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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

安庆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

安庆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

单位编码:单位类型:企业/全额事业/非全额事业/机关/社团

填表人:联系电话:社保局征缴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表填报一式二份,一份社保局存档,一份经审核人盖章确认后填报单位留存;表中“个人身份”栏按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工人、农民等划分,“人员状态”按在职、退休人员划分,“参加险种”、“增加原因”、“单位类型”栏在相应选项内打“√”的,接续参保人员参加险种“缴费起始时间”不一致时可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2、附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按《人员增加情况表》序号排列装订)一份,《人员增加情况表》需经劳动监察大队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或《进编单》(《调令》)复印件一份;

3、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另需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需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

4、原在其他单位(含劳动代理机构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先办理停保手续并缴清应缴社保费后再办理增加手续;

5、人员增加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5日(节假日不顺延)。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表”填表说明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电子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保增减员手续时填写。 二、本市户籍人员和流动人员可以在一个报盘文件中申报,但一个报盘文件只允许填报一个单位,不能在同一个报盘文件中申报多个单位(除首次办理外,报盘文件需命名为单位社保编号)。 三、○符号为公共必录项、☆符号为劳动用工备案必录项、△符号为社保增减员必录项。 “本市人员失业登记号码”是“已办理失业登记人员必须填写”项目,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人员必须填写,未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人员不需填写。 社保增减员必录项中个人身份代码、行政职务代码仅适用于公务员补助填报,其它人员不需填报;户籍所属省、本次缴费起始年月、月缴费工资、新年度月缴费工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间填写)、各险种选择参保为增员必填项目;停保原因、供养人数、是否有继承人、死亡时间为减员必填项目。 四、录入规则 1、身份号码:使用18位身份号码。 2、姓名:字符串类型。 3、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称、技术等级、工作岗位、就业前身份、就业形式、备案类别、合同类型及个人身份代码、行政职务代码、户籍所属省、各险种、停保原因、是否有继承人栏提供了下拉选择框,请选择所需的值。

4、下拉选择框中选项较多时,可到“字典代码项”页按Ctrl+F 查找确定后,复制粘贴到“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页面上;复制的内容必须含有相应的编码与小数点。 5、日期类型的栏目一定要严格按照“YYYYMMDD”(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或“YYYYMM”(即年年年年月月)的格式填写,勿以“-”或“.”等符号分隔。 6、增员报盘后实际参保险种将按照单位登记的参保情况及个人身份、户口性质予以确认。“工伤”一栏只有农村户口人员才能选择“农民工先行参工伤”标识(非农村户口人员选择此标识在社保机构读盘时将被系统判断为错误数据),选择“农民工先行参工伤”标识代表该人员只参加工伤保险,其它险种不参加。 五、打印名册 1、在“打印简化版”页面导入已录资料。具体办法:在“打印简化版”页面定义首行内容后,往下拉复制,直至已录入资料行完结。 2、按预设格式进行浏览或打印。 3、“打印简化版”为A4页面格式,请勿自行调整列宽。 六、请如实填写,如有变更请及时到受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民族、合同开始日期、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4个公共数据到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修改即可;身份号码、姓名、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等4个公共数据需到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申请修改。 七、项目说明: 1、本次缴费起始年月:即本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

社保费增减员登记表

惠州市社保费增减员登记表(hd-02)(纸质版)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单位社保号 单位地址 申报险种 开 始 缴费 年 月 纳税人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 育保险 失业保险 变动 类型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申报工资 人员类别 人员状态 用工形式 户籍类型 一般 农民工 综合 住院 补充 公 务 员 补 助 缴费单位声明:1、本单位保证上述参保个人资料如实填报,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单位保证按上述填报的申报工资及申报险种为单位内人员如实申报缴纳社保费,因未按上述标准申报缴费引起的社会 保险纠纷,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说明: 1、本表由缴费单位填报,缴费单位要确保纸质资料与报送的电子文件信息一致。 2、变动类型分:增员、减员两种类型。增员时,必须录入完整信息;减员时,必须录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人员状态分:在职、退休、离休。 4、户籍类型分:本地非农业户口、本地农业户口、外地非农业户口、外地农业户口、港澳台、外籍。说明:本地:指惠州市。 5、用工形式分:干部、合同、城镇合同制职工、农村合同制工人、临工、个体、固定工、其他。 6、人员类别分:公务员、干部、农民、工人、军转干部、现役军人、聘用干部、其他。 7、申报险种栏:对要申报的险种在相应栏目打“√”。 8、注意事项:缴费单位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注意下列对应关系,"户籍类型"为农业户口的,"用工形式"只能填写"农村合同制工人",申报失业险种时只能填报"农民 工失业保险";反之,"户籍类型"为非农业户口的,只能填写除"农村合同制工人"以外的类型,申报失业险种时只能填报"失业保险"。 9、“开始缴费年月”:填“当月”或“次月”。若填“当月”,如果本月缴费单位未办理缴费申报,则本月缴费单位办理缴费申报时,新增人员与现有人员一起计算申报缴费;如果本月缴费单位已办理缴费申报,缴费单位则必须在本月申报期内为新增人员单独办理补申报,否则,次月缴费申报时,新增人员本月费款(含逾期申报缴费产生的滞纳金)将与次月费款一同计算。若填“次月”,即该新增人员从下月起申报缴费,一般仅适用于本月已在其他单位申报缴费的人员。缴费单位应该据实填写“开始缴费月份”,否则如果影响缴费人员社保待遇,由缴费单位负责。 10、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一份,缴费单位一份。

社保人员增减办理流程

雁塔区医保四险(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增减经办机构地点:西安市小寨东路168号雁塔区政府 受理时间:每月15日之前(节假日不顺延),当月办理次月生效。 携带资料: 增员: 一:四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上月全员工资表,全员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银行代发的需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未发工资的提供劳动合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三、若原在西安市参加过医保需要恢复,则需要提供个人批量恢复(电子版) 四、新参保人员需做企业端的个人批量新参保(ns文件,电子版) 减员: 一、四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离职证明或调出证明。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三、个人批量暂停(电子版) 医保关系转入、转出: 西安市范围内直接办理人员增减即可; 西安市范围外转入: 本单位开接收函,到原单位经办机构开缴费证明,在新单位转入。 西安市范围外转出: 新单位开接收函,原单位经办机构开缴费证明,从原单位转出。 雁塔区养老保险人员增减 经办机构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含光小区办公楼二楼 受理时间:每月15日之前,当月操作,当月生效 人员增减: 养老保险的人员增减已经实现全部网络无纸化操作,人员的新增和停保全部可以通过网络平台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2018308898.html, 办理进行操作,然后经办单位人员网络审批即可。

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转出: 统筹范围内(即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和统筹范围外(省外)稍微有所不同: 转出业务: 单位经办人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2018308898.html,办理 流程:在转移管理栏目下,选择在统筹范围内/统筹范围外选项里办理转出→打印《陕西省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确定→数据交互→上报,到养老经办中心加盖转移章。 转入业务: 单位经办人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2018308898.html,办理。 流程:在转移管理栏目下,选择在统筹范围内/统筹范围外选项里办理转入→输入缴费编号、转出地行政区划代码、个人缴费编号等(可以在缴费凭证上查询相应信息)→确定→数据交互→上报审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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