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办管函[2009]273号关于征求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现场监理人数配置参照表》(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
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工程监理项目现场人员配置,加强工程现场管理,我厅拟根据实际情况,对原省建设厅《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参照表》(见粤建管〔2009〕97号《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修订。现将新的《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现场监理人数配置参照表》(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于8月14日前返回我厅建筑管理处。
附件: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现场监理人数配置参照表
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联系人:何志坚,电话:020-********,传真:020-********)
附件: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现场监理人数配置参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