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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民办学校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民办学校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苍南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又快又好地发展。县人民政府督导室组织教育局督导室、幼教办等对我县学前教育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用以问卷调研为主,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实地调研县机关幼儿园、灵溪镇太阳人幼儿园、宜山宜一幼儿园、龙港蓝天幼儿园等各具代表性的12所幼儿园深入了解当前我县学前教育办园条件、班额学额、师资状况、教育科研、经费投入等问题。通过调研,采集了大量反映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的有效信息。我们在综合分析各类信息的基础上,统计相关数据,剖析制约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因素,提出可行的对策与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及主要成绩

近几年来,我县学前教育抓规范化管理,建精品幼儿园,提升学前教育内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我县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学前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学前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城镇及农村地区已经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目前,全县3-6岁入园幼儿共3.5万余名,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4.7%。

(二)构建优质学前教育体系。近年来,对全县学前教育进行统筹布局,撤并低、小、散幼儿园。目前,全县幼儿园199所,其中公办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31所,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86.1%。近几年,我县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体系,加强等级示范园建设。现我县拥有省示范幼儿园3所,市示范幼儿园5所,市一级8所,县一级(省三级)幼儿园59所。

(三)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我县先后出台了《苍南县民办幼儿园财务监管暂行规定》、《苍南县、市一级幼儿园规范管理检查标准》和《苍南县镇一级、准办级幼儿园(班)规范管理检查标准》文件。近年来,我县依法清理了非法幼儿园,每年进行年检,对检查不合格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有效保证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四)倾力打造优秀园长。

园长是学前教育的管理者,其素质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发展。为加强我县幼儿园园长队伍的建设,提高园长管理水平,提升办园品位,近年来,我县以行动促发展,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形式,组织园长考察学习、园长培训、教育科研与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高级研修班等,不断提升园长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水平。

(五)对口支援,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我县积极开展“送教下乡”、“结对帮扶”等活动,支援薄弱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逐步形成了以示范园为中心,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二、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办园规模普遍偏小,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简陋,城乡差距大。

1、园舍各类场地面积普遍不足。我县幼儿园,尤其是欠发达乡镇幼儿园办园规模普遍偏小,生均占地、建筑、户外活动场地、绿化、班级活动室面积不足。199所幼儿园中,生均占地面积为8平方米以下的有131所,占65.8%;生均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以下的有103所,占51.8%;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为2平方米以下的有54所,占2701%;生均绿化面积为0.5平方米的有98所,占49.2%。

2、园内设施简陋。由于我县幼儿园除机关幼儿园是公办外,其余都是民办。很少幼儿园做到每学期将一定的经费比例(保育费的20%—3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民办幼儿园经费自收自支,靠收保育费来维持幼儿园的运转。有些民办幼儿园减少投资,降低办园成本,有些幼儿园属于租赁性质,承包人担心在承包期内投入资金无法返回而干脆就不投入,导致办园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园舍、设施达标率较低,办园条件普遍简陋。从问卷中,我们发现,近三年,保教费是逐年递增,而且增幅大。但是专项基建费和设备购置费投入很少,甚至呈逐年递减趋势。自办幼儿园则相对会好,能逐年投入,改善办园条件,但是投入的幅度小,落后于现代学前教育发展步伐。我县幼儿园办园条件存在很大差距,灵溪、龙港两镇办园条件明显好于其他乡镇。农村幼儿园大型活动器械、现代化教学设备、玩具缺乏是普遍现象。

3、园内各类用房配备不齐。园内各种用房紧缺,且大部分活动室不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面积狭小。全县仅有48所幼儿园有园长室,54所幼儿园有教师办公室,14所幼儿园有家长接待室,92所幼儿园有厨房,20所幼儿园有积木构建室,28所幼儿园有多功能活动室。

4、学前教育资源不够均衡。县一级以上幼儿园集中在灵溪、龙港两镇,农村、欠发达乡镇幼儿园大部分为准办级或是家庭式。

(二)城区优质幼儿园数量不足,班额普遍超标,幼儿入园难。

1、班额普遍超标。通过对199所幼儿园在园学生数和班数的分析,我县幼儿园的班额数普遍超过省规定的最低标准数,尤其是中小班超标现象严重,中班有35.7%幼儿园超标,小班有44.2%幼儿园超标。通过班额数对比分析,我们发现县一级以上幼儿园班额超标比准办级幼儿园突出,城镇幼儿园比农村幼儿园超标现象更为严重。一些幼儿园由于班额问题,一直无法上等级。公办幼儿园班额过大的现象十分突出。有些民办幼儿园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超范围招生,班额严重超编。

2、幼儿入园难。我县是个人口大县,幼儿数多。近几年我县撤并了低、小、散的幼儿园,幼儿园数量不能满足幼儿入园;同时家长都要送孩子到较为优质的等级幼儿园就读,但受班额数限制,因而带来了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好园更难的问题,

3、编班、设班不规范、不科学。

我县幼儿园,尤其农村幼儿园分班没有严格按年龄分段,班额数不均,有些班严重超过了规定的班额数,为满

足家长的需要,幼儿园开展特色教学,举办蒙氏班、早读班、特色班、学前班等,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活动。

(三)待遇低下、教师身份难以得到社会认同,师资队伍不稳定。

1、民办幼儿教师工资较低。由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全县199所幼儿园中,除机关幼儿园由财政支付教职工的工资外,其他198处幼儿园办园经费全部是自收自支。因此,我县幼儿园教职工待遇相对较低,月工资及奖金平均约为1300元,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工资标准。大部分幼儿教师付出了繁重的劳动,所得收入却相对较低,近几年虽有所改善,但增长缓慢,难以维持生活需求,自出台农村中小学教师考勤考绩奖和农村或欠发达乡镇教师生活补助金后,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工资差额越来越大。

2、幼儿教师的教师身份难以得到社会认同。《教师法》明确规定,幼儿教师属教师范畴,应该享受教师的待遇。事实上,幼儿教师的教师身份难以得到社会认同,人事管理处于真空状态,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标准、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聘任退休等问题没有统一的制度规定和明确的身份界定,相应的各项待遇从政策上得不到落实。

3、师资队伍不稳定。幼儿教师享受不到职业尊重(如乡镇普遍开展的教师节慰问活动就把他们排除在慰问名单之外),她们难以体会幼儿教育职业幸福感,这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幼儿教师的工作热情,导致幼儿教师职业成为暂时性、过渡性职业,成为青春型职业,造成了队伍的不稳定。工资待遇低、社会评价不高导致大批幼儿教师流失。通过调查显示,教职工在本园任职期限主要集中在3-5年,10年以上的则很少。因教师结婚生子、工作改行或流动等,幼儿园每年至少有10%教师会流动。由此可见,在我县,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比较突出。

4、“五险一金”得不到很好落实。近几年,各幼儿园开始为教师办理保险,其中办理最多的是工伤保险,最少的是失业保险,为教师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只有3所幼儿园。同时,部分教师本人不愿意参加保险,幼儿园往往根据教师在园工作期限划定不同的园出资比例,采用以现金方式兑现保险补偿金。

(四)师资整体素质不高,优秀师资招聘困难,培训经费缺乏保障。

1、幼儿教师学历层次不高,幼教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县幼儿教师的学历在不断地提高,教师呈年轻化,但是从全县来看,幼儿教师的学历层次不高,整体素质偏低。大部分是职业学校幼师专业毕业,通过函授等形式取得大专学历的为数仍然不多。即使将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前专业毕业全部视为合格学历,但他们专业学习年限过短,所学专业知识不够系统扎实,造成专业素养不高。与我市各县(市)区对比,我县教师学历水平明显低于兄弟县(市)区,取得教师资格证率全市最低。

2、优秀教师难招,整体素质难以提升。由于工资待遇过低,促使幼儿教师毕业生中有相当一部分选择到企业工作,使本来就稀少的正规幼儿教师更加缺乏,优秀师资招聘困难,如龙二小附幼在电视上拉了一个星期的招聘广告,却无一人应聘,招进优秀年轻教师困难重重。没有高素质的正规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带动,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难以得到提升。

3、幼儿教师持证率低。机关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教师持证情况比民办幼儿园好。100%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72.4%的教师持有普通话二甲等级证书,27.3%教师持有普通话二乙等级证书。民办幼儿园教师持有“三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比例偏低,在经济发达的大镇,如灵溪、龙港两镇的幼儿园,有部分教师拥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农村幼儿园教师基本上没有这些证书。

4、教师培训经费缺乏保障。由于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没有纳入基础教育师资培训总体规划,幼儿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参加在职培训的费用多数需幼儿园和教师自行解决,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安排培训经费,进一步阻碍了教师专业化成长,也是造成师资素质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县乡两级政府对民办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几近于零,幼儿园的进一步发展缺乏经费保障。

1、尽管我县用于发展民办教育的财政经费每年有万,但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却非常低,仅机关幼儿园每年能拿到100多万的财政事业拨款,其余198所幼儿园因属民办性质,大多处于自负盈亏状态,很难从中得到一点财政补助。他们办园经费的唯一来源是保育费收入。随着幼儿园的竞争日趋激烈,社会对办园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促使各幼儿园不断加大投入,不断添置设备、增加教师工资。再加上现行的收费标准缺乏科学的核算,标准明显偏低,造成幼儿园经费缺额、入不敷出的问题和矛盾日趋严重,事业发展面临困境,也直接导致学前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上出现不规范现象和普遍存在的班额超编现象。

2、农村幼儿园收费困难。村幼儿园由于收费低、难,经费来源缺乏保障,办园经费严重不足。农村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子女都交不起学费。比如新安中心幼儿园,现被欠学费达12万元,甚至连2003年的部分幼儿学费还欠着。同时,为了稳住生源,幼儿园采取分月付款的办法,导致学费难以收齐,制约了幼儿园的进一步发展。

(六)教科研氛围不浓,成果不显著。

我县幼儿教师教科研能力不强,积极性不高,普遍存在教科研知识薄弱问题,教师对教科研存在畏难心理,缺少专家指导。虽然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但是从全县教师论文或课题获奖来看,教科研成果不够显著,获奖数量少,奖次低。如风车王幼儿园,三年来只有1篇论文获得县三等奖。

三、解决学前教育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当前,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全省学前教育发展而言,既有共性,也有个性。首先,我县是个人口大县,经济欠发达,现有的幼儿园难以保障人人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需求。其次,在县内,各乡镇区域特征明显,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这些因素引发了我县学前教育系列问题。本着调研目的,根据调研所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以期进一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跨越发展。

(一)加强领导,切实强化学前教育管理。

1、理顺管理体制。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全县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协调解决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级有关

部门要抓好全县学前教育的整体规划、布局调整,落实公办幼儿教师编制,办好县属公办幼儿园,制定扶持发展乡(镇)创办公办幼儿园、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设的相关政策,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各地要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筹措经费,办好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各地要切实维护幼儿园的治安、安全和合法权益。

2、履行部门职责。教育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卫生、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物价、民政、公安、交通、劳动保障、人事、编办、妇联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和服务,抓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事业规划、土地征用、经费投入、教师编制、劳动保障、无证幼儿园取缔、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解决学前教育经费不足问题。

经费不足使得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得不到根本改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无法提高;政府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过少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府监控力度。建议各级政府明确职责,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1、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建设及县级师资培训、公派幼儿园园长(教师)工资补助、学前教育奖励基金、低保等困难家庭子女减免保育费补助、农村边远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扶持等,争取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

2、实施资金配套政策。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实行配套政策,新建、扩建幼儿园用地,应纳入规划,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实行优先安排,并按照中小学建设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3、健全资助制度。本县户籍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儿童入读、低保家庭子女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享受资助。

(三)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幼教师资队伍。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提高素质,是提高幼儿教师待遇的内在动力。教师素质提高了,保教质量提高了,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便会随之提高。当前,非公办幼儿教师作为幼教师资队伍的主体,其地位、待遇和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的质量。为此,加强非公办幼儿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幼教师资队伍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1、核定农村幼儿园机构和教师编制。按照省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幼儿园编制标准,根据幼儿园规模、幼儿人数,由县编制办、教育部门共同核定本辖区各幼儿园编制数。各乡镇提出编制内需求人数。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剩余的教师编制用于安置幼儿教师,经过考核后安排到幼儿园工作,逐年增加幼儿园中公办教师的数量,争取三年保证每所幼儿园至少30%的教师为公办教师。

2、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在岗幼儿教师,必须限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方可继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限期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调整或辞退。农村幼儿园充实新的幼儿教师,必须从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招聘录用。

3、建立优化激励奖惩机制。充分利用学前教育中心的培训作用,有计划地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园长和优秀幼儿教师,评选名园长、名教师,造就一支优秀的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4、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规范用工制度,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评先评优、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必须依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落实“五险一金”政策(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使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所需费用除由幼儿园和教师个人参照公办学校缴纳比例标准分别承担外,县财政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健全最低工资制度。

5、完善师资培训机制。加强本县职校幼教专业的建设,培养合格的学前教育师资。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师(园长)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启动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经费由县财政、幼儿园承担。

6、建立考核、补助制度。每年度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全县幼儿园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定),考核合格的按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给予补助。

(四)适度提高收费标准,增强幼儿园自我发展的能力。

在政府和主办单位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扶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基础上,用足用活收费政策,多渠道筹措经费,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资金,增强幼儿园自我滚动发展的能力,是农村学前教育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必由之路。建议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加强幼儿教育成本核算,尽快研究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收费指导和管理,为幼儿园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五)加强专项督导,落实相关政策,保证实施效果。

落实国家、省关于将教育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重要内容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特别是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机制,重点督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学前教育投入、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等方面的情况。督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民办学校招生运营方案

洛阳华富商学院策划方案 一、市场现状与分析 1、市场背景 (1)在洛阳市、河南省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众多,市场潜力巨大; (2)职业教育在河南省受到教育部门的鼓励和支持,由于教育的很多问题难有突破,为此,教育部门希望大力推广社会力量在更深、更广的方面办好职业教育; (3)职业教育在河南、四川等人口基数大经济欠发达省市存在大量的潜在受众者;(4)家庭对增加了教育投入意识,现在每个家庭教育投入都分别做了准备。(高等教育储备、择校费、学杂费、补习费用) 2、竞争者状况 (1)达州所有培训学校数目众多,在英语培训方面目前阳光飞扬、胡氏英语在整体方面处于前茅,而且市场影响力也在不断的增加; (2)数目众多教育培训机构瓜分百万人的蛋糕,市场潜力巨大,但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没有重视行销的创新。 3、洛阳华富商学院现状 洛阳华富商学院是一所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全日制普通民办职业院校。学院始创于2011年1月,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由温州华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斥资3.0亿元人民币创建而成。华富商学院积极响应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把

教育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学院发展的核心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提高管理水平为手段,视深化和改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为己任,发扬“创新、拼搏、进取、奉献”的精神,融慈善与教育为一体,自力更生,滚动发展,以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闯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办职业院校发展之路,成为一所面向市场,服务企业,以应用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职业院校,为河南省民办职业教育树立了一个典范,成为河南省最大的职业教育院校。 二、经营策略 1、招生策略:学校初期发展需要寻找依托学校和关系学校,建立优秀学生栽培计划,突破一所学校,并集中宣传,注意稳定生源。后期利用大公开课、学校文化、广告媒体等推广方式扩大生源,加大办学规模。 2、广告策略 (1)广告策划:以突出学校文化为中心,辅以清新活泼的画面打动中小学生,打动学生家长,注意统一设计,统一包装,让我们的资料给他们带来价值,而不是垃圾。(2)公众传播:尽量综合运作,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公众媒体为我们进行宣传。 (3)做口碑,请最好的老师,把教学质量认真的抓好,并不断的创新,用家长的嘴巴去宣传;建立转介绍激励机制,让学生家长成为我们的招生宣传员。 三、推广策略:

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

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

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 (云南省教育厅公告) 第 1 号 《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已经 6月13日云南省教育厅第8次厅务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5月1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审批管理 (1) 第三章办学管理 (6) 第四章年检评估 (8) 第五章变更管理 (10) 第六章办学终止与机构注销 (11) 附件1 (13) 云南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 (13) 附件2 (15) 云南省民办普通中小学校设置指导标准 (15) 附件3 (17) 云南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指导标准 (17) 附件4 (19) 云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举办者和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办教育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办教育机构,是指国家教育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历、非学历)教育机构。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审批、管理和指导职责,坚持“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办学者的积极性。 第二章审批管理 第四条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在校外举办的各类非学历教育和培训,应当经学校同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举办非学历教育和培训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日常教学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条件负责

民办培训机构税收政策

民办培训机构税收政策汇总 一、增值税 (一)学历教育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因此对于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注意,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二)教育辅助服务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非学历教育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第四条规定,对于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2号) 第一条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三、其他税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竞争力分析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核心竞争力的探讨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核心竞争力的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重新复苏,民办教育机构发展很快,从八十年代的“三老”----老教师、老干部、老专家办学起步,在夹缝中生存,到九十年代培训学校的实力增强,社会认可度提高,地方教育品牌初现端倪,再到三驾马车拉动新东方上市,引无数英雄竟折腰,带动了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投入到培训市场。培训市场发展可谓如火如荼、风起云涌。其生存和发展也引起了更多人士的思考。 一、培训机构的出现是社会需求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社会商业 模式的成功 在改革开放之初,公办学校的设立和运营,大多仍然被计划市场思维束缚着,学校教育注重追求一种形式化、大成本下的“政绩”或理想化的“战略规划”,学校运作也出现有不正确的服务定位,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当时,千军万马竟过独木桥,人

们望子成龙,希望领先一步,人们普遍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读书这唯一的途径改变自身命运或者家庭命运,社会需求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于是,辅导、补习、加餐性质的民办培训学校作为民办教育机构中的低层次的特殊性机构应运而生。 中国现有多少培训机构?没有准确数字。一位业内人士说,仅在兰州市的一个区就有五十多家正规的少儿培训学校;在北京,每月新开张的仅英语培训机构就有八十家左右,倒闭的也有六十家左右。培训江湖可谓是人头攒动。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家的培训机构?主要是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大。从我国教育市场的供求关系看,绝大多数学校呈现供不应求的需求态势。比如2009年北京幼儿园在千呼万唤后的扩建、扩容就是很好的证明。从教育的需求层面看,2008年全国居民储蓄达到21万亿人民币,其中用于接受教育培训的支出如果仅占很小的一个百分比,该市场也是一个大蛋糕。另一方面是民办培训机构的商业模式能带来回报。民办教育机构更多是通过非政府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新时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资料

新时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策略随着免费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的贯彻落实,民办学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另一方面,由于公办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大,民办学校的一些优势正在消失。在这样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所遇到的困难更为突出,民办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也显得更为重要。 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现实困境 由于社会往往把民办学校定位于企业机构,是一种经营性和营利性行为,忽视了其公益性的一面,在政府投入、师资录用、资金筹措等方面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其现实困境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经费筹措难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来源主要有举办者投入,收缴的学杂费、赞助费或建校费,银行贷款,社会捐助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拨款等。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渠道众多,但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依然难以筹足,其原因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考察:一是因为民办学校的投资本身就是一种长期投资,投入大、风险高、投资回收期长,举办者纵然想为举办的学校投入更多的资金助其运转,但也往往因为前期投入过大,无法满足需求,办学条件无法得到保障,造成招生状况不理想,反过来又影响了学校的收入。.

二是随着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贯彻落实,民办学校面对公办学校不断优化的办学条件,竞争力相对减小,招生人数也在逐步减少。三是公办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民办学校的生源受到很大影响。生源的减少,对于主要依靠学杂费收入的民办学校来说,在资金的筹措方面更加困难。四是由于风险系数高,民办学校向银行贷款也往往难以成功。社会捐助也只是杯水车薪。我国教育投入原本就不足,而且“教育经费在学级之间分配结构不合理,偏重高等教育、忽视中小学教育”[1],对民办中小学教育的投入更是少之又少。经费难筹是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 2.师资状况堪忧 首先,表现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师状况极不稳定。由于政策及民众认识等原因,民办学校教师专业成长环境远不如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教师构成,主要是公办学校的退休教师、刚毕业暂时无法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当地学校的兼职教师。这些人员稳定性差,随时都有可能因为身体状况、工资待遇、找到更好的单位等因素而中止在民办学校的服务,教师流失现象十分普遍。 其次,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动力不足。一方面,由于民办学校资金筹措困难,投入相对不足,教师数量也相对不足,教师承担的任务相对来说更加繁重,加上学校提供给教师的发展空间相对较小,教师专业发展动力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民办学校迫 切地需要提高质量来提升声誉,对于教师的期望过高,往往容易

民办学校的招生策略和技巧

民办学校的招生策略与技巧——转自《民办教育信息分析》 生源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无论是新创办的学校,还是创办了多年的老校,在中国当前发展背景下,由于生源的限制,办学中很难做到“长袖善舞”。特别是近几年,由于人口出生率下降,民办学校数量不断增加,再加上优质的公立教育资源也来抢分一杯羹,高校不断扩招,民办学校的市场空间不断受到挤压,直接危及到部分民办学校的生存问题。为此,我们总结和归了纳部分民办学校的招生经验,结合目前民办学校的招生形势,推出系列民办学校招生策略,以期对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能有借鉴和启迪作用。 第一招,以“理”动人 此处的“理”实为办学的理念。就是企业中的“理念营销”。即借鉴企业的销售方式,赋予产品或服务一定的文化内涵,在宣传中使人们通过接受你的理念从而接受你的产品或服务。 2000年夏,大连某民办学校筹建招生,当时学校的各项工程尚未竣工,当地民办教育市场并不成熟。学校在招生中,并没有过多宣传学校硬件如何,环境怎样。而是通过宣传手段,大篇幅地反思当代教育存在的弊病,提出现代教育理念,把学校定位成一所实施现代教育的重要场所,凭此打动了众多家长的心,创下了当年民办学校筹建之初招生的纪录。 随着社会的发展,民办学校之间以及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之间在硬件方面的差异越来越小,民办学校要想吸引家长,只有在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独特的教育模式上

做文章。需要注意的是学校所设计的理念一定是适合学校发展实际,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符合社会发展背景。 第二招,借“势”招生 “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在民办学校招生中,如果“善假于物”,既能迅速扩大学校的影响,也易给社会及家长造成良好的心理暗示,有利于学校招生目标的完成任务。 民办学校的借“势”有很多方面,此处列举一二:(1)与当地公立重点学校签订联合办学。如1996年无锡某民办学校创办时,就与无锡最好的高中、初中、小学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书,并在媒体上大力炒作,使该校很快在无锡地区形成了良好的美誉度和知名度。(2)租借公立重点学校的地盘进行招生,故意给当地群众造成一种错误暗示。(3)借其他民办学校的势打造市场,最后异军突起,不战而胜。2001年杭州某民办学校在进入永康地区招生时,进入时,当时已有八家民办学校在此炒得正热,该学校进入后,并没加入到炒作之中,而是在八家民办校招生驻扎的饭店里,找了一个便宜的房间安顿下来,并在大堂里设了一个招生提示牌,同时与饭店里的老总、服务员搞好关系。这样,凡是来这个饭店咨询的家长都会到杭州这家学校的招生点看一下,一些打进饭店的咨询电话也被转进这家学校招生点的房间。最后,这所学校最先从永康撤出来,也是九家民办学校中招到学生最多的学校。 当然,借“势”,一定要注意一个“巧”,否则,被家长及他人识破,反而容易弄巧成拙。同时借“势”之前,要仔细考察,其“势”对招生是否有利,是否会损害学校的声誉,“杀鸡取卵”及“偷鸡蚀米”是借“势”之招的大忌。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条体现了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的精神。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与《民办教育促进法》所调整的民办学校有诸多不同之处: 1.性质不同。前者是营利性组织,其目的是通过提供教育培训服务而获取经济利益;后者是非营利性组织或者说是基本非营利性组织,其目的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2.产权归属不同。前者在财产归属上受公司法、民法等法律的调整。在民办培训机构终止、清算后,民办培训机构的投资人可以依法在清偿债务后取得剩余财产;后者属于公益性组织,原则上应当遵循公益性组织运作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其财产权本质是属于社会公共财产。 3.登记机关不同。前者的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后者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其登记机关应该是民政部门。登记机关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二者性质上的区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形式上就属于营利性组织,应该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优惠措施不同。前者应当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注册,接受年检,缴纳税款,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等;而后者可以享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6条)和用地优惠以及接受捐赠的优惠等。 5.会计准则不同。我国的会计准则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之分。就前者而言,其属于营利性组织,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要采用企业会计准则,只有这样才能够确切地记录其经营活动情况。对于后者来说,应当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由国家教委、财政部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学校财务机构应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 理解本条规定还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本条规定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培训机构仅限于营利性的,因为民办培训机构中也有非营利性的,比如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的一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公益性为目的,专门培训下岗职工,这类民办培训机构就应当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二是本条规定的民办培训机构不包括民办学历教育机构,仅限于培训机构。

民办学校税收问题复习过程

民办学校税收问题

税收问题:悬在民办学校头顶的达摩利斯之剑 时代教育管理公司高级咨询师田光成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之后,民办学校投资者“合理回报”的诉求得以明确。“民办学校要不要收税”、“民办学校如何收税”等等,则成为民办学校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从今年年初开始,全国各地的民办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始更换办学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举措是要求投资者在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副本和学校章程上注明是否要求合理回报。随着换证工作渐入尾声,分析师了解到,全国除个别学校外,绝大多数民办学校均申报的均是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个中原因故然复杂,而关键所在则是悬而未决的税收政策,使申请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可能会面临着难以预测的政策风险。 一、民办学校的税收困惑 税收困惑之一:民办学校要不要收税?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在终止时依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004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于教育的税收问题作了详尽规定,其中若干规定同样适用于民办学校。 从现行的教育、税收政策规定来看,民办学应当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只是不同类型的学校、学校内不同的纳税项目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困惑之二:民办学校要缴纳什么税? 从实践层面看来,民办学校需要缴纳的税种可分为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民办学校作为一个法人实体,应遵照我国税法及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交纳相应税款。如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税、其他经营性税收等,不管你是不是民办学校均应依法纳税,目前这一部分基本不享有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针对民办学校特殊的个体,尤其是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我们所强调民办学校应依法纳税一般理解是指民办学校投资者应依照法定税率交纳经营所得税,即合理回报部分的所得税。 税收困惑这三:现行的教育税收优惠政策是否适用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创办广西东盟国际科工大学 说明书 一、发展前景 1、从中西和古今教育的对比,看中国民办教育现状 西方国家从17 世纪开始,中国则从19世纪初开始,教育从方式到内容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就是教育的近代化。教育逐渐从贵族化、精英化,向平民化和普及化转变。但无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教育的另一个一贯之的特征是:官方教育(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私立教育)并存。(当然中国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前是例外的) 在西方,民办教育从来没有间断过,它们得到了充足的发展,在某些国家,它们甚至和公立教育并肩而立,分庭抗礼,而不只是后者的补充。而在我国,民办教育的传统到了新中国后被中断,改革开放后虽然得到蓬勃发展,但至今却仍难摆脱公办教育的“补充”的附庸地位。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我国的民办教育都还有非常大的上升和发展的空间。 总之,中国现在民办教育的现状是:规模较小,质量不高,远未饱和,方兴未艾。 2、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宏观分析 正是基于以上分析的原因,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 深入,国家开始对民办教育给予积极的鼓励和支持。在政策法规上,先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 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

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民办教育的生存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为民办学校的发展起到了不断推进的作用。 近年来,很多省市地方政府,也充分认识到了积极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性,通过政策引导等手段,鼓励和帮助民办教育扩大规模,加速发展。逐步在教学、管理、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权利,如在土地利用、改善办学条件、教师引入等方面给予优惠或资金补贴。 总之,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角度进行宏观分析,我们不难得到结论: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的政策,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的法律环境已经比较完善。 3、教育的市场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快速的协调发展,必须是提高全民整体文化素质,所以上个世纪末至今,我们国家的高等教育经历了一个跨越式发展阶段,高校数量急剧增加,学校规模飞速发展,整体高中毕业生的升学率成数倍提高。 民办学校大有可为。民办学校机制灵活和合理,它们拥有更加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在招生地域,收费方式,办学模式,教师的招聘、使用,管理者的责任心等诸多方面,都有公办学校难以比拟的优势。所以相对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周期更短。 二、学校的经营和管理 1 、国际大学的创建 学术是无国界的,尤其是经济高速发展、全球化的今天,更显示出这一特点世界各国联合办学,相互学习,或面向世界招生,这是新时代发展之趋。

最新民办学校的招生策略与技巧

民办学校的招生策略与技巧 民办学校的招生策略与技巧 ——转自《民办教育信息分析》生源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无论是新创办的学校,还是创办了多年的老校,在中国当前发展背景下,由于生源的限制,办学中很难做到“长袖善舞”。特别是近几年,由于人口出生率下降,民办学校数量不断增加,再加上优质的公立教育资源也来抢分一杯羹,高校不断扩招,民办学校的市场空间不断受到挤压,直接危及到部分民办学校的生存问题。为此,我们总结和归了纳部分民办学校的招生经验,结合目前民办学校的招生形势,推出系列民办学校招生策略,以期对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能有借鉴和启迪作用。 第一招,以“理”动人 此处的“理”实为办学的理念。就是企业中的“理念营销”。即借鉴企业的销售方式,赋予产品或服务一定的文化内涵,在宣传中使人们通过接受你的理念从而接受你的产品或服务。 2000年夏,大连某民办学校筹建招生,当时学校的各项工程尚未竣工,当地民办教育市场并不成熟。学校在招生中,并没有过多宣传学校硬件如何,环境怎样。而是通过宣传手段,大篇幅地反思当代教育存在的弊病,提出现代教育理念,把学校定位成一所实施现代教育的重要场所,凭此打动了众多家长的心,创下了当年民办学校筹建之初招生的纪录。

随着社会的发展,民办学校之间以及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之间在硬件方面的差异越来越小,民办学校要想吸引家长,只有在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独特的教育模式上做文章。需要注意的是学校所设计的理念一定是适合学校发展实际,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符合社会发展背景。 第二招,借“势”招生 “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在民办学校招生中,如果“善假于物”,既能迅速扩大学校的影响,也易给社会及家长造成良好的心理暗示,有利于学校招生目标的完成任务。 民办学校的借“势”有很多方面,此处列举一二:(1)与当地公立重点学校签订联合办学。如1996年无锡某民办学校创办时,就与无锡最好的高中、初中、小学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书,并在媒体上大力炒作,使该校很快在无锡地区形成了良好的美誉度和知名度。(2)租借公立重点学校的地盘进行招生,故意给当地群众造成一种错误暗示。(3)借其他民办学校的势打造市场,最后异军突起,不战而胜。2001年杭州某民办学校在进入永康地区招生时,进入时,当时已有八家民办学校在此炒得正热,该学校进入后,并没加入到炒作之中,而是在八家民办校招生驻扎的饭店里,找了一个便宜的房间安顿下来,并在大堂里设了一个招生提示牌,同时与饭店里的老总、服务员搞好关系。这样,凡是来这个饭店咨询的家长都会到

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济南市三千茶农职业培训学校 教师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教师管理,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我校教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济南市三千茶农职业培训学校 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聘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部门协作的原则; 3、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4、竞争择优原则。 (三)聘用对象 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历届毕业生和各科离职优秀教师。 (四)聘用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身体健康,适应学校工作要求。爱岗敬业,爱生爱校,尽职尽责,务本求实,严谨治学,辛勤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作风朴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正是范,堪为师表。 4、要能胜任提供的岗位;同时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要求,可以兼任其他一些岗位。 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有理论和实践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恶劣的。 5、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五)聘任程序: 1、由教务处根据教学需要,上报校人事宣传科; 2、人事宣传科和学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校人事宣传科负责统一招聘; 3.学校发出招聘公告; 4.应聘者自愿填写学校下发的资料; 5.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代表进行实际考核,资格审查,择优录用; 6.由学校办理招聘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续聘和解聘; 7.校长签发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 (六)受聘人员待遇: 1.教师工资按学校教师工作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工作时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解聘: 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与聘任人员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满,工作调整。 2.经考核,不胜任原工作岗位或不适应做原工作者。 3.在任职期间,因受聘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损失。 4.触犯法律、法规,受处理人员。 二、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是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人,在教务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一)基本职责 教师的基本职责有以下三条: 1、承担一门或多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

我国民办学校现状分析与对策

我国民办学校现状分析与对策 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要鼓励多渠道、多形式集资办学,利用民间办学,改变国家包办的方法。这说明民办学校的产生有利于国家和社会, __对此一直是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办学校得到了较大发展,对公办学校起到了有益的补充作用。但毕竟是新生事物,其发展状况还显得有些混乱。本文将谈谈我国民办学校的现状及对策。 一、我国民办学校的现状 1.办学条件的不足。 在政策的允许和政府的鼓励下,我国民办学校可以说是异军突起,至xx年底全国有民办幼儿园85562所,民办小学3510所,民办普通中学5012所,民办职业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2798所,民办高等学校402所,分别占相应学校比例的17.4%,0.55%,3.1%,18.6%和2.1%,已初步形成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基础教育到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较为完整的民办教育体系,极大满足了受教育者的需求。在表面蓬勃发展的同时这些民办学校在办学经费、生源、师资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隐患。 经费问题:

目前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学生的学费,一般都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很难在校舍和教学仪器设备上进一步改善,而现行的教育模式越来越要求依赖于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教学场所的修建、教学设备的添置和更新,加上聘请教师的高薪,使部分民办学校举步维艰。以至于有些民办学校开办几年至今,仍蛰居于租借的校舍之中,而无属于自己的教育场所。 生源问题: 从事基础教育的民办学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办学设施较为完善、教学设备先进齐全、一般都实行寄宿制的“贵族学校”,由于收取高额的学费,生源主要于极少数“富贵”家庭,一般家庭根本无法问津,学校的工作重心不是放在教学上,而是用在招生上。另一类是建在外来务工人口密集或城乡结合部距离公办学校偏远的所谓“平民学校”,其服务的对象主要为进城务工或经商家庭的子女,以及无城镇常住户口和公办学校服务半径以外的子女,这类学校虽收费不高,但随城市的发展、商业经济圈的变迁,务工人员的大批流动,使这类学校的生源极不稳定。一些民办职业及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成立虽然是和国家__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培养一线技术人才的号召相适应,但普通百姓依然认为只有上大学才是最佳出路,因此进入职校的学生大都是些考学无望的“差生”,生源不足可想而知。而一些民办高校的招

民办学校的招生策略优秀案例分析

民办学校的招生策略优秀案例分析 民办学校是家长出资择校来接受优质教育的,也就是说是用钱来买教育。因此,可以这样认为,民办学校的家长是教育服务这个产品的购买者,其孩子是教育服务产品的消费者,和消费者到商店购买商品一样,可以对商店的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发表评论,提出批评,如是假冒伪劣,还可以要求退货和赔偿。基于这一点,我们要重温招生时的承诺,不说过头话,不能违约。也正因为这样,我们一定要把教育服务看成是学校的产品,而家长(学生)则是这个产品的购买者(消费者)。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们一定要把家长当作我们学校的“上帝”。在西方发达国家,私立学校对家长(学生)所承担的责任,和家长(学生)所享有的权利是十分明确的,都有书面文本。足够的生源是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的一大要素。生源足够的保证是良好的办学声誉。而要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必须有一支精诚的学校领导和一批能干的教师队伍。英才的同仁们做活这块“无价”的广告牌。对招引源源不断的英才学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下面,我想谈谈个人的看法与做法。 从公办学校到私立学校的我,对校誉日隆的英才无不感到佩服!这使我对招生工作充满了信心!正因为我在感受英才的过程中尝到了英才教师的责任,所以,才敢把自己熟悉人的孩子介绍到英才来学习。说实话,对我而言,招几个学生到英才读书,并不是件难事。这也许是天时地理人和的缘故吧。难的是要把招进来的学生留住且学好。多年来,我为自己招来的学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就是对不是我招进来的学生,只要家长找到我,我也尽力帮上一把。目的是让家长们真正感到:把孩子送到英才放心!作为英才一员的我,因大假和平时跟家长们接触较多,时常听到家长们说,“孩子变乖了!”每当听到这些,我感到无比喜悦!也增添了招生的勇气!现在的老板们懂得资力投资是“一本万利”的生意。这些富家人虽有投资眼光,但通常没有对付子女教育的办法。怎么有意识地向他们推荐我们学校呢? 我的做法是:一是先和有意向的家长通气,了解孩子当前的状况,帮助他们寻求最佳教育方案,待水到渠成时,尝试着陪他们到英才看看。二是把学校的一流的

民办学校办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竞相发展的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的通知》以及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三条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学校章程和其他材料。学校章程中必须载明出资人及举办者是否要取得合理回报。合理回报的取得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需在当地银行按办学规模存入办学专项资金,并办理验资公证手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举办者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人)对举办机构的资金来源和原始投入等进行评估验证,并将评估验证结果核准备案。 第五条民办学校应有独立、固定的办学场地和校舍。举办民办普通完全中学、职业高中、初级中学的,其校园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按市教育局的标准执行;举办民办小学的,其校园面积不得少于15亩,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举办民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其校园面积不得少于5亩,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民办学校的教学用房要拥有自己的房地产权。 第六条民办学校的校舍建设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建设部 和教育部2002年4月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执行。 民办学校应按照办学层次做到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以及行政用房基本配套。理科实验室、科学(小学自然)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图书阅览室、音乐教室、美术活动室、体育器械室、劳技室、计算机室、卫生室等各种专用的教室应基本齐全。 新审批的学校,其设施设备必须满足当年教学需要,并制定出详细的添置计划。未按添置计划落实设施设备的,第二年将限制招生或不允许招生。 已经审批设立的学校,基本设置不达标的,必须制定出具体的完善计划报审批机关,在每年招生前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定,达不到要求的,当年不得招生。 第七条民办学校应有基本满足学生体育课教学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 第八条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隶属关系的,须经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九条设立义务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学校、文化补习学校和培训机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民办完全中学、职业中学的学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上报。 第三章政策环境 第十条优惠土地的使用。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其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根据投资者意愿,在不改变办学用地性质的前提下,采用出让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 第十一条减免有关税费。民办学校除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外,对举办高中及以上阶段教育的学校享受优质高中减免规费的待遇,如遇上级对上述优惠政策作出新规定,按新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公办学校教师可以合理流动到民办学校任教。民办学校可以到县内公办学校选择30%的专任教师(根据学校的学生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师生比例标准核定的民办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教师)。这些教师须经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到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事业编制留在原校,保留公办教师身份,不限在民办学校任职年限。对聘期已满,要求提前回公办学校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安排。在民办学校任教到退休的,由人事部门核批后,享受公办教师同等退休待遇;在民办学校任教期间其工资、

民办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教育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 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6.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7.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9.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0.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三、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1.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3.对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的土地免征农业税。对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实验期间免征农业特产税。 四、关于关税 1.对境外捐赠人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各类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捐赠用品不包括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办理。 2.对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者教学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包括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的范围等有关具体规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执行。 五、取消下列税收优惠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增加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享,专项列入财政预算,仍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应归中央财政的补偿资金,列中央教育专项,用于改善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归地方财政的补偿资金,列省级教育专项,主要用于改善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 2.《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6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免征增值税;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

打造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打造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以满足人的身体需要和生存需要的身经济时代已经过去,而以满足人的情感需要和精神需要的心经济时代已经到来。曹世潮说:“在心经济时代,人们为自己的经历、体验和感悟而付钱。在这里,一系列表现文化意味的产品被制造出来,人们知道自己在消费符号、感觉和信仰。”在这样的时代,感受就是消费,品位高于财富,精神高于物质,认同就是价值,包括教育在内的新的消费领域,受到人们的青睐。自然地人们也就具有特别强烈的品牌情结,名牌产品和名校都是一种品牌。 品牌是体验、是感受、是经验、是信任、是信誉、是品位、是魅力、是注意力,品牌是一种力量,是一种无形资产。选择了名牌,就等于选择了前途、身份和地位,就可以得到情感的和精神的满足。 要成为一个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企业就要有竞争力,特别是核心竞争力。要成为一个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名牌学校,学校就要有竞争力,特别是核心竞争力。 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关乎学校能否发展,能否有大发展以及如何发展的问题,也就是学校能否成为名牌学校的问题。主要论述三个问题:一是什么是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二是为什么打造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如何打造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一、什么是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一所学校的校舍、设施、师资、历史、环境,一些民办学校的一体化、寄宿制、聘外教、打出国牌、提供五星级服务等是学校教育发展的竞争力,但不是核心竞争力。如同一位教师,有师范毕业的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会讲普通话,会写规范字,会操作计算机,会制作课件等是竞争力,而不是作为教师的核心竞争力一样。 综合多位专家,并且融入自己的思考,我认为学校发展的竞争力是从教学管理融入经济理念和企业经营理念入手,以优质教育为依托的竞争力,主要指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育人取向、办学方向上的特点以及教育市场——即受教育者所认可的程度。而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是从动态的管理学角度提出的,强调的是学校学习型团队的建立,关注的是向心力、凝聚力的形成,追求的是一种无形而又有力的办学保障,具体地讲就是校长和教师的理念、学识、胆略、能力、敬业意识、主人意识、合作意识、开拓创新、不断进取、追求卓越的精神,以及由此整合而成的学校的特色和品牌,即学校的文化。你能有我也能有的东西不是核心竞争力,没有资金可以借贷,没有校舍可以建,没有设施可以购,没有师资可以聘,你校有艺体、外语、微机特长班,我校也可以搞。这些都容易被模仿。那么不易被模仿,是别人所学不去,或者是很难学去的东西才是核心竞争力。我们可以形象地讲,就是我们的大脑以及大脑里的东西。即别人学不去、拿不走、仿不了、打不破的东西。

2020年(发展战略)民办高校发展战略研究

(发展战略)民办高校发展战略研究

民办高校发展战略研究 民办高校要保持可持续发展,需要从解决发展战略问题入手。该文从十二个方面论述了民办高校的发展战略,以供民办高校的办学者研究。 1、投资战略民办高校发展到壹定阶段具有较大规模后,且不意味着能够终止投资,以求维持现状。事实上社会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无时不于推动着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而不断加大投资,适应发展的需要则是唯壹选择,这是不以举办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于民办高校中流传这样壹句名言:“腰缠万贯没钱花,天天过得年三十”。说明民办高等教育是壹个成本递增的产业,投资是无止境的。凡是停止投资,保持现状,小富即安者,最终均难逃从落伍甚至濒临停办的命运。 投资必须确定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向。壹般而言,选择投入低、获益大,成功率高的项目是举办者的首选。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按国家综合类大学的设置标准仍没有符合要求的。从投资战略见,要实现综合类大学的建设目标,投资大、效益低、获益小是不合算的。民办高校于今后壹段时间内,应走单学科或学科相近或学科相对集中的发展模式。确有实力和必要的,可结合学校专业设置,适度扩大和之相适应、相配套、相衔接的跨行业、跨领域的投资,形成优势互补,提高得益率。西安海棠专修学院、西安汽车科技专修学院均属此类情况。他们分别以中医美容、汽车运用工程为主要专业,同时拓宽中医美容护肤品的生产、营销、中医美容护理、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培训等项目,形成办学运营互补,办学效益、经济效益双赢的良好局面。 民办高校于发展中,为了实现中长期目标,常有重大投资活动,如征用土地、校舍建设、建立新校区、拓展投资较大的工科专业等。这类投资因形成能力周期长,推出功能或转化功能成本较高且有很大的不可逆性,从而导致投资战略本身的灵活度或可调节性的丧失,最终可能造成重大投资风险和战略运营失误。陕西国贸专修学院、西安理工专修学院、西安东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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