修建。 4.3绿化防护 4.3.1园区植物病虫害防治; 4.3.2绿化灾害预防处理。 4.4绿化保护 4.4.1伤口治疗; 4.4.2支撑保护; 4.2.3围隔保护; 4.2.4巡视看护; 4.2.5洗尘防污; 4.2.6苗木补栽、草坪补种。 4.5绿化管护周期原则 4.5.1绿化管护要遵循植物的生长规律进行养护管理; 4.5.2绿化管护要结合季节、气候等实际情况进行养护管理;

4.5.3绿化管护工作的开展按每月工作计划进行。 4.6绿化物料的管理 4.6.1绿化物料的申报、审核、购买、验收、入库、出库、领用按公司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4.6.2绿化物料使用由班长负责分配,在使用过程中受主管的监查,并填写相应记录。 4.7绿化机具的管理 4.7.1机具的使用按机具作业指导书进行,在操作过程中受班长的督导,并填写《机具使用登记表》; 4.7.2机具的维保严格参照机具说明书及《绿化机具维修保养作业规程》。 4.8常见问题的处理 4.8.1巡视或操作出现轻微问题,绿化班长在30分钟内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填写《巡视记录表》; 4.8.2巡视或操作出现一般问题,绿化班长应立即向主管汇报,由主管提出方案并由班长组织实施,并由绿化维护班长填写《巡视记录表》;

物业公司绿化管理制度及养护流程全解

物业公司绿化管理制度及养护流程 时间:2009-10-27 12:53来源:蜂巢网作者:本站整理点击:242次园林绿化验收工作规定 1.0绿化验收组由园林施工队,物业服务中心,清洁绿化部、发展商共同参与组织验收。 2.0验收程序: 2.1接管绿化设计施工图纸。 2.2对照施工图纸,对绿化施工面积进行实测实量。 2.3核对图纸设计品种,是否与现场实种植物一致。 2.4核对现场植物规格,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2.5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要求园林施工单位按议定时限整改后再进行复验。 园林绿化工作的检验 1.0目的:确保公司绿化管理服务井然有序。 2.0适用范围:公司绿化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对绿化管理进行不定期巡查。物业服务中心绿化主管主任负责对绿化日常养护进行日检。公司质量检查组负责对绿化管理进行月检,并做好记录并保存。 4.0绿化管理过程包括: 4.1植物养护 4.2植物造型和修剪 4.3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4.4植物的浇水与施肥。 5.0相关记录 《绿化工作日检表》PR/WY-29-03 花工的职责 1.0负责管理区域花草、树木的维护保养。 2.0每天巡查本岗位所有绿化布置及设施是否正常,及时纠正排除不达标现象,不能及时处理的上报绿化主管主任。 3.0做好日常花木养护管理,每天按要求对花草淋水一次到两次。 4.0做好室内、室外庭园景点布置,及换花工作。 5.0 负责定期保养各种园林机械设备,保证其机器处于正常的工作状 态。 5.1制定每周绿化工作计划表上报物业服务中心主管审批 绿地花木养护管理制度 1.0住宅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 2.0住宅区绿化工程验收由物业服务中心和经营部负责。 3.0绿化工程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1保养成活期在三个月以上。 3.2绿化工程设计图纸及资料齐全,工程按设计施工并达到标准。 4.0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和管理人员,有保护绿化和参加美化小区活动的义务。 5.0住宅区的绿化更新改造工作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 6.0未经公司许可,严禁随意占用绿化地。 7.0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园林小品。

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全面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和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绿化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对调节气候、防治污染、美化环境,对学校生态校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绿化校园,人人有责,爱护树木花草,人人有责。校园内居民要认真履行绿化植树义务,积极植树、种草、栽花,自觉管护好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在校园内形成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校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绿委)是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订校园绿化规划,审定校园绿化方案,指导校园绿化工作,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绿化活动。校绿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与后勤处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校绿委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属各单位必须有一名单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绿化工作,并报校绿委备案. 第五条学校绿化部门在校绿委的指导下负责校园绿化的日常工作,落

实校绿委下达的规划、方案,负责管护校内的绿化树木(含山林)、草坪和绿化设施等。 第六条校属各单位负责“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秩序维护)责任区绿地的杂草清除、废弃物清捡和花草树木维护等。校绿委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利用校内媒体公布结果。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要协助学校绿化部门抓好辖区内的绿化工作。老区由各居委会组织门栋居民包干管理,新区和改建区的绿化维护管理逐步纳入物业管理,校内居民应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环境,为争创文明社区作贡献。 第八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公民(十一至六十岁的男性和十一至五十五岁的女性)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应在植树造林月期间完成3-5棵植树任务。学校每年的义务植树活动由校绿委布置,校属各单位和校内居民应积极配合,认真履行义务。 第三章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学校按生态校园的建设目标,对校园绿化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把我校建设成为自然山水和人文景观融为一体的生态校园,建设成为武汉市乃至全国最美丽的校园之一。 第十条校园绿化规划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之中,校内道路的新建和扩建,各级线路的铺设,管道的安装,应力求避开绿化树木和草坪,确实无法避开的,施工部门应严格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基建工程规划的绿化用地要比例到位,整体布局,设施配套,效果良好。 第十一条校园绿化用地一经列入总体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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