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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的知识点

行政许可法的知识点
行政许可法的知识点

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全省教育系统召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视频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4-03-10 13:47

本站3月10日讯(张晓北)10日上午9时,全省教育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视频工作会议召开,主会场设在省教育厅四楼大会议室,省教育厅全体干部、厅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各市(行署)教育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钱福永同志主持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又一座里程碑。此次会议,旨在推进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上全体与会人员收看了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同志在我省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录像。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界定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前提是法律的普遍禁止,一般社会成员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的业务。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解除的行为。目的是抑制公益上的危险和影响秩序的因素。

(3)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法律行为。

(4)行政许可是要式法律行为。除了遵循法定程序,还应具有正规的文书、格式、日期、印章等形式。

张 xx 诉某公安分局拒签证明案

原告 : 张×× , 男 ,49 岁 , 某厂下岗职工。

被告 : 某公安分局。

原告张××系下岗职工 ,1995 年决定开办营业性印刷部。其便向辖区内工商行政机关递交了从事个体工商业申请书。但依照国家规定 , 开办印刷业须先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批准。张××遂到辖区内的公安分局办理手续 , 遭到拒绝。由于没有公安机关的同意证明 , 工商机关未给张××颁发“营业执照”。张乂乂起诉公安机关,要求签发同意其开办印刷部的证明。

公安分局认为,未办成营业执照是工商机关的原因,与本机关无关。即使公安机关开了证明,也只是一种意见,不是行政许可,一审法院采纳了公安分局的意见,以被告不合格驳回起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 张××开办印刷部须先征得辖区内公安机关的批准。公安机关出具的“审查同意证明”实际上就许可了张××开办印刷部的资格 , 该 "审查同意证明"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尽管公安机关签发的 "审查同意证明" 虽不是通常所见到的许可证或执照 , 但却完全符合许可证的性质。因此 ,该案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遂终审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并发回重审。

二、行政许可的分类

1、一般许可与特殊许可:驾证、营业执照与持枪证、专卖证

2、行为许可与资格许可:如生产经营许可与驾驶证、律师证

3、独立许可与附文件许可:驾证、律证与商标、专利证、建设许可证

4、权利性许可与附义务许可:护照、驾证与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

1.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许可设定权,就是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需要事先经行政机关批准的权力。许可法规定,享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规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审查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申请,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应禁止暗箱操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多头审批等。

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实施许可,行政机关可批准,可撤销、吊销、注销已发许可证,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管。正确运用上述权力,就可以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许可法规定相对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也体现了这一点。

3.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行政许可法体现了保障与监督并举的宗旨,一方面赋予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一定的设定行政许可权;另一方面,监督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如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具体责任,也规定了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等。

四、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

许可法调整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但不适用调整下列事项:

1.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2.行政机关对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事项的审批。

3、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请示报告事项的审批。

4、行政机关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审批。

5、行政机关确认财产权利及其他民事关系的登记,主要包括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结婚登记、收养登记、个人身份登记、特定事实登记等。

五、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许可法定原则

是指许可机关和相对人都应当遵循合法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设定行政许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而行政相对人也必须遵守行政法规,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

1、行政许可申请人的资格和能力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2.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

3.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及权限应当合法。

4.行政许可机关对行政许可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应当依法予以解决。

(二)行政许可"三公"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开是一种手段,而公平公正是目的。公开促进公平、公正的实现;公平公正必须要求行政行为公开,"暗箱操作" 是没有公平、公正可言的。要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都必须通过程序来保障和实现。

(三)便民、效率原则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1、申请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2、行政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

3、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4、减少"多头审批"。

5、省级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将几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要提高办事效率,为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期限,作了专门规定。例

如,除当场决定的行政许可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四)信赖保护原则

受益人对行政机关的行为或承诺的信赖应受到保护。行政机关对自己的行为或承诺应当守信,不得随意变更、反复无常。

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内容是:(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为一经作出,没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废止或改变;(2)对行政相对人的授益性行政行为作出后,事后即使发现违法或者对政府不利,只要行为不是因为相对人过错所造成的,亦不得撤销、废止或改变;(3)行政行为作出后,如事后发现严重违法行为或可能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撤销或改变此种行为时,应补偿给无过错的相对人造成的损失。

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确立信赖保护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有利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诚信意识;(2)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形成对法律的信仰;(3)有利于行政机关行使许可权时更加谨慎和理性,并注意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检查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一方面要审查批准申请人的申请;另一方面要监督被许可人从事许可活动的情况。检督的内容包括:(1)公平、公正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2)建立和健全各项公开制度情况。(3)完善各项保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制度情况。(4)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情况。(5)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检查情况。

六、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行政许可设定的原则

1.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2.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4.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可设定的行政许可)

1、准予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的活动。

(1)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事项。(2)公共安全的事项。(3)经济宏观调控的事项。(4)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5)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

2、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权利并且数量限制的事项。

其特点是:(1)合理配置资源。利用现有资源,防止资源利用中的无序状态。(2)获得许可,通常要支付一定对价;(3)许可往往与民事合同发生竞合;(4)申请人取得许可的目的在于获得特定的民事权利。

3.资格、资质方面的事项

主要有(1)律师资格证;(2)教师资格证;(3)执业医师资格证;(4)注册会计师证;(5)证券从业资

格证等。

4.对物的所有人支配和使用该物的许可事项

(1)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2)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

5.确定主体资格方面的事项

(1)企业法人登记,确立其市场主体资格;(2)社会组织登记,包括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等。

(三)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

(四)行政许可的设定方法

设定是创设和规定之意。即设定权有两层含义:行政许可创设权与规定权。

1、由法律、法规创设行政许可

法律具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只能作出具体规定,不能增设行

政许可。。

2、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创设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但条件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不得创设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等。

3、法规、规章对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规定

依《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规定权主要包括:

(1)行政法规的许可事项规定权。行政法规可以具有行政许可事项创设权,可以直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同时,行政法规可以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如明确执行机关、规定许可办理期限、规定许可程序等,但不能给相对人设置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2)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规定权。地方性法规具有特定许可事项的创设权,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未创设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直接设定行政许可;同时,可以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3)规章的行政许可事项规定权。

规章分为两种,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行政许可法并未赋予国务院部门规章行政许可事项的创设权,对于地方政府规章,也仅是有条件、有限制地赋予了其许可创设权。另一方面,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4、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创设和规定)行政许可

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国家机关要设定行政许可,必须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的形式设定,不得以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方法设定。

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其他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如: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能设定行政许可;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也不能设定行政许可;各级党组织不能设定行政许可,也不能通过行政机关或其内部机构发文件办法设定行政许可。

七、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实施机关是行政机关

许可实施机关是指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理论上有三种:一是享有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三是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权赋予了行政机关。该行政机关的条件:1.行政机关必须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各级人民政府的办公机构、事务机构、咨询机构、人事部门、监察部门等不能实施行政许可。 2.依法明确授权。必须得到行政许可的授权。3.法定授权与外部管理职能相一致。如地方行政机关不能被授予全国行政机关实施许可的权限,工商行政机关不应成为卫生方面行政许可的机关。

(二)实施中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

提高许可行政效率,降低投资成本,最根本的办法是对政府机构和行政许可制度进行彻底地改革,放松行政管制,减少行政许可,精简政府机构,科学合理地划分行政管理职权,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其内容主要是:

1.经国务院的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即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某一个行政机关,由它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且只有省级政府有权作出决定。但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

行政机关的职权都是法定的。改变或合并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2.集中的形式

针对许可存在的问题,各地在实施涉及企业登记、投资等经济领域的许可中,创造性地探索出一些

有利申请人的措施,解决多部门、多环节的矛盾。

(1)"一个窗口对外"

即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其适用于行政许可申请需要由一个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分别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的情况。大大减少了审批的时间,提高了行政效率。

(2)"并联审批"

即依法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政许可,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由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主要适用于一些需要前置审批的企业的市场准入。基本要求是:"一家承办、转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3)"一站式审批"

即依法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政许可,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当地方人民政府有多个部门分别实施行政许可时,为了提高效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提供场所并组织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联合实施行政许可,如设立一个行政服务中心,将工商、税务等多个许可部门集中在一起,实行联合办公。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的优点:第一,在一个部门许可制度下,许可事项原来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不再享有实质性的许可权,原来由多个部门行使的许可权统一由一个部门统一实施,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多头许可的弊端;第二,由一个部门统一实施行政许可,避免了多部门分别许可可能产生的各种矛盾,提高许可效率,降低许可成本;第三,促进许可事项本身的整合、合并,加快了市场准入。

但也应看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有利申请人,提高行政效率,但它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机构设置不科学、职能划分不清的问题。

(三)行政许可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应遵循行政正当原则。行政正当是指行政权力的运行必须符合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包括避免偏私、行政参与和行政公开三项。执法人员不能掺杂部门利益或者个人利益,不能与部门或者个人利益挂钩。具体要求:

1、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四)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

多部门、多环节、交叉重复许可,是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弊端之一。《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1.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机构决定。

2.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五)专业组织对特定设备等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规定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机关才能实施行政许可法规定由行政机关对设备、设施、产品和物品实施检验、检测、检疫。

2、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中介组织)实施由专业技术组织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产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和物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发展趋势。

3、专业技术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可以对其实施的检验、检测、检疫收取费用,并对其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八、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是指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到作出准予、拒绝、变更、撤回、撤销、注销等行政许可决定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的总称。

针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行政许可法专设一章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予以规范。

(一)申请与受理

行政许可申请与受理阶段的主要问题是:行政机关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公开,申请人不清楚如何申请行政许可、向谁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都要前往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亲自提出申请,既费时,又费力;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一些与许可事项无关的材料,或将申请书格式设计得极其复杂、繁琐;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不及时作出处理。有时,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如何补正,而让申请人多次奔波;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不出具体书面凭证,申请人起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违法时难以举证等。这些问题给申请人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也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增加了"设租"、"寻租"的可能,滋生了腐败。

行政许可法在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三条对此作了规定:

1、行政许可的申请

(1)申请的方式

除纸质的申请书及其材料外,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飞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申请。

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口头申请,许可法未作明确规定。

许可法规定,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免费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的格式

文本。

2.许可过程中的公开义务

(1)公开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并向当事人提供咨询。

应当在其办公场所公开;有条件的,还应当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应当涵盖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费用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与申请行政许可有关的全部信息。

(2)答复行政许可申请人的疑问。

3.行政机关的禁止性义务

行政机关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比如,籍贯、家庭或者婚姻状况、其他社会关系等。

4.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期限

行政许可法只规定了对此的公示义务,但没有对履行这一义务的时间作出规定。

(二)受理

受理指行政机关经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认为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对其申请予以接受的行为。

1、形式审查,确定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是否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存在计算、文字错误等。要对申请作出不同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审查与决定

1、这里指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许可申请材料所反映的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核查,并作出是否给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一种审查机制。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审查程序中应注意对第三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保护。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许可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行政许可的决定

决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作出是否给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过程。

(1)当场决定: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除当场作出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行政机关应当严格遵守许可法期限的规定,不

许久拖不决。

(3)许可决定的类型:准予许可决定和不予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的标准是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不能视为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一种恩

惠,从而利用手中的权力对申请人吃拿卡要。

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也应当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例1:行政许可决定必须有法律依据

复议申请人: 吴×、刘××等 8 人。

被申请人: 某区卫生局。

吴×、刘××等 8 人均系年过六旬的退休老医生, 其中 5 人有高级职称。由吴×、刘××牵头,8 人想合办一家个体医院。经过筹备 ,1995 年10 月, 吴×、刘××等人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的有关规定 , 向某区卫生局提交了一系列相关的申请材料。区卫生局经过认真审查 , 认为所提供

的材料是完整的 , 合法的 , 但发现吴×、刘××等 8 人均系年过六旬的老人 , 认为这样的一群老人

行医治病不现实 , 遂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吴×、刘××等 8 人对区卫生局的答复不服 , 向市卫生局提起了行政复议 , 列举了支持自己观点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 要求市卫生局责成区卫生局为其颁发行医许可证。市卫生局经过复议认为 , 吴×、刘××的复议请求有法律上和事实上的根据。遂撤销了某区卫生局的行政决定 , 并责成该区卫生局向复议申请人颁发行医开业许可证。

[评析]

行政许可的前提是法律的普遍禁止, 一般社会成员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的业务。本案中, 开业行医是法律禁止的,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 才能从事此类业务。本案中, 某区卫生局认真审查了吴×、刘 x ×等人的开业行医资格 , 认为其他条件均具备, 只是年龄过大,以法外条件为由而拒绝许可, 显然是不合法的, 是想当然地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外对当事人附加了新的违法条件。可能其出发点是好的 ,行为却是违法的。

(四)许可证件的颁发

1、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情形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一般应发给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许可证件。因为行政许可证件既可使被许可人的行为有明确、稳定的法律保护,也便于对被许可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还有助于区别被许可人与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五)行政许可的地域效力和期限

1、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对于适用范围有地域限制的行政许可,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只能在限定的地域

范围内活动。

2、期限:

(1)通常情况下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间

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时间从3天到3个月长短不一。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且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或者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时间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审批,可以延长15日,且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层级审查行政许可事项的时限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的20日和45日的期限,是指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只涉及一个行政机关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一个行政许可涉及同一级政府多个部门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解决的是有行政许可决定权的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问题。但是,在一个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多层级行政机关时,只有上级行政机关有权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其他的下级行政机关只有审查权、没有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权。因此,许可法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

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的时间。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4)期限的除外事项(此规定实际是对期限的放宽)

主要是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鉴定和专家评审、检验、检测、检疫的事项。前四者需与个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完成,此为许可决定期限的例外,勿容置疑。但是检验、检测、检疫由行政机关本身完成,似应遵守规定的期限。行政许可法对此分二,"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依法定一般期限。其他检验、检测、检疫不在一般期限内。

(六)听证

听证是指听对方意见。行政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前,向其告知决定理由和听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随之向行政机关表达意见、提供卢证据、申辩、质证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其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制度的核心。我国1996 年制定的《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行政相对人有请求听证的权利,对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行政管理参与权,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后,《价格法》、《立法法》对听证制度进一步发展。最近的《行政许可法》更加完善了这一制度。

1、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对许可的听证规则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2.听证公开。公开举行听证是行政许可的实施应当公开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一般听证应允许公众和新闻界参加旁听。

3、听证主持人。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回避。

4.举证。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笔录。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笔录应当包括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听证的时间和地点、行政机关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后的意见及证据与理由、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证据与理由等。听证笔录应当签字或盖章;

6、听证笔录的效力

为了防止听证流于形式,我国行政许可法采纳了“案卷排他性”这一原则,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据此,行政机关只能根据听证笔录中认定的事实作出决定。

九、许可的特别程序

行政许可功能的多样性,决定了其实体内容的差异性,要求有与各类行政许可相适应的程序机制。据统计,现行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中规定的行政许可名称有70种之多。针对各类不同的行政许可,规定了不同的特殊程序。

1、特许程序

特许程序的适用范围,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这类行政许可事项,在理论上称为特许。

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的许可方法。比如,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无线电频率许可、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排污许可等等。从功能上看,

此类行政许可主要是对稀缺资源进行配置。

特许都是有数量限制的,这就决定了特许只能为一定数量的申请人享有,并且特许一旦授予某个人、组织以后,就排除了其他个人组织享有该项特许的机会。特许权最容易进行权钱交易,导致腐败。行政许可法严格了其程序规定:

(1)招标、拍卖程序

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在行政许可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规定:实施特许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法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可以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的个人、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个人、组织投标。

实行招标的,行政机关在招标前应当公开全部招标信息和有关招标程序、评标标准和程序、中标结果的规定。要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遇,不得歧视任何一方。要按照事先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投标人,并且确定条件最优的为中标人。

拍卖是指行政机关以公开竞价的方法,给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最优应价者以行政许可的行为。

实行拍卖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也可以自行组织拍卖。但是,必须在拍卖前公开全部拍卖信息和有关拍卖展示、竞拍程序的规定,给予所有竞拍人平等的机遇,不得歧视任何一方,按照事前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竞拍人,并且确定出价最高(或最低)的竞拍人为买受人。

除招标、拍卖外,行政机关也可以采用其他公平竞争方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例如抓阁、抽签等。

行政许可证件的核发:按照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后,行政机关依法向中标人、买受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救济:行政机关违反规定,不采用招标、拍卖方法,或者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认可的程序

认可是行政机关确定申请人是否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的许可方法,主要适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为从事公众服务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所需的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即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款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比如,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资格、会计师法规定的会计师资格、建筑法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

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关于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可以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也可以由行业组织予以实施。

行政许可法规定,考试必须公开进行,以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都有机会参加。同时,行政机关

或者行业组织应当预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以便于申请人参加考试。但是,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些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已经变成考"指定教材",“考试经济”。对此,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与此同时,受行政机关委托参与出题的专家必须与行政机关签订保密协议,不允许利用其参加考试命题的身份以及接触的信息讲课、出书。

行政机关必须预先公布对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事项的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等级及依据等与考核有关的事项。不得在法定考核项目外擅自增加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考核项目。

(3)核准的程序

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出判断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法进行审定的事项,即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四款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

其主要特点是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申请人能否取得行政许可,完全取决于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因此,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必须进行检验、检测、检疫,达到或者通过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就予以行政许可。与其他行政许可相比,行政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

给予核准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以预先公布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为依据,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决定是否准予行政许可。

针对实践中行政机关不及时检验、检测、检疫的问题,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不需要对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作进一步技术分析即可认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登记的程序

登记是行政机关确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的许可方法,即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五款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主要指企业注册和社团登记。登记的主要功能是确立申请人的市场主体资格。

对登记事项,公众有权查阅登记事项,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5)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的行政许可,即特许类行政许可,一般都是有数量限制的,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这里规定的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应当适用于特许类行政许可以外的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行政许可的费用

(一)实施行政许可不得收费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本级财政要保障行政机关实施许可所需经费 ; 所收取的许可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 严格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

行政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 , 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 按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即实施行政许可 , 原则上不得收取费用。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 不得收费。

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收费 , 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作依据。

4、行政许可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不与收费挂钩

(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 , 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所收取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如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可以收取费用 , 则其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无权审批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还应当经主管农业的部门审核。

2、实行公开收费

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其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建立健全收费许可证、收费票据和年度审验、票据稽查制度等应当向社会公布。

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 不得留作行政机关的经费自用 , 不得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对于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收取的费用的 , 予以追缴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构成犯罪的 ,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政机关返还或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十一、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一)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监督

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 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 且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的活动。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主体是否合法及实施行为的权限是否合法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是否合法。

1、行政机关对国家的监督

(1) 国务院对其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公机构监督检查 , 以及国务院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依法对其领导和指导的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检查 , 以及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监督检查。

2. 行政机关对地方的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 也包括地方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 , 还包括地方上级人民政府的业务主管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

3. 特殊的监督

(1) 法定上级机关的监督。许可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 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对这类公共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由其法定的上级行政机关负责。

(2) 委托机关监督。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检查 , 且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 人民政府监督。对于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的情况 , 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都有权对该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检查 , 上级人民政府对原来和现在具有业务主管或者指导关系的部门也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行政监督 ,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的特定义务 (也称纪律 ) 。1. 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 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3. 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

是指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是否按取得行政许可时确定的条件、程序从事有关被许可的行为 , 进行监督检查。

为解决实践中“只许可不监管”的问题, 进一步发挥许可的作用, 许可法强调了事后监督。

1、监督内容:一是要明确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管理义务。二是要明确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各项具体监督管理职责。三是进行监督管理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四是要明确行政机关中实施行政许可

的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监督检查方法:

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了以下监督检查方法:

(1)书面检查

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材料 , 对被许可人履行法定义务进行监督的方法。

行政机关在进行书面检查时 , 应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情况的处理结果予以记录 , 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且保存。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记录 , 可以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 防止监督检查中的各种违法现象。但公众无权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有关记录。

(2)抽样检查、检验和检测的方法

这种监督方法主要运用于两个领域:(1) 用于对有关日常生产经营的产品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对这类事项 ,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后 , 应当依法检查、检验、检测被实施行政许可的个人或者企业 , 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所设立的范围和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 用于对一些特殊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 , 主要是指用于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检查、检验、检测不仅是行政许可的特殊种类 , 还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后 , 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事后监督管理的重要方法。

行政机关在检查时有权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3)实地检查

实地检查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监督检查方法。

(4)发放证明文件

行政机关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

验合格的 , 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证明文件。一是明确行政机关的责任。二是对从事重要设备、设施运营的许可人而言 , 由行政机关发给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 , 是对其运营资格的肯定以及运营资质的确

认。三是对消费者及其他社会成员而言 , 行政机关发给的相关证明文件是从事重要设备、设施运营企业取得信任、放心消费的重要条件。

(5)抄告方式

抄告制度就是没有隶属关系的国家机构之间互相抄送文件、告知情况的制度。具体到行政许可的抄告是指被许可人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 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设立抄告制度的目的在于 , 使不同的机关之间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统一性和高效率。

3、被许可人的义务:被许可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义务和依法履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及履

行依法利用公共资源的义务。

(1) 行政机关在实施许可时 , 要求被许可人在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时 , 履行相应的附带性义务。例如 , 根据森林法的规定 ,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但《森林法》第三十五条又规定 , 个人或者组织在采伐森林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 即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 , 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 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2) 被许可人依法取得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以及利用公共资源的行政许可后 , 应按时、积极地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的义务 , 而不得荒废、闲置有限的资源 , 不得对已经取得的行政许可弃之不用。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被许可人的义务主要指这一意义上的义务。例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 占有基本农田满 1 年不使用的 , 应当组织耕种; 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 ,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 连续 2 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 ,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被许可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 , 行政机关应当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 如果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 ,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收回许可 , 依法不可能收回的 ,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被许可人履行义务。例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 年未动工开发的 , 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 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 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被许可人有依法履行服务的义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 , 通常所指的是自然垄断行业 , 如铁路交通、民航、电信、邮政、电力以及城市供水供气等行业。这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行业 , 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授予被许可人行政许可权 , 就是因为根据其申请材料及实际条件 , 该申请人比其他申请人条件更优 , 能够提供更为便捷、安全、稳定的服务。但是 , 由于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 , 在该行业居于垄断地位 , 如果不对其加强管理 , 被许可人可能会滥用其垄断地位 , 降低服务质量 , 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 , 对于这类行业 , 国家一般都对其服务标准、价格、服务质量及普遍服务的义务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 这些特定的行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 , 向用户提供服务。(2) 这些特定的行业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3) 这些特定的行业应当向用户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这要求特定的行业对用户提供服务时 , 不得歧视不同的用户或者对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平等服务。(4) 未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 , 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4)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自检义务。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 , 如锅炉、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运输索道、大型娱乐设施等在建造、设计、安装和使用的过程中 , 情况比较繁杂 , 出现安全隐患的可能性较大 , 因此 , 在其设计、建造时就需要实施监督检查 , 否则等建成后再去改正错误往往会造成难以弥补的财产损失 , 甚至会严重危害人的生命与健康。然而 , 行政机关限于物力和财力 , 不可能经常去亲自监督检查 , 也不可能对所有的这些设备都派专人监督其设计、建造、安装或者使用。在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中最容易发现问题的往往是这些设施、设备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在行政机关督促和管理下, 由具体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的自我检查制度 , 进行日常的自我检查 , 及早发现问题 , 排除隐患 , 是实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因此 ,行政许可法规定这些单位有建立自检制度的义务。

(三)关于个人和组织的举报权:

举报权是公民和组织的一项基本权利 ,明确规定个人和组织的举报权具有实践意义:

1. 个人或者组织对从事行政许可是否违法是最直接的发现者 , 个人或组织行使监督权不仅是对个人的保护 , 也是对社会利益的保护 , 有利提高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的效率。

2. 个人或组织行使举报权一方面加强了监督权的力度 , 另一方面有助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十二、许可的变更与延续、撤销与注销

(一)行政许可的变更

对被许可人提出的变更行政许可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经审查,被许可人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二)行政许可的延续

1、行政许可的延续,又称行政许可的延展、续展,是指在附期限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延长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使原行政许可的效力得以继续的一种行为。只有对有有效期的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届满后,被许可人打算继续从事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活动的,才需要申请延续行政许可。

2、延续程序:行政许可法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审查,并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决定。

3.行政机关未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决定视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这是对超期决定的惩罚。

(三)许可的撤销

许可的撤销是指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全部或部分取消已经生效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许可。

撤销的对象, 只能是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许可行为。在撤销外延上, 既可以是许可的完全撤销,也可以许可的部分撤销。在后果上, 被撤销的许可行为一般视为自始至终不存在 , 向前向后均失去效力 ,

具有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

1. 行使许可撤销权的主体

根据法律规定 , 有权撤销行政许可的行政主体有二类 :

(1)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由这类行政机关行使撤销权的理由如下 : ①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是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 经过申请人各项条件的审查 , 如果认为申请人符合条件 , 就有权决定准予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 , 如果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条件 , 它就有权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②行政机关对个人或者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的管理过程 , 是一个完整的、连续的过程 ,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 , 不仅是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 也是被许可人从事行政事项的监督检查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 , 如果遇有法定的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况 ,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2)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的领导机关 , 在日常工作中行使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职权 , 这个管理和监督职权就包括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是否合法的监督管理 , 因此 , 它有权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行政许可决定。

2. 行使撤销权的启动

(1)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启动。行政许可不仅关系被许可人的利益 , 也涉及其他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利益与公共利益。利害关系人既有举报违法行为的动因 , 也能够较为容易地发现违法行

为。

(2) 行政机关依职权撤销。一旦发现, 行政机关有权提起撤销许可的程序。

3、法定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况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授予的行政许可。

(5) 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况。

4. 法定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况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应当予以撤销。它对行政机关具有主观恶意 ,行政机关应严肃处理。

5. 法定不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应当不予撤销。

6. 行政机关行使撤销权的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 行政机关应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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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树立**意识,民本观念和服务理念; 3、树立诚信意识,实现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 (二)澄清模糊认识,树立长期奋斗的理念 1、解决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过程,不能操之过急; 2、处理好合法、合情、合理的关系及法律、道德、信仰的关系; 3、坚持立法宗旨,处理好良法与恶法的关系; 4、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学法、知法、用法,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的有效性。 四、需要解决的问题: 1、如何处理好依法行政与大胆改革创新的关系? 2、法律和行政的关系? 【篇二】 镇被确定为辽宁省依法行政示范镇。通过依法行政,解决了三起纠纷,分别为房屋界线纠纷、债务纠纷、土地纠纷。镇政府依法裁决,当事人不服,到县法制办申请复议。县法制办复议后,当事人对复议结果表示满意。几起案件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提高了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了法律认识。通过法制办万秀英主任的讲解,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的了解,体会如下: 一、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一种直接的、微观的权力无限式的管理方式,是一种高度集权、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的管理方式。在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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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学法用法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精选5篇

2020学法用法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精 选5篇 暑假期间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学法用法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精选5篇,希望大家喜欢! 2020学法用法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 通过学法用法,我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有了质的变化。对照所学的知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到执政为民、依法办事上,真正觉得法律对一个基层审计干部来说,既是护心镜,又是当家宝。 一、领悟学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个年头,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的苍白,是那样毫不留情地阻碍着发展。因此法律知识学习,对我是个很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不仅一扫缺少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和迷惘,更收获了增长法律知识带来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学法重要,用法必然,执法关键。

二、坚持学法的自觉性 作为一名基层审计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体会到,搞行政事务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搞审计业务要学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如此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三、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体会到,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全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题库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问答题 1、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答:10日内 2、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多少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答:7日前 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多少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答:30 日前 4、《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 答:5 日内 5、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如何处理? 答:注销许可 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什么部门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 答: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 7、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且该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多少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答:3年 8、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 答:公开、公平、公正 9、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哪些处理? 答: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并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何时施行?

答: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11、实施行政许可时应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这属于行政许可的哪个原则? 答:便民原则 12、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什么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答: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13、行政许可申请除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以外,还能通过哪些方式提出? 答: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提出 14、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哪些内容在办公场所公示? 答: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 15、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包含哪些内容的书面凭证? 答: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什么形式的行政许可决定? 答:作出书面形式的行政许可决定 17、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几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答:两名以上。 18、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什么? 答: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19、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什么范围内有效? 答:全国范围内有效 2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什么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答: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21、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2004年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2004年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 主编:张春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编:李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 许安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处长) 撰稿人:许安标刘松山陈希文 武增童卫东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申请与受理 第二节审查与决定 第三节期限 第四节听证 第五节变更与延续 第六节特别规定 第五章行政许可的费用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总则一般对立法目的、依据、调整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问题作出规定,对全法起统领和指导作用,总则中的有关原则和制度,在其后的法律条文中一般都有具体体现和明确规定。本法总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立法目的和依据;二是适用范围;三是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第二条至第三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第四条至第八条是关于行政许可基本原则的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转让、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的规定。这些内容的确定与规范,为以后各章节具体条文的设计确定了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对总则的学习和理解,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和以后各章节的具体内容结合起来进行学习研究,不能孤立地学习研究总则,否则会感到空洞、空泛;另一方面也不能认为总则抽象,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忽视对总则内容的学习研究。总则之后各章具体内容的理解和把握,要结合总则所确定的精神和指导原则来掌握,特别是在遇有不同理解时,要结合

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精简篇)

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一法两条例”的学习,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98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2001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尝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

行政许可法考试参考试题

行政许可法考试参考试题精选 选择题(单选或多选) 1、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是( ABCD )。 A.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B.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C.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D.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2、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AB ) A.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范围不清 B.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 C.“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 D.利用许可乱收费 3、行政许可的基本特点是( ACD )。 A.依申请行为 B.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 C.外部行政行为 D.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4、行政许可的主要功能是( ACD )。 A.控制危险 B.预防和治理腐败 C.配置资源 D.证明或提供某种信誉、信息 5、下列各类登记中,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C )。 A.婚姻登记 B.产权登记 C.社团登记 D.抵押登记 6、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 ABCD )。 A.权限 B.范围 C.条件 D.程序 7、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应当公开,涉及( ABD )的除外。 A.商业秘密 B.国家秘密 C.机关工作秘密 D.个人隐私 8、实施行政许可应遵循公开原则,具体包括(ABCD )。 A.实施主体公开 B.实施期限公开 C.实施程序公开 D.许可决定公开 9、下列哪些制度体现了行政许可的便民原则( AD )。 A.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 B.信赖保护 C.听证制度 D.窗口式办公制度 10、下列有关权利中,属于救济权利的是( ABCD )。 A.陈述权 B.申辩权 C.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权 D.请求赔偿权 11、在哪些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AC )。 A.行政许可的依据修改或废止 B.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 C.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届满 12、下列行政许可中可以转让的有(D )。 A.商业银行设立许可 B.取得的律师资格 C.企业登记 D.排污许可 13、行政许可的监督具体包括( AB )。 A.行政机关对从事许可事项的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B.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内部监督 C.司法监督 D.权力机关的监督 14、信赖保护原则最早确立于( C )。 A. 美国 B.法国 C.德国 D.英国 15、王某经批准在某处建房,后经地质调查确认该处为地质灾害易发地带,行政机关拆除了王某所建的房屋,王某所受的损失应由( D )。 A.行政机关依法给予适当赔偿 B.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全额赔偿 C.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全额补偿 D.行政机关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16、下列属于行政许可的有( BC )。 A.特定身份登记 B.游行示威许可 C.出租车经营许可 D.颁发身份证 17、行政许可法是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D )会议审议通过的。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经国务院批准,()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较大的市 B.设区的市 C.县级以上 D.省、自治区、直辖市 答案D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许可。 A.撤销 B.吊销 C.注销 D.抵销 答案C 3、()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A.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答案D 4、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许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被许可人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D 5、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C 6、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A.应当撤销 B.可以撤销 C.不予撤销 D.应当注销 答案A 7、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的权利。 A.申请行政复议 B.提起行政诉讼 C.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D.申诉 答案C 8、行政许可法自()起施行。 A.2004年1月1日 B.2004年5月1日 C.2004年7月1日 D.2004年12月1日 答案C 9、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日。 A.10 B.30 C.45 D.90 答案C 10、行政机关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A.不能改变 B.不得擅自改变 C.可以随意改变 D.可以部分改变 答案B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关于请解释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关于请解释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 函》的复函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法秘函[2004]171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含国务院法制局) 【发布日期】2004.06.25 【实施日期】2004.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关于请解释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 (2004年6月25日国法秘函[2004]171号) 农业部办公厅: 你们《关于请解释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函》 (农办政函 [2004]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进口单位拟进口的农药只要依照我国《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了农药登记,农业部就对其发放“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发放“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是农业部对该农药是否已经依法进行了农药登记的核实、确认,不是行政许可。 如果农业部除了要对该农药是否依法登记进行核实外,还要对其他条件进行审查后才决定是否发放“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实际上是在农药登记之外设定了进口许可。《农

药管理条例》第30条第3款规定,进口农药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只要向海关出示其取得的中国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即可。因此,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6条的规定,发放“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属于在《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农药登记之外增设的行政许可事项,对此,应当依法进行清理,但国务院决定予以保留的除外。 对出口单位出口农药发放“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因此,对这一许可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清理,但国务院决定予以保留的除外。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规章可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定由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者所属事业单位以该行政机关名义受理许可申请。 三、《农药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具体登记工作。《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负责农药登记的初审。按照这一规定,如果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的“初审”,申请人就无法获得农药登记。这种“初审”已构成了一项行政许可。 四、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条件。据此,行政许可的条件作为行政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应当尽可能明确、具体,符合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要求。 附: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解释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函 (2004年3月17日农办政函[2004]9号)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 在依

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第一篇: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一法两条例”的学习,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 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98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xx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 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府工作更好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答案一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答案(一) 1、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C)许可。 A撤销;B吊销;C注销 2、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D)。 A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许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被许可人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A)。 A应当撤销;B可以撤销;C不予撤销 4、行政许可法自(C)起施行。 A2004年1月1日;B2004年5月1日; C2004年7月1日;D2004年12月1日 5、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C)日。 A10日;B30日;C45日;D90日 6、行政机关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B)。 A不能改变;B不得擅自改变;C可以随意改变。 7、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A)内提出听证申请。 A5日;B10日;C30日;D45日 8、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C)。 A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 B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C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要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9、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A)。 A应当公开,且公众也有权查阅; B不予公开,公众也不能查阅; C应当公开,但公众不能查阅。 10、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费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不收费为原则,所需要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B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允许收费,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 C监督检查以收费为原则,不收费为例外。 1、C; 2、D; 3、A; 4、C; 5、C; 6、B; 7、A; 8、C; 9、A;10、A 1、(C)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A、乡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县级以上 D、省级以上 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A)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A、存在的必要性 B、推行的重要性 C、项目的可行性 D、设置的合理性

(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审查与决定

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审查与决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释义】本条是对行政机关对申请予以审查的规定。 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以后,行政程序进入审查阶段。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1.形式审查 所谓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例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根据这一规定,民办学校的登记机关,不需要对民办学校的设立是否符合条件作实质审查,即不需要对民办学校办学的资金来源是否真实、教师是否具备资格、场地和校舍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等进行审查,因为这些内容已经由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部门等进行过审查。民办学校登记,目的仅是确立其法人资格,因此,只要取得了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登记机关就应当即时予以登记。由于形式审查不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因此,本法规定,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以方便申请人,提高行政效率。 2.实质审查 所谓实质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申请的实质审查,有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即通过申请材料的陈述了解有关情况,进行审查,但有的实质审查还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才能确认真实情况。例如,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委派食品卫生监督员深入现场进行卫生审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环节,提出意见,给予指导,待改正后再进行审查,直至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又如,液化气体铁路罐车(罐体)运输许可证发证规则第七条规定:“在对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办理审查发证或复审过程中,必要时可实地核查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对于需要采取实地核查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向当事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以表明自己正代表国家执行公务,否则当事人可以拒绝接受核查。例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第九条规定:“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但需要对产地进行现场检查的,中心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同时通知申请人并请申请人予以确认。检查组在检查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

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篇一:XX年学法心得体会 XX年学法心得体会 岁多 (XX年5月8日) 一年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州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法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学习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党组学法活动以及我局每周二、四早会组织的普法学习,我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有了质的变化。对照所学的知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到执政为民、依法办事上,真正觉得法律对一个基层干部来说,既是护心镜,又是当家宝。 一、领悟学法的重要性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个年头,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联系自身工作经历,我认为,法律知识的匮乏,法律运用的不完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极大程度地阻碍着经济发展,引发着各种矛盾。无论在工作方式上,还是在决策领域上,总是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去管理

经济和社会事务,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虽然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但知识准备不足; 虽然对法的公正价值有了认识,但树立信心不足;虽然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依法办事的能力低下。随着公民法制观念的普遍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言行,毫无掩饰地接 受着群众的裁判。所以说,作为基层的一把手、大当家,不仅要自己学好、用好法律知识,还必须引导群众学好法律知识,运用法律去沟通思想、交融感情、理顺工作、维护正义、实现和谐、谋求发展。尤其是在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穷富悬殊的差异,急功近利的贪欲打破了心态平衡,盲目的发展,使土地、水资源、森林、能源等出现了严重的生态赤字,私欲的膨胀占据了法律的位置。当我面对愚昧的做法,面对贪婪的纠缠,面对苛刻的质疑,面对办一件事得不到理解,面对办一个企业是如此艰难时,深深感到: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的苍白,是那样毫不留情地阻碍着发展。因此,这一个多月的法律知识学习,对我是个很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不仅一扫缺少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和迷惘,更收获了增长法律知识带来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学法重要,用法必然,执法关键。 二、坚持学法的自觉性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在日常生

行政许可法试题

行政许可法试题精选及答案(考前冲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复习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经国务院批准,( D )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较大的市 B.设区的市 C.县级以上 D.省、自治区、直辖市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 C )许可。 A.撤销 B.吊销 C.注销 D.抵销 3、( D )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A.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4、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D )。 A.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许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被许可人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5、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 C )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6、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 A )。A.应当撤销 B.可以撤销 C.不予撤销 D.应当注销 7、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 C )的权利。 A.申请行政复议 B.提起行政诉讼 C.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D.申诉 8、行政许可法自( C )起施行。

A.2004年1月1日 B.2004年5月1日 C.2004年7月1日 D.2004年12月1日 9、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C )日。 A.10 B.30 C.45 D.90 10、行政机关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B )。 A.不能改变 B.不得擅自改变 C.可以随意改变 D.可以部分改变 11、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 A )内提出听证申请。 A.5日 B.10日 C.30日 D.45日 12、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 D )。 A.驾驶许可 B.营业许可 C.颁发毕业证书 D.持枪许可 13、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 C )。 A.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 B.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C.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要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D.法律设定的全国有效,行政法规设定的不一定全国有效 1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 C )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上级行政机关 B.监察机关 C.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D.复议机关 15、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A )。 A.应当公开,且公众也有权查阅 B.不予公开,公众也不能查阅 C.应当公开,但公众不能查阅 D.只允许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查阅 16、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答案4423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经国务院批准,()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较大的市 B.设区的市 C.县级以上 D.省、自治区、直辖市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许可。 A.撤销 B.吊销 C.注销 D.抵销 3、()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A.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4、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许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被许可人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5、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6、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 A.应当撤销 B.可以撤销 C.不予撤销 D.应当注销 7、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的权利。 A.申请行政复议 B.提起行政诉讼 C.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D.申诉 8、行政许可法自()起施行。 A.2004年1月1日 B.2004年5月1日 C.2004年7月1日

D.2004年12月1日 9、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日。 A.10 B.30 C.45 D.90 10、行政机关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A.不能改变 B.不得擅自改变 C.可以随意改变 D.可以部分改变 11、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 )内提出听证申请。 A.5日 B.10日 C.30日 D.45日 12、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 A.驾驶许可 B.营业许可 C.颁发毕业证书 D.持枪许可 13、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 A.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 B.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C.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要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D.法律设定的全国有效,行政法规设定的不一定全国有效 1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A.上级行政机关 B.监察机关 C.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D.复议机关 15、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A.应当公开,且公众也有权查阅 B.不予公开,公众也不能查阅 C.应当公开,但公众不能查阅 D.只允许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查阅 16、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 A.协商 B.招标 C.拍卖 D.招标、拍卖 17、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费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我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谈一谈我对它粗浅的理解和看法。 第一,此法律之所以称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国家对某些领域加以限制,从事某些活动必须经过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批,以维护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其次,任何一部法律都必须保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这是一部法律的根本,否则,法律就失去了它的根本作用。 第二,关于行政许可法的设定,它的根本在于要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的发展。它主要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生命财产安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涉及公共利益等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市场能够自己调节的,则不设行政许可。有些行政许可,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但不可损害其他企业利益而保护本地企业,行政许可还应明确行政许可实施的机关、条件、程序和期限。 第三,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它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权在及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但必须公告。而且委托机关必须监督被委托机关,被委托机关不能再委托其他机关。行政机关不能向申请人提出不正当要求。而且对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有关的设施、设备和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测、检疫、检验等方式进行审定。除行政机关审查外,还应符合法定条件和专业技术条件。 第四,关于申请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必须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多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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