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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八达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八达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八达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达八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达八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一、调课、代课原则

1、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允许私自换课、顶课、代课、或合并课程,学校行政每周不定时巡查,如发现有与课程表或任课教师不相符的情况,则视为课程表计划中的当事人缺课。

2、教师因公外出参加市区级各种培训、学习、听课、赛课(半天内),由本人自行换课,填写好代(调)课通知单,凭代(调)课通知单到教务处备案。一

天以上由本人协同教务主任进行调课或由其他教师代课。如部分课程无法调整,由主管校领导签字,由教导处协调安排,教导处出具代课条,学校将按6元/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3、病假(半天内)由本人或委托年级组长自行换课,填写好调(代)课通知单报教务处备案。病假(一天以上)无法安排换课的病假教师,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由教导处协调安排课务,并出具代课条,学校将按6元/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4、教师因私事请假(半天内),由当事人自行换课,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导处备案,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实行学校零薪假。教师因私事请假(一天以上),无法自行调课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由教导处协调安排课务,并出具代课条,学校将按6/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5、教师因突发事件请假,确实无法自行调课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凭

请假条由教导处协调安排课务,并出具代课条,学校按6/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6、因公外出、病假、事假一个半月以上由校长室、教务处协同共同解决。

二、调课、代课奖扣原则

1、因公请假缺课,在履行正常手续的情况下,不扣除任何费用。

2、因病或私事请假,参照学校考勤制度和代课制度执行。

3、误课(未请假、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一经查实由教务记载实际情况,作为每月绩效考核依据。

4、教师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课超过一周时,可以分别安排教师代课。代课教师的安排由教导处、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共同协商提出安排意见,并报校长批准。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5、教师代(调)课通知单(附一)由本人填写,并上交教导处。教务安排课务凭代课通知条(附二)通知代课教

师。

6、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解释。

达八小学

二o一四年九月

附一:达八小学年期教师代(调)课通知单

附二:代课通知条

老师:

因zz,烦请代zz班zz月zz日(第z周星期z)第z节课,多谢合作!

教导处

201年月日

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办法

《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提任教学任务并非因自身违反《教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为每一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关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五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含经济与社会养老保险补偿。 第六条对于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七条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任一个自然的代课任务为一年教龄,不足六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六个月少于一年的按1年计算。 第八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九条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第十条对于教龄不足15年及以上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

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分由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一次性补缴至15年。 第十一条对于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偿。 第十二条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和20%。基中财政转移支付主12%,个人负担8%。 第十四条对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开始支领。 第十五条对于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完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一次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支完毕当月末基本养老金。 第十六条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支领方式按照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并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 条十七条按月支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离岗代课教师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均1000元/教龄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按6:4的比例(可根据各省人均GDP差异,设置几个水平)分摊。 第十九条对于离岗代课教师,符合《中小学生代课教师聘用

临时调课(代课)管理办法(试行)

南师大灌云附属中学 临时调课(代课)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教学常规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维护课程表的权威性,根据教育局和学校有关要求,特教师对因公或因私调课以及短期请假需要带来的课务安排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教师不得随意调课。课程表是学校实施课程的主要依据和详细方案,也是学生安排预习、作业等学习活动的依据。课表一经排定,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课。 二、教师因公出差、听课、教研活动或者因私、短期等必须调课的或需他人代课的,须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获得年级批准后,由申请调课(代课)的教师自行协调课务后,填写《临时调课(代课)申请单》和调课方案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年级备案,并将《临时调课(代课)申请单》和调课方案表交教务处备案。 三、凡不申请、不填写申请单的调课和代课行为,视为私自调课,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四、同意与他人调课或为他人代课的教师要在调课方案表上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学校视其为该堂课的责任主体。同意为他人调课、代课的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不能敷衍了事,若课堂上发生责任事故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五、本管理办法若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依上级之规定执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南京师范大学灌云附属中学。 南京师范大学灌云附属中学

2015年4月2日 附:临时调课(代课)申请单 南师大灌云附属中学 临时调课(代课)申请单 ___________: 本人因事需与教师临时调课,现已协调妥善,调课方案后附,特此申请,请批准。 调课申请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调课方案(教务处备案) 年级审批意见:审批人签字___________

2018最新小学代课教师聘用合同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小学代课教师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合同双方 聘方(甲方):法人代表: 被聘方(乙方):身份证号: 二、合同内容及要求 1、乙方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2、聘用期限: 3、乙方要服从学校(甲方)的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实践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工作认真负责。 4、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学校允许不得随意辞职、离岗等,否则扣除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乙方在聘期内表现优秀,教育教学工作突出,下学期会优秀考虑继续聘任。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家长和学生不能和睦相处, (3)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4)乙方旷工时间超过_______天,连续请假时间超过_______天; (5)乙方因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从事本工作的;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7)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聘请待遇: 1、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有薪假期。 四、其它事宜: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本协议自______________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

乐埠山中学调课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严防教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私下调课或擅自停课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任课教师调课必须具有充分、正当的理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准予调课: (一)、因病请假; (二)、因公出差; (三)、因其他原因(如婚丧假、产假、事假等)而请假。 三、调课程序 (一)不论因公因私,一律自行与同班级教师协商后,由调课教师本人提前一天到教务处填写调课申请,写明理由,经教务主任签字认可后备案。因不可抗力等事由而确实无法提前申请者,也要妥善安排好课,并委托被换课人填写换课申请。 (二)如果被调课教师、代理班主任未能及时到岗的,主要责任由调课教师负担,对被调课教师视情况进行处理。 (三)值班领导严格按教务处课表查岗,要节节督察,严格把关。 四、不论何种原因调课,等正常上课后,要按换课申请的时间补回换掉的课; 五、严禁“送课”、“假换真送”等现象的发生。对擅自换课的教师,出现事故的追究双方责任。 乐埠山中学 2011.9

为了加强教学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顺利实施教学计划,科学有效地进行教学工作,特制定乐埠山中学调课、代课制度。 一、调课 1.临时调课 (1)教师因公事外出必须临时调课,一般由教师自行调课,上报教导处备案并下发调课通知单。如教师无法安排,则上报教导处统筹安排。 (2)教师因私事请假必须临时调课,请假人先根据学校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再自行把课调好,上报教导处备案并下发调课通知单。如教师无法安排,则上报教导处统筹安排。 2.长期调课 长期调课必须报教导主任同意后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同时向调课所涉及的教师、班级和班主任下发调课后的课表。 3.责任追究 凡没有上报教导处备案并下发调课通知单,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教学事故,追究调课和被调课两位教师责任。上报教导处备案并下发调课通知单,出现无人上课等现象,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教学事故,追究被调课教师责任。 二、代课 1.教师因公事外出或因突发事情请假,必须由其他老师代课,一般应先报教导主任批准,并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并下发代课通知单。 2.教师因病请假超过一周,必须由其他老师代课,必须先上报校长室,由分管校长视具体情况协同教导处安排本校教师或外请教师代课。 3.由教导处安排的代课并下发代课通知单的课程,如出现无人上课等现象,

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

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 教师因公因私请假经校长批准后,应向值周教导(报告时的值周教导)报告并填表备案备查。 1、公假:请假人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公假代课报告与安排表”,一般由请假人按照所缺的课先联系好代课教师(因比较熟悉相互空堂情况并且便于衔接代课内容),自己找不到代课人员时,由值周教导联系分管教导直接安排代课人员,立即或事后及时签发公假代课通知单。 2、非公假(事假、病假等):缺课代课或调课的双方自行协调课程,双方或其中一方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非公假代课调课报告表”,如果出现到时无教师上课,则由报告方承担责任和后果。未报告则将课表上缺课方记作旷工。 附:表样

另外,各班上课5分钟仍无教师到课堂的,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到分管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无人时向班主任报告),分管教导(或班主任)立即安排教师代课(班主任安排后及时报告分管教导)。同时还需填写下表(中途无教师也照此办理): 附代课通知单格式:

教师调课及请假制度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调课、请假制度。 1、全校各课程教师严格按照“三表”(课程表、教学进度表、作息时间表)进行教学。 2、因公、因事、因病确需请假,不能如期上课者,需履行以下调课手续: 1) 时间较长的:要先向教务处申报,经分管校长、校长逐级审批,批准后,先在教研组内调剂,由同课头教师代课;如本组不能解决者,可在校内教师中解决,校内教师一时无法兼代的,再到校外聘请代课教师。 2) 短时间的:由教师到教务处填写调课申请单,包括:事由、时间、调课班级、拟与何课程对调等项,申请单需经教务处主任批准(特殊事由,则需由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3) 教务员持批准后的调课申请单,填写调课通知单,并及时通知调课班级、被调课教师及调课教师本人。 4) 未履行调课手续,擅自调课者,均作旷课处理。(特殊情况例外,手续可后补;但如无请假手续,均作旷课处理) 3、教师不论因公、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上课者,在向校办公室填写请假单时,均需经教务处逐级审批,安排好课程(含考试、考察)后,方可请假,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耒师附小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学校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 1. 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 代课属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如学校安排代课,由年级组长派发代课通知单,教师应主动配合学校代课安排。无代课通知单代课学校不发放代课津贴。 3. 法定假:

--县第一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县第一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根据学校情况和工作需要,我校需聘请部分代课教师。代课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改革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为加强代课教师的管理,激发代课教师工作热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代课教师的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学校的管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足以承担教学任务的能力,具有一定特长,会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注重自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代课教师职责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严格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备课、授课。 2、按课程标准定期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 3、积极开展课外辅导,认真辅导后进生。 4、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媒体教学手段。注重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6、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后进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

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管理。 三、代课教师聘任、考核、管理办法1、代课教师经学校考核聘任后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关责任状; 由代课教师本人提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学校备案。 2、代课教师由学校按月发放代课工资,同时按学校有关方案和要求发放相应的津补贴。 3、代课教师享受学校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担任语数学科教学的按学校期末质量量化方案计算奖金,非语数学科的(含学前班)享受学校基本奖励。 4、代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按代课工资总额÷30×请假天数扣当月代课工资。发放期末质量奖时,也按此标准扣质量奖,一期内请病事假达20天的不享受该期期末质量奖。 5、代课教师未认真履行教学常规时按下列办法予以处罚:

托教老师管理制度

托教老师管理制度 一、托教老师规章制度 1、劳动纪律 1)托教老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罚50元。 2)教师接送孩子和上课期间要衣着补素,仪表端庄大方。否则罚款50元。 3)托教老师请病假须凭医院病假条请假,病假两天之内不扣钱,病假超过两天者一天扣 20 元。事假须提前打报告申请,事假一天扣 50元。 4)上班时只许开工作QQ,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违者罚款50元一次。 5)上班期间禁止吃零食包括口香糖。 2、教学制度 1)备课 托教老师每天备好学生当天的教案(数学、语文、英语)包括学校发的资料,禁止无教案辅导。违者罚款50元。 2)严格按安排上课,不得自行调课、代课和停课。违者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3)托教老师上课期间不允许把通讯器材带入教室,否则罚款50元。 4)托教老师负责每个学生走之前把当天的作业辅导完毕并改正,教师要等学生走完后方可离开教室。对没有家长来接的学生要进行询问和关心。 5)教师在上课和接打电话要求说普通话。在中心教师之间要求以老师互称 二、接送老师规章制度 1、接送时间 1)老师应提前十分钟到学校门口等待学生放学。 2)教师应主动上前迎接学生,使家长能够放心小孩在我们托教中心 3)老师应对应每个孩子的花名册进行点名 3)当天结束后,老师必须等所有学生都被家长接走以后才能离开中心。 2、辅导内容 1)老师辅导的内容必须紧扣在校老师所讲的内容。 2)老师要和学生的任课老师每星期进行沟通,了解该学生的情况和新课内容。 3)老师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发现有没来的学生要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4)上课时紧扣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辅导。 5)下课后,老师整理教室。同时还要注意小朋友在教室里的安全情况。 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1、非托教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履行登记手续。 2、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非托教人员。 3、在正常作息时间以外进出宿舍的学生,应向生活老师请示,在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进入。 4、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5、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点蜡烛、焚烧纸物、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 6、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或物品应交与

八达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八达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达八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达八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一、调课、代课原则 1、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允许私自换课、顶课、代课、或合并课程,学校行政每周不定时巡查,如发现有与课程表或任课教师不相符的情况,则视为课程表计划中的当事人缺课。 2、教师因公外出参加市区级各种培训、学习、听课、赛课(半天内),由本人自行换课,填写好代(调)课通知单,凭代(调)课通知单到教务处备案。一

天以上由本人协同教务主任进行调课或由其他教师代课。如部分课程无法调整,由主管校领导签字,由教导处协调安排,教导处出具代课条,学校将按6元/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3、病假(半天内)由本人或委托年级组长自行换课,填写好调(代)课通知单报教务处备案。病假(一天以上)无法安排换课的病假教师,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由教导处协调安排课务,并出具代课条,学校将按6元/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4、教师因私事请假(半天内),由当事人自行换课,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导处备案,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实行学校零薪假。教师因私事请假(一天以上),无法自行调课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由教导处协调安排课务,并出具代课条,学校将按6/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5、教师因突发事件请假,确实无法自行调课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凭

请假条由教导处协调安排课务,并出具代课条,学校按6/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6、因公外出、病假、事假一个半月以上由校长室、教务处协同共同解决。 二、调课、代课奖扣原则 1、因公请假缺课,在履行正常手续的情况下,不扣除任何费用。 2、因病或私事请假,参照学校考勤制度和代课制度执行。 3、误课(未请假、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一经查实由教务记载实际情况,作为每月绩效考核依据。 4、教师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课超过一周时,可以分别安排教师代课。代课教师的安排由教导处、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共同协商提出安排意见,并报校长批准。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5、教师代(调)课通知单(附一)由本人填写,并上交教导处。教务安排课务凭代课通知条(附二)通知代课教

调代课制度

关于停课、调课、代课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杜绝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出现,特就停课、调课、代课等事项作如下规定:一、停课 (一)校历一经院长办公会审定批准后即具有约束性,教学工作安排和管理应严格按校历进行。 (二)按教学计划排入课程表的课程,因故停止,致使计划学时减少的情况视为停课。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停课。如需停课,必须严格履行停课手续,须在停课的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报教研处。教研处视情况提出意见并报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教研处下发停课通知。 (四)凡未经批准的停课,一律视为教学事故。教研处查清原因后报教学副院长视情况予以处理。 (五)任何人不得占用学生的上课时间,如果挪作它用,对责任人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二、调课 (一)课表一经制定,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即带有法规性质,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二)为了稳定教学秩序,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调课。

(三)任何教师申请调课必须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并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确保学生正常学习。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研处可酌情予以调课。 1、教师因病不能上课又无法安排他人代课者; 2、经职院批准的因公出差者; 3、教师有其他特殊原因者。 (五)遇全校性活动或节、假日串休等需调课时,由教研处统一安排调课。 (六)申请调、代课审批手续如下: 1、调课教师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填写调代课通知单,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同意,教学干事安排,教务科长审批,通知相关教师和班级方可执行。 2、因公出差调课,须出示有关领导意见签批,否则不予办理。 3、由于意外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课,且无法自己办理调课手续者,一般应在上课前一天,教研室负责办理调课手续。 (七)严禁私自调课,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对于违反规定而造成误课事故者,按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排课与调课管理办法

社会管理学院排课管理办法 为科学、合理地组织、调度各项教学工作,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院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教学任务管理 第一条教学任务是指每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包括理论课程、实验实训课程、顶岗(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 第二条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0周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向系部下达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征求意见稿,各系认真核对,若需修改或调整课程计划,请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开课计划调整申请表》,于第12周报教务处及主管院领导审批,第13周教务处向各系部正式下达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 第三条我院根据审核后的开课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和相关教学条件后于第15周填写教学任务书并报教务处审定。 第四条教务处根据各系上报教师教学任务,于16周开始排课,第17周完成并进行微调,需要调整的由各系将调整意见上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形成全院的必修课程总课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五条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任课教师一般不得指定上课时间,对教学场地、时间等有特殊要求的须事先说明。教学任务书一旦确定,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第六条为保证教学质量,新任课程教师都要经过试教,试教由学院领导、相关教研室主任及督导室人员担任评委。 第七条教学任务安排原则上实行归口管理,公共素质课由思想政治教研室安排,专业课由法律教研室安排,公共任意选修课由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社会管理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总目录》,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课表编排管理 第八条课表编排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课表编排应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合理组织教学,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保障课表编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课表编排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实习、实训课要根据工作岗位要求,按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排课,不宜按45分钟一节,每天6节排课。 2.凡有条件的课程均应直接安排在实验、实训室(含机房)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实现“教、学、做、考”合一,做到实习(实训)与学生生产相结合。

龙山县第一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龙山县第一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情况和工作需要,我校需聘请部分代课教师。代课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改革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为加强代课教师的管理,激发代课教师工作热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代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学校的管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3、中师或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足以承担教学任务的能力,具有一定特长,会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注重自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代课教师职责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严格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备课、授课。 2、按课程标准定期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 3、积极开展课外辅导,认真辅导后进生。 4、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媒体教学手段。注重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6、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后进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 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管理。 三、代课教师聘任、考核、管理办法 1、代课教师经学校考核聘任后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关责任状;由代课教师本人提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学校备案。 2、代课教师由学校按月发放代课工资,同时按学校有关方案和要求发放相应的津补贴。

3、代课教师享受学校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担任语数学科教学的按学校期末质量量化方案计算奖金,非语数学科的(含学前班)享受学校基本奖励。 4、代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按代课工资总额÷30×请假天数扣当月代课工资。发放期末质量奖时,也按此标准扣质量奖,一期内请病事假达20天的不享受该期期末质量奖。 5、代课教师未认真履行教学常规时按下列办法予以处罚: ①未按要求备课,每缺一节扣5元。 ②无教案进课堂每节次扣10元。 ③不认真写教案或无教案进课堂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勉谈话,第三次予以解聘。 6、代课教师一期内请病事假达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学校不再予以聘用。 7、代课教师在合同期内,凡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另按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行政会议。 2、本办法经2009年9月21日学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代课调课管理制度范文

代课调课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教师调课、代课制度 教师调课、代课制度(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校务会议精神,对教师调课、代课,做出如下规定,请认真执行。 一、概念界定: 1、调课是指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办事)、因病事假或参加教育教学活动需将自己的课程与其他教师课程作适当调整的行为。 2、代课是指教师因公外出两天及以上(开会、办事)、因病(事)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上课的,由学校审核批准,安排其他教师代替上课的行为。 二、原则: 1、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计划,按课表上课。学校调(代)课工作由教务处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各部门相互协调,全校教师积极配合教务处的调(代)课,私自调课、代课按旷工处理,以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凡符合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规定的调课由当事人自行调整课程,并报学校教务处登记备案,教务处登记备案后为正常调课,否则一律视为私自调课,按旷工处理。 凡符合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规定的代课由学校教务处按学校课程表安排其他教师代请假教师上课,教务处发放代课通知单并作好《学校教师代课情况》的统计工作。

3、学校调课遵循同班级教师为主,代课遵循同年级同学科为主,根据教师课程密集程度安排课程,提倡教师间团结互助、相互支持。 4、调课和请假教师要安排好教学工作后再履行请假手续,其中必须在工作日内享受的政策性假(婚丧育工伤等)、重大急病或生病住院的病假(以医院的病历、病假条、住院证明等相关手续为准)除外,但也应先通知教务处,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5、所有教师只要当堂课无课程安排且未于工作日当天告知学校有不适合代课情况的,应主动接受代课工作安排,不借故推诿、不拈轻怕重。凡安排的代课课程未按时到岗上课一律视为旷工,造成安全等责任事故将由其负全责。 6、任调(代)课课程的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方面的要求,确保每一堂课的质量。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在授课后要按学校教学常规要求布置适量作业并及时批改。 7、行管后勤人员、任课教师市内参加会议、活动等在一天以内的,一律要求调课,并报教务处备案。需调课时,首先找语文教师调,各班语文教师有此项义务。如遇到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由教务处做出代课安排。 8、教师对代课安排有异议、意见的,应在按时到岗上课的基础上,再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反映,坚决杜绝放下课程来反映问题。 三、要求

关于调课、代课的若干规定

关于调课、代课的若干规定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经校务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课、代课的界定 调课:是指某课程因故不能按照年级组的正常课程表进行而改变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的情况。 代课:是指教学任务已经落实的某一课程,因故在一段时间内更换授课教师的行为。 二、调课、代课的规定 1、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要严格按照年级组编排的课程表上课,无正当理由不得调课、停课、请人代课。 2、教师确因公事、私事或因病需要调课、代课的,必须由主管教学的校长准假后方可实施,并将请假条交到教务处;因病假需要调课或代课的,除交本人的请假条外,还需附有医院的诊断证明。 3、教师若因急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办理请假、调课、代课手续的,应至少在课前半小时告知主管教学的校长或教务处,由年级组长具体安排调课或代课事宜,但该教师事后应补办请假手续。事前不报告的,事后不予办理手续,按旷工处理。 4、各年级组长对本年级教师的调课、代课应及时做好详细记录,写明调课或代课的时间、班级、课程、节数和原因,以备查阅核实。所有的记录必须有被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和所在年级组长的签名。 5、年级组长将代课情况按月进行统计,每月月末上交给教务处。 6、教务处要建立教师请假、调课、代课数据库,每月将会公布一次。

7、节假日或因学校的重大活动需要学校整体或部分调课、停课的,由校务会做出决定,教务处下达通知。 8、各年级需要集体调课或停课,由年级组长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方可执行。 三、调课、代课的有关说明 1、教师因开会、出差等公事需要代课的,代课者有代课费。(必须有相关处室出具的证明) 2、教师外出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教研活动等,半天的做调课处理,一天或一天以上的可做代课处理。代课者有代课费。 3、教师因病需要代课的,代课者有代课费。(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 4、教师在法定假期,如请婚假、丧假等的代课,代课者有代课费。 5、教师因私事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的需要代课的,代课者有代课费;而请假半天需要代课的,代课者无代课费,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代课制度

学校常规调课、代课制度 1、为稳定教学秩序,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调课,更不得私自请人代课。 2、教师参加校内教学研究活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课的,应报教研组批准; 凡因公、因私外出必须调课者,应经教导处批准,并填写调课单。 3、凡因公外出听课、开会、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应凭活动通知事 先安排好课。 4、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的教师,按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程序完备请假 手续。 5、教师因公外出调课确有困难的,应向教导处提交代课的书面申请,写明 难以安排的具体课时和班级,教导处以书面形式通知年级组、教研组或教师代课 事宜。教导处备案并作为代课费用发放的依据。 6、因调课、代课安排不落实而引发的课堂教学事故或课堂缺位,按照相关 制度将追究责任。 1、教师因病、因公外出或其它原因不能上课,必须事先通知年级组长,由年级组长或教导处负责安排本年级组成员代课,年级成员要在安排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服从年级组长或教导处的代课安排。 2、代课教师必须根据所代学科进度认真备课、上课,及时批改作业和做好差生的辅导工作。 3、代课按节数计算,每节课10元。 4、教师代课由年级组长发给教导处统一印刷安排的代课条,代课教师必须签名,教师凭代课条节数按期结清代课金。 5、在年级组安排代课的前提下,如年级安排代课有困难。年级组长可与教导处联系,由学校统筹解决。 瓜沥镇明德学校教师代课制度(草稿)

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避免因教师请假、公出而造成的空课现象,特制订瓜沥镇明德学校教师代课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教师请假或公出1天及以内的,统一采用调课办法解决。 2、教师请假或公出2~5天的,一般采用临时代课。 3、教师请假或公出5天以上的,一般采用固定代课。 4、能调课的尽量不用代课。 5、教导处作出的统一安排,无特殊情况请各位老师务必服从、执行。 二、代课种类 1、调课: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与同班任课教师协商,双方均愿意接受的一 种相互代课方法,能保证学生按计划课时学习各门功课。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或公出2~5天的,由教导处安排人员临时顶替该教师上 课的一种代课方法。要求最好能上请假教师的执教课程,也允许上代课教师所任教的课程。 3、固定代课:教师请假或公出5天以上,由教导处安排固定人员代课,要求必 须上请假教师的任教课程,以保证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三、代课待遇 1、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产生的一天之内的调课,由请假或公出教师自行与同班 任课教师协商安排,并将调课结果以书面形式告教导处。 2、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的,代课教师享受7.5元/节的代课补 贴。 3、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产生的固定代课的,代课教师享受15元/节的代课补贴。 4、教师计划内生育,法定产假未满提前上班的,按每月1100元的标准发给特殊 代课奖励。(此奖励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5、所有代课补贴期末一次性结算,凭代课单和教导处确认的调课单结算。 四、代课手续

最新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任教学任务并非因自身违反《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为每一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关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五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含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偿。 第六条对于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七条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任一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一年教龄,不足六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六个月少于一年的按1年计算。 第八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九条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第十条对于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分由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一次性补缴至15年。 第十一条对于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偿。 第十二条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和20%,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 第十四条对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开始支领。 第十五条对于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完毕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一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代课调课管理制度范文

代课调课管理制度范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代课调课管理制度范文一为了加强教学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顺利实施教学计划,科学有效地进行教学工作,特制定学校调课、代课制度。 一、调课 1、临时调课 (1)教师因公事外出必须临时调课,一般由教师自行调课,上报教导处备案并下发调课通知单。如教师无法安排,则上报教导处统筹安排。 (2)教师因私事请假必须临时调课,请假人先根据学校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再自行把课调好,上报教导处备案并下发调课通知单。如教师无法安排,则上报教导处统筹安排。 2、长期调课 长期调课必须报校长室同意后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同时向调课所涉及的教师、班级和班主任下发调课后的课表。 3、责任追究 凡没有上报教导处备案并下发调课通知单,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教学事故,追究调课和被调课两位教师责任,双方各承担元经济处罚。上报教导处备案并下发调课通知单,出现无人上课等现象,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教学事故,追究被调课教师责任,同时被调课教师承担相应经济处罚。 二、代课 1、教师因公事外出或因突发事情请假,必须由其他老师代课,一般应先报教导主任批准,并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并下发代课通知单。 2、教师因病请假超过一周,必须由其他老师代课,必须先上报校长室,由分管校长视具体情况协同教导处安排本校教师或外请教师代课。 3、由教导处安排的代课并下发代课通知单的课程,如出现无人上课等现象,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教学事故,追究代课教师责任,同时代课教师承担相应经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聘请指的是聘请任用。英文可译为invite,原指公府征辟,后可指约请人任职。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干的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选择。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第1条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2条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任教学任务并不是因本身违背《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干法律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4条各级政府要为每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干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5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括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偿。 第6条对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 (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7条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负1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1年教龄,不足6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6个月少于1年的按1年计算。 第8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9条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

额上报,由中央及省1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1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第10条对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份由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1次性补缴至15年。 第101条对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偿。 第102条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103条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和20%,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 第104条对还没有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确当月开始支领。 第105条对已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终了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1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第106条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支领方式依照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并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剂。 第107条按月支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1次性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第108条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离岗代课教师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均1000元/教龄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按6:4的比例(可根据各省人均GDP差异,设置几个水平)分摊。

小学教师调课及代课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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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小学调课、代课制度 为了规范教学秩序,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不误课,特制定调课、代课制度如下: 1、为了稳定教学秩序,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调课。 2、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或停课。私下调课或擅自停课的一律按学校教学工作有关考核办法进处理。 3、任课教师调课申请必须具有充分、正当的理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准予调课:因公外出;因病请假(须有相应证明);因其他原因(如婚丧假、产假、事假)而请假(须出具有关请假证明)。 4、教师因公外出,法定假期三天以内由本人自己调课,经级部组长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一周以上(含一周)由本人协同级部组长进行调课或由其他教师代课并报至教导处,如自行调课有困难,可以上报到教导处,由教导处来协调。 5、病假三天以内由本人委托级部负责人进行调课或让其他教师代课,并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到教导处。一周以上(含一周)由本人向级部组长提出调课或代课申请,由教导处协同级部组长进行调课或让其他教师代课。 6、事假一律由本人负责调课或让其他教师代课,经级部组长同意后通知上报至教导处。

7、教师因事假、公假缺授的课均应补授,原则上,在请假后立即有计划地补上。不能及时补课的,由级部安排老师代课并须经教导处同意,并作好记录。 8、教学时数均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不得随意增加和减少课时,不得随意超前和放慢教学进度。特殊情况需经教导处同意。 9、各级部将代课的教师姓名、学科、代课的节数及时报教导处,教导处进行统计,把代课情况纳入教学常规考核。 10、调课衔接工作由教导处和各级部共同完成,调课双方教师协助,以确保不空堂、迟到等混乱情况,教导处和级部要及时对调课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教师调课、代课制度知识讲解

教师调课、代课制度

教师调课、代课制度(征求意见稿)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校务会议精神,对教师调课、代课,做出如下规定,请认真执行。 一、概念界定: 1、调课是指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办事)、因病事假或参加教育教学活动需将自己的课程与其他教师课程作适当调整的行为。 2、代课是指教师因公外出两天及以上(开会、办事)、因病(事)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上课的,由学校审核批准,安排其他教师代替上课的行为。 二、原则: 1、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计划,按课表上课。学校调(代)课工作由教务处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各部门相互协调,全校教师积极配合教务处的调(代)课,私自调课、代课按旷工处理,以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凡符合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规定的调课由当事人自行调整课程,并报学校教务处登记备案,教务处登记备案后为正常调课,否则一律视为私自调课,按旷工处理。 凡符合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规定的代课由学校教务处按学校课程表安排其他教师代请假教师上课,教务处发放代课通知单并作好《学校教师代课情况》的统计工作。 3、学校调课遵循同班级教师为主,代课遵循同年级同学科为主,根据教师课程密集程度安排课程,提倡教师间团结互助、相互支持。 4、调课和请假教师要安排好教学工作后再履行请假手续,其中必须在工作日内享受的政策性假(婚丧育工伤等)、重大急病或生病住院的病假(以医院的病历、病假条、住院证明等相关手续为准)除外,但也应先通知教务处,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5、所有教师只要当堂课无课程安排且未于工作日当天告知学校有不适合代课情况的,应主动接受代课工作安排,不借故推诿、不拈轻怕重。凡安排的代课课程未按时到岗上课一律视为旷工,造成安全等责任事故将由其负全责。 6、任调(代)课课程的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方面的要求,确保每一堂课的质量。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在授课后要按学校教学常规要求布置适量作业并及时批改。 7、行管后勤人员、任课教师市内参加会议、活动等在一天以内的,一律要求调课,并报教务处备案。需调课时,首先找语文教师调,各班语文教师有此项义务。如遇到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由教务处做出代课安排。 8、教师对代课安排有异议、意见的,应在按时到岗上课的基础上,再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反映,坚决杜绝放下课程来反映问题。 三、要求 1、所有教师都要严格按照此规定程序,申请调课、代课。如果是私自安排,一切后果自负,并按旷工处理。 2、代课补贴:全体教师应发扬主人翁精神,共同做好代课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学校给予适当补贴,调课不计酬。同学科跨年级、跨班级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节课15元。代其它学科,每节课10元。代课情况由代课教师在各办公室负责人处及时填写在《教师代课统计表》上,各办公室负责人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上报教务处,不得拖延、漏报和误报。 3、教务处负责人员对调课、代课情况要清楚、详细做好记录,不得有误。 本规定一经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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