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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楼梯间设置的要求

剪刀楼梯间设置的要求
剪刀楼梯间设置的要求

剪刀楼梯间设置的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剪刀楼梯间也是常见的一种楼梯,主要用于塔式高层建筑。在消防工程师考试中也曾出现过剪刀楼梯相关的考题,小编为各位二级消防工程师考生整理了剪刀楼梯设计规范。

一、一般规定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墙分隔。

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9 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每100人不小于1.00m 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居住建筑首层疏散外门净宽:1.10米。

6.1.10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净宽应通过人数门100人不小于1.0米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单面布置房间的住宅,其走道出垛处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米。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6.3.1(强)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

6.6.3(强)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不应小于2.0米,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低于1.5米。

6.3.4楼梯为剪力墙时,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1.3米。

6.5.2(强)位于阳台、外廊及开场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6.5.3公共出入口处应有标志,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应设门厅。

二、住宅设剪刀楼梯时,设计中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首层:

1、首层对外的疏散门都应该设乙级防火门。理由:防烟楼梯防止烟进入,门应该能自动关闭。

2、首层疏散门应该设1200mm。由于净宽不小于1100mm,那么最小设1200(深圳规定1250)mm宽。

首层疏散外门包含首层楼梯通至室外所经过的所有门,意思是楼梯直接对外的就是楼梯门,经过前室(或扩大前室)从门厅出去的,还包含前室及门厅的门。

3、走道净宽应不小于1200mm(单面布房)或者1300mm(双面布房)

例如:门对面有墙体等物体时。

4、地下室利用剪刀梯作为疏散出口的,与住宅的疏散楼梯应设【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隔墙分隔,并在核心筒大样中表示此墙耐火时间。

5、出口的门前2.000m范围内不能有踏步,门顶设防坠落挡板。

6、疏散门开向大堂,那么疏散门至大堂外门直线距离小于15m。

(二)标准层:

1、剪刀梯中间的隔墙可以为100(150)mm,能满足【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

2、剪刀梯的梯平台净宽不小于1300mm,或许除去面层,至少都应该1350mm。

3、梯段宽度不小于1100,除去面层及扶手,至少应该设1200(1250)mm。

4、楼梯间、前室门不应小于1.0(1.05)米,由于净宽不小于0.9m。

5、原则上不要做三合一前室或前室套连,特殊困难时做三合一前室应满足12平方和宽2.4米的要求。

(三)屋面层:

1、出屋面疏散门应设乙级防火门,往屋面开启,宽度不小于1.0m。

2、消防电梯机房或许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设甲级防火门。消防电梯机房开窗2m内不应有其他窗洞口。

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登高面的定义

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登高面的定义 防烟楼梯间 一、术语定义: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具有防烟前室和防排烟设施并与建筑物内使用空间分隔的楼梯间。其形式一般有带封闭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阳台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凹廊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等。 二、适用范围:高度超过32m,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塔式住宅;一类高层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11层以上的通廊式住宅。 三、设置要求: (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2)前室的面积,对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 m2,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不应小于10m2;对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m2,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 m2;对于人防工程不应小于10m2。 (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如无开窗,须设管道井正压送风。但是一类高层必须有管道正压送风。 消防登高面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功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

防烟楼梯间要求精编版

防烟楼梯间要求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防烟楼梯间要求 内容见与条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时,楼梯间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应按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2. 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防烟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不应小于;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4. 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 5. 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住宅的楼梯间前室除外);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并宜靠外墙设置;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4) 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5) 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6)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 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个启。 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

2013年7月总第217期陕西建筑23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 李延平 李 斌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710048 西安) 摘 要:本文针对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进行防排烟时,设计者针对经常会采用和争论的系统方式进行分析,提出了合理的设计系统形式及解决方案,供设计者进行参考。 关键词: 防烟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防排烟方式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作为一种有效的防排烟方式已得到了广泛应用。针对目前在防烟楼梯间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风口设置、经常会采用的系统形式及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最合理的系统形式及设计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供设计者进行参考。 对于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其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当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不能满足《高规》8.2.2的开窗面积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部位的设置详见《高规》8.3.1的条文解释第二条表17。 1.针对目前层数不超过32层 的高层建筑,当防烟楼梯间不能 满足自然排烟条件,采用机械加 压送风系统时,加压送风系统及 其风口设置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 分析探讨: 1.1对于无地下室的防烟楼梯 间,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仅设置 一套系统,其风量及风压需满足 《高规》8.3.2的要求。 1.2对于有地下室的防烟楼梯 间,防烟楼梯间地上、地下分为 两个防火分区。其加压送风系统 的设置分三种情况进行分析:第 一,地上、地下分别采用一套加 压送风系统,地下部分设置一个 自垂百叶风口,地上部分每隔二 至三层设一个自垂百叶风口,每 一套加压送风系统均应满足《高 规》风量及风压的要求。第二, 地上、地下合用一套加压送风系 统,地下部分设置一个自垂百叶 风口,地上部分每隔二至三层设 一个自垂百叶风口,其加压系统 风道及其风机风量均需按地上、 地下两个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量 之和进行计算。第三,对地上、 地下合用一套加压送风系统,地 下部分设置一个消防多叶电动风 口,地上部分每隔三层设置一个 消防多叶电动风口。地下部分发 生火灾时,仅打开地下部分的风 口;地上部分发生火灾时,打开 地上部分的风口。其加压系统风 道及其风机风量需按地上、地下 两个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量中最 大的一个进行设计。第一种方法 最优,防烟效果最好,目前已得 到了广泛的认可及应用。第二种 由于地下室加压风口距屋面风机 距离较长,地下室防烟楼梯间的 防烟效果较差,当底层部分无法 布置风机或无法设置两个加压风 道时方可使用。第三种方法由于 造价较高,系统火灾报警控制联 动较麻烦,目前应用较少,仅风

敞开、封闭、防烟楼梯间设置要求

敞开、封闭、防烟楼梯间设置要求 作者:易安网来源:易安网 为了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较好地发挥敞开、封闭、防烟楼梯间的作用,在敞开、封闭、防烟楼梯间的设置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敞开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一般指建筑物室内有墙体等维护构件构成的无封闭防烟功能,且与其他使用空间直接相通的楼梯间。敞开楼梯间应符合下述要求: (1)房间门至最近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 (2)当低层建筑的层数不超过4层时,楼梯间的首层对外出口可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3)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其他房间的门不应开向楼梯间。 (4)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 2)封闭楼梯间 指设有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及外开门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一般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物有:

(1)汽车库中人员疏散用的室内楼梯。 (2)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层厂房、高层库房的疏散楼梯。 (3)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 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11层及11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12层以上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 (4)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和超过五层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包括底层扩大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设置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下述防烟楼梯间的设置。 (2)高层建筑的楼梯间应设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3)防烟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的设置.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的设置 一、问题的提出 安全疏散是建筑发生火灾后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有效措施,是建筑防火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火灾中人员的安全疏散是指在火灾烟气未到达危害人员生命安全的状态之前,将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安全地疏散到安全区域的行动。安全疏散设计的目的主要是使人员能从发生事故的建筑中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尽可能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消防人员灭火救援提供条件。 火灾中的安全区域是指建筑室外、建筑中的避难层、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而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是建筑中最主要的安全区域。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场等功能复杂的大体量建筑不断增多。在消防审核、验收的过程中,凡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也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但发生火灾时,这些理论上安全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安全值究竟有多大?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又有多少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能保持常闭状态?因此,对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的设置有必要进行探讨。 二、规范依据

所谓封闭楼梯间是指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2.0.18条)〕。一级耐火等级的楼梯间,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为不燃烧体3.00小时,二级耐火等级的楼梯间,建筑构件为不燃烧体2.50小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双向弹簧门,但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工业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等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应是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4.1条: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 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5. 公共建筑的楼梯间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6.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 7.4.2条: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烟楼梯间设置条件

一、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范围: 1、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2、高层仓库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3、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1)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2)旅馆; 3)超过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4)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 层的建筑; 5)超过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4、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为3 层及3 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小于等于于10m 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5、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6、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7、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8、人防工程的下列公共活动场所,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1)电影院、礼堂; 2)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医院、旅馆; 3)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 二、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 人的高层厂房,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2、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设防烟楼梯间。 3、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为3 层及3 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4、建筑高度超过32m 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5、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 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6、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7、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8、建筑的楼梯间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9、人防工程的下列公共活动场所,当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1)电影院、礼堂; 2)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医院、旅馆; 3)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 三、敞开楼梯间的设置范围: 1、除上述应设置为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的室内楼梯间; 2、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当其疏散楼梯数量满足规范要求,其任意相邻层面积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要求时,可设置敞开楼梯供经营使用

最新封闭楼梯间与防烟楼梯间设计要求

封闭楼梯间与防烟楼梯间设计要求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设置 封闭楼梯间:用建筑构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 这些是规范上的定义, 具体区分的话,防烟楼梯间在不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要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封闭楼梯间是封闭的,而防烟楼梯间是火灾逃生时的通道,是开放的。一般都是防烟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是指用耐火建筑构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中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防烟楼梯间顾名思义就是防烟和热气用的疏散楼梯间。具体讲是指具有防烟前室和防排烟设施并与建筑物内使用空间分隔的楼梯间。其形式一般有带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阳台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凹廊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等。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在: 高规规定: 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1 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2 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 3 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2 旅馆; 3 超过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4 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 层的建筑; 5 超过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另外, 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封闭楼梯间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设施

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设施 安全疏散是指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例如发生火灾时,引导人们向不受火灾威胁的地方撤离。为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区域,建筑物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如太平门、疏散楼梯、天桥、逃生孔以及疏散保护区域等。应事先制定疏散计划,研究疏散方案和疏散路线,如撤离时途经的门、走道、楼梯等;确定建筑物内某点至安全出口的时间和距离,如商场的营业厅由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20米;计算疏散流量和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的疏散时间,保证走道和楼梯等的通行能力,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每通过人数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且规定有最小净宽,如医院的疏散楼梯宽度不小于1.3米,住宅为1.1米,还必须设置指示人们疏散、离开危险区的视听信号。 第一节安全疏散允许时间、出口数量、宽度和距离的一般要求 一、安全疏散允许时间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楼梯上的疏散时间不予计算。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二、安全疏用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 为尽快地进行安全疏散,除了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适当限制安全疏散距离以外,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高层民用建筑内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最小净宽,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的最小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 2.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1m/100人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 3. 4.1.1的要求 3.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厅内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按通过人数 0.8/100人计算,且不宜小于1m;其厅内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最小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65m/100人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8m/100人计算,且均不应小于1.4m;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防烟楼梯间要求

防烟楼梯间要求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防烟楼梯间要求 内容见与条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时,楼梯间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应按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2. 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防烟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不应小于;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4. 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 5. 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住宅的楼梯间前室除外);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并宜靠外墙设置;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4) 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5) 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6)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个启。 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楼梯间设置形式口诀

1疏散楼梯间设置场所 1.1 防烟楼梯间(实务P109) 口诀:一类高,33宅, 322的高公子好可爱,32车10人厂,3层10m地 口诀说明: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情况包括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高于33m的住宅、高于32m 的公共建筑(教材上为高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高于32m的汽车库(GB50067-2014 6.0.3 条1款)、高于32m且任一层超过10人的厂房、地下3层及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地坪高差大于10m时 1.2 封闭楼梯间(实务P107) 口诀:2133宅, 6层济公来,商展会图游医旅,,甲乙丙好多糖高仓建裙房。 口诀说明: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情况包括: 1)高度大于21m且不大于33m的住宅(GB50016-20145.5.27条2款,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 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2)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的裙房、高度不大于32m的汽车库、所有修车库(GB50067-2014 6.0.3条1款)。 3)医疗建筑、旅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商店、图书馆、展览厅、会议中心等类似场所。 5)6层及以上公共建筑。 6)高层厂房(除高于32m且任一层超过10人的厂房外)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 4)地下不超过2层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地坪高差不大于10m时。 1.3 敞开楼梯间 口诀:21宅+3.2外其他 口诀说明: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和除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和封闭楼梯间的其他场所。 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7.3.1 下列建筑应当消防电梯:(实务P107) 1.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3000㎡(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5层3k老赵)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室, 深埋大于10m(食神),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其他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室)。(3k) 口诀:一类高,33宅, 322的高公子好可爱,5层3k老赵,食神3k

封闭楼梯间与防烟楼梯间设计要求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设置 封闭楼梯间:用建筑构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 这些是规范上的定义, 具体区分的话,防烟楼梯间在不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要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封闭楼梯间是封闭的,而防烟楼梯间是火灾逃生时的通道,是开放的。一般都是防烟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是指用耐火建筑构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中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防烟楼梯间顾名思义就是防烟和热气用的疏散楼梯间。具体讲是指具有防烟前室和防排烟设施并与建筑物内使用空间分隔的楼梯间。其形式一般有带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阳台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凹廊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等。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在: 高规规定: 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1 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2 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 3 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2 旅馆; 3 超过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4 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 层的建筑; 5 超过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另外, 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封闭楼梯间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1 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2 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 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2005年版) 6.2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 6.2.1 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1 楼梯间入口处应没前室、阳台或凹廊。 6.2.1.2 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 6.2.1.3 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2.2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1 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 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 中庭; 6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 汽车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

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建筑构造 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 楼梯间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 楼梯间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6.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防烟设施。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6.4.4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除住宅建筑套的自用楼梯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 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 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疏散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疏散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可分为: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地下、半地下建筑疏散楼梯间。另还有室外疏散楼梯,现整理各种形式的设置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疏散楼梯间一般要求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7.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二、封闭楼梯间 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 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三、防烟楼梯间 1. 应设置防烟设施。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m2;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4.5m2。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m2;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m2。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 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四、地下、半地下建筑疏散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的设置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432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的设置详细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 的设置详细版 提示语:本安全管理文件适合使用于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问题的提出 安全疏散是建筑发生火灾后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有效措施,是建筑防火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火灾中人员的安全疏散是指在火灾烟气未到达危害人员生命安全的状态之前,将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安全地疏散到安全区域的行动。安全疏散设计的目的主要是使人员能从发生事故的建筑中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尽可能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消防人员灭火救援提供条件。 火灾中的安全区域是指建筑室外、建筑中的避难层、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而建筑中的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是建筑中最主要的安全区域。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场等功能复杂的大体量建筑不断增多。在消防审核、验收的过程中,凡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也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但发生火灾时,这些理论上安全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安全值究竟有多大?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又有多少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能保持常闭状态?因此,对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的设置有必要进行探讨。 二、规范依据 所谓封闭楼梯间是指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2.0.18条)〕。一级耐火等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的设置参考文本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的设置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的设 置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问题的提出 安全疏散是建筑发生火灾后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有效 措施,是建筑防火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火灾中人员的安 全疏散是指在火灾烟气未到达危害人员生命安全的状态之 前,将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安全地疏散到安全区域的行 动。安全疏散设计的目的主要是使人员能从发生事故的建 筑中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尽可能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消防人员灭火救援提供条件。 火灾中的安全区域是指建筑室外、建筑中的避难层、 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而建筑中的封闭楼梯 间及防烟楼梯间是建筑中最主要的安全区域。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场等功能复杂的大体量建筑不断增多。在消防审核、验收的过程中,凡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也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但发生火灾时,这些理论上安全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安全值究竟有多大?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又有多少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能保持常闭状态?因此,对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中防火门的设置有必要进行探讨。 二、规范依据 所谓封闭楼梯间是指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2.0.18条)〕。一级耐火等级的楼梯间,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为不燃烧体3.00小时,二级耐火等级的楼梯间,建筑构件为不燃烧体2.50小时。封闭楼梯间

区别与设置范围--封闭楼梯与防烟楼梯

设置要求: 一、疏散楼梯间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7.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注: 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二、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疏散楼梯间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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