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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各国税收制度竞争与协调现状分析(一)

欧盟各国税收制度竞争与协调现状分析(一)
欧盟各国税收制度竞争与协调现状分析(一)

欧盟各国税收制度竞争与协调现状分析(一)

摘要:伴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大,欧盟各国普遍采用税收竞争的手段来吸引外来投资,改善本国企业竞争力,对于这种税收竞争所带来的后果,各国评价不一。文章试图通过对欧盟各国税收既有竞争又希望协调的现状进行分析,来探讨如何在欧盟内部消除有害税收竞争,实现税收协调的目标。

关键词:欧盟:税收竞争:协调

资本、商品和人员流动性的提高,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税基在国际间的加快流动;同时,也意味着国际间税收竞争的加剧。因为,各国为了扩大税基,竞相提供有利的税收待遇,特别是资本收入的税收竞争,在国际经济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事实上,这样的税收竞争在欧盟成员国之间早已是不争的事实。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大、欧元的引入,税收政策越来越成为欧盟各国的主要竞争手段。单一货币的实行消除了汇率风险,也使通过贬值本国货币加强竞争力的手段自然消失,所以欧盟各国利用优惠的税收制度和政策进行税收竞争的可能性大大加强,通过税收竞争,改善本国企业的竞争力,吸引外来投资已经成为欧盟各国普遍采用的政策工具。

一、欧盟各国税收竞争的现状

在世界范围内,减税目前已经成了一种潮流和趋势。20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内的税收改革,OECD国家的公司税的平均税率在80年代末已比80年代初下降了6个百分点(下降比例为12%),利息收入税的平均最高税率下降了13个百分点(下降比例为25%)。90年代北欧国家的税收改革力度更大。1991年,瑞典对资本所得税实行30%的统一税率(大大低于原来最高的边际税率);1992年,挪威采用相同的税收体制,但税率更低,只有28%;芬兰紧跟其后,税率还要低,只有25%。而在新世纪来临之际,欧洲各国又相继推出以减税为主要特点的税收改革,这种现象只能这样解释:国际间的税收竞争是一个重要因素。

在欧盟范围内,各个国家更加自愿地利用税收这个武器来吸引外国企业或阻止本国企业到国外去投资设厂。现在通过补贴来帮助本国企业的可能性已越来越小了。欧洲委员会已经越来越严格地执行罗马条约第92条规定,限制各国对本国企业进行补助。近年来,欧盟各国都在通过持续减低公司税的税率来促进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吸引外国企业来投资。有些国家在这方面提供的条件非常优惠。如爱尔兰,对制造业企业和从事国际贸易的服务性公司只征收税率仅为10%的利润税,这种超低所得税率给其他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引起了其他欧盟国家的不满,最后在欧洲委员会其他成员国的抗议下,爱尔兰不得不取消了该税率,但实行了一种税率为12.5%的正常公司税税率。英国也为企业提供了特殊的政策条件,如对小企业(利润低于240万法郎)的公司利润税的税率是20%,而不像法国的36.6%,在这些低税率政策的诱惑之下,许多法国的商人、手工艺者和小企业主都纷纷选择去海峡对岸定居或投资设厂。而2000年8月底法国政府的税收改革方案规定3年内取消10%的公司附加税,使公司税税率降至33.3%。对于中小企业的公司税,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法郎、至少75%的股份由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对不超过25万法郎的那部分利润的税收,2001年的公司所得税税率降至25%,2002年降至15%。具有流动性的经济活动的发展,如金融活动,大大有利于税收竞争的开展。当然,税收竞争不仅仅存在于欧盟内部成员国,它已经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在1985~1994年间。七国集团在税率极低的南太平洋岛国上的直接投资提高了四倍,已经超过了2000亿美元。与此同时,那些通常不征任何税收或只象征性地征一点所得税和公司利润税的,被称为“税收天堂”的飞地的数量也大幅度地增加。至于跨国公司。对于利用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别来获取利益早已深谙此道。通过确定转移价格,跨国公司可以让利润出现在税收负担最小的国家中,而在税收负担比较重的国家中,可以让企业产生的利润很小或甚至亏损。虽然很多国家对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实施了严格的规定,但由于跨国税务调查取证、国际间税收协作的难度很大,以及调查的成本过高,以至于跨国公司利

用转让定价避税的手段依然大行其道,欧盟成员国的这种潜在税收损失也不可估量。

二、欧盟各国税收竞争的利弊分析

从企业的角度来分析,各国税收竞争给企业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给企业选择投资地点和投资项目带来了更多的选择,资本总会流向税后收益更大的地区和行业。而从国家角度来考虑,各国税收竞争带来的好处是使各国税收制度的趋同和税收压力的减弱。无疑,正是由于内部的单一市场通过税收竞争使欧盟各国的税收制度趋于协调和接近。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是导致税制改革往扩大税基、减低税率方向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减少了因税收制度而可能发生的经济扭曲。欧盟经济一体化也同样使各国不断地对本国税制进行评价,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以改善投资的税收环境和减少资本流动的障碍。税收竞争在某种程度上能降低公共服务的成本、使税收制度更加有效率。在欧盟中,爱尔兰就认为其公司税的税率低是有道理的。因为与其欧洲的竞争对手相比,在地理环境上就不如比利时、荷兰有利;而在劳动力成本上又远远高于东欧和东南亚国家。而实施较低的公司税率以后,在最近的几年内,爱尔兰经历了一个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并且还拥有一些不可忽视的成功法宝,如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水平较高的劳动力队伍。这些都与其实行的税收政策不无关系。

但是税收竞争产生的不利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是税收递减效应,税率的降低或将导致各国政府的收入下降。其次,各国税收竞争的第二个后果是国家把税收负担转移到流动性弱的要素上来。因为,流动性大的生产要素,如资本,如果对其征税或税率较高的话,在税收竞争的情况下,就会面临税基流失的风险。由于对流动性活动的税收征收越来越困难。国家如果要维持现有公共服务的水平,就面临着要从劳动、消费和其他非流动性活动中提高税收的风险。这样一种转变,将使税收制度变得更加不公平,并且,由于税基的减少,又将产生新的经济扭曲。从这些年来税收结构的变化中可以看出,流动性大的要素的税收负担有减轻的趋势,而流动性小的要素的税收负担有提高的趋势。据有关研究,在1981年至1995年间,储蓄收入税的有效税率欧盟平均下降了10%左右,而对劳动的税收则增加了7%。税收竞争的第三个后果是国家税收减少后,不得不减少公共产品的提供,难以满足人们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要。税收竞争产生以上几个方面的后果既损失效率,又有悖公平原则。

从违背公平的角度看。不是所有的纳税人都有同样利用逃避税收的可能性。金融资本和工业资本由于其流动性大能够得到免税,劳动者和不动产的税收负担将增加,考虑到资本收入大多是为社会最富有的阶层所拥有。这种状况不仅不符合横向公平,也不符合纵向公平。大企业、最优秀的劳动者、巨额资产的拥有者将是税收竞争的最大获益者。

税收竞争对效率不利的影响表现在它对投资和企业选址等经济活动的决策产生影响。人们的经济决策不再取决于对要素的收益和成本的对比,还必须考虑到税收的因素。其结果是,资源可能从最能得到有效使用的地区流出,流到其他使用效率不高、但税收政策优惠的地方,从而使整体经济效率受到损失。一个不受控制的、混乱的税收竞争又将会采用复杂而成本高昂的反偷漏税的条例,从而增加税务管理成本,这也不利于鼓励某些企业发展国际间的经济活动。

三、欧盟对待税收竞争的态度及其发展沿革

税收竞争如果能降低公共服务的成本,使税收制度更有效率的话,税收竞争就是有益的,但税收竞争也存在着竞相降低税收和降低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的风险。因此,欧盟各国一方面都在降低税率,形成实质的税收竞争;另一方面,又希望将税收竞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减至最低,即所谓消除有害税收竞争,对税收进行协调。有关税收竞争及其产生的经济后果的经济学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查尔斯·蒂博(CharlesTiebout)于1956年对地方政府公共物品的提供所作的一项研究;不过,税收竞争真正引起人们的注意,并为人们所广泛讨论。却是在1998年OECD提出的重要报告之后。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及答案

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纳税人 B.税率 C.课税对象 D.纳税义务 2.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是() A.课税对象 B.税收优惠 C.税率 D.计税依据 3.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人 D.纳税义务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作用的是()。 A.实现国家职能 B.调控经济 C.组织财政收入 D.维护国家政权 5.《个人所得税法》是由()制定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人大授权国务院 C.国务院 D.财政部 6.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能够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期限 7.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种类。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8.我国的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一定标准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该标准的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 A.免征额 B.项目扣除 C.起征点 9.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全额累进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D.超额累进税率 10.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按税法规定,可以按扣除3500元后的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3500元指的是()。 A.起征点 B.免征额 C.税率式减免 D.税额式减免 11.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3月份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含税金额为936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此业务酒厂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元。 A.13600 B.13890.60 C.15011.32 D.15301.92 12. 某建筑企业2013年1月份提供一项建筑工程劳务,取得劳务价款5000万元,支付职工工资等支出1000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 A.120 B.150 C.200 D.250 13.某大学于教授受某企业邀请,为该企业中层干部进行管理培训讲座,从企业取得报酬5000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偶然所得 14.飞腾公司201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32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经税务机关核实的2012年度亏损额为300万元。该公司2013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105.6 B.5 C.5.4 D.3.6 15. 下列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 B.只有经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和法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C.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刷 D.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16.某企业于2012年3月10日向某县饲料公司销售一批农药含税销售额为1170元。该企业此项销项额为()。 A.0元 B.170元 C.134.6元 D.198.9元 17.王某2008年4月1日将一套居住了2年的普通住房出售,原值12万元,售价30万元,售房中发生费用1万元。计算王某出售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万元。 A、6 B、3.6 C、 3.4 D、2.4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 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 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 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圭寸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 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 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E、征课原则:量岀以制入。”两税法提岀,国家根据财政支岀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岀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

浅议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税收措施

浅议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税收措施 [摘要]欧盟遵循从源头控制污染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针对能源产品、电力、公路运输工具等实施了一系列税收措施,并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另外,欧盟通过建立欧洲排放标准等,将税基与CO2及其他温室气体及有害气体进行―挂钩‖,通过经济压力使外部成本内部化,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对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欧盟;气候变化;税收 欧盟在国家和国际层面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税收措施是其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中比较有效的一种手段。 对污染环境、影响气候变化的商品、所得、财产和行为等进行征税,符合―污染者付费‖原则。①―污染者付费‖原则规定在《欧盟运行条约》第191 条第2款第1项:―欧盟环境政策的目的在于,在充分考虑联盟各地区情况多样性的前提下实现对环境的高水平保护。该政策应基于预防性原则,以及下列原则:采取预防行动、优先处理破坏环境的源头,以及污染者付费原则。‖税收也是污染者承受的经济负担。税收可以迫使污染企业将外部成本内部化,激励其开发研究新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 一、欧盟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的税收措施 (一)能源产品和电力税 对能源产品和电力税作出规定的重要文件是2003年10月27日理事会的指令——《重构欧共体能源产品和电力税框架》。②根据原《欧共体条约》第249条第3款(现在的《欧盟运行条约》第288条第3款),指令所要达到的结果对任何其针对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但在形式和方法上则由各该国当局选择。③ 上述指令规定,能源产品和电力仅在用于动力或加热燃料时才被征税(第2条第3款),当它们被用作原料或者在化学反应、电解和冶金过程中使用等情形时不被征税(第2条第4款)。该指令为动力燃料、工商业动力燃料、加热燃料和电力的使用设置了最低税率,成员国的税收水平不得低于该指令设定的最低税率。成员国在遵守该指令的前提下,可以在个别情形下设置不同的低税率,比如公共交通、救护车、残疾人、公共行政、军队使用等。该指令还规定了成员国可以对某些情形下的能源和电力使用减免税收,如为了促进科技进步、对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电力减免税收等(第15条第1款)。 因此,通过设置最低税率,有利于防止在能源产品和电力方面的恶性竞争带来的市场扭曲。同时,该指令也鼓励成员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对进口能源产品的依赖度,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另外,对科技进步和新能源使用的鼓励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

论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执法过程。因此,税收征纳各方只有按照财税政策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来进行自己的征纳税活动,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才能形成规范、有序的征纳关系和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当前,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我国正在积极建立统一、公平、法治、开放的税制。 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适应加入WTO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必须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构建统一、公正、效率的税收程序法律体系,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和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充分发挥税收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中的职能作用。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依据税收征管的立法情况,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建国至1986年4月21日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前。为了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前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法规,不仅对货物税、工商业税等14种税的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而且还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即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避免无谓的财税风险。因此,《要则》是一部“实体”与“程序”规范不分的法规。由于我

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被忽视,税收法制不健全,《要则》颁布后的很长时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实体税收法规之中,税收征管的程序法律制度处于“分散”状态。 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1986年4月2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即《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阶段。为了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混合、不规范的状况,适应当时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制度的统一化和法制化,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例》存在不少缺陷: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统一、不规范;二是税收行政执法权薄弱;三是税收征管法规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制约不够;五是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等。 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这一阶段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实施至今。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的第一部法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基本法。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完整版)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化---归纳相当完整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F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法国税收政策

法国税收制度 法国以(其中主要是增值税)为主体,辅之以。法国的税收规则传统上依照有利于企业投资、区域发展的目的而制定。法国奉行领土原则,只要外国企业在法国拥有常设机构,对于其在法国的所得,就应该按照法国税法纳税。 一、法国税制简况 法国税收总体上分为:专业税收、个人税收和地方税收。专业税收主要包括对工商利润、非商业利润以及农业利润所征收的税、公司税、年包税、增值税、职业税、建筑土地税、非建筑土地税、办公税、视听税、Vignette 税、企业车辆税、工资税、学徒税、职业继续培训税、建筑税等。 (一)增值税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增值税的国家,拥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增值税计算、征缴体系。增值税由从事独立经济活动的个人或法人缴纳,而不管其活动是否具有营利的目的。 1.税率 法国增值税率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般税率为19.6%,大多数商品销售和服务都是这种税率; (2)特殊情况的低税率5.5%,适用于食品、部分农产品、客运、大多数剧场经营、出版、部分第一住宅工程; (3)更优惠的税率2.1%,适用于社会福利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产肉牲畜的出售、电视税、某些演出、已注册的新闻出版物;

(4)专业增值税率(证券、股票、专利经营许可、专利发明、生产工艺收入等),实行特殊税率。2005年1月1日起,税率为15%;2006年1月1日起,某些税率为8%,其余为15%; (5)涉及货物运输或者服务提供方面,税率根据具体情况而不同; (6)因贷款产生的增值税可以要求返还; (7)有些商品的增值税可以减免,如:海洋渔业、外贸出口、非盈利性质的活动、医疗、教育、不动产(无装修)住房出租、房屋(带家具)出租、工业废料及回收物品的运送; (8)有些行业的增值税是不能够享受减免政策的,如旅游业的交通工具等。增值税的征缴,只针对法国境内开展的经营活动,但商品出口以及欧盟内部的商品贸易,原则上免除增值税。商品进口应缴纳增值税,纳税地点为商品运抵法国时的入境海关。企业在欧盟内部的收购活动,也应申报增值税。 2.申报方式 增值税采取申报交款方式进行: (1)按月申报交款 企业按正常实际税制纳税的,按月申报交款。在按月申报交款情况下,如果增值税额每年低于4000欧元的话,每月申报单可每季度提交一次。 (2)分期申报交款 分期申报交款即在每年的4月、7月、10月、12月分期申报交款。按简化实际税制纳税的,分期申报交款。在分期申报交款情况下,如果上年度的增值税额低于1000欧元,则取消分期申报;这时,通常将申报单第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2013-01-08 11:17:42 来源:《地方财政研究》(沈阳)2012年9期 【内容提要】本文是在对典型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发展中国家及部分地区的地方税体系考察撰写的国别报告基础上,汇总研究形成的总报告。报告介绍了国外地方税收制度概况,重点分析了地方税税权划分和税种设置等方面的国际经验,提出对我国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国外/地方税收制度/借鉴与启示 一、国外地方税收制度一般分析 (一)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管理模式,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从而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收入体系。 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地方税收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地方政府为取得地方财政收入依法制定的调整地方政府与纳税人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从法律角度考察地方税收制度,地方税收制度可以分为地方税收组织法、实体法、程序法三个部分。

世界各国均把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作为地方税收制度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完善规范的地方税收法律体系。根据国情设置地方税收管理机构,税务机关人事制度完善,内控制度严密。同时,构筑税收信用体系,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发展税收信息化,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注重税收成本也是它们的共同做法。保证地方税收入的合理规模,注重地方税制结构的科学规范与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更是构建科学的地方税制的基础。 (二)国家行政体制影响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与分税制的出现息息相关,分税制最早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一些欧洲国家,许多发达国家的分税制经过了一二百年的历史,已发展成为一种比较完善、成熟的制度,如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比较成功地实行了分税制。从表象上看,地方税收制度与分税制体制相伴相生。从实质上看,税权决定地方税收制度存在的基本状态。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差别很大,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税权划分也各不相同,国家行政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权分配,进而影响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地方税收立法权是相对于中央税收立法权而言的,指地方政府是否能够通过其权力机关立法征税,并以法律形式确立具体税制的权力,是采取分税制国家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是否承认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目前实行分税制的国家中,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美国、加拿大等联邦制国家;二是地方政府不享有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而统一归中央政府掌握,如韩国;三是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日本。

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练习题库

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答案解析)打印本页第八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税制要素中,能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的是()。 A.征税人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那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 2.税收行政法规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国有税务总局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收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税收法律在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关系的标的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B 4.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权指定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制度,制定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规定的部门是()。 A.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税务总局 C.财政部 D.房地产管理局 【您的答案】 B】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见教材p251

5.我国的营业税中规定了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我国的减免税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其中税基式减免中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其中的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6.我国土地增值税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形式。 7.下列税种的纳税期限中,属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是() A.企业所得税 B.契税 C.耕地占用税 D.营业税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一般采用的是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 8.以课税对象数额相当于计税基数的倍数为累进依据来划分区段,并规定相应的税率,对每个级次分别计算税额的累进税率属于()。 A.差别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额 C.超倍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C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形式,假设某人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计9. 税依据为1000元,适用的税率为10%,当级税率的速算扣除数是25,该人应该缴纳的所得税为()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夏商周实行贡赋制度,这是赋税制的雏形。 ①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

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 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欧盟各国税收制度竞争与协调现状分析(一)

欧盟各国税收制度竞争与协调现状分析(一) 摘要:伴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大,欧盟各国普遍采用税收竞争的手段来吸引外来投资,改善本国企业竞争力,对于这种税收竞争所带来的后果,各国评价不一。文章试图通过对欧盟各国税收既有竞争又希望协调的现状进行分析,来探讨如何在欧盟内部消除有害税收竞争,实现税收协调的目标。 关键词:欧盟:税收竞争:协调 资本、商品和人员流动性的提高,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税基在国际间的加快流动;同时,也意味着国际间税收竞争的加剧。因为,各国为了扩大税基,竞相提供有利的税收待遇,特别是资本收入的税收竞争,在国际经济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事实上,这样的税收竞争在欧盟成员国之间早已是不争的事实。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大、欧元的引入,税收政策越来越成为欧盟各国的主要竞争手段。单一货币的实行消除了汇率风险,也使通过贬值本国货币加强竞争力的手段自然消失,所以欧盟各国利用优惠的税收制度和政策进行税收竞争的可能性大大加强,通过税收竞争,改善本国企业的竞争力,吸引外来投资已经成为欧盟各国普遍采用的政策工具。 一、欧盟各国税收竞争的现状 在世界范围内,减税目前已经成了一种潮流和趋势。20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内的税收改革,OECD国家的公司税的平均税率在80年代末已比80年代初下降了6个百分点(下降比例为12%),利息收入税的平均最高税率下降了13个百分点(下降比例为25%)。90年代北欧国家的税收改革力度更大。1991年,瑞典对资本所得税实行30%的统一税率(大大低于原来最高的边际税率);1992年,挪威采用相同的税收体制,但税率更低,只有28%;芬兰紧跟其后,税率还要低,只有25%。而在新世纪来临之际,欧洲各国又相继推出以减税为主要特点的税收改革,这种现象只能这样解释:国际间的税收竞争是一个重要因素。 在欧盟范围内,各个国家更加自愿地利用税收这个武器来吸引外国企业或阻止本国企业到国外去投资设厂。现在通过补贴来帮助本国企业的可能性已越来越小了。欧洲委员会已经越来越严格地执行罗马条约第92条规定,限制各国对本国企业进行补助。近年来,欧盟各国都在通过持续减低公司税的税率来促进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吸引外国企业来投资。有些国家在这方面提供的条件非常优惠。如爱尔兰,对制造业企业和从事国际贸易的服务性公司只征收税率仅为10%的利润税,这种超低所得税率给其他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引起了其他欧盟国家的不满,最后在欧洲委员会其他成员国的抗议下,爱尔兰不得不取消了该税率,但实行了一种税率为12.5%的正常公司税税率。英国也为企业提供了特殊的政策条件,如对小企业(利润低于240万法郎)的公司利润税的税率是20%,而不像法国的36.6%,在这些低税率政策的诱惑之下,许多法国的商人、手工艺者和小企业主都纷纷选择去海峡对岸定居或投资设厂。而2000年8月底法国政府的税收改革方案规定3年内取消10%的公司附加税,使公司税税率降至33.3%。对于中小企业的公司税,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法郎、至少75%的股份由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对不超过25万法郎的那部分利润的税收,2001年的公司所得税税率降至25%,2002年降至15%。具有流动性的经济活动的发展,如金融活动,大大有利于税收竞争的开展。当然,税收竞争不仅仅存在于欧盟内部成员国,它已经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在1985~1994年间。七国集团在税率极低的南太平洋岛国上的直接投资提高了四倍,已经超过了2000亿美元。与此同时,那些通常不征任何税收或只象征性地征一点所得税和公司利润税的,被称为“税收天堂”的飞地的数量也大幅度地增加。至于跨国公司。对于利用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别来获取利益早已深谙此道。通过确定转移价格,跨国公司可以让利润出现在税收负担最小的国家中,而在税收负担比较重的国家中,可以让企业产生的利润很小或甚至亏损。虽然很多国家对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实施了严格的规定,但由于跨国税务调查取证、国际间税收协作的难度很大,以及调查的成本过高,以至于跨国公司利

税收法律规章制度基础练习题库

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答案解 打印本页 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税制要素中,能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的是()。 A.征税人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那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 2.税收行政法规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国有税务总局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收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税收法律在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关系的标的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B 4.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权指定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制度,制定税收征收治理的具体规定的部门是()。A.工商行政治理局 B.国家税务总局 C.财政部

D.房地产治理局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见教材p251 5.我国的营业税中规定了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我国的减免税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其中税基式减免中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其中的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6.我国土地增值税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实力干货丨德国关于企业税收的最新规定

实力干货丨德国关于企业税收的最新规定来源:宋能倍律师事务所(转载请注明出处) 税收体系和制度 【联邦国家的分税制】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其行政管理体制分联邦、州和地方(乡镇)三级。每一级行政管理有各自的职能和分工,为履行这些职能而产生的费用也由其承担。因此,德国纳税人所缴纳的税费并不统一划入联邦财政,而是实行分税制,即将全部税收划分为共享税和专享税两大类。共享税为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或其中两级政府共有,并按一定规则和比例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分成;专享税则分别划归联邦、州或地方政府,作为其专有收入。近年来,随着欧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其对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财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因此现在也有人认为应将欧盟作为德国税收体制中的第四级。在上述四级税收分享中,联邦所占的比重最大,其次是州,再次是地方,最后是欧盟。 德国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保持在21%-25%左右,总体上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目前,德国各级政府共征收约30多种税。尽管税目繁多,但重点却十分突出:主体税种是所得税和增值税,二者分别占德税收总额的约三成和四成。其余各种税的总和占约30%。 【税务机构】德国政府税务管理机构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3个层次。联邦财政部和各州财政部共同构成德国税务管理的高层机构。联邦财政部主要通过其所属的联邦税务总局(Bundeszentralamt für Steuern)履行有关税收规划和管理的职能。联邦财政部和州财政部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税收政策、分享比例等问题进行协商,二者无指导或领导关系,系平级机构。 高等税政署(Oberfinanzdirektion)是德国税务管理的中层机构,负责辖区内税法和有关征管规定的实施,并就与税收相关的问题在联邦和州政府问进行协调,其辖区和所在地由联邦和各州协商确定。高等税政署内设分管联邦税和地税事务的多个部门。管理联邦事务的部门一般包括关税与消费税处、联邦财产处等;管理州事务的有财产税与流转税处、州财产处等。地方税务局( Finanzamt)是德国税务管理的基层机构,负责管理除关税和由联邦负责的消费税(Verbrauchsteuer)之外的所有税收。企业和个人报税、缴税和申请减、免、退税都需到注册地或居住地的地方税务局办理。 主要税赋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所得税法》(EStG)。德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德国常住居民(在德有长期或习惯住所)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按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德国常住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通常仅按其在德国境内的收入缴税。 【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或法人税,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所得税法》(KStG)。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成立的企业是德国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公司所得税纳税主体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凡总部和业务管理机构在德国境内的公司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凡总部和业务管理机构不在德国境内的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在德境内所得纳税。

通货膨胀的防治与税收法律制度

通货膨胀的防治与税收法律制度 通货膨胀虽然从表面上看不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但其潜在的可能性仍然十分巨大。税收行为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正确、适当的税收调控能够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完备的税收制度将税收行为纳入良性秩序,它鼓励与客观经济相切合的税收行为。因此,税收法律制度是防治通货膨胀的一个有力武器。 一、通货膨胀、税收调控和税法(一)通货膨胀问题不可轻视经济是否稳定增长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总供求在总量和结构上是否平衡。当总供求平衡,就会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稳定增长;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就会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当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有可能引起经济萧条,失业增加。通货膨胀表现为物价的持续上涨,价格过高地偏离价值。从1990年至1996年,我国经济所面临的是通货膨胀问题,1994年物价在连续较高涨幅的基础上,居民消费品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分别比1993年上涨了24.1%和21.7%。1996年我国经济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6.6%。1997 年我国物价上涨率又进一步控制在3%以内,与此同时,gdp(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却达到8.8%。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方式已经由“高增长、高通胀”转入“高增长、低通胀”的轨道,商品市场整体上已经告别了短缺经济,走向买方市场。但是我们能不能说通货膨胀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呢?不能。1997年以来的东南亚危机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1997年以前,东南亚经济就是处于“高增长、低通胀”阶段,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但在东南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各国的经济

结构已经严重不合理,过分依赖国际市场,银行有大量的坏帐、呆帐,经济泡沫比较严重。但这些问题当时处于隐蔽状态,并未引起政府的重视,其积累到一定程度,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地产生,货币大幅贬值,国内通货膨胀加剧。从经济周期角度看,我国处于经济萎缩期,产品相对过剩,失业较为严重。政府要保持经济较快的增长速度,增加就业,就必须增加投资,刺激消费,但如果投资规模过大,必然引发货币数量急剧膨胀,货币扩张量加剧,而生产出的有效产品跟不上这个速度,通货膨胀就不可避免,上我们有过这方面深刻的教训。社会总供求的平衡不仅包括总量均衡,而且包括结构均衡。结构失衡,供求关系仍不平衡。在我国常常是有些产品过剩,而有些产品(如能源、、高)严重不足,这主要是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形成因结构不合理造成的供给短缺性的通货膨胀。从世界范围来看,国际清算银行(bis)在1998年6月8日的年度报告中指出,亚洲金融危机可能对整个亚洲地区的经济带来较大的不利,报告还说,在美国和英国,劳动力市场趋紧,贸易收支平衡恶化以及金融资产价格上涨等情况同时出现,表明通胀的危险正在加大,并建议美国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注:参见《证券报》1998年6月10日第7版。)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对我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我国决不能轻视通货膨胀问题,这是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金融政策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二)通货膨胀与税收调控及其税收法律

税收法律制度习题(1-4)及答案

税收法律制度习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纳税人.税率.课税对象.纳税义务 .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是() .课税对象 .税收优惠.税率 .计税依据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征税人.课税对象 .纳税人.纳税义务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作用的是()。 .实现国家职能 .稳定经济.收入再分配 .配置资源 .税收部门规章是由()审议通过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 .《个人所得税法》是由()制定颁布实施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授权国务院.国务院.财政部 .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能够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纳税期限 .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种类。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有()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我国的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一定标准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该标准的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免征额税基式减免.起征点税额式减免.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比例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是()。 .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法定式减免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按税法规定,可以按扣除元后的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元指的是()。.起征点.免征额.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二、多项选择题 .税收具有( )特征。 .无偿性.收益性 .强制性.固定性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原则的有()。 .平等原则 .公平原则 .效率原则 .无偿原则 .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征税主体是()。 .税务机关 .税务师事务所.海关 .审计机关 .减税免税是国家对()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纳税环节.课税对象 .税率 .纳税人 .在下列税种中,()是我国现行的税种。 .国有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产品税 .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对部分税种实行起征点的减免税优惠制度。下列税种中,规定了起征点的有( )。.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 .个人所得税 .实行比例税率的税种有( )。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车船税.企业所得税 三、判断题 .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等,凡在中国境内有收入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纳税主体。()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古代中国王朝建立和维护统治有两个重要支柱:一是钱,二是兵。赋税是国家财政(“钱”)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杂税。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 1.夏商周贡赋制度: 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初税亩 内容: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作用:春秋“税制改革”承认私田合法,从而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利小农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因素。 3.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内容: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发徭役、兵役,称“编户齐民”。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主要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人丁”是征税的依据,虽然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重人头税,因此,即使在“文景之治”这样的盛世时期,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 影响: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但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4.北魏租调制: 内容: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均田制。在均田制下,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租(田租,缴纳谷物)、调(户税,纳布或帛),服劳役和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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