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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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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出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1.0.9 城市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根据此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情况及城市诸方面条件,提出相应规划控制要求。

1.0.10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环境卫生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facilities

具有从整体上改善环境卫生、限制或消除生活废弃物危害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及场地等的统称。

2.0.2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ublic facilities

设置在公共场所等处,为社会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3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 facilities

具有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理及处置功能的较大规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4 公共厕所public lavatory

供社会公众使用,设置在道路旁或公共场所的厕所。公共厕所可分为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是设置在其他建筑内、并向社会公众全天候开放的厕所。

2.0.5 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for nightsoil sources

在粪便污水产生源对其进行处理的设施。

2.0.6 城市规划建成区urban planning construction area

城市规划区内连片发展且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3.1 一般规定

3.1.1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应方便社会公众使用,满足卫生环境和城市景观环境要求;其中生活垃圾收集点、废物箱的设置还应满足分类收集的要求。

3.2 公共厕所

3.2.1 根据城市性质和人口密度,城市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应按每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3~5座选取;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偏低、居住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偏高的城市、旅游城市及小城市宜偏上限选取。

3.2.2 各类城市用地公共厕所的设置标准应采用表3.2.2(详见附件)的指标。

3.2.3 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场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他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3.2.4 公共厕所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

2 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宜设置不小于3m宽绿化隔离带。

3 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不影响主体建筑的功能,并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

4 公共厕所宜与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建。

5 在满足环境及景观要求条件下,城市绿地内可以设置公共厕所。

3.2.5 公共厕所的粪便污水应排人城市污水管道;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地区,其公共厕所应配建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

3.2.6 公共厕所建筑标准的确定: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一类标准;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二类标准;其他街道及区域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三类标准。

3.3 生活垃圾收集点

3.3.1 生活垃圾收集点应满足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3.3.2 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应固定,既要方便居民使用、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又要便于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

3.3.3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3.3.4 医疗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3.3.5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容器或垃圾容器间的容量按生活垃圾分类的种类、生活垃圾日排出量及清运周期计算,其计算方法见附录A。

3.4 废物箱

3.4.1 废物箱的设置应满足行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行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3.4.2 在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人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

3.4.3 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废物箱,其间距按道路功能划分:

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m;

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

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

3.5 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

3.5.1 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尚不完善的区域,可采用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可不设置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应将粪便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规划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及污水管网流量时应将粪便污水负荷计入其中。

3.5.2 当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的出水排入环境水体、雨水系统或中水系统时,其出水水质必须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3.5.3 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距离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离建筑物净距不宜小于5m;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清掏和运输。

4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4.1 一般规定

4.1.1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满足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要求,并应减少其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对城市的影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及二次转运站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城市水系的下游,并符合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4.1.2 对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运行中产生的污染物应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

4.2 生活垃圾转运站

4.2.1 生活垃圾转运站宜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生活垃圾产量多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不宜设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域和靠近人流、车流集中地区。

4.2.2 当生活垃圾运输距离超过经济运距且运输量较大时,宜在城市建成区以外设置二次转运站并可跨区域设置。

4.2.3 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应符合表4.2.3(详见附件)的规定。

4.2.4 采用非机动车收运方式时,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宜为0.4~1k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为2~4km;采用大、中型机动车收运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服务范围。

4.3 水上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4.3.1 垃圾码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临近江河、湖泊、海洋和大型水面的城市,可根据需要设置以清除水生植物、漂浮垃圾和收集船舶垃圾为主要作业的垃圾码头以及为保证码头正常运转所需的岸线。

2 在水运条件优于陆路运输条件的城市,可设置以水上转运生活垃圾为主的垃圾码头和为保证码头正常运转所需的岸线。

3 垃圾码头应设置在人流活动较少及距居住区、商业区和客运码头等人流密集区较远的地方,不应设置在城市中心区域和用于旅游观光的主要水面,并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4 垃圾码头综合用地按每米岸线配备不少于15~20m2的陆上作业场地,周边还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m的绿化隔离带。其岸线计算方法见附录C。

4.3.2 粪便码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仍在采用集中收运粪便且水运条件便于粪便运输的城市可设置粪便码头和为保证码头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岸线。

2 粪便码头规划选址条件同4.3.1条第3款。

3 粪便码头综合用地的陆上作业场地同4.3.1条第4款,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得小于l0m。其岸线计算方法见附录C。

4.4 粪便处理厂

4.4.1 在污水处理率低、大量使用旱厕及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城市可设置粪便处理厂。

4.4.2 粪便处理厂应设置在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并宜靠近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其周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l0m的绿化隔离带,并与住宅、公共设施等保持不小于50m的间距,粪便处理厂用地面积根据粪便日处理量和处理工艺确定。

4.5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4.5.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地质情况较为稳定、取土条件方便、具备运输条件、人口密度低、土地及地下水利用价值低的地区,并不得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蕴矿区内。

4.5.2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距大、中城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5km,距小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2km,距居民点应大于0.5km。

4.5.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用地内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20m,并沿周边设置。

4.5.4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周宜设置宽度不小于l00m的防护绿地或生态绿地。

4.5.5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使用年限不应小于10年,填埋场封场后应进行绿化或其他封场手段。

4.6 生活垃圾焚烧厂

4.6.1 当生活垃圾热值大于5000kJ/kg且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困难时宜设置生活垃圾焚烧厂。

4.6.2 生活垃圾焚烧厂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或以外。

4.6.3 生活垃圾焚烧厂综合用地指标采用50~200m2/t?d,并不应小于1hm2,其中绿化隔离带宽度应不小于l0m并沿周边设置。

4.7 生活垃圾堆肥厂

4.7.1 生活垃圾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时,可设置生活垃圾堆肥厂。

4.7.2 生活垃圾堆肥厂应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

4.7.3 生活垃圾堆肥厂综合用地指标采用85-300m2/t?d,其中绿化隔离带宽度应不小于l0m并沿周边设置。

4.8 建筑垃圾填埋场

4.8.1 大、中城市可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外设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填埋场。

4.9 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理厂、处置场

4.9.1 城市固体危险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必须在远离城市规划建成区和城市水源保护区的地点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分类进行安全处理和处置,其中医疗垃圾应集中焚烧或作其他无害化处理,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重点预测其对城市的影响,保证城市安全。

4.9.2 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可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外设置无毒无害工业垃圾处置场。

4.9.3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可设置大件垃圾回收处理厂。

4.9.4 垃圾资源回收场所可结合其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合并或单独设置;单独设置时,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

5 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5.1 车辆清洗站

5.1.1 大、中城市的主要对外交通道路进城侧应设置进城车辆清洗站并宜设置在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用地宜为1000~3000m2。

5.1.2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应设置车辆清洗站,其选址应避开交通拥挤路段和交叉口,并宜与城市加油站、加气站及停车场等合并设置,服务半径一般为0.9~1.2km。

5.2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5.2.1 大、中城市应设置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其他城市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设置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5.2.2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的用地指标可按环境卫生作业车辆50m2/辆选取,环境卫生车辆数量指标可采用2.5辆/万人。

5.2.3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应设置在环境卫生车辆的服务范围内并避开人口稠密和交通繁忙区域。

5.3 环境卫生车辆通道

5.3.1 通向环境卫生设施的通道应满足环境卫生车辆进出通行和作业的需要;机动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m,净高不得小于4.5m;非机动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5m,净高不得小于3.5m。

5.3.2 机动车回车场地不得小于12mxl2m,非机动车回车场地不小于4m×4m,机动车单车道尽端式道路不应长于30m。

5.4 洒水车供水器

5.4.1 环境卫生洒水冲洗车可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及地表水、地下水、中水作为水源,其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供水器宜设置在城市次干路和支路上,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500m。

附录A 生活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设置数量计算(详见附件)

附录B 生活垃圾转运量计算(详见附件)

附录C 垃圾、粪便码头岸线计算(详见附件)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城市环境卫生调查报告范文

城市环境卫生调查报告范文城市环境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空间形式,又是一种主观创造的景观,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广义是指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统一体;狭义则指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综合作用下的人工环境。下面有整理的城市环境卫生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然而就在各地政府纷纷大张其鼓地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旅游城市”等等时,他们往往却忽视了创建这些“城市名牌”的基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投入。 为了较准确地掌握我省环境卫生行业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的状况,以及各地财政对市容环卫的投入情况,我会对本会环卫会员单位所在市、县、镇环卫状况、环卫投入等进行了专项调研。 当然,还有噪音污染、土壤污染等情况也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我衷心希望有关领导充分关注污染问题,采取有利措施,还我们一个明净的家园。 本次调研内容主要有(1)当地环卫基础设施、环卫装备情况;(2)财政对环卫投入情况以及卫生清洁服务费与垃圾

处理费收缴情况;(3)环卫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情况;(4)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调研采取表格调查与走访调查相结合。在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各选择一个地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环卫基本情况调查表》、《环卫经费情况调查表》、《环卫职工待遇情况调查表》和《垃圾处理设施调查表》四个调查表格,发放给各地环卫会员单位进行问卷调查。 实地调研走访了揭阳地区的揭阳市、普宁市、揭东县、揭西县和惠来县;茂名地区的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和电白县;清远地区的清远市、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清新县、连山县和连南县;以及珠三角的深圳市。并对126个环卫会员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调查表格113份,回收率%。 调查结果按调查项目要求采用ecel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并按《“十一五”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的广东省片区划分进行片区比较分析。 片区的划分按照各城市的地理位置、城市规模、经济及人口规模,分为以下四个片区:珠江三角洲片区、粤北片区、粤西片区、粤东片区。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1 总则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一般规定 居住区、商业文化大街、城镇道路以及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客运码头、大型公共绿地等场所附近及其他公众活动频繁处,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容器间、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设施应与分类投放相适应,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系统尚未建立之前,收集点的设置应考虑适应未来分类收集的发展需要。 垃圾分类收集方式与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心得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心得》

随着工业时代的过去,在工业时代的城市建设、环境改造中,人们所对自然环境的肆意破坏,导致了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当时,社会环境状况极差,大量人口死于瘟疫、居住环境恶劣、自然灾害日益频繁。人们渐渐开始觉醒,开始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不能只是一味的肆意改造环境。 人们渐渐意识到,自从人类远古时期开始为自己建造栖息地、建造生活的洞穴开始,到现在摩天楼林立、城市高速发展的今天,甚至是到了社会高度发达的未来。人类的发展、建筑的发展始终是和人类所处的整个自然环境紧密的关联在一起的。 在自学完教材第五章园林绿地与建筑环境之后,我对于园林绿地的规划、环境与建筑关系的设计、创作手法等有了更全面、更系统的认识。同时,还对于园林绿地与建筑环境的一些概念有了初步的了解,特别是也知道了一些关于人与自然关系发展大概的历史过程。而这也是我在整个章节中最感兴趣的一部分,因为如果不思考清楚历史,就没法更好的生活于当下,也就不能更好的指导未来的建设,正如李世民所言:“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 教材上根据人与自然的关系将其划分为四个时期:人类依附自然;人类脱离自然;人类破坏自然;高层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从城市建设、建筑设计的角度出发的话,我觉得大致可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人类依附于自然。在这个阶段,人们生活在山洞等自然营造的场所中,每天靠打猎为生,几乎完全被自然所控制着。人们的力量太过渺小,对于周围的环境基本没有什么改造能力,也没脱离开自然的食物链。(附图1) 在这个时期,人类智力水平还比较低,但是,随着时间的继续,人类也在慢慢进步。 2,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存。这个时期很长,从一开始聚落的出现,到后来工业革命之前,都大致可以归为这个时期。在这个时期,人类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在为生存奋斗的实践中,逐步认识到了如何改善自我的生存环境,使之满足生存安全等需要。但是,由于人们的力量还是有限,能改造自然的力量还是很小。所以,人们会尽量去思考如何和自然更好的共存,如当时世界各地原始群居地点的选择和居民点的选址,都会尽量利用有利地形,建在近水、向阳、避风的地段。(附图2) 当时中国还发展出了很多经典的理论著作,如伍子胥提出了“相土尝水,象天法地”的规划思想,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管子》中记载的:“高勿近埠而水用足,低勿近水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 中国“天人合一”的思想,古典园林的规划模式,江南园林的兴起;甚至包括法国凡尔赛宫为代表的改造自然似的建设。都可以从中看出,人们在这个阶段,都在努力的和自然和谐共存,选择更好的选址、更自然的规划模式,更加的喜爱自然之美。(附图3)不过,随着工业革命的出现,人类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风景名胜区规划教程纲要

风景名胜区规划课程纲要 主要参考书目及文件: 1.《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建工出版社,1999 2.《风景名胜研究》,同济大学出版社,1988 3.《中国园林》杂志 4.《国家公园》,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 5.《中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6.《中国名山风景区》,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 7.《风景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实施手册》,建工出版社,2003 8.《加拿大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9.《峨眉山》、《庐山》、《承德避暑山庄与外八庙》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系列丛书,建工出版社,1995 相关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1478483.htm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1478483.htm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1478483.htm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1478483.html, ●风景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综合分析评价现况;(风景资源调查、分类与评价) 2.明确风景区的性质、目标和途径 3.组织景物、调动景感潜能 4.确定风景区结构布局框架 5.完善风景游赏系统 6.对规划提出相应的实施步骤和措施 ●风景区范围确定 1.确定风景区范围的原则 (1)景源特征及其生态环境的完整性与统一性; (2)历史文化与社会的连续性; (3)地域单元的相对独立性; (4)风景保护、利用、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划定风景区范围的界限的规定 (1)必须有明确的地形标志物为依托,既能在地形图上标出,又能在现场立桩标界; (2)地形图上的标界范围,应是风景区面积的计量依据; (3)规划阶段的所有面积计量,均应以同精度的地形图的投影面积为准;●风景区性质的确定 依据风景区的典型景观特征、游览欣赏特点、资源类型、区位因素,以及发展对策与功能选择来确定。(风景特征、主要功能、风景区级别三方面) ●风景区发展的自身性基本目标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融汇审美与生态,文化与科技价值于一体的风景区域; 2.具备与功能相适应的游览设施和时代活力的社会单元;

环卫专项规划文本

中国·长春市 长春市主城区东部片区环卫工程专项规划 The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lan ofEastDistrictPingdingshan (2011 - 2020年) 文本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长春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环境卫生发展预测 (3) 第三章环境卫生发展战略规划 (5) 第一节环境卫生发展战略目标 (5) 第二节环卫管理体系规划 (6) 第三节环卫经费管理规划 (6) 第四节环卫管理制度规划 (7) 第五节环卫市场管理规划 (7) 第六节环卫数字化建设规划 (8) 第七节环卫队伍建设规划 (8) 第八节环卫科技发展规划 (8) 第九节环卫应急管理体系规划 (9) 第四章垃圾处理系统规划 (10) 第一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规划 (10) 第二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10) 第三节建筑垃圾处理系统规划 (11) 第四节粪便处理设施规划 (12) 第五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12) 第六节长春市垃圾处理远景展望 (12) 第七节长春市垃圾综合管理远景展望 (13) 第五章垃圾转运系统规划 (15) 第一节长春市收运模式规划 (15) 第二节长春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规划 (15) 第三节收集设施规划 (15) 第四节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规划 (16) 第五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划 (17) 第六章环卫公共设施规划 (19) 第一节公共厕所 (19) 第二节环卫车辆停车场 (20) 第三节环卫工人作息点 (20) 第四节洒水车供水器设置规划 (20) 第七章环卫机具规划 (21) 第一节道路清扫机具规划 (21) 第二节垃圾运输车辆规划 (21) 第三节餐厨垃圾运输车辆规划 (22) 第四节粪便运输车辆规划 (22) 第五节洒水(冲洗)车辆规划 (22) 第六节其他环卫车辆规划 (22) 第七节环卫机具需求汇总 (22) 第八章环卫设施投资建设规划 (24) 第一节环卫设施投资估算 (24) 第二节近期建设项目规划 (25) 第九章实施保障和效益分析 (27) 第十章附则 (28)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题目及答案

试题号: 西南林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函授试卷 专业班级:姓名: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卷面成绩备注分数 阅卷教师(签名):批改日期: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分数 1.下列不属于一般公路绿化的是(D) A.边坡两侧绿化 B.边坡绿化 C.中央分隔带 D.小区绿化 2.在公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B) A.出入口区 B.观赏游览区 C.服务设施 D.文化娱乐区 3.通常情况下,绿地系统布局有(A)种基本模式 A.8 B.5 C.6 D.9 4.以下为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本原则是(D) A.以人为本原则 B.均衡性原则 C.系统性原则

5.下列哪项是城市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A) A.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B.绿地维护 C.地区森林公园的保护 D.以上都不对 6.行道树的分支点应选择(A)m以上、根系发达的树种。 A.3.5 B.2 C.2.5 D.4 7.停车场的绿地种植分为树木式和(C)两种 A.树带式 B.居中式 C.周边式 D.零星式 8.下列属于风景名胜区功能分区的是(D) A.核心保护区 B.游览区 C.野营区 9.以下不属于冷季型草坪草种的是(B) A.黑麦草 B.结缕草 C.高羊茅 D.早熟禾 10.花境指绿地中树坛、草坪、道路、建筑等边缘花卉带状布置

形式,其中采用的花卉主要是(C) A.多肉植物 B.一、二年生花卉 C.宿根花卉 D.木本花卉 11.植物配置时,如环境是纯红色的,可选用(B)的植物 A.调和色 B.对比色 C.中和色 D.鲜艳 12.吊盆植物以(C)的花卉为主,吊盆中央可以用少量直立性的花卉增强立体生长的景色。 A总状花序 B.花色鲜艳 C.枝条蔓性 D.密集花朵 13.属于防护绿地的类型有(D) A.卫生隔离带 B.防风林 C.道路防护绿地 D.滨水防护绿地 14.植物在生长过程中生长缓慢、叶小而薄、下部叶子变黄,表示可能缺少(B)。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C)颁布实施。 A.2008年1月3日 B.2007年1月1日 C.2008年1月1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第1章总则 第2章术语 第3章一般规定 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3.2 风景资源评价 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3.4 分区、结构与布局 3.5 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 第4章专项规划 4.1 保护培育规划 4.2 风景游赏规划 4.3 典型景观规划 4.4 游览设施规划 4.5 基础工程规划 4.6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4.7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4.8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4.9 分期发展规划 第5章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适应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全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提高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审定公布的各类风景区的规划。 第1.0.3条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100km2)、大型风景区(101-500km2)、特大型风景区(500km2以上)。 第1.0.4条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大型而又复杂的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一些重点建设地段,也可以增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1.0.5条风景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特性。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当依据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2.应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防

XX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模板】

《XX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8-2030)》 1总论 1.1编制目的 环境卫生设施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是现代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体现城市现代化和城市文明的基础设施,对城市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具有重要影响。为创造一个优美的城市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XX市政府对城市环卫事业一直非常重视。近年来,XX市环卫建设发展迅速,环境改善明显,但是由于城市规模的持续扩大与人口规模的持续膨胀,XX市的城市垃圾排放量逐年增长,伴随城市垃圾排放量的不断增长,XX市原有的环卫设施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实际需求。随着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立的城市发展战略,以及环卫科技的不断进步,有必要编制合乎时宜的环卫规划,以便更好地指导XX 市环卫建设,统筹环卫设施的规划布局,保障规划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1.2规划范围与期限 1.2.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XX市XX县总体规划(2016-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XX市片区,北至环城北路,东至XX市东侧边界、规划G568(原G213),南至XX市南侧边界,西至分洪渠路。规划控制范围68.23平方公里。 1.2.2规划期限 根据《XX市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确定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期限为2018年—2030年,近期为2018—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1.3规划依据 1.3.1国家法规及行业的政策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版) 《城市车辆清洗管理方法》(建设部第47号令,1995年8月发布)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39 号令,2005年6月1日)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 [2010]6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51号)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1.4规划内容及重点 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卫行业现状评价及发展预测、环境卫生发展战略规划、生活垃圾处理和收运系统规划、环卫基础设施规划、环卫设施投资建设规划,规划的主线是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的重点是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 2固体废弃物成分及产生量预测 2.1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1)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①人均指标法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1.0.4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5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1.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2.0.2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2. 0.3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2.0.4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2.0.5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2. 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0.7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北京:故宫博物院、天坛公园、颐和园、八达岭长城。 天津:天津古文化街旅游区(津门故里)、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保定市安新白洋淀景区、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 山西:大同市云冈石窟、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辽宁:沈阳市植物园、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老虎滩极地馆。 吉林:长春市伪满皇宫博物院、长白山景区。 黑龙江:哈尔滨市太阳岛公园。 上海: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野生动物园。 江苏:南京市钟山风景名胜区-中山陵园风景区、中央电视台无锡影视基地三国水浒景区、苏州市拙政园、苏州市周庄古镇景区。 浙江: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安徽:黄山市黄山风景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 福建: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南平市武夷山风景名胜区。 江西: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吉安市井冈山风景旅游区。 山东:烟台市蓬莱阁旅游区、济宁市曲阜明故城(三孔)旅游区、泰安市泰山景区。 河南:登封市嵩山少林景区、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焦作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衡阳市南岳衡山旅游区、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区。 湖北:武汉市黄鹤楼公园、宜昌市三峡大坝旅游区。 广东:广州市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 广西:桂林市漓江景区、桂林市乐满地度假世界。 海南: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三亚市南山大小洞天旅游区。 重庆:重庆大足石刻景区、重庆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四川: 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乐山市峨眉山景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旅游景区。 贵州:安顺市黄果树大瀑布景区、安顺市龙宫景区。 云南:昆明市石林风景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 陕西:西安市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西安市华清池景区、延安市黄帝陵景区。 甘肃:嘉峪关市嘉峪关文物景区、平凉市崆峒山风景名胜区。 宁夏:石嘴山市沙湖旅游景区、中卫市沙坡头旅游景区。 新疆: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吐鲁番市葡萄沟风景区、阿勒泰地区喀纳斯景区。

环境卫生现状与评价

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专项规划(2019修改版)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与《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一致,为东阳市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739 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与《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一致,由于现状已经是2018 年,因此本专项规划为2019年修改版。 二、规划对象与规划目标 (一)规划对象: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固体废物等。 (二)规划目标:建成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置科学体系,配备先进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环卫作业实行机械化、精细化、市场化,环卫管理实行网络化、规范化、智慧化,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事业现代化。 三、环境卫生发展预测 经预测:2020年生活垃圾收集量约1444.5吨/日,2035年生活垃圾收集量约2248吨/日;2020 年东阳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含渣土的量)约为51.29万吨,2035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含渣土的量)约为74.28万吨;2020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112.5吨/日,2035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162吨/日; 2020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150吨/日,2035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320吨/日;2020年东阳医疗垃圾约1592吨,2035年东阳医疗垃圾约3300吨;2020年东阳市全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2100万平方米;2020年中心城区需要清运的粪便量为14.25吨/日,2035年为7.8吨/日。 四、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一):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议结合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可回收垃圾分选中心、大件垃圾处理和污泥处理等项目,建设东阳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内近期主要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厨余垃圾处理厂。 (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按现状不再扩建,东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作为应急生活垃圾处置场,同时处理焚烧飞灰。建立一个独立库区,满足近两年飞灰填埋需要,库容约4万立方。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规划建议在城东街道泉坞坤山坳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规模2200吨/日,一期规模1650吨/日,二期550吨/日,占地约120亩。 (四):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 建设规模为近期100吨/日,远期1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规模为近期200吨/日,远期300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厂。为节省用地,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结合工艺特点进行合建,占地约25.8亩。 (五):建筑垃圾消纳场 规划在白云街道、江北街道、吴宁街道均新设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 (六):污泥处理项目 规划建议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置。 (七):可回收垃圾分选中心 规划进一步提升设施设备和增加分选中心布点。规划建议中心城区设置一处综合分选中心,并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并考虑。 (八):大件垃圾处理项目 规划大件垃圾处理项目位于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并考虑。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出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1.0.9 城市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根据此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情况及城市诸方面条件,提出相应规划控制要求。 1.0.10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环境卫生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facilities 具有从整体上改善环境卫生、限制或消除生活废弃物危害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及场地等的统称。 2.0.2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ublic facilities 设置在公共场所等处,为社会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3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 facilities 具有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理及处置功能的较大规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4 公共厕所public lavatory 供社会公众使用,设置在道路旁或公共场所的厕所。公共厕所可分为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是设置在其他建筑内、并向社会公众全天候开放的厕所。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题目及答案

西南林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函授试卷 一. 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下列不属于一般公路绿化的是 (D ) A.边坡两侧绿化 B.边坡绿化 C.中央分隔带 D.小区绿化 2.在公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 B ) A.出入口区 B.观赏游览区 C.服务设施 D.文化娱乐区 3.通常情况下,绿地系统布局有(A )种基本模式 .5 C 4.以下为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本原则是 (D ) A.以人为本原则 B.均衡性原则 C.系统性原则 5.下列哪项是城市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 (A ) A.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B.绿地维护 C.地区森林公园的保护 D.以上都不对 6.行道树的分支点应选择(A )m 以上、根系发达的树种。 A.3.5 .2 C 7.停车场的绿地种植分为树木式和(C )两种 A.树带式 B.居中式 C .周边式 D.零星式 8.下列属于风景名胜区功能分区的是 (D ) A.核心保护区 B.游览区 C.野营区 9.以下不属于冷季型草坪草种的是 (B ) A.黑麦草 B.结缕草 C.高羊茅 D.早熟禾

10.花境指绿地中树坛、草坪、道路、建筑等边缘花卉带状布置形式,其中采用的花卉主要是(C) A.多肉植物 B.一、二年生花卉 C.宿根花卉 D.木本花卉 11.植物配置时,如环境是纯红色的,可选用(B)的植物 A.调和色 B.对比色 C.中和色 D.鲜艳 12.吊盆植物以(C)的花卉为主,吊盆中央可以用少量直立性的花卉增强立体生长的景色。 A总状花序 B.花色鲜艳 C.枝条蔓性 D.密集花朵 13.属于防护绿地的类型有(D) A.卫生隔离带 B.防风林 C.道路防护绿地 D.滨水防护绿地 14.植物在生长过程中生长缓慢、叶小而薄、下部叶子变黄,表示可能缺少(B)。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C)颁布实施。 A.2008年1月3日 B.2007年1月1日 C.2008年1月1日 D.2009年12月3日 1.周代有记载:“周制有之曰:列数以表道”出自于 (《国语.周语》) 2.环城绿地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绿地,也包括、、、、等景观类型。(农田、湿地、果园、牧场) 3.城市森林首先在和兴起。(美国、加拿大) 4.中国当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背景包括:、、、。 (工业化背景、城市化背景、土地资源短缺背景、人口与闲暇背景) 5.带状公园是沿、、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城市道路、城墙、水滨) 6.由于环境污染,空气中各种有害气体增多,主要有、、、、、等。(二氧化硫、氯气、氟化氢、氨气、汞、铅蒸气) 7.城市园林植物是天然的“”。(消声器)

风景名胜区规划

风景名胜区规划 一:名词解释 1.景源:能够作为观赏性的景物的资源。 2.景物:具有观赏,科学文化机制的客观存在的物体,是风景名胜构成的基础要素,是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风景素材客体。大体可分为:山,水,植物,动物,空气,光,建筑,其他等8类。 3.景点由若干个相关联的景物所构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并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位。 4.景观:可以引起视觉感受的某种现象,或一定区域内具有特征点景象。是按照美学观点完整结合而构成的景物组合,并被人的各种感官所接受,形成美的感受。 5.景区: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赏要求而划定的用地范围,包含有较多景物,景观或若干景群,形成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 6.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7.游人容量:指是在保持景观稳定性,保障游人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前提下,单位时间,一定规矩单位内所能容纳的游人数量,是限定某时,某地游人数量的警戒值。 8.设施容量:指一个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在可接受的条件下能够满足的游客最大量。 9.社会容量旅:游地居民对旅游者数量和行为最大的容忍上限。由于旅游者与接待地居民常在种族、文化、经济、宗教、生活习俗等方面存在差异,故旅游者的出现必然对居民造成一种心理影响。如果游客数量过多,对当地居民会产生一种心理压力。随着旅游者的大量涌入,还会造成物价上涨,使当地居民对发展旅游业产生抵触和不满。 10.生态容量:指一定时间内旅游区的生态环境不致退化或者短时自行恢复的前提下,可以安全承载游人活动量,既能接受的游客数量 二:问答题: 1.风景名胜资源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其特性是什么? 风景名胜资源的本质属性是1.自然属性,在被规划为风景名胜资源之前是一种普通的自然资源。自然属性是风景名胜资源的最根本属性。2.社会属性,在被人们欣赏的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在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加上了人类的劳动和思想,也就变成了风景名胜资源,3.政治属性,风景名胜资源是属于整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大部分国家都要通过立法来保护国家的风景名胜资源。4.经济属性,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逐渐赋予了经济属性,但是还不能完全用经济量来衡量。 特征:1整体有用性,各种要素相互影响,且都有作用。2. 空间的固定性,在某个地方形成,具有区域性,无法移动。3.时间的无限性,其中数量,质量和周围的环境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风景名胜资源要得到延续,是建立在人文和自然资源不遭到破坏的前提下。4.景观的不可复制性,一旦被复制,就失去了其自然和文化背景,也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5.景观的共享性,不仅表现在一定的区域类,在区域外也具有共享性。6景观的开放性,通过对周围的自然和人文环境进行吸收和渗透,具有开放性和运动性。 2.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目前在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现状如何? 发展阶段:1.风景名胜区的无序阶段(1949—1977),除了重点地区外,大多数的风景名胜区都没有进入保护范围。2.风景名胜区的起步阶段(1978—1994)从1982年国务院审定了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至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工

中国环卫服务行业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

中国环卫服务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环卫服务业是城市公用事业的一部分,工作内容为对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进行维护,具体包括(1)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洒水作业;(2)居民区、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3)环卫设施如公厕、废物箱、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维修和保养;(4)城市垃圾、粪便、特种垃圾的终端无害化处理;(5)城市市容景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等。 环卫服务行业产业链 随着我国快速的城镇化发展,政府在城乡基础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投入也在加大。2013 年城乡环境卫生建设的财政支出达到了1000 亿元,并且过去三年的环境卫生支出增速都在20%左右。我们预计未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以及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城市垃圾清运和道路清扫的工作量会持续增长,同时对工作质量的要求也会上升,在量和价值双重提升下,行业投资将持续保持高增长。 全国市容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城市清扫保洁面积呈增长趋势 生活垃圾清运量 环卫服务主要收入来自于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比例在70%左右。根据2014 年住建部统计数据,城市清扫面积为67.6 亿平方米,县城清扫面积为22.9 亿平方米,乡镇达到55 亿平米。按目前的清运价格估算,城市清扫市场规模达到540.8 亿元,为最主要部分。且考虑一、二线城市目前清扫价格在10-12 元左右,且城市平均机械化率仍仅有50%,行业清扫平均价格有很大提升空间。同时,近10 年来,城市环卫清扫面积年复合增速为8.6%,县、镇层面增速更快,2014 年县城清扫面积增速为15.66%。此外,由于县、镇清扫机械化率仅34.4%,所以未来清扫面积和机械化率有更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我们预计未来 5 年,清扫产业整体仍将维持15%以上增速继续增长;垃圾清运层面,2014 年城市垃圾清运量为1.79 亿吨,预计总营收规模在130 亿元。 垃圾清运量在过去5 年的复合增速为2.5%,预计营收体量增速将在5-8%。县城、乡镇增速应高于城市。行业营收体量将呈10-15% 的增速发展。假设行业增速为12% ,到2020 年若市场化程度达到60% ,即市场化环卫营收体量有望在十三五期间,从300 亿元增长到1200 亿元。而以海口项目为例,若全国城市均达到海口标准,预计城市环卫收入体量将达到1100 亿元。 市场空间测算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计划2020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计划2020 【导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计划,就等于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和方法,就有了工 作的标准流程。就不会出现先射击后画靶子的情况,打到哪儿就算哪儿。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计划2020篇一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活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努力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结合河畔小区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建设宜居XX的总体目标,按照“完善基本功能、配 套基础设施、美化小区环境、规范小区管理、提升小区品质”的总体要求,全面改善小区 生活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环境整治目标:道路通畅、路面干净,排水顺畅;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垃圾排放设施齐备;小区房屋立面美观、协调,店招店牌整齐;有绿地,有休闲场所,有健身器材。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河畔社区范围内小区。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小区道路,保证汽车通达、人行便捷,停车规范,保障消防通道通畅;整修 和完善垃圾收集点、垃圾房(箱)、宣传栏、告示牌等设施,保障社区整洁规范;适当增加 绿化面积,消除卫生死角,美化社区环境;整理、整修堡坎、治理裸露坡岩、护栏设施,条件允许的地方新建广场或硬质铺地。 2、拆除违法建设。整顿违法改扩建等行为,拆除占用道路、公共绿地、公共空间的 违法建筑。

3、清理乱设广告及清理小招贴。依据《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范广告牌。 4、取缔乱摆摊点。清理和规范小区内的道路市场及乱摆摊点。 5、环境配套整治。整修道路、围墙,新增和补植绿地,完善社区服务、文化体育、 管理服务用房等共用设施。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计划2020篇二 为贯彻落实《黎母山镇20xx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在农村 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中,坚持以“突破难点、建设亮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以全民参与、破除陋习、示范带动、长效管理为抓手,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我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基本实现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环境优美的整治目标。 一、广泛宣传发动 构建宣传网络,运用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宣传载体,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二、强化行政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镇各个岗位负责人、驻点点长及各村(居)委会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村(居)、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 机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 2、明确部门职责。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为综合协调组、协调推进组、督导检查 组与宣传报导组,负责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年度考核验收;宣传报道组负责新闻宣传,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镇卫生院负 责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划岗负责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指导村镇垃圾清运 处理设施建设,并做好垃圾处理设施布点规划工作,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搞好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 三、开展专项整洁行动 1、一是计划购买垃圾清运车辆1台,农村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运,垃圾池、垃圾桶 不存在满溢现象,各村保洁制度常态运行;二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在各村集中区域修砌 垃圾池、安装垃圾桶。

环境卫生管理基本知识

环境卫生管理基本知识

来源:考试大【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0年2月25日 环境保护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必须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多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自然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环境保护的内容大致包括两个方面l(1)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居民身心健康,防止机体在环境影响下产生变异和退化;(2)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包括生物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活动。 环境规划的种类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环境规划主要有三种:(1)污染控制规划。主要是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城市生活等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而规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内容包括:工业污染控制规划,城市污染控制规划,水域污染控制规划,农业污染控制规划

等。(2)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它是在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相应的安排环境规划。(3)国土规划。要保持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维护一个适宜于人类的环境,不能只靠消极地治理,而要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国土规划被认为是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有效方法。一种规划确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战略布局,确定生产力配置和人口增量相一致原则,为国民经济长远规划提供依据。 环保任务 我国环境保护的任务,是保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人民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但进经济发展。 环保方针 我国的环保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

城市专项规划环卫说明

第一章总则 1.1规划目的和任务 《晋城市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9-2020)编制目的,是配合《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进一步实施和晋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的需要,为今后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环卫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科学的指导,改变现状晋城市城市环卫设施与城市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状况,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系统、工程设施系统及管理系统。 1.2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2.1指导思想 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将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思想,结合晋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现状,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经济发展、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使环卫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并与城市发展相协调,适当超前进行规划。 1.2.2基本原则 (1)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群众、清洁城市、化害为利、造福人民”的环卫工作方针,从晋城市实际情况出发,科学确立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模,完善服务功能,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2)强化环卫部门职能,对城市垃圾实行统一治理。 (3)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以环境效益为主,以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中心,逐步实现垃圾收运密闭化、处理无害化、作业机械化,使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 (4)实现末端治理到全面控制的转变,减少垃圾产量。 (5)强化有益于公众健康的便民公共设施的建设。 (6)强化环卫工人作业条件的设施设备的建设。 (7)优先考虑改善城市面貌和卫生状况的工程设施设备的建设。 (8)与现状建设用地相结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1.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实施)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8月1日实施)(4)《城市环境卫生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建设部建城[1991]637号文件 (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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