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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规定》

(QB/GL041)

为了统一本院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和综合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结合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城建集团关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要求,特定本规定。

第一章施工准备

1、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方案。由编写部门的上一级主管生产、技术的领导进行审批。

2、工程处在施工组织、设计得到批准后,根据施工方案,组织人员,(含分包队伍)机械设备,材料进场。

3、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会审施工方案。

4、项目部根据施工能力,如分项工程须进行分承包,必须签订分承包合同及安全协议;租赁外单位机械、设备,须签订租赁协议;材料采购需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5、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市建委施工管理处备案。

6、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7、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的时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得作业,工地应设群众来访接待站。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证,并采取降噪措施,配合建设单位、周围群众工作,报规定所在区县环保局备案方可施工。

8、经营人员组织业主和勘察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确认设备行驶路线和现场施工条件。

9、勘察工程主持人在施工前须向作业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10、勘察工程处在现场确定孔位后,须确认地上、地下障碍物对勘察施工无影响,方可施工。

第二章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总包单位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安排。

3、施工现场四周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围档完整、牢固、美观,上口要平,外立面垂直,城八区的工地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m,其他地区不得低于1.8m,必须使用硬质围档。(原有围墙有保留价值的,可进行改造使其符合要求);围档外立面颜色按集团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CI手册)要求执行。业主对工地围档有特殊要求的,可按业主要求办理。

4、施工现场必须在大门前一侧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建筑面积、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字体应正

确规范,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标牌面积1m×0.8m,设置高度底边距地面1.2m。

制作要求:外框:蓝、红相间

颜色:白底黑字

字体:仿宋体

5、工地大门内必须设置一图、二牌、三板,即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安全计数牌;(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施工现场管理体系牌;(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环卫卫生、质量管理、劳务管理业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图、牌、板要做到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字迹工整、规范清晰。统一为1.2米×1米形成整体,蓝、红相间外框,白底仿宋体红字。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方案搭设,保证设施牢固,整齐、美观,临时设施的屋面,严禁使用石棉瓦,四周需做排水沟。

7、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现场和生活区整洁,文明有序。

8、办公区域应设置门牌,严禁人员办公和料具混用。并设专人打扫室内外卫生。

9、项目部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统一采用0.4m×0.6m铝合金边,玻璃面、白底、仿宋黑体字镜框,悬挂在办公室或会议室明显处。

10、施工现场门卫必须建立门卫出入制度,并设置警卫室。

1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并配备适当有效消防器材。

12、施工现场应达到工完、料净、脚下清,不留废料在施工段。

13、勘察工程处钻孔作业完毕后,应用原土回填,并平整泥浆坑。在道路上或院内作业时,应按照原场地进行恢复。施工人员须按照岗位,在左前胸分别配戴标识牌。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技术干部佩戴绿色、工人佩戴黄色。

第三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

2、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工程部备案。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

4、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电杆倾斜不应大于杆稍头的一半,转角、终端杆按线路反方向倾斜一个杆头,横担歪斜不应大于其长度的1%。

5、架空线路的拉线与电杆夹角宜为45°,拉线底盘埋设深度不小于1.2m。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撑杆埋深不小于1m,同档距内导线弧垂应一致,杆上引下线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应作防水弯头。

6、电缆不得沿地面或基坑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

7、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梆扎加固电缆。

8、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

9、地下工程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且沿墙壁等架空敷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固定时也应用绝缘子。

10、不得在高压输电线路上下方,从事任何吊装作业。在架空线附近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至工作完毕,其安全距离为:吊装作业绳和吊装物侧向与10kv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11、配电系统宜设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室)→分配电箱→开关箱。

12、分配电箱:总空气开关→分路漏电开关→瓷插(额定容量100A以上的漏电开关可不加瓷插)。

13、开关箱:漏电开关→瓷插→插座(设备)

14、配电箱使用材料;

(1)配电箱(盘)不得使用木制材料

(2)配电箱、盘(配电柜除外),电器安装板应使用绝缘板。

(3)箱内配线(配电柜除外),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15、室外配电箱应设防雨、防砸棚和围栏,围栏高1.7m,格栅间隔0.15m。围栏设门向外开,并配锁,在围栏明显位置应挂警告标志。0.7m×0.5m配电箱管理制度牌,白底、仿宋体红字和0.4m ×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负责人牌。

16、室外固定式配电箱(移动箱除外),应在自然地面以上设0.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基础内

应留有存放余量电缆装拆电缆的方便孔槽。

17、开关箱应背向基坑,关闭箱门,摆放在地面以上0.1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上,并在箱门内侧贴有控制降水井编号,水泵电源插头与插座编号应一致。

18、现场配电系统应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形成分级保护即在总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分箱及开关箱内分别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二至第三级保护。

19、凡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一律按TT—S保护接零系统供电,即实行三相五线制。

20、电焊机、钢筋埋弧对焊机使用时,焊把线,地线应同时拉到施焊点,二次线与焊机连接应用线鼻子、二次线及焊钳绝缘应完好无损。电焊机均应装设“安全节电器”,焊机室外使用时,应有防雨水措施。

21、潜水泵使用前应作检查,测试、绝缘电阻不小5mΩ,电缆线应接线正确,无破损、无接头、泵运行时,在半径30m水域内不得有人畜进入。挪动水泵时应断电,并不得拉拽电缆,挪动水泵的绳应用绝缘或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22、降水工程中每台水泵应设带漏电开关的开关箱。

23、振捣器使用前应检查外观和电缆线,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一人理线,一人操作,电源线不得拖地,不得敷设在水中。

24、夜间施工用的照明装置宜采用固定灯具。

25、施工现场外接电源,必须签订用电安全协议书,其中须注明允许安全用电额,办理用电交接手续,并安装电表计量。

第四章施工材料

1、散体材料需设0.5m围档堆放集中,场地平整,选择场地较高处存放。规格不一材料不允许混存,无砂虑管需竖向排放,各种材料须设有标识,并按本院ISO9001程序要求进行申请、采购、验收、复试。

2、施工现场料具,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成丁、成行,砖存放高度不超过1.5m。

3、水泥应存放在库内,设门上锁,有专人管理,垛高不超过12袋,袋装水泥与墙间隙不小于15cm,如需在室外存放,必须上苫下垫,下垫高度不小于40cm,有排水措施。

4、钢筋存放须垫垂直于钢筋的条木,垫高15cm,并做到一头齐。

5、材料进场时,必须经专职收料员和保管员,按来料凭证实施如下三方面的验收。

(1)核准验收来料的品名、规格、型号、包装、商标。

(2)检验来料产品的质量(包括检验外观质量和按规定进行复试)

(3)验收后的材料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认来料凭证,按规定标准计量,检测原始记录。确认合格后开具验收单,并登记收料账。

(4)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按照该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采取防雨、防潮、防晒、防爆、防损坏等防范措施。

6、材料损耗

(1)钢筋损耗应低于2%。

(2)混凝土自搅拌水泥损耗应低于1%。

(3)砂损耗应低于2%。

(4)砖损耗应低于15%。

7、材料回收;

(1)钢筋头回收不低于98%

(2)水泥包装袋回收率不低于95%,回收包装残值需计入其他收入。

(3)施工现场自备机械设备,应设制0.4m×0.2m白色、仿宋体红字有机玻璃工作牌,悬挂在操作室门外或设备正前方明显处。工作牌上应注明机械设备管理号、操作手及设备单位全称。

第五章施工机械

1、施工机械要做到清洁、润滑、调整、防腐蚀。安全防护得力,确保机况良好。

2、长螺旋应统一为白色,并在操作门上喷刷仿宋体黑体单位全称。

3、搅拌机安装要符合规定,安装验收资料齐全,机棚明显处悬挂0.7m×0.5m白底仿宋体红字的安全操作规程牌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设备负责人牌。

4、搅拌机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措施,机棚要做到防雨、防砸、冬季要保温。

5、搅拌机作业完毕,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将料斗升高,挂好保险链或插上保险栓;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清理搅拌仓时,必须拉闸断电、上锁并设专人监护。

6、机动翻斗车应设置防雨、防砸黄色车棚。车棚明显处应悬挂0.7m×0.5m白底、仿宋体红字安全操作规程牌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设备负责人牌。

7、机动翻斗车要在司机座后背喷刷管理号码。做到定机、定人操作。场地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行车带人。往槽、坑、沟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挡墩,穿行公路时得须交通管理部门允许。

8、泵送混凝土设备应设置在平坦、坚实的施工场地,距基坑边有一定安全距离和符合规定的电源,并搭设防雨、防砸机棚。机棚应满足设备保养、维修方便、通风好,并悬挂0.7m×0.5m白底仿宋体红字泵送设备操作规程牌和泵送设备负责人牌。

9、泵送设备与浇注点的管道敷设应尽量接直线,少弯曲,接头处应密封可靠。管道支撑的敷

设与管道的固定,必须坚固可靠。

10、严禁垂直管道直接装在混凝土泵的输出口上,必要时应在垂直管架设之前装接长度不少于10m的水平管(垂直管与水平管长度比为1:2)。

11、水平管进泵处应装逆止阀,敷设向下倾斜管道时,下端应装接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为倾斜管高低差的五倍。

12、泵送混凝土应符合泵机可靠性的要求,并做到混凝土连续供给。

13、混凝土泵送设备操作工,需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4、长螺旋作业场地应为平坦、坚实、有专人指挥,在设备操作室门外侧喷刷白底仿宋体黑字单位全称及设备管理号,并在操作室门外悬挂0.7m×0.5m白底仿宋体红字操作规程牌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设备负责人牌。

15、长螺旋利用坡道进入基坑时,其坡度不应超过30°,冬季应在坡道铺垫方木等其它防滑材料。

第六章施工作业

1、降水施工应基坑内侧远离井位3米之外挖泥浆坑,并用土围成外沿,防止跑浆。

2、无砂混凝土虑管高出地面0.3m,并用红漆在井外侧编号,在不允许高出地面的管井时,应统一用砖砌成0.6m×0.6m×0.3m抹水泥面井口边。

3、降水井应设活动木制井盖。0.5m高,直径为0.6m钢筋保护栏。提泵绳,一律为塑料或绒绳,并用0.5m长木棍固定。

4、降水井基坑四周应平整,不积水,银灰色排水管安置在降水井外侧0.3m处。砌砖抹水泥面架空高度最低点不低于0.1m。排水管接头不流水,应高于出水口0.2m。排水管应喷刷仿宋体黑字单位全称。

5、排水口处应设置1.2m×1.2m沉淀池砌砖10cm厚并用水泥抹面2cm,沉淀池深度根据排水系统标高确定,如采用1.2m×1.2m×0.8m钢板箱做为沉淀池,应统一为银灰底色,并喷刷单位全称和编号。

6、桔黄色开关箱应安置在0.15m高砌砖抹水泥面平台上,平台统一在排水管内侧,箱门背向基坑,并喷刷桔黄底仿宋体黑字单位全称及管理编号,关闭箱门。

7、电缆、电线架空高度为1.8m,木制架空杆在排水管内侧埋设,埋设深为0.5m。电源电线在地下埋设需套如绝缘管并在地面标识走向,以防漏电,埋设深度为0.2m。

8、土方及支护工程须沿基坑四周硬化5cm厚,0.8m宽路面,凡开挖深度超过2m基坑的,需架设1.2m高红、白间隔的护身栏。马道周边用密目网封闭,周边设置24V低压红色警示灯四面悬挂警示牌。

9、土钉墙施工应与挖土方交叉作业,挖土深度超过2米时,需搭设脚手架进行施工,脚手架

方案需经安全部门审批。

10、锚杆施工须符合设计要求,注浆管固定在锚杆筋或钢角线端头0.2cm处,须进行多次补浆。锚头应在一条水平线上,铜角线外漏10cm,如二次张拉应为20cm。

11、土钉锚杆与钢筋网片上加强筋须固定在离水平坡面5cm处,并且每个接头须用电焊焊牢。钢筋网片与加强筋需用铁丝跳格梆扎。

12、钢筋网片须用3cm×3cm×2cm水泥砂块垫离坡面,并固定在钢筋网片上。

13、喷射豆石混凝土厚度按设计要求,豆石应选用0.3cm—0.5cm规格之间。

14、土钉墙遇层间水须用塑料管将水引至坑底明排水沟,并用水泵及时排出,明排水沟除抽水坑外需用碎石填平。

15、土钉墙表面平整度应在±1cm之内,每10米设置一行平面控制点。

16、挡土砖墙须设压顶梁,压顶梁应平整光滑,内侧在一条有线上。

17、护坡桩,桩位水平误差应控制1/3个桩径以内。护坡桩施工宜在地面设0.2m长Φ6.5盘条筋作为桩位标记。护坡桩标高须用红添图在钢筋头上或在坡面上,并编列桩号。

18、护坡桩垂直度应控制在1%桩长误差以内,桩顶标高应控制在0.1m以内,特殊情况应有技术措施。

19、护坡桩中帽梁表面应光滑,外侧应支钢模板,外侧在一条直线上,表面水平误差小于0.1%。

20、基础桩布桩水平误差应小于1/3的桩径,接桩头应低于总桩数的3%。

21、护坡桩,严禁露筋,并防止混凝土离析现象发生。

22、混凝土试块须按规定进行养护,混凝土试块合格率须达到100%。

23、凿桩头须按规定进行施工,桩头表面平整,标高误差在±2cm。

24、挖土方应按规定要求放坡,上下口应在一条直线上修坡土方量应低于挖土方1%。修坡平整误差应在±2cm以内。

25、土方运输装载,必须低于槽帮15厘米,并采取有效措施封闭严密,杜绝遗撒污染道路。

26、挖掘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27、钢筋加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钢筋笼返工率应低于2%。

28、施工现场租赁机械设备利用率应达到95%,自有机械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0%。

29、勘察钻具应整齐并排放置钻机后2米以外,并在钻具下方垫置方木,做到一头齐。

30、现场土样密封后,应用砂土覆盖,竖向装箱按规定搬运。

31、专钻提取砂样,严禁多钻混取砂样。

第七章资料管理

1、施工管理资料必须按标准整理,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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