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地名标志检测合格企业名单_1

地名标志检测合格企业名单_1

地名标志检测合格企业名单_1
地名标志检测合格企业名单_1

地名标志检测合格企业名单

声明:本机构所发的检测报告(书)及资质证书仅限于持证书企业投标使用,不得转借、委托和授权其他单位使用。一经发现,吊销其相关证书。

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列表

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列表 本条目所称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做出登记决定并公告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准予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北京市 延庆国光苹果 山西省 黎城核桃 交城酸枣 芮城花椒 红山荞麦 长子大青椒 孝义核桃 灵丘荞麦 天镇唐杏 应县胡萝卜 交城梨枣 孝义柿子 应县青椒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葡萄 天山大明绿豆 乌兰察布马铃薯 乌珠穆沁羊肉

鄂尔多斯细毛羊 阿尔巴斯白绒山羊 敖汉旗荞麦 苏尼特羊肉 扎兰屯大米 扎兰屯葵花 扎兰屯沙果 扎兰屯黑木耳 辽宁省 彰武黑豆 黑山锦丰梨 岫岩滑子蘑 丹东杜鹃 小梁山西瓜 吉林省 洮南绿豆 新开河贡米 集安边条参 集安五味子 洮南辣椒 集安山葡萄 万昌大米 黑龙江省 巴彦大豆 嘉荫木耳 阿城大米 巴彦猪肉

阿城大蒜 呼兰大葱 嘉荫大豆 巴彦玉米 克山马铃薯 呼兰韭菜 嘉荫水稻 伊春红松籽 拜泉芸豆 富锦大豆 兰岗西瓜 伊春黑木耳 伊春榛蘑 肇源大米 延寿大米 穆棱晒烟 兰西西瓜 五大连池鲤鱼 兰西香瓜 方正银鲫 江苏省 金山翠芽 兴化大青虾 兴化大闸蟹福建省 青山龙眼 永安黄椒 漳平水仙茶

宁化河龙贡米山东省 章丘大葱 威海野生刺参 峄城石榴 昌乐西瓜 黄河口蜜桃 东明西瓜 平阴玫瑰红苹果 新村银杏 福山大樱桃 蒙阴蜜桃 黄河口大闸蟹 苍山辣椒 滕州马铃薯 柘山花生 沂源黑山羊 泗水地瓜 马山栝楼 沂源苹果 沂源全蝎 河南省 开封西瓜 延津胡萝卜 开封菊花 杞县大蒜 漯河麻鸡 香花小辣椒

关于中国地理标志权的法律保护

关于中国地理标志权的法律保护 目前,中国尚未由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专门的“地理标志法”,对地理标志权的保护散见于中国的《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理标志产品管理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 地理标志与地理标志使用权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名称,属于区别性标志的范畴。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商标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有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权包涵特定地域的行业组织或法人依法对经 注册登记的产品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获得占有、许可使用与监督的权利以及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内同类同 质产品生产者在自己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的权利,即地理标志许可使用权。 但地理标志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注册事宜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我国《商标法》

第16条的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地理标志权的保护特点 ――地理标志权的行使限制性 首先,其不允许任何特定经营者将某一经过认证的地理标志作为自己专有的普通商标使用或注册;其次,只要产品的产地与地理标志相吻合,而且产品本身的质量达到既定的标准,则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内的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在办理相关手续后都可以使用该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只有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内的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才可获得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的机会,非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内的产品生产经营者绝不允许使用该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权具有相对的永续性 只要地理标志权人持续在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内进行同一产品的生产经营且产品质量一直达到既定标准要求,就不会丧失其地理标志权,除非原注册登记机关依法废除已经授予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自然地理环境变化,否则特定地域的产品生产者所共有的地理标志也不会自动进入特定地域之外的公有领域或者灭失。 诉讼时效

北京市门牌楼牌暂行管理办法(2010年)

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5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发49号文件发布根据2010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美化市容,方便群众,实现首都门牌、楼牌标准化,依据国家《地名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牌、楼牌的设置,必须以市、区、县地名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地名为依据,体现规划,编排合理,整齐美观,方便群众。 第三条本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门牌、楼牌的规格、式样和颜色 第四条门牌、楼牌均采用仿宋体字。 (一)门牌为长方形红底白字白边铝质牌。其规格如下:正门门牌分大小两种,大牌三十五厘米乘二十五厘米,小牌十二点四厘米乘八点四厘米;旁门、后门门牌十点五厘米乘五点五厘米;临时门牌十二点四厘米乘八点四厘米。 (二)楼牌为长方形蓝底白字(号码部分为白底红号)白边铝质牌,分大小两种,大牌一百一十厘米乘六十厘米,小牌九十九厘米乘五十五厘米。 (三)大型高级建筑物的门牌,可采用长方形(三十五

厘米乘二十五厘米)黑色字的黄铜牌或其他与建筑物相称的门牌。 第三章门牌、楼牌的编号 第五条正门门牌、楼牌按街巷统一编号,不得重号。街巷两侧均有房屋、有门户的,一侧编单号,一侧编双号;仅一侧有房屋、有门户的,只编单号或只编双号。 第六条编排顺序:东西街巷,由东向西,北侧编单号,南侧编双号;南北街巷,由北向南,西侧编单号,东侧编双号;东北、西南街巷,由东北向西南,西北、东南街巷,由西北向东南,偏北侧编单号,偏南侧编双号;不通行的胡同,不分方向,一律由入口向里,左侧编单号,左侧编双号。 住宅小区的楼房,从东北方向起按S字形顺序编号。地形复杂的,可本着衔接好找的原则编号。 第七条规划新建区内新建房屋,参照规划方案编号,在空地或待拆迁的旧房地段,酌留空号,待建成新房后补编。规划新建区以外的街巷或规划新建区范围内旧房翻建、扩建或改建的,沿用原号。 第八条现有楼房或院落之间新建房屋、增开新门的,按其前号的增号(甲×乙×丙×……)编排。 第九条门牌编号原则 (一)楼群围建院墙并设有大门的,以院墙的大门为单位编门牌号,院内楼房由楼房管理单位自行编号。

地理标志产品目录.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列表本条目所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是产自特定地 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并实施保护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 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目录 ? 1 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o 1.1 北京市(5项) o 1.2 天津市(5项) o 1.3 河北省(24项) o 1.4 山西省(12项) o 1.5 内蒙古自治区(5项) o 1.6 辽宁省(28项) o 1.7 吉林省(25项) o 1.8 黑龙江省(28项) o 1.9 上海市(5项) o 1.10 江苏省(27项) o 1.11 浙江省(43项) o 1.12 安徽省(24项) o 1.13 福建省(47项) o 1.14 江西省(26项) o 1.15 山东省(39项) o 1.16 河南省(41项) o 1.17 湖北省(49项) o 1.18 湖南省(21项) o 1.19 广东省(64项) o 1.20 广西壮族自治区(21项) o 1.21 海南省(6项) o 1.22 重庆市(8项) o 1.23 四川省(69项) o 1.24 贵州省(20项) o 1.25 云南省(7项) o 1.26 西藏自治区(1.5项) o 1.27 陕西省(38项) o 1.28 甘肃省(22项) o 1.29 青海省(5.5项) o 1.30 宁夏回族自治区(5项) o 1.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项) o 1.32 境外(2项) ? 2 参见 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宁夏回族自治区(5项) ?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2003年4月11日) ? 宁夏枸杞(2004年5月18日) ? 灵武长枣(2006年5月24日) ? 香山压砂西瓜(2007年9月6日) ? 同心圆枣(2010年5 月24日)北京市(5项) ? 平谷大桃(2006年4月16日) ? 昌平苹果(2006年 10月24日) ? 房山磨盘柿(2006年12月28日) ? 大兴西瓜(2007年3月7日) ? 燕山板栗(2008年3月14日)天津市(5项) ? 独流老醋(2002年12月2日) ? 七里海河蟹(2006年12月22日) ? 茶淀玫瑰香葡萄(2007年12月10日) ? 盘 山磨盘柿(2008年12月31日) ?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2010年2月24日)河北省(24项) ? 黄骅冬枣(2002年6月12日) ? 沙城葡萄酒(2002年12月9 日) ? 沧州金丝小枣(2004年8月4日) ? 卢龙粉丝(2004年8月25日) ? 泊头 鸭梨(2004年9月27日) ? 蠡县麻山药(2005年2月21日) ? 山庄老酒(2005 年4月6日) ? 涉县核桃(2005年8月25日) ? 涉县花椒(2005年8月25日) ? 昌黎葡萄酒(2005年10月17日) ? 赞皇大枣(2005年11月29日) ? 京东板栗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 民地标〔2006〕1号 关于印发《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办公室: 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后,根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总体部署,从2005年开始,民政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县乡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地名标志管理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为进一步加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管理,以维护地名标志作为国家法定标志物的严肃性,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地名标志管理办法》,请各地参照执行。 附:《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二00六年十二月七日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包括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二)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三)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四)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六)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地名标志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标志产品由民政部门监制。 第四条地名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交流交往服务。 第五条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 第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门(楼)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也称距离编码)进行。 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街(路、巷)起点起,每户一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一览表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志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源产地优质产品,而向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源产地产品颁发的。凡通过中国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均可在其产品表面张贴中国地理标志图样。中国地理标志的认证机构主要为中国。中国地理标识产品的保护,源于1999年推出的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政府已批准222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与管理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管理等工作,遵循、、、、等相关法律法规。 所谓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本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第2条)。中国在1990年代引入这项概念,建立起原产地标记制度,不过仅用于单项商品的进出口活动。1999年8月,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正式将保护措施运用

到中国国内的生产和贸易活动中去。2000年1月,政府批准了第一项(也是当年唯一一项)原产地域产品即绍兴酒作为试点。2001年起,这项制度开始全面推行,并成长迅速,在2001年、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分别有6项、23项、31项和60项产品成为原产地域产品。 2005年7月起,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替代原先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而之前已批准的原产地域产品也全部自动转成地理标志产品。在这份规定中,明确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整个2005年,中国政府一共批准了67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由负责审核。其审批过程一般有三道程序。首先由地方质检局等机构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最短为三个月,如果无异议的话,国家质检总局将会正式批准,并确定保护区域。此后,该产品将会制定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企业按国家标准通过评审后,可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权。 地理标志产品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保护地方特产和农民利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大部分地理标志产品在获得保护后,销量有了显着增长。这方面最着名的一个例子是,在开始实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后,等国销售的台湾产“绍兴酒”份额从80%下滑到25%左右,真正产的绍兴酒销量都有大幅增长甚至是成倍增长。地理标志产品制度除了能起到保护作用

区政办地名标志设置通知

区政办地名标志设置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道路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推动全区道路标志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上级要求,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年底前,在对全区道路标准地名标志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 善全区道路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完善标准地名标志设置的重要意义 标准道路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对于提高城市内在质量,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区因区划调整、城乡改造、道路修建等原因,存在新建路、街、巷没有依法进行命名、有路无名和一地多名的现象,不能发挥正常的指 位功能,给区域交通、社会治安、工商注册、邮政通讯、抢险救灾等各项事业带来不便。 因此,进一步提升道路标志标准化管理水平势在必行。 二、标准道路标志设置的范围要求和方法步骤 范围:设置标准道路标志是指对路、街、巷等地名标牌,按照《地名标牌城乡》,实 行标准化管理。其范围是全区范围内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标志牌的路、街、巷。 要求:道路起点、终点、交叉路口必须设置标志,必要时适当地段增设标志。主要道 路标牌规格为:1700&>15;500MM(不含广告位置),其它道路标牌规格为: 1200&>15;300MM(不含广告位置),所设标牌应为反光标牌或长余辉蓄光标牌。要合理确 定道路标志牌设置位置、数量,充分体现道路标志指位功能。 方法步骤: (一)摸排准备阶段(年9月30―10月31日):各级各单位完成区域内路、街、巷 地名标志设置情况摸排,制定辖区内道路需命名、更名和道路标志设置方案,于10月15 日前送地名办初审后,报区政府审批。重点是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背街小巷,各镇(街道、 开发区)政府驻地,各村(居)内的主要街道。 (二)制作安装阶段(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级各单位要落实好设置经费,于11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标志牌的制作与安装任务。区地名办将全程现场监督。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1日―31日):各级各单位完成标准道路标志设置工 作任务后,区里将对道路标志设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道 路标志设置不合格或完不成任务的责令其限期完成,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组织领导 标准道路标志设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做到组织领导 到位,经费落实到位,工作扎实到位,确保道路设标任务圆满完成。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一览表[最新]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一览表[最新] 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源产地优质产品,而向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源产地产品颁发的产品地理标志。凡通过中国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均可在其产品表面张贴中国地理标志图样。中国地理标志的认证机 构主要为中国国家质量检疫总局。中国地理标识产品的保护,源于1999年推出的的保护制度。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政府已批准222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管理等工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 所谓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本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第2条)。中国在1990年代引入这项概念,建立起原产地标记制度,不过仅用于单项商品的进出口活动。1999年8月,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正式将保护措施运用到中国国内的生产和贸易活动中去。2000年1月,政府批准了第一项(也是当年唯一一项)原产地域产品即绍兴酒作为试点。2001年起,这项制度开始全面推行,并成

长迅速,在2001年、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分别有6项、23项、31项和60项产品成为原产地域产品。 2005年7月起,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替代原先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而之前已批准的原产地域产品也全部自动转成地理标志产品。在这份规定中,明确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整个2005年,中国政府一共批准了67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审核。其审批过程一般有三道程序。首先由地方质检局等机构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最短为三个月,如果无异议的话,国家质检总局将会正式批准,并确定保护区域。此后,该产品将会制定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企业按国家标准通过评审后,可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权。 地理标志产品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保护地方特产和农民利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大部分地理标志产品在获得保护后,销量 有了显著增长。这方面最著名的一个例子是,绍兴酒在开始实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后,日本等国销售的台湾产“绍兴酒”份额从80%下滑到25%左右,真正绍兴产的绍兴酒销量都有大幅增长甚至是成倍增长。地理标志产品制度除了能起到保护作用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同时,中国的农产品行业之前大都采用粗放式的作坊生产经营方式,地理标志产品 及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行也可以部分起到提升产品质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作用。 然而,地理标志产品制度的实施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产品申报被指有助长垄断之嫌。比如茅台酒的保护范围就被限定在茅台酒厂的厂区内,西峡山茱萸的

地名管理学基本知识

地名管理学基本知识 地名学是近代以来出现的交叉学科,与地理学、语言学、历史学有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地名的基本概念 地名:地名是人们对具有特定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地名:(geographical names)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地名:(Geographical Names 或Place Names)是人们赋予宇宙中特定地理实体的代号,是区别某一特定地理实体与其他地理实体的一种标志。 地名专名:(specific terms)地名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的词。专名:(specific term of geographical Names)是地名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的部分。 地名通名:(generic terms)地名中用来区分地理实体类别的词。通名:(Generic Term of Geographical Names)是地名中表示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类别的部分,在同类地名中具有相同的意义。 标准地名:(Standard Geographical Names)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经标准化处理,并由有关政府机构按法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予以公布使用的地名。

地名的含义 第一,地名是人们赋予的,而不是本身自有或天然的,这种赋予从历史发展看,经历了从当地少数人使用到逐渐为众人所知直至被社会大众广泛使用,从赋予语言到文字再到数字代码,从约定俗成到标准化、法定化。第二,在空间上,既包括陆地,也包括海洋和海底,随着人类对宇宙探测的进展,地名命名的空间范围逐步从地球不断向宇宙中的其他天体扩展。第三,这里所称的特定,包括特定的主位、特定的范围、特定的时间,也就是特定的时空。第四。我们所说的代号,既包括语言代号、文字代号,也包括早期的图画、图形符号,以及信息时代的数字代号,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历程。 地名的本质属性 1.指位性:地名之所以称为地理实体的专有名词,其主要原因是它所代表的这个地理实体是在地球表面上具有一定方位和范围的,即具有一定的空间位置。 2.社会性:地名是社会的产物,它的命名、更名、发展、演变始终受着社会各方面的制约。因此它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地名的功能 地名的功能即地名的作用和效能。主要有两个方面: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列表28页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列表 本条目所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是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并实施保护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 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北京市(5项) 天津市(5项) 河北省(24项) 山西省(12项) 内蒙古自治区(5项) 辽宁省(28项) 吉林省(25项) 黑龙江省(28项) 上海市(5项) 江苏省(27项) 浙江省(43项) 安徽省(25项) 福建省(47项) 江西省(26项) 山东省(39项) 河南省(41项) 湖北省(49项) 湖南省(21项) 广东省(64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21项)

海南省(6项) 重庆市(8项) 四川省(69项) 贵州省(20项) 云南省(7项) 西藏自治区(1.5项) 陕西省(38项) 甘肃省(22项) 青海省(5.5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5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项) 境外(2项) 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北京市(5项) 平谷大桃(2019年4月16日) 昌平苹果(2019年10月24日) 房山磨盘柿(2019年12月28日) 大兴西瓜(2019年3月7日) 燕山板栗(2019年3月14日) 天津市(5项) 独流老醋(2019年12月2日) 七里海河蟹(2019年12月22日) 茶淀玫瑰香葡萄(2019年12月10日) 盘山磨盘柿(2019年12月31日)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2019年2月24日) 河北省(24项) 黄骅冬枣(2019年6月12日)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如下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包括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二)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三)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四)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六)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地名标志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标志产品由民政部门监制。 第四条地名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交流交往服务。 第五条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 第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门(楼)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也称距离编码)进行。 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街(路、巷)起点起,每户一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采用量化编码的,以街(路、巷)起点到门户中心线距离量算,每2米为一个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第八条地名标志设置一般应与城乡建设同步,做到统一规划,布局合理,位置明显,导向准确,坚固耐用,美观协调。

第九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应设在位于主要交通道路的行政区域界线上。 (二)居民地名称标志应设在居民地的主要出、入口处。 (三)街(路、巷)名称标志应设在街(路、巷、胡同、里弄)的起止点、交叉口处。起止点之间设置地名标志的数量要适度、合理。 (四)楼、门编码名称标志应设在该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通道的明显位置。 (五)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应设在所处的主要交通道路旁或该自然地理实体显著位置。 (六)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名称标志,设在该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道路的明显位置。 (七)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名称标志,设在该台、站、港、场面向主要交通道路的明显位置。 (八)其他具有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要按照方便、实用、清晰的原则设置。 第十条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必须使用标准名称和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和简化字。地名标志的汉字书写使用等线体。 第十一条少数民族语地名的译写,以国家公布的《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作为统一规范。用少数民族文字书写地名,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规范写法。 第十二条地名标志上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和国际标准,按国务院民政、语言文字部门制定的拼写规则执行。禁止用外文和“威妥玛式”等旧式拼法拼写中国地名。 第十三条地名标志的材质、规格、形式,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附设的图形文字,不得影响地名标志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地名标志的采购根据地方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参与竞标的企业,应当提供其产品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授权的专门检测地名标牌产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国家对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

2019年网络资源管理办法暂行新共10页

关于印发《2012年蚌埠分公司网络资源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 三县分公司及市公司相关部门: 为加强对蚌埠本地网管线、交换、传输、数据、动力、无线、接入网等网络资源系统的管理,确保本地网网络资源数据及时更新和录入,进一步提高网络资源的准确性,现制定《2012年蚌埠分公司网络资源管理办法(暂行)》,请遵照执行。 2012年蚌埠分公司网络资源管理办法 (暂行) 一、基本管理原则 (一)根据“谁变动资源,谁负责资源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谁维护资源,谁负责资源系统数据的完整和准确;谁使用资源系统数据,谁提出系统应用开发的建议;谁应用资源系统功能,谁负责系统应用的推广”总体管理原则,蚌埠分公司网络资源管理原则上遵循“谁负责维护现场设备及线路,谁负责其资源的维护;网络资源维护范围等同于网络维护职责范围”原则。(二)网络资源管理按照市县整体推进,明确落实定期检查/抽查机制。三县分公司、接入维护中心每月进行一次FTTX按单施工、FTTH覆盖地址检查,自查后上报检查结果,网络运营部有选择的参加检查,并进行通报考核。 二、资源管理的对象和内容 网络资源主要指管线资源、交换资源、传输资源、数据资源、动力设备资源、无线资源及接入网资源等。

(一)管线资源:包括空间资源、电缆资源、光缆资源、光连接设备(光交接箱、光网络箱、光分纤箱、光终端盒)等。 (二)交换资源:交换机以及交换网有关的信令网、智能网、接入网、等节点设备端口、电路、物理号码等。 (三)传输资源:连接设备(DDF 架、ODF 架、MODF架);传输设备(光缆传输设备、微波传输设备、同步网设备、DXC 设备);传输系统(SDH 系统、PDH 系统、 WDM系统、MSTP系统);段、通道、路由段、电路等。(四)数据资源:分组交换机、DDN 节点及乡镇延伸设备、交换机、DSLAM、窄带接入服务器、DCN、ATM、路由器等设备端口、插槽、板卡、中继电路及用户电路等。 (五)动力资源:高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设备、直流配电设备、交流配电设备、空调设备、不间断电源、动力监控设备资源等。(六)无线资源:网络资源管理系统中PHS、BTS、AP、室内分布系统、直放站、动力设备(基站侧)、传输设备(基站侧)等。 (七)接入网资源:IAD、AG、OLT、ONU、MDU、OBD设备、端口等。 三、职责划分 (一)网络运营部: 1.负责资源整体指标管理,协调相关资源维护主体有效落实资源维护职责,落实资源绩效考核。 2. 承接各类省公司布置网络资源相关的阶段性工作。 3. 负责固定资产盘活,闲置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转固审核。 4. 负责蚌埠本地网长途、本地通信能力报表上报工作及解释波动原因。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排名名单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排名名单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排名名单 北京市(19项) 平谷大桃(2006年4月16日) 延庆国光苹果安定桑葚昌平草莓通州大樱桃妙峰山玫瑰海淀玉巴达杏延怀河谷葡萄泗家水红头香椿庞各庄金把黄鸭梨京西稻燕山板栗长辛店白枣怀柔板栗昌平苹果房山磨盘柿大兴西瓜平谷大桃京白梨张家湾葡萄(2015年6月13日) 天津市(1项) 独流老醋(2002年12月9日) 河北省(11项) 黄骅冬枣(2002年6月12日) 昌黎葡萄酒(2002年8月6日) 沙城葡萄酒(2002年12月9日) 沧州金丝小枣(2004年8月4日) 卢龙粉丝(2004年8月25日) 泊头鸭梨(2004年9月27日) 蠡县麻山药(2005年2月21日) 山庄老酒(2005年4月6日) 涉县核桃(2005年8月25日) 涉县花椒(2005年8月25日) 赞皇大枣(2005年11月29日)

山西省(3项) 沁州黄小米(2003年8月7日) 平遥牛肉(2003年12月24日) 山西老陈醋(2004年8月9日) 辽宁省(6项) 盘锦大米(2002年9月10日) 锦州道光廿五贡酒(2003年5月19日) 鞍山南果梨(2005年2月4日) 大连海参(2005年12月1日) 大连鲍鱼(2005年12月1日) 岫岩玉(2005年12月31日) 吉林省(7项) 延边苹果梨(2002年12月9日) 吉林长白山人参(2002年12月25日) 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2003年4月14日) 露水河红松母林籽仁(2003年5月21日) 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2004年7月1日) 吉林梅花鹿鹿茸、鹿鞭、鹿血、鹿尾、鹿胎膏、鹿筋、鹿脱盘(2005年12月28日) 通化山葡萄酒(2005年12月28日) 黑龙江省(11项) 五常大米(2003年5月10日)

河北省标准地名标志制作设置规范

河北省标准地名标志制作设置规范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17733.1—1999《地名标准城乡》强制性国家标准,确保标准地名标志设臵工作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标牌制作标准 地名标牌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地名标牌城乡》国家标准,做到规范、统一、美观、牢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通。 (一)街(路)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1700~1200)x (500~300)mm长方形,外沿宽度≤25mm。版面内容为:道路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其版面布局为:上部3/5区域用于标示汉字名称,下部2/5区域用于标示相应的汉语拼音。 (二)巷(胡同、里)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450x150mm长方形,外沿宽度≤20mm。版面内容为:巷(胡同、里)的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其版面布局为:上部3/5区域用于标示汉字名称,下部2/5区域用于标示相应的汉语拼音。 (三)楼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900x500mm长方形,外沿宽度≤25mm。版面内容为:该楼区汉字名称、汉语拼音、邮政编码和楼房编号。其版面布局为:楼牌左边3/5的区域用于标示

汉字名称、汉语拼音和邮政编码,其中上部3/5的区域用于标示汉字名称,中部1/5的区域用于标示相应的汉语拼音,下部1/5的区域标示该楼所在区域的邮政编码;楼牌右边2/5的区域用于标示楼房编号。邮政编码和楼房编号用阿拉伯数字。楼房编号数字高度不小于350mm。 (四)大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600 x 400 mm长方形,外沿宽度≤15mm。版面内容为:临街的院落、独立门户及单位所在街道的汉字名称、门牌编号和邮政编码。其版面布局为:上部1/5的区域用于标示临街院落、独立门户及单位所在街道汉字名称,中部3/5的区域用于标示门牌编号,门牌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下部1/5的区域用于标示该门所在区域的邮政编码。 (五)中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350x240mm长方形,外沿宽度≤15 mm。版面内容为:临街院落、独立门户及单位所在街道的汉字名称和门牌编号。其版面布局为:上部2/5区域用于标示院落、独立门户及单位所在街道的汉字名称,下面3/5的区域用于标示门牌编号,门牌编号用阿拉伯数字。 (六)小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150×90mm长方形,外沿宽度≤12mm。版面内容和版面布局同中门牌。 (七)单元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300×150mm长方形,外沿宽度≤15mm。版面内容为:该单元的汉字单元号。

哈师大发〔2014〕18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师范大学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哈尔滨师范大学文件 哈师大发〔2014〕18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师范大学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经2014年3月28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哈 尔滨师范大学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 执行。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4年3月31日 哈尔滨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2份

哈尔滨师范大学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哈尔滨师范大学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公文处理范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校级公文的处理。学校各党政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各学院的公文处理,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各单位、各部门均应有领导同志分工负责。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机关各部、处、办、直属单位和各学院,均应指定专人从事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六条 适用于我校党政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经学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 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一览表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一览 表 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志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源产地优质产品,而向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源产地产品颁发的。凡通过中国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均可在其产品表面张贴中国地理标志图样。中国地理标志的认证机构主要为中国。中国地理标识产品的保护,源于1999年推出的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政府已批准222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与管理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管理等工作,遵循、、、、等相关法律法规。 所谓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本规定经审

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第2条)。中国在1990年代引入这项概念,建立起原产地标记制度,不过仅用于单项商品的进出口活动。1999年8月,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正式将保护措施运用到中国国内的生产和贸易活动中去。2000年1月,政府批准了第一项(也是当年唯一一项)原产地域产品即绍兴酒作为试点。2001年起,这项制度开始全面推行,并成长迅速,在2001年、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分别有6项、23项、31项和60项产品成为原产地域产品。 2005年7月起,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替代原先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而之前已批准的原产地域产品也全部自动转成地理标志产品。在这份规定中,明确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整个2005年,中国政府一共批准了67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由负责审核。其审批过程一般有三道程序。首先由地方质检局等机构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最短为三个月,如

杭州市萧山区地名分区规划

杭州市萧山区地名分区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杭州市萧山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

杭州市萧山区地名分区规划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地名网络建设策略 (2) 第三章城镇地名体系框架 (3) 第一节地名体系的空间布局 (3) 第二节地名布局规划的要点 (5) 第三节“一副三组团”及其他区域的地名布局引导 (6) 第四章路网名称规划方案 (12) 第一节路网名称规划原则 (12) 第二节主要道路名称规划方案 (12) 第三节次干路名称规划方案 (13) 第五章地名文化保护规划 (13) 第六章地名标志体系规划 (15) 第七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18) 第八章附则 (19) 附件一:萧山区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20) 附件二:萧山区城区(副城)快速路和主干路名称规划方 案一览表 (24) 附件三:萧山区临浦组团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28) 附件四:萧山区瓜沥组团道路名称规划一览表 (31) 附件五:萧山区义蓬组团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33) 附件六:萧山区党山镇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40) 附件七:萧山区浦阳镇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41) 附件八:萧山区进化镇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42) 附件九:萧山区河上镇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43) 附件十:萧山区楼塔镇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44)

杭州市萧山区地名分区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萧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地名管理,提高地名为城市化服务的整体水平,保持本辖区地名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依据《杭州市萧山区分区规划》和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萧山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地名命名、地名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的指导性文件。凡萧山区内城镇与农村,规划、设计和确定地名及与之相关事项,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此外还应符合本规划未涉及的国家、省、市有关地名管理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3条萧山区地名分区规划分为地名总体层面与路网名称详细规划两个层次。地名总体层面的规划范围,包括萧山区1420平方千米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城乡;路网名称详细规划的范围是“一副三组团”及其他建制镇范围内尚无名称的规划路网。 第4条本规划与杭州市萧山区城市分区规划基本保持一致,具体为: 近期:2007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5条规划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1986年1月23日起施行)。 2.《关于我同外国结为友好城市不以对方地名、人名命名街道或建筑物的通知》(国办发〔1987〕26号)。 3.《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4年6月8日发布)。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包括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二)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三)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四)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六)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地名标志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标志产品由民政部门监制。 第四条地名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交流交往服务。 第五条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 第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门(楼)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也称距离编码)进行。

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街(路、巷)起点起,每户一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采用量化编码的,以街(路、巷)起点到门户中心线距离量算,每2米为一个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第八条地名标志设置一般应与城乡建设同步,做到统一规划,布局合理,位置明显,导向准确,坚固耐用,美观协调。 第九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应设在位于主要交通道路的行政区域界线上。 (二)居民地名称标志应设在居民地的主要出、入口处。 (三)街(路、巷)名称标志应设在街(路、巷、胡同、里弄)的起止点、交叉口处。起止点之间设置地名标志的数量要适度、合理。 (四)楼、门编码名称标志应设在该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通道的明显位置。 (五)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应设在所处的主要交通道路旁或该自然地理实体显著位置。 (六)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名称标志,设在该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道路的明显位置。 (七)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名称标志,设在该台、站、港、场面向主要交通道路的明显位置。 (八)其他具有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要按照方便、实用、清晰的原则设置。 第十条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必须使用标准名称和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和简化字。地名标志的汉字书写使用等线体。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