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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

深圳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
深圳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

深圳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销售、飞行以及安全管理活动。

其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销售、飞行以及安全管理活动,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称“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最大起飞重量大于等于0.25千克、小于7千克,除用于执行军事、警务、海关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

加载飞行控制模块或者使用卫星和图像下传辅助飞行的航空模型,按照本办法有关无人机的规定管理。

第四条无人机管理遵循保障安全、协调联动、服务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无人机及其飞行活动进行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应当加强无人机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政府各部门管理职责,建立与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无人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市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无人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无人机管理责任;

(二)会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建立无人机政府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无人机飞行动态管理,并负责政府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和维护;

(三)会同有关部门划设本市范围内的无人机禁飞区和限飞区;

(四)依法对危及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无人机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组织协调地面防范管控,会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飞行行为。

第八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配合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机场管理机构划设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和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协助做好机场净空管理工作。

第九条市经贸信息、市发展改革、市科技创新等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明确无人机产品的技术功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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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无人机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

第十一条市无线电管理部门依法对无人机使用的无线电频率、控制台(站)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自身职责做好机场范围的无人机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鼓励和支持航空、无人机、航拍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无人机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宣传飞行管理及安全规范等知识,增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机场净空环境的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深圳经济特区无人机技术标准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应当实现登记认证、坐标定位、电子围栏、平台接入等技术功能。

无人机生产企业生产的无人机应当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并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加贴符合产品标准的标识。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当采取防止改装或者改变设置的技术措施。

鼓励无人机生产企业组成标准联盟,制定联盟标准,在联盟企业内执行。

第十五条无人机生产企业自有的服务管理平台应当接入政府服务管理平台,按照规定共享数据信息,并确保身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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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飞区、限飞区设置等功能数据与政府服务管理平台一致。

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无人机飞行时接入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并协助有关部门对无人机进行管控。

第十六条无人机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或者无产品标准标识的无人机,不得将无人机改装、破解系统后销售。

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无人机改装、系统破解等服务。禁止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改装、破解无人机和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的行为进行鉴定。

第十八条无人机首次飞行时,应当通过激活认证等方式登记所有人的姓名和移动电话号码并在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完成信息登记。无人机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的,无人机所有人应当及时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信息。

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当将无人机所有人的登记信息实时传送至政府服务管理平台。

第十九条鼓励无人机所有人投保第三人责任保险。

第二十条无人机飞行应当遵守起飞点和降落点所在地管理单位的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除在室内或拦网内等隔离空间飞行外,无人- 4 -

机应当在昼间目视范围内飞行,其飞行半径不得超出500米,且相对地面高度不得超出120米,飞行速度不大于120千米/小时,并且应当遵守本办法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地面以上2米范围内水平运行多旋翼无人机应当加装螺旋桨防护设备,确保地面人员安全。

第二十三条未经批准,禁止在以下区域及其上空飞行无人机:

(一)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划定的禁飞区;

(二)铁路、高速公路以及水上航路、航线及其两侧各50米范围内;

(三)市、区党委和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和前海管理局)、军事管理区、海关监管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设施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大型活动现场、交通枢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港口、口岸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五)边境线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第二十四条机场禁飞区外,机场跑道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内飞行无人机的,飞行高度平地不得超出原地面120米、山上不得超出原地面60米。

第二十五条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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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划设禁飞区和限飞区的区域范围,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设临时禁飞区和限飞区。举行重大活动等需要划设临时禁飞区和限飞区的,划设单位应当明确禁飞区和限飞区的区域范围和禁、限飞的具体时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禁飞区和限飞区的设置和调整情况同步更新政府服务管理平台的数据设置。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人机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申报飞行活动,通过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评审后方可飞行。通过评审的飞行活动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一)因应急保障、搜索救援、气象探测、电路巡查、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等需要在禁飞区域飞行无人机的;

(二)飞行高度超出本办法限高要求的;

(三)飞行半径超出500米的;

(四)飞行速度大于120千米/小时的;

(五)夜间飞行无人机的。

第二十七条无人机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飞行规则;

(二)对所操控无人机的飞行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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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飞行前检查无人机状态;

(四)不得改装、破解无人机;

(五)不得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

(六)主动避让有人驾驶航空器,如发现有人驾驶航空器飞近,应当立即将无人机着陆。

驾驶员对无人机的飞行活动安全直接负责。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及地面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告。涉及民用航空安全的,还应当报告民用航空管理部门。

禁止飞行不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或者无产品标准标识的无人机。

市公安机关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改装、破解无人机和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的行为进行鉴定。

第二十八条除在室内或拦网内等隔离空间飞行外,禁止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飞行无人机。已满8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在成年人的陪同下飞行无人机。

第二十九条无人机驾驶员在饮用任何含酒精的液体之后的8小时之内或者处于酒精作用之下或者受到任何药物影响及其工作能力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不得飞行无人机。

无人机驾驶员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理的精神药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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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无人机进行下列活动:

(一)偷拍军事设施、市、区党委和政府以及其他保密场所;

(二)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医疗等正常秩序;

(三)投放包含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的宣传品;

(四)运输、投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

(五)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破坏公共设施;

(六)偷窥、偷拍个人隐私;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无人机飞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发现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或者接到举报的,应当立即查找其驾驶员和所有权人,并责令立即停止飞行。

无人机驾驶员或者所有权人不听劝阻,或者无人机违法违- 8 -

规飞行危及公共秩序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拦截、捕获、击落等紧急处置措施。

公安机关采取处置措施后,应当将无人机及其驾驶员或者所有权人移交有权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无人机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的无人机不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无人机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加贴产品标准标识或者未采取防止改装、改变设置的技术措施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无人机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接入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并按照规定共享数据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处50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无人机销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销售不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的无人机、将无人机改装、破解系统后销售或者销售无产品标准标识无人机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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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无人机改装、系统破解等服务或者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单位处20000元,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无人机驾驶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飞行无人机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无人机驾驶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改装、破解无人机或者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或者飞行不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或者无产品标准标识的无人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无人机驾驶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利用无人机进行违法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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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157-44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加强泥头车运输管理,营造良好城市道路运输秩序和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泥头车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封闭要求:使用密闭或篷布包裹、袋装等封闭措施。 2.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驾驶室核载人数及核定载质量。 3.车辆侧面及后下部安装防护装置。 4.车身侧面和后部应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后部号牌应喷涂放大字样。 5.泥头车运输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装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按文明施工要求,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地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泥头车驶出工地,须经过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的洗车槽和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轮、车身进行冲洗干净,不得污染路面。 2、泥头车运输人员应当检查车辆装载及封闭情况,运输沿途不得泄漏、洒落、飞扬。泥头车运输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3、泥头车运输须按照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在禁行时间不得在禁行范围内通行。 4、严格泥头车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所有泥头车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未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异地牌照的泥头车必须持车辆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合格证明到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所有泥头车必须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强制性的保养、检测,并到公安交警部门验车,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泥头车保养、检测的书面记录由保养、检测机构加盖公章,并保存三年。 5、严格绩效考核,制定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引2017—2018年版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17—2018年版)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作为信息时代高技术含量的产物,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应用,其产业发展正处于快速增长的爆发期。当前,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在全球市场占有较高份额,技术和制造能力位于世界先进水平前列,已成为中国制造的一张名片。 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主要应用于军用和非军用(民用、国家用)两个领域。军用领域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的技术储备,国家军用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非军用领域,由于应用广泛,体积重量及技术构型差异大,分类和分级复杂,管理法规缺失,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导致产品质量缺乏保证,技术要求难以统一,行业发展受限,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因此,为提高非军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以下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监管水平,规范行业发展、市场秩序和行业行为,提升行业竞争力和产品质量,引领技术创新和技术融合,打造高效产业链,需充分利用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的优势作用,发挥标准引领和规范新兴行业发展的作用,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协调发展,构建科学、有效、协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技术和行业的健康、有序、持续发展。为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 1 —

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同组织制定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106号)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发挥标准化工作对行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以满足市场需求、支撑政府监管为出发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努力构建科学、有效、协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引领发展。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管理部门多,应用范围广,分类和分级复杂等特点,加强顶层设计,分类施策,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引领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有序发展。 多方参与、协同发展。充分利用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的优势作用,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协同发展,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 2 —

工程施工泥头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泥头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泥头车运输管理,营造优良城市道路运输秩序和整齐的市容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泥头车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封闭要求:使用密闭或篷布包裹、袋装等封闭措施。 2. 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驾驶室核载人数及核定载质量。 3. 车辆侧面及后下部安装防护装置。 4. 车身侧面和后部应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后部号牌应喷 涂放大字样。 5. 泥头车运输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装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 反装载要求。 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按文明施工要求,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地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泥头车驶出工地,须经过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的洗车槽和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轮、车身进行冲洗明净,不得污染路面。 2、泥头车运输人员应当检查车辆装载及封闭情况,运输沿途不得泄漏、洒落、飞扬。泥头车运输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3、泥头车运输须按照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在禁行时间不得在禁行范围内通行。 4、严格泥头车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所有泥头车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未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异地牌照的泥头车必须持车辆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合格证明到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所有泥头车必须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强制性的保养、检测,并到公安交警部门验车,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泥头车保养、检测的书面记录由保养、检测机构加盖公章,并保存三年。 5、严格绩效考核,制定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开展泥头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泥头车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的情况纳入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认真予以考核评定;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泥头车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做到事前明责、事中查责、事后追责。 6、制定泥头车管理台账,做到每一辆泥头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对持有的〃两牌两证〃进行及时登记,不落下一人一车。请各项目部按照木制度严格执行! xx医院新建项目一一基坑支护工程 XX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无人驾驶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无人驾驶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无人驾驶带来巨大变革,政府推动持续加速 (5) 一、无人驾驶渐进发展,多级变革带来巨大空间 (5) 1、发展路线:无人驾驶渐进发展,由ADAS升级自动驾驶 (5) 2、技术路径:ADAS实现单车智能,车联网配合交通智能 (6) 3、市场空间:带来多级变革,国内未来五年市场翻十倍 (7) 二、全球政府积极推动,路线图是行业重要依据 (10) 1、欧盟:乘用车、商用车双路齐发 (10) (1)乘用车无人驾驶路径 (10) (2)商用车无人驾驶路径 (12) (3)政策支持:欧盟对无人驾驶项目有着长期的扶持历史 (13) 2、美国:立足数字交通,车联网+智能驾驶+新兴科技三线并进 (14) (1)立足数字交通,多领域推进智能网联发展 (14) (2)无人驾驶时间表 (16) (3)美国无人驾驶相关政策 (17) 3、日本:多部门协同,多技术并举 (18) (1)SIP项目关注跨部门战略创新 (18) (2)“SIP-Adus”引领日本无人驾驶进程 (19) 第二节无人驾驶全球提速,新兴技术逐步落地 (21) 一、商业案例:百花齐放,无人驾驶已在眼前 (21) 1、北汽无人驾驶最快9月开始商业化 (21) 2、荷兰、新加坡加速无人驾驶公交商用化 (21) 3、Uber共享运营,无人驾驶的最佳落脚点 (23) 二、战略升级:国外车企高歌猛进,自主品牌研发进阶 (23) 1、国外车企:跨领域合作加深,自动驾驶将成下一战场 (24) 2、自主品牌:起步虽晚却理想远大,欲弯道超车 (26) (1)众泰汽车 (26) 三、技术探索:激光雷达、V2X等新技术加速落地 (27) 1、激光雷达 (27)

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2019)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3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涉及的相关公共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 前款规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具体范围由省公安机关规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

准。 第四条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生产者、经营者、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责任。 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经营、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飞行管制部门的规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安机关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公共安全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会同飞行管制部门、省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 第六条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经营者、所有者、使用者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机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并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飞行安全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应当向公安、民用航空等部门提供协会成员、培训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七条无人驾驶航空器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协助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制度。民用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46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加强泥头车运输管理,营造良好城市道路运输秩序和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泥头车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封闭要求:使用密闭或篷布包裹、袋装等封闭措施。 2.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驾驶室核载人数及核定载质量。 3.车辆侧面及后下部安装防护装置。 4.车身侧面和后部应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后部号牌应喷涂放大字

《“无人驾驶”》阅读练习及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无人驾驶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从美国谷歌、英国Venturer联盟和阿联酋的“EZ10”等,到中国的百度,无人驾驶都已经进入到路试阶段。虽然无人驾驶汽车也属于移动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的一种,但是在市场应用上,与普通机器人及通用人工智能相比,无人驾驶汽车将在更短时间内得以普及。 无人驾驶汽车的各单元性能已满足当下的物流市场需求,其精度的提升主要依赖于导航技术的提升。配合互联网、物联网及持续提升的信息化平台技术的智能导航系统将会进一步提高无人驾驶汽车的市场应用能力。当然人工智能发展虽然神速,但无人驾驶汽车依然处于技术储备期,其性能全面提升尚需时日当路试完成后,为了进一步实现物流业降本增效,提升物流行业的全球竞争力,政府一纸行文全面鼓励无人驾驶或将成为大概率事件。 无人驾驶汽车极大地提升运输速度和运输效率,将会给物流业和物流企业带来较大冲击,智能装备替代有人司机,货运车辆变成了自动化运输网络中的智能装备。无人驾驶汽车带来物流的网络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将改善超限超载的低价运营状态,由此成为物流企业竞争的核心手段。 (摘编自《经济参考报》2018年5月29日)材料二:

(摘编自《2018—2024年中国互联网+无人驾驶行业市场监测分 析报告》)材料三: 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表示,无人驾驶落地除了技术,还需考虑到车辆、人员的保险和理赔等问题,在未来交通解决方案中,Hyperloop Kitty Hawk的飞车都给我们提供了无限想象。创新工场目前已经投资了4家无人驾驶公司。无人驾驶是以高效、便捷和可靠为具体目标的驾驶行为,需要人、车、路高度协同。广州公交集团董事长谢振东表示,无人驾驶整个生态是由各种产业链交织在一起形成的,目前无人驾驶的产业链尚未建立起来,未来需要从技术等各个方面做更多工作。在广州联通总经理廖江看来,无人驾驶要求车路协同,特别需要可靠的网络,5G技术和5G网络非常契合车路协同的要求。他说:“5G网络建设对自动驾驶发展很重要,然而5G本身建设有难度,它要求建更密集的基站,对运营商有很大的挑战。”广汽研究院郭继舜透露,广汽即将量产第一辆L3智能驾驶汽车,“但到现在为止,我们的主芯片由国外的一个供应商提供,有延期的风险。我们非常需要中国能先研发出合格的人工智能芯片,拥有足够的算力和功能安全。” (摘编自《科技日报》2018年11月28日)

深圳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

深圳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销售、飞行以及安全管理活动。 其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销售、飞行以及安全管理活动,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称“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最大起飞重量大于等于0.25千克、小于7千克,除用于执行军事、警务、海关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 加载飞行控制模块或者使用卫星和图像下传辅助飞行的航空模型,按照本办法有关无人机的规定管理。 第四条无人机管理遵循保障安全、协调联动、服务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无人机及其飞行活动进行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应当加强无人机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政府各部门管理职责,建立与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无人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市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无人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无人机管理责任; (二)会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建立无人机政府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无人机飞行动态管理,并负责政府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和维护; (三)会同有关部门划设本市范围内的无人机禁飞区和限飞区; (四)依法对危及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无人机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组织协调地面防范管控,会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飞行行为。 第八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配合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机场管理机构划设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和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协助做好机场净空管理工作。 第九条市经贸信息、市发展改革、市科技创新等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明确无人机产品的技术功能和要求。 - 2 -

无人驾驶地铁的发展

近年来自动化地铁在全球轨道交通领域口渐升温、)目前,巴黎、新加坡等城市全自动化地铁己正式投入运营,还有马赛、柏林等城市正在将原有的传统地铁改造为全自动化地铁连接美国曼哈顿和布鲁克林的纽约地铁L号线经过改造,正式启用自动控制系统迪拜地铁是阿联酋投巨资兴建的世界上最长的无人驾驶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迪拜地铁有红、绿、橙、蓝四条线路,旨在解决迪拜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目前城市人口迅速膨胀,据世界铁路研究所预测,到2016年,全球将有500多个城市的居民超过百万,地铁线路口益拥挤带来的运营安全挑战成为轨道交通发展的难题、而实现信号和地铁自动化将有效解决轨道交通网络饱和的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城市运输能力、一种全自动的地铁列车己投入使用。 1全自动无人驾驶地铁 目前无人自动驾驶轨道交通大致可以分为四类:APM(Automated people mover,自动旅客捷运系统)、AutomatedMonorails(自动单轨铁路)、Automated Metros(自动城市地铁)以及ART(Advanced Rapid Transit,高级快速公交)、自动城市地铁系统就是常说的全自动无人驾驶地铁。 全自动无人驾驶列车系统是将列车驾驶员执行的工作完全自动化、高度集中控制的列车运行系统该系统包括车辆段列车自动唤醒、车站准备、进入正线服务、正线列车运行、折返站折返、退出正线服务、进段、洗车和休眠等作业、列车的启动、牵引、巡航、惰行和制动,以及车门和屏蔽门的开关;车站和车载广播等控制都是在无人的状态下自动运行。 它的自动列车运行系统可以精确地调整列车运行速度,控制加速和制动,进行列车调度管理。而自动列车防护系统可以控制列车速度和安全制动,还可以在车站打开车门等等。当然自动化地铁系统的成功实施需要非常小心注意安全问题,严格的系统的工程是必不可少的,包括车辆,航管,轨道,供配电,通讯和安全系统,月台幕门,自动售检票等许多子系统。 全自动化地铁较理想的应用场所是有较大的客流量,并且客流量均衡的短途客运。例如:大型机场中,从总候机大楼到登机的卫星候机楼;大楼展览馆中各场馆的联系;游乐场中各景点的来往;大学校区之间的短途交通等。 2我国发展全自动无人驾驶地铁的必要性 2.1全自动无人驾驶地铁优势决定 地铁自动化系统拥有众多优势,在综合运用多项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可实现列车自动唤醒启动和休眠、自动出入停车场、自动清洗、自动行驶、自动停车、自动开关车门、故障自动恢复等功能,并具有常规运行、降级运行、运行中断等多种运行模式,这些高度自动化功能,能有效增加运能,大大提高了系统效率,节省了人力,而且自动化可以使列车调度更加灵便,不会与其他旧有路线混杂。例如可以根据高峰和非高峰时段自动调整发车频率和运行车辆数,在班次延误或客流高峰时可以多插入一组列车运行;在执行特殊任务时,列车则可以自动不停靠相关车站,并能保持速度不变。无人驾驶地铁乘坐起来更为稳当,不会有明显加速和减速的感觉,在起动和制动时乘客不会感到不适。另外,由于特殊的线路走向和站距,列车最高时速可达80公里,从技术方面保障了和提高了运营水平。 当然由于全自动无人驾驶地铁自动化程度较高,相应减少工作人员。人员的减少,管理费用,培养费用也相对于传统非自动模式的少,真正意义上起到了节省人力和财力。自动化地铁的初期成木会高一些,而随着后期维护成木的减少,总体运营成木会逐渐降低。尤其随着劳动力成木的攀升,自动化地铁的优势会口渐显现。正是诸如此类的优势,全自动无人驾驶地铁逐步取代传统的非自动化驾驶模式,也是势在必行的结果。目前根据位于布鲁塞尔的国际公共交通联合会的预测,全球大约40%的地铁系统可能将在未来13年内选择自动化,因此在我国发展全自动无人驾驶地铁更具有必要和紧迫性. 2.2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

航拍遥控飞机航拍飞行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4-02-24 1、目的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 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遥控驾驶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也在快速增加。面对这样的情况,局方有必要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民用无人机驾驶人员的规范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 康发展。 由于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开始为无人机及其相关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空中航行服务程序(PANS)和指导材料的任务。这些标准和建议措施预计将在未来几年成熟,因此多个国家推出了临时性管理规定。鉴于此,本咨询通告也属于临时性管理规定,针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及其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并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建立我国完善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管措施。 2、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无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 (2)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但该航空器可由地面人员或母机人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 3、法规解释 无论驾驶员是否位于地面或航空器上,无人机系统和驾驶员必须符合民航法规在相应章节中的要求。由于无人机系统中可能没有机载驾驶员,原有法规有关驾驶员部分章节已不能适用,本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4、定义 本咨询通告使用的术语定义: (1)无人驾驶航空器(UA: Unmanned Aircraft),是一架由遥控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RPA: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2)无人机系统(UAS: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也称无人驾驶航空器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61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样本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加强泥头车运输管理,营造良好城市道路运输 秩序和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泥头车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封闭要求:使用密闭或篷布包裹、袋装等 封闭措施。 2.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驾驶室核 载人数及核定载质量。 3.车辆侧面及后下部安装防护装置。 4.车身侧面和后部应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身反 光标识,车身后部号牌应喷涂放大字样。

5.泥头车运输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装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按文明施工要求,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地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泥头车驶出工地,须经过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的洗车槽和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轮、车身进行冲洗干净,不得污染路面。 2、泥头车运输人员应当检查车辆装载及封闭情况,运输沿途不得泄漏、洒落、飞扬。泥头车运输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3、泥头车运输须按照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在禁行时间不得在禁行范围内通行。 4、严格泥头车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所有泥头车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未合格的

基于云平台的无人驾驶汽车

基于云平台的无人驾驶汽车 作者:rys 学校:山东大学 班级:计算机技术 学号:XXXXXX

摘要 基于云平台的无人驾驶汽车是现在有些人在研究的基于机器学习的自动驾驶汽车和移动云平台的有机结合,可以使道路交通的效率和安全性大大提高,并且使人们对汽车的操控更加简单。基于云平台的无人驾驶汽车是对大数据技术的典型应用和扩展。首先结合GPS定位、全景地图、图像分析等技术首先实现了对路上跑的每一辆车的精准定位,在此基础上利用大规模分布式集群的超强计算能力实现实地场景在计算机上的精确模拟。通过以上这些技术的应用可以让每一辆车通过和云平台的交互掌握全局的交通信息,从而可以避免车辆碰撞,也可以有效的减轻交通拥堵。同时用户操作更简单,可以支持传统操作、通过模拟场景操作和设定了起点、终点等条件时的完全无人驾驶。 关键词:大数据,分布式集群,机器学习,模拟场景 一.研究意义 汽车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汽车的增多有时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比如 交通拥堵愈发严重,车祸数量也在增加,每年都有很所人在车祸中受伤甚 至丧失生命。同时目前汽车操作还是比较复杂,很多人为了学车花费大量 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由于其操作复杂度所以很多在路上开车的人并不是很 熟练,这就又增加了安全隐患。为了解决上面这些问题,未来的汽车(也 有可能是其他能源的车)首先发展方向就是要降低操作难度,所以无人驾 驶汽车必然会成为以后的趋势。传统的无人驾驶汽车通过机器学习的方法,汽车能根据摄像头捕捉到的道路、障碍物等信息自动改变行驶方向和速度,虽处于试验阶段,也基本实现了无人操控的效果。可是传统的无人驾驶汽 车没用联网,汽车本身不可能掌握全局的信息,不管是汽车还是车上的人 都不能判断出自己视觉之外的障碍物,并且没有全局信息的车和人无法预 知道路拥堵情况,无法避免拥堵。所以我们需要通过一个云平台来支持对 全局信息的掌控,协助进行车辆的控制、道路的选择。云平台的建设通过 分布式集群来实现。 二.发展历史 无人自动驾驶车辆的研究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军事用途、高速公路环境和城市环境。 2.1 军事用途 无人自动驾驶车辆的研究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它最早起源于军事

[VIP专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

咨询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AC-61-FS-2013-20 下发日期:2013年11月18日 编制部门:FS 批准人:万向东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 1、目的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遥控驾驶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也在快速增加。面对这样的情况,局方有必要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民用无人机驾驶人员的规范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开始为无人机及其相关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空中航行服务程序(PANS)和指导材料的任务。这些标准和建议措施预计将在未来几年成熟,因此多个国家推出了临时性管理规定。鉴于此,本咨询通告也属于临时性管理规定,针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及其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并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建立我国完善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管措施。 2、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无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 (2)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但该航空器可由地面人员或母机人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 3、法规解释 无论驾驶员是否位于地面或航空器上,无人机系统和驾驶员必须符合民航法规在相应章节中的要求。由于无人机系统中可能没有机载驾驶员,原有法规有关驾驶员部分章节已不能适用,本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4、定义 本咨询通告使用的术语定义: (1)无人驾驶航空器(UA:Unmanned Aircraft),是一架由遥控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RPA: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泥头车运输管理,营造良好城市道路运输秩序 和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 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泥头车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封闭要求:使用密闭或篷布包裹、袋装等封闭措 施。 2.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驾驶室核载人数 及核定载质量。 3.车辆侧面及后下部安装防护装置。 4.车身侧面和后部应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身反光标 识,车身后部号牌应喷涂放大字样。 5.泥头车运输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装载物

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按文明施工要求,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地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泥头车驶出工地,须经过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的洗车槽和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轮、车身进行冲洗干净,不得污染路面。 2、泥头车运输人员应当检查车辆装载及封闭情况,运输沿途不得泄漏、洒落、飞扬。泥头车运输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3、泥头车运输须按照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在禁行时间不得在禁行范围内通行。 4、严格泥头车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所有泥头车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未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异地牌照的泥头车必须持车辆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合格证明到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所有泥头车必

程世东-无人驾驶发展及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无人驾驶发展及对城市交通的影响The Development of Autonomous Vehicles and The Effect to Urban Transport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运输研究所 Institute of Comprehensive Transportation of NDRC 程世东 Cheng Shidong 2019-06-14

交流内容 一、何时到来? I. When will it come? 二、对城市交通影响II. The effect to urban transport

瓶颈Bottleneck:法律法规Law OR 技术Technology? 曾一度非常火热、高调 Will come at once! 去年3月,Uber 撞人致死 Very pessimistic 技术有多成熟,还有多远,根据各公司的行动来推断 How far away, estim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ction of companies

通用GE (并购Cruise ):今年将量产投 入无方向盘和踏板的Cruise AV ,并已要 求美国政府修改一些汽车安全标准,以 便这种车可以运营。 谷歌Waymo :2009年开始研究,2018年 12月,在凤凰城推出Robo Taxi 叫车服务Waymo one

百度Apollo:原计划今年量产L4级别自动驾 驶汽车,正在长沙推进 Robo Taxi 叫车服务 去年下半年,车路协同在国内逐步增强 单车智能→“聪明的车”+“聪明的路” Smart car → Smart car + Smart Road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根据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6月1日起,质量在250克以上(含)的无人机须登记注册。同时,民航局正在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将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以下是小编分享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快来看看吧。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对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实施实名制登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1.3一般要求 自2020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对于在2020年6月1日前购买的民用无人机,其拥有者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

粘贴登记标志,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 1.4定义 1.4.1民用无人机 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1.4.2民用无人机拥有者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是指民用无人机的所有人,包括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和其它组织。 1.4.3民用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 民用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是指根据无人机的设计或运行限制,无人机能够起飞时所容许的最大重量。 1.4.4民用无人机空机重量 民用无人机空机重量是指无人机制造厂给出的无人机基本重量。除商载外,该无人机做好执行飞行任务的全部重量,包含标配电池重量和最大燃油重量。 2.职责 2.1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1)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政策的制定; (2)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的管理。 2.2民用无人机制造商 (1)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最大

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

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根据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安[2013]13号)有关要求,为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全面规范我市泥头车运输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在专项整治期和市场规范期实行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管理制度,有关实施办法如下: 一、管理要求 “两牌”即在深圳市行驶的所有泥头车除需悬挂中华人民共和 国核发的车辆号牌外,需在车辆醒目位置悬挂有市交通运输委审核 备案的“档案号牌”,标有所属企业在深圳登记注册(或备案托管)的企业和车辆档案编号等信息。“两证”即在深圳市驾驶泥头车的 所有司机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证外,需持经市交通运输 委对其《从业资格证》审核备案,并经自卸车行业协会对其培训合格后发予的“备案合格证”。 二、实施主体

通过行业自行制定标准,自治自律管理,政府部门依法监督实行。“档案号牌”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车辆审核后,委托市自卸车协会负责发放。“备案合格证”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监督市自卸车协会按要求发放。 三、制作及完成时间 “档案号牌”和“备案合格证”由市自卸车协会根据相关要求制作,于3月10日前完成。车辆审核发牌和驾驶员培训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相关牌、证。具体发放时间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开始。 四、档案号牌规格及悬挂 (一)颜色:蓝底白字,设有多处防伪标识。 (二)尺寸:长44cm、宽14cm(车前牌);长120cm;宽30cm (车后牌)。

(三)包含信息:信息内容按照《开展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一车一档”的要求,统一采用市交通运输委对泥头车登记备案后形成的档案编号。由市交通运输委提供相关信息。 (四)悬挂位置:车前牌悬挂在泥头车前面该车辆号牌的左侧平齐放置,车后牌悬挂与泥头车后面车牌(黄牌)平齐放置。 五、发放条件 (一)“档案号牌”发放条件 1、车辆在各部门的违章记录依法处理完毕; 2、车辆在各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整改完毕; 3、车辆厢体规格和载物量(重量、容积)符合国家标准,车后挡板按交警部门要求安装放大号牌;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61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加强泥头车运输管理,营造良好城市道路运输秩序和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泥头车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封闭要求:使用密闭或篷布包裹、袋装等封闭措施。 2.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驾驶室核载人数及核定载质量。 3.车辆侧面及后下部安装防护装置。 4.车身侧面和后部应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后部号牌应喷涂放大字样。

5.泥头车运输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装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按文明施工要求,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地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泥头车驶出工地,须经过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的洗车槽和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轮、车身进行冲洗干净,不得污染路面。 2、泥头车运输人员应当检查车辆装载及封闭情况,运输沿途不得泄漏、洒落、飞扬。泥头车运输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3、泥头车运输须按照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在禁行时间不得在禁行范围内通行。 4、严格泥头车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所有泥头车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未合格

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异地牌照的泥头车必须持车辆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合格证明到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所有泥头车必须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强制性的保养、检测,并到公安交警部门验车,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泥头车保养、检测的书面记录由保养、检测机构加盖公章,并保存三年。 5、严格绩效考核,制定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开展泥头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泥头车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的情况纳入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认真予以考核评定;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泥头车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做到事前明责、事中查责、事后追责。 6、制定泥头车管理台账,做到每一辆泥头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对持有的“两牌两证”进行及时登记,不落下一人一车。请各项目部按照本制

演讲稿:人工智能在奔跑“无人驾驶”即将成为现实--李德毅

人工智能在奔跑“无人驾驶”即将成为现实-- 李德毅 刚才大家对机器人开车有一点想法,好像总是感觉不靠谱。汽车——这个曾经被称之为改变了世界的机器,今天受到了人们的质疑,最大的问题是,汽车成了人类的第一杀手。我们做一个简单的调查,你的亲人、朋友、亲人朋友的朋友,在这个大朋友圈里,你有没有发现,其中会有一个人曾经受到过汽车事故的伤害?我看到有人点头了,人类开车,更多的情况下,不是汽车的动力学性能不好,而是人有更多的智能要释放,他要看路边的美女好看不好看,结果坏事了,这叫做注意力转移。情绪不稳定,不是我们注意一点就可以的,因为人是个认知主体,他一定要开小差的,他一定要睡眠的,他一定会疲劳的,所以车祸的百分之八十左右都是人为事故,不是车子不好,所以人们对这个人类杀手是耿耿于怀的。我们发明了汽车,为什么让它造成我们的不幸呢? 人们对汽车的最大意见应该是把驾驶者的活,交给计算机、交给人工智能、交给科学技术。所以我们就千方百计地提高无人驾驶的可靠性、安全性。经过我们的初步估算,人开车的可靠性是十的负三次方,千分之一;而如果改成机器人开车,计算的结果是十的负五次方,比人开车的事故率会降低百分之一,所以安全问题就解决了。 大家都比较关注刚才看到的那些摄像头,这些摄像头大概跟手机的那个摄像头的价格差不多,一两百块钱就可以了。但是,

要想看红绿灯,看高速行驶的障碍物,这个摄像头还是需要有一些特殊能力的,比如说高动态。大家知道摄像头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光照,夜间要开车,大雾天也要开车,所以摄像头的难度很大。我想告诉大家光有传感器还不够,这就是认知的作用,智能车本质上就是驾驶认知的形式化,需要一个脑子来认知。 重点是要讲一下驾驶脑。我们去年用一辆大客车和几辆小轿车,从郑州到开封实现了全程的无人驾驶。我们课题组利用这么多年的时间专门从事驾驶脑、驾驶认知的形式化,还是尝到了一些兴奋点,这件事情不是那么容易的。郑州到开封的实验成功之后,美国一个叫做“连线”的网站给我们做了个评论,它说:谷歌那个小车子叫smart car(智能汽车),固然性感,大车子也性感,我才知道智能公交车,还可以用“性感”这个词来形容。在智能驾驶当中,我们实际上走了很多的路程,2012年,我们从北京到天津,在高速公路封闭的道路上做无人驾驶,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段视频,是三四年前的事情了。 当时的媒体也很震惊,觉得我们从北京到天津无人驾驶很了不起,其实震惊的不应该是这件事,而是我们汽车的头顶上没有顶美国的64线激光雷达。我们用的比较简单的雷达就把它做到了,我觉得这一点还是值得骄傲的。很多开车的朋友都说开车是个乐趣,是人追求惊喜历险的乐趣,我们用上海汽车集团的一辆新概念车叫iGS,做了一个赛车考驾照的科目,叫做十八米绕桩,既要快又不能碰到锥形标。你看(视频),又要快又不能碰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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