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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钺先生与“魏晋封建说”——为纪念尚钺先生诞辰100周年而作

内容摘要:一、中国古史分期的争论与八种“封建说”

1919年以后,中国学者开始运用唯物史观探讨中国历史的发展,由此构筑了中国古史分期论辩的基础与前提。从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古史分期的论辩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即30年代、50年代至60年代初、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

一、中国古史分期的争论与八种“封建说”

1919年以后,中国学者开始运用唯物史观探讨中国历史的发展,由此构筑了中国古史分期论辩的基础与前提。从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古史分期的论辩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即30年代、50年代至60年代初、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

1927年大革命失败以后,由关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争论引发了中国社会史问题的论战。论战大体围绕亚细亚生产方式、中国历史是否存在奴隶社会、秦汉以后中国社会性质等三大主要论题展开,参加论战的代表人物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郭沫若、吕振羽等,有新生派陶希圣、梅思平等,还有托派李季、陈邦国、胡秋原、王宜昌、杜畏之等。吕振羽、郭沫若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论证了中国历史上的奴隶社会,分别肯定殷商、西周为奴隶制社会,西周、战国以后为封建社会,而托派人物则否认中国社会历史曾经过奴隶制阶段,认为“没有划然的奴隶社会一阶段”,“在氏族的丘墟上产生了封建社会”[1]。对于秦汉以后的社会性质,或曰“前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时代”[2],或曰“商业资本主义社会”[3],或曰“前资本主义时期”[4]。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社会史论战,揭开了中国古史分期问题大论辩的序幕。

新中国成立后,关于古史分期的论辩,烽烟再起,导火索为郭宝钧于1950年3月19日在《光明日报》发表的《记殷周殉人之史实》。此文结合安阳殷墟墓葬发掘,揭示了殷代集体殉葬之史实,并对殉人的身份,作了不确定的推测,曰:“所殉之人,是否皆奴隶,是否皆从事生产之奴隶,作者未敢进一步推断。”郭沫若看到这篇文章后,撰写《读了<记殷周殉人之史实>》(刊于《光明日报》1950年3月21日)一文,指出:“这些人毫无人身自由,甚至连保全首领的自由都没有的殉葬者,除掉可能少数近亲者之外,必然是一大群奴隶”,“因此,这一段史实,正说明殷代是奴隶社会。”此说既出,引来众说纷坛,由殉人身份的论断,掀起了新一轮的古史分期论辨。这场论辨一直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初,大体形成了三个回合:1950年至1953年为第一个回合,两军对垒主要是“西周封建论”和“战国封建论”。第二个回合时在1954年至1956年,由两军对垒演变成多方对阵,“西周封建论”、“战国封建论”、“秦汉封建论”、“魏晋封建论”相互角力,特别后两者,形成辨坛劲旅。至此,古史分期的论辨已达到高峰。《历史研究》编辑部从数以百计的论辨文章中,选出42篇代表作,编成《中国的奴隶制与封建制分期问题论文选集》和《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讨论集》二书,由三联书店(1956、1957年)出版,算是对前两个回合作了一个小结。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形成第三个回合,这一回合较之前两者,激烈程度渐趋缓和,并呈现出二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论辨更加理性化,尽量从问题的全面和思想深层去考虑自己的学术观点,如郭沫若的《关于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两个问题》(刊于《历史研究》1959年第6期),围绕“中国奴隶社会的基本特征”和“中国古代史分期的标准”两个问题,概括了50年代分期争论的内容,虽仍申明坚持“战国封建论”,但对其它学说也显示了宽容;二是结合中国通史的撰著,各派均从理论阐述到史料解释,对自己的学术观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断了学术界关于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1978年10 月,《历史研究》杂志社和《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社在吉林省长春市联合召开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学术讨论会。“会开得很热闹,知识分子沉寂了多年,开始又能畅所欲言。而且这

是一个热门话题,无不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古代史分期已定下用郭老(沫若)的说法,中国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际。长春会上又把这个问题翻出来,西周封建说和魏晋封建说重有人提。会下就有一位与会的教授说:‘现在是西周封建说东山再起,魏晋封建说卷土重来。’”[5]1979年后,全国各大报刊陆续发表了许多关于古史分期的学术论文,出现了“春秋封建说”、“秦统一封建说”、“东汉封建说”和“东晋封建说”等,论辨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直到80年代中期,论争的热度才逐渐冷却下来。

中国古史分期论辨最为纷扰的是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断限,各派虽均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为依据,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准则,但由于使用的尺度不一,或以生产工具为矩,或以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为规,因此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先后出现八种“封建说”,争奇斗艳,让人眼花缭乱,学术魅力也引人入胜:

1.西周封建说

首倡此说者为吕振羽(注:见吕振羽:《西周时代的中国社会》,刊于《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第2卷第1期,1935年。吕氏又著:《论西周社会形势发展的过渡性和不平衡性——关于中国社会完成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过渡问题的探讨》,刊于《新建设》1959年第9期,对“西周封建说”作了进一步的论证。),赞同并主张此说者有吴玉章、翦伯赞、范文澜、杨向奎、徐仲舒、王玉哲、王亚南、杨翼骧、束世@①、李埏等。代表作为:翦伯赞的《中国史纲》(五十年代出版社1943年版)、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1942 年延安出版)和《关于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问题》(《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集刊》1954年第1集)、杨向奎《关于西周的社会性质问题》(《文史哲》1952年第5期)、王玉哲《有关西周社会性质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57年第5期)、王亚南《西周领主经济封建社会的形成及“亚细亚生产方式”诸特点在地主经济封建社会的残留》(载于《中国地主经济封建制度论纲》,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束世@①《关于西周封建制形成的若干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55年第1期)、李埏《试论殷商奴隶制向西周封建制的过渡问题》(《历史研究》1961年第3期)。杨翼骧在南开大学历史系为博士生授课,一再申明“西周封建说”。无产阶级革命家、历史学家吴玉章在一些讲话中,也表示主张此说。

2.春秋封建说

此说由李亚农于20世纪50年代初提出,曰:“周宣王以后,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走进了典型的封建制社会。”[6]主张此说者有唐兰、祝瑞开、吴慧等。代表作有:唐兰《春秋战国是封建割据时代》(《中华文史论丛》第3辑,1963年。《光明日报》1962年5月10日刊逯立达《唐兰论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对其“春秋封建说”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祝瑞开《春秋初中期齐晋楚的封建主革命》(《西北大学学报》1979 年第1期)、吴慧《西周的奴隶制及其向封建制的演变》(《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2期)。

3.战国封建说

倡导此说的主要代表人的是郭沫若,主张此说者有杨宽、吴大琨、田昌五等。代表作有郭沫若的《奴隶制时代》(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杨宽《战国时代社会性质的讨论》(《文史哲》1952年第5期)、吴大琨《论地租与中国历史分期及封建社会的长期阻滞性问题》(《文史哲》1953年第2期)、田昌五《中国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问题》(《社会科学战线》1979年第2期)。

4.秦统一封建说

主张此说者有黄子通、夏甄陶、白寿彝、金景芳等。代表作有黄子通、夏甄陶《春秋战国时代的奴隶制》(《历史研究》1956年第6期)、白寿彝《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几个问题》(1977年讲话,收入《白寿彝史学论集》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和《中国历史年代:一百七十万年和三千六百年》(《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78年第6期)、金景芳《中

国古代史分期商榷》(《历史研究》1979年第2、3期)。白寿彝认为春秋战国是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秦统一,标志着封建社会确立。这一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沿承了他的导师黄子通的学术观点。田居俭《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分期讨论三十年》(载于《建国以来史学理论问题讨论举要》,齐鲁书社1983年版),将白寿彝列入“战国封建论”者,并不确切,应为“秦统一封建论”者。

5.西汉封建说

侯外庐首先提出此说,赵锡元对这一观点作了进一步的论述。代表作为侯外庐的《论中国封建制的形成及其法典化》(《历史研究》1956年第8期)、赵锡元《试论中国奴隶制形成和消亡的具体途径》(《吉林大学学报》1979年第1、2期)。

6.东汉封建说

20世纪50年代,周谷城提出此说,70年代末,郑昌淦对此进行了系统论证。代表作是周谷城的《中国奴隶社会论》(《文汇报》1950年7月27日)、郑昌淦《井田制的破坏和农民的分化》(《历史研究》1979年第7期)。

7.魏晋封建说

主张此说者有陶希圣、尚钺、王仲荦、何兹全、唐长孺、王思治、日知、赵俪生等。代表作有陶希圣的《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中国社会史论战》第2辑)、尚钺主编《中国历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和《关于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历史研究》1979年第3期)、王仲荦《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文史哲》1956年第3、4、5期)、何兹全《中国古代社会》(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和《汉魏之际封建说》(《历史研究》1979年第1期)、王思治《三论汉代是奴隶社会》和《两汉社会性质问题及其它》(三联书店1980年版)、日知《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关键何在》(《历史研究》1957年第8期)、赵俪生《从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角度来看我国古史的分期》(《兰州大学学报》1957年第1期)。唐长孺晚年也主张“魏晋封建说”,其关于古史分期的学术观点于《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已有详细论述。

8.东晋封建说

此说由梁作干提出,代表作为梁作干的《世界历史的重大转折点:西晋帝国与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暨南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

二、尚钺先生的“魏晋封建说”

在八种“封建说”,西周、战国、魏晋等三说为最强,“三强”之中,以“魏晋说”最为丰富、系统,不仅成果多,队伍壮,而且还架构起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并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魏晋说”之所以能有这样的局面,这自然与尚钺先生的研究和倡导是分不开的。

尚钺先生的“魏晋封建说”是由他的古史分期讨论而建立起来的。它曾将其古史分期理论归纳为七点:第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相互关系。即“一定的生产关系总是和一定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时,才能引起新的生产关系的发生和发展;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也必然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某些变化。反过来,生产关系也会对生产力发生作用和影响。”[7](p354)第二,人类社会五种形态所经历的时间“越古越长”

[7](p355)。第三,除社会主义外,新的生产关系总是在旧社会内部开始产生的。“在古代阶级社会中,不会存在着某种单纯的生产关系,而且相反,经常是许多不同的生产关系同时并存,前行生产关系的残留和后起的生产关系的萌芽,与现实的主导的生产关系,经常交织在一起。”[7](p295)第四,相似的历史现象因社会发展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会产生本质完全不同的结果,家庭公社、农村公社与农奴制大庄园解体,均出现大量自耕小农,小农分化、破产,“前者为奴隶制提供大量的奴隶新来源;后者则为资本主义的发展输送了广大的产业后备军。”[7](p355-356)第五,古代商品生产发展,商人、高利贷者

日益活跃,他们一方面兼并小农,占有大量奴隶;一方面腐蚀贵族奴隶主,与诸侯王“分庭抗礼”,这是奴隶制经济发展所出现的矛盾;第六,奴隶制社会的矛盾,除奴隶与奴隶主、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外还有新兴奴隶主与氏族贵族奴隶主的矛盾,三家分晋、田氏篡齐、吴起改革、商鞅变法等,即属于这类矛盾,“其间并没有什么进行封建改革的意义。”[7](p356)汉武帝“算缗钱”是贵族奴隶主与商人奴隶主争夺财富的矛盾爆发。第七,关于法律,周文王“有亡荒阅”的规定、晋铸刑鼎、子产作刑书,“既是针对奴隶的,同时也是保证新兴的富有奴隶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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