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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本建设相关程序与流程

工程基本建设相关程序与流程
工程基本建设相关程序与流程

项目管理理念与流程

目录表

一、基本建设程序与流程

1、基本建设的定义

2、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

3、基本建设的步骤和内容

4、基本建设的意义

5、基本建设的流程

二、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概念及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可研

3、工程设计

4、工程监理

5、项目施工管理咨询

6、项目施工管理代理

7、工程招标代理、采购

8、工程造价咨询

9、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三、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流程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可研

3、工程设计

4、工程监理

5、项目施工管理咨询

6、项目施工管理代理

7、工程招标代理、采购

8、工程造价咨询

9、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四、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收费标准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可研

3、工程设计

4、工程监理

5、项目施工管理咨询

6、项目施工管理代理

7、工程招标代理、采购

8、工程造价咨询

9、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一、基本建设程序与流程

1、基本建设程序的定义:按国家规定的工程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要求,建

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2、基本建设程序的客观规律:基本建设是现代化大生产,一项工程从计划建设

到建成投产,要经过许多阶段和环节,有其客观规律性。这种规律性,与基本建设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经济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基本建设工程具有特定的用途。任何工程,不论建设规模大小,工程结构繁简,都要切实符合既定的目的和需要。其次,基本建设工程的位置是固定的。在哪里建设,就在哪里形成生产能力,也就始终在哪里从物质技术条件方面对生产发挥作用。因此,工程建设受矿藏资源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的严格制约。基本建设的这些技术经济特点,决定了任何项目的建设过程,一般都要经过计划决策、勘察设计、组织施工、验收投产等阶段,每个阶段又包含着许多环节。这些阶段和环节有其不同的工作步骤和内容,它们按照自身固有的规律,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按客观要求的先后顺序进行。前一个阶段的工作是进行后一个阶段工作的依据,没有完成前一个阶段的工作,就不能进行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项目建设客观过程的规律性,构成基本建设的科学程序的客观内容。

规律性,规定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八项步骤。步骤的顺序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这些步骤的先后顺序是:①编制项目建议书。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研究,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②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编制设计任务书。具体论证和评价项目在技术和经

济上是否可行,并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设计任务书(也称计划任务书)的附件。设计任务书对是否上这个项目,采取什么方案,选择什么建设地点,作出决策。③进行设计。从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作出详尽规划。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按三个阶段进行。④安排计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送请有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经认可,报计划部门,经过综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⑤进行建设准备。包括征地拆迁,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

道路、平整土地),落实施工力量,组织物资订货和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⑥组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提出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即开工兴建;遵循施工程序,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安装。⑦生产准备。生产性建设项目开始施工后,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产准备工作。⑧验收投产。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

报告和竣工决算(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的手续。小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可以简化。

4、基本建设程序的意义:在中国,按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基本

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程序。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先规划研究,后设计施工,有利于加强宏观经济计划管理,保持建设规模和国力相适应;还有利于保证项目决策正确,又快又好又省地完成建设任务,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果。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的有关部门重申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的重要性,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有关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把认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作为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5、基本建设程序的流程:1)-2)-3)-4)

1):(项目前期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建设实施阶段):施工准备(建设开工前的准备—项目开工审批)--建设实施(项目新开工建设时间—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额—生产或使用准备);

3):(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的范围—竣工验收的依据—竣工验收的准备—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4):(后评价阶段)

各流程之间的相关联系详见下图

二、项目管理相关业务概念及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基本建设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报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程序:项目建议书首先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和当地发展计划部门(其中工业技改项目报经贸部门),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审查意见(着重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发展计划部门参考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国家规定的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报批。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的项目,发展计划部门不予审、报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

(1)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由此考查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上的盈利性和合理性,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最重要的内容,它从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考察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其目的是回答项目是否必要建设,是否可能建设和如何进行建设的问题,其结论为投资者的最终决策提供直接的依据。因此,凡大中型项目以及国家有要求的项目,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其他项目有条件的也要进行可行性研究。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和项目最终决策的重要依据。要求必须有相当的深度和准确性。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单位,要有承担相应项目的资质。

特殊说明: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单位需要具备特殊资格,所以我们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用途主要分四种:1)用于企业融资、对外招商、项目合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类研究报告通常要求市场分析准确、投资方案合理、并提供竞争分析、营销计划、管理方案、技术研发等实际运作方案,以说服投资者;2)用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前的计委)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该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而编写,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基础文件,发改委根据可研报告进行备案或批复,决定某个项目是否实施;3)用于进口设备免税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办理内资项目确认书的项目需要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项目用汇额超过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或国产设备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应提供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用于银行贷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银行在贷款前进行风险评估时,需要项目方出具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另外在申请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资金、工商注册时往往也需要编写可研报告,该文件类似用于银行贷款的可研。

在上述四种可研中,第2)、3)准入门槛最高,需要编写单位拥有工程咨询资格,该资格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甲级最高。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按项目审批权限由各级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逐级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同时要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估。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一般由省级发展计划部门、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受省级发展计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

地区发展计划部门可以对授权或委托权限内的项目进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国家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一般先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并不等于列入年度计划,何时列入年度计划,要根据其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对财力、物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

3、工程设计:

一般建设项目(包括工业、民用建筑、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设计过程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对技术复杂而又缺乏经验的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对一些水利枢纽、农业综合开发、林区综合开发项目,为解决总体部署和开发问题,还需进行规划设计或编制总体规划,规划审批后编制具有符合规定深度要求的实施方案。

(1)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的内容依项目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它是项目的宏观设计,即项目的总体设计、布局设计,主要的工艺流程、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设计,土建工程量及费用的估算等。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是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基础。初步设计(包括项目概算),根据审批权限,由发展计划部门委托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由发展计划部门或会同其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2)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细的建筑、安装图纸。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必须委托由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并加盖审查专用章后使用。审查单位必须是取得审查资格,且具有审查权限要求的设计咨询单位。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还必须经有权审批的部门进行审批。

4、工程监理

1)监理及工程建设监理的概念:监理的执行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被监理方的行为进行从旁检查,使其不得逾越预定的、合理的界限,产生约束作用;通过对某些相互协作和相互交错的行为进行调理,避免抵触;对相互抵触的行为进行理顺,使其顺畅;对相互矛盾的权利进行调理,避免冲突;对冲突了的权利进行调解,使其协作,产生协调作用。工程建设监理三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2)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

3)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与任务: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监理单位可为业主提供决策、设计、施工招标、施工和保修阶段的多项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规定:监理工作的内容为:“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这三大目标是相互关联、互相制约的目标系统。

5、项目施工管理咨询

1)项目施工管理咨询概念: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而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2)项目施工管理咨询的内容:A、施工管理策划,为用户编制施工管理策划书,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调查:工地踏勘,市场调查,施工图复核;b.工区划分及管理模式:作业工区划分,工序划分,分包方式;c.施工部署:机构设置,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规划,工期安排;d.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技术方案;e.主要材料、劳动力及设备等资源配置:主要材

料来源及供应方法,施工所需的劳动力,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f.项目施工成本及利润测算;

g.风险评估:施工风险,环境变化、物价上涨等因素风险分析。8.投资估算:施工各阶段的用款计划,预计投资回收期。B、施工方案制定,为用户提供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质量事故处理,病害整治等服务。a.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开工前从组织机构设置,劳动力安排,机械设备配置,材料供应,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的实施方案;b.质量事故处理: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可以处理的质量问题,拟定修补、加固处理方案;c.病害整治: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病害整治。C、施工成本预测,为用户提供施工成本及利润预测服务。D、竣工文件编制,为用户提供编制竣工文件服务。

6、项目施工管理代理

项目施工管理代理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A、代理组建项目经理部:a项目部组织机构设置,包括相应岗位人员聘用;b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职责、管理制度。B项目经营管理: a项目组织机构管理;b.沟通、协调上下内外关系,确保项目正常有序运转。C施工过程管理代管:a施工准备:驻地建设,临时设施修建,劳动力、设备、材料进场;b技术管理:图纸复核,测量放线,实施性施组,开工报告,技术交底,工程试验,检验批资料,现场技术指导,变更设计,计量,验工计价,合同,竣工文件,竣工交验;c进度管理:施工计划,组织实施(包括材料、劳动力及设备配置使用),沟通协调,确保阶段及总工期;d.成本管理:目标成本,成本控制(合理配置劳动力及机械设备、严控材料使用、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改进措施;e物资及设备管理:物资采购(租赁),设备购置(含租赁比选),物资保管,设备维修保养(建立台账),限额发料,物资消耗核算及动态报表;f安全、质量管理: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监督检查,落实整改;g竣工交验:预交验自查,问题整改,正式交验。D会计账务、计量款收支,报销凭证,账务处理,财务监督,会计报表。E、完工清算:末次计量,清算协议,尾款(质保金除外)回收。

7、工程招标代理

1)、招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作用,通过有组织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相对成熟、高级和规范化的交易方式。它三招标人在依法进行某项适宜于竞争性活动过程中,实现公布招标条件,邀请特定或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从总择优选定中标人,以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种经济行为(交易行为)。工程招标代理分为:工程设计招标、工程勘察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政府采购。2)、工程招标代理的主要内容:A、项目报建: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专用资金证明、立项批复、报建表、报建委托书;B、工程设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所需资料:设计规划要求、设计任务书、地形图;a.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公开招标需网上公示发布信息);b.代理单位向市招标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c.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标投标办核准;d.向业主圈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e.向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f.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g.接收投标单位按规定递交的投标书;h.开标;i.组织有关专家评标,确定中标候选单位;j.业主批准中标单位;k.发中标通知书。C、工程勘察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所需资料:总平面图、拟建工程一览表、地形图。a.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公开招标需网上公示发布信息);

b.代理单位向市招标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

c.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标投标办核准;

d.向业主圈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e.向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

f.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g.接收投标单位按规定递交的投标书;

h.开标;

i.组织有关专家评标,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j.业主批准中标单位;

k.发中标通知书。D监理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所需资料:设计概算表、扩初批复、总平图。a.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

(公开招标需网上公示发布信息);b.代理单位向市招标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c.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标投标办核准;d.向业主圈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e.向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f.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g.接收投标单位按规定递交的投标书;

h.开标;i.组织有关专家评标,确定中标候选单位;j.业主批准中标单位;k.发中标通知书。F施工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所需资料:施工图、扩初批文。a.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公开招标需网上公示发布信息)b.向市招标投标办提出招标申请,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登记、招标单位的资质,招标工程和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

c.编制招标文件和参考工程造价,制订评标和决标办法,并报送市招标投标办审核。

d.分发招标文件,办理投标手续,经审查合格并确认同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领取招标文件手续,交纳投标保证金。

e.组织投标单位踏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统一组织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踏勘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答疑会后,将会上对疑问所作的答复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成招标补充文件,经招标投标办核准,分发给投标单位,作为编制投标书的依据。

f.组织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均从交易中心具体管理的评委专家库内分类随机抽定,并报招标投标办核准。

g.当众开标,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开标会由投标单位、评标小组、招标投标的管理人员到场监督、见证的评委签名后报送招标投标办审核。

h.发中标通知书:向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单位发出未中标通知。G、政府采购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8、工程造价咨询:

1)、工程造价咨询的概念:指咨询单位向委托人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具体一点是指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面的经济权益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及建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

2)、工程造价咨询的主要内容:根据“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的通知--中价协[2002]第016号”文件指导精神,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主要内容包括:

A、建设项目投资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

B、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项目后评估;编制或审核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

C、单项工程中招投标策划,工程招标代理。

以上三项,其中A、C分别需要取得工程咨询与招标代理资质方可执业,主要工作内容详见“1”、“2”、“7”中说明。B需要取得工程z造价咨询资质方可执业。

9、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1)、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基本概念: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2)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相关内容与规定:

A、接受委托:接受工程造价鉴定委托这个环节主要工作内容有:委托方提交鉴定委托书、鉴定资料,并介绍工程背景情况和纠纷的焦点问题。双方就委托的鉴定任务内容、完成时间、质量要求和收费等有关问题加以明确。

B、确定鉴定方案: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在接受工程造价鉴定任务后,应尽快组织鉴定小组,抽调合格的鉴定人员,并明确鉴定原则、方法、依据、步骤、鉴定时间计划,鉴定的内容和主要争议的问题。

C、鉴定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采用:鉴定资料最直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这些资料应进行认真的分析,这是我们进行鉴定的重要依据,一般可将其分为诉讼类资料,包括委托书、起诉书、答辩状等;另一类为技术类资料,可按合同、协议、洽商、工程概预算、订货合同、工程签证、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资料、决算等进行分类,并将各类资料按一定顺序进行排序,对经整理后的各类资料认真阅读、仔细分析。

通过资料分析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我们可看出工程项目大致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1)鉴定项目资料完整,当事人双方争议集中在部分项目、工程量及材料价格等方面,此类鉴定为可直接进行的鉴定项目,一般采用预算法。

(2)鉴定项目资料欠缺,但工程事实存在且没有改变或覆盖,我们可通过现场实测实量做补充认定,此类鉴定为可间接进行的鉴定项目。

(3)鉴定项目资料不完整,且工程事实已经改变或覆盖隐蔽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大多有此情况。此类鉴定难度较大,需要经验丰富的鉴定人员,并需委托方协助及当事人双方配合,此类鉴定为需要创造条件方可进行的鉴定项目。

鉴定资料需要验证和补充的,进行资料收集时鉴定人必须和当事人双方进行接触,也必须到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数据,所有这些过程都必须要求在委托人及法院督办人的组织下进行,这样可使委托人了解资料的取得过程,增强了取证过程的合法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鉴定中采用有关资料时,鉴定人员除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外,还应本着既要公平合理又要切实可行,尽最大可能再现和反映工程事实。对当事人双方确认的资料若无重大原则性错误,可采用原有资料;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资料,应采用合法有效的书面资料,若无合法有效的书面资料,应组织当事人双方质证,采用较为可信的资料;对于无法落实的资料,可根据专业常识和专业惯例进行处理,一般采用分析法。

D、现场实地勘测、调查:工程造价鉴定中踏勘现场、调查这个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在一个项目鉴定中鉴定人员也许不止一次踏勘现场、调查。该环节是鉴定人员通过熟悉鉴定资料后来现场复核、证实相关内容,给自己一个立体直观感,给别人以客观真实感,同时也是资料收集整理采用的重要步骤。

E、鉴定意见征求:对于复杂的工程造价鉴定,进行鉴定意见征求是十分必要的,通过这个步骤使双方当事人和委托人了解鉴定人员的鉴定原则、方法和思路,以及主要问题的处理意见,并能进一步明确鉴定的内容,哪些是双方能达成一致,哪些双方还存在争议,鉴定的依据和计算是否正确,还有哪些因素尚未考虑等。鉴定意见征求是鉴定人通过书面征询委托人,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双方当事人和委托人也应书面答复或做出响应,以便鉴定人做出准确、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鉴定。

F、召开鉴定会:开始鉴定后,鉴定工作的完成是通过每次鉴定会不断解决鉴定中双方争议而最终得出鉴定结论的。会前鉴定人员需做好会议准备,将会议上要解决的问题列出提纲,认真阅读相关材料,且有关会议内容应事先通知当事人双方,并要求当事人双方进行会议准备。鉴定会议内容一般包括:

(1)向当事人双方了解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及纠纷产生原因。

(2)要求当事人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或可能的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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