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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配件管理制度.doc

煤矿配件管理制度.doc
煤矿配件管理制度.doc

煤矿配件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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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配件的管理,减少配件的损耗,特制定《配件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组织体系

组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

成员:机电科及各队主管队长和技术员。

第二条部门职责

( 一) 机电科职责

1、机电科负责对全矿《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机电科对有违反《煤矿配件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有处罚的权力。

3、机电科负责对全矿机电配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通报。

4、机电科负责基层各队配件材料的审批与管理。

(二)采煤队职责

1、采煤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采煤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

查。

3、采煤队负责本队配件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掘进队职责

1、掘进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掘进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掘进队负责本队配件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机运队职责

1、机运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机运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机运队负责本队配件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

(五)通风队职责

1、通风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通风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通风队负责本队配件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章其它要求

第一条各单位按照矿用配件种类,将配件分类管理。

第二条根据生产设备的需要以及配件货源情况确定计划,根据配件需要和计划所需达到的指标,编制成计划表,然后用它来组织协调计划,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第三条组织货源:根据配件计划,通过订货采购、自制等方式确定所需配件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供货单位、运输方式、结算方式等,及时把所需配件落实下来。

第四条储备保管:储备配件由供应科负责配件的保管、保养,以便及时地保质保量地供应生产需要。

第五条分配发放: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合理分配,各单位领取配件经机电科审批后,直接到供应科领取。

第六条使用管理:对投入使用的配件督促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同时对替换下来的废旧配件组织回收、修旧利用以充分发挥配件作用。

第七条配件统计:对配件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配件的收入消耗等各种收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配件管理中各类的相互关系和规律,为有计划的编制检查和改进配件等提供可靠依据。

第八条工作面前后头备用的各种设备、配件、备品及材料,有硐室的必须存放在硐室内,且按要求做到下有垫,需要上部有盖的加盖,摆放整齐,顶部不得有淋水。

第九条凡备用的设备、配件、备品及材料存放必须按第(一)条、第

(二)条的要求存放,需要升井的及时升井,以上物品除在规

定的地点存放外,其他地点一律不准存放,特别是人行道上及车场。

第十条凡下井的设备、配件、备品及材料,运至备用地点后,应及时卸车,按此制度所要求的存放方法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第十一条工作面前顺槽撤下的皮带机件,如:H架、纵梁、托辊、胶带应及时返走,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不允许将撤下的任何物件丢失或损坏。

第十二条机运队管辖皮带机的备用件,必须存放在硐室内,并下部加垫,放置地点不允许有淋水。

第十三条掘进工作面撤下的各种配件、设备及材料,需升井的应及时升井,除指定的地点存放外,其它地点一律不准存放。

第十四条掘进工作面备用的皮带机中部件,应在指定地点存放,并码放整齐,做到下有垫,且上部不得有淋水。

第十五条、通风队管材的管理

(一)通风队使用的管材存放,一定要按要求存放在材料库里,使用时要按数量提取,不可多运,免得积压或乱扔乱放,造成损失。

(二)通风队备用的防洪泵,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到下有垫上有盖,到防洪期应提前将泵检修好,并试运转完好备用。

(三)通风队在运输管材时,要将管材在车上绑扎牢固,并有专人压车运输,运到地点后及时卸车,不得在车场、工作地点停留或备用,卸车后应将管码放好,不得乱扔乱放,撤下的防尘管应及时装车并返回材料库,以免丢失。

(四)凡下井的设备、配件、备品及材料,运至备用地点后,应

及时卸车,按此制度所要求的存放方法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以上管理制度各队要严格遵照执行,发现一处一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罚主管队长50元。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机电科。

煤矿井下供电管理规定(暂行)1

Xx煤矿井下供电管理规定(暂行) 为确保全矿井下供电安全可靠,规范操作程序,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一般规定 1、机电科对全矿供电安全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并同时具有检查、考核和奖惩权。 2、各队必须明确专职电工,负责完成本制度规定的以及其他属于本队的电气管理业务。 3、电缆线路、用电设备及小型电器由使用单位维护管理。 4、加强对电气安全的定期检查工作:要求设备的负责人(或各队电工)对所辖设备每班检查一次;对高瓦斯掘进面使用的电气设备要跟班检查,其他区域每周检查不得少于2次;每月逢十由机电科组织设备管理员以及各区队电工等对全矿使用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 通报。 5、加强电气的定期试验工作。机电科组织每年对高压控制开关进行整定试验,对高压电缆进行耐压试验。以及按规定对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校验、整定、测量等工作。 二、电气检修制度 1、检修低压电气设备时,在不影响其它单位又不需要其它单位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可不办理停送电作业票;其它情况一律办理停送电作业票。停送电时,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看管、闭锁、挂牌。

2、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按电气检修作业规程作业,严禁带电检修。检修时,至少应将被检修设备的上一级电源停掉,至少有一个隔离开关断开点。 3、检修人员必须对检修线路和设备进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试电笔必须事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挂短路接地线时,应先接好接地端.然后挂已停电的三相导线端,对有可能来电的各侧都要挂,拆除时顺序相反。 4、普通型电气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5、对于双回路及环行回路供电系统,检修负责人必须到与检修部分有联系的各个地点可靠停电,挂牌,专人看守,严防返送电。 6、电气检修或操作,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7、检修完毕后,检修负责人检查摇测绝缘无误定相后,才能到变电所联系送电,先试送两次,无误后再送上电。 8、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联系送电。 9、井下停风必须先停生产电,送生产电前必须先进风。 10、严禁不盖开关盖进行送电试验。 11、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必须加防护网、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三、停送电和负荷增减审批制度 1、执行专人联系停送电和停电申请制度。停送电作业前,作业单位认真填写停送电作业票(一式三联),明确停送电影响范围、工作时间及相关参与人员等。首先由机电科主管供电人员进行业务审批

煤矿机修车间管理制度汇编

润滑油(脂)使用管理制度 1、材料员、班组长、库管员要根据生产需求及时填报润滑油(脂)需用规格及数量计划,并负责建立健全润滑油(脂)领用、回收台帐,台帐必须明确润滑油(脂)使用地点、班组、领用数量,领用人等。 2、润滑油(脂)使用要按需、按量领用,做到精细化管理,杜绝浪费。维修洗涤零件的废油或特别脏、混有冷却液的废油,检修设备更换后的废油,必须按分类收集于密闭容器内,进行集中妥善存储或科学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3、润滑油(脂)应分类储存,储油容器应标明润滑油(脂)的名称、牌号,确保废油与新油分开放置,避免新油被污染。储存地点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配备消防器材,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 4、存储的油桶应以立放为宜,并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滚动。润滑 油(脂)的不得长期暴露于高温下,以免润滑油(脂)分解、变质。润滑油(脂)应 储存于阴凉的地点,并妥善保管以防混杂,严禁将污物与水渗入润滑油内。 5、取油方法,应将油桶卧置于适当高度的支架上,在桶面的盖口配以阀门放油,并在阀门下放一容器,以防滴溅,或将桶直放用手摇泵从桶盖口插入油管取油,取用后应将阀门及时关闭、盖紧桶盖。 6、杜绝储油容器漏油,因装卸、取用油品时发生的跑、冒、滴、漏的油 (脂),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严禁将油污、油泥、废油等倒入下水道排放。废油或带有润滑油(脂)的棉纱、油抹布、油手套、油纸等污物应妥善保管,集中放置的指定的地点,妥善存储或用于点炉等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掩埋。 7、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或其它火种进入油品储存区,严格控制火源和明火作业。油品储存区严禁烟火,修理作业必须使用明火时,一定要申请有关部门审签批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 8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机械磨损和工作环境的影响会造成粘度增大、闪点降低、酸质、胶质增多或渗入杂质而导致油脂老化变质,成为废油,此时应更换合格的油脂,并将废油科学集中处理。 9、废旧油品可采用澄清、过滤等方法回收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润滑油 (脂)必须妥善保管在密闭容器内,进行集中科学、妥善处理,严禁随意存放或丢弃。 10、班组长具体负责废旧油品的回收和再利用,回收的废旧润滑油(脂)及带油

供用电管理制度

供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供电管理,提高供电质量,理顺供电秩序,规范供电职能,杜绝供电事故,确保供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北黄苇煤矿实际,制定北黄苇煤矿供用电管理制度。 一、机电科作为矿井供电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全矿高压供电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1、负责供电设计 矿井高压供电系统需要变更时,机电科负责组织编制施工设计,绘制供电系统图。 每季度最末一个月30日前,机电科应根据矿井供电实际负荷情况进行一次供电验算,绘制一份矿井供电系统图。 2、负责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 负责全矿井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在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变更前,机电科应向高压供电管理部门下达电气保护整定任务书。 3、负责组织供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1)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试验。 (2)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避雷器、接地电阻的试验。 (3)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绝缘胶鞋、绝缘手套耐压试验一次。 (4)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对全矿主要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5)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对10kV电气设备绝缘油做电气耐压试验。 4、组织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查 组织有关单位对矿井供电系统和设备进行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供电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

5、组织分析供电事故 对供电事故组织召开追查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供电设备检查与维护 1、分管维护单位每季度应对供电电缆绝缘程度全面摇测一次,将摇测试验结果在季度末报机电科,上报数据应与上季度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2、各单位分管领导每月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所属的供电设备和线路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及时处理所检查出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报机电科。 3、分管单位每月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修,维修内容包括接线螺栓紧固、除尘、瓷瓶清扫、触头检查等。并做好记录,缺少一次罚款100元,联责机电队长20元。 4、对地面开关柜,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刀闸接触情况,每月组织一次清扫检查,每季检查一次断路器触头的同期接触情况,并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跳闸试验,做好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 5、在每年4月底对井下高爆开关接线腔内应放置干燥剂,每月检查一次,如失效及时更换,一台高爆内缺少干燥剂罚款50元,联责机电队长10元。 6、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编制检修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无措施检修高压设备的,罚款200元,联责队长100元。 三、停送电规定 1、各单位需要到变电所内停送电时,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详细写出停送电原因及开关编号。不影响其它单位的停送电工作,由本单位指定的人员到变电所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当停送电可能影响其它单位供电时,需要由机

煤矿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

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打造现代化数字矿山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化建设是指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或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对已经上线应用的信息管理系统所进行的变更、改进完善项目以及运行中的运维管理。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符合xx煤矿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统一规划、资源共享,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煤矿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由矿长牵头,总工负责,调度室信息中心实施建设,其他相关单位全力协助配合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信息中心作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xx煤矿信息化建设方案、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考核。 (二)负责xx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矿井安

全生产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了解、研究、掌握信息化建设的新发展、新应用、新技术,为xx煤矿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对xx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技术把关负责。 (四)全面负责xx煤矿信息应用系统的整合、建设、管理及运行服务。 (五)负责和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络工作,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业务指导。 (六)负责xx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资产的管理工作。 (七)制定和修订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和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各科室连队是信息化建设使用的基层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参加各类新技术、新建应用的培训,结合xx煤矿实际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熟练掌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应用系统的操作,按要求上报系统应用报告。 (三)属于本部门的信息化系统,要制定部门内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考核。 第八条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三章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第九条计算机网络系统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汇编

XX矿供电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高压供电管理制度--------------------------- 1第三章低压供电管理制度--------------------------- 6第四章停送电管理制度---------------------------- 11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6第六章电缆管理制度------------------------------ 19第七章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27第八章电气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30第九章电气试验测试管理制度---------------------- 33第十章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8第十一章电气仪表校验管理制度-------------------- 42第十二章电气管理处罚条例------------------------ 44第十三章附则------------------------------------ 5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矿长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机电副矿长是供电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机运科是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也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在矿长、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机运科必须配备专职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矿井电气技术管理工作,并设置防爆检查组(防爆组)、电气技术管理组(电管组),各采掘区队要配备专(兼)职电气管理员,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网络。 第二章高压供电管理制度 第三条按照《焦煤集团供用电管理办法》(焦煤办字【2012】669号)规定,XX矿配电房三台主变压器低压6kV低总开关为分界点(6kV联络开关归供电处维护)以下由矿自行管理维护。 第四条机运科负责高压供电系统技术管理,并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高压供电设计工作,每季度末月30日前绘制(修改)与实际相符的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图。 (二)负责高压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并向高压供电管理单位下达高压整定通知单。 (三)对高压供电事故组织召开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并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 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 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 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 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 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 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 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 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 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元。 30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 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 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 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 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 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 、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 、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

供用电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89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供用电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供用电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严格落实用电管理责任制,做到分工 明确 1、矿办公场所的照明线路,由机电维运区 负责任维护、检修及故障处理。 2、矿办公场所除照明线路以外的其它用电 设备,由使用单位从本单位进户线开始负责维 护、检修及故障排除。多单位使用一台用电设 备的必须明确维护单位,责任到人。否则,不 准使用。 二、办公场所用电实行定量考核,做到节 约用电

1、全矿所用办公场所,严禁使用高耗能用电设备,由机电科及安全用电稽查大队按表进行考核。 2、凡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热水器或电炉子的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多单位共用一台热水器,必须明确其中一个单位负责,责任到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机电科、安全科、公安科负责人签字后,到机电科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签定安全用电责任合同后,方可使用。否则,一经查出按违章用电论处。 3、对在办公场所经营的个体户或对外承包单位,经机电矿长审批后,由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装表后,安装及材料费用由用户自己承担,并执行商业网点电价。

煤矿分类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煤矿分类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7 页

煤矿分类管理制度 二、隐患的分类标准和程序 (一)按隐患种类可分为一通三防、水害、顶板、机电、提升运输、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二)按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A级隐患:整改难度大,矿方解决不了,需上报县煤管办帮助组织整改;B级隐患:整改难度一般,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井统一组织整改;C级隐患:整改难度较小,需由区队组织整改。 (三)安全隐患分类表 2、采区防尘系统不健全或供水达不到要求 3、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4、采、掘面风量达不到要求 5、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吸循环风的 6、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栅栏提示警标的 2、采掘工作面煤尘超标 3、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4、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接口无反压边 5、盲巷停风不按规定及时密闭的 1、不按规定对本矿的老空积水情况及相邻矿井的开采积水情况定 第 2 页共 7 页

期核查的 2、采掘工作面出现出水征兆未及时回报而又不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的 1、采掘工作面过变化带 2、超前支护、端头支护不按规定支设或支设不合格,断层处、顶板破碎处控制不力的 3、工作面两巷折梁断柱 4、空顶作业 5、工作面支柱初撑力低 6、机头机尾未打压柱的 1、主提升装置各种保护试验失效,各种保护不起作用 2、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使用时间超过规程规定未更换或未按规定检验和检查的 3、压风机(包括风包)安全阀断水、断电、超温、超压、保护装设不全或不起作用的 4、井上下使用的高低压开关操作机构失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 5、井下三大保护及照明信号等不按规定使用或保护不起作用的,电动机综保及过流短路保护人为甩掉不用的 三、管理措施 矿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3级管理,即班组、区队和矿井。班组实行班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隐患;区队实行日排查,主要排查整改本区队作业区域内的隐患;矿井实行周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矿井重大、较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一)安全隐患排查方法 第 3 页共 7 页

矿井供电管理办法(试行)

矿井供电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矿井高压供电管理-------------------------- 3 第三章矿井低压供电管理-------------------------- 8 第四章停送电管理------------------------------- 10 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13 第六章三大保护管理----------------------------- 15 第七章电缆管理--------------------------------- 19 第八章电气试验管理----------------------------- 31 第九章小型电器管理 ------------------------------------------------------------ 36第十章电气接火管理制度--------------------------38第十一章电工教育培训管理----------------------- 37 第十二章其它----------------------------------- 41

矿井供电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级供电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能: 机电处是公司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供电业务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对各矿的供电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供电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推广节能降耗和安全供电新技术。 各子公司(矿)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是本单位供电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机电矿长具体负责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矿)机电科(部)是子公司(矿)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子公司(矿井)供电业务安全技术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矿井机电科必须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建立、健全防爆检查组、电气技术管理组、小型电器管理组和电缆管理组。各采掘区队要配备专(兼)职电气管理网员,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网络。 (一)防爆检查组:由防爆检查员组成,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三大保护、局部通风机风电、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一、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30元。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供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供用电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519 供用电管理制度 Power suppl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严格落实用电管理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 1、矿办公场所的照明线路,由机电维运区负责任维护、检修及故障处理。 2、矿办公场所除照明线路以外的其它用电设备,由使用单位从本单位进户线开始负责维护、检修及故障排除。多单位使用一台用电设备的必须明确维护单位,责任到人。否则,不准使用。 二、办公场所用电实行定量考核,做到节约用电 1、全矿所用办公场所,严禁使用高耗能用电设备,由机电科及安全用电稽查大队按表进行考核。 2、凡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热水器或电炉子的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多单位共用一台热水器,必须明确其中一个单位负责,责任到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机

电科、安全科、公安科负责人签字后,到机电科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签定安全用电责任合同后,方可使用。否则,一经查出按违章用电论处。 3、对在办公场所经营的个体户或对外承包单位,经机电矿长审批后,由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装表后,安装及材料费用由用户自己承担,并执行商业网点电价。 4、办公场所需要临时性增加用电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后,方可用电。否则,一经查出。对该责任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全矿所有办公场所实行定量考核,每月由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抄表,一季度考核一次,全年总考核。若用电量超过规定电量,超出部分的电量按全矿平均电价从该单位工资中等额扣回。 三、严格实行用电审批制度,确保正常的供电秩序 1、商业网电用电 ⑴、凡在我矿范围内经营的营业网点,必须提出书面用电申请,并注明负荷情况经机电矿长批准,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备案。在指定地点按要求安装电表计量后,

煤矿各项管理制度大全

煤矿 制度汇编

目录 (一)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06)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07) 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09)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1)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5)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6) 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8)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9)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1) 入井检身制度 (23)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24) 安全奖罚条例 (25)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级领导值班制度 (27) 矿领导跟班作业、区队干部现场安全盯岗制度 (28) 调度室值班管理制度 (29) 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制度 (30) 事故分析及处理制度 (31)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33) 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 (34) 安全生产技措专用资金管理制度 (35) 探放水制度 (37) 矿井防治水制度 (39) 安全例会制度 (43) 安全调度制度 (44)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45)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6)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和安全活动制度 (47) 班前会议及班后汇报制度 (48) 安全活动日及调度例会制度 (49)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50) 停电撤人管理制度 (52)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3)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4) 瓦斯监测、超限处理制度 (57) 运输管理制度 (58) 调度绞车安全运行制度 (59) 斜井运输安全制度 (61) 火工品管理制度 (62) 火工品存放制度 (64)

火工品使用制度 (65) 顶板管理制度 (66) 入井管理制度 (67) 井口管理制度 (68) 放炮员管理制度 (69) 电缆管理制度 (71) 井下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74) (三)“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76)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78)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80)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83)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86)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88)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90) 防灭火管理制度 (96)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99) 瓦斯日报审批管理制度 (101) 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02) “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审批制度 (103) 主扇运行管理制度 (105) 井下局扇管理制度 (106)

[矿山安全用电]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矿山安全用电]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矿山设备(用电)安全知识 (一)井下电网电压等级 煤矿井下电网与地面三相四线制电网不同,其电压等级有特殊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各级配电网络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 1.煤矿井下特殊的工作条件 (1)矿井大气中有瓦斯和煤尘等爆炸性介质,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等恶性事故。 (2)井下巷道、机电硐室,经常有滴水、淋水、甚至大量涌水,空气相对湿度一般在90%以上。而且由于矿山压力的影响,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极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因此,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漏电火花或短路电弧等故障电火花,是瓦斯、煤尘着火或爆炸等恶性事故的电火源。 (3)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电气设备散热

条件较差。 (4)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启动,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动较大。 (5)井下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时会造成诸如淹没矿井、瓦斯积聚、人员受困或窒息、甚至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 (1)煤矿井下属于一类用户,停电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生产损失。 (2)煤矿井下供(配)电网不允许采用中性点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许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矿井电网短路容量,老矿井一般限制为50mva;新建矿井不再作此限制(一般为100mva或200mva)。 (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使之不超过20a。 (三)保护接地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主要有:保护接地网、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连接导线与接地导线。 (四)井下电气设备的类型及选用规定 为了在煤矿井下安全使用电能,不论是低瓦斯矿井、高瓦斯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机电管理组织机构 二、机电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二)电缆管理制度 (三)配件管理制度 (四)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五)电气试验制度 (六)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七)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八)设备得润滑管理制度 (九)机电部考核制度 (十)机电安全活动制度 (十一) 机电部长岗位责任制 (十二) 机电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十三) 电气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十四) 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十五) 电缆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十六) 防爆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十七) 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十八) 回收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十九) 润滑油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 维修工与司机得岗位责任制 (二十一) 机电设备选购置制度 (二十二) 机电设备验收检查制度 (二十三)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二十四) 机电设备移交验收管理办法 (二十五) 机电设备调配制度 (二十六) 机电设备出入井制度 (二十七 )井上下接地电阻定期测试制度 (二十八) 采掘工作面杂散电流得定期测试制度 (二十九) 绞车保护试验制度 (三十) 风机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三十一)大型设备技术测定制度 (三十二) 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三十三)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三十四)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三十五) 机修车间检修制度 (三十六) 设备包机制度 (三十七) 巡回检查制度 (三十八)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三十九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四十) 油脂管理制度 (四十一)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四十二)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四十三)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四十四) 阻燃电缆验收制度 (四十五) 掘进区队机电设备维修制度 (四十六) 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四十七) 机电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四十八) 小绞车司机工作制度 (四十九) 刮板运转司机工作制度 (五十) 皮带机司机工作制度 (五十一) 送料工工作制度 (五十二) 支架工工作制度 (五十三) 电钳工管理制度 (五十四)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五十五) 机电检查处罚制度 (五十六) 负荷审批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五十七) 检漏装置管理制度 (五十八) 过流保护工作细则 (五十九) 漏电保护工作细则 (六十) 接地保护工作细则 (六十一) 水泵管理制度 (六十二) 外转供电管理制度 (六十三) 设备回收管理规定 (六十四) 皮带机保护管理使用检查制度 (六十五) 安全活动制度 (六十六)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六十七) 防火、防盗、防洪、防雷电管理制度(六十八) 运行中电气设备绝缘油得定期化验制度(六十九) 防止重特大事故得安全措施 (七十) 设备得选型、外借、报废制度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贵州省校(园)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气供应与使用的管理,维护水电气使用的秩序,安全、合理地供水供电供气,强化师生员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校园水、电、气安全管理。在安全管理的同时强调节能意识的培养。 第三条建立由学校节能委员会、水电气管理部门和各水电用户组成的三级水电气管理体系。 节第二章水电气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由分管校长为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校节能委员会。节能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电气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水电气管理目标和任务; (二)审批学校水电气管理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批水电气设施更新、改造计划; (四)审批学校水电气收费价格、水电气经费指标及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基金的使用。 第五条节能委员会下设节能办公室,负责学校水电气管理的日常工作,节能办公室设在公共事务管理处。节能办公室职责: (一)宣传、实施国家有关水电气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学校水电气经费指标的制订、调配与管理,以及对各部门用水用电用气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奖惩; (三)参与学校水电气规划; (四)负责学校所属水电气设施的管理和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批; (五)负责学校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基金的管理; (六)负责对水电气管理部门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学校委托后勤集团管理部门进行水电气资源管理。后勤管理部门下属水电气服务部作为水电气资源管理的实施部门。具体职责: (一)保证学校水电气的正常供应,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管线、泵房、高低压配电房的日常维护、巡查和值班等工作; (二)做好学校水电气管网图纸、建筑水电气竣工图纸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受理各单位和个人的用水用电用气申请,负责全校所有水电气用户的日常用水用电管理; (四)参与学校供电、供水、供气的规划和改造工作; (五)完成学校水电气计量及收费工作,定期上报各类水电气统计、分析报表; (六)做好学校节能宣传及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与地方行业部门的业务联系。 第七条水电气用户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用户均应安装水电气表,并负责自身的日常水电气管理工作; (二)配合水电气服务部抄表,核对抄表数据及水电气费用,并按时缴纳水电费; (三)做好避峰用电、降压供水和水电气紧急抢修时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水电气节能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用水用电申请和受理程序

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及陕西省煤炭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项目前期工作第一条煤矿基本建设项目,依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立项。第二条资源整合矿井,经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组批准后视同立项。第三条新建、改扩建矿井地质报告,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第四条基本建设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省局文件另有特别规定以省局文件为准)。第五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报相关部门。第六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模在45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报省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环保局批复。规模在45万吨/年以下的报相关部门。第七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环境保护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临床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专篇。规模在45万吨/年及以上项目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规模在45万吨/年以下项目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第八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地质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初步设计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初步设计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省煤炭工业局备案。第九条县煤炭工业局初审上报可研、设计文件时要将矿井设计各系统能力及审查意见一同上报。第十条资源整合矿井,依据批准的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可研与初设合并),审批权限同第八条。第十一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安全、消防、卫生等专篇,报有关部门审批。第十二条项目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炭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招投标制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03〕47号)文件执行,任何项目单位不得规避招标。第十三条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基建局备案登记后,方可参加煤炭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经录用后在县煤炭工业局备案。第十四条项目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县煤炭工业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审批准。第十五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设计、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以及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审查报告及图纸由审查人员签字。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须具备以下批准文件或证件。 (1)立项批文;(2)采矿许可证;(3)批准的环评文件;(4)批准的地质报告; (5)可研报告批文;(6)初设批文;(7)安全、环保等专篇设计批文;(8)验资证明;(9)安全施工措施及其它有关文件。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须完成以下相关手续。1、项目单位办理征地手续。2、“四通一平”基本完成。3、依法进行了招标。4、监理委托、质监注册。5、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会审,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审查。6、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制,组建了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第十八条项目单位在完成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后,逐级上报开工申请,办理开工审批卡,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工,转入基建。开工审批权限同初步设计。二、项目建设管理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即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其它规定,必须遵照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立项、可研、初设、开工、竣工验收等审批制度,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督制、承包合同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必须接受煤炭工业局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重点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村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特别要加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工程管理的具体工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

队干部分工管理制度 1、队长: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2、书记:全面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并进行正确引导,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全队党、政、工、团各项工作,负责井上地面的综合治理与管理,协助队长搞好职工安全生产工作及职工思想工作。 3、安全副队长:全面负责全队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患、标准化等工作及井下各工作地点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全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考核,协助全队搞好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 4、生产副队长:全面负责各生产班的生产、标准化及工程质量,负责验收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追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机电副队长:全面负责全队机电工作,负责全队所有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追查落实处理重大机电检修事故,严格落实机电设备包机制,负责全队日常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日常管理,分管检修班人员的日常管理,并督促涉及机电方面一体化工作的标准化,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6、工会主席:全面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掌握职工思想状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7、技术员:负责日常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学习、存档。负责全队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全队日常资料的撰写与保送。 8、办事员:协助队长搞好日常经营与管理,努力为全队节约成本,抓好成本管理,控制好全队的超支。负责全队的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及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工分的核算与报表的制定、工资的核算、领取和发放,日常工作的落实。 9、材料员:负责全队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配件的支领,督促回收、修理。 10、班长: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当班的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隐患的排查处理。 11、网员、青监岗员:监督井下的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督工作。

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5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是供用电的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学院的供电设备设施、线路、计量器具等的调配、管理、维护和使用。 二、为保障供电线路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各用电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正常用电以外的大用电量设备或电器(电炉、电热器、电开水器等),以防损伤电线路和设备、引发火灾。 三、用电部门的用电负荷变更、增容,须提出申请,由后勤处进行技术审核论证、报后勤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四、临时用电及施工用电,须报后勤处批准并装

表计量。 五、凡是在供电线路上用电者,其供用电均由学院后勤处统一管理、计量、考核,并按规定标准收费。如发现线路或计量器故障,及时向后勤处报修处理,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材料费。 六、电工值班人员,在做好正常维护整修工作的同时,应认真坚持巡检制度,按照规章和安全要求,严格检查供电范围内的设备、线路及用电情况,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用电。 七、在学院供电范围内,凡是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程度进行处罚: 1、人为损坏供电线路或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未经批准私拉乱接线路的,责任人必须恢复原状,补交电费,并处以5O-1OO元的罚款。

煤矿材料管理制度

金发煤矿井下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为夯实支护改革力度,把支护改革工作抓细、抓实、抓牢,杜绝代用材料的浪费现象。充分发挥支护用品在安全生产中的支撑作用,让代用材料的使用管理逐步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过渡,全矿干部职工要认真对待材料管理工作,让代用材料的使用率和循环利用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提高材料的支护效率,降低材料成本消耗,减少背帮背顶材料耗量,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努力把代用材料的丢失率、损耗率和万吨消耗率,控制在指标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请认真落实执行。 一、支护管理 1、各队要根据施工点面编制规程措施,必须明确主要支护形式,避免造成双重支护,连队在施工时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支护材料支护,造成双重支护的,按成本价给予罚款,并进入材料成本考核。 2、连队要通过强化三铁管理措施的实施,让代用材料的使用率和循环利用率得到大幅度提高,造成使用率和循环利用率过低而成本失控的,每次罚款1000元。队长、书记、各承担百分之十,其它队管人员各承担百分之五。 二、背木管理: 1、各连队使用的背木数量,由公司根据当月实际情况下达指标考核,超指标的按奖惩办法处罚。

2、背木直径超过10cm的必须在地面从中间加工成两块在进行使用,如不加工方背上的,发现给予当班的工作人员100元每根的罚款。 3、各连队使用的背木不得积存过多,避免时间过长造成腐烂浪费,否则,给予责任100元每棵罚款,并进入材料成本考核,队长、书记、各承担百分之二十,其它队管人员各承担百分之十。 4、各连队的背木要堆码整齐并挂牌管理,堆码不整齐乱堆乱放影响大巷的畅通和文明卫生, 每次罚款500元,队长、书记、各承担百分之二十,其它队管人员各承担百分之十。 5、不合理使用背木的,泡在水沟里的,每次按每根背木100元罚款,并进入成本考核,队长、书记各承担百分之二十,其它队管人员各承担百分之十。 6、在装车口装车时,若发现背木进入矿车不捡出的,按每根背木100元罚款,并进入成本考核,队长、书记各承担百分之二十,其它队管人员各承担百分之十。 7、各大巷属于本队文明卫生区域的,大巷两边腐烂的背木必须收走,如不处理按100元每棵进行罚款。 三、竹篱笆管理 1、竹篱笆运到工作面,必须整齐堆放,乱丢乱放的,按5至10元每块进行罚款。 2、各采掘连队的竹篱笆严禁拿去人员垫坐,发现垫坐竹篱笆人员,给予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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