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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 的规定。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9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5.1.7 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外的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3 应按本规范第9 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高规条文摘录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

建筑分类

3.0.2 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5.1 防火和防烟分区

5.1.1

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注:1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

注:2一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

5.1.2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5.1.3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

5.1.4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5.1.5

5.1.6 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

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表6.1.1两个防火分区之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上述相邻两个防火分区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仍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不燃烧体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3A 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6.1.4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5.1.1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

表5.1.1

注:①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一倍。

②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1/3且不超过净高1/2的汽车库,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m2。

③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

5.1.2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增加一倍。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

1 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

2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

条文解释:本规范把防空地下室区分为甲、乙两类。甲类防空地下室战时需要防核武罪、防常规武器、防生化武器等;乙类防空地下室不考虑防核武器,只防常规武器和防生化武器(详见本规范第1.0.4条的规定)。至于防空地下室是按甲类,还是按乙类修建,应由当地的人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

(2001 年版)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下列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

1.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和其它适用的民用场所等;

2.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4.1 防火和防烟分区

4.1.1人防工程内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分区应在各出入口处的甲级防火门或管理门范围内划分;

2.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

面积之内;

3.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

防火分区;

4.避难走道不应划分防火分区;

5.防火分区的划分宜与防护单元相结合。

人规4.1.2 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大于500m2。当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

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人规4.1.3 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

球馆等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

2.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也不得增加;

3.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等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

4.1.4 丙、丁、戊类物品库房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表4.1.4 丙、丁、戊类物品库房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m2)

4.1.5 人防工程内设有内挑台、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等的上下连通层,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且连通的层数不宜大于两层。

4.1.6 需设置排烟设施的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但当从室内地坪至顶棚或顶板的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

2 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4.1.7 需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大于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5.1.1 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设置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2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 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30人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有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内容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主编单位:公安部消防研究所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 的规定。 注:建筑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9 当多层建筑物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第5.1.7 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5.1.10 建筑物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

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第7.5. 3 条的规定; 3 中庭应按本规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5.1.1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第7.5.3 条的规定。 5.1.12 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 按本规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部装修设计防火规》GB 50222 的有关规定。 5.1.13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部装修设计防火规》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GB 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定稿版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 的规定。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9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5.1.7 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5. 3 条的规定; 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

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 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1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8 年版) 3 . 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 . 1 . 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 的规定。 表 3 . 1 . 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 . 1 . 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 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 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 5 %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 %,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 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 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

例不大于 20 %。 3 . 1 . 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 1. 3 的规定。 表 3 . 1 . 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 . 1 . 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 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 .1 .5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 4 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 2 时,应按丙类确定。

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安全要求 10个步骤更好地防火 1. 预防火灾的发生: 保持电器状态良好。化学品存储在有盖子的容器内,并且要远离有火花火星及高温地区。不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抽烟,仅在指定区域可以抽烟。 2. 有可以快速响应的防火警报 大声呼喊着火了,或者手动按响警铃只要厂区内所有的人都可以听到即可。 3. 大型工厂需要更好地火灾探测 大型工厂需要更好地火灾探测,例如烟感或热感探测器,至少有一个电子警铃; 4. 员工需要进行消防疏散演习培训; 需要给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及疏散演习以保证他们能够安全逃生。 5. 逃生通道必须明显,整洁、无阻挡 火灾逃生路线必须标示,有良好的照明,应急灯可用,并且通道无障碍物。 6. 必须有足够的逃生通道 每层建筑至少有两个逃生通道,在大型工厂需要更多的逃生路线; 7. 安全出口门不可以上锁或者 当有工人在车间时,安全出口门绝不可以上锁,以确保在发生危险时使用; 8. 楼梯必须有足够的宽度并且保证安全 楼梯不得阻塞;不得用于存储,而且必须足够宽以便员工安全、快速的疏散而不会导致拥堵或恐慌。 9. 将灭火器放置在正确的位置上 必须有足够的灭火器,在工厂的所有领域且必须是适合处理最可能发生在该区域的火灾类型的灭火器; 10. 定期检查上述几项,程序正常工作、培训所有员工; 一、安全疏散撤离: 必须要有至少1个多余的可选逃生通道。作为逃生通道的备选通道必须与主要逃生通道呈至少45度角分开,且必须有明显的疏散箭头标识,须保证在逃生期间逃生路线免遭大火、烟雾、高温的影响。 同样也需要有逃生计划,详细的消防程序,定期得消防疏散演习; 因为有部分工厂的工人在火灾中死亡,因此,消防安全将会成为我们考虑是否继续给予工厂订单的重点考虑对象; 开展消防检查时主要有五个基本步骤: 识别潜在的火灾隐患: 1.化学品与纸壳纸箱存放在一起 2.化学品直接存放在日光直射下; 3.确保所有电气线路状况良好,所有的保险丝和断路器是合适的等级; 4.确保所有机器定期维护和润滑; 5.确保熨斗不过热,他们只被放置在平坦,稳定,绝缘表面; 6.确保工厂有“好管家”,这样所有的废弃材料可以定期删除; 7.确保没有过多的货物积累; 8.确保任何可燃材料(盒、纸、原材料等)。正确储存,远离易燃液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word版

3 厂房和仓库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3.2.1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学校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学校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学校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最新版) 一、常见火灾的教训: 不履行国家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是绝大多数火灾的主要教训,具体表现在: (一)、在认识上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抱有麻痹侥幸思想;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不落实; (三)、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没有制定或有制定不落实; (四)、消防培训教育不落实,不懂防火、灭火和逃生基本知识; (五)、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 (六)、消防器材设施缺乏或损坏、不能及时发现和扑灭初起火灾;(七)、安全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疏散宽度不够,封闭、防烟楼梯不防烟; (八)、疏散照明、指示装置缺乏或损坏,人员不能及时逃生; (九)、火灾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

(十)、消防车道堵塞。 二、学校做好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一)、提高一个认识: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学习两种知识:1、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防火、灭灭、和逃生基本知识。 (三)、做到三个明确:1、明确法定消防安全职责;2、明确各级的消防安全责任;3、明确消防工作重点。 (四)、保持四项建全:1、建全消防安全组织;2、建全各级责任制;3、建全消防管理规定;4、建全消防管理档案。 (五)、落实五项工作:1、防火宣传;2、防火检查;3、隐患整改;4、灭火准备;5、安全奖惩。 三、学校消防的基本要求: (一)学校的建筑设置 1、学校校区内不得设置甲、乙类危化物品厂房、作坊、库房等校办工厂。多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的建筑与甲、乙类生产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严禁在教学楼、幼儿园、托儿所建

建筑防火分区的设置与探讨

建筑防火分区的设置与探讨 夏恪昌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咸宁支队湖北咸宁 437100) 【摘要】防火分区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对防火分区的设置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本文指出了笔者认为值得商榷的几个地方,并对防火分区的设置提出了几点探讨意见。 【主题词】防火分区设置探讨 防火分区(Fire compartment)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它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设置防火分区是一种消极的火灾对策,可以有效地减少发生重大火灾的概率,减少火灾损失和有员伤亡,因此各类消防技术规范均对防火分区的设置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1 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对防火分区的主要规定 1.1 根据建筑性质确定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建规》)的第3.3.1条、第3.3.2条和第5.1.1条分别对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对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人防规》)第4.1.2条规定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第4.1.1条对停车库的允许最大占地面积和防火隔间面积作了规定。 当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可在上述条文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0倍,局部设置的则其防火分区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限)。 1.2 对特殊场所的防火分区设置作出了特殊规定 《建规》第5.1.12条规定,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当符合特定条件时(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达10000m2。

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要求

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要求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要求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O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现场防火安全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防火安全要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017-57 现场防火安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一般防火要求: (1)所有从事现场工作的人员要学习和掌握防火及消防工作的基本知识,遵守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程。 (2)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车间等区域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3)不得在办公室、工具间、休息室、一般仓库及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油罐区、制氢区、乙炔站、制氧站等一级动火区域10米范围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5)凡张贴有“严禁烟火”的场所,你应自觉遵守,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6)现场及厂房内禁止生火取暖。必须生火时,

应办理“生火证”。 (7)用汽油清洗机件做容易引火烧身,因此是必须禁止的行为。 (8)不得将挥发性的易燃液体装在敞口容器里。 (9)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要按有关规定分类贮存。 (10)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仓库保管人员禁穿丝绸、合成纤维类容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11)易燃的废液要倒到在一个经批准的、挂有标志的容器内,一边集中处理。 (12)凡是油渍的抹布要放进一个封闭的金属容器内,以便集中处理。 (13)不要在不明情况的沟道、下水道、水池或密闭的场所附近从事涉及火种的工作,因为这里面可能存在着可燃气体。 (14)在建筑物内作业,只准在容器内存放一天工作量所需的可燃气体(如油漆等)。 (15)闪点在45°C一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在

建筑防火分区(完整篇)

编号:SY-AQ-0965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建筑防火分区(完整篇) Building fire compartment

建筑防火分区(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防火分区的概念 所谓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二、防火分区的划分 建筑火灾的扩大蔓延有两个方向,一是水平方向的蔓延;二是垂直方向的蔓延。为防止火灾扩大蔓延,就必须设置防火分隔,所以防火分区的分隔方法有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两种。防火分区是一个空间单位的概念,其范围大小在消防规范中用面积计算,其大小取决于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建筑物耐火等级、高度、层数等因素。在建筑物内由于使用功能不同亦要进行防火分区、分隔。其防

火分隔物-─墙及楼板应为耐火结构。 (一)水平防火分区 水平方向分隔靠防火墙,防火墙上开设门窗孔洞时应设甲级防火门窗,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或在其两俚0设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喷头间距不应小于2m。 有关规范规定,在安装有自动洒水灭火设备等自动消防设备时,在计算其防火分区面积时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局部面积增加一倍。 (二)垂直防火分区 垂直方向分隔靠楼板,穿过楼板的各种竖井,应每隔2至3层进行封堵,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层层封堵,井壁上的门应用丙级防火门。 (三)功能性分区与分隔 对不同火灾危险性或不同用途的房间、场所进行分隔,控制火势向其他部分蔓延。

防火安全要求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 防火安全要求正式版

防火安全要求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现场防火一般要求 1、现场各种易燃物品必须有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木材、包装纸必须尽快清走。 2、严禁在办公室、工具室、休息室、班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木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旁进行火焊、火割等明火作业。 4、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不得露天存放,严禁在太阳底下爆晒。 5、采用易燃材料包装的设备在现场存

放必须有防火措施(比如盖防火帆布)。 6、在高空进行火割、电焊作业时应垫防火布以防火星溅落引起火灾。 7、现场使用的油漆、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专用危险品仓库里,各种危险品应分开存放。 二、仓库防火一般要求 1、库房的危险品应分类存放,存放量不宜过多,且应有专用库房。 2、仓库内设备包装用的易燃物应及时进行清理。 3、仓库电源线路应经常进行检查,下班时应断开总电源。 4、仓库区域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仓库内应禁止烟火。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的规定。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 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防火安全要求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190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防火安全要求标准版本

防火安全要求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现场防火一般要求 1、现场各种易燃物品必须有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木材、包装纸必须尽快清走。 2、严禁在办公室、工具室、休息室、班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木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旁进行火焊、火割等明火作业。 4、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不得露天存放,严禁在太阳底下爆晒。 5、采用易燃材料包装的设备在现场存放必须有防火措施(比如盖防火帆布)。

6、在高空进行火割、电焊作业时应垫防火布以防火星溅落引起火灾。 7、现场使用的油漆、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专用危险品仓库里,各种危险品应分开存放。 二、仓库防火一般要求 1、库房的危险品应分类存放,存放量不宜过多,且应有专用库房。 2、仓库内设备包装用的易燃物应及时进行清理。 3、仓库电源线路应经常进行检查,下班时应断开总电源。 4、仓库区域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仓库内应禁止烟火。 5、仓库区应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摆放在明显、易取处。

6、仓库人员应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 三、电气防火一般要求 1、电气火灾 (1)温度过高 A、短路:由于电气绝缘损坏产生短路,导体中电流急剧增加,温度急剧上升产生火花,如果温度达到靠近导体可燃物着火点时,即引起燃烧。 B、过载:电气设备超负荷或使用时间过长产生线路或设备过热。 C、接触不良:由于电气设备与线路接触部位的接触面不平、接触压力不够、接触面有杂质等原因造成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增加而导致接触面发热。 (2)电火花与电弧 由于电气使用过程中接触不良或闭合开关时产生电火花、电弧可使发热引起火灾,严重的引起金属飞

电气防火安全要求示范文本

电气防火安全要求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气防火安全要求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电气火灾直接原因 (1)电气设备过热 引起电气设备过热主要是电流产生的热量造成的,包 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短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增加为正常时几 倍甚至几十倍,而产生的热量又和电流的平方成正比,使 得温度急剧上升,大大超过允许范围。 ②过载:过载会引起电气设备发热,造成过载的原因 主要有:一是设计时选用线路或设备不合理,以至在额定 负载下产生过热;二是使用不合理,即线路或设备的负载 超过额定值,或者连续使用时间过长,超过线路或设备的 设计能力,由此造成过热。

③接触不良:接触部分是电路中的薄弱环节,是发生过热的一个重点部位。 不可拆卸的接头连接不牢、焊接不良或接头处混有杂质,可拆卸的接头连接不紧密或由于震动而松动,增加接触电阻而导致接头过热。 ④铁芯发热: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的铁芯,如铁芯绝缘损坏或承受长时间过电压,涡流损耗和磁滞损耗将增加而使设备过热。 ⑤散热不良:各种电气设备在设计和安装时都考虑有一定的散热或通风措施,如果这些措施受到破坏,就会造成设备过热。 电炉等直接利用电流的热量进行工作的电气设备,工作温度都比较高,如安置或使用不当,均可能引起火灾。 (2)电火花或电弧 电火花是电极间的击穿放电,电火花能引起可燃物燃

地下商业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条规定,地下室防火分区最大500平方米。 附注中写明:“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所以防火分区可以扩大为1000平米。 一、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老规范);新规范65页。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因此,地下商店防火分区可以做到2000平米。 这个是极限了,除非是地下汽车库,在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前提下,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以允许达到4000平方米,但这与您的问题情况不符。 规范中还有规定: 二、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 厅(含具有卡拉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外的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3 应按本规范第9 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现场防火安全要求(标准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防火安全要求(标准版)

现场防火安全要求(标准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1.一般防火要求: (1)所有从事现场工作的人员要学习和掌握防火及消防工作的基本知识,遵守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程。 (2)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车间等区域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3)不得在办公室、工具间、休息室、一般仓库及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油罐区、制氢区、乙炔站、制氧站等一级动火区域10米范围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5)凡张贴有“严禁烟火”的场所,你应自觉遵守,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6)现场及厂房内禁止生火取暖。必须生火时,应办理“生火证”。 (7)用汽油清洗机件做容易引火烧身,因此是必须禁止的行为。 (8)不得将挥发性的易燃液体装在敞口容器里。

(9)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要按有关规定分类贮存。 (10)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仓库保管人员禁穿丝绸、合成纤维类容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11)易燃的废液要倒到在一个经批准的、挂有标志的容器内,一边集中处理。 (12)凡是油渍的抹布要放进一个封闭的金属容器内,以便集中处理。 (13)不要在不明情况的沟道、下水道、水池或密闭的场所附近从事涉及火种的工作,因为这里面可能存在着可燃气体。 (14)在建筑物内作业,只准在容器内存放一天工作量所需的可燃气体(如油漆等)。 (15)闪点在45°C一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在露天存放(尤其在夏季)。 (16)烘燥间或烘箱的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看管。 (17)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要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 (18)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通风必须量好,作业及作业完毕后24小时内,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明火。若是室内作业,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版)解析

1. 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防火设计能否参照《人防防火规范》来执行? 答:可以。新规范1.0.3条“人民防空工程……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2. 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要求: 1)在住宅建筑下面,由首层进入,可以上到该网点的二层,上下两层相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小型营业用房,即进入套内空间后的上下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 2)仅在首层设置不超过300平方的商业网点是否可行?可行。 3)仅在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许?不允许。 4)如首层设置60平方,二层设置240平方是否可行?如果二层240平方对应的首层也是商业服务网点,则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则不行。 5)门的宽度数量等无规定,从商业经营考虑,一般会开的比较大。 6)可否在三层打通楼板使用?不可。 7)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首先不需要封闭楼梯间,其次二层如果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辅助使用,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楼梯的宽度、坡度等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宽度一般做1400较好,至少不小于住宅楼梯的疏散宽度。 8)网点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按“不宜大于30M”来执行。理论依据老《高规》6.1.7《建规》5.3.13。 9)相邻商网之间的隔墙做防火墙,墙上装甲级防火门,可否?否。 10)可否设在地下一层和首层。否。 11)首层可否向下开设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不可。 12)是否设消火栓? 对低层而言,无需设置。当面积大于200平方时,则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规》8.3.3。 对高层而言要分别对待: a.下述高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无论户内是否设有集中空调的住宅。高度不超过100米,设有集中空调的一类高层建筑。注意:切忌将“商业网点”等同于“户内用房”,前者强调商业功能,后者强调居住功能。(7.6.1条>100M高层、7.6.2条≤100M的一类高层住宅的户内用房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无自动喷水的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对商业服务网点而言,只能设在首二层,因此其疏散,均可按照《建规》执行。 3.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是否一定要计入防火分区总面积之中?可以不计入。 4.饮料厂建厂房,9层高,下面4层为厂房,上面5层为办公,可否?可以。但是必须明确该厂房属于丙、丁、戊类厂房。 5.端部房间面积小于75平方,甚至小于60平方,门是否可小于1.4M?不可以。 6.5.2.2条注2、两个不同防火分区的相对外墙之间的间距应满足不同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此条相比原规范严了很多,原为4M,现在要6、9、13等。注3、通过连廊连结的建筑物不应视为同一座建筑。也提高了要求。 7、5.3.1注:住宅建筑的防火分区按单元进行划分,不考虑其建筑面积,通廊式仍应划分防火分区。本条明确了单元式住宅的防火分区划分原则,既按单元划分。 8、楼梯间等疏散通道的隔墙耐火极限为2h,只满足人的疏散时间要求即可;防火墙耐火极限为3h,是为了隔火,使一个防火分区的火不蔓延到另外一个防火分区。二者之间不同。 9.在使用预制构件的时候,应注意审核构件的检测报告,一般为四川所、天津所检测。 10、5.5.5条规定公共建筑剪刀楼梯可以采用,但是应分别设置前室。剪刀梯之间的隔墙采用防火玻璃都可以,只要满足耐火极限即可,实际很少采用。 11、5.5.8条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此条明确了采用封闭楼梯间的层数范围。5层及以下的均可不设,如5F的教学楼、办公楼等。 问:若不设封闭楼梯间,防火分区如何划分?如某教学楼5层,总面积为4000平方,每层800平方,防火分区如何划分? 答:可视为不上下叠加,按每层面积来划分,若某层超了面积,则需要通过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本教学楼每层800

防火分区划分

防火分区的划分 从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区划分得越小,越有利于保证建筑物的防火安全。但如果划分得过小,则势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这样做显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区面积大小的确定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建筑物高度、消防扑救能力以及火灾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均对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作了规定,在设计、审核和检查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严格执行。 (一)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面积是以建筑面积计算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的要求。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1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0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 当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时,其最多允许层数执行该标准的规定。 表3.3.1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①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②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③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④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答2016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2整合修订版)解答 1. 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防火设计能否参照《人防防火规范》来执行? 答:可以。新规范1.0.3条“人民防空工程……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2. 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要求: 1)在住宅建筑下面,由首层进入,可以上到该网点的二层,上下两层相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小型营业用房,即进入套内空间后的上下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 2)仅在首层设置不超过300平方的商业网点是否可行? 答:可行。 3)仅在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许? 答:不允许。 4)如首层设置60平方,二层设置240平方是否可行? 答:如果二层240平方对应的首层也是商业服务网点,则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则不行。 5)门的宽度数量等无规定,从商业经营考虑,一般会开的比较大。 6)可否在三层打通楼板使用? 答:不可。 7)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 答:首先不需要封闭楼梯间,其次二层如果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辅助使用,

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楼梯的宽度、坡度等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宽度一般做1400较好,至少不小于住宅楼梯的疏散宽度。 8)网点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按“不宜大于30M”来执行。理论依据老《高规》6.1.7《建规》5.3.13。 9)相邻商网之间的隔墙做防火墙,墙上装甲级防火门,可否? 答:否。 10)可否设在地下一层和首层。 答:否。 11)首层可否向下开设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 答:不可。 12)是否设消火栓? 答:对低层而言,无需设置。当面积大于200平方时,则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规》8.3.3。 对高层而言要分别对待: a.下述高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无论户内是否设有集中空调的住宅。高度不超过100米,设有集中空调的一类高层建筑。注意:切忌将“商业网点”等同于“户内用房”,前者强调商业功能,后者强调居住功能。(7.6.1条>100M高层、7.6.2条≤100M的一类高层住宅的户内用房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无自动喷水的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对商业服务网点而言,只能设在首二层,因此其疏散,均可按照《建规》执行。3.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是否一定要计入防火分区总面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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