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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预拌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预拌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湖北胜力合建材有限公司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鉴发部门:生产技术中心

2014年3月2日

前言

为了落实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文件精神,加强预拌湿砂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预拌湿砂浆产品质量,起草了本规程。

本规程对我公司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原材料、配合比设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预拌湿砂浆的出厂、验收、运输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本规程由公司生产技术中心起草,总工程师批准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1)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2)

第四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3)

第五章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管理 (5)

第六章预拌砂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6)

第七章预拌砂浆出厂质量和验收管理 (7)

第八章附则 (8)

附表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控制项目表 (8)

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拌砂浆企业管理,不断提高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预拌砂浆相关标准,参照GB/T 19000- ISO 9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第二条企业应强化质量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三条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对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企业应设立以厂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化验室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原材料、成品质量的检验、监督与管理工作。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编制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第七条化验室的职责

(一)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材料、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二)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

科学的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

(三)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出厂预拌湿砂浆进行确认,按相关标准和供需双方合同的规定进行交货验收。

(四)根据产品开发和提高产品质量等需要,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五)负责或协助相关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处理质量纠纷。

第八条化验室的权限

(一)参与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评价各部门的过程质量,为质量奖惩提供依据,行使质量否决权。

(二)监督、检查生产过程受控状态,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及时扭转质量失控状态。

(三)有权越级汇报企业质量情况,提出并坚持正确的管理措施。

(四)有预拌湿砂浆出厂决定权。

第九条化验室人员配备。

(一)化验室应配备主任、工艺、统计及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检验人员人数必须满足检验工作需要,不得少于4人。

(二)化验室主任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熟悉砂浆生产工艺、产品性能并具有较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与产品有关的各项标准和质量法规。

(三)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取得武汉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授权的质检机构颁发的有效操作合格证。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制定企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编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图表和原材料、成品的内控质量指标,及参照GB/T 19000—ISO 9000族标准,编制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必需的程序文件。

第十一条化验室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与检验制度,主要包括:

(一)各岗位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作业指导书。

(二)与质检机构的对比验证制度。

(三)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四)文件管理制度。

(五)检验原始记录、台帐与检验报告填写、编制、审核制度。

第十二条检验与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

仪器设备必须按预拌湿砂浆产品标准要求配置齐全,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和执行仪器的检定、校验制度,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第十三条质量记录、档案、资料、报表管理的要求

(一)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要求,做好质量技术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原始记录和台帐使用统一的表格,各项检验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

(二)各项检验原始记录和分类台账的填写,必须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当笔误时,须在笔误数据中央划两横杠,在其上方书写更正后的数据并加盖修改人印章,涉及出厂预拌湿砂浆的检验记录的更正应有化验室主任签字或化验室主任印章。

(三)对质量检验数据要及时整理分析,每月有分析小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全年应有专题总结。

(四)上级发布的有关质量方面的通报和文件,必须认真学习贯彻,除及时归档外,质量及主要生产部门应有相应的复印件,以便使用。

第十四条人员培训和考核要求

(一)提高企业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每年应制定培训和考核计划。

(二)每年应按计划对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建立检验人员培训档案,考核成绩应作为评价其技术素质的依据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应调离质检岗位。

第四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企业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合格的供方,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档案;采购合同应经审批,以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规定要求;供应部门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货。

第十六条原材料的质量应能满足工艺技术条件的要求,按质分别存放,存放应有标识和记录,避免混杂。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

第十七条水泥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水泥储存期不宜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水泥在使用前需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且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细骨料应符合JGJ 52及其他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且不应含有公称粒径大于5 mm的颗粒;细骨料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且应按JGJ 52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轻骨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没有相关标准的应制定完善的技术指标,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第十九条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天然石粉、硅灰等矿物掺合料应分别符合GB/T 1596、GB/T 18046、JGJ/T 112、GB/T 18736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没有相关标准的应制定完善的技术指标,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其掺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通过试验确定。

第二十条外加剂应符合GB 8076、JC 474、JC 476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外加剂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厂外加剂应按批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采用保水增稠材料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没有相关标准的应制定完善的技术指标,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用于砌筑砂浆的应符合JG/T 164的规定。预拌砂浆所采用的保水增稠材料应为非石灰类材料,且应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提供的产品鉴定或检验合格报告;用于砌筑砂浆的保水增稠材料,必须经过砌体力学性能验证。

第二十二条可再分散胶粉、颜料、纤维等添加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没有相关标准的应制定完善的技术指标,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第二十三条重质碳酸钙、轻质碳酸钙、石英粉、滑石粉等填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没有相关标准的应制定完善的技术指标,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第二十四条拌合用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进厂原材料的验收、取样及检验应符合附表1中的要求。

(一)同品种同等级的水泥按批进行验收取样,一般同一批号以500t为一批,不足500t 也按一批进行验收,从散装水泥运输车中随机取样20kg,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二)砂应以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一般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验收,不足上述数量也以一批进行验收。作质量检验时取30~50kg,作砂浆配合比时,取100kg,取样时应分别从砂堆的上、中、下三处抽取,拌和均匀后按四分法缩分提取。

(三)掺和料应按不同等级分批验收,一般以连续供应的200t为一批,不足200t也按一

批进行验收。散装料的取样是从运输工具、贮库或堆场中的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不少于1kg,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四)每一批进厂的添加剂,无论数量多少,均须按批进行取样和检验。

第二十六条职能应建立完整的各原材料检验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并按时进行整理分析和专题总结。

第五章预拌湿砂浆配合比设计管理

第二十七条预拌砂浆生产前必须进行配合比试验,确保所采用的配合比生产的成品能满足相关砂浆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配合比设计应当满足《预拌砂浆》(GB/T 25181-2010)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规定,并根据砂浆的用途、强度等级、稠度、凝结时间指标、原材料性能等通过试验确定。

第二十九条应建立砂浆配合比汇总表。

砂浆配合比汇总表是指确定某一等级的砂浆产品配方时化验室的各种试验数据的汇总表,具体应包括各原材料的名称、来源、品种等级、批号、用量以及该配合比下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它不但应包含符合产品性能要求的试验数据,也应包含未达到产品性能要求的试验数据。通过汇总表中的数据,应能够确定生产该等级砂浆产品的配合比范围。

第三十条当砂浆的组成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时,或当需要使用新材料生产预拌砂浆时,配合比必须经过化验室试验重新确定。

第三十一条生产实际使用的配合比不得超越汇总表范围,当生产配合比汇总表中未曾出现的产品时,必须经过试验确定配合比,并将其纳入配合比汇总表。

第三十二条选定的生产配合比,应编号管理,定期考核执行效果。同一编号的配合比,对比厂内取样和施工现场(或其他场所)取样砂浆的各项性能指标,定期(每季或每月)进行统计分析,控制砂浆质量。统计分析的资料必须送资料室列册存档。

第三十三条总工程师任审查配合比执行效果和考核统计分析资料,并根据情况停止使用质量差和效果差的配合比,以确保砂浆各项指标合格。

第三十四条生产使用的配合比必须经总工程师的签字确认。

第六章预拌砂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第三十五条化验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重要质量控制方案,经总工程师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化验室负责监督、检查上述方案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预拌砂浆的生产过程控制应采用电脑程序控制,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称,并定期对计量称进行校准。

第三十七条砂浆生产企业至少应当有2台带自卸和搅拌装置的湿拌砂浆专用运输车辆。

第三十八条湿拌砂浆生产企业应配备搅拌机、运输车清洗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

第三十九条砂的筛分应采用分级筛分,按不同粒径等级分别储存在筒仓内,并确保颗粒均匀。

第四十条为保证预拌砂浆质量,配料岗位应根据化验室下达的配方通知单要求进行配料。配料要严格、计量要准确、操作要精心,力求配料均匀、稳定。添加剂的掺入必须均匀、准确。

第四十一条各种原材料的计量均应按质量计,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范围;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

表1 砂浆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第四十二条预拌砂浆应采用机械强制搅拌混合,搅拌时间应不低于2min,混合搅拌设备要满足生产不同品种预拌砂浆要求。

第四十三条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的预拌砂浆应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原材料和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

第四十四条预拌砂浆散装库应有明显标识,预拌砂浆必须送入化验室指定的库内。

第四十五条预拌砂浆的生产过程环节必须详细记录并保留各原始记录。具体包括:(一)各原材料的进厂记录,包括材料的品种、批号、批量、进厂时间、供应商、生产商等信息。

(二)各原料库的入库记录。

(三)计量、搅拌控制记录。包括使用的原料库号、数量,搅拌时间以及搅拌时各设备的工作状态、参数等。

(四)各种通知单。包括原料入库通知单、配方通知单、送货通知单、产品出厂通知单等。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应按照要求设立关键质量控制点和检验项目。

第七章出厂预拌湿砂浆质量和验收管理

第四十七条生产部依据化验室的《产品出厂通知单》,按指定的批号、品种、强度等级、数量、生产日期发货,并做好发货记录。

第四十八条化验室填写产品质保书、出厂检测报告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与货同行。

第四十九条决定预拌砂浆出厂的权力属于化验室。化验室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预拌湿砂浆出厂的管理等有关事宜。出厂预拌砂湿浆质量必须按相关的预拌砂浆标准严格检验和控制,经确认预拌湿砂浆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具预拌湿砂浆出厂通知单。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确保出厂预拌湿砂浆质量合格率100%,努力提高预拌湿砂浆均匀性、稳定性。

第五十条预拌湿砂浆到施工现场后必须在两小时内使用完,不允许施工现场加水。

第五十一条出厂预拌湿砂浆必须按产品标准取代表性样品进行稠度、强度等相关检验。

第五十二条砂浆生产在下列情况下,必须按照相关砂浆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型式检验。

(一)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二)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

(三)主要原材料、配合比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四)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五)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第五十三条出厂预拌湿砂浆质量交货与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各相关产品标准。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建立和坚持访问用户制度。企业每年至少要信访有代表性的用户两次,广泛征询对预拌湿砂浆质量、性能、运输及执行合同等方面

的意见,建立用户档案,制定改进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程自2014年3月2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规程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解释。

附表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控制项目表

湿拌砂浆质量管理手册

1 总则 为适应山东市发展商品化建筑砂浆的需要,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手册。 本规范适用于湿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交货验收及施工质量控制。 2 术语、符号、标记与分类 术语 湿拌砂浆wet-mixed mortar 湿拌砂浆系指由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 湿拌砌筑砂浆wet-mixed masonry mortar 将砖、石、砌块等块材砌筑成为砌体的湿拌砂浆。 2 湿拌抹灰砂浆wet-mixed plastering mortar 涂抹在建(构)筑物表面的湿拌砂浆。 3 湿拌地面砂浆mix-mixed screeding mortar 用于建筑地面及屋面找平层的湿拌砂浆。 4 湿拌防水砂浆mix-mixed water-resistance mortar 用于有抗渗要求部位的湿拌砂浆。 符号与标记 符号 WM——湿拌砌筑砂浆、WP——湿拌抹灰砂浆、WS——湿拌地面砂浆、WW——湿拌防水砂浆 标记 WX MXX/ PXX- XX- XX- XX

所执行标准号 凝结时间 稠度 抗渗等级(有要求时) 强度等级 ^ 湿拌砂浆代号 分类 按用途分为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和湿拌防水砂浆,并采用表1的代号。 表1 湿拌砂浆代号 按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稠度和凝结时间的分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湿拌砂浆分类

3 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湿拌砂浆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当有其他特殊设计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当湿拌砂浆需同时满足几种类型砂浆的要求时,其相同技术指标应以要求较高的指标为准。 湿拌砂浆的外观色泽应均匀,无结块现象。 湿拌砂浆细集料的最大粒径应根据使用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湿拌砂浆的拌和用水量应由供方确定。 湿拌砂浆拌合料的凝结时间由供方按一般情况在产品设计中确定,需方亦可在有特殊的操作要求时向供方提出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湿拌砂浆的性能指标中,湿拌砂浆硬化体的性能指标包括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渗性、保水率和收缩率等;湿拌砂浆拌合料的性能指标包括稠度、保水性、含气量和凝结时间等;湿拌砂浆干混料的性能指标主要有外观。 湿拌砂浆的技术要求 湿拌砌筑砂浆 1 湿拌砌筑砂浆的砌体力学性能应符合GB50003的规定,湿拌砌筑砂浆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应小于1800㎏/m3。 2 湿拌砂浆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水泥生产质量控制完整版

水泥生产质量控制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9 水泥生产质量控制 学习指南:水泥生产质量管理与控制是保证水泥厂正常生产、稳定和提高水泥质量的关健。化验室是水泥企业进行质量管理的专门机构,化验室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组织和全方位的监督,正确地指导生产,确保水泥质量。水泥生产是流水线式的多工序连续生产过程,各工序之间关系密切,每道工序的质量都与最终的产品质量有关,在生产中原燃料的成分与生产状况又是不断地变化的,如果前一工序控制不严,就会给后一工序的生产带来影响。为此,在水泥的生产中,要根据工艺流程经常地、系统地、及时地对生产全部工序包括从原料、燃料、混合材料、生料、熟料直至成品水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只有把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做到水泥生产的全过程中,才能保证出厂水泥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品质指标。 水泥生产质量管理与控制主要做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水泥企业要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对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二是保证窑磨在控制范围内的正常运转;三是管理和控制好原料、燃料、混合材料、生料、熟料及水泥的质量,保证水泥生产按要求进行,保证出厂水泥质量的优质和稳定,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 9.1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水泥生产质量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应依据《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 9.1.1 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 9.1.1.1 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水泥企业应设立以厂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和符合《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的化验室。厂长(经理)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厂长(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化验室主任在厂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各车间、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化验室内设控制组、分析组、物检组和质量管理组等,分别负责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物检、控制、监督与管理工作。 水泥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通用水泥企业以及特性水泥、专用水泥需取得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其它水泥企业需取得各省级政府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各省级建材工业协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 9.1.1.2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1)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内部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 管理,提高检(试)验工作水平,确保产品出厂质量,根据《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管理规程》)和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混凝 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的企业。 第三条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负责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品出厂确认、验证工作,协助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检(试)验工作。 第四条按照《管理规程》相关要求,各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负责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日 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内控制度 第五条试验室应建立、实施和维持符合《管理规程》要求的质量体系。试验室的质量体系应覆盖其职责范围的所有场所。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定成书面体系文件,并达到试验室检(试)验结果质量所需的要求。 体系文件应包括:岗位职责、质量手册、程序手册、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和记录等。体系文件应保证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和执行。

第六条应建立试验室岗位责任制度、检(试)验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设备仪器使用管理制度、检(试)验报告审核与签发制度、试件标准养护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异常情况及质量监督制度、事故分析上报制度、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第七条试验室应有专人负责文件的管理,应制定书面文件控制程序,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及时获得与其质量体系和管理有关的全部规范性文件,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应是有效的版本。 (二)建立并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和体系文件目录。 (三)定期审查体系文件,必要时进行修订,以保证持续适用和满足使用的要求。 (四)管理的方式应易于文件的取阅和防止误用、不易散失和污损。 第八条记录控制 (一)试验室应制定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放、维护和清理记录的书面程序。 (二)记录应清晰明了,便于安全保存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等适宜环境的设施中。书面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三)记录和报表应包含足够的信息,并按照《管理规程》要求采用全省统一的格式。 (四)记录和报表应使用墨水笔或其它档案用笔进行书写。 (五)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工作时予以记录。所有记录均应连续编号,并按检(试)验项目分类归档。 (六)记录和报表中出现错误时,不得擦涂,应划改,并签名

预拌砂浆质量管理手册

江苏恒大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预拌砂浆质量管理手册2018年6月14日

1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1原材料 1.1.1干粉砂浆所用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及对人体有害,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有关规定。 1.1.2胶凝材料 1水泥 1)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水泥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3)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4)对已进厂的每批水泥,如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疑问时,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并以复验结果为准。 2石膏 1)干粉砂浆生产用石膏应符合《建筑石膏》(GB9776—1988)的有关规定。 2)石膏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1.1.3矿物掺合料 1干粉砂浆所用的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1991)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不同品种、等级储存于专用的仓罐内。 3矿物掺合料应按批量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产品标准的规定划分。 4矿物掺合料的掺量由干粉砂浆生产厂家经试验确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掺加矿物掺合料后砂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5矿物掺合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 1.1.4细集料 1砂 1)干粉砂浆生产用砂的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规定。 2)砂进厂后应按批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检验批量以400m3或600t为一批。 2其他矿物细集料 当使用其他矿物细集料时,细集料不应妨碍胶凝材料的凝结硬化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矿物细集料的掺入不应降低干粉砂浆的质量。 1.1.5外加剂 1外加剂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2外加剂进厂时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3外加剂的使用方法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化验室质量管理制度

济宁金威水泥有限公司 化验室质量管理制度 本公司《化验室质量管理制度》是依据T/CBMF17-2017《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它确定了本公司产品质量目标,并对实现质量目标的过程控制进行了描述。他对化验室的内部管理进行了规范。它是公司实施质量管理的法规性和纲领性文件,我现予以批准正式发布,并从即日起实施。全体质量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化验室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以保证本公司产品质量符合顾客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实现本公司产品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 1 出厂水泥合格率100%; 2 富裕强度合格率100%; 3 包装袋重合格率100%; 4 与质检机构对比合格率>80%;内部抽查对比合格率>90% 第一章质量管理机构 1 化验室 1.1 化验室是质量管理组织的专设机构,在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的直接领导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1.2 化验室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与质量控制,及时排除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确保原燃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符合技术标准。

1.3 化验室内设置化学分析室、物理检验室、生产控制室等机构。 1.4 制订了化验室机构设置框图,表明了化验室内各机构相互关系。详见下 图: 化验室组织机构图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2.2质量控制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燃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企业控制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并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3出厂水泥(熟料)的确认、验证 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出厂水泥(熟料)进行确认,按相关标准和供需双方合同的规定进行交货验收,杜绝不合格品水泥出厂。 2.4质量统计

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备案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附件1: 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备案工作事项,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办事环境,依据《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穗建质〔2014〕53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备案范围、途径及有效期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及应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的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普通预拌砂浆企业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提交。备案工作全年均可办理。 备案有效期为1年。 二、备案提交资料 (一)新备案企业需提交资料: 1. 备案申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 4.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行业规划的选址意见; 5. 外地进穗企业经所在地市级以上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同意后,我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出具的意见; 6 .国土部门用地性质相关证明材料(含企业用地的租赁合同); 7. 所在地(区或县级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批复意见; 8. 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

9.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最高等级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10. 3人以上建筑或建材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近2个月社保证明; 11. 4人以上检测人员上岗证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近2个月社保证明; 12.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的产品监督抽检报告。 (二)备案企业年度核查时需提交资料: 1.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诚信记录; 2.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的产品监督抽检报告; 3. 3人以上建筑或建材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职称证书和聘任期间社保缴交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4. 4人以上检测人员和和聘任期间社保缴交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三)改建、扩建企业备案需提交资料: 1.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意见; 2. 主要设备清单及验收情况表。 (四)迁建企业的选址、用地、设备、人员、环保等按新备案企业要求办理。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预拌砂浆质量控制相关要求

预拌砂浆原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一、执行标准 1、《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2005(2006年1月1日实施) 2、《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2011 年1月1日实施)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2012年5月1日实施) 二、进场时质量控制资料检测要点 1、预拌砂浆进场必须提交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产品备案证书、产品合格证。对于干拌砂浆,尚须提交型式检验报告及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对于湿拌砂浆,尚须提交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a)产品合格证:应提供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一式四联合格证。 b) 型式检验:干拌砂浆产品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本规程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生产中如果原材料发生变化、生产工艺进行调整、设备进行维修、连续停产超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或成品存放期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c) 出厂检验:每一批干拌砂浆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见下表。干拌砂浆产品合格证应以出厂检验结果为依据。 2、干拌砂浆用的包装袋(或散装罐相应的卡片)上应有清晰标志显示产品的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产品标记;3)生产厂名称和地址;4)生产日期;5)生产批次号;6)加水量要求; 7)加水搅拌时间;8)内装材料重量;9)产品贮存期。 3、供方应提供相应的预拌砂浆使用说明书,包括砂浆特点、性能指标、干拌砂浆有效日

期、使用范围、加水量、凝结时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三、原材料进场检验要求 1、原材料进场后须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具体复试批次和检测项目应不低于下表要求。 2、存放超过3个月或者超过产品有效期的预拌砂浆应重新进行检验。 四、试块留置要求 1、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这里的材料包含砌体和砂浆两种材 料) 2)不超过250m3砌体; 3)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干混砂浆应以100t为一个检验批; 4)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 层合并。 2、留置数量要求 1)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 机应留置不少于一组试块。 2)砌体砂浆每一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 3、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85%。

湿拌砂浆质量管理手册

1 总则 1.0.1 为适应山东市发展商品化建筑砂浆的需要,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手册。 1.0.2 本规范适用于湿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交货验收及施工质量控制。 2 术语、符号、标记与分类 2.1 术语 2.1.1 湿拌砂浆wet-mixed mortar 湿拌砂浆系指由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 2.1.2 湿拌砌筑砂浆wet-mixed masonry mortar 将砖、石、砌块等块材砌筑成为砌体的湿拌砂浆。 2 湿拌抹灰砂浆wet-mixed plastering mortar 涂抹在建(构)筑物表面的湿拌砂浆。 3 湿拌地面砂浆mix-mixed screeding mortar 用于建筑地面及屋面找平层的湿拌砂浆。 4 湿拌防水砂浆mix-mixed water-resistance mortar 用于有抗渗要求部位的湿拌砂浆。 2.2 符号与标记 2.2.1 符号 WM——湿拌砌筑砂浆、WP——湿拌抹灰砂浆、WS——湿拌地面砂浆、WW——湿拌

防水砂浆 2.2.2 标记 WX MXX/ PXX- XX- XX- XX 所执行标准号 凝结时间 稠度 抗渗等级(有要求时) 强度等级 湿拌砂浆代号 2.2 分类 2.2.1按用途分为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和湿拌防水砂浆,并采用表1的代号。 表1 湿拌砂浆代号 品种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湿拌防水砂浆代号WM WP WS WW 2.2.1按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稠度和凝结时间的分类应符合表2的规定。

水泥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水泥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过程质量管理就是根据水泥生产工艺流程,经常、系统、及时地对生产各工序,包括从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厂水泥等进行的一环扣一环的质量管理及控制,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对水泥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有: 1. 石灰石、粘土矿山的质量管理; 2. 原料、燃料的质量管理; 3. 生料的质量管理; 4. 熟料的质量管理; 5. 水泥粉磨质量管理; 涉及到姚电水泥的质量管理,主要是2 4 5)三项、其中的2和4项,水泥粉磨站只涉及到其中的一部分。 一、原材料及熟料采购进厂质量管理 1. 原材料采购 企业应根据质量控制(符合内控指标)要求选择合格的供方,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档案,采购合同一定要包含质量指标要求,并要经过化验室同意,

以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规定要求;供应部门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货。 2. 原材料进厂储存 进厂原料及熟料按化验室规定分别存放,不允许直接使用;存放要有标识和记录,避免混杂。通知化验室到现场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预均化后使用” 的原则。当目测进厂熟料中混有杂物或有大量黄料时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识标立即通知化验室取样检验,经检验后按质量通知单规定比例搭配使用。 3. 混合材、石膏、水泥助磨剂质量管理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企业初次使用时,必须经过试验,确认能保证产品质量方可使用。进厂助磨剂应按批次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使用化学副产石膏(脱硫石膏、磷石膏、氟石膏等)应经过充分试验,必要时可经过上级权威部门的技术鉴定。 4. 储存期要求 原材料应保持合理的储存量,一般情况下储量为:混合材10天(含石灰石),石膏20天,熟料5天。(企业可以根据所采购原料的难易程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其最低可用储量。) 二、熟料质量管理熟料质量是水泥质量的关键,对熟料质量控制的主要项目有:熟料化学成分、烧失量、 MgO 、游离氧化钙、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等。 1.熟料化学成分及率值的控制

预拌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湖北胜力合建材有限公司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鉴发部门:生产技术中心 2014年3月2日

前言 为了落实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文件精神,加强预拌湿砂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预拌湿砂浆产品质量,起草了本规程。 本规程对我公司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原材料、配合比设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预拌湿砂浆的出厂、验收、运输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本规程由公司生产技术中心起草,总工程师批准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1)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2) 第四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3) 第五章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管理 (5) 第六章预拌砂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6) 第七章预拌砂浆出厂质量和验收管理 (7) 第八章附则 (8) 附表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控制项目表 (8)

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拌砂浆企业管理,不断提高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预拌砂浆相关标准,参照GB/T 19000- ISO 9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第二条企业应强化质量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三条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对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企业应设立以厂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化验室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原材料、成品质量的检验、监督与管理工作。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编制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第七条化验室的职责 (一)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材料、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二)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

湿拌砂浆合同

成都市 预拌砂浆供应合同 工程简称: 成都市混凝土协会 201 年月日

湿拌砂浆供应合同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建设工程生产、销售、使用湿拌砂浆的具体要求,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所需的湿拌砂浆向乙方订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湿拌砂浆: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 2.本工程:指本合同中使用乙方湿拌砂浆的所有工程部位。 3.本合同:指甲乙两方签署的本供应合同,包括合同的附件或补充合同。 4.货物:指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湿拌砂浆或委托乙方购买的材料。 5.货款:根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数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物款项。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三、湿拌砂浆供应范围为本工程全部分建设工程所用之普通砂浆,供应总量约立方米,预计合人民币约万元。(以双方最终结算为准) 四、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强度等级的湿拌砂浆,其数量、基本单价清单如下表: 品名 砌筑砂浆 (元/m3) 内墙抹灰砂浆 (元/m3) 地面砂浆 (元/m3) M5 M7.5 M10 M15 M20 M25

1、基本单价: (1)、基本单价是指砂浆拌合物稠度为70~90mm,砂浆拌合物凝结时间8小时以内,砂浆运输车到达使用地点后卸货时间在60分钟以内的砂浆价格,包含普通湿拌砂浆材料费和运输费。 (2)、防水砂浆:P6在以上报价上增加 12 元/m3。 (3)、外墙抹灰砂浆(外墙抹灰砂浆包含防水和纤维,已经能满足防水和抗裂的需要)。乙方已经与甲方一起看过图纸的技术要求,外墙抹灰砂浆的价格只在以上内墙抹灰砂浆单价基础上增加元/ m3。 (4)甲方需要砂浆时应尽可能不少于6m3/车次,不足6m3/车次时则按30 元/m3计算(如本次只要4方砂浆,则甲方应补运费为(6-4)方×30元/m3=60元)。 (5)运输车在工地上停留时间超过60分钟后将收取超时费,每超时60 分钟则增收100元/车次/小时。但最长不得超过4小时。 (6)、甲乙双方对砂浆质量产生争议时,共同委托甲、乙双方认可的法定 单位进行检测,若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结果不合格,查明原因, 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且应承担由些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甲乙双方对砂浆质量产生争议时,共同委托甲、乙双方认可的 法定单位进行检测,若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结果不合格, 查明原因,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且应承担由些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湿拌砂浆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较大时,其基本单价另 行商议。 2、供应时间:从年月起至本工程停止供应之日止。 五、本工程湿拌砂浆计量结算及付款办法: 1、本条所称结算指乙方所供湿拌砂浆供货量的结算。 2、本工程湿拌砂浆计量结算办法: 以立方米为单位,按实收的方量结算,供货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 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立方米数之和计算。甲方可随机抽查砂浆运输车装载量 (砂浆容重范围1850±50kg/m3)。甲方若对乙方混拌砂浆发货单记载方量 有异议,可派人与乙方管理人员一起在乙方生产处抽测容重验证,每批次 抽查的频次应不少于三车,由抽查结果计算出平均单方容重。若抽查的的 方量不足时,则从上次抽查起到本次抽查止的所有方量均按抽检的不足方 量进行扣减计算 本工程预拌(商品)砂浆量每月进行结算。乙方每月25日后5个工 作日内将本月所供应湿拌砂浆的结算书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 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供货量的结算审核,签字盖章手续,逾期乙方有 权停止供应湿拌砂浆,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工程湿拌砂浆付款办法: (1)、本工程货款支付采取转账支票、电汇支付的方式。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手册

1目的 本规程旨在规范中控操作员操作,统一操作思想,精心操作,不断摸索总结,达到系统稳定的目的。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兴业海螺5000t/d熟料生产线中控窑操作,即从均化库底到熟料库顶。 3引用标准 《工艺设备性能参数》、《工艺规程》、《设备讲明书》、《兴业海螺单机操作规程》、《集团5000t/d熟料生产线中控操作规程》等 4操作指导思想 4.1 树立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观念,精心操作,不断摸索总结,在实 际中充分利用计量监测仪表和先进的DCS自动操纵等技术手段,整定出系统最佳运行操作参数,以达到优质高产,低消耗及长期安全运转和文明生产。 4.2树立全局观念与原料、煤磨互相协调,紧密配合,三班操作员必须 经常交流操作思想,做到统一操作,达到三班保一窑的目的。 4.3 为了保持整个系统热工制度的稳定,必须坚持前后兼顾,全面平衡 的原则。应优化和调整风、煤、料、窑速以消除系统热工波动。同时窑炉兼顾,既要保持窑的烧结能力,又要保证预热器系统和分解炉的预热分解能力,掌握窑炉合理的用煤、用风量,来稳定系统热工制度,提高熟料质量,保持结粒均齐,防止过烧或欠烧。 4.4 燃料完全燃烧,幸免产生CO和系统局部高温,防止五级筒溜子及 分解炉与窑尾烟室间的缩口结皮、堵塞。 4.5正确调整篦冷机篦床速度和各室用风量,以防止堆“雪人”并提高

二、三次风温及熟料冷却效果。 4.6 坚持以耐火材料运行周期决定窑运行周期的指导思想,加强耐火材 料运行治理,加强操作中运行监控与维护。 5工艺流程及主机设备要紧性能参数 5.1 工艺简介 均化库的生料通过气动截止阀、电动流量阀、进入喂料缓冲仓,入窑生料均从喂料缓冲仓卸出,经气动截止阀、电动流量阀,经冲击固体流量计计量后至喂料斜槽再经斗提提升至预热器顶斜槽经分料阀分料喂入预热器内。在预热器A列、B列中,生料和热气流进行热交换,在达到A列、B列四级筒后进入分解炉内,入炉生料通过充分混合与分解,然后进入五级旋风预热器进行料气分离,入窑煅烧,熟料经篦冷机急冷后进入锤式破裂机破裂后由裙板输送机输送到熟料库。 5.2 主机设备性能参数 5.2.1 入窑斗提(1428) 型号: H-GBW 1000×99500 用途: 生料入预热器 头尾轮中心高: 99.5m 输送物料: 生料 物料容重: 0.8kg/m3 物料水分: <1% 物料温度: 正常:80℃最大:120℃ 输送能力: 正常:380t/h、最大:450t/h 电机功率: 200kW 5.2.1.1 开机前的预备

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1: 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备案工作事项,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办事环境,依据《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穗建质〔2014〕53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备案范围、途径及有效期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及应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的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普通预拌砂浆企业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提交。备案工作全年均可办理。 备案有效期为1年。 二、备案提交资料 (一)新备案企业需提交资料: 1. 备案申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 4.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行业规划的选址意见; 5. 外地进穗企业经所在地市级以上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同意后,我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出具的意见; 6 .国土部门用地性质相关证明材料(含企业用地的租赁

合同); 7. 所在地(区或县级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批复意见; 8. 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 9.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最高等级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10. 3人以上建筑或建材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近2个月社保证明; 11. 4人以上检测人员上岗证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近2个月社保证明; 12.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的产品监督抽检报告。 (二)备案企业年度核查时需提交资料: 1.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诚信记录; 2.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的产品监督抽检报告; 3. 3人以上建筑或建材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职称证书和聘任期间社保缴交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4. 4人以上检测人员和和聘任期间社保缴交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三)改建、扩建企业备案需提交资料: 1.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意见; 2. 主要设备清单及验收情况表。 (四)迁建企业的选址、用地、设备、人员、环保等按

水泥企业管理制度

目录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1) 附件1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 (11) 附件2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 (16) 附件3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 (20) 附件4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表 (22) 附件5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 (27) 附件6试验允许误差表 (29) 附件7水泥企业产品质量月报 (30) 附件8过程质量控制指标要求 (31)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泥企业管理,保证和稳定水泥及水泥熟料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水泥、水泥熟料的产品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水泥和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第三条水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按照 GB/T19000-ISO9000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 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有效运行。水泥企业应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否决权,并设立质量基金,用于开展质量活动和奖励对企业质量管理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企业最高管理者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化验室主任在企业法人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第五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省级建材(水泥)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企业应确立以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负责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设立符合《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附件1)的化验室。

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附件1: 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备案工作事项,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办事环境,依据《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穗建质〔2014〕53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备案范围、途径及有效期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及应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的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普通预拌砂浆企业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提交。备案工作全年均可办理。 备案有效期为1年。 二、备案提交资料 (一)新备案企业需提交资料: 1. 备案申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 4.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行业规划的选址意见; 5. 外地进穗企业经所在地市级以上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同意后,我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出具的意见;

6 .国土部门用地性质相关证明材料(含企业用地的租赁合同); 7. 所在地(区或县级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批复意见; 8. 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 9.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最高等级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10. 3人以上建筑或建材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近2个月社保证明; 11. 4人以上检测人员上岗证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近2个月社保证明; 12.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的产品监督抽检报告。 (二)备案企业年度核查时需提交资料: 1.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诚信记录; 2.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的产品监督抽检报告; 3. 3人以上建筑或建材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职称证书和聘任期间社保缴交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4. 4人以上检测人员和和聘任期间社保缴交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三)改建、扩建企业备案需提交资料: 1.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意见; 2. 主要设备清单及验收情况表。

干粉砂浆质量管理手册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符号与标记 3 技术要求 4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5 检验 6 订货与交货 7 应用及验收

1 总则 1.0.1 为适应深圳市发展商品化建筑砂浆的需要,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手册。 1.0.2 本规范适用于干粉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交货验收及施工质量控制。 2 术语、符号与标记 2.1 术语 2.1.1 干粉砂浆premixed dry mortar 干粉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以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在施工现场只需加入规定用量的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即可使用的砂浆材料。干粉砂浆以袋装或散装形式供应。干粉砂浆在加水(或乳液)拌和前称为干粉砂浆“干混料”,加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后称为干粉砂浆“拌合料”,在凝固后称为干粉砂浆“硬化体”。 2.1.2 普通干粉砂浆ordinary premixed dry mortar 1 干粉砌筑砂浆premixed masonry dry mortar 干粉砌筑砂浆系指用于砌筑工程的干粉砂浆。 2 干粉抹灰砂浆premixed plastering dry mortar 干粉抹灰砂浆系指用于抹灰工程的干粉砂浆。干粉抹灰砂浆又分为内墙抹灰砂浆和外墙

抹灰砂浆两种。 3 干粉地面砂浆premixed screeding dry mortar 干粉地面砂浆系指用于建筑地面、楼面及屋面的干粉砂浆。 4 干粉防水砂浆premixed water-resistance dry mortar 干粉防水砂浆系指具有一定防水性能的干粉砂浆。干粉防水砂浆又分为干粉防水抹灰砂浆和干粉防水地面砂浆。 2.1.3 特种干粉砂浆special premixed dry mortar 特种干粉砂浆系指具有一定特殊功能(如抗裂、高粘结、装饰性)的干粉砂浆,包括:彩色装饰干粉砂浆、饰面砖粘结剂、界面处理剂、填缝剂、腻子等。 2.2 符号与标记 2.2.1 符号 GQ——干粉砌筑砂浆 GM——干粉抹灰砂浆 GD——干粉地面砂浆 GFM——干粉防水抹灰砂浆 GFD——干粉防水地面砂浆 GT——特种干粉砂浆 2.2.2 标记 1 普通干粉砂浆 干粉砌筑砂浆和干粉地面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和强度等级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2011年版)及附件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2010年12月1日发布 2011年1月1日实施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目 录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1) 附件1 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 (11) 附件2 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 (16) 附件3 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 (20) 附件4 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表 (22) 附件5 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 (27) 附件6 试验允许误差表 (29) 附件7 水泥企业产品质量月报 (30) 附件8 过程质量控制指标要求 (31)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泥企业管理,保证和稳定水泥及水泥熟料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水泥、水泥熟料的产品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水泥和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第三条水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按照GB/T19000-ISO9000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有效运行。水泥企业应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否决权,并设立质量基金,用于开展质量活动和奖励对企业质量管理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企业最高管理者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化验室主任在企业法人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第五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省级建材(水泥)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 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企业应确立以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负责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设立符合《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附件1)的化验室。 (二)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车间和职能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企业化验室内设控制组、分析组、物检组和质量管理组等,分别负责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检验、控制、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质量管理组织的职责 1、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湿拌砂浆高质量管理系统手册簿

1 总则 1.0.1 为适应市发展商品化建筑砂浆的需要,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手册。 1.0.2 本规适用于湿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交货验收及施工质量控制。 2 术语、符号、标记与分类 2.1 术语 2.1.1 湿拌砂浆wet-mixed mortar 湿拌砂浆系指由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使用的拌合物。 2.1.2 湿拌砌筑砂浆wet-mixed masonry mortar 将砖、石、砌块等块材砌筑成为砌体的湿拌砂浆。 2 湿拌抹灰砂浆wet-mixed plastering mortar 涂抹在建(构)筑物表面的湿拌砂浆。 3 湿拌地面砂浆mix-mixed screeding mortar 用于建筑地面及屋面找平层的湿拌砂浆。 4 湿拌防水砂浆mix-mixed water-resistance mortar 用于有抗渗要求部位的湿拌砂浆。 2.2 符号与标记 2.2.1 符号 WM——湿拌砌筑砂浆、WP——湿拌抹灰砂浆、WS——湿拌地面砂浆、WW——湿拌

防水砂浆 2.2.2 标记 WX MXX/ PXX- XX- XX- XX 所执行标准号 凝结时间 稠度 抗渗等级(有要求时) 强度等级 湿拌砂浆代号 2.2 分类 2.2.1按用途分为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和湿拌防水砂浆,并采用表1的代号。 表1 湿拌砂浆代号 2.2.1按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稠度和凝结时间的分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湿拌砂浆分类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湿拌砂浆除应满足本规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当有其他特殊设计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3.1.2 当湿拌砂浆需同时满足几种类型砂浆的要求时,其相同技术指标应以要求较高的指标为准。 3.1.3 湿拌砂浆的外观色泽应均匀,无结块现象。 3.1.4 湿拌砂浆细集料的最大粒径应根据使用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1.5 湿拌砂浆的拌和用水量应由供方确定。 3.1.6 湿拌砂浆拌合料的凝结时间由供方按一般情况在产品设计中确定,需方亦可在有特殊的操作要求时向供方提出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3.1.7 湿拌砂浆的性能指标中,湿拌砂浆硬化体的性能指标包括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渗性、保水率和收缩率等;湿拌砂浆拌合料的性能指标包括稠度、保水性、含气量和凝结

(完整word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全套表格.docx

企业名称□器械生产企业 类别 企业地址□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号到期期限 执照注册号注册资金 经营或生产范围经营方式 拟供应品种 法定代表人传真 联系人联系电话 销售人员身份证号 采购员申请原因 (签字):年月日业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质量管理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同意作为合格供货方 审批意见 □同意作为合格供货方 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年月日审核表应附资料: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 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产品名称注册证号型号规格生产批号 有效期储存条件(出厂编号) 生产厂商法定企业代表人电话 企业地址邮编传真 生产许营业 可证号执照号 许可生产经营 范围 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对法人委托书的审核结果委托有效期限 产品性能、质量、用途、疗效等情况: 注意事项、警示及提示性说明: 业务部门 申请理由签字: 年月日质管部门 签字: 意见 年月日 负责人审批 签字: 意见年月日此表作为对供货的首次经营品种(通常指厂商之间)的供货资格进行审查时用。附件有: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 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及有效期;4、销售人员身份证明;5、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6、产品合格证明; 7、产品质量标准;8、检验报告书;9、质量保证协议; 10 包装、标签、说明书批件和实样。以上资料除不能提供原件外,复印件需 加盖原单位红色印章

医 疗 器 械 购 进 记 录 年度 购 货 产品注册 日 期 生产批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货单位 生产厂家 证号或 有效期 备注 品名 号(生产 月 日 (备案凭 日期) 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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