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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本知识全集》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全集》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全集》

一、综合

1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 、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到什么部门、如何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用人单位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30 天内、招用员工30 天内,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各用人单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关系,分别到省、市或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含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基数和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申请登记时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壹份):(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及复印件;(3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6)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

资报告》及复印件。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4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作用? 《社会保险登记证》是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证明,用人单位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必须进行年检。

5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每年7 月至次年6 月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年度。

6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申报缴费基数?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 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 ,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 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

7 、重新就业的职工,缴费基数怎样确定?当年缴费基数按重新就业后领取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算。

8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基数怎样确定?从领取工资之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当年缴费基数按领取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算。

9 、如何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用人单位新参保或参保后有人员变动,应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新参保或停保的职工名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该名册核定用人单位次月的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10 、社会保险费如何征收?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通过银行按月从单位账户上划扣,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11 、如何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前往所属地税征收分局,打印欠缴单据并用支票或现金到银行补交欠费。

12 、用人单位的经营地址、银行账号等改变了,需要办理手续吗?用人单位的经营地址、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应尽快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更改;如经营地址的变更导致了地税征收分局的变更,还应凭营业执照和地税登记证前往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进行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更改。

13 、用人单位注销、关闭、破产,需如何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关闭、破产,应凭单位的工商注销证明或地税、国税完税证明,尽快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注销手续,并将《社会保险登记证》交回。

14 、广州市社会保险各级经办部门分管范围市属单位及在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私营企业和中央、省、部队、外地驻穗单位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及在区工商部门注册的私营企业、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在本区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失业人员申领待遇,白云、芳村、黄埔、天河、开发区在户口所在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东山、越秀、荔湾、海珠区在户口所在区的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15 、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时间规定广州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外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时间为每月1-25 日(节假日不顺延),26 日起内部处理当月业务数据并传输给地税征收;当月办理各项业务的结果,是用人单位次月的社会保险应缴费额。

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

16 、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强制单位和职工依法交纳养老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年老达到规定条件时,按照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再分配原则,向被保险人提供老年基本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7 、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本市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其中,企业包括所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职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外地工、农民工也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18 、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

(1)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本市城镇户口职工:

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基数总和的20% ,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 ,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2)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自由职业者、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2% ,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 ,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19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缴交方式是怎样的?职工个人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连同单位缴费部分,由地税部门每月从单位银行帐户中划扣。

20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按缴费基数11% 的规模记入参保人个人名下的养老保险基金储存额,包括了职工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拨记入的数额及利息;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专用于计发职工个人帐户养老金。

21 、我市从何时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我市是从1998 年7 月开始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个人帐户的,个人帐户实行每月记帐。

22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如何计算利息?按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个人帐户记帐利率计息,当年缴纳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自次年起按照整存整取一年存期的利率计算。

23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记录?参保职工如何查询?我市统一使用《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记录参保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情况。职工停保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其《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给本人保管。

日常查询个人帐户情况的途径,可打语音电话83555385 或上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11370845.html, 查询。

24 、职工因各种原因间断缴费的,个人帐户如何处理?职工因各种原因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存储额不间断计息;如果以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亦可累计计算。

25 、参保职工工作流动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转移?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跨统筹范围转移到外省市的,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其全部个人帐户储存额。

26 、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怎样处理?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调动工作时,无需更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继续使用原《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前后储存额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7 、跨市调动工作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处理?跨市流动的职工,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存储额,应由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转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重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把转入的金额与新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额累加。

28 、外地人员调动到广州工作,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广州市的条件和手续如何?

目前外地调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我市的条件为:(1)必须是组织的正式调动;(2)已具有广州

市城镇户口;(3 )已参加广州市的养老保险。

办理手续为:先在外地社保机构办理个人帐户的转移手续,待基金到达我市帐户后,凭外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和“个人帐户手册” 、广州市城镇户口本、调令、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办理。

29 、调出本市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转出手续如何办理?

凭《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调令或户口迁出证明或接收地社保机构接收证明以及接收地社保机构的银行帐户、帐号等到最后一个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0 、非本市城镇户口参保人员离开本市时,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可以由本人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处理方法:

(1)转移到其重新就业或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保留在本市,待其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有关规定支付。

31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我市原固定职工92 年6 月底前的工作年限,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有关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进行审核,经认定的工作年限,可以视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92 年7 月起参保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为其实际缴费年限,没有缴费(含拖欠费)不计算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累加作为将来计算养老金的依据之一。

32 、欠缴养老保险费,对养老保险待遇有何影响?欠缴养老保险费,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不进行记帐,也不计算缴费

年限。

33 、能以个人身份直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吗?缴费标准如何?没有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可前往户籍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直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委托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缴费标准参照个体工商户雇工的标准。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纳,个人帐户按缴费基数的11% 记帐。

34 、参加养老保险可享受到什么待遇?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按月领取条件的: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以及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不符合按月领取条件的:发给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时间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只能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1)1998 年7 月1 日(不含本日)前参加工作、7 月1 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 年的,个人帐户中的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 年发给两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养老金;

(2)1998 年7 月1 日起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 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35 、什么是法定退休年龄?

按照规定:(1)男年满6 0周岁,在生产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 0周岁,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的女职工年满5 5周岁;(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 5周岁,女年满4 5周岁;(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6 、按月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条件是什么?按月享受退休养老金的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必须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

续;二是 1998 年 7 月 1 日起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满 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累计满 10 年。

37 、申领基本养老金的手续如何?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在当月的 或《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 、《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 办理减员和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凭《广

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请办理退休,由退管办代为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38 、如何确定基本养老金?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计法是: (1)1998

年 7月 1 日起参加养老保险的: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即退休时上年

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 额十120);

(2) 1998 年 7 月 1 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即退休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 额十120 )

+过渡性养老金[M X (1+2001.7 正常调整 M 的比例)X (1+2002.7 正常

调整 M 的比例(1 +

退休时上年度正常调整 M 的比例); M=1999 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1350元)X 建帐前平均缴费指数X 建帐前

平均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 X 1.3% ;

建帐前平均缴费指数 =

[1(或0.65) X 1984.12 前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平均指数X 1985.1?1998.6 缴费年限])十1998.6前缴费年限 (建立个人帐户前 )

实际缴费平均指数 := (93.7?94.6缴费年限十92年市职工平均工资+94.7?95.6 缴费工资十93年市职工平均工资 +…+97.7 98.6缴费工资十96年市平均工资)+ N

N=1993.7 ?1998.6 实际缴费年限 .

39 、办理退休时,如何认定出生时间?

根据《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 (粤社保函[ 1994 ) 120 号)和《关于办理干部退 (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 1990 ) 24 号)的规定:

1 、凡是职工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

在办理其退休手续时, 可作为认定出

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 2 、凡是职工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同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

在办理其退休手续时, 应以职

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40 、养老金如何发放?

每月 18 日,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直接划入其个人储蓄帐户。

41 、离退休(退职)人员出境定居后,享受原待遇有什么规定? 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照发,但每年应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死亡后丧葬费、抚 恤费、救济费按规定发给。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

42 、退休人员如何办理生存认证?

1 、广州市定居:

本市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由参保单位 (移交社会化管理的由退管机构) 对本单位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核定, 社会保险机构采取抽查核实。被抽查人员每年 5 月至 6 月 20 日前由单位(或所在退管机构)提供本人的身 份证、户口薄原件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

15 年; 1998 年 7 月 1 日前(不含本日) 25 日前凭《退休人员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到社保经办机构 、本人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区的退管办申

20% ) +个人帐户养老金(即个人帐户储存

20% ) +个人帐户养老金(即个人帐户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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