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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挂户车辆的赔偿责任

论挂户车辆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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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挂户车辆的赔偿责任

马英杰摘要: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对公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交通事故总量已由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2005年的45万余起,死亡人数由1986年的5万2人上升到2002年的10.9万人,2005年近10万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施行使得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案件数量下降,人民法院审理的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定程度上升。挂户车辆作为我国特殊国情下出现的普遍现象,挂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赔偿主体,被挂户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及承担责任后的追偿权等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但是我国民法理论及实务中对挂户车辆损害赔偿问题没有较多的研究,现行法律对此又无明确规定,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各行其是,相同的案情在不同地区的法院的判决结果很有可能不一致甚至差异很大,再加上全国各地法院制订出各个不同的“指导性文件”,直接影响到挂户车辆损害赔偿案件的公正性与公平性,动摇了人们对法律的公平信念,有些甚至严重影响了相关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利,促使我们不得不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一、车辆挂户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车辆挂户是现阶段我国特殊国情下的普遍现象,所谓车辆挂户是指由挂户人出资购买车辆,为了交通营运方便或者其他种种原因,在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将自己所购车辆登记被挂户人名下的现象。车辆挂户现象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营运和管理不规范的产物,挂户人(公民、合伙、法人及其他组织)是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能够占有支配车辆,并享有该车的运行利益。被挂户人(公民、合伙、法人及其他组织)是在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主,是车辆的名义所有权人和法定车主,对车辆具有一定的支配控制权并享有一定的运行利益。常见的车辆挂户的类型有以下四种:私车公挂(为表述方便,本文所谓“公”是指法人及其他组织,“私”是指公民个人或者合伙)、私车私挂、公车私挂、公车公挂。私车公挂即我们常说的挂靠,所谓车辆挂靠是指由个人或者个人合伙出资购买车辆,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或者其他原因,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单位(或者其他个人)名下,以他人的名义进行运营的现象,此为最典型的车辆挂户现象。车辆挂靠是中国特殊国情下

的畸形产物,市场经济正常要求从事运输经营要有一定的运输资质和承担市场风险能力,但是具有运输资质的企业并没有太多的资金去购买车辆,另一方面一些个人却是有资金购买车辆却不具有从事运输经营的资质,市场经济又需要一定数量的具有资质的车辆从事交通运输,在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形成的情况下三者结合才产生出的一个市场经济的畸形儿——车辆挂靠。事实上大多数运输公司只是些空壳,车辆全部归挂靠人所有,交通运输企业简直就是一个车辆混合体。全国各地的出租车公司车辆基本都是个人所有,但均要挂靠在出租车公司名下方可从事出租车营运,从事货物运输的及一些特种车辆经营状况也是如此。车辆挂靠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交通运输实际的需要,给一些单位、个人带来了可观的运输效益,但存在相当多的隐患和问题。近期江西、山西省、山东省、上海市等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和限制车辆挂靠的规定,规范目前存在的车辆挂靠管理及相关问题。私车私挂既个人或者个人合伙出资购买车辆因某些特殊原因(在政府机关任职等),而自己所购车辆在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在他人名下或其中一个合伙人名下的现象,此种车辆挂户方式亦较为常见。公车私挂即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出资购买车辆,为躲避债务或者车辆超标等特殊原因,而将所购买车辆登记在某一公民个人名下的现象,此种挂户现象也较为常见。较为少见的是公车公挂,一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购买的车辆而登记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现象。同时笔者认为,所有车辆买卖未办过户手续的现象均属于车辆挂户并包含在以上四种常见类型之中。车辆挂户是典型的名实不符的违法行为,该现象不仅仅给机动车登记管理工作带来严重不便,同时也给机动车产权的界定增加许多困难,用以合法形式掩饰种种非法目的,给交通运输安全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尤其是挂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时,给事故处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致使受害人受损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充分救济。

二、挂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确定及责任的承担。对于挂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产生赔偿纠纷,挂户人和被挂户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至今没有明确规定,全国各省市高级法院各有各的指导性意见,而且这些指导性意见规定又截然相反。同样是挂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山东省发生的交通事故被挂户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承担极少责任,但到了安徽省就要承担车辆赔偿责任,到了河南省有的地市要承担责任而有的地市就不承担责任。分歧的重点是被挂户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承担何种责任,就此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1、

被挂户人承担垫付责任。如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等。垫付责任的理论依据是基于挂户人是以其名义从事交通运输经营,作为名义车主和法律形式的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承担垫付责任。2、被挂户人和挂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安徽省、河南省、山东省、江苏省等。该观点认为,由挂户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理由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一种特殊侵权赔偿,而被挂户人从法律意义上讲就是车辆所有人,对所挂户的车辆没有尽到监督、管理的义务、造成侵害赔偿,均以过错共同侵权论处,对挂户车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有限连带责任。如天津市、福建省、山东省部分地市、河南省部分地市等。该观点认为,交通事故应由挂户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户人在收取该车辆管理费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赔偿责任,其理由是被挂户人与挂户个人二者是挂户与被挂户关系,被挂户人对挂户车辆形式上有所有权,实质上挂户人受益的只是收取管理费这一小部分。因而,依据《民法通则》权利和义务一致原则,被挂户人在收取管理费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赔偿责任是公平公正的。4、不承担责任。河北省部分地区、吉林省部分地区。该观点认为肇事车辆虽挂户在被挂户人处,但被挂户人不是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又不是车辆营运收入的受益人,所以对挂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不应承担责任。5、买卖车辆未过户的挂户车辆被挂户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全国相当部分法院都是此种做法,该观点所谓理论依据是车辆支配控制理论和运行利益理论,所谓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32号答复江苏省高级法院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能不能从该车的运营利益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笔者认为上述第1种承担垫付责任的观点没有充分考虑车辆的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如仅是被挂户人垫付,但不让挂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会出现被挂户人如果故意不承担垫付责任受害人权益将无法保障的情况。第3、4、观点狭隘地理解了危险责任和报偿责任理论,机械地套搬西方的支配论和运行利益学说,第5种观点则是第4种观点的变种,纵容包庇车辆挂户的违法行为,给个别人逃避法律责任制造依据。上述几种观点均未准确理解危险责任和报偿理论,未能准确理解道路交通事故是特殊侵权纠纷,不能及时充分地对受害人的权益予以救济。而第2种挂户车辆的被挂户

人和挂户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观点不仅有理论依据也有法律依据。笔者认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特殊侵权纠纷,在车辆挂户关系中,被挂户人和挂户人是其内部关系,在其外部关系中,挂户车辆是以被挂户人名义从事的营运活动,挂户人支配车辆并享有车辆运行利益,被挂户人同意且放任挂户人以其名义进行具有交通安全危险的民事活动,如发生交通事故挂户车辆负事故责任则被挂户人与挂户人二者构成共同侵权,所以应当由被挂户人与挂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被挂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据其内部挂户合同约定向挂户人追偿,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2月10日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皖高法(2006)56号已率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说明:该指导意见中的挂户单位即本文中的被挂户人,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本文的挂户人)

〈一〉、被挂户人与挂户人均是危险物——挂户车辆的支配者,也是危险活动——交通运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危险责任。所谓危险责任,是近代西方侵权行为法发展的产物,是指具有危险性的物或活动,一方面因其存在对于社会有着重要的有益性,但另一方面,它又不可避免地致社会于损害,对于这些危险又唯有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可得预防和减少,从而对于这些危险物或危险活动所产生的侵害当然就应当由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负其责任。持被挂户人不应承担挂户车辆事故责任的人认为,挂户人是挂户车辆的支配者、交通运输活动的控制者,而被挂户人无法支配车辆,也不能对交通运输活动进行实际的控制,所以对挂户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害,也就当然应当由挂户人承担,被挂户人不应承担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狭隘的,其对危险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是片面的。无论何种形式的挂户关系,作为被挂户人对挂户车辆的运行危险是明知的,对以其名义进行交通运输活动是依照挂户合同认可的,对于挂户车辆和交通运输活动是能够在宏观上进行支配和控制的,否则,不允许挂户即可。宏观对挂户车辆进行管理与具体从事交通运输活动对车辆管理是相辅相成的,是层次不同的支配和控制而已,尤其是机动车登记具有物权公示的对外效力,让被挂户人与挂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正与危险责任的目的一致。

〈二〉、被挂户人与挂户人对所有挂户车辆均享有运行利益,由被挂户人对挂户车辆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违反报偿责任理论。所谓报偿责任,乃是从罗马法“获得利益的人负担危险”这一法谚发展而来,各人虽可依自己之意志追

求自身利益,但如果因此害及于他人的利益时,则作为利益追求的费用,应负担其损失,让追求利益之人同时负担其损失。持被挂户人不应承担挂户车辆事故赔偿的人认为,被挂户人为挂户车辆提供服务,作为被挂户人尽管从挂户车辆处定期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承包费用,但该费用的性质是为挂户车辆的车主提供各项服务的费用,而非从车辆运营中获得利益,所以不应认定收取管理服务费是取得运行利益。也就是说被挂户人没有从挂户车辆的运营中获得利益,也就不应当对挂户车辆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持被挂户人在收取管理费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者承认收取管理费是获得了挂户车辆的运行利益,但其得到的运行利益是有限的——管理费,所以被挂户人也只能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对挂户车辆损害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无偿挂户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均没有准确理解报偿责任理论的运行利益。在各种各样的所谓挂户关系中,挂户人一般会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以"出租资质"名义的方式,"管理""挂户"的机动车,收取"管理费"。这种收取管理费的行为应该视为一种机动车运行利益的归属。挂户人运行被挂户的机动车,获得了一定的运行利益,但这也是以被挂户人的名义收取的。而被挂户人则是可以收取管理费取得了挂户机动车的一部分运行利益。还要注意的情况是,可能会有所谓"无偿挂户"的情况,即挂户人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是因为种种关系让挂户人的车辆挂户到自己名下,对于这种实施"无偿挂户"行为的挂户人,当挂户车辆的运行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似乎不应使其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被挂户人此时仍然有着自己的运行利益——种种关系,这些人方面的联系,曲折地都与挂户车辆的运行利益相关联,运行利益不仅仅财产化,而且会有各式各样的形式。

〈三〉、机动车登记具有物权公示效力,被挂户人作为法定车主应当对以自己名义登记的挂户车辆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作为挂户人的实际所有权人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二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

历证明; 第七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由上述规定足以得出机动车登记具有物权公示的对外效力的结论。

车辆挂户关系中,挂户人交纳各种税费、投保、年检都是以被挂户人名义人进行,车辆登记的法定车主是被挂户人而不是挂户人,且挂靠户人所从事的交通运输活动是以被挂户人的名义实施的。从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和其权利实现的角度出发,被挂户人出借其资质、名义,就应当对挂户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因为任何"公益行为"都不应该给社会带来危险,对自己允许的使用自己名义实施危险作业给他人造成损害而无资力赔偿者,被挂户人又可以不负责任,这实际上就等于允许有民事责任资力的组织帮助无民事责任资力的个人或组织欺骗社会。这样做,既不利于交易安全,更不利于受害人的权利的救济保护。

另外,挂户人以被挂户人名义从事交通运输活动,挂户人本身不具有相应从事运输活动的资质,国家只所以强调市场准入,强调资质,正是考虑到交通运输活动的公益性和风险性,挂户人个人无能力承担相应地市场风险和运输风险。挂户这个畸形儿并非法律所认可,相反法律法规是对此是明令禁止的,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配套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短期内挂户这个畸形儿在还不可能消除。对此一些地方已相继出台一些规定,叫停挂户车辆,并明确了挂户车辆的责任承担问题。山东省交通厅出台的《加强道路运输挂靠租赁承包经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道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挂靠、租赁承包经营车辆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挂靠、租赁承包经营车辆发生运输生产事故,由所在运输企业负责处理事故,运输企业先行进行赔偿。江西省则明确规定:凡以企业名义经营的客车,发生安全与商务事故或违章经营行为,由企业对社会承担责任,挂靠或承包人依合同对企业承担责任。

附:部分省高级法院相关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年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苏高法(2001)319号文。关于挂靠经营的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约定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责的,仅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经验总结》津高法(2004)64号文。被挂靠车辆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若被挂靠单位收取了管理费或得到了经济利益,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在收取的管理费和得到的经济利益总额内承担连带责任。(2)若被挂靠单位未收取管理费或未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仅仅是基于地方政府管理的要求挂靠或强制挂靠,被挂靠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的会议纪要》的通知27,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的,以出租车公司为被告,由出租车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9,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属于个人所有而挂靠在国有、集体单位或其他单位名下的,应当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被告,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皖高法(2006)56号 2006年2月10日第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在机动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在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协议转让机动车的所有人,但没有到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的,按本意见规定的挂户车辆处理。第九条挂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的,由挂户单位(个人)与实际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车辆挂户是指按口头或书面协议,在机动车管理部门将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第十条挂户单位(个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车辆实际所有人追偿。车辆实际所有人能举证证明已向挂户单位(个人)交纳了管理费用,但挂户单位(个人)没有履行挂户合同约定的监督管理义务的,挂户单位(个人)应自行承担一定责任。挂户单位(个人)收取管理费用,又与车辆实际所有人有“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承担任何责任”等类似约定,要求车辆实际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不予支持。第十一条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车辆属于出租车公司的,

出租车公司承担责任;挂户经营的,按前两条规定处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会议纪要鲁高法〔2005〕201号(七)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是一类特殊的侵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其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来确定。对于机动车挂靠经营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则上应由挂靠人或者实际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被挂靠人从挂靠车辆的经营中取得利益的,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意见第五十一条对于被告的确认,原告有选择起诉权,法院应参照本意见第四条的原则处理,被告应是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控制支配车辆的运行并享有运营利益的人。(八)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发生道路变通事故,致他人受到损害而引起损害赔偿纠纷的,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车辆实际占有人为被告(九)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属于个人合伙且应当把车辆所有人列为被告时,如个人合伙起有字号,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被告;个人合伙未起字号的,以全体合伙人为被告(十)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所属单位名为国营或集体,实为个人或合伙,以车辆财产所有人为被告(十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属于私人所有而以单位名义经营的,或自己所有的车辆以他人名义经营的,以双方为被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1、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后,对于未超过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根据受害方的请求,可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也可判决由机动车所有人、车辆实际支配人及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可判决保险公司和机动车所有人、车辆实际支配人及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超过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判决由机动车所有人、车辆实际支配人、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7、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是指机动车在车辆管理机关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本指导意见所称“车辆实际支配人”是指在车辆异动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发生多手交易均未过户的,为最后一次买卖关系的买受人)、受赠人、车辆承租人、借用人、挂靠人和承包经营人。

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32号答复江苏省高级法院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能不能从该车的运营利益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调配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经费,特制定此制度。 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车辆管理实行由行政部统一调配 1.用车原则 a.优先使用 同等情况下如有两方需同 时使用车辆,应考虑职级较高者或业务繁忙的部门优先使用,服从行政部统一调配。 b.合并使用 各部门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部调派,合并使用。 c.工作时间严禁私人用车。 2.用车范围 a.公司日常送货业务 b、财务人员办理银行业务 e.紧急情况或特殊用车 3.用车手续 a.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人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表一),呈本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交行政部统一调配。 b.驾驶员依照《用车申请单》所报批的行车路线行车;

4.驾驶员须知: a.驾驶车辆出发前例行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车况,如外观、车灯、水箱水、刹车、轮胎、各种油类是否正常;核对里程数,并如实在《行车记录本》(见附表二),记载每次出车时间、地点、用途、用车及里程数等。每星期五下班前将《行车记录本》交回所属机构行政部核对;行政部每月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抽查;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等。 b.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因领取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而外出,以事假论处。 c.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所有车辆非特殊批准,晚上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另: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 用车申请单 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申请人 申请用车时间 所属部门 用车事宜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部门负责人 行政部 附表二 《行车记录本》 为了加强车辆智能车闸系统及电脑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系统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不过户车辆转让协议书(标准版)

不过户车辆转让协议书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友情提示:以上文档仅作为参考使用,具体的事件、详细内容还需自行修改和完善,在此友情提示!〕 Tips: The above documents are for reference only, the specific events, details need to be modified and improved, here is a tip.

(整理版)车辆代持协议(个人模板)

协议书 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对牌轿车(车牌照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为:),依法享有所有权,暂由乙方代持。 二、购车款元由甲方实际支付,购车票据及车主信息等填写乙方资料,甲方负责该车的所有维护、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及车辆保险费)。 三、甲方享有该车的所有权,并实际占有和使用该车辆,乙方仅为该车辆名义上的所有人,无权对该车主张任何权利。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协议有效期间,在该车需办理过户、年检、保险及报损等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的相关手续。 (二)协议有效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所有人身份对该车进行任何出售、抵押、担保等处置行为,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三)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发生名称、股权、管理者等变更事项均不影响协议效力,甲方发生注销、破产等事项前应提前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四)若因该车产生侵权等责任纠纷,甲方应在其责任范围内赔偿。 六、协议的解除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解除: 1、该车辆所有权已转让给第三人的; 2、该车辆已被认定损毁、报废、灭失的;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二)若乙方将该车辆作不正当处置,或因乙方涉及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等危及甲方利益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解除后,因甲方车辆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七、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个人汽车转让协议书范文3篇最新

个人汽车转让协议书范文3篇最新 个人汽车转让协议书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将自用三轮车转让给乙方,并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牌号:琼C2NQ20 发动机号码:JQ086233 品牌型号:隆鑫牌LX200ZH-20B 车架代号:LLCLHLLB8BP004739 二、甲方的该车****及产权的合法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三、该车在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转让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汽车转让协议书范文2 甲方:家庭住址:身份证:乙方:家庭住址:身份证: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甲方将现有车牌号:底盘号:让给乙方,为防以后出现纠纷、牵扯,甲乙双方特立此合同为证。 2、以此车现有车况为准,此车转让价格为: 3、此车现有手续有:。 4、此车交易前,时分,以前所发生的一切问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各种债权、债务纠纷等由完全负责。 5、此车在过户时,由负责提供一切相关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负责。 6、如此车在过户时,出现银行抵押、法院查封及个人原因不能正常过户时,由甲方退给乙方原购车款,乙方退车。 7、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如乙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8、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备注: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根据省、公司和行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车辆管理的日常使用、管理。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生产经营管理用车。 第二条车辆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车辆使用坚持公车公用和“确保生产、保障公务、各司其职、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办公室主管车辆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并对车辆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车辆使用管理 (一)车辆使用实行申请审批和派车单制度。用车人须提前(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在办公系统内填写“用车申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无用车申请或不符合审批程序的,不得派车。临时用车或紧急事务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车辆管理人员安排。除办公室外,任 -1-

何人不得随意调用车辆和安排驾驶员出车。对车辆状况不满意,挑选车辆和私自指定驾驶员的,办公室有权取消派车。 (二)按照xx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司各级管理干部一律不允许固定或相对固定用车的规定。领导干部用车须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和车辆调派制度,上下班不得使用公车接送。交流干部周末往返不得使用公车接送。 (三)业务协作单位原则上不予派车,确因特殊需要用车的,由业务联系部门严格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派车。 (四)车辆调派坚持高效、节能、安全原则,在满足乘坐的情况下,同一方向多人开会、公务的,尽量安排同车出行,做到一车多乘、一车多用,提高用车效率。用车人员应服从安排,按时乘车。 (五)用车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指挥驾驶员改变车辆用途、行驶路线及延长使用时间,确需改变的,用车部门或用车人须向车辆使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车辆使用管理部门统一调配。驾驶员要及时做好记录,事后须补办相关用车手续。 (六)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学习三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车辆不随行。城区内公务一般不安排派车,确需派车的,由用车人上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分领导报告,经分管理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车辆须由指定的专(兼)职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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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卖车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卖车转让协议书一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车辆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该车辆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该车辆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

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甲方在转让日期之前所有道路违章记录及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五、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由方负责转户。号:,行驶证登记人:)于年月 七、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八、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九、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免费-个人车辆转让协议书(参考版)

免费-个人车辆转让协议书(参考版) 车辆转让协议书 卖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甲方将壹台,车牌号为:,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年____月____日____时以前,此车的债权债务和社会纠纷以及交通违法由甲方完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二、自年____月____日____时以后,此车的债权债务和社会纠纷以及交通违法由乙方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甲方保证此车有所有权、转让权、来路正当,证件真实有效、合法,无任何形式责任、经济纠纷,不得虚假,否则甲方自愿负一切责任,并且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转让前处理好违章等影响买卖手续正常进行的事项。 四、乙方要了解清楚该车辆状况,查清证件才购买,中介(有营业资质和专业检测的正规单位)是起调解作用,不承担任何风险、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该车转让给乙方交易后,该车辆行驶安全及车辆一切规费,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经济、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由乙方负责。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并且受法律保护。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定时间:年月日

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现针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特制定以下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使用程序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 2、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按照行政部派车规定进行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车辆。出车结束后,驾驶人需填写车内的《随车单》(附件2),并到行政部做用车归还登记。 3、车辆使用按先工作任务为先、后其他事项的原则安排。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日常市内宣传使用,无须每次提前到行政部登记,使用部门自行登记,行政部抽查,超过50公里或者出市区使用要提前登记。出现登记里程差异20公里及以上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差异每增加20公里罚款翻倍);行政部抽查过程中发现临时集中登记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核准后方可调派。 二、费用管理 每月7日前,行政部按车次统计各部门和子公司出车里程,并按各车费用标准计算用车费用,报财务部门进行分摊。 三、公司车辆驾驶人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加强车辆保护意识,爱护车辆。使用方在用车时,发现不正常项(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车灯、方向灯、外观等),有责任立即加补或调整,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3、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是每一个驾乘人员的义务,车厢内杜绝吸烟。每位驾驶人员出车结束后应及时清洁车辆卫生,保证车辆内设施齐全、座椅整洁。后备箱在使用时尽量用报纸等物品做+好保护,避免刮碰或污染。车辆归还时,行政部负责检查车辆卫生,凡发现不合格项,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注明的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0元,并补偿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行车记录填写《随车单》,乘车人员按规定签字核实。 6、出车结束后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并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7、用车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车辆驾驶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在违规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罚款交至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置。 8、如在公务用车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行政部及主管领导,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办理赔偿手续。驾驶人承担由其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若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将由驾驶人承担。凡是由于当年车辆事故过多造成次年车辆保险费率上调,上调的费用将由所有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所在部门进行分摊。

车辆所有权交换协议书

车辆所有权交换协议书 甲方:(交换甲方车辆品牌型号:蒙KDV777) 乙方:(交换乙方车辆品牌型号:蒙K93213)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后同意将蒙KDV777,蒙K93213车辆所有权交换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自己的蒙KDV777车辆所有权以及与车辆相关的一切证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将自己的蒙K93213车辆所有权以及与车辆相关的一切证件转让给甲方。 3、乙方车自实际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自2011年6月13日起),乙方车以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购买。 4、甲方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自2011年6月13日起),甲方车以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5、本协议签订前,甲方车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纠纷及债务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车辆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本协议签订前,乙方车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纠纷及债务由乙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车辆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7、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一切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8、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一切风险即转移至甲方。 9、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协

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10、甲方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2011年6月13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车自实际交给甲方之日起(自2011年6月13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12、甲方(蒙KDV777)车辆的剩余贷款由甲乙双方按期支付(甲乙双方各付一半,必须在每月六日以前支付款)。打完贷款之后,甲乙双方必须转户。蒙KDV777车的保险由乙方购买。 14、乙方将蒙K93213车近期转户给甲方。 14、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5、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司机的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的商务用车及物流用车均适用。 3、职责: 3.1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用车申请的真实性及必要性; 3.2行政人事部:用车申请的指派和安排,公司车辆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包括车辆平时 的正常维护保养及车辆年检、车辆出险后的保险协调和维修事宜; 4、车辆使用 4.1商务用车 4.1.1各部门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 行政人事部; 4.1.2行政人事部根据车辆状况、申请的先后顺序及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并开出《派 车单》注明此次所安排的车牌号并加签,然后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申 请用车人将《派车单》交司机出车。 4.1.3司机在《派车单》上注明此次出车前里程数并在完成任务回公司后填上回司时间 及里程表显示里程数,加签姓名将《派车单》交至行政人事部,涉及到如过路/ 桥、停车等费用的一并在单上注明。 4.1.4公司领导用车或迎送客户/客人时,由副总/总经理或市场部经理电话提前通知行政

人事部开出《派车单》给司机,司机按4.1.3办理。 4.1.5当公司出现如员工突发性疾病、公伤等紧急情况时,可由行政人事部或公司其它 管理人员安排出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公司后司机仍需补《派车单》 交行政人事部。 4.2物流用车 4.2.1公司自备车 4.2.1.1市场部自行核算出车辆装载量并规划好行车线路,至少提前两小时电话通知 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记录后,电话通知司机到 行政人事部领取《派车单》,司机依4.1.3办理; 4.2.2租赁车辆 4.2.2.1因公司车辆不能满足物流需求时,市场部可向外联系租赁车辆供使用,对第 一次与公司产生业务关系的车辆市场部需登记其身份证、驾驶证、车辆类型、 牌号及电话等信息; 4.2.2.2市场部须详细向租赁车辆司机交接清楚送货客户名称、地址、产品类型和数 量,有必要时可安排公司送货人员随行; 4.2.2.3市场部凭司机签回的《送货单》开出《租赁车辆费用单》,注明送货地址、金 额及车牌并签名后给司机,并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向司机约定结算日期,自己 在《车辆租赁登记表》上记录; 4.2.2.4每月在公司财务结算前市场部将《车辆租赁登记表》交至财务部,结账时账 务凭此表与租赁车辆司机对账。 5、车辆维护/维修 5.1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车牌固定等,每周按《车辆检查 表》进行检查一次,如因出现检查不及时或未检查引起车辆故障(如缺机油、制动失

车辆免责协议书

车辆免责协议书 免责是指租家可以对时间损失免责的话,相当于停租。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车辆免责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车辆免责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拥有临时交强险、临时牌照的性能完好的_____(车型)______汽车(车架号)的所有权,现将此车租借给乙方练习,期限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止,在此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权。乙方付甲方押金暂定为_______(大写)元。超出____行驶公里数后由客户自行承担油费,超出公里数乘以单价____元。 2、乙方仅限在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练习使用车辆。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车仅限乙方练习所用,若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使用权且不承担乙方所造成的责任和赔偿: (1)乙方将本车作为盈利使用;(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2)乙方捎带其他非甲方指定人员行驶; (3)不爱惜车辆行为; (4)不正当使用车辆行为; (5)不在甲方规定的区域使用、练习车辆免责协议书车辆免责协议书。 4、乙方在租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租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本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及驾驶员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确保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 3、术语/定义 无 4、职责 无 5、工作流程及要求 5.1车辆的使用申请 5.1.1公司公务用车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调度,如需公务用车,需填写《派车单》(附件 1),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审批,本公司以外的人借用,需经总经理审批,综合部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协调安排。 5.1.2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需登记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然后领取钥匙,并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1.3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向综合部报备,次日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同一方向的用车人一起出车。 5.1.4如有未申请、未登记、未按规定出车的,按100元/次处罚。 5.2车辆的使用规范

5.2.1各部门用车期间,驾驶人必须严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或允许无证人员驾驶,如有按200元/次处罚。如有违章、遗失等由个人承担责任。损坏由个人照价赔偿外按每50元/次处罚。如有保险赔付的,按赔付额的10%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5.2.2车辆执行公务完成应及时返回公司,驾驶员完整填写《派车单》中回程信息并上交车钥匙。 5.2.3原则上不得公车私用,特殊情况下需用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如有违章、用油、损坏、事故等由个人承担责任。 5.2.4车辆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应清理车内物品,并进行必要的清扫、清洁,保持车内及后备箱的整洁,未及时清理者,按10元/次处罚。车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还车时检查车内有烟灰为准)按20元/次处罚。 5.2.5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下班后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归还的,应打电话跟综合部说明原因,第二天上班及时将钥匙归还;放假期间需要用车的,放假前一天向综合部申请,完整填写派车单,经部门领导批准之后方可借车,放假期间车钥匙由借车人代为保管,假期结束及时将车钥匙交给综合部并填写回程信息,借车期间,造成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不提前申请的,综合部有权拒绝借车。 5.2.6为提高工作效率返程后1小时内必须还车,如半小时内需继续用车的可连续用车,如有返程未登记、未及时归还钥匙,按50元/次处罚。 5.3车辆的用油管理 5.3.1车辆用油统一由综合部购买油卡并造册登记车辆加油人员、时间、数量。

无产权车位转让协议书范文(标准版)

无产权车位转让协议书范文(标准版) Model text of transfer agreement of non ownership parking spa ce (Standard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无产权车位转让协议书范文(标准版) 前言:转让合同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 交易方式。本文档根据转让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 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 _ 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 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 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个人二手车交易协议书

个人二手车交易协议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二手车交易协议书 卖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电话: 买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情况 1、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 ;车牌号 码: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发动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 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备胎□千斤顶□钥匙()把 3、买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卖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 法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买方损失。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58600人民币(大写:伍万捌仟陆佰元整)。车辆过户费用由买 方承担。 2、买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55000元。卖方及时将该车交付买方占用使用。剩 余价款在车辆过户之后一次性付清。 三、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1、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协议签订之日,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 行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支付剩余价款。 2、该车在年月日时分以前(卖方交付车辆前)发生的一切交通 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原车主负责。年月日时

车辆使用和规范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和规范管理办法

浙江通兴铁塔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共用车。公司高层领导专用车辆和员工自驾车不适用本办法。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办事、出差等;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公司员工携带大量现金或提取现金用车;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二).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派车调度员”统一安排方可使用,“派车调度员”由行政办公室内勤兼任。 2、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批准的时间和目的地行车。 3、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三、车辆使用办法 1、公司在上午9时和下午13时分别定时派车到富阳办事,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在提前一天安排好自己部门次日外出办事的人员及工作,有利于集中外出办事,集中返还公司。 2、各部门到富阳之外的相关部门办事的,需提前一天通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将各部门到杭州等地办事的人数和地点统计后确定时间统一接送。各部门要相互沟通联系,尽可能争取需要办事的人

员集中一起出发,避免因分散时段用车而造成车辆使用的紧张。 3、公司财务经常跑银行、国地税、财政等部门的人员及销售部人员外出办事的(迎送客户除外),鼓励使用自驾车,每次使用自驾车外出办事的,外出前将“自驾车出车单”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凡使用自驾车到富阳、杭州办事的,公司每月给予一定的油费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当月使用自驾车次数和里程情况由行政办公室统计审核后呈送总经理审批。 4、财务及其他部门第二天上午要到相关部门办公事的人员,可以在前一天下班前将第二天需要办事的资料等准备好,第二天先办事再返回公司,但需提前与部门领导汇报,得到批准,不影响考勤。 5、销售部迎送客户用车,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要提前一天通知行政办公室,做好销售部用车的准备,统筹安排用车。 6、驾驶员在工作中要尽可能缩短行驶时间,选择最佳的行驶路线,避开路段高峰期。对各部门办事人员的接送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工作上的时间冲突而发生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7、销售部迎送客户必须由销售部人员陪同,不准驾驶员陪同,要保证驾驶员的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除就餐外,驾驶员以在车上休息为主。 8、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到外地出差可以派车接送;业务员出差遇特殊情况,随身携带公用物品重量超过10公斤以上的可以派车接送。 9、公司员工因个人私事需要借用公司车辆的(小车、中巴、大巴、货车、铲车、吊车等),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因私借用车辆的,油费由员工自行承担,如在借用中车辆受损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一切费用均由员工自行承担。 四、车辆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行驶档案,须填写车辆行驶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3、公司所有车辆施行加油卡加油,每月由财务部充值交驾驶员

车辆赠予协议书范文

车辆赠予协议书范文 车辆赠予协议书车辆赠与协议书指的是车辆赠与方和受赠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关于车辆赠与事宜所签订的协议书。 下面学习啦给大家带来车辆赠予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车辆赠予协议书范文一甲方(赠与人)乙方(受赠人)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车辆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牌汽车一辆(车牌号)无偿赠送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车辆具有所有权,其所有权证明为#牌汽车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号。 第三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当日内将车辆向乙方移交。 自移交之日起由该车发生的相关一切责任,事故、赔款和交通罚款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由于此车辆为北京车牌乙方同意不过户并愿意承担自此之后关于此车的相关一切税费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若与移交上述车辆有关的费用包括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完全知晓并愿意对因此之后造成的任何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之日其生效。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车辆赠予协议书范文二甲方(赠 与人)XX乙方(受赠人)XX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车辆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XXXXXXXXXXX一辆(车牌号XXXXXX)无偿赠送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车辆具有所有权,其所有权证明为XXXXXXXXX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号XXXXXX。 第三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当日内将车辆向乙方移交。 自移交之日起由该车发生的相关一切责任,事故、赔款和交通罚款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若与移交上述车辆有关的费用包括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 由乙方负担。

个人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车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km,使用年限至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 ____(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___ ___ 车辆保险险种______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配置_ _____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总价款的________%(大写_____ ____元)给甲方作为定金。 剩余价款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在车辆交付给乙方之时一次性付清,既总价款的___ __%(大写_____元)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提供 办理本车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乙方在支付完车辆全款给甲方的同时,甲方应一并交 付车辆、车辆钥匙及相关凭证给乙方(见附件)。 3、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乙方 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 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 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 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 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 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 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 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 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 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7.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 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8.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 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 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 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 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岗。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 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管理

车辆转让协议书(范本)

车辆转让协议书 甲方(卖方/原车主姓名): 自愿协商的原则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1.汽车质量 该车于______年______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______年______月。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2.汽车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2.1(¥: ),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负担。 2.2 ()。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退还已付车款,车辆归还甲方,本协议不再生效。 3.权利义务 3.1 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并保证该车辆来源合法有效,无盗抢嫌疑、无非法改造、改装;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和被水浸泡;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债权债务、无经济纠纷、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本合同附件移交的汽车资料、手续、税费证件齐全并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转让和过户条件。 3.2 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4.车辆过户和续保事宜 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转让和过户后乙方续办保险时如有需要,甲方应予以协助。 5.车辆交付及相关责任划分 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5.2 车辆在乙方指定地点交接。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车辆交接所在地仲裁或向车辆交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附:随车交付车辆相关凭证 车辆具有以下□中标记为√证件和附件: □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钥匙2套[必需项目] □备胎□随车工具□说明书/保养手册□车辆保险单、卡、发票□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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