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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跨境电商不知道如何选取合适的通关渠道,请看这里

进口跨境电商不知道如何选取合适的通关渠道,请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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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跨境电商不知道如何选取合适的通关渠道,请看这里!

随着近几年海淘市场的火热,不少客户都准备踏入跨境进口电商这个领域,但是进口电商跟国内电商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因此在通关渠道上的选择就困扰着许多人。那么本期西游跨境带你了解,进口跨境电商主要有哪些清关渠道。

对于跨境进口电商,直邮渠道的话主要有邮政、个人物品清关与bc直邮清关三种模式,另外还有BBC保税备货模式。

1.BBC保税备货模式

这种是电商商家海外集中采购商品之后,通过国家空运或海运等运输方式入境,并将海外商品批量储存在国内保税区,消费者下单之后,再根据订单信息为没见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利用电子清关,然后进行国内派送。

48新政后,保税区红利消失,受到的冲击比较大,但是这种模式下的通关效率最高,可以及时响应售后服务要求,给到消费者最好的用户体验。

这种模式比较适合大型而且品类单一的大型电商企业。

2.邮政EMS

EMS的好处是相对较快,也比较稳定。对跨境电商来说比较重要的一点来说,海关只会对照申报申报单挑选出特殊品类商品货高价值商品来决定是否收税,就是除了抽查,它基本上是不用缴税的。

而且不用地区EMS有着不同的政策,比如有的物流服务商就将商品发往香港或台湾邮政,再利用两岸的相关政策得到一些优惠。虽然在价格和服务上优势不大,但是仍被不少跨境电商所选择。

3.个人物品快件清关

这种模式是国家支持的正规阳光化的清关模式,商品不需要备案,不受正面清单的约束。而且不用商检,报关流程便捷。新快件系统启用后包裹处理效率还高。劣势是需要提供收件人正反面身份证,需要货物的清单以及境外需要有人能够进行打单贴单操作。

税改后个人物品税率做了调整,分为15%、30%、60%三档,税率并不低,但仍保留50元免征额。如果跨境电商没有能保税或者提供税费优惠,消费者一般很难接受。

4.bc直邮清关

Bc直邮模式也称保税直邮,是国家主推的一种方式,合法合规,每一票都要缴税,需要进行企业跟商品的备案,并受到正面清单的影响。相比个人物品,bc直邮税率7.7%、11.9%、26.35%就低的多了,税费是按跨境综合税征收,需要根据不同税率分货来控制成本。

通过西游跨境的介绍,现在对于进口电商通关模式应该有个大致了解了。选择哪种清关渠道就可以需要结合自身实力、货品等因素综合进行考虑。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pdf

原创2017-03-21高金平高金平税频道高金平税频道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 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 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送 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同境内电商一样,跨境电商也包含B2B、B2C、C2C 等类型,其中B2B是一般跨境贸易,B2C或C2C是跨境零售。本文以实务中跨境电商的运营 模式为基础,结合相关现行税收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相关法律主体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进口电商 鉴于B2B的跨境进口按一般进口贸易处理,本文重点分析跨境零售进口业务。跨境零 售进口,最初的模式是海淘,即国内消费者直接在境外B2C平台上购物,并通过转运或直 邮等方式将商品邮寄回国。大部分海淘的商品无法直邮送达,需要通过在境外设有转运仓 库的转运公司代为收货(即在网上下单时,收货地址是转运仓库),再由转运公司将货物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至境内,耗时较长。因语言、支付方式等限制,最初的海淘 在实际操作中较有难度,于是出现了代购,在分分钟买遍全世界的概念促使下,海淘与代 购的业务量与日俱增,随着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上线,消费者海淘更 为便捷。 目前,跨境零售进口的模式还可分为“直购进口”与“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模 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

电子运单等有企业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商专门监管场所入境。“保税进口”模式,又称B2B2C模式或备货模式,是指商家预先将海外商品大批量运至国内保税仓备货,当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由国内保税仓进行配货打包,并为单个订单办理通关手续,再委托国内物流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直购进口”模式与“保税进口”模式对比: 对比项目直购进口保税进口 模式类型进口B2C模式进口B2B2C模式 海关监管特色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 实时传输,实现阳光化清关货物存放在海关监管场所,可实现快速通关 适用企业代购、品类宽泛的电商平台、海 外电商 品类相对专注、备货量大的电商企业发货地点国外保税港、保税区 时效7-10天5天以内 商品种类更丰富有限制 对于跨境零售进口电商业务,相关主体的税务处理如下: (一)电商平台 电商平台的收入主要有平台服务费;直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广告收入。 1.平台服务费 电商平台向卖家收取的平台服务费及按照卖家交易量收取的佣金手续费均按“信息技 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缴纳增值税。 2.自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

跨境电商课程标准

电子商务专业 《跨境电商》课程标准 撰稿人: 审稿人: 审批人: 《跨境电商务》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070585 课程性质:专业课 学分:4 计划学时:64 适用专业:电子商务 1.前言 课程定位 《跨境电商》是高等职业院校电子商务专业的专业课,主要面向网络销售岗位,为跨境网络销售提供必要的知识技能储备。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能熟知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和政策,遵守跨境第三方操作平台规则,能够进行跨境电商基本工作流程的操作。 本课程设置在第四个学期,前导课程主要有网络营销、网店运营与管理、电子商务网站建设、进出口贸易实务等,这些课程为跨境电商课程的开设提供了必要的技术和理论基础,而《跨境电商》是对前面所学知识的融合、应用和升华,并为后续顶岗实习的顺利展开,提供知识技能储备。 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设计遵循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围绕如何运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网络销售岗位为学习角色,以电子商务平台操作为知识载体,采用“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结合任务驱动为主的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国际客户的能力和技巧。 课程设置的依据:①电子商务行业、企业调研;②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③网络销售岗位的实际需求。课程内容的确定主要依据面向跨境的网络销售岗位设置工作

任务目标。 课程的项目编排基于网络销售工作过程,结合学生智能特点,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 活动设计的目的在于有效组织课堂,充分利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能动性,做中学、学中做,真正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职业教育特点。 本课程总计64学时。其中,理论32学时、实践32学时。 2.课程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能熟知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和政策,遵守跨境第三方操作平台规则,进行跨境电商基本工作流程的操作,具备跨境店铺运营管理、客服服务和电商操作技术等业务能力。 具体目标 (1)识记跨境第三方操作平台规则; (2)熟知跨境电商操作基本工作流程; (3)识记跨境电商平台进行选品的技巧; (4)熟知不同的国际物流方式的运费计算方法; (5)熟知国际支付宝Escrow优势、交易流程及支付方式; (6)熟知P4P的规则、广告模式、价值和优势; (7)熟知速卖通纠纷规则。 能力目标 (1)能顺利开通跨境电商店铺账号; (2)能熟练设计跨境物流方案、合理选择跨境物流方式; (3)能深入调研海外市场跨境电商发展情况、形成可供企业采纳的调研报告; (4)能独立完成跨境电商选品及产品的信息化工作; (5)能合理设置跨境电商产品价格、完成产品刊登和发布; (6)能制定跨境产品和店铺优化方案、通过合适的方法和渠道在平台内外进行推广;(7)能及时处理订单、提升客户体验感和满意度; (8)能及时处理争议订单,维护老客户、开发新客。 (1)具备跨境电商运营的基本职业道德; (2)对境外客户有一定了解,并能包容、合理应对各种买方行为。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解读.doc

2018年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解读2018年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解读 新政:最低交税11.9%奶粉等商品价格看涨 3月24日,国家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通知,4月8日起,跨境电商执行税收新政策。受此次税收新政影响,不少进口商品价格看涨,食品、母婴类商品首当其冲。 以进口奶粉为例,按照原来的算法,只要交易额低于500元即可免税,超过500元后按照10%征行邮税。但目前要征收11.9%(传统贸易增值税为17%,17%*70%约11.9%)的增值税。 因为食品、母婴类商品,其单价大部分低于500元,所以整体来看,这类商品税率增加。当然,也有部分商品在税收新政实施后,反而更便宜了,例如原行邮税率较高的3c电器类、个人洗护类商品;再如本身就不用缴纳消费税的进口服饰,过去按照20%征收行邮税,新政后,税率则降低了8.1%。 根据税收新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个人年度交易限制为20000元,单次交易限制为2000元,超出限制则按照一般贸易全额征税。虽然在限额内免关税并且税收打折扣,但理论上,海淘一件商品仍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最低得交税11.9%。这意味着原来免税商品彻底消失。 另外,每年20000元交易限制额度,也并不适合所有人。经常海淘的詹女士对中新网表示,因为孩子尚小,她需要经常买

进口奶粉和一些母婴用品,一年20000元的额度明显不够用。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研究中心专家委员唐兴通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交易额的限制对海淘价值较大的奢侈品带来不利影响,国内这部分的购买力会遭到抑制。 在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实施的同时,行邮税也做了调整,分为3档,税率分别为15%、30%、60%。原来为4档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 个人代购或难翻身 对于此次跨境电商税改,消费者将有何感受呢?唐兴通认为,对追求品牌信誉度的消费者来说,税收新政对其影响不大,因为他们海淘一个主要动机就是为了保真,只要商品提价不是太明显,他们依然会选择海淘。 不过唐兴通还表示,一些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可能会将视线转回至国内品牌,这对提振国家内需,推动供给侧改革有帮助,同时对国内品牌也是一种保护。 据税收新政显示,不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所以有分析指出,这对不经过跨境电商的个人代购模式影响不大。 也有观点认为,随着跨境电商税改的落地,一些税率增长较大的商品(如奶粉、零食等),个人代购会卷土重来。 丰趣海淘ceo任晓煜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个人代购兴起于海淘发展初期,随着跨境电商平台的成长,其受到了打压,“它本来就是小规模的个人行为,其购物体验和信誉度难和平台相比,即便税收新政实施后,个人代购也难死灰复燃。” 唐兴通对此表示,这主要得看个人代购的利润空间,后续

近期主要国家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调整及其影响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3317671.html, 近期主要国家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调整及其影响 作者:刘志安陈灏 来源:《商业经济研究》2019年第15期 内容摘要:跨境电商贸易是互联网和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伴随着各国后金融危机时代社会经济政策的重新调整,为建立适应全球经济技术和政治生态变化背景下的贸易新均衡,多国近期对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本文分析了与我国跨境电商贸易密切的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特点和国际上跨境电商贸易税收政策的发展趋势,就规范优化跨境电商环境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跨境电商 ; 税收政策 ; 影响 主要电商贸易国进口税收政策调整 (一)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作为电商发展较快的国家,有数据显示,澳大利亚有超过80%的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购买过物品,远超全球平均的51.2%,对跨境电商政策比较看重,较早针对进口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澳大利亚税务主管部门ATO于2017年7月宣布,自2018年7月1日起對向澳 大利亚境内销售商品价值不高于1000澳元的海外商务交易征缴商品及服务税(GST)。这一调整包括以下具体规定: 征税范围的调整,扩大至服务、数字产品以及低价值商品。从2017年7月1日起,向澳大利亚消费者销售的进口服务和数字产品,包括在线观看或下载电影、音乐、应用程序、游戏和电子书、赌博服务和包括建筑或法律服务在内的传统服务。从2018年7月1日起,向消费者销售的进口低价值商品。进口低价值商品为价值不高于1000澳元的实物商品(烟草或含酒精饮料除外),包括服装、电子产品和化妆品等。 纳税人是在12个月内达到GST注册门槛7.5万澳元的企业,主要包括三类:第一,销售服务、数字产品或低价值商品的跨境电商;第二,电商平台运营商,通过在线销售平台允许平台商家跨境销售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或低价值商品;第三,物流服务等第三方服务商,这一类第三方服务商帮助跨境销售电商将低价值商品运到澳大利亚消费者手中。 以上三类纳税人的纳税义务确定规则是:第一,如果跨境电商通过在线销售平台销售低价值商品、数字服务或数字产品,通常是平台运营商而非商家负责收取消费者的GST,并缴纳给澳大利亚税务管理部门ATO;第二,只有当在线销售平台运营商或商家不协助将商品运送到澳大利亚,负责转运的物流第三方才负责收取GST并缴纳。

跨境电商创业计划书

跨境电商创业计划书 篇一:20XX跨境电商创业计划书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商业计划书跨境电子商务运营 创业计划书 目录 一、跨境电商市场状况 1.1跨境电商发展背景 1.2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状况概览 二、企业跨境电商出口平台的前期考虑 2.1跨境电商平台经营主体类型及主要经营模式 2.2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的选择 三、跨境电商平台的搭建 3.1第三方平台入驻 3.2自建跨境出口电商平台 四、企业平台的后期更新维护 4.1专业设计版面、不断更新内容 4.2熟练掌握和运用技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3及时回复客户 4.4加强沟通增进了解 4.5掌握报价技巧

4.6节省费用开支 五、企业跨境电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5.1商品质量参差不齐 5.2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5.3通关不畅 5.4支付和交易存在风险 5.5信用调查和争端处理难度较大 5.6物流成为跨境电商的瓶颈 六、结语 摘要:本文讨论内容为企业出口跨境电商平台的建立。首先从当前跨境电商的大环境出发,客观论述行业的背景和大环境;接着以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介绍企业在建立跨境电商平台的不同阶段应该明确和了解的部分,包括:电商平台经营模式、平台类型的选择、搭建平台的目的以及平台的功能应该如何设计等;最后,论述了当前跨境电商存在的瓶颈以及解决方案,以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参考。 一、跨境电商市场状况 跨境电商是指不同国别或地区间的交易双方个人或企业通过互联网及其相关信息平台实现的各种商务活动,包括出口和进口两个层面的总和。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新发展趋势,同时带给电商行业新的发展方向。对于企业来说,不论自身规模的大小,跨境电商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新机遇。在跨境电商正在兴起的大浪潮中,企业应该如何建立自己的跨境

跨境电商常用支付方式盘点

跨境电商常用支付方式盘点 现在外贸圈的很多人都在做跨境电子商务,在日常的贸易中经常会遇到客户需要付小额费用的情况,比如说样品费、测试订单费,如何选择小额支付工具尤为重要,因为每个支付工具优势各异,便捷性和时效性也都不同。海丝贸易网为大家整理一些跨关于境电商的主流支付方式。 一、电汇(T/T Telegraphic Transfer) 电汇是大家在实际外贸中运用最多的支付方式,大额的交易基本上都选择电汇方式,建议低于1万美元高于1000美元的订单也可以选择电汇方式。 1、电汇银行手续费 电汇的银行手续费一般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付款人付款,银行产生手续费,可以由付款人单独支付,也可以在付款金额中扣去;第二部分为中转银行的手续费,一般在汇款金额中扣取;第三部分为收款人收款行的手续费,从汇款金额中扣取。 2、电汇到账时间 电汇的到账时间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海丝贸易网建议大家一定要在水单到以后财务确认钱到账,在做其他的后续操作,比如发货。电汇时间,根据各个银行不同区别很大,从三个工作日到一周不等。 二、西联汇款 西联汇款是国际汇款公司(Western Union)的简称,是世界上领先的特快汇款公司,它拥有全球最大最先进的电子汇兑金融网络,代

理点遍布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 1、支付时间 使用西联汇款支付大概需要花费15分钟的时间。 2、支付操作过程 你只需要告诉客人你的联系方式(名字、地址、电话),无须银行账号。客人汇款之后会给你如下信息:sender,即客人的名字;Receiver,即收款人的名字;MTCN,是一串号码。 汇款前你提供给客户的是你的身份证上的名字(拼音);汇款后客户提供给你的信息有:汇款人的姓名、汇款人的国家、汇款的币种和金额。 有了这些信息,你就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去中国农业一行或者邮局,或者可以办理西联业务的银行取钱了。 3、关于费用 西联的付方承担手续费,不同国家付款费用不一样,最好让客户到当地的西联付款银行咨询一下。 三、贝宝PayPal 海丝贸易网建议大家小额支付还是首选贝宝方式,Paypal是一个国际第三方在线支付工具,在线付款方便、快捷,另外可以消除卖家付款后收不到货的隐忧,国外买家使用率在80%以上,买家覆盖面广,尤其欧美。 另外,开通Paypal可以给你带来更多订单,你只需要用一个邮箱去注册,开户是免费的,作为一个第三方工具,想支付宝一样Paypal

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

跨境进口电商通常采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这与税收政策有直接关系。

各国海关对于进出口实物都有『货物』和『物品』的划分,两者按「是否有贸易属性」区分,适用不同的监管方式。 货物:一般贸易方式下的监管,通常为「一关三检」,海关根据不同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商品需申请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适用于B2B。 物品:行邮(行李与邮寄)方式监管,原则上需按各国法律要求主动申报、按章缴纳『行邮税』,适用于B2C,但尺度上突出「自用」和「合理数量」,越界则会被视为『货物』。 在直购模式中,消费者下单后,卖家直接通过国际快件将商品从海外寄送至国内,商品属于上述中的『物品』。 而在保税自贸模式中,商品一般通过海运整柜大批量运送至中国的保税仓库,商品状态在入库时属于『货物』,消费者下单后直接从国内派送,出库时才属于『物品』。 目前,跨境进口电商采取的税收政策是『行邮税』。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 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课税对象包括应税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等。

行邮税的税率低于一般贸易进口税率。此外,在行邮税中存在50元免税额,这些都是目前国家扶持跨境电商的利好政策。 政策文件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59号文署科函[2013]59号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 规模。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同境内电商一样,跨境电商也包含B2B、B2C、C2C等类型,其中B2B是一般跨境贸易,B2C或C2C是跨境零售。本文以实务中跨境电商的运营模式为基础,结合相关现行税收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相关法律主体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进口电商鉴于B2B的跨境进口按一般进口贸易处理,本文重点分析跨境零售进口业务。跨境零售进口,最初的模式是海淘,即国内消费者直接在境外B2C平台上购物,并通过转运或直邮等方式将商品邮寄回国。大部分海淘的商品无法直邮送达,需要通过在境外设有转运仓库的转运公司代为收货(即在网上下单时,收货地址是转运仓库),再由转运公司将货物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至境内,耗时较长。因语言、支付方式等限制,最初的海淘在实际操作中较有难度,于是出现了代购,在分分钟买遍全世界的概念促使下,海淘与代购的业务量与日俱增,随着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上线,消费者海淘更为便捷。 目前,跨境零售进口的模式还可分为“直购进口”与“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模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有企业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商专门监管场所入境。“保税进口”模式,又称B2B2C模式或备货模式,是指商家预先将海外商品大批量运至国内保税仓备货,当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由国内保税仓进行配货打包,并为单个订单办理通关手

续,再委托国内物流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直购进口”模式与“保税进口”模式对比: 对于跨境零售进口电商业务,相关主体的税务处理如下: (一)电商平台 电商平台的收入主要有平台服务费;直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广告收入。 1.平台服务费 电商平台向卖家收取的平台服务费及按照卖家交易量收取的佣金手续费均按“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缴纳增值税。 2.自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 有些电商平台产品全部或部分为自营,获取商品购销差价,对此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3.广告收入 电商平台提供的各类视频、链接等广告服务,除按“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外,还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二)境内消费者《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出台后,境内个人消费者通过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购物,需按进口货物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与消费税(以下简称“新规”)。操作要点如下: 1.新规适用于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

进口跨境电商的税收问题

进口跨境电商的税收问题 近日,海关总署表示,正在积极配合财政部等相关部委,按照有利于推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出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际上,在国务院此前印发的《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指出: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由财政部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订。也就是说,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一定会有调整。 PART1: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现况 我们知道,进口跨境电商包括直购进口和保税进口两种模式。直购进口模式下,商品从国外直接寄送给国内的消费者,商品状态全程被定为“物品”;保税进口模式下,商品先批量进入国内的保税区,再配送到国内的消费者,商品状态在入区时定为“货物”(海关监管代码1210),出区时定为“物品”。根据海关的规定,物品按行邮税征税,货物按一般贸易征税。然而,在进口跨境电商中,不管是直购进口还是保税进口,均实行行邮税。也即,行邮税就是当前的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行”指的是入境时旅客随时携带的物品,“邮”指的是国外邮寄到国内的物品。前者的征税政策文件是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后者的征税政策文件是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跨境电商中,涉及的是“邮”而非“行”。因此,《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就是当前进口跨境电商的税收指导文件。该文件合计五条,全文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这个 文件的核心有两点:(1)50元免税额。也即,如果计算下来,发现应征税额

浅谈跨境电商企业品牌发展策略

浅谈跨境电商企业品牌发展策略 一、绪论 作为“一带一路”中欧线的前沿阵地,义乌产业不断升级,跨 境电商群体崛起,国内外跨境电商成长迅速,如阿里巴巴、京东、wish、Amazon等136家国内外电商平台都已入驻义乌,极大的推动 了义乌经济贸易的增长,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根据义乌 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义乌跨境电商户数已达12多万户,包括Aliexpress(速卖通)平台商户数超过 3.7万家、Dhgate(敦煌网)平商户数多达2万多家、Ebay(易贝)平台商户数超过3.6万家、Wish平台商户数超过1.2万家。据义乌商务局统计,20XX年义乌市 跨境电商交易额达747.57亿元,比20XX年相比,增长幅度超过15 个百分点,占整个义乌电商交易额的33.68%,其中,义乌跨境网络 零售交易额达221.27亿元,增长幅度超过38.24%。跨境电商的发 展增强了义乌经济活力,为义乌融入世界经济提供了有利契机。 二、义乌跨境电商企业品牌发展历程 (一)初期阶段:贴牌生产本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根据义乌市“市场国际化战略”布局,义乌中小企业开始迈向 国际市场,但义乌大多为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资金缺乏,品牌影 响力弱,而且企业品牌经营的意愿也不是很强烈,因此这段过程中 义乌中小企业主要以贴牌生产的形式参与国际市场活动,以帮助企 业在国外迅速打开市场,拿到更多的订单,以最快的速度和较为经 济的方式获得收益。通过陆立军、俞航东调研问卷结果显示,义乌 有54%的中小企业拥有品牌,而46%的企业品牌完全贴牌或部分贴牌。此阶段的义乌企业贴牌国际品牌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代工为主要特点,以简单的生产工艺及流程进行粗放型加工制造,产品技术创新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和税务处理

.WORD完美格式 .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 原创 2017-03-21 高金平高金平税频道高金平税频道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 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 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送 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同境内电商一样,跨境电商也包含B2B、B2C、C2C等类型,其中 B2B是一般跨境贸易, B2C或 C2C是跨境零售。本文以实务中跨境电商的运营 模式为基础,结合相关现行税收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相关法律主体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进口电商 鉴于 B2B的跨境进口按一般进口贸易处理,本文重点分析跨境零售进口业务。跨境零 售进口,最初的模式是海淘,即国内消费者直接在境外 B2C平台上购物,并通过转运或直邮等 方式将商品邮寄回国。大部分海淘的商品无法直邮送达,需要通过在境外设有转运仓 库的转运公司代为收货(即在网上下单时,收货地址是转运仓库),再由转运公司将货物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至境内,耗时较长。因语言、支付方式等限制,最初的海淘 在实际操作中较有难度,于是出现了代购,在分分钟买遍全世界的概念促使下,海淘与代 购的业务量与日俱增,随着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上线,消费者海淘更 为便捷。 目前,跨境零售进口的模式还可分为“直购进口”与“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模式 是指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 运单等有企业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商专门监管场所入境。“保税进口”模 式,又称 B2B2C模式或备货模式,是指商家预先将海外商品大批量运至国内保税仓 备货,当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由国内保税仓进行配货打包,并为单个订单办理通关手续,再 委托国内物流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直购进口”模式与“保税进口”模式对比: 对比项目直购进口保税进口 模式类型进口 B2C模式进口 B2B2C模式 海关监管特色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货物存放在海关监管场所,可实现快 实时传输,实现阳光化清关速通关 适用企业代购、品类宽泛的电商平台、海品类相对专注、备货量大的电商企业 外电商

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政策与案例分析

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政策与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税收相关制度进行了调整。为有效防范税收风险,企业有必要正确掌握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及案例分析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包括关税、增值税与消费税三种。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规定,自2016年4月8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征收进口税收。(一)案例 2016年4月20日,消费者A在海关联网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800元人民币(完税价格,下同)。2016年3月20日,消费者B从国外旅游邮寄进口化妆品800元。2016年4月24日,消费者C未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并以其他人的名义付款,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800元。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为17%,关税为0%,原行邮税化妆品税率为50%,现行行邮税化妆品税率为60%。消费者A、B、C分别需要缴纳进口税款如下: 1.消费者A 消费者A在4月20日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应按照18号文规定,以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分别计算并缴纳对关税、增值税与消费税进口环节税款,也可由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代收代缴。 应纳消费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70%=(8000)÷(1-30%)×30%×70%≈24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70%=(800+0+240)×17%×70%≈124(元)。 合计进口税收应纳税额=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实征增值税税额≈0+124+240=364(元)。 2.消费者B 消费者B由于是在3月20日之前购买进口化妆品,仍按照原行邮税政策纳税。应纳进口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800×50%=400(元)。 3.消费者C 消费者C虽然在4月20日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但未通过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且非本人支付物品的货款,也未超过单次购买2000元,故适用现行行邮税政策。应纳进口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800×60%=480(元)。(二)案例分析 由上例可以看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税收政策各异。根据18号文规定,自2016年4月8日起,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累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内的,按照关税税率暂按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的优惠政策征收。如果是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消费者A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800元,未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的限额。因此,享受增值税、消费税按70%征收的税收优惠。而消费

跨境电商平台运营模式模板.doc

跨境电商平台运营模式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以电商平台为媒介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达6.5亿元人民币,商务部预测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占中国进出贸易比例将会提高20%。可见,跨境电商是推动贸易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技术基础,是推动我国企业发展及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端口。就运营模式来看,目前的跨境电商平台主要分为:自营式、平台式、综合服务商和企业应用这四种。本文将从运营模式概念、运营具体方式及相应现实意义三个方面对以上四种跨境电商平台进行探究。 自营式模式 概念。自营式模式是指企业以标准化要求,对其经营的产品进行在线交易、产品展示、生产或采购,并通过物流配送方式将产品投放给消费者的一种运营模式。具有交易流程管理体系完备、产品质量可控、品牌力强等特征。 运营具体方式。企业自建外贸平台来向海外销售自己的产品,通常自己拥有一整套渠道供应链。运营基础活动包括:生产活动、物流选择、营销活动、客服售后。支持活动包括:平台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研发与购买。由运营方式决定,

贸易中具有货物小包化、产品集中差异化等特点。其中,货物小包化具体是指此运营模式下客户大多为终端消费者,而产品集中差异化是指此类电商通常选择一种或多种利润较 高的商品,即A.-7.商品。所谓大宗商品主要包括:农副产品(大豆、玉米、稻谷、小麦)、金属(黄金、铜、铝、铁)、能源与化工(燃料油、沥青、柴油、汽油、焦碳聚乙烯、聚丙烯)。另外,生产成本的控制与营销是此种运营模式创造核心价值的重点,所以其产品销售给利润率更高的国际市场,从而提高企业效益。此种跨境电商平台运用模式比较有代表性的企业包括:Pandawill、Focalprice、兰亭集势、DX 等。 应用现实意义。我们国家正在进行产业改造与升级,而跨境电商自营模式恰是对传统制造业的一种升级,不仅对国内市场需求与消费者产生影响,同时对进出口贸易提供了更多的资源与产品,为我国企业提供了一个渠道与平台,真正实现了“走出去”战略。 平台式模式 概念。平台式模式具体是指通过集中买卖双方的信息,并提供给相应的客户、供应商而进行交易。 运营具体方式。平台式模式运营,其生产与销售的均是信息,其中的信息流,即是实物商品企业的物质流。运营的基础活动包括:商家管理、信息发布、营销活动、客服售后。

跨境电商PPT讲稿

大家好,我们是SO-TO小组的成员,本店铺是主营户外用品,涵盖野营用品、登山用品、常规运动装备的店铺,我们以健康、运动、生命力为经营理念。我们愿意从客户的角度出发,设计客户满足的服务,向客户提供始终如一的、专业化的消费体验。我们希望我们的店铺能成为在户外运动类的金牌店铺。 我们团队分为运营、推广以及美工三部分。通过市场分析,我们得知户外用品有很大的市场。就以美国为例,据分析,美国2014年,参加户外活动的人占总人口的49.4%,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美国人,大约1300万人会购买户外装备。确定目标行业后,我们对该行业进行了详细分析,详细分析得出以下几种类型的产品的供需指数较高,因此我们选定这几类产品作为我们的首选产品。 我们将店铺定位到为高中低端消费群体,目标客户主要为极限运动爱好者、运动青年、学生等年轻中年客户。 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装马靠鞍,店铺也少不了一件适合自己的外衣,由于本店铺经营的对象是热爱户外运动的人,从其豪爽的性格出发,我们店铺的整体风格为简单大方。店铺最上方的是店招:店招背景采用了活力艺术型图案,彰显我们大学生创业的活力和激情。球鞋的图案表明是出售的类目为户外用品,在居中偏左侧添加了我们的店铺名字So-To和口号“Live Well”。这是我们的店招。大家可以看到,店招的最左侧添加了我们店铺的二维码,这样可以引导顾客进入手机端下单(店招图片需提前一页)。在店招的下面我们安排了4张大海报图片,突出本店特色宝贝,做到聚焦分流效果。紧接着的是店铺优惠券,把优惠券放在店铺首页,可以让更多的消费者方便领取优惠券,以此来提高下单转化率,促使顾客下单。再往下看是本店宝贝的分类。 我们放置产品的位置也是有一定讲究的,人们的视线往往首先落在所见区域的左上角至右下角以及它们的下半部分,因为我们将心中的主推款放在这些优势位置,以达到预期效果。经实践表明,放在优势位置的产品的确达到了预期的出单效果。当这些产品达到预期效果之后,我们会更换产品,推出新的利润款。一步一步地扩大店铺利润款出单。 大家可以看到,这是我们的主页。 运营推广是店铺经营十分重要的环节。运营的第一步是选品,针对市场分析得出的产品类目,我们在“选品专家”中找出对应的类目,并找出其中最热销的产品,展开属性值,选择热销的属性组合进行选品;最后在1688批发网上找符合上述属性的产品。第二部是计算价格。价格由进货成本,国内运费,国外运费及利润组成。这是我们计算价格的公式: 总成本=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国际运费(W*90.5+挂号费) 售价=(总成本+利润)/折扣率 最后我们将计算所得价格与速卖通平台上同类产品价格对比,做适当调整。在计算价格时,最重要的是对产品进行定位,将其定位为爆款或着主推品,我们采取“二七一”法则,加入不同的营销分组。即爆款占总产品数量的一成比例,利润几近为零;主推品占产品总数的20%,利润较少;剩下的70%作为普通款,利润相对较高。主推款选择特点明显且价格低于其他卖家平均价格的产品,而普通款价格一般设置在平台其他卖家的平均价格浮动区间内。独立的营销分组方便活动设置以及全店铺打折。 店铺针对不同国家设置了不同的运费模板,让顾客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物流方式,真正地做到从客户角度出发,便利客户。 在发布产品的时候我们也很有讲究,基本上所有的图片都是以白底像是展

2020跨境电商税收新政解读内容

2020跨境电商税收新政解读内容 2017跨境电商税收新政解读 试行半年的跨境电商新政迎来新一轮延期。 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称,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B2C)监 管模式过渡,经商务部有关部门同意,上述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 2017年底。 一些参加了多部委调研的平台企业已经提前获知了这个消息。2 个月前,他们迎接了包含商务部在内的多部委团队实地调研。其中 一位企业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由于对进口零售跨境 电商定性的问题上,依然未能达成一致,最后的结果是再度延期。 河南省进出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徐平略微松了口气。曾在全国首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进口模式”的她几个 月来持续与各部委积极沟通,终于迎来了这一成果。 “这不是一个部门能做到的。”她对本报说,“这是好事,国家给予了更大的过渡空间,但是还没有达到行业的预期。” 这种复杂的感觉也是其他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跨境电商企业和保税区人士的第一反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杭州保税区人士称,依 然是“达摩克利斯之剑”。 徐平给自己定下了2017年的重大任务:尽快确定身份,形成长 期运营标准模式。 跨境电商新政这半年 过去这半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正在逐步适应新的政策。 今年3月底,财政部正式发文,以公平缴税为初衷,确定自 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但企业经营范围的

正面清单,却在4月7日21时左右才正式公布。此后,跨境电商零 售进口全行业一度面临“熔断式”的严峻考验。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即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 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 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 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 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 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 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第一财经日报》曾经在今年5月初的报道中提及,此前行业遭遇“熔断”背后的原因之一,是高层对于进口B2C的核心性质认识 无法统一。多位接近决策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高层对于B2B和 B2C的核心认识,还是认为B2B是主流。在5月的一次协调会议之后,达成的一致是,跨境电商未来方向是B2B,但并不是说不发展 B2C。 具体表现在质检总局酝酿出台的细则中:就是把批量进入保税区的货物使用一般贸易,还是按个人物品来监管。这直接决定这些货 物是否能进入保税区。 这半年,全行业的发展状况如何?徐平描述称,以郑州跨境电商 保税园区为例,最直接的数据体现在刚刚过去的“双十一”上。去 年参加“双十一”的企业有近20家,今年参加的只有不到十家,参 加的企业中中小微企业业绩比去年下降50%。原因是资金困难、融 资不易。 “这是未来不明朗造成资本市场观望的结果。”她说,倒下的有蜜淘这样一度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企业撤资撤租的比例达到50%,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居多。 各个企业情况则各不相同。进口全链路电商碧捷董事长王振刚称,已经在新政前后把2000元以上的货品发往香港的保税仓。目前,这 个货物的比例大概在15%。

跨境电商产品(移动端)竞品分析

跨境电商产品(移动端)竞品分析 1、市场情况 1.1 行业概况 政策稳定:根据最近的政策风声,跨境电商的税率正准备调整,保税模式的优势不再明显。虽然政策的大幅度倾斜幅度变小,但是国家却在税率上肯定了跨境电商的模式,这标志着整个行业由乱而治,对市场的监管力度逐渐加强。 供应链变化:爆款仍占海淘很大比例,新政策调整对于爆款规模化运作的企业将会造成负面影响。税率调整为追求更低成本,会导致海外商品进口渠道发生变化,对于供应链的稳定性会造成影响。 格局化加速:由于税率会发生变化,过度依赖保税模式的电商会受到较大影响,短期可能会面临价格上涨的压力,这将会导致一些微小企业倒闭,中型企业可能会进入加大发力阶段,整体行业的格局化加速。 1.2 竞品选取 本次选取的竞品为: 达令、洋码头、小红书、天猫国际、网易考拉海淘 选取说明: 1)模式概况:当前跨境电商平台主要分为7种: 1.M2C(平台招商)典型玩家:天猫国际 2.B2C(保税自营自采)典型玩家:京东、蜜芽、达令 3.C2C(海外买手制)典型玩家:洋码头 4.UGC 引流(用户原创/内容分享)典型玩家:小红书 5.海外直邮典型玩家:亚马逊 6.导购返利/代购典型玩家:么么搜,慧慧购物助手

7.BBC保税区模式(B2B B2C)典型玩家:海豚村 2)竞品级别划分:根据商品以及业务的高度重合性可知,对于考拉海购来说,直接竞争对手为:M2C、B2C,海外直邮三个模式玩家,间接竞争对手为:C2C、UGC 引流模式的玩家潜在竞争对手为:导购返利、BBC保税区模式玩家。 3)竞品选取理由:由于BBC模式借跨境电商名义行一般贸易之实,长远价值并不看好,且导购返利模式偏轻,不参与货源组织,对于考拉海购来说威胁较轻,故本次将潜在竞争对手排除掉。结合最近税率的政策的变化,跨境保税模式相比一般贸易模式的优势不再明显,故主要考虑业务重叠性较高和商品重叠性较高以及政策变化影响较大的竞争对手的模式,并从不同的模式中分别选取一个典型的玩家作为本次分析的竞品。 PS:最重要原因,投了考拉的实习生,故以考拉视角选取,用以梳理自己的知识。 1.3 市场份额 如下图(图一)所示,根据百度指数显示,考拉年前年后整体均处于领先地位,小红书紧追其后,洋码头、达令、天猫国际在1月底进入低谷。在2月份后5款产品持续发力,2月20号以后市场份额发生变化,小红书增速加大,超过其他平台。从目前情况来看小红书与考拉市场情况接近,彼此为主要竞争对手。

国外跨境电商政策

国外(跨境)电商征税政策 一、美国 美国是世界最早发展电子商务的国家,同时也是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美国在电子商务方面制定了《统一商法典》、《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电子签名法》等多部法律,其中,《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为美国网上计算机信息交易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范。《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属于模范法的性质,并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在合同法律适用方面比如格式合同法律适用等问题,融合了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电子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在电商的课税问题上一直坚持税收公平、中性的原则,给予电商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美国从1996 年开始实行电子商务国内交易零税收和国际交易零关税政策。1998 年美国国会通过《互联网免税法案》,规定三年内禁止对电商课征新税、多重课税或税收歧视。2001 年国会决议延长了该法案的时间。直到2004 年,美国各州才开始对电子商务实行部分征税政策。2013 年5 月6 日,美国通过了关于征收电商销售税的法案—《市场公平法案》,此法案以解决不同州之间在电子商务税收领域划分税收管辖权的问题为立足点,对各州内年销售额100 万美元以上的网络零售商征收销售税(在线年销售额不满100 万美元的小企业享有豁免权),以电商作为介质进行代收代缴,最后归集于州政府。仍然沿用对无形商品网络交易免征关税的制度,在税负上给予电商更多的发展空间。 美国在电商的课税问题上一直坚持税收公平、中性的原则,给予电商

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美国从1996 年开始实行电子商务国内交易零税收和国际交易零关税政策。1998 年美国国会通过《互联网免税法案》,规定三年内禁止对电商课征新税、多重课税或税收歧视。2001 年国会决议延长了该法案的时间。直到2004 年,美国各州才开始对电子商务实行部分征税政策。2013 年5 月6 日,美国通过了关于征收电商销售税的法案——《市场公平法案》,仍然沿用对无形商品网络交易免征关税的制度。对入境包裹关税起征点为200 美元,其综合关税由关税和清关杂税构成。 二、欧盟 欧盟要求所有非欧盟国家数字化商品的供应商要在至少一个欧盟国家进行增值税登记,并就其提供给欧盟成员国消费者的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征收以商品的生产地或劳务的提供地作为判定来源地,并且对于电子商务收入来源于欧盟成员国的非欧盟企业,如果在欧盟境内未设立常设机构的,应在至少一个欧盟成员国注册登记,最终由注册国向来源国进行税款的移交。其中德国对来自欧盟和非欧盟国家的入境邮包、快件执行不同的征税标准。除了药品、武器弹药等限制入境外,对欧盟内部大部分包裹进入德国境内免除进口关税。对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的跨境电商商品,价值在22 欧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增值税;价值在22 欧元及以上的,一律征收19%的进口增值税。商品价值在150欧元以下的,免征关税;商品价值在150 欧元以上的,按照商品在海关关税目录中的税率征收关税。 作为世界经济领域中最有力的国际组织,欧盟在电商领域的发展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上,欧盟委员会在1997 年4 月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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