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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公司章程-(1)

汽车公司章程-(1)
汽车公司章程-(1)

洛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不含二手车)及汽车配件销售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名称):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兼任,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经理时,由股东决定。

第十六条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二十一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四条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劳动用工制度: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由股东支配。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对干部实行聘任制,对全体职工实行合同制,参加社会保险统筹。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九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决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制定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面是章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1997)41号文〕批准,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在上海汽车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基础上采用社会募集方式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28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为310000000000840。 第三条公司于1997年11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1997)501号文《关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A股发行方案的》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其中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并上市的内资股为30,000万股,于1997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S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第五条公司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25号 邮政编码:201203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51,029,090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幢×××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润滑油、汽车饰品、五金交电、橡塑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时间:×××年×××月×××日前。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运输公司章程

运输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四章股权转让 第五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六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章附则

运输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向本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名称:,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机制。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高速客运、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客运、普通货运、货物信息配载服务、汽车修理、客运站经营。(注:按经营许可证核定为准)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

东出资万元。 第九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支持公司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一条、经营期限:。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

汽车服务公司章程

上饶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以下简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吴腮花独出资设立上饶市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特于2016年9月30日制定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公司一发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许可,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展开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泽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上饶市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四条公司住所:江西省上饶市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保洁、美容、装潢、保养服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出资人以激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出资人出资情况如下: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出资人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对公司债务进行清偿,并自公告之日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出资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_样本 2

成都协力进口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李佩波、陈燃、刘璐、赵丽、蔡晓琴、敬怡丹六方出资,设立北京百车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成都协力进口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成都市机场路88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美欧系进口汽车销售,美欧系进口汽车保养及维修,汽车电子设备,汽车配件及配饰,汽车保险,汽车性能升级。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陆佰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

式、出资时间。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底色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得。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

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获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非所问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简洁版

编号: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万元。 三、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经济法》考试答案10

石林职教中心试卷10 科目:《经济法》 90分 班级:姓名:考号: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30分) 1.一名6岁的儿童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可撒销合同 2.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杜会团体的权利称为( ) A.知悉真情权 B.公平交易权 C.获得知识权 D.依法结杜权 3.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是( )。 A.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D.经济法律事实 4.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经济法渊源中的行政法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理条例》 C.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管理办法》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5.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这是消费者的( )。 A.公平交易权 B.自主选择权 C.知悉真情权 D.获得知识权 6.“售出商品概不退换”侵犯了消费者的( ) A.自主选择权 B.公平交易权 C.知悉真情权 D.依法求偿权 7.个人独资企业是由( )投资的企业。 A.一个自然人 B.一个外国人 C.一个国家机关 D.一个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 8.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 )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A.《产品质量法》 B.《反不正当竟争法》 C.《消费者权益法》 D.《工商管理法》 9.甲的女儿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求借无门,乙趁机表示愿借给甲1万元但半年后偿还本金及40%的利息即14000 元,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无奈只有同意乙的要求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10.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职工代表大会 D.监事会 11.原告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交( )副本 A.5份 B.3份 C.符合被告人数的 D.2 份 12.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 )。 A.所有的人 B.特定的所有人 C.权利和义务 D.物质 13.《劳动法》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10年 B.20年 C.12年 D.15年 14.不能作为外资企业出资方式的是( ) A.货币 B.土地使用权 C.商标权 D.实物 1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应由( ) A.总经理提出申请 B.董事会提出申请 C.企业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D.政府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16.经营者常常以店意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的( ),是错误的。 A.道歉 B.通知 C.声明 D.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17.下列情形中,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是( )。 A.16 虚岁的甲某与某商场签订的劳动合同 B.15周岁的乙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C.14周岁的丙某与某文艺团签订的劳动合间 D.15周岁的丁某与某运输公司签18.根据仲裁法,申请仲裁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 )进行仲裁活动 A.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B.不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C.必须由本人 D.必须委托他人 19.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月亮 B.冰毒 C.战争 D.经济管理行为 20.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 A.违约金 B.赔偿金 C.补偿金 D.损失费 2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作者的投资比例( ) A.不得低于20% B.不得高49% C.没有规定 D.不得低于25% 22.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 A.董事会 B.股东会 C.监事会 D.职工代表大会 23.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可撒销裁决情形之一的,可以向(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A.被诉人所在地 B.申请人所在地 C.证据所在地 D.仲裁机构所在地 24.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是( )。 A.董事长 B.发起人 C.总经理 D.普通股东 25.合同法适用下列( ) A.监护协议 B.收养协议 C.婚姻协议 D.运输协议 26.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包括( ) A.人和物 B.所有权人 C.非所有人 D.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27.下列法律关系中不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是( )。 A.经济管理关系 B.经济竞争关系 C.企业组织关系 D.财产继承关系 28.法人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用( )的经营管理方式 A.董事会制 B.联合管理制 C.分开管理制 D.委托管理制 29.下列属于市场管理与协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30.在中外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 A.25% B.35% C.49% D.51%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有( ) A.秘密性 B.利益性 C.保密性 D.实用性 2.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采用的形式包括( )。 A.有固定期限.. B.无固定期限 C.自动续期 D.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3.公司监事会的成员可以从下列( )人员中选任。 A.董事 B.财务负责人 C.股东 D.普通员工 4.列选项中不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有() A.某电器超市元旦促销,买一白价值2800元的冰箱送-价值150元的电水壶。 B.某建材城采用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C.某家具城举行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为价值4999元的对开门冰着一台 D.某商场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5.下列选项中可以用于合同担保的有( ) A.保证 B.抵押 C.订金 D.定金 6.下列( )事项可以使用公司的公积金。 A.给公司董事长购买汽车 B.弥补公司亏损 C.转增资本 D.给公司全体员工发放福 7.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可以表现为( )。

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章程

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经营机制,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内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依照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由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 律 保护。 第五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有关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宗旨为: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机动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配件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八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注册由***、***共两名出资人投资形式。 其中: ***投资200万元人民币, 其出资方式为:货币 *** 投资100万元人民币, 其出资方式为:货币

以上各出资人货币出资已于年月日汇入(银行),临时帐号为,实物出资已于年月日交接到位。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公司的出资人是公司股东,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受 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受下列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本人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态;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产;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二手车交易公司章程

宁夏恒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章 程

宁夏恒亿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本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二条公司名称:宁夏恒亿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第三条住所:兴庆区清和北街银川国际汽车城二期8号楼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二手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服务、二手车评估、市场内房屋及车位租赁、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装潢服务、汽车保险业务、代办汽车入户、过户、审车业务、工程机械销售、企业咨询服务。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101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发出资证明,证明由公司盖章,股东证明一式两联,一联交股东一联留公司备案。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四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

个以上股东第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动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020年公司章程简单版

公司章程(简单版) 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比较通用简单的版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2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3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4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5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 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6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7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8条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9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人民币元 第10条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比例、持股比例 转出出转/出资数出资/资资受让额(比例股东姓名或名称受持股比例方时 比例万元)(%)让式间(%)方 其受让货他 % 股币有限公司东货转让 % 币 货转让% 有限公司币货转让 % 币有限公司 /转00% 100 合计 1 受让 第11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

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12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2.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12.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2.3 选举(委派)和被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12.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权并转让; 12.5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12.6 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行使股东权利、分取红利; 12.7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继续认缴出资; 12.8 公司终止后,依法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12.9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12.10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的行使,以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13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3.1 遵守公司章程; 13.2 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13.3 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3.4 股东不得抽离出资; 13.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 第14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1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16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另新入股东不得参与公司管理。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汽车租赁经营备案

汽车租赁经营备案 事项名称:汽车租赁经营备案 办理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三、省人大、交通厅《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四、市人民政府90号令《市汽车租赁业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5天,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 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相关管理 制度等相关资料,填写备案登记表。 (2)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车辆产权应与公司名称一致。 租赁车辆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且 提供有效齐全的车辆证件和证明。 (3)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 保有租赁汽车循环投影面积的1.5倍。 (4)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人员不少于 6人,具备业务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 应分别具有初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5)具有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6)具有法人资格。 申报材料:(1)汽车租赁企业从业申请书; (2) 汽车租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汽车租赁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4) 汽车租赁企业公司章程; (5)法人或股东复印件; (6) 经营和办公场所证明; (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8)汽车租赁企业从业人员备案表 (9)提供车辆产权与经营公司名称一致的车辆 (10) 汽车租赁经营开业备案登记表

备案程序:

表格下载:运政网: .xianyz. 租车网:.zuche029. (一)《汽车租赁业经营备案资料名录》; (二)《汽车租赁业经营经营开业备案登记表》 (三)《汽车租赁业企业从业人员备案表》; (四)《汽车租赁经营车辆办证备案表》 (五)《汽车租赁经营业户换证(考核)备案表》 (六)《汽车租赁法人企业财务状况》 (七)《汽车租赁企业证件申请注销登记表》 (八)《汽车租赁企业变更事项登记备案表》 (九)《汽车租赁证件丢失登记备案表》

汽车公司章程-(1)

洛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不含二手车)及汽车配件销售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名称):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美容、装潢。(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经营期限是30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依法办理相关批准件或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00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本总额中:实收资本为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经验资机构验证后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以货币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以货币资金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三)股东会上的表决; (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账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减

有限公司章程简洁版

有限公司 章 … 程 年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 股东姓名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第十四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公司章程2020.3

宿州市祁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三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安徽星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宿州市祁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 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 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 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 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 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四条工会组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宿州市祁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住所:公司住所宿州市祁县祁南煤矿;通信地址宿州市祁县镇祁南煤矿;邮政编码234115。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煤炭批发;煤炭及煤炭附属品生产、加工、销售;三类汽车维修、运输;防爆电气生产、销售;予制件、木制品、服装、矿山机械及配件加工,机电及电子产品、五 金配件、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办公 用品销售,水电及矿用设备维修、安装,农副产品收购(国 家政策许可的),矿用非金属塑料制品、管材、润滑剂(不 含危险品)、橡胶制品加工和销售,住宿;矿产品生产技术 咨询,餐饮服务,餐饮管理,会务会展服务,机械设备残体 及废旧物资回收,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装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施工,劳务服务;建筑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 业承包。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导语:销售是指以出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为,下面是收集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美容、装潢。(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经营期限是30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 规定在登记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依法办理相关批准件或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00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本总额中:实收资本为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经验资机构验证后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以货币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以货币资金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三)股东会上的表决; (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汽贸公司章程

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12年09月28日股东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路2号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三条本公司宗旨为:争做世界一流的汽贸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主营:1.办理机动车产权交易手续,代办二手车过户转籍手续; 2.代办新车上牌手续,代办新、旧车保险、年检、违章处理等手续; 3.重汽产品;斯太尔;斯太尔王;豪沃;豪沃牵引车;豪沃载货车;豪沃自卸车;水泥搅拌车;码头牵引车;洒水车;消防车;液罐车;粉粒物料运输车。 兼营:汽车装潢、二手车交易等。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方式:采取代理销售、和厂家联系直接供货。 第三章注册资金和投资者的出资数额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亿。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现金7千万元,机构设备9百万元,厂房1千万元,工业产权1千万元,其他1百万元。 第七条投资者的出资数额: 1.张三出资(以人民币计)2.3千万元。 2.李四出资(以人民币计)2.5千万元。

3.王五出资(以人民币计)3.2千万元。 4.赵武出资(以人民币计)2.0千万元。 第四章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本公司的投资者为: 1.张三住址:天津市西青区桃源大厦2栋023号; 2.李四住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4号路建勤园116号; 3.王五住址:甘肃省秦安县景园大厦6栋022号; 4.赵武住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滨江园林06栋110号。 第九条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投资者的权利 1.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选举监察人组成监察会; 2.听取董事会或经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3.审查董事会或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4.罢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5.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与停业; 6.享有分配股息、红利的权利; 7.享有修订公司章程的权利; 8.享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 二、投资者的义务 1.以自己的投资额承担有限债务责任; 2.依法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3.投资人转让自己的投资时有取得其他投资人同意的义务。 第五章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投资者(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投资者(股东)组成。分常会和临时会议,常会每一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投资者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投资者(股东)会议的职权如本章程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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