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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9年江西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9年江西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一)竞赛的一般常识⒈执行裁判人员组成: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人;A组评分裁判员2-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组评分裁判员2-3人。编排记录长1人,检录长1人。⒉竞赛按类型可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青少年赛、儿童赛。⒊竞赛项目: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⒋竞赛年龄分组:成年组、青少年组和儿童组。 5.比赛顺序: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6.检录: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 7.礼仪: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和完成比赛套路后,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8.得分相同的处理:个人分别以难度分高者、以完成高等级难度数量多者、以演练水平分高者、以演练水平扣分少者、以动作质量扣分少者顺序排列名次。全能或团体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9、竞赛有关规定:(1)难度填报: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根据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选择难度和必选主要动作,于赛前20天在规定网站填报“武术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并确认

打印,签字、盖章后寄往赛会(以到达邮戳为)。 (2)套路完成时间: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 棍术、秒;青少年(含儿童)不得少20分1南刀、南棍套路:成年不少于 于1分10秒。太极拳、太极剑自选套路为3—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对练不得少于50秒。集体项目为3—4分钟。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3)比赛音乐:规程规定的配乐项目必须在音乐(不带 歌词)伴奏下进行,音乐可以根据套路的编排自行选择。(4)比赛服装: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服装,佩戴裁判等级标志;运动员应穿武术比赛服装。(5)竞赛场地:个人项目14米长,8米宽。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场地四 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6) 比赛器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器械。 (7)比赛设备:大型比赛必须配备摄像机4台,放像设 备3台,电视机3台,以及全套电子评分系统和音响系统。 (二)评分标准与办法武术套路各项目评分均为10分制。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分为5分(A组),演练水平分为3分(B组),难度分为2分(C组)。传统项目或无难度的自选 项目动作质量分为5分(A组),演练水平分为5分(B组)。 1、动作质量的评定与动作质量应得分的确定:A组裁判员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监督机构。 二、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三、竞赛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工作。 (二)监督、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 (三)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四)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责围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或5人组成。 二、职责: (一)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的结果。 (二)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半数,表决时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 (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四)仲裁委员会负责确定比赛时每场地仲裁录像位置。 第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人;评分裁判员3-5人。根据竞赛的规模可设若干个裁判组。 (三)编排记录长1人。 (四)检录长1人。 二、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根据比赛规模,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人员) (一)竞赛电子系统操作人员每场地1-2人。 (二)编排记录员3-5人。 (三)检录员每场地2-3人。 (四)宣告员1-2人。 (五)放音员1-2人。 (六)摄像员每场地1-2人。

2018年阜阳市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讨论稿)【模板】

2018年阜阳市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讨论稿) (竞技项目、传统项目) 一、主办单位:阜阳市文广新局(体育局)阜阳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阜阳市武术协会 三、协办单位:阜阳天筑集团 四、比赛时间:2018年11月日-- 日 五、比赛地点:阜阳城 六、参赛单位:各县、市、区社会武术团体、馆校及晨晚练点等。 七、竞赛项目 (一)武术套路竞技项目 A组: 1、长拳一项(含规定套路和初级拳套路)。 2、短兵:刀、剑任选一项。 3、长兵:棍、枪任选一项。 B组: 1、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一项。 2、短兵:刀、剑任选一项。 3、长兵:棍、枪任选一项。 4、其他器械:南棍、太极剑任选一项。 5、对练一项(限三人以内,陪练男、女最多各一人次)。 C组: 1、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一项。 2、短兵:刀、剑任选一项。 3、长兵:棍、枪任选一项。 4、其他器械:南棍、太极剑任选一项。 5、对练一项(限三人以内,陪练男、女最多各一人次)。 (二)武术套路传统项目 1、传统武术类

(1)传统拳术 形意拳、心意六合拳、六合八法、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红拳、华拳、少林拳、传统南拳、其他传统拳术(以上拳种以外的传统拳术)。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匕首、南刀、南棍、其他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钩、双匕首、其他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鞭(含刀加鞭)、双节棍、三节棍、绳镖、其他软器械。 2、太极类 (1)太极拳 a、竞赛套路: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 B、传统套路:其他传统太极拳。 (2)太极器械 a、竞赛套路: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 B、传统套路:竞赛套路以外其他太极类器械。 3、五禽戏(虎戏、鹿戏、熊戏、鸟戏、猿戏) 4、木兰拳类 木兰拳、剑、扇规定(自选)套路。 5、对练项目(限三人以内,男女可混编、不分年龄组别) 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对器械。 6、集体项目:不分年龄组别、不少于6人。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阜阳市武术协会会员,非会员参赛,请于报名时到阜阳市武术协会办理入会手续。入会相关手续和费用请登陆阜阳市武术协会网站查询(******) (二)各代表队运动员报名人数限报14人,教练员、领队、队医限报各一名。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武术套路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一)团体 1.男子枪术 2.男子剑术 3.男子三人徒手对练 4.女子刀术 5.女子棍术 6.女子二人器械(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二)男子个人全能 1.长拳、刀术、棍术全能 2.南拳、南刀、南棍全能 3.太极拳、太极剑全能 (三)女子个人全能 1.长拳、剑术、枪术全能 2.南拳、南刀、南棍全能 3.太极拳、太极剑全能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体竞字〔2018〕128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1

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体竞字〔2019〕121号)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补充规定的通知》(体竞字〔2020〕168号)的有关规定。 (三)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全军专业体育力量调整改革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20〕176号)的有关规定。 三、参加办法 (一)资格赛 各单位最多可报男运动员9名,女运动员8名。 1.男子赛区 各单位最多可报领队、医生各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6名。 2.女子、团体赛区 (1)各单位最多可报领队、医生各1名,教练员3名,女子全能项目运动员6名,团体项目男运动员4名,女运动员3名。替补队员男、女各1名。 (2)参加团体单练和对练的运动员不能互兼项目。 3. 每项全能每队不得超过2人。 4. 参加团体项目的运动员可兼报各全能项目。 (二)决赛 2

1.获得资格赛男、女各项全能前12名的运动员和团体前12名的运动队均可报名。 2.报名时,如获团体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可由预先报名的作为本队团体项目的替补运动员顶替报名参赛。 3.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运动员直接获得决赛资格,不占决赛运动员(队)数配额。最多可报男运动员9名,女运动员8名。每项全能报名不得超过2人。 4.运动队官员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体竞字〔2019〕121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由代表团统一分配确定。 四、竞赛办法 (一)资格赛、决赛均为个人和团体赛。 (二)参加资格赛的运动员赛前须进行体能测试,由组委会统一组织。体能测试达标者方可参加资格赛(体能测试方案详见附件1)。 (三)遵循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2)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有关套路内容规定 1.A级难度只能选报一种。 2.C级难度(含动作难度或动作难度+连接难度,在难度2.00 3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2006年8月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二、职责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监督机构。 (二)监督、检查仲裁委员会的工作。 (三)监督、检查裁判人员的工作。 (四)监督、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 (五)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介入裁决结果的纠纷,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 一、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二、职责: (一)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 (二)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半数,表决时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 (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人;评分裁判员3-5人。根据竞赛

的规模可设若干个裁判组。 (三)编排记录长1人。 (四)检录长1人。 二、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 (一)编排记录员3-5人。 (二)检录员3-6人。 (三)宣告员1-2人。 (四)放音员1-2人。 (五)摄像员2-4人。 第五条裁判员的职责 一、总裁判长 (一)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解释规则,但无权修改规则。 (三)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工作,裁判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处理。 (四)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裁判工作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 (一)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 (二)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的职责 (一)组织本裁判组的业务学习和实施裁判工作。 (二)执行比赛中对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集体项目少于规定人数、配乐项目不合要求的扣分。 (三)有权对不合理的运动员应得分进行调整。 (四)裁判员发生严重的评判错误时,可向总裁判长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副裁判长的职责 协助裁判长进行工作。 五、裁判员的职责 (一)服从裁判长的领导,参加裁判学习,做好准备工作。 (二)认真执行规则,独立进行评分,并作详细记录。 (三)裁判员负责运动员整套动作演练的评分。 六、编排记录长的职责

第十二届全运会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第十二届全运会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一)男子长拳、刀术、棍术个人全能 (二)男子南拳、南刀、南棍个人全能 (三)男子太极拳、太极剑个人全能 (四)女子长拳、剑术、枪术个人全能 (五)女子南拳、南刀、南棍个人全能 (六)女子太极拳、太极剑个人全能 (七)混合:团体 二、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并符合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的运动员。 三、参加办法 (一)预赛: 各单位最多可报男运动员9名,女运动员8名。 1.团体赛区: (1)各单位最多可报领队、医生各1名,教练2名,男运动员4名,女运动员3名,替补队员男、女各1名。 (2)参加团体单练和对练的运动员不能互兼项目。 2.男子赛区: (1)各单位最多可报领队、教练、医生各1名,运动员6名。

(2)每项全能每队不得超过2人。 (3)参加团体项目的运动员可兼报各全能项目。 3.女子赛区: (1)各单位最多可报领队、教练、医生各1名,运动员6名。 (2)每项全能每队不得超过2人。 (3)参加团体项目的运动员可兼报各全能项目。 (二)决赛: 1.男、女各项全能预赛前12名的运动员和团体预赛前12名的运动队均可报名。 2.报名时,如获团体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可由预先报名的作为本队团体项目的替补运动员顶替报名参赛。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人数在4人(含4人)以下的单位,可派教练员、领队各1名;运动员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的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员2人。 四、竞赛办法 (一)预赛、决赛均为个人和团体赛。 (二)遵循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2年版《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有关套路内容规定: 1.A级难度最多选报一种。 2.C级难度(含动作难度或动作难度+连接难度,在难度2.00分之内)至少选报一组,缺少C级难度扣0.60分。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第四条执行裁判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辅助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章竞赛通则 第六条竞赛性质 第七条竞赛项目 第八条竞赛年龄分组 第九条申诉 第十条比赛顺序的确定 第十一条检录 第十二条礼仪 第十三条计时 第十四条示分 第十五条弃权 第十六条兴奋剂检测

第十七条名次评定 第十八条创新难度的申报 第十九条竞赛有关规定 第三章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二十条自选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第二十一条对练项目、集体项目、无动作难度组别要求的竞赛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二十二条裁判员的示分 第二十三条应得分数的确定 第二十四条最后得分的确定 第二十五条无电脑计分系统的操作方法 第二十六条裁判长的扣分、加分与减分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由国际武术联合会和大会组委会选派若干名竞赛业务人员组成,领导大会的竞赛工作。各洲、各地区和各国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

赛业务的技术官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 一、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5人或7人组成。 二、职责: (一)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评判结果。 (二)仲裁委员会表决票数超过半数以上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会员协会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 (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执行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A组评分裁判员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组评分裁判员3人,共10人组成。

最新版武术套路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最新版武术套路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最新版武术套路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3名; (二)世界武搏运动会第一名。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世界武搏运动会第二至三名; (二)世界青少年锦标赛a组(青年组)、亚洲锦标赛、亚运会前3名; (三)全国运动会(预赛、决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团体前8名,全能前12名,单项前6名,传统项目各单项第一名; (四)全国青年运动会决赛前3名。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运动会(预赛、决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能第十三至二十四名,单项第七至二十四名,传统项目各单项第二至八名; (二)全国青年运动会决赛第四至六名; (三)全国青少年锦标赛a组(青年组)单项前6名,b组(少年

组)单项前3名; (四)全国武术学校比赛全能前3名; (五)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单项前3名。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青年运动会决赛第七至十六名; (二)全国青少年锦标赛b组(少年组)单项第四至六名; (三)全国武术学校比赛全能第四至六名; (四)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单项第四至六名; (五)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单项前3名。 五、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单项第四至六名。 注: 1.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 (1)以下项目含团体和全能(团体或全能设项必须与当年全国锦标赛设项一致,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拳、南刀、南棍、太极拳、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太极剑、42式太极剑;二人对练、三人对练、太极对练;双人陈式太极拳、双人杨式太极拳、双人吴式太极

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最新)

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最新) (一)竞赛类型分为:1、个人赛2、团体赛3、个人及团体赛 (二)套路竞赛运动员年龄的分组:1、成年组:18周岁(含)以上; 2、青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 3、儿童组:不满12周岁。 (三)套路运动按练习形式分为:1、单练2、对练3、集体演练成绩分为:甲、乙组。 注: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决定 (四)武术竞赛项目(wushu comptitive events) 一、长拳二、太极拳三、南拳四、剑术其中剑术长度一直臂垂肘反手持剑的姿势为准,剑尖不得低于本人耳上端。五、刀术六、枪术、七、棍术八、其他拳术九、其他器械。十、对练项目(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十一、集体项目(集体拳术、集体单器械、集体双器械、集体软器械)。 其他拳术又可分为四类:一、形意、八卦、八极。二、通臂、劈挂、翻子。三、地躺、象形拳。四、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等。 其他器械又可分为三类:一、单器械。二、双器械。三、软器械。 (五)武术竞赛时裁判员服装(referee's costume) (1)裁判员应着赛会规定的统一服装,佩戴统一的裁判标志 (2)武术竞赛运动员服装(competitor's costume) 一. 比赛时,必须穿规定的服装 二. 服装上不得有多余的附带物。 三. 鞋子为武术鞋或运动鞋。 (六)竞赛场地: ——个人项目的场地为14米,宽8米的地毯上进行比赛的,其周围至少有2米宽的安全区。——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为16米,宽14米的地毯上进行比赛的,其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安全区。 ——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 ——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 ——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根据实际情况比赛场地应高出地面50—60厘米。 ——场地灯光垂直照度和水平照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比赛通则及评分标准: 1、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开始计时;运动员结束全套动作,计时结束。 2、长拳、南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自选套路不得少于1分20秒。太极拳自选套路为3—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 3、青少年组和儿童组不得少于1分10秒。 4、裁判员组用两块表计时,时间不足的扣分,以规定时间的一块表为准。 5、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地完成相同方向的起势和收势。 6、裁判长对裁判员的评分有异议时,应在宣布最后得分之前进行调整。

最新武术套路规则

最新武术套路规则 最新武术套路规则一、武术套路规则 (一)竞赛的一般常识 ⒈执行裁判人员组成: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人;a组评分裁判员2-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组评分裁判员2-3人。编排记录长1人,检录长1人。 ⒉竞赛按类型可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 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青少年赛、儿童赛。 ⒊竞赛项目: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⒋竞赛年龄分组:成年组、青少年组和儿童组。 5.比赛顺序: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6.检录: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 7.礼仪: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和完成比赛套路后,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8.得分相同的处理:个人分别以难度分高者、以完成高等级难度数量多者、以演练水平分高者、以演练水平扣分少者、以动

作质量扣分少者顺序排列名次。全能或团体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9、竞赛有关规定: (1)难度填报: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根据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选择难度和必选主要动作,于赛前20天在规定网站填报“武术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并确认打印,签字、盖章后寄往赛会(以到达邮戳为)。 (2)套路完成时间: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套路:成年不少于1分20秒;青少年(含儿童)不得少于1分10秒。太极拳、太极剑自选套路为3—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对练不得少于50秒。集体项目为3—4分钟。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3)比赛音乐:规程规定的配乐项目必须在音乐(不带歌词)伴奏下进行,音乐可以根据套路的编排自行选择。 (4)比赛服装: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服装,佩戴裁判等级标志;运动员应穿武术比赛服装。 (5)竞赛场地:个人项目14米长,8米宽。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6)比赛器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器械。 (7)比赛设备:大型比赛必须配备摄像机4台,放像设备3台,电视机3台,以及全套电子评分系统和音响系统。 (二)评分标准与办法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 第一章? 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 竞赛委员会 第二条? 仲裁委员会 第三条? 裁判人员的组成 第四条? 执行裁判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辅助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章? 竞赛通则 第六条? 竞赛性质 第七条? 竞赛项目 第八条? 竞赛年龄分组 第九条? 申诉 第十条? 比赛顺序的确定 第十一条? 检录 第十二条? 礼仪 第十三条? 计时 第十四条? 示分 第十五条? 弃权 第十六条? 兴奋剂检测

第十七条? 名次评定 第十八条? 创新难度的申报 第十九条? 竞赛有关规定? 第三章? 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二十条? 自选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二十一条? 对练项目、集体项目、无动作难度组别要求的竞赛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二十二条? 裁判员的示分 第二十三条? 应得分数的确定 第二十四条? 最后得分的确定 第二十五条? 无电脑计分系统的操作方法 第二十六条? 裁判长的扣分、加分与减分 第一章? 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 竞赛委员会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由国际武术联合会和大会组委会选派若干名竞赛业务人员组成,领导大会的竞赛工作。各洲、各地区和各国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技术官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 仲裁委员会 一、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5人或7人组成。 二、职责: (一)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评判结果。 (二)仲裁委员会表决票数超过半数以上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

第一章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第一章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第一节竞赛通则 第一条竞赛性质 一.竞赛类型分为 (一)个人赛 (二)团体赛 (三)个人及团体赛 二.按年龄可分为 (一)成年赛 (二)青少年赛 (三)儿童赛 三.按内容分为: (一)单拳种、或单项项目赛 (二)集体项目赛 (三)综合项目赛 第二条竞赛和表演项目 一.竞赛项目 1.流传有序的各拳种流派的传统武术套路(包括单练的拳术、器械,对练和集体项目)。 2.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其他各种武术套路(包括单练的拳术、器械,对练和

集体项目)。 3.武术健身拳操。 二.集体表演项目 以武术为主要内容,并具有一定艺术性的集体表演项目。 第三条竞赛年龄分组 一.老年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二.中年组:40周岁至59周岁; 三.青年组:18周岁至39周岁; 四.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 五.儿童组:不满12周岁。 第四条套路完成时间的规定 一.单人项目和对练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为40秒至3分钟。演练至2分30秒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 二.集体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 三.集体表演项目完成的时间由竞赛规程规定。 第五条未完成套路 运动员未完成套路不予评分。 第二节进场、退场、起势、收势、计时、配乐、礼节与服装第六条进场、退场、起势、收势 一.运动员听到点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 二.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再转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械结束整套动作者,须先站立做并步收势,再去收拾器械。第七条计时 运动员由静止姿势开始肢体动作,计时开始;结束全套动作后并步站立,计时结束。集体项目在行进间开始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和申明。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07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目录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 第三条执行裁判 第四条辅助裁判 第五条电子评分操作人员 第二章竞赛通则 第六条竞赛性质 第七条竞赛项目 第八条竞赛年龄分组 第九条申诉 第十条比赛顺序的确定 第十一条检录 第十二条礼仪 第十三条计时 第十四条示分 第十五条弃权 第十六条兴奋剂检测 第十七条名次评定 第十八条创新难度的申报 第十九条与竞赛有关的规定 第三章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二十条自选项目 第二十一条无难度评判的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 第二十二条裁判员的示分 第二十三条应得分数的确定 第二十四条最后得分的确定 第二十五条裁判长的加分与扣分 第二十六条无电子评分系统的操作方法 第四章自选套路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自选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套路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自选太极拳、太极剑套路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自选南拳、南刀、南棍套路内容的规定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附则)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一、组成 世界性比赛由国际武术联合会和比赛组委会选派若干名竞赛业务人员组成,领导比赛的竞赛工作。各洲、各地区和各国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技术官员若干人组成。 二、职责 在比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 一、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人、5人或7人组成。 二、职责 (一)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作出裁决,但不改变评判结果。 (二)仲裁委员会表决票数超过半数以上的决定为有效。表决时,如投票票数相等,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会员协会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 (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三条执行裁判 一、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根据比赛的规模,可设一至若干个裁判组。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A组评分裁判员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组评分裁判员3人,共10人组成。 (三)编排记录长1人。 (四)检录长1人。 二、职责 (一)总裁判长 1.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检查并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2.解释规则与规程,但无权修改规则与规程。 3.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工作;裁判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进行处理。 4.对运动员或教练员在赛场上的无理纠缠,有权给予警告;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建议技术委员会严肃处理,直到取消其比赛成绩。 5.审核并宣布成绩,作好裁判工作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

武术专项评分标准

重庆市第一届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基本素质比赛 武术专项竞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竞赛内容:从自选类中自选两项(两个项目必须含徒手和器械各一,分值 各50分) 二、竞赛标准: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按“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中的竞赛项目评分方法与标准”执行。 (一)评分方法 各套路的满分为10分(按下列细则评分后换算为50分)。 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根据与“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相符程度,按照等级分的评分标准,并与其他运动员进行比较,确定运动员等级分数,在此基础上,减去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得分。裁判员评分可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为0—9。 (二)评分标准 1、等级分的评分标准: 分为3档9级,其中:~分为优秀;~分为良好;~分为尚可。(见表1) 表1 等级评分标准

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是: (1)运动员应表现出所演练的拳种及项目的技术和风格特点、应包含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动作规范、方法正确,表现出该项目的主要技法; (2)劲力顺达,力点准确,通过运动员的肢体以及器械表现出该项目的力法特点;手眼身法步配合协调,器械项目还需身械协调; (3)节奏恰当,表现出该项目的节奏特点; (4)结构严密,编排合理,整套动作均应与该项目的技术风格保持一致; (5)运动员在规定套路比赛中,必须按规定的动作和路线进行演练。 2、裁判员执行的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表2) 表2 裁判员执行的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

注:运动员在一次失误中若出现多种以上所列举的其他错误,累计扣分。 3、裁判长执行的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 (1)完成套路时间不足的规定 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凡自选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其他拳术、其他器械套路不足规定时间在2秒以内(含2秒),扣分;不足规定时间超过2秒,在4秒以内(含4秒),扣分,不足规定时间达4秒以上,扣分,最多扣分。 (2)运动员在规定套路比赛中每漏做一个动作,扣分。 (3)运动员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套路,经裁判长同意可重做一次。运动员重做后,裁判长在其应得分的基础上,扣1分。运动员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套路,可重做一次,不扣分。重做的运动员安排在该项目比赛的最后进行比赛。 (三)套路完成时间 1、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套路:不少于1分20秒; 2、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四)自选类套路的内容规定: 1、长拳套路的内容规定: (1)拳、掌、勾三种手型和弓步、马步、虚步、仆步、歇步五种步型。弓步不得少于四次,马步和虚步不得少于两次。 (2)五种拳法、五种掌法和两种肘法。 (3)伸屈、直摆、扫转、击响四种不同组别的腿法。 (4)三种不同组别的平衡。 (5)三种不同组别的跳跃。 2、剑术套路的内容规定: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中国武术协会审定 2012年8月

目录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1)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1) 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 (1)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 (2) 第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2) 第五条裁判员的职责 (3) 第六条辅助工作人员职责 (5) 第二章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6) 第七条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6) 第八条申诉 (7) 第三章竞赛通则 (8) 第九条竞赛性质 (8) 第十条竞赛和表演项目 (9) 第十一条竞赛年龄分组 (9) 第十二条比赛顺序的确定 (9) 第十三条检录 (9) 第十四条礼仪 (10) 第十五条计时 (10)

第十六条示分 (10) 第十七条弃权 (10) 第十八条兴奋剂检测 (10) 第十九条名次及等级奖项的评定 (10) 第二十条集体表演项目奖项的评定 (12) 第二十一条套路完成时间的规定 (12) 第二十二条集体项目人数的规定 (13) 第二十三条配乐 (13) 第二十四条未完成套路规定 (13) 第二十五条重做 (14) 第二十六条服装 (14) 第二十七条竞赛场地 (14) 第二十八条比赛器械 (15) 第二十九条其它比赛设备 (15) 第四章评分方法与标准 (15) 第三十条竞赛项目评分方法与标准 (15) 第三十一条表演项目的评定方法标准 (19) 第三十二条其它 (20)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监督机构。 二、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或5人组成。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工作。 (二)监督、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 (三)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四)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2012年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2年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暨第四届世界青少年武术锦标赛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7月9-12日在广州市举行。 二、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宁波市、深圳市、厦门市、成都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青浦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一)A组 长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南拳、南刀、南棍、太极拳、太极剑(均为第三套国际竞赛规定套路)和对练。 (二)B 组 长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均为第一套国际竞赛套路)、南拳、南刀、南棍(均为规定套路)、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三)C组 长拳(初级第3路)、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均为初级套路)。 (四)集体基本功 内容要求: 1、五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后踢)左右各两次以上。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侧踹腿) 左右各两次以上。 3、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4、两种扫转性腿法(前扫腿、后扫腿)。 5、五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旋子)。 6、五种步行(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

以上内容要求参加者每人均要完成。 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年度注册的运动员。 (三)年龄与人数规定。 1、A组 参赛年龄规定为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可报运动员6人(3男、3女) ,每人最多可报4项( 拳术1项、短器械1项、长器械1项、对练1项) 。 参加长拳、太极拳、南拳项目比赛的运动员每队每项不得超过2人(不分男、女)。 2、B组 参赛年龄规定为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可报 运动员4人(2男、2女),每人最多可报3项( 拳术1项、短器械1项、长器械1项)。 参加长拳、太极拳、南拳及器械项目比赛的运动员每队每项不得超过2人(不分男、女)。 3、C组 参赛年龄规定为2000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可报 运动员2人(1男、1女) ,每人最多可报2项( 拳术1项、器械1项)。 4、集体基本功 各参赛单位必须填报集体项目。该项不分年龄组和性别,编排形

2017年赛季武术套路比赛总结

2017年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比赛总结 本次比赛,取得了C组长拳第一名、剑术第一名。通过比赛,看到了自己的进步,也发现了存在的不足。现将比赛总结如下: 一、表现好的方面 比赛中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由于这次比赛对基本功要求特别严格,在其他队员不断出现失误后,一度有些慌乱。但在老师和家长的辅导下,及时调整了心态。吸取教训,克服压力,同时敢于放手拼搏,挑战自我,使自己努力赛出了日常训练的水平。 二、比赛中存在的不足 1、在长拳项目,A组得分扣了2个点,说明动作质量上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在后面剑术比赛时注意了改正,尽管A 组没有再被扣点,但是动作质量上仍表现出有不足的地方,算是侥幸过关。 2、演练水平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特别和福建队的吴怡等优秀运动员相比,B组得分差距比较明显,只是在A组得分方面要稍微好点,说明日常训练在这方面下的功夫还是不够。 3、演练气势上还不够勇猛,对动作的理解,对发力的干脆上,套路的节奏上的把握,还存在不足。

三、下一步需要加强的方面 1、端正训练态度,仍然要向我们队伍中的优秀运动员学习,在训练中做到刻苦不偷懒,不懂要主动问,不会要多请教,训练中,还要学会动脑筋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2、比赛暴露出的基本功训练还不够扎实,反映有自我要求不够高的心态。明年我将升入B组,B组的技术要求对于C组提高了很多,基本功的扎实,对于套路难度的掌握和提高取决定因素,所以必须要练就扎实的基本功。 3、演练水平还需提高,通过现场观摩比赛,看到其他运动员在赛场上展现的精神面貌,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平时要多看优秀运动员的比赛视频,去体会气势和神形兼备。通过揣摩优秀运动员套路演练动作,运用到自己的套路演练中,以提高演练水平。 4、加强自我管理。吸取去年赛前意外受伤的教训,今年按计划完成了赛前训练和比赛。要继续做好计划安排和自我保护。 在接下来的省比赛赛前训练中,要继续抓好身体素质,技术动作,熟悉套路,提高演练水平,在教练的指导下,一定要更加努力,争取更高的突破。 何欣蔚 2017年6月17日

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预赛 2007年4月15日至18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行。 (二)决赛 2007年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长拳一项、南拳一项、太极拳一项、刀棍全能一项。 (二)女子:长拳一项、南拳一项、太极拳一项、剑枪全能一项。 三、参加单位: (一)预赛 石家庄市、保定市、太原市、大连市、大庆市、连云港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台州市、金华市、合肥市、福州市、厦门市、南昌市、淄博市、滨州市、郑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汕头市、成都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银川市、乌鲁木齐市、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北辰区、上海市闵行区、重庆市渝中区。 (二)决赛 - 146 -

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的注册单位。 四、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 (二)运动员年龄 1990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 五、参加办法: (一) 预赛 1.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4-6名的单位限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3名(含3名)以下的单位只能报领队或教练1名。 2.参赛运动员可报拳术、器械全能各一项。 3.长拳、南拳、太极拳项目每队男、女各项不得超过2人。 (二)决赛 1.预赛中获得各项目前12名的男、女运动员均可报名,不可换人换项。 2.参加决赛的运动员人数在4人(含4人)以下的单位可派教练员、领队各1人;运动员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的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2人。 - 147 -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 (二)套路难度规定 1.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平衡、腿法、跳跃和跌扑类)时,最多只许选报3种不同类型的动作难度。 2.运动员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和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过规定者,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 3.运动员必须选做规则中对各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内容。 (三)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 (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 1.各单位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各单位采用网上填报自选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并须电脑打印各一式一份,连同报名表,于赛 - 148 -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第四条执行裁判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辅助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章竞赛通则 第六条竞赛性质 第七条竞赛项目 第八条竞赛年龄分组 第九条申诉 第十条比赛顺序的确定 第十一条检录 第十二条礼仪 第十三条计时 第十四条示分 第十五条弃权 第十六条兴奋剂检测 第十七条名次评定 第十八条创新难度的申报 第十九条竞赛有关规定 第三章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二十条自选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二十一条对练项目、集体项目、无动作难度组别要求的竞赛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二十二条裁判员的示分 第二十三条应得分数的确定 第二十四条最后得分的确定 第二十五条无电脑计分系统的操作方法 第二十六条裁判长的扣分、加分与减分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由国际武术联合会和大会组委会选派若干名竞赛业务人员组成,领导大会的竞赛工作。各洲、各地区和各国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技术官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 一、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5人或7人组成。 二、职责: (一)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评判结果。 (二)仲裁委员会表决票数超过半数以上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会员协会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 (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执行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A组评分裁判员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 组评分裁判员3人,共10人组成。 (三)编排记录长1人。 (四)检录长1人。 二、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 (一)编排记录员3-5人。 (二)检录员3-6人。 (三)宣告员1-2人。 (四)放音员1-2人。 (五)仲裁摄像人员2-4人。 第四条执行裁判人员的职责 裁判人员在大会竞赛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总裁判长 (一)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解释规则与规程,但无权修改规则与规程。 (三)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工作。裁判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处理。 (四)对运动员或教练员在赛场上无理纠缠,有权给予警告;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建议技委会严肃处理,直到取消成绩。 (五)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裁判工作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 (一)协助总裁判长工作。 (二)在总裁判长缺席时,由一名副总裁判长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 (一)组织本裁判组的业务学习和实施裁判工作。 (二)执行运动员比赛套路创新难度的加分。 (三)执行比赛中对重做、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的扣分。 (四)裁判员发生严重的评判错误时,可向总裁判长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参与B组演练水平等级分数的评分。 四、裁判员 (一)服从裁判长的领导,做好本组的裁判工作。 (二)依据规则,独立进行评分,并作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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