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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联络单管理办法

内部联络单管理办法
内部联络单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统一公司内部沟通程序,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作,提高工

作效率,建立有效的合作团队,促使沟通更有规范性、时效性、责任性以及可追溯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各分子公司、事业部之间以及

内部的相互书面沟通。

三.定义:

工作联络单:指将集团内部所有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所产生的

沟通进行书面化的规范表格。(附件1《工作联络

单》)

请求协助:指请求一个或一个以上单位给予本单位协助或帮助

的书面沟通

工作指令:指上级对下级下达非口头性指令的书面沟通。

事件跟催:指相关单位之间两次以上口头沟通达不成协议时所

使用的书面沟通。

申诉建议:指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相关单位)的申诉建议,领

导或者监督单位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现象所

使用的书面沟通。

四.职责:

发文单位:对《工作联络单》上所要求处理的事件要进行及时

的追踪与监督。

受文单位:受文单位负责人对《工作联络单》上要求完成或者

协助的事件要按要求处理,对处理过程要实行监控。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工作联络,对相

关部门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并进行绩效考核。

五.流程:

1.发文单位根据需要处理的时间准确完整的填写《工作联络单》内容,注明《工作联络单》性质(请求协助/工作指

令/事件跟催/申诉建议/其他)。

2.发文单位负责人可直接向发文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单位提交《工作联络单》,受文单位对事件没有异议时签字接受

做工任务,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商讨确定事件处理方法

和时间,若遇到受文单位不予配合发文单位可直接报告总

经办处理。

3.发文单位有权对受文单位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对受文单位的效果要随时掌控,提前发现问题,必要时可多次发放

跟催性质的《工作联络单》,同一事件发放两次以上,第

三次时必须会知总经办,每一次都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备

案。

4.受文单位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联络单》事件负这个主要责任,发文单位若跟催不到位,又没有多次发书面跟催单

时与受文单位负同责任。

5.任何单位在接受任务时没有《工作联络单》时可拒绝接受

任务,否则一切责任由受文单位全部承担,此单一旦签收

就必须按照《工作联络单》上的内容处理。

6.《工作联络单》上的事件如完成不了,受文单位必须提前和发文单位协调修改相关《工作联络单》内容,并报人力

资源部备案。

7.借鉴“交通违规抄牌”方式,公司领导或监督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发现个单位中存在不合理事件时可直接开具《工作

联络单》到人力资源部和当事单位,当事单位必须在规定

的时间内处理完成不合理并上报相关监督部门。8.《工作联络单》上需要处理的事件完成后,由发文单位在《工作联络单》上记录完成结果如何,以供今后工作参考

和受文单位绩效考核考评依据。

9.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对新进员工如何使用《工作联络单》进行培训,逐步形成使用习惯和企业文化。

10.所发出的《工作联络单》上必须要有编号,以便查询追踪方便,编写办法举例:人力资源部:RLZY201001-012,

表示人力资源部2010年1月份第12份《工作联络单》;11.本《工作联络单》一式三份,由受文单位各留存一份以供追踪工作进展,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作为相关单位负责

人绩效考核的依据,考核方式按照公司考核办法。12.《工作联络单》表格由到行政部领取。

1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项目施工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资料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和成本管理,针对现场项目施工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联系单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及索赔的依据,与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管理密切相关,各现场项目部必须加强工程联系单管理。 二、工程联系单接收应由施工员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经办,经现场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交资料员复印转发至预算员结算留底同时布置专业班组实施;资料员做好收发编号和记录,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三、项目部向有关单位发出工程联系单由资料员负责办理,包括汇总、填写、发件、回签,具体内容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人员提供,经现场项目经理签字认可,重要技术(质量)更改或者5000元以上费用发生需本部主任工程师、经理审核同意。所有工程联系单须盖项目部公章。 四、设计更改联系单必须有设计、技术审核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加盖出图印章。设计单位出具的签字或印章不全的联系单,必须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人补签后方可实施。 五、业主或监理单位发出的联系单需有负责本单位工程的责任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印章,方可视为有效,才能予以实施。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联系单,须经业主现场负责人或总监理

工程师说明情况,以书面形式明确更改的内容和费用,并在限期时间补发有效联系单,口头通知不予受理。 六、在工程实施前,发生工程变更所出据的联系单,一般按预算定额计费,如有损失应附加损失金额。若在工程施工之后,发生工程变更,应在联系单内容中注明变更理由、工程量计算方法和金额,由监理单位和业主认可(明确相关费用和总计金额)后,方能实施。 七、工程联系单的实施。一般应做到事完单清,特殊情况应在一周内完成联系单签证认可,如果发生事完而联系单不清时,原则上不再继续受理下次联系单,以避免在工程决算中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八、本制度所指工程联系单包括:设计更改、业主更改、施工单位建议更改、工期签证、费用签证等。 九、附工程联系单管理流程图(一)、(二)。 温州建设集团第六项目部 二○○○年九月二十日

项目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项目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管理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工作的实际和各部门职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确保程序到位、合法,操作简便、可行。 二、联系单管理和监督 工程项目的联系单管理工作应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联系单编制原则 工程联系单以优化设计、完善结构、符合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原则。 四、工程联系单分类 工程项目联系单分为建设(代建)单位签发联系单、设计院签发联系单、施工单位提出联系单三大类。 五、联系单办理情况 (1)有利于提高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 (2)有利于缩短工期。 (3)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碰、缺或不完善情况。 (4)勘测设计资料不详,或因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差异较大。 (5)有利于工程项目建成后的使用、维保等管理工作。 (6)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 第二章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能 六、经营班子的工作职责 (7)审核批准工程联系单工作程序。 (8)审核批准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联系单。 (9)审核批准有异议的联系单。 七、工程部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预算部等相关部门审核联系单的签发原因,对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联系单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 (2)负责确定工程项目联系单签发类别。 (3)负责联系单相关内容的具体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 (4)配合预算部做好工程联系单的造价审核和结算工作。 (5)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工程方面技术协调、沟通工作。 (6)负责工程项目联系单的收发、整理、归档。 八、预算部的工作职责 (1)参与论证联系单签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负责工程联系单的造价核算和结算工作。 (3)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在造价方面技术协调、沟通工作。 九、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 (1)其它相关部门做好联系单的配合协调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一、由建设(代建)单位签发 因使用功能需求、或建设单位(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且无需设计确认的变更。 二、由设计院签发单位签发 (1)规划、人防、消防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变更。 (2)专家论证要求的变更。 (3)因图纸存在设计缺陷或图纸会审引起的设计变更。 (4)建设(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的变更。 (5)其他合理化建议。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 (1)设计变更引起施工方法、工程量、造价、工期变化。 (2)建设(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变更引起施工方法、工程量、造价、工期变化。 (3)因工程或施工实际需要引起的设计变更。 (4)其他合理化建议。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实际上就是甲方和乙方一种文字沟通的方式。有时候光靠嘴说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文字性的东西,方便以后结算。或记录某些重大事情。 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在工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行为,提高管理与协商效率,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委会发包的工程范围内,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参建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联系单涉及的技术、经济、工期等内容,所进行的协商、管理活动。 本规定“附件一”列出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流程,参建各方均应严格执行。 本规定“附件二”为工程联系单处理意见表,由工程处、总工室技术处在受理工程联系单后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 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实际上就是甲方和乙方一种文字沟通的方式。有时候光靠嘴说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文字性的东西,方便以后结算。或记录某些重大事情。 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在工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行为,提高管理与协商效率,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委会发包的工程范围内,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参建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联系单涉及的技术、经济、工期等内容,所进行的协商、管理活动。

本规定“附件一”列出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流程,参建各方均应严格执行。 本规定“附件二”为工程联系单处理意见表,由工程处、总工室技术处在受理工程联系单后填写。 暂定价物资的选用与计价管理,在《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工程材料设备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中另作专门规定。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管委会实行工程联系单分级管理制度,将工程联系单按所含内容的重要、复杂程度,分为一般事项联系单、重要事项联系单。 一般事项联系单涉及的技术内容较为简单明确;增加或减少造价在2万元以下;延长或缩短工期在一周以内;换用或新增次要材料设备等。 重大事项联系单涉及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功能;增加或减少造价2万元以上;延长或缩短工期一周以上;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整体外观效果;换用或新增主要材料设备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提出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情况,加强施工前的图纸审查等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在工程联系单中说明需要事先协商或联系的事项。 施工单位在工程联系单中列出的项目名称,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或其它项目的划分设置规定,并说明各项目的特征。提出合同外新增项目、桩基等隐蔽工程的变更,须报综合单价及预算总价。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其格式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留出其它参建方签字、盖章的“一致意见”栏。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图会审纪要和管委会的意见,及时提出工程联系单,对施工图中的缺陷进行修改、补充,以免延误施工,引起争议和索赔。 较大型工程的设计单位,应派出现场代表或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联系单办事事项。 对于工程设计更改,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暂行)》中另作专门规定。 第七条因管委会自身要求或出于优化设计、改变材料设备等需要,由有关处室提出相应

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工作流程)

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 一、目标 为统一公司内部沟通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有效的合作团队,促使沟通更有规范性、时效性、责任性以及可追溯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范围 工作业务中,各部门安排工作或认为必须要让其它部门知晓或需进行洽商的事项,包括: 1、工作联系单确定的工作要求; 2、正式发文、通知确定的工作要求。 (统称工作联系单) 三、职责 1、工作发起部门: (1)对要求处理的工作进行及时的跟踪与监督; (2)对工作的完成效果随时掌控,提前发现问题; (3)必要时可追发跟催性质的工作联系单,进行督促进度。 (4)因跟踪不利造成《工作联系单》延误的与收文部门共同承担责任。 2、工作接收部门: (1)对接收到的《工作联系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修订要求; (2)对签收确认的《工作联系单》要求完成或协助的工作按要

求处理; (3)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控。 (4)工作接收部门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联系单》负主要责任。 四、流程管理 1、工作联系单的填写要求: 工作联系单根据其紧急程度分为A、B、C三类。 工作联系单内容应包含:发单部门、发单时间、工作主题、联系单类别、工作要求、办结时间等要素。 同一工作联系单,收单部门为多个部门,且各部门负责不同工作内容的,应分别写清楚工作要求和要求办结时间。 2、工作联系单的发起: A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B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C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审核签发。 3、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接收: (1)收单部门应根据工作联系单内容,首先进行签收,工作联系单不需要回复时,可不做闭环跟踪处理,接收部门签收回复即可。工作联系单需回复及闭环处理时,接收部门需签收确认,并回复处理承诺。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联络员管理办法最终版.doc

联络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各分、子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双向传递渠道,更好地为各单位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子公司联络员。 第二章联络员的管理 第三条联络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热爱联络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了解本单位主要工作,掌握基本情况,能够做到上传下达; (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电脑操作技能。 第四条联络员原则上由各单位行政人员或总经理助理、总账会计等人担任,也可以由各单位按上述条件推荐,指定专人担任,报公司行政管理部登记备案。经公司审批核定,对符合条件者发文公布。 (四)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集团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等任务连续三次未报送或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公司举办的联络员会议者,公司可向其所在单位反映,提出更换人选。 第三章联络员的权利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联络员的权利 (一)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联络员工作会议和活动,对联络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有参加公司年度优秀联络员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所在单位及领导与集团公司的双向工作联系,及时传达公司的精神和要求,通报公司的工作动态。 (二)报送所在单位的基本信息及重要工作动态,反应各单位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及各项诉求; (三)集团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联络员例会制度 第五条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 (一)联络员例会为联络员工作机制的基本形式,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主要任务为:跟踪落实集团公司工作部署;通报、交流各单位相关工作;参加公司组织的联络员会议、培训及有关活动;研究和改进联络员工作等。 (二)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例会,应告知公司行政管理部,并委派其他人参加。 (三)每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通知。 第六条联络员例会要求 (一)联络员要准时参加会议,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工作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作联系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使各单位之间的业务开展规范、有序、高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便于公司督办并计入绩效考核,切实有效解决企业运行、项目推进中遇到的“肠梗阻”问题,并有据可查。 二、适用范围 各单位之间发生交叉业务关系或需要相关部门给予工作配合协办等,启用本工作联系单。 三、主要职责 (一)各单位负责人为落实工作联系单内容要求的直接责任人; (二)企管部为工作联系单的督促、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的工作联系单执行情况进行协调、监督以及处罚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按时完成。 四、具体要求 (一)工作联系单是各单位之间相互进行工作联系的有效凭证。原则上需要其它各单位配合的工作都必须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进行; (二)工作联系单中应明确说明需要对方配合的具体事项、完成时间及完成标准,完成时间应根据工作任务实际,发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双方责任人充分协商签字认可后确定在合理范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工作联系单的发出人与接收人必须是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出差或请假,由各单位分管领导请示第一责任人签字执行; (四)工作联系单签字完成后,一式三份,发出单位、接

收单位各存档备查一份、报企管部备查督办一份; (五)收到工作联系单的各单位,应按工作联系单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在工作中出现新问题或存在异议,应在第一时间内对发出单位提出质询或向分管领导申请协调,协调解决意见及时报企管部; (六)工作联系单完成情况将作为衡量各部门工作效率及质量的标准之一,列入各单位的月度绩效考核,企管部将不定期对各子公司职能部门工作联系单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因此,工作联系单中工作内容完成后发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共同验收完成情况,发出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工作结果评价处写明接收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如按期限按要求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则存档即可,如发生未按期限或标准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由发出单位提报企管部,由督察办调查核实后进行相应考核或处罚。 (七)工作联系单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编号规则为 ****-2020-001; (八)各单位在接到工作联系单后,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工作大局出发,第一时间协助配合发出单位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影响工期和整体工作推进运营,否则公司将严肃处理; (九)联系单为公司内部工作交接、办理的重要凭证,各单位在工作办理完结后,必须妥善保管存档,备案留查。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新版)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与范围 1.1为便于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于业主各部门、总承包商和项目监理单位所签发的“工程联系单”。 2.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 除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必须行文外,各单位之间在下列工程活动中,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 2.1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需通知总承包商。 2.2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单位就现场总平面、道路、水源、电源、通讯等方面的安排,需通知总承包商。 2.3工程进度协调中,催促有关方迅速作出回应和安排落实的问题。

2.4总承包商因大件运输吊装需要,向业主提出占地或堵塞通道请示或直接与其它联系。 2.5总承包商提出请业主向有关部门或其它外部单位联系,不涉及办理工作票的问题。 2.6设备制造商代表与各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工程问题。 2.7工程协调的其它问题。 3.工程联系单的编码原则 普通工程联系单的编号,原则上按资料室规定的制度进行编排。 4.工程联系单的签发 原则上“工程联系单”由发出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发,必要时相关单位或部门会签。项目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授权签发人名单,由各单位书面提出报设备管理部备案。 5.工程联系单的处理 工程联系单中“主送单位”在接到工程联系单后2天内回复意见,交由档案管理室分发处理。同意该意见并能立即完成或限期完成的应在回复意见中注明完成日期。如遇重大技术问题或牵涉到经济费用超过设备管理部处理权限时,应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并回复。

内部联络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内部联络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统一公司内部沟通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有 效的合作团队,促使沟通有规范性、时效性、责任性以及可追溯性,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及各部门内部在协助沟通不畅情况下的相互书面沟通,以 此作为公司评判责任的依据。 三、术语 1.工作联络单:指公司内部所有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所产生的沟通形成书面化的规范表格。 2.协助指令:指请求一个或多个部门给予本部门的协助的书面沟通。 3.工作指令:指上级对下级传达非口头性指令的书面沟通。 4.事件跟催:指相关部门之间两次以上口头沟通未能达成时采取的书面沟通。 5.申诉建议:指各部门或个人对公司、部门的建议,领导或监督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 不合理现象所使用的书面沟通。 四、职责 1.发文部门 A.发《工作联络单》时需给予受文部门《工作联络单》副本/复印本; B.对上述要求处理的事件,及时进行过程追踪与监督; C.根据时间期限,对完成情况做出简单评价。 D.发文部门发文时必须由发文部门负责人签字。 2.受文部门 A.接受发文部门发放的《工作联络单》时,妥善保存副本,以便发文部门追踪做佐证; B.收到文件的第一时间,通知内部相关人员,放置部门内看板或显眼处,直至联络事 宜完成后进行存档处理; C.受文部门负责人对《工作联络单》上要求完成或协助完成的事件按要求保质保量的 处理,对处理过程要实时监控。 D.原则上,发文部门发出的联络函只对受文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人由受文部门负责 人安排。 3.审计部:对于发文部门与受文部门有争议的事宜,参与协调并完成。

五、流程 1.发文部门根据需要处理的事件准确简要填写《工作联络单》内容,注明《工作联络单》 性质。(协助指令/工作指令/事件跟催/申诉建议/其他); 2.发文部门负责人经过沟通后向发文内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提交《工作联络单》,受文部 门对事件没有异议时签字,表示接受任务;经过双方共同商讨仍有异议时,由审计监察部参与协调,商讨处理方法及处理完成时间,进而按以下规定执行: A.发文部门有权利和义务对受文部门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对受文部门完成的效果及 进度随时掌握,提前发现问题; B.受文部门如无客观原因不能准时完成,发文部门可发放跟催性《工作联络单》,发放 跟催性《工作联络单》务必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知悉并签字; C.发放跟催性《工作联络单》后,仍不能准时完成的情况下,可直接交由审计监察部 负责进行追责。 3.5受文部门完成《工作联络单》上的事件时,发文部门经过验证,在《工作联络单》上 注明完成情况,以便供考核做出依据。 4.发文部门对未按期或按要求完成的《工作联络函》,复印后交审计监察部备存,审计监 察部根据联络函对各部门“部门协作”指标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反馈给人资进行绩效成绩汇总。 六、承责方式: 1.对发文内容不理解,不沟通而延误工作,视为接收人工作延误责任,每延误一天扣2分; 2.无理由拒不签字接收或回复,报审计监察部,从下发当天开始,每延迟一天扣5分; 3.根据双方确定的完成时间,未能完成联络工作,每延迟一天扣1分; 4.涉及多部门联合解决的问题,受文单位可提出自己的意见,由发文单位牵头相关方共同 提出解决方案,此种情况受文人可拒绝受文,如发文方未牵头解决采取推诿的方式,受文方可向审计监察部投诉,发文方扣5分, 5.审计监察部在接到相关部门投诉联络后应主动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梳理协作关系, 并追究协作不力的责任,不得推诿,否则每单扣5分。 七、内部联络流程示意

工作联系单管理规定工作流程

工作联系单管理规定工 作流程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一、目标 为统一公司内部沟通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有效的合作团队,促使沟通更有规范性、时效性、责任性以及可追溯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范围 工作业务中,各部门安排工作或认为必须要让其它部门知晓或需进行洽商的事项,包括: 1、工作联系单确定的工作要求; 2、正式发文、通知确定的工作要求。 (统称工作联系单) 三、职责 1、工作发起部门: (1)对要求处理的工作进行及时的跟踪与监督; (2)对工作的完成效果随时掌控,提前发现问题; (3)必要时可追发跟催性质的工作联系单,进行督促进度。 (4)因跟踪不利造成《工作联系单》延误的与收文部门共同承担责任。 2、工作接收部门: (1)对接收到的《工作联系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修订要求;

(2)对签收确认的《工作联系单》要求完成或协助的工作按要求处理; (3)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控。 (4)工作接收部门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联系单》负主要责任。 四、流程管理 1、工作联系单的填写要求: 工作联系单根据其紧急程度分为A、B、C三类。 工作联系单内容应包含:发单部门、发单时间、工作主题、联系单类别、工作要求、办结时间等要素。 同一工作联系单,收单部门为多个部门,且各部门负责不同工作内容的,应分别写清楚工作要求和要求办结时间。 2、工作联系单的发起: A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B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C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审核签发。 3、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接收: (1)收单部门应根据工作联系单内容,首先进行签收,工作联系单不需要回复时,可不做闭环跟踪处理,接收部门签收回复即

内部工作联系单管理规定

公司部门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 (暂行)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 为了便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快捷、规范处理各项事务,依据公司部门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工作联系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的责任性及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之间内部的相互书面沟通。 三、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业务中,各部门安排工作或认为必须要让对方或其他部门知晓、配合、解决或需进行洽商的事项,未达到正式行文的程度但需向相关部门书面转达,就可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进行联系。它是及时快捷地处理工作中各种业务关系的记录文件。 (二)《工作联系单》是部门之间工作相互配合、支持、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文件,如需回复应说明希望回复日期。 (三)《工作联系单》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多事,所需要配合解决的问题描述要明确,行文言简意赅,分寸得当。 (四)发出《工作联系单》的部门应在联系单中写清需要联系、协助、配合的相关事项和相关要求。 (五)若部门之间,对配合完成工作有不同意见,由双方共同商讨确定事件处理方法和时间,协商未果,可采用请示公文的形式将相关处理意见及建议,报公司主管领导批示。 (六)接收部门应按联系单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七)所有发出去的《工作联系单》上必须要有编号,以便查询追踪方便。

(八)做好《工作联系单》的归档工作。 四、运行程序 (一)《工作联系单》的提出:由提出部门人员负责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签发。 (二)发出《工作联系单》时按所描述的工作内容,发给相应的部门。 (三)发单部门编号后印发接收部门。 (四)本工作联系单最少一式二份,签字齐全后各方存档。 (五)存档时应在联系单后附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法、措施及处理结果。 五、执行日期 自公司正式下发文件时,开始执行。 附件:内部工作联系单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11工作票管理制度规定

H N P D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HNPD-04-AQ11 工作票管理规定 2007-07-04发布 2007-07-04实施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原电力

作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及“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有关规定,华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办法》,及公司实践经验,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从事生产的各部门(含多经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办法,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管理。 第六条本规定制定了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管理责任。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 第七条通则 (一)工作票的分类 工作票分为电气工作票和热力机械工作票,如属外包工程,则应分为外包工程电气工作票和外包工程热力机械工作票。 (二)工作票的填用范围 1.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填用电气工作票(格式见附件1); 2.凡在热力和热控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或试验的工作,需要对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见附件3);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联系单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项目指挥部(即业主,以下简称指挥部)与参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相互来往的工程联系文件,是及时方便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各种工程问题的记录文件。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指挥部与参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工程联系单的方式开展相关协调工作的管理流程、要求与考核。 第三条指挥部设立综合组和专职资料员,负责日常工程联系单的分发、接收、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指挥部向设计单位传递有关设计要求、图纸资料交付、设计更改或确认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五条指挥部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有关施工要求、质量监督、施工进度、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六条指挥部通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或协调有关问题,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七条工程联系单填写要求 (一)表格内容:编号、提出单位、送单位、填报单位、主题、性质、内容、起草人、签发人、时间等。 (二)工程联系单编号:按照指挥部统一编号填写,顺序号由资料员排列后确定,如“GCLXD-2013-XXX”; 工程联系单必须使用统一格式,见“附表”。 (三)工程联系单一般由各职能组专业人员负责填写,由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负责签发并加盖公章。

(四)如内容较多或为详细说明事宜,可采用文字或图片的附页形式。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 (一)工程联系单是由各职能组专业人员负责起草,按指挥部留底、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数量准备足够原件份数。 (二)工程联系单由各职能组长审核后,呈送至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签发。 (三)签发的工程联系单交由资料员统一编号后,由资料员于1小时内送达各接收单位。 (四)当工程联系单不需回复时,不进行跟踪处理,由指挥部资料员直接送达各主送、抄送单位,由接收单位专人进行签收。 (五)当工程联系单需要回复及闭环处理时,接收单位应在联系单所要求的时限内(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工程联系单起草人应对联系单回复情况进行跟踪,接到的回复材料要转交资料员一份。 (六)工程联系单需要回复的,一般由主送单位答复,需要抄送单位回复的,要在联系单中注明。 第九条如接收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回复的,由联系单起草人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请分管领导督办,并在协调会或监理会等场合通报批评。如回复晚于规定时限三天以上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如经多次督促仍不回复的,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条指挥部资料员应做好工程联系单的收发记录并妥善保管留底原件和回复材料,建账登记。每半年向综合组进行资料移交 附《工程联系单》

联络单管理制度

联络单管理制度

工作联络单制度 文件编号:**【2013】00* 1、总则 1.1目的:为加强各部门之间有效的协调、沟通,增强执行力,及时完成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1.3职责: (1)人事行政部或质检部负责联络单使用的监督,联络事项完成情况的跟进,联络内容的协调记录。 (2)联络发出部门:应详细描述联络事项及要求,写明要求完成的时间。 (3)接收部门:应尽力完成协调事项,并给予结果反馈。 2、适用范围 2.1部门之间协调、沟通相关事宜,不能立即解决,需要隔天以后才能给予反馈或解决的,须使用联络单,通过沟通立即可以解决的不需要使用联络单; 2.2人事行政部督办事项须使用联络单,要求相关部门责任人给出明确的解决问题或完成任务的时间,并在承诺栏签字表示认可; 2.3各类专项会议议定的事项,可通过联络单由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专项会议纪要须通报人事行政部一份); 2.4其他相关事宜、当事人双方认为有必要使用联络单作为双方协商结果的依据或作为备忘录的,可使用联络单; 2.5经联络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联络方将其联络事宜提交人事行政部,请求人事行政部协调解决,经人事行政部汇报公司副总、总经理后形成最终解决方案,用联络单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2.6要求对方达成的结果和质量等内容较多,联络单空格不够填写或不能解释明白的,可用附页加以说明; 2.7联络单正式使用以后,各部门原使用的联络、沟通单据、形式仍然有效,联络单不能代替原有工作程序中所使用的单据。

3、具体内容 3.1填写要求 工作联络发出部门或发出人就相关事宜与接受人在充分沟通、协商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发出人填写工作内容及要求,接受人确认无误后,在接受人意见栏填写自己按照发出人的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协调配合事项的意见,双方签字确认后联络单各执一份,作为核查、跟踪的备忘录。 3.2工作联络单的效力 工作联络单一旦使用,即可作为协商、沟通事宜双方承诺的依据,对双方的行为具有公司内部规章约束作用;一旦因接受任务者没有按照承诺完成任务而导致此项工作没有如期完成,责任人应负直接责任。按照责任追究条款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任人的直接上级负连带责任,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3.3联络与追加联络 (1)工作接受人接受任务后因为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联络事项时,需要与发出人重新协商,填写一份反联络单,原发出人接受后,双方签字确认。原联络单失效,反联络单对双方行为具有约束作用,原联络单和反联络单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联络事项没有完成经总经理例会追究责任以后,该项工作按照确定的责任部门需要追加联络,确定完成时间。 4、责任确定 4.1工作联络单双方签字确认后,由于接受人没有如期完成联络事项,对该项工作的完成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联络发出人做好详细记录,要求接受部门填写好反馈单,保存原始资料完整; 4.2应该使用联络单而没有使用联络单造成工作或项目未如期完成,或对工作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由原部门承担责任。 4.3月末人事行政部将所有未完成联络事项及推诿责任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经办,由总经办作出最终处理结果; 4.4由人事行政部将处理结果通报双方当事人,执行惩处决定。 5、惩处措施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5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便于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于业主各部门、总承包商和项目监理单位所签发的“工程联系单”。 2. 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 除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必须行文外,各单位之间在下列工程活动中,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 2.1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需通知总承包商。 2.2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单位就现场总平面、道路、水源、电源、通讯等方面的安排,需通知总承包商。 2.3 工程进度协调中,催促有关方迅速作出回应和安排落实的问题。 2.4 总承包商因大件运输吊装需要,向业主提出占地或堵塞通道请示或直接与其它联系。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快工程联系单签证的速度,规范签证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3、术语和定义 3.1现场签证 指对施工管理中施工图以外发生的所有事件的确认。例如:因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发包人增、减或调整的施工内容,临时用工,新增材料价格确认,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处罚、索赔等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等。 4、职责 4.1工程部 4.1.1负责针对工程调整或增加工序或零星增加等内容(不需要设计确认的内 容),办理工程业务联系单和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并将工程业务联系单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4.1.2负责施工单位提交的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签证单的受理。 4.1.3根据受理的工程签证单,填写工程联系单审核表签署工程部意见(一般情 况下5天内签署意见),由资料员办理公司内部工程联系单的相关流程及联系单的整理、汇总、录入及归档工作。 4.1.4 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完成后,按公司最高领导意见在工程签证单中签署 发包人的意见后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4.1.5负责对工程签证单和工程业务联系单中内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采 用照像、影像等方法进行取证并存档。 4.1.6,负责在工程签证单和工程业务联系单中内容完成后组织相关单位对签证实 施情况进行验收并组织《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的会签。

4.2成本部 4.2.1负责联系单的整理、汇总、录入及存档工作。 4.2.2负责联系单中价格的审核工作。 4.2.3《工程签证单》金额超出10000元或特殊情况的,成本部参与由工程部组织 的监理、施工单位三方(无监理时为两方)现场工程量的确认工作和《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的会签工作。 5、完整工程签证单的内容包括: 5.1同一联系单事项应至少由《工程签证单》和经会签《现场工程量确认单》作 为附件两份单子组成,不予签证和不需现场确认的《工程签证单》除外。 5.2《工程业务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纪要》、《相关会 议纪要》等作为有必要时的补充内容组成《工程签证单》的附件。 5.3《工程签证单》编号必须以阿拉伯数字为编码,以001做开头按发生的先后 顺序排序,作废或不予签证的《工程签证单》的编号不得废除。 6、工作程序和要求 6.1设计变更 设计院将《设计变更通知单》发至工程部,工程部审核无异议后下发至监理单位和相关施工单位。 6.2针对工程调整或增加工序或零星增加等内容(不需要设计确认的内容),工程 部办理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办理工程业务联系单→将工程业务联系单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6.3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签证单》(必要时附上《工程业务联系单》、《设计变更通 知单》、《图纸会审纪要》、《相关会议纪要》等作为附件)→监理单位2天时间内审核完成后退回给施工单位或→工程部5天时间内审核完成退回给监理单位或办理《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成本部3天时间内审核完成→公司相关领导2天时间内审核完成返回→工程部2天时间内签发→监理单位当天下发→施工单位。 6.4 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必要时工程部需要拍摄照片和影像资料存档)→施工完 成后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验收→工程部组织监理、施工单位验收并进行《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的会签(签证金额超10000元的需成本部参

内部联络单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统一公司内部沟通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有效合作团队,促使沟通更有效性、时效性、责任性以及追溯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车间及其内部的相互书面沟通 三、定义 工作联络函:指将公司内部所有部门、车间之间或公司内部所产生的沟通进行书面化管理 (1)请求协助:指请求一个或一个以上部门或车间给予本部门或车间协助的书面沟通 (2)工作指令:指上级对下级下达非口头性指令的书面沟通(3)事件跟催:指相关部门或车间之间两次以上口头沟通达不成协议或效果时所使用的书面沟通 (4)申诉建议:指部门或个人之间对相关部门的申诉建议,领导或者监督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现象,所 使用的书面沟通 四、职责 发文部门:对《工作联络函》上所要求处理的事件要进行技术

追踪与监督 受文部门:受文部门负责人对《工作联络函》上要求完成或者协助的事件按要求处理,对处理过程要实现监控 人力资源部(企管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工作联络,对相关部门或车间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并进行绩效考核 五、流程 (1)发文部门或车间根据血药处理的时间准确完整的填写《工作联络函》内容,注明性质(请求协助/工作指令/申诉建议 /其它) (2)发文部门或车间负责人可直接向发文内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或车间提交《工作联络函》,受文部门或车间对事件没有 异议时签字接受任务;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商讨确定事件 处理方法和时间;若遇受文部门或车间不予配合,发文部 门或车间可直接报总经办处理 (3)发文部门或车间有权对受文部门或车间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对受文部门或车间完成的效果要随时掌控,提前发现 问题,必要时可多次发文跟催性质的《工作联络函》,同一 事件发放两次以上,第三次必须知会总经办,并报备人力 资源部(企管部) (4)受文部门或车间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联络函》事件负主要责任,发文部门或车间若跟催不到位,又没有多次发书 面跟催单与受文部门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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