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办法

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办法

精选范文: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办法(共2篇) 我区天然草原占国土总面积的47.2%,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屏障,也是广大农牧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年5月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区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不断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天然草原全面禁牧封育,并不断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快实施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草原围栏等重点工程,大力推动牲畜养殖由自由放牧向舍饲圈养转变,天然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植被明显恢复,以舍饲和标准化规模养殖为主的现代畜牧业稳步发展,初步走出了一条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经济发展“互促双赢”的新路。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全境禁牧封育、山川互济、农牧互补,构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现代畜牧业良性互促长效机制,推动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1.坚持禁牧封育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禁牧封育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禁牧各项规定,加快推进退牧还草、草原围栏等重点工程,加快恢复草原植被,巩固和提高草原生态功能。2.坚持推行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管理、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坚持责权利和管建用相统一。草原承包经营者在享受补助政策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对草原保护、管理、建设的责任与义务。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相结合。对补助的对象、规模、资金等实行“三公开”,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机制,切实落实和维护好广大农牧民利益。5.坚持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相协调。把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促进牧区畜牧业平稳较快发展有机结合,加快构建“草原绿起来、产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的长效机制。二、补助的范围、规模、办法及兑现程序依照国务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有关政策规定,我区可享受禁牧补助、农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牧草良种补贴三项政策。(一)禁牧补助的范围、规模、补助办法及兑现程序。1.补助范围:全区22个县(市、区),178个乡镇和农牧场等。2.补助规模:全区禁牧草原总面积3556万亩,年补助标准为6元/亩,年补助资金为2.1336亿元,5年总补助资金为10.668亿元。3.补助办法:(1)已承包到户、到联户的草原,按实有承包面积每亩补助6元。承包面积以承包户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草原承包使用证》和《草原承包使用合同》为依据。(2)属国有农牧场等单位集体承包且无法承包到户的草原,以集体承包形式,按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由各国有农牧场编制实施方案,报经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审核后实施,统筹用于草原保护与建设。(3)对部队使用的草原及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承包到户、到联户的草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再强求承包到户。中央财政禁牧补贴资金由自治区统筹,集中用于草原保护建设及后续产业发展。(4)为充分体现国家补奖政策的公平性,每户最大补助面积不超过3000亩。超过3000亩的补助节余资金要补给该县(市、区)草原承包面积小的农户。无承包草原的农户不享受补助奖励政策。4.补助兑现程序:(1)以行政村为单元,由村委会登记审核本村享受禁牧补助农户的草原面积,经张榜公示后,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2)乡镇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花名册进行审核,经公示后上报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3)县(市、区)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花名册进行审核,同时录入国家农业部补奖机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审核。(4)经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对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审核确认后,由县(市、区)财政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兑付给农牧户。对国有农牧场等单位集体承包的草原,补助资金兑付到国有农牧场等单位。(5)对部队使用草原的补助资金及其他无法承包草原的补助资金,由自治区统筹用于草原保护建设及后续产业发展,具体由自治区农牧厅编制实施方案,经自治区财政厅会审后,下达实施。(二)农牧户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的范围、规模、补贴办法及兑现程序。1.补贴范围: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3.补贴办法:对2009年在册的农牧户户籍且已承包草原的

农牧户进行核定,建立农牧户档案。由政府统一组织生态移民的农牧户继续享受补贴政策。

4.补贴兑现程序:(1)以行政村为单元,由村委会登记审核本村享受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的农牧户数,经张榜公示后,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2)乡镇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花名册进行审核,经公示后上报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3)县(市、区)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花名册进行审核,同时录入国家农业部补奖机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审核。(4)经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审核确认后,由县(市、区)财政将补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方式予以兑付。(三)牧草良种补贴。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核定的补贴资金规模,实行全区统筹安排,采取种草工程项目管理和牧草良种现金补贴的方式兑现到种草农牧户。由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会商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建立和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自治区成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自治区农牧厅负责制定各年度具体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财政厅负责补助资金的管理与兑付;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县(市、区)也要加强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内容。(三)严格监督管理与验收。各级农牧、财政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抓好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好、维护好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要按照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导检查、年末有总结验收的要求,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年度工作进行验收,并依据验收结果,及时下达兑付资金。(四)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禁牧封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将草原禁牧封育纳入依法管理轨道。要抓紧完善和规范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充分发挥农牧民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五)加快建立健全草原监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明确执法主体,为建立和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提供组织保障。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草原生态保护机制的实施效果,定期编报监测报告,为各地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六)抓紧建立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划定基本草原是建立和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后,加强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草原生态保护优先的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划定基本草原的规定,以兑现补奖政策为契机,切实做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明晰界限、设立标志,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切实提高草原保护、建设与管理水平。(七)大力发展生态建设后续产业。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力度,着力加强饲草料基地、棚圈、饲草料加工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支撑工作,为发展舍饲养殖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加强牧草种子基地建设,稳步扩大人工饲草料基地规模,巩固禁牧封育成果,加快构建农民持续增收与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互促双赢的长效机制。

[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办法(共2篇)]篇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安排

竹巴龙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工作计划

竹巴龙乡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关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吃透政策,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务求使党和政府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及时成立了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主管草补工作的副乡长为副组长、各村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会议室,抽调3名业务骨干为工作人员。同时,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草原建设工作会议,就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及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保障了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二、认真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省、州、县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实际,精心编制上报了《竹巴龙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乡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补助范围、对象、规模、标准和步骤等,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业务培训

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准备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会议,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县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精神。

四、抓好牧户信息统计核实工作

我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开展统计核查工作,对各村农牧户数量、草原承包面积、载畜量、禁牧面积、草畜平衡面积、人工种草面积等进行逐户统计核定,建立电子档案,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当前,已基本完成大部分牧户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仅有少部分牧户信息正进一步核查当中。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资料、村民会议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开展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草原家庭承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点及[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办法(共2篇)]工作程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草原家庭承包的积极性。

竹巴龙乡人民政府 2011年5月16日

篇二: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总方案

华藏寺镇人民政府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加强华藏寺镇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及省、市、县有关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精神,结合华藏寺镇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提要

(一)方案名称

华藏寺镇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二)落实政策范围

华藏寺镇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范围包括华藏寺镇14个行政村。

二、基本情况

总土地面积54.3万亩,其中:天然草原50.30万亩,可利用天然草原面积47.5356万亩,多年生人工草地0.6万亩,一年生人工草地0.8万亩。全镇总人口1.9万人。2011年全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669元,其中牧业纯收入2281.27元;天然草原总面积50.30万亩(不含人工草地),可利用草原面积华藏寺镇 47.5356万亩;2010年华藏寺镇人工草地总面积1.4万亩,其中:多年生人工草地留床面积0.6万亩、一年生人工草地面积0.8万亩。我镇主要分布一年生人工草地小黑麦、永久444燕麦等品种;华藏寺镇草原面积50.30万亩,其中:承包到户46.24万亩,承包到联户或组4.06万亩。2010年末华藏寺镇各类牲畜存栏8.034万头(只),其中:牦牛

7.11万头、能繁牦牛0.69万头,山羊0.45万只,能繁山羊0.21万只,绵羊

6.65万只。草畜平衡区天然草原主要放牧畜种牦牛、绵羊、山羊,2010年

末草畜平衡区实际载畜量,其中绵羊1.72万只、牦牛0.33万头、山羊0.14万只。养殖小区和养殖暖棚舍饲圈养量1.4万羊单位。草原禁牧面积8.03万亩,为2004年-2010年退牧还草工程建成的禁牧围栏草原。禁牧区以外的39.505万亩可利用天然草原全部实行草畜平衡,草畜平衡区年可利用鲜草总产量4.444万吨,合理载畜量2.114万羊单位,实际载畜量2.798万羊单位,超载0.684万羊单位,超载率32.35%。

三、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为载体,以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为主线,根据地处青藏高原区农牧交错带的功能区划,力争在退耕还草和草原生态治理上做出示范,创建国家级草原保护建设科技综合示范区,构筑黄河、石羊河流域草原生态安全屏障,打造草产业开发高地、名优特畜高效设施规模养殖高地、高原绿色畜产品加工高地、草原文化旅游高地,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草原生态良性循环和牧民增收双赢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正确处理草原牧区人、畜、草的关系和牧民生产、生活、生态的关系,既要保护好草原生态,又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促进牧民收入增长,改善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局面,实现草原牧区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牧民自愿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做好政策研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部门协调、监督考核等重要工作,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牧民意愿,发挥牧民主体作用,明确牧民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牧民在政策落实中直接受益。

3、坚持生态优先、生产发展的原则

以恢复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为切入点,改善牧区传统的生产方式,调

整畜种和畜群结构,大力发展舍饲养殖和草畜产品加工,发展和完善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集约化、标准化的高效畜牧业,拓展牧民增收渠道。

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按照草原退化程度和生态承载能力,结合退牧还草工程,科学规划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突出基本草原保护为重点,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5、坚持注重实际、客观公正的原则

根据各地草原的面积、经济和生态功能等情况,在与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符华藏寺镇实际的补奖标准。注重各区域间的合理公平,既要避免补贴过高“垒大户”,又要防止补贴太低影响牧民生产生活。

(三)主要目标

以高标准着力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依托退牧还草工程和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实施,整合项目实施草产业开发,牲畜品种良种、舍饲规模养殖、特色养殖培育、畜产品加工等项目;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草原生态持续退化的局面得到逐步改善,通过发展后续产业,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实现生态持续好转和畜牧业快速发展的双赢。经过五年努力,力争在“十二五”末,全镇草原类草场和草甸类草场植被盖度分别达到75%和90%以上,比2010年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通过实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全面完成减畜任务,实现草畜平衡;调整种植结构,扩大人工种植面积,优质牧草种植面积达到1.4万亩以上,年生产鲜草0.78万吨。

四、主要任务和要求

划定基本草原50.30万亩,占天然草原总面积的100%,落实草原分户承包经营47.53万亩,可利用草原全部承包到户,实行分户经营;着力落实国家禁牧补助、草畜平[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办法(共2篇)]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牦牛山羊良种补贴、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推进实施培育牲畜品种良种、草产业开发、舍饲规模养殖、特色养殖培育、畜产品加工等后续产业项目;建立健全草原

执法和服务体

系。

(一)争创落实国家草原补奖政策示范区

1、实施禁牧补助

(1)禁牧区域范围及方式

根据华藏寺镇草原生态现状,将生态脆弱、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划为禁牧区,实行禁牧封育,落实禁牧补助。禁牧区范围在7个行政村,面积为8.03万亩。各村的禁牧面积见附件2。

禁牧方式以退牧还草工程性禁牧为主,实行全年禁牧。要按照《天祝藏族自治县落实草原禁牧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华藏寺镇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禁牧补助实施方案》。各村以本方案核定的禁牧面积为基础,将禁牧任务分解落实到户,明确禁牧要求,签订禁牧管护责任书,按照《甘肃省禁牧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禁牧管护制度,促进草原植被恢复。

对禁牧草原按照乡镇级1:5万比例尺转绘上图,建立永久性界桩,并用gps进行四至界限定位,录入数据库进行数字化管理。

(2)兑付禁牧补助资金

根据省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规定,对全镇8.03万亩禁牧草原全部实行禁牧补助,补助标准按省上核定的青藏高原区20元/亩〃年标准执行。一个禁牧补助周期为5年,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原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在转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禁牧时,禁牧饲料粮补助调整为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禁牧补助,避免重复补贴。补助资金在镇造册核实、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镇财政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折统一册明”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2、实施草畜平衡奖励

(1)实施草畜平衡的区域及面积

禁牧区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均为实施草畜平衡的区域,全镇实施草畜平衡面积39.5万亩,14个行政村各类型草原均有分布。各村实施草畜平衡的

面积见附件2。

(2)核定适宜载畜量

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的计算依据是《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635-2002)。天然草原利用率50%,草地产草量年变率100%,鲜草与干草(含水率15%)折合比为3.2:1,草地牧草再生率0,一个标准羊单位为一只体重50公斤、哺半岁以内羊羔的成年绵羊,日消耗干草1.8公斤,全年放牧以365天计算,全年消耗干草657公斤。

(3)严格执行草畜

平衡区减畜计划

根据华藏寺镇草畜平衡区牲畜超载实际,充分考虑全镇牲畜品种改良、开展舍饲圈养和异地育肥、加快出栏周转、饲草料基地建设、转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等因素,计划在三年内完成0.684万羊单位超载牲畜的减畜任务,具体减畜计划为:2011年减畜0.274万羊单位,占超载牲畜的40%;2012年减畜0.274万羊单位,占超载牲畜的40%;2013年减0.137万羊单位,占超载牲畜的20%。各村减畜计划详见附件3。

各村要按照《天祝藏族自治县落实草畜平衡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本方案制定的减畜数量和年度减畜计划将具体的减畜任务及数量分解落实到户,按照《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减少放牧牲畜、牧草恢复生长和草畜平衡的要求,与村、户签订草畜平衡及减畜责任书,落实减畜任务,三年努力实现草畜平衡的目标。

(4)兑现草畜平衡奖励资金

对实行草畜平衡管理的草原,在根据载畜能力合理核定载畜量,制定并完成减畜计划的基础上,按省上核定的青藏高原区2.18元/亩〃年标准,对实施草畜平衡的牧户进行奖励。原退牧还草工程休牧饲料粮补助调整为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草畜平衡奖励资金,避免重复补贴。奖励资金在落实草畜平衡面积、确定超载牲畜数量、制定了减畜计划并完成年度减畜任务、草原植被恢复生长、实现年度草畜平衡的牧户,由县畜牧兽医局提出奖励意见,镇上造册核实、张榜公示,镇财政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折统一册明”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下页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