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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监管 (2)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投标监管 (3)

一、对招标准备工作的监督。 (3)

二、对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的监督 (3)

三、对开标的监督 (3)

四、对评标的监督 (4)

五、对定标的监督 (4)

第四章工程建设项目常规监管 (6)

一、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6)

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6)

三、项目资金监督内容 (7)

第五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 (8)

第六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10)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10)

二、完善适应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监管 (11)

榕江县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随着工业强县建设的深入,我县工业园区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如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完善相关规范、制度是我们即将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一系列的工作方针,反映出我党对于党的建设规律和执政规律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深化。要创新治本办法,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历来是腐败问题高发、多发领域,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大量的财物流动,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支付、工程验收等环节还存在权力运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都会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等,“大楼建起来,人倒下”的现象经常见诸于各类新闻媒体。

对于我县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建设刚刚起步,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相关责任无法落实到位,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旦工程建设项目出现问题,不仅会威胁到人员和财产安全,还会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加强工程项目监督,规范程序运作,防范安全、质量、腐败问题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监管

1、成立工程建设项目是审批监督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各自的责任,小组人员直接对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召开建设项目评审会议,对项目的必要性和意义进行讨论,收集相关意见或建议,并做好建设项目评审过程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开,实事求是。

2、组织技术力量及人员对拟建规模、建设标准的技术经济认真比较和分析,对建设项目进行客观评估,提供符合实际的分析报告。

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现状,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现状,选址进行评估,落实污染物治理设施,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减少建设项目施工、营运阶段污染物的排放。

4、认真收集建设项目前期资料,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监督,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投标监管

一、对招标准备工作的监督

1、招标工作应具备的条件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2、招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接受招标报告备案,核查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对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工作具体安排等(即招标报告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对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的监督

1.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信用等方面存在劣迹进行审查。

3.是否存在歧视、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三、对开标的监督

1.开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对设有标底的,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公布,

标底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公开。

四、对评标的监督

1、评标专家抽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评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评标方法、标准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是否履行相关评标工作原则,是否遵守主动回避制度。评委及评标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统一由监督人员集中管理,确需对外联系的,使用指定的通讯工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不得离开评标地点外出活动,不得与非评标人员谈论有关评标内容。

5、评标报告的讨论及通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对定标的监督

1、定标原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核查定标原则、定标结果和定标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监督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招投标情况总结备案,不履行相关备案的文件为无效文件。

4、依法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批手续,监督人

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在开标过程中,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时,监督人员有权要求招标人暂停开标或依法宣布开标结果无效。

(2)在评标过程中,监督人员有权检查评委的打分结果,必要时可要求评委对有疑问的打分予以解释。发现评标成员或相关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时,监督人员有权取消违规人员的评标资格和相关人员的工作。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督人员可以要求招标人重新招标。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招标的;

②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接受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

③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废标,使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

⑤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出现严重问题的;

⑥在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四章工程建设项目常规监管

一、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资料的收集与准备工作。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正、公开。

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科学组织施工,规范设计变更。

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1、加强工程建设过程质量的监管,实行项目责任人管理制度,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工程管理的股、室负责人为工程项目的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监理人员为第三责任人。明确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和劳动力的到位,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同时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指导。

2、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3、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

4、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5、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治理措施,规范试生产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6、工程竣工时,需报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验收小组人员随机抽取,验收小组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资金使用及物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核,并评出合格或不合格等级。

三、项目资金监督内容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

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深化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3、加强资金物资的管理,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要认真覆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不拖延,工程按期验收达标不返工,做到资金不超支、物资不流失、工程完工后积极回收物资入库。

第五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

一、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形成制度体系,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民主化。

在工程项目建设初期,成立专门的监管组织,建立工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组成员有纪检、审计、财务等有关部门组成,各办、局负责责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具体事务,凡涉及到工程建设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由办公室整理分析归纳后,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集体研究决策。

二、加强教育,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计划,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廉政、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教育活动,教育和提醒项目管理人员尊纪守法、廉洁自律;二是与上级检察机关联手,加强预防和监督,签订责任书,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思想,进驻施工现场开展廉政活动;三是层级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意识。

三、切实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设置招标拦标价,通

过对比标价,挤出工程造价“水分”。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之后,从“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开始,抓好每一个环节,参考“第三方”审核方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对设计方案及概算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对虚增概算部分一律剔除,对设计漏项及不合理设计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如有必要可要求设计单位重新进行清项核算并重新报价。同时还要加强“第三方”的跟踪监督。

四、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相互制约,做到收支明确,避免弄虚作假。

一是设立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中标者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履约保证金,加强对承包方的约束力,选择资质优、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建单位参与工程建设;二是建立“共管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标书及合同中用专项条款约定,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唯一的工程建设共管专用账户,承建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资金支付只能从该专用账户支出,且付款票据用途必须与专用账户资金交易用途一致,大额款项还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支付。这样可有效监督工程项目是否被转包、分包,是否违规,发票开具是否属实、农民工工资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等等,就能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

五、最大限度的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是对工程项目实施工程质量、投

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负责审查进场材料、工程质量、工艺要求等是否符合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和规范施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签署各项隐蔽工程等。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整个建设过程中,要尊重和充分发挥所聘请的工程监理师的作用,但不能完全依赖工程监理,不能本末倒置,要掌握和了解工程监理在施工现场是否完全履行其职责,对其所担负的工作职责要实行再监督同时要密切关注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的人际关系,防止和杜绝监理不规范及不良习气的产生。

第六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扎实推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提出推进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着力解决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问题,努力从决策源头防止建设项目与环境功能交叉错位。

(二)严格审批环境敏感工程建设项目,积极配合、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执行,对选址敏感、影响面大、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要严格把关、慎重报批。

(三)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对选址敏感

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全过程管理,做到建设之前有审批、建设过程中有检查、建成运行后有监督,切实防止和减少环境矛盾纠纷的发生。

1、加强建设期环境监管,发现施工噪声、扬尘等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防止诱发矛盾纠纷。同时,要加强项目前期的现场监管,杜绝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

2、严把环保竣工验收关,同步验收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对建设项目各类污染治理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凡未落实到位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完善适应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监管

(一)完善公众参与工作,对布局在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项目除外)进行公示。通过上门走访、听取居委会意见和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减少后续矛盾纠纷。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助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依法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平台,严格环评管理,防止规划频繁调整变更形成选址不当,导致建设项目与环境功能要求相冲突,引发环境纠纷和投诉。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密切联系建设、

国土、电力、环保等部门,及时掌握我县垃圾处理、道路交通、输变电工程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和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对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实施有效控制的要求。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项目开发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开发项目设计质量与工程施工质量得管理,保证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安居品牌内涵,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设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架构 1、综合管理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得管理监督职能,督促总师室、项目公司(部)按照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得要求认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质量管理工作得绩效考核职能,负责对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得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二、各部门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部)就是施工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得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总师室就是公司设计与技术业务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设计阶段设计管理工作、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各阶段对相关部门得技术支持配合工作,就是设计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设计质量管理目标。

3、综合管理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公司(部),按月(季度)以及按工程节点对各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4、人力资源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绩效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管理部得检查结果,对总师室、项目公司(部)、其她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得工作进行评定,根据评定情况对相关岗位胜任与否进行评估,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5、土建、安装、档案专管员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各专项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组织工作。 6、前期开发部、工程配套部、投资监理部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及各项审批、会签流程中得工作任务。 三、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一:《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四、工地检查及质量管理考评 1、月度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室及各项目项目经理、土建与安装工程师参加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项目部依据。 综合管理部结合检查情况填写《工程质量管理考评表》(详见附件二)及每月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2、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在以下工程节点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

规划建设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景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景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有效推进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确保项目进展的“高效、质量、安全、有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管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对规划建设局职责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实行工程项目监管责任制,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参加工程招(投)标会议,参与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协调办理工程前期各项手续,参与投标队伍的考察、选择、参与招标文件的起草、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 三、严格把好工程技术、质量关,协调好设计、勘探、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四、工程项目管理要求: (一)施工过程“三控”工作 1、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及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等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报有关技术人员及领导进行审核; 2、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监理; 3、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查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4、组织分管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并做好会审记录; 5、负责审查工作放样定位、隐藏工程的验收、各种分项验收(主要包括基础验收、主体包括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各专项验

收); 6、核查工程变更,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核; 7、积极参与设计变更洽商,设计变更需经有关部门及领导同意,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同时签字方为有效; 8、负责分管工程工程量的核签,审核签署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和竣工结算; 9、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维修工作及复检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工作回访、保修工作; 10、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发现施工质量等问题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 1、严格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及其可行性,促进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分管工程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分管工程(包括外包工队)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3、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 4、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 (三)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及其他工作 1、保管好工程相关文件材料,不得丢失、毁损; 2、做好各类工程会议记录,做好施工日记,作为验收资料; 3、工程完工后向有关部门移交文件材料,并将有关移交手续留存备查; 4、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管理人员现场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大检查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集团公司、子公司投资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项目,含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委托代建的投资项目。按经营活动分为公益性项目和实业拓展项目、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道路、管网、路灯、绿化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环保、文卫和其他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业拓展项目主要包括:房地产、旅游、农业、能源等综合性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 第三条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相关部门、子公司具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与过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有效管控,促使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高效运行、规操作。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审批、案审定、招投标(含公开、比选、邀请、竞争性谈判)、成本控制(含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主要材料设备确价、审计结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考核评估和保障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分工。 (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流程的制定,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制定集团公司工程类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组织工程项目规划案设计及审批、实施(融建)案编制、立项、建设红线、地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组织招投标工作(含公开招标、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组织协调解决工程招投标投诉、纠纷;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和维护;收集、汇总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向集团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各类动态信息;联系协调规划、国土、建设、发改等部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房产公司负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履行、组织管理等)进行督查和考评;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工作(重点涉及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现场定性定量等情况按程序核定和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调查及 按程序确价、组织竣工结算初审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款项拨付审核,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土地手续、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可、用地批准书、工程规划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 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3项目部 项目部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3.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3.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3.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公司审核,公司工程部备案。 4.3.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3.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3.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3.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3.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3.6参加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优质、安全和廉洁高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检查机构 二、监督检查职责 (一)监督检查小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被监督检查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纪律等行为,有权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停止该行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监督检查小组对被监督检查单位执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各监督检查小组牵头单位及时向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小组汇报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 3、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科学组织施工,规范设计变更; 5、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

以上监督检查由发改委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1、加强工程建设质量过程的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 2、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3、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试生产管理; 4、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5、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 以上监督检查由建设局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三)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小组内容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3、对中央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严格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专款核算、专人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 以上检查由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四、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小组牵头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 (一)组织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听取被监督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总则1.1为规范广东合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质量管理、质量监督两个主体的责任,促进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水平共同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2... 1 总则 1.1 为规范广东合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质量管理、质量监督两个主体的责任,促进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水平共同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质量管理、监督工作遵循“质量至上、持续改进”的方针。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安全同等重要。 1.3 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含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是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依据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框架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对日常工程管理和施工项目(施工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进场管理、现场施工作业过程、质量三级验收等)全过程质量保证管控,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管控。 1.4 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是质量监督的责任主体。应指导、监督工程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双安管控”原则开展质量监督体系同步管控,与日常工程管理、施工项目全过程同步开展质量管理评价、质量事故事件问责等质量监督管控。 1.5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系统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及其承接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ISO9001:2008 2.2《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 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Q/CSG213008-2012) 2.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年版) 2.5广州供电局《基建工程施工质量三级检验工作指引》(广供电基〔2014〕45号)? 3职责 3.1合鸿达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为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及时配备具备质量管理经验、业务能力的管理人员,数量充足。 3.1.2负责组织各级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参加各类质量管理制度的宣贯培训,持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每年至少一次。 3.2合鸿达安全监察部 3.2.1负责制订、实施年度、月度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及时分析总结,上报合鸿达公司安委会(可结合合鸿达公司月度经营分析会议汇报),每月(年)一次。 3.2.2负责指导、监督公司本部、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制订、实施年度、月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上报合鸿达公司安委办,每月(年)一次。 3.2.3 负责组织对合鸿达电建事业部、各施工类业务公司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安风体系(质量部分)的管理考评、管理督查活动,每年至少一次。 3.2.4负责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类业务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的施工现场作业过程、质量三级验收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监督工作。可结合施工现场安全监察工作同时开展。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工作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监察,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内部监察制度体系,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程项目监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公司的在建工程和工程管理活动进行巡视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问题整改。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 2)、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二章主要工作对象和内容、方法 第一条巡视监察的主要对象: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子(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的人和事。 第二条审计监察的重点工作内容 1、监察审核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内业资料(包括影像资料)、竣工验收、备案等情况。 2、监察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预(决)算,施工进度款的审核情况及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滥用职权情况。 3、对参加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资格、能力、经验、业绩和组织机构等进行监察审核,特别是招投标控制程序的严密性和有无卖标和出卖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4、对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工程物资采购的合同进行监察审核,确保

合同的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 5、监督工程监察意见的改进执行结果,促使改进工作顺利完成。 6、公司领导安排和公司其他需要监察的工程事项。 第三条工程项目监察的主要方法 1、工程专项检查和日常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2、公开和隐蔽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条工程项目监察的具体工作要求 1、对重点工程项目应将其作为监察的主要对象,重点跟踪巡视,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力所能及地就地解决并出具监察报告。 2、对非重点工作事项,采取点面结合方式防患于未然地进行监察检查。 第三章项目监察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监察员对下列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本制度实施处罚。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未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项目开工准备工作不符合规定或未按建设方要求按时开工,处以项目经理部1000元~3000元罚款。造成建设方及监理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不满意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条未认真执行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和因施工技术交底错误、违反交底要求而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三条将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依据、隐蔽工程记录及工程经济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施工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5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所有参建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经监理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次经济处罚1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报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并经济处罚200~1000元。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2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竹胶板、方木等材料要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到施工过程中。 2、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使用伪劣材料或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材料重新搭设,并发现每次/每处200元。 3、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4、模板经报验后,其平整度、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处·次。 5、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6、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

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 7、梁、板模板拆除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供本段砼试件的试压强度报告,试压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8、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元/处。 9、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施工方应重新返工并罚款50元/处。 五、钢筋工程 1、施工单位进场的钢筋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杜绝非指定钢筋进场,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立即清退出场。 2、所进场的钢筋按监理程序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实验,未按要求取样实验的禁止使用,并每次罚款200元。 3、工程中的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进行取样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禁止施工,并罚款300元。 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的质量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50元。 6、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监理工程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每次罚款200元。 7、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整改回复单后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元,直至整改合格。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长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理出施工现场的,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在验收时仍然发现有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的。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二O 一五年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项目部、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 位。 2、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 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2、负责公司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案的审批。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 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文件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4、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7、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8、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9、分包管理制度 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1、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管理制度 12、实验检验管理制度 13、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4、质量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15、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管理制度 16、质量信息和质量改进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1 总经理应确保对质量目标进行策划,以确保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以建筑安装管理体系的总要求。 2. 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应根据自己的工作制定部门目标,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 3.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策划: a 按照质量标准建立、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新的项目成立时。 b 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公司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c 公司的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 现有体系文件未能涵盖的特殊事项。 4. 总经理应确保对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资源加以识别和策划。策划的内容应包括: a 需达到的质量目标及相应质量管理过程,确保过程的输入、输出及活动,并做出相应规定; b 识别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建立的过程的资源配置; c 对实现总体质量目标、指标和阶段或局部的质量目标、指标进行定期评审的规定,重点应评审过程和活动的改进; d 根据评审结果寻找与质量目标、指标的差距,确保持续的改进,提高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e 策划的结果(包括变更)应形成文件,如安全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文件中。 5. 综合财务部应定期对各部门目标完成的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强化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管理程序,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工程项目的计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设备材料供应、施工、监理、验收、审计、结算等全过程,均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改造、装饰、修缮、拆除等。本细则不适用于日常检修、零星维修和更换填充材料等项目。 第二节项目监督 第四条公司成立监督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督。公司监管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纪检监察部门,由纪委统一领导。 第五条集团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及检查工作。 第六条集团工程审计、安全环保、消防、财务、工程管理等部门依据本部门的职责,负责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标后施工、资金结算、安评验收、环评验收等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活动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节监管程序及操作规则 第八条公司内部能施工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向车间下发施工任务通知单,同时将通知单的复印件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需要办理其他施工手续的,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相关手续报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备案。 第九条公司确实没有能力承接的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对外委需要招标的由公司委托具有相应招标资质的机构组织。参加人员为: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人员,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具体操作规则如下: (一)施工项目经批准后,按核准的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 (二)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三)评标结束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将招标过程资料,报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审核后签订正式合同。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对施工材料和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必须实施监理的工程聘请专业工程监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期间,如发生施工合同范围之外工程量增减的签证,签证复印件由项目管理部门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如发生预算外开支,必须实行施工负责人、甲方代表、项目管理部门领导会签制度,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竣工时,由项目管理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召集有关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1.2建设工程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 1.3施工单位要鼓励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采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针对施工难点开展QC小组活动,争创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 1.4工程质量管理应贯彻“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模式,认真实施ISO9001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建设工程质量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术总结制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养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评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 (49) 三、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4、贯标资料管理规定………………………………………………… 5、竣工资料…………………………………………………………… 6、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五、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现场环保、环卫制度……………………………………………… 5、施工现场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6、作业层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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