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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连环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17}5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环境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

A级:

1、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2、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

3、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

B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公司环境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环境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难度大,解决不了,须上级领导协商解决的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B级:难度较大,须由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

C级:由公司各级部门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总经理负责督办

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由副总负责督办

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安环部负责督办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环境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

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

d.负责治理的部门或责任人,

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

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

g.负责验收的单位或责任人。

4、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安环部领导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5、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副总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分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7、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8、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9、C级隐患必须由安环部认可后,直接安排布臵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10、A、B级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由副总亲自进行安排布臵,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副总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审查,

合格后及时核销。

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级),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12、A、B、C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副总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13、建立A、B、C隐患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14、将环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5、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连云港德洋化工有限公司

2017.1.12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分级管控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 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职责 3.1.1 总经理是“两个体系”建设第一负责人;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1.2 成立“两个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职责; 3.1.3 要求各级组织成立本部门“两个体系”创建机构; 3.1.4 审核、签发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5 对“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支持; 3.1.6 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两个体系”创建进度; 3.1.7 定期开会研究“两个体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1.8 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风险进行审核; 3.1.9 组织重大隐患治理。 3.2 安环部职责

定较大及重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2.2 协助总经理检查、部署、落实“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2.3 负责具体制定、修订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2.4 负责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2.5 负责确定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评估、分级方法的确定; 3.2.6 负责指导、培训各基层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2.7 负责考核“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2.8 负责“两个体系” 有关资料、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3.2.9 负责各部门风险类型、管控措施、管控分级上报资料的审核、反馈; 3.2.10 定期向“两个体系”领导小组汇报创建情况; 3.2.11 汇总较大以上风险,对公司较大以上危险点定制风险告知牌; 3.2.12 负责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完善; 3.2.13 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 3.2.14 及时完成“两个体系”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3.3 车间职责 3.3.1 协助分管经理,检查、部署、落实本车间“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3.2 负责确定本车间“两个体系”创建人员名单; 3.3.3 负责培训本车间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3.4 负责考核本车间“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3.5 负责本车间“两个体系”有关资料: 设备设施清单、作业活动清单、风险评级和分级等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副总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安环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安环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5.隐患排查 5.1隐患排查方式如下:

5.1.1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董事长或安全分管副总带头,协同各车间主及各有关专业技术员参与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性隐患排查: 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

2020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为全面辨识、管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部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职责 1、组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

负责。 2、常务副组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成员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段长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厂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厂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安全生产双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全套的资料,需要的话求球:324319245。 第三条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

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组长:李佩法 副组长:汪树岐 成员:张文天袁立伟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工作并指导、审查、批准;负责审查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 安全科负责组织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各单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组织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的审查。 其他科室确保本单位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本科室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本科室的危害/风险记录,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风险的辨识 第六条风险点的分类 根据公司生产的特点及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公司范围内的风险点分成以下两大类: 1.生产现场及其他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322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制度会签表 制度编号版本编号 生效日期密级程度□普通■秘密□机密□绝密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有效进行监控,维护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版本优化 说明优化原 因 无 优化内 容 无 传达对象 应知应会一般了解 部门/区域岗位部门/区域岗位总公司总公司 分公司分公司 上级流程或制度 下级流程或制度 类型: □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管理规定□其他制订:财务中心拟稿:资金管理部

会签: √运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中心√企划中心 √财务中心√资讯科技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培训中心 √中融信√客户服务中心√市场研发中心√企业发展中心 批准: □本中心副总裁√总裁□其他: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227-94 DL409-91 DL408-91 4 术语与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 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 隐患的分级分类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 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管理制度

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和指导本公司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适用于指导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 3.引用文件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03 号) 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和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DB37/T2882-201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2974-2017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

4.术语与定义 4.1风险: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4.2可接受风险: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4.3重大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4.4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4.5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4.6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4.7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4.8风险分级: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4.9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4.10风险控制措施: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XX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XX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隐患排查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公司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以及生产作业各个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整改时限和落实责任人)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其他安全隐患。 第六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七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八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要求有关生产车间、部门限期排除。 第九条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第十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进行彻底整改。 第十一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一、通风 A级: 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 2、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3、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 B级: 1、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点强行组织生产的 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3、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 C级: 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3、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接口无反边的。 二、瓦斯 A级: 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的 B级:

1、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2、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的 3、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 C级: 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瓦斯超限或积聚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及时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未按规定密闭,独头肓巷封闭不合格,无措施或不按规定封闭的。 3、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记录不全、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的 4、未按规定设置传感器及显示、报警、断电功能不齐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监测探头不按规定悬挂的 5、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携带、使用、标校和计量鉴定的 6、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三、煤尘 B级 1、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 2、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不按规定进行粉尘检测的 C级 1、煤尘堆积超过规定、防尘、隔爆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2、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采取降尘措施的 3、主要进回风巷不定期清扫和冲刷巷道的

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6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按检查内容和专业分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标识、建构筑物、储运、劳动防护用品、文件记录、安全消防设施(含消防器材、应急装备)、其他现场问题及管理缺陷11类。 事故隐患等级 企业应该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事故隐患的定义,按事故隐患风险程度(即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隐患等级认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认定 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采用风险评估(评价,以下同)方法对事故隐患后果进行定性分析,并根据风险等级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的风险等级。 具有重大及以上风险的事故隐患,应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此外,化工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矿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9)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 a)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分级管控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职责 3.1.1总经理是“两个体系”建设第一负责人;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1.2成立“两个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职责; 3.1.3要求各级组织成立本部门“两个体系”创建机构; 3.1.4审核、签发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5对“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支持; 3.1.6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两个体系”创建进度; 3.1.7定期开会研究“两个体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1.8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风险进行审核; 3.1.9组织重大隐患治理。 3.2 安环部职责 3.2.1安环部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组织风险评价小组,确定较大及重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2.2协助总经理检查、部署、落实“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2.3负责具体制定、修订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2.4负责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2.5负责确定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评估、分级方法的确定; 3.2.6负责指导、培训各基层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2.7负责考核“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2.8负责“两个体系”有关资料、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良性发展,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此次全国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契机,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此次隐患排查中出现的问题,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同时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控制动态的易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及个人行为隐患,杜绝重大安全隐患。动态安全隐患现场必须立即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办法》采取“五定”原则进行跟踪管理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1000元/件次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广泛宣传、严格执行。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一、隐患排查制度

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应坚守煤矿工作岗位,总体安排部署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班排查、日巡查制度 每班由带班矿长组织队长、安全员、值班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瓦检员对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班排查、日巡查工作,发现隐患能立即处理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交下一班处理,同时对隐患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在班前会上通报。 4、周检查制度 每周由矿长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有矿长、技术负责人、分管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检查范围: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包括地面工业场所、井下各作业现场、两堂一舍、矸石场等)。主要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查出的隐患按隐患分类分级要求进行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同时按隐患整改“五定”原则限时进行整改,并在每周定时召开安全会议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依照照标准进行处罚。 5、月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制度 每月定期由公司安全副总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分管副总经理、各中心主任、矿长、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1)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高安煤矿 2017年5月

通风 A级: 1.小煤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B级: 1.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2.高瓦斯矿井的每一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 3.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一条上山、下山风巷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5.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C级: 1.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3.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能实现“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的; 5.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工作地点风量不足的; 6.巷道贯通未按规定编制贯通措施的; 7.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8.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

理制度》规定的串联通风。 瓦斯 A级: 1.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 B级: 1.瓦斯检查人员数量不足的; 2.各类通防仪器仪表未按规定配齐的;仪器仪表维修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的; 3.瓦斯检查点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4.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涌出异常区监控中心站没有设在调度室并专人值班的; 5.具备瓦斯抽放条件而没有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 C级: 1.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布置独头工作面回采的;低瓦斯矿井独头工作面开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不按规定建立正式密闭的; 3.高瓦斯区域、瓦斯异常区域未编制防治瓦斯措施或执行不严的; 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没有按规定使用便携仪的。 5.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6.仪器仪表显示不准确、使用不正常而没有在8小时内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的; 7.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报警后不认真分析的、未采取措施的; 8.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假检、漏检行为的。

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2018年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辨识公司范围内影响安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确定一般和重大风险,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3 频次 常规每年至少一次,此外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一次。 4 依据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长令第二号) 5 原则 5.1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实际运行情况,成立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

组,由风险管控小组组织各单位进行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 5.2公司风险管控领导小组成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 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班长等。 5.3各级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做好组织、协调、计划、实施、总结、归纳、汇总、上报、专家审核等过程的工作,批准重大及重要的风险清单。 副组长职责:负责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过程培训、技术指导,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文件编制,对体系建设过程中各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组员职责:具体落实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完成各自区域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其他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生产、工艺、设备、电气等部门及人员积极按照企业部署,成立本部门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完成本部门、本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 6 工作程序 6.1首先对所有人员进行风险管控培训。 6.2编制风险源统计表及设备设施清单和作业活动清单。 6.3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管控。 6.4根据风险管控准则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合理取值,综合评价风险等级。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2018年月日发布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各类隐患的整改与监控,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清洁炼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 3管理职责 3.1公司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3.2安全环保部: 3.2.1牵头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公司安全检查。 3.2.2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台账,负责监督危及人身安全和火灾、爆炸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 3.2.3监督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 3.2.4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3生产部负责建立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时掌握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安全隐患整改相关的生产协调工作。组织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4机动设备部负责建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组织设备及所管理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5技术部负责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牵头组织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及隐患治理的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6财务部负责隐患整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及时纳入投资计划。 3.7各相关部门、车间是识别、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各类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要求 4.1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要求: 4.1.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4.1.1.1公司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a)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xx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Xxx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的活动场所,包括设备设施、原料产品、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3.定义: 3.1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2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3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按照“自主排查、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4.职责: 4.1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x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 4.2确保本公司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公司工作范围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安全风险分布等级、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绘制风险分级管控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安全风险等级评价程序

5.1 成立评价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组,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组长、生产、安全、设备、电器、化验的管理人员参加,编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x级管控管表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审查、批准公司的安全生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文件。 5.2 评价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确定安全风险类别。采用相应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5.3风险评价等级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主要设备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伤。 一般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伤。 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5.4安全风险评估 5.4.1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5.4.2根据安全风险评价依据,由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组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评价。 5.4.3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行“一风险一档案”。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高安煤矿 2017年5月

通风 A级: 1.小煤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B级: 1.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2.高瓦斯矿井的每一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 3.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一条上山、下山风巷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5.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C级: 1.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3.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能实现“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的; 5.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工作地点风量不足的; 6.巷道贯通未按规定编制贯通措施的; 7.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8.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的串联通风。 瓦斯 A级: 1.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 B级: 1.瓦斯检查人员数量不足的; 2.各类通防仪器仪表未按规定配齐的;仪器仪表维修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的; 3.瓦斯检查点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4.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涌出异常区监控中心站没有设在调度室并专人值班的; 5.具备瓦斯抽放条件而没有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 C级: 1.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布置独头工作面回采的;低瓦斯矿井独头工作面开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不按规定建立正式密闭的; 3.高瓦斯区域、瓦斯异常区域未编制防治瓦斯措施或执行不严的; 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没有按规定使用便携仪的。 5.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6.仪器仪表显示不准确、使用不正常而没有在8小时内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的; 7.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报警后不认真分析的、未采取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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