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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监测监理细则

地铁监测监理细则
地铁监测监理细则

目录

一、

二、工程概况 (7)

1、主要监测内容 (9)

2、现场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9)

2.1、明挖及盖挖法基坑支护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1)支护桩(墙)、边坡顶水平位移(2)支护桩(墙)、边坡顶竖向位移(3)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4)立柱结构竖向位移(5)支撑轴力(6)锚杆拉力(7)地表沉降(8)土体深层水平位移(9)土体分层竖向位移(10)坑底隆起(11)地下水位(12)孔隙水压力等。9 2.2、盾构法隧道管片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1)管片结构竖向、水平位移(2)管片结构净空收敛(3)地表沉降(4)土体深层水平位移(5)土体分层竖向位移(6)管片围岩压力(7)孔隙水压力等。 (9)

2.3、矿山法隧道支护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1)初期支护结构拱顶沉降(2)初期支护结构净空收敛(3)地表沉降(4)土体深层水平位移(5)主体分层竖向位移(6)地下水位等。 (9)

2.4、周边环境现场安全监测:⑴建(构)筑物沉降、倾斜及裂缝、⑵地下管线沉降及差异沉降、⑶桥梁墩台竖向位移、差异沉降、倾斜及裂缝、⑷道路及地表沉降监测、⑸既有地铁、铁路的结构竖向、水平位移、⑹道床(路基)沉降、 (9)

⑺轨道几何形位、⑻无缝线路钢轨位移等。 (9)

2.5、现场安全监测项目应根据风险工程情况,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进行必测项目及选测项目的划分。 (9)

3、监测的实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9)

3.1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周边环境、工程围护(支护)结构及隧道结构工程的监测点埋设进行技术指导,由施工单位完成测点布设。施工单位进行监测点埋设时,事先通知监理,请监理旁站。测点验收由第三方监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监测管理人组成,施工单位现场监测负责人参加,全程配合做好测点验收工作。填写验收结果,并附所验收测点的平面布置图,同时建立验收台帐。对重要的基准点、重点风险部位的监测点进行拍照,保留埋设时原状的记录如不合格,由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9)

3.2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在施工测点布置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工程情况有针对性选取部分测点,实施同点监测。且应在工程影响范围内选取部分测点作为永久 (9)

监测点布设,合同期满后移交业主方继续使用。 (10)

3.3 施工单位必须对水准基点、工作基点划定保护区域。监测点安设完成后, .. 10需设置明显标记并编号。 (10)

3.4 在观测期间,施工单位对监测点进行日常巡视和保护,当施工单位或第 (10)

三方监测单位发现基准点、监测点受到破坏,应该通知监测单位、监理单位。监10理单位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监测单位的要求恢复或补救以保证数据的连续 .. 10性;测点无法按设计要求布设或永久性破坏时,尽可能采取替代方案进行监测,10替代方案须各方均认可,且施工单位应与设计、第三方监测、监理单位通过会商形成相关报吿。 (10)

3.5 测点验收合格后,在土方开挖前,需由施工监测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 (10)

同时采集测点初始值。采集时,需至少连续监测3 次,取平均值作为测点初始值,并及时记录初始值采集台账。 (10)

3.6 测点进行初始值监测时,需检查监测仪器,确保仪器各项精度指标在规 (10)

范允许范围内,且仪器处于有效检校期内。 (10)

3.7 初始值采集后报业主、监理单位、风控中心审批备案。 (10)

3.8 施工监测单位每3 个月对基准点进行联测、复核,并留书面资料;对现场使用的工作基准点按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联测、复核,并留书面资料。 (10)

3.9 工程监测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进度与监测方案中的频率要求每周对现场监测人员

进行一次技术交底,监测技术负责人应向监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明确监测范围和频次。工程监测数据应保证真实、连续、准确、完整。 (10)

3.10 当施工现场发生预警并经分析存在风险或发生风险事件时,工程监测单位应及时加密监测、巡视频率或补充测点,直至预警或风险事件消除。 (10)

3.11 工程监测单位应建立所辖线路的各项安全风险信息的管理台账。 (10)

3.12 施工过程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或通过重要风险工程时,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参与相关单位组织的专家巡视活动。 (10)

3.13 第三方监测单位每月对现场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交底。 (10)

4. 现场巡视项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0)

4.1 周边环境的巡视:建(构)筑物、桥梁、地下管线、河流湖泊、道 (11)

路地面、周边临近施工情况、既有地铁、既有铁路的现场巡视。 (11)

4.2工程结构自身:明挖法基坑围护结构、矿山法隧道、盾构法隧道。 (11)

5、巡视的实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1)

5.1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第三方人员现场巡视工作。 (11)

5.2 各方安全巡视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施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11)

5.3 巡视人员应配备雨靴、记录本、相机、手电筒、卷尺等工具。 (11)

5.4 巡视人员对现场情况留存影像资料,并填写相应的巡视记录表。 (11)

5.5 巡视人员将当天巡视的情况(所含工点、现场问题、现场状态)编写成 (11)

巡视报告的形式并存档,并可根据巡视预警参考表(附件7)进行巡视预警。 (11)

5.6 每次现场监测工作实施时同时需进行现场巡视,宜与监测同频率,在关 (11)

键工况及特殊情况下应适当加密巡视频率。 (11)

5.7 对一些重要的风险工程,针对监测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或在施工阶段前期 (11)

组织专家巡视,通过专家对工点当前的疑难问题的讨论会商和针对工点当前施工11安全风险情况提出的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借助专家丰富的经验,指导施工、规避11风险。 (11)

6、风险咨询管理服务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1)

6.1 协助业主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控管理体系。 (11)

6.2 进行风险信息平台相关基础信息的录入。 (11)

6.3 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参与工程监测预警、及消警工作。 (11)

6.4 协助业主及风险控制中心进行全线风险监控管理。 (11)

6.5 配合安全风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1)

7、监测成果的反馈 (11)

7.1 现场监测所得的全部数据应纳入风控中心风险信息系统平台的管理。 (11)

7.2 对本监测标段内各工点,在每次监测完后,当天应将该次监测电子版报告上传业主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于48 小时内将该次监测书面报告报送业主安质部。 (11)

7.3 监测日报的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1)

(1 )开工工点施工进度情况。 (11)

(2)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的分析与说明。 (12)

(3 )咨询结论及建议。 (12)

7.4 周报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施工进度;②当周监测数据汇总;③总结当周监测结果并综合分析,对工程安全趋势进行分析。 (12)

7.5监测单位还应于每月末上报工程监测月报,对本月度所做的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月报的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2)

(1)开工工点施工进度情况。 (12)

(2)主要风险预警统计。 (12)

(3)风险管理情况,包括近一月的监测数据及其结果分析,巡视信息及其汇总分析,提出安全风险建议。 (12)

(4)下月风险管控重点及工作计划。 (12)

监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的监测总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工程概况,监测目的; .. 12②监测项目,测点布置;③采用的仪器型号、规格及标定资料;④数据采集的 . 12分析处理;⑤监测资料的分析处理;⑥监测值全过程随工程施工工况变化曲线及12分析;⑦监测结果评述。 (12)

7.6 工程监测实施过程中,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要按程序及时发布警 (12)

情快报。警情快报的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2)

(1 )警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描述、严重程度、施工工况等。 (12)

(2 )监测数据图表及现场巡视信息: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值、变化速率值、 .. 12监测点平面位置图、巡视照片、记录等。 (12)

(3 )警情原因初步分析。 (12)

(4 )警情处理措施建议。 (12)

7.7 对土建施工的关键节点,周边房屋保护完成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向 (12)

业主和监理提交第三方监测专项成果总结报告,包括且不限于:基坑开挖到底之后提交基坑施工期闻第三方监测总结、盾构通过需要保护的房屋建筑且沉降稳定后该建筑物的第三方监测总结、盾构区同贯通后一个月内提交地表监测专项总结。 (12)

7.8 本监测标段合同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按合同要求提交本标段第 (12)

三方监测成果资料,供业主和监理验收。 (12)

7.9 工程监测成果反馈流程图如图3-3 所示。 (12)

(13)

8、第三方监测单位与各参建方联动机制 (13)

8.1 协助业主及风险控制中心对本合同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风险管理监控管理体系建立与执行情况、监控、信息报送反馈及其执行情况、预警评估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协助业主对该体系进行完善和过程控制。如遇突发风险事件,第三方监测负责协助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风险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参与工程抢险,出具相关分析咨询意见,为处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13)

8.2 根据图纸等设计文件深刻理解设计单位意图,对不同工点,采取相应 (13)

措施,合理安排各工点第三方监测工作,保证第三方监测工作计划的合理性和针13对性。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对第三方监测报告有关监测参数的选用提供必要的13意见,解释具体技术问题等。参与审核监测设计图,共同讨论商定后形成统一的13正式设计图再进行报审工作。 (13)

8.3 会同监理方对施工方布设监测点进行验收,配合监理方对存在较大风 (13)

险的工点进行巡视和检查及对第三方和施工方的监测数据比对工作。 (13)

8.4 参加施工单位的方案论证会并收集相关资料,及时了解风险工程施工 (14)

方案、专项设计和相关措施等,便于制定各工点风险管控工作的重点,为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做准备。参与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对测点埋设进行现场监督,提出 (14)

埋设的技术要求,会同监理单位监督周边环境和围护结构体系的多个监测项目测14点埋设的实施和质量验收工作。 (14)

8.5 地铁工程监测外业工作涉及市政、交通、城管、沿线物业单位、社区 (14)

居民委员会及等各方面关系协调。 (14)

(1 )在交通主干道上施测,需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交通的畅通。 (14)

(2 )在地下线路、高架桥等构筑监测点的埋设及监测,必须与市政、城管、 .. 14电信、供电、煤气、自来水等部门密切配合,并做好地下线路、高架桥监测工作, (14)

保证地下线路、高架桥的安全。 (14)

(3 )在居民区监测点的埋设及监测,必须与当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紧密配合,并对当地居民做出解释工作,寻求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14)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4)

_Toc4855696701、主要监测内容

5

2、现场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

3、监测实施内容 (5)

4、监测巡视项目 (7)

5、监测巡视内容方法 (7)

6、风险咨询管理服务 (7)

7、监测成果反馈 (7)

8、第三方监测单位与各参建方联动机制 (9)

五、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10)

1、监测监理事前控制 (10)

2、监测监理事中控制 (11)

3、监测监理事后控制 (11)

第六章工程及周边环境描述和监测技术相关参数 (11)

1、各车站和区间基坑监测等级 (11)

2、监测项目频率及精度一般性要求 (13)

一、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8.《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J449-2005)。

9.《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1.《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2009年版)。

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15.《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1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17.《工程初勘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14年4月)。

18.总体组开放的线路、行车和车站建筑等资料(2014年4月)。

19.沿线控制性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资料,2014年4月。

20.《初步设计轨道资料的函》(中铁二院FS02100总体联(2014)41号)

21.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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