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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GHS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简介

中国GHS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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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GHS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简介

(2011-6-15 13:30)

2011年5月19日,北京召开中国GHS实施国际研讨会,由此全面推进了我国危险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的管理体系。我国是一个化学品生产和进出口大国,实施GHS有助于我国对化学品实行正确分类和标记,这不仅能有效保护我国国民健康和环境,而且有益于我国的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和对外交流。

GHS英文全称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意为“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制度”。

GHS于2002年12月由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通过,并随着执行经验的获得定期更新和改进。2002年在约翰内斯堡通过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鼓励各国尽快执行GHS,以便到2008年使GHS获得全面实施。

国际GHS系统旨在对世界各国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进行统一,从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对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是联合国出版的指导各国化学品危害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国际GHS共设有27个危害分类种类(如表1),包括16个物理危害分类、10个健康危害分类和1个环境危害分类。每一分类均详细定义了分类基准、危害标示元素以及分类流程。

表1-27个GHS化学品危害分类

物理危害

健康危害

环境危害分类

爆炸物

易燃气体

易燃气胶

氧化性气体

高压气体(加压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

发火性液体

发火性固体

自热物质

禁水性物质

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固体

有机过氧物

金属腐蚀物

急毒性物质

腐蚀/刺激皮肤物质

严重损伤/刺激眼睛物质

呼吸道或皮肤过敏物质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物质

致癌物质

生殖毒性物质

特异标的器官系统毒性物质-单一暴露特异标的器官系统毒性物质-重复暴露吸入性危害物质

水环境危害物质

GHS对于化学品的危险信息的表述手段有两种:标签和安全数据表(国内又称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GHS危害标签内容有6项,包括:1)危害图形符号;2)警示语;3)危害成分;4)危害警告信息;5)危害防范措施;6)制造商或供应商。危害标签使用黑色象征符号加白色背景和红框的菱形图式。

当前各国化学品标签涉及的项目大致有35种,为进行描述,应选定主要的标签元素,这些标签元素包括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化学名称、表述危险的象形图、表述危险的标记字符、警示性说明和预防性措施等。

中国GHS的历程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GHS国家协调机制,最先由多部委联合实施,涉及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环保总局等10个部门。今年3月初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唯一主管机构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为与国际GHS接轨,我国现将联合国GHS中的化学品分类及标签要求转化成27项国家强制标准。目前质检总局共制定120余项行业标准、79项国家标准,另有120项实验方法国家推荐标准也已经发布,15项可与欧盟数据互认和共享的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国家标准也已经正式发布实施。

中国GHS体系现有构成

1)危险化学品目录

我国危险化学品范畴包括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的物质与有关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实时公布的危险化学物质。现行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为2002版本,提供上千种危险化学品。新版名录最迟将于2012年发布。一般有UN编码的物质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其查询地址为:(可通过物质品名或英文名查询)。

2)分类标准《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我国最早的危险化学品分类相关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与标志》(GB13690-1992)将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2008年,国家发布《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代替原标准GB13690-1992,同时注明其中的“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部分必须强制执行。

3)《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26条(GB20576至20602)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 20576至20602共26项标准(如表2),相当于欧盟CLP的附件I,既有物质的分类标签标准也有混合物的分类标签标准。

表2-我国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26项标准

标准号

名称

GB 20576-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爆炸物

GB 20577-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气体

GB 20578-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气溶胶GB 20579-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氧化性气体GB 20580-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压力下气体GB 20581-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GB 20582-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固体

GB 20583-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反应物质

GB 20584-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热物质

GB 20585-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燃液体

GB 20586-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燃固体

GB 20587-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GB 20588-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金属腐蚀物

GB 20589-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氧化性液体GB 20590-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氧化性固体GB 20591-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有机过氧化物GB 20592-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GB 20593-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皮肤腐蚀刺激

GB 20594-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严重眼睛损伤刺激性

GB 20595-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呼吸或皮肤过敏

GB 20596-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生殖细胞突变性

GB 20597-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致癌性

GB 20598-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生殖毒性

GB 20599-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GB 20601-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GB 20602-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对水环境的危害

4)标签标准《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

2009年6月21日,国家发布《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代替GB/T 15258-94和1999年旧版《编写规定》GB15258-1999。新标准采用了GHS警示标签,规定了化学品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并引用了上述标准GB 20576至20602。

5)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2011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当符合中国GHS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条例中提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必须按规定要求,向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提交危险化学品登记。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强制实施。

6)SDS要求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

2008年我国修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以符合GHS对安全数据表SDS的要求。该标准代替了GB/T 17519.1-1998和GB 16483-2000。该标准2009年2月1日实施。

企业相关责任和义务

对于企业而言,实施中国GHS后,面临的最主要的义务为:

1)进行符合GHS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登记以及更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必须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类和标签信息;

(二)物理、化学性质;

(三)主要用途

(四)危险特性;

(五)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

(六)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提供符合GHS标准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不仅要获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还必须提供符合中国GHS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另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需每三年更新一次安全评价报告。达到规定数量的有毒化学品使用企业需要申办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依法进行化学品安全评价,就危险化学品对环境的释放等相关洗洗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涉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签不合规或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以及未依照《条例》定期做安全评价的企业,由安监部责令改正,并处以5-10万元的行政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国内企业应对压力

面对我国出台的各项强制性标准,跨国企业已在积极应对,而国内企业却动静较小。以今年

5月1日出台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为例,目前不少跨国企业都已开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写,而国内企业还没多大的动作。

有关专家认为国内企业应对GHS的挑战来自三方面:

1)GHS理念在国内认知度还不高,不少中小企业缺乏对GHS的足够了解。

2)成本精力是制约国内企业实施GHS的最主要因素。实施GHS会增加企业成本,跨国企业实力比较雄厚,相对来说对企业影响不算大。而国内大部分民营企业则不然,一旦成本上升,就会对其产品市场造成冲击,因此中小企业实施GHS顾虑不小。

3)影响企业实施GHS的第三个原因是应对人才或资源的获取。很多跨国公司在其他国家或区域的机构已经实施了GHS,他们可以将现成的模板和数据搬过来使用,而且他们有这方面的专家和人才。但对于国内中小企业来说,这一切都要从零开始。

本文来自:我爱研发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03596320.html,) - R&D大本营

详细出处:

全国化工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

全国化工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 01-浙江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1) 02-湖北省钟祥市金鹰能源“11?11”较大中毒事故 (5) 03-浙江林江化工“6?9”爆炸较大事故 (8) 04-安徽万华“4?2”较大爆燃事故 (12) 05-吉林松原石化“2?17”较大爆炸事故 (15) 06-新疆宜化“2?12”较大电石炉喷料灼烫事故 (20) 07-河南豫港焦化“4?28”较大爆炸事故 (23) 08-青海盐湖工业公司“6?28”较大爆炸事故 (26) 09-连云港聚鑫生物“12?9”重大爆炸事故 (29) 10-湖北大江化工“9?24”较大窒息事故 (33) 11-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1?30”较大机械伤害事故 (36) 12-山东日科“12?19”较大火灾事故 (40) 13-内蒙古乌海华资“6?27”较大爆炸事故 (43) 14-江西之江化工“7?2”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47) 15-大连西太石化“11?18”中毒事故 (51) 16-新疆宜化“7?26”较大燃爆事故 (55) 17-山东金誉石化“6?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59)

01-浙江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2017年1月3日8时50分许,位于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的浙江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公司”)C4车间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一、事故单位及生产工艺情况 华邦公司创建于2002年9月,占地68.27 亩,总资产5360万元,现有员工200 人,主要产品包括6,6-二氢青霉烷酸二苯甲酯(DP-3)、三苯基氯甲烷、潘生丁二氯物(DDH)等医药中间体,所有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其生产过程涉及加氢、氧化、磺化、胺化、硝化、重氮化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甲苯、乙酸乙酯、液氨、氢气、乙炔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且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回收。 事故发生在 C4 车间生产 DDH的环合反应釜。DDH的生产工艺是以草酸二乙酯为起始物料,经过缩合工序制得草酰乙酸二乙酯甲苯溶液,再经环合、硝化、加氢还原、氯化、缩合等工序得到成品。发生事故的环合反应过程如下:在反应釜中投入缩合物草酰乙酸二乙酯甲苯溶液和尿素,冷却至20~25℃滴加硫酸,保温 2 小时,升温至60~68℃,保温反应至终点(保温 5 小时);减压浓缩回收甲苯,加入 10%液碱中和至中性,过滤后的滤饼(主要成分为乳清酸)加入水和氢氧化钠,于60~63℃保温反应 l 小时,冷却至常温,滴加 30%盐酸中和反应至 PH 值 1~2,酸化反应 2 小时,得到最终反应产物。 二、事故经过 1月2日,当班员工由于24 小时上班,身体疲劳而在岗位上瞌睡,错过了投料时间,本应在前一天晚上11 时左右投料,却在凌晨 4 时左右才投料;滴加浓硫酸并在20~25℃保温 2 小时后交班,但却未将投料时间改变和反应时间不足工艺要求的情况向白班交接清楚。 白班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就直接开始减压蒸馏。蒸馏约20 多分钟后,发现没有甲苯蒸出,操作工就继续加大蒸汽量(使用蒸汽旁路通道,主通道自动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19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还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危险性类别、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 2 引用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 分类 3.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 3.1.1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1.2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 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1.3 第3类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3.1.4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

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3.1.5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3.1.6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3.1.7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 Bq/kg的物品。 3.1.3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3.2 对于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它们的主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 在附录A中,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和分项。对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给出了它们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或结构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 4 标志 4.1 标志的种类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见附录B(补充件)。 4.2 标志的图形

危险化学品与废弃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与废弃危险化学品 1. 化学品 所谓化学品是指各种元素(也称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属于化学品。据美国化学文摘登录,目前全世界已有的化学品多达700万种,其中作为商品上市的有10万余种,经常使用的有7万多种,现在全世界每年新出现的化学品有1000多种。 2.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叫危险化学品。 3.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 (1)多发性:即在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到废弃的六个环节当中都可能发生事故。 (2)易发性:危险化学品的自身特点决定,当受热、遇湿、遇水、摩擦、撞击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3)突发性:危险化学品的事故会突然发生,即使有事故前兆也不易察觉、发现。有时使人感到意外。 (4)复杂性: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 (5)连续性:由于生产、储存装置的大型化、系列化,往往发生事故还会引起连锁反应,引起连续事故。 (6)扩散性: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会迅速扩散,波及范围广。 (7)伤害形式特殊。对人烧伤、灼伤、中毒,对环境污染。 (8)救援难度大。需专门队伍、专业人员,救治也需专业知识。 (9)社会影响广泛。 (10)经济损失大。

4. 废弃危险化学品 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那些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5.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特点 (1)具有商品特性,可利用性高。废弃危险化学品大多为拥有者不再需要而弃置的商用化工产品,最大的特点是未经使用过,具有商品特点,如成份单一、纯度高。相比一般的危险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的空间较大,如分析纯级的废弃危险化学品不再作实验室分析用,但仍可满足工业需求;多数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也是可利用的产品。因此,废弃危险化学品虽是危险废物,但更是宝贵的资源,需要各层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其合理利用。 (2)来源广泛、数量大。目前国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出于生产、经营等问题不再使用而弃置的危险化学品;二是企业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过程中产生的库存或废弃危险化学品;三是工商、公安、质检、海关等部门在执法工作中查扣的违禁、伪劣危险化学品以及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四是一些研究单位、实验室未使用完的化学试剂、药品;此外,还有一些社会源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如农户弃置的废弃农药等。尽管目前没掌握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量的准确数字,但仅从我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众多就可预知其数量相当可观。 (3)种类繁多、特性复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996)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化学品,目前仅《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就有危险化学品4500多种类。这些危险化学品具有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急性或慢性毒性等多种危险特性,而且彼此之间特性差异很大。然而,无论废弃前还是废弃后,这些化学品的化学结构并为发生变化,因此,其化学性质不变,危险特性不变,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威胁也未改变。可以说,废弃危险化学品是个庞大的危险源。 (4)监管难度大、处置技术复杂。由于废弃危险化学品其产生、转移、处置或排放活动,在时间、空间上都有较大的弹性,对于管理部门实施监管,困难较大。此外,由于种类繁多以及复杂多样的固有特性,致使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

生物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生物公司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生物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安全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 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3、个人防护措施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一带一路”国家化学品法规监管要求.doc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4年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包括65个国家和地区,东亚的蒙古和东盟10国、西亚18国、南亚8国、中亚5国、独联体7国和中东欧16国。在这些国家中,化学品贸易占据了贸易总额的近10%,而他们的监管法规如何? 早在2002年,世界永续发展高峰会议提出联合国国际化学品管理策略方针SAICM执行计划书,其目标是2020年前将化学品重大负面效益降到最低。随后,世界各地纷纷出台各自的化学品法规管理,如大家所熟知的欧盟REACH法规、美国的TSCA法规、日本化审法、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韩国REACH、台湾TCSCA&OSHA法规等等。其中,包括不少一带一路的国家。 作为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瑞旭公司专注研究和分析了中国、中东欧国家、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西亚的土耳其、东南亚的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老挝、印度尼西亚、泰国、印度等主要国家的化学品法规管理情况。 一、中国化学品法规管理 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在中国,不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里的物质,称为新化学物质,需要履行《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7号令)。7号令要求,新化学物质在生产或进口活动之前,需要完成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申报后,需履行市场后监督义务,如提交年度报告、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传递合规的SDS和标签、危险废物进行合规处置等。2017年8月31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42号),公告称为提高新化学物质申报数据要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的常规申报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理化特性、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的豁免条件进行了调整。该公告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此次的调整,充分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138-21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防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IN-第078-034号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本标准(GB13690-1992)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在附录部分列出了997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表中给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该标准已于2010年5月1日作废,被《GB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代替。 中文名: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标准号:GB13690-1992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2-09-28 实施日期:1993-07-01 更新日期:2009-07-09 目录 1. 1 内容范围 2. 2 引用标准 3. 3 分类 4. 4 标志 5. 5 危险特性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内容范围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在附录部分列出了997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表中给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分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 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 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 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 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 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 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 累积达一定的量, 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 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 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 液体LD50≤2000mg/kg; 经皮肤接触24h, 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 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YXFA-001 版本编号:YXFA -20XX-001 XXX(单位)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知丁 日期:年月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2002年)和《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95),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物品在本公司的装卸、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二)原油部、销售部、财务部、油品车间负责危险物品在装卸、贮存中的安全管理。 (三)各车间负责危险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四、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 五、内容与要求 (一)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

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严格执行《物料定置管理规定》,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a.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b. 以密闭、隔离、通用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c.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2)个人防护措施 a.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 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c.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d. 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液氨、乙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现 (含 监控化学品的生产技术是指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各种技术手段。? 监控化学品的专用设备是指采用各种技术手段,生产监控化学品过程中所需要的产品

合成、分离、提纯、热传导和自控仪表等设备,以及凡与监控化学品接触到的设备和含高镍合金或其它特种耐腐蚀材料所制成的设备。第二章监控化学品生产的特别许可办法? 第五条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 可手续。? 第八条申请生产特别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有完整的企业基本情况资料(按附件要求填报);? 二、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七、生产、储存、销售有标准、完整的台帐;? 八、国家其他管理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所规定的批准文件和证书,以及生产该品种所必需的其它有关证件;?

九、必须具有熟悉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必须具备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要求的标准设施位置图、 ? 二、各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在对有关材料认真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审批(已取得国家其他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再进行产品质量考核,只对监控化学品管理要求部分进行考核);?

三、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在接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的报告后,及时组织审核;? 四、经审核,凡符合生产监控化学品各项条件的,由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生 XXX代表发证产品序号?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 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一、引言 1、本预案是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预案系统的描述了本公司按法规要求和公司的需要所建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实施活动。 3、本预案适用于 5、本预案在内部使用时,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之一。 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三、术语解释 1)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 2)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 3)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5)危险目标: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6)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

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7)分类: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8)分级: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四、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工从业人数,周边情况,主要产品. 五、危险目标极其特性 危险目标 本公司的重要危险目标是: A、生产车间 B、仓库 危险特性 一、工艺的危险特性 (1)生产工艺的危险性分析 管道、闸门和设备等密封不严会导致泄漏或喷溅,危险化学品挥发出的蒸汽于空气的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火会发生燃烧爆炸。 (2)清洗检修的危险性分析 A、登高作业可能有高空坠落的危险。 B、如有残留液体,可能会造成化学烧伤和中毒。

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现状

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现状 随着化学工业、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不断问世,它们作为工业生产的原料或产品出现在生产、加工处理、储存、运输、经营过程中。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例如,1976年意大利塞维索工厂环己烷泄漏事故,造成30多人死亡,迫使20余万人紧急疏散;1984年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使650人丧生、数千人受伤;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郊农药厂发生甲基异氰酸盐泄漏的恶性中毒事故,有2500多人中毒死亡,20余万人中毒受伤且其中大多数人双目失明致残,67万人受残留毒气的影响。1993年8月5日中国深圳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100多人受伤,损失2亿多元;1997年6月27日中国北京东方化工厂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2001年11月1日中国洛阳发生l1吨氰化钠溶液泄漏事故;近两年我国发生了多次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这些危险化学品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有共同特征:它们是偶然事件,会造成工厂内外大量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即重大事故。这些灾难性事故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各工业国和一些国际组织纷纷制订有关法规、标准和公约,旨在强化化学品的管理,其中包括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 1国外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开展状况

1.1欧共体(现欧盟) 欧共体于1982年6月颁布了《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82/501/EEC),即《塞维索法令》。该法令列出了180种危险化学品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1996年12月欧共体对82/501/EEC进行了修订,通过了《塞维索法令二》(96/82/EC)。 为实施《塞维索法令》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欧共体成员国都颁布了有关重大危险源控制规程,要求对工厂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提出相应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计划,并向主管当局提交详细描述重大危险源状况的安全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厂说明、相关安全设施说明、物质的危险性鉴别、工艺安全性分析、防止事故的措施、事故影响分析和应急计划等。 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安全报告进行审查。对报告的内容产生疑问时,企业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说明,必要时到现场核查。 目前,欧盟国家对化学品,特别是新化学品的控制十分严格。欧盟国家要求对化学品进行危害性鉴定、分类和评价。一种新化学品在成为商品投放到市场销售之前,必须进行危害性鉴定、分类和评价,测定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危险特性、环境数据、毒性和作业场所的健康危害数据。所有数据的测定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完成(其中环境数据、毒性和健康危害要到指定机构测定)。为此企业将支付10—50万美元的费用。 1.2美国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共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1、3、4项包含危险化学品,2、5项专指弹药,这里不作介绍。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5176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Company's hazardous chemicals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避免发生火灾、中毒事故而造成人体伤害和环境污染。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2.3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发放管理。 2.4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2.5技术部负责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

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2.6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3术语与定义 3.1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公司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氮气、六氟化硫、氩气、乙醇等。 3.2废弃危险化学品 指淘汰、过期和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4管理内容 4.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4.1.1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采购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a)负责调查、收集、保存危险化学品供方的资质; b)供货方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与其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

中国危险化学品监管GHS法规和企业的应对上课讲义

中国危险化学品监管面临的GHS新法规和企业的应对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进程》文件,其中第19章关于有毒化学品环境无害化管理中确定了将“统一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列为需要完成的六项化学品国际安全行动计划之一。 2002年12月11-13日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GHS)文件建议稿通过审议核准,并在全球推广使用。 我国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此条列中化学品的危险性分类,主要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章范文》中危险货物的分类确定的,其中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只是包含: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8类危险物质。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自2002年GHS标准颁布和实施以来,一直高度关注,并且多次派专家参加联合国有关机构召开的GHS标准修订国际议会。2007年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环保部,卫生部,质检总局等主管部门开始着手修改2002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由原来根据联合国危险货物的定义修改为依据GHS标准定义。 (2) 危险化学品名录:根据2002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章范文》的危险货物一览表发布了2002年版本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收录3700多种危险化学品并按照危险货物分类标准对每种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和次要危险性类别进行分类。 (3)按照GHS标准制定推出中国GHS国标: 分类国标——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公示通则; 标签国标——GB 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SDS国标——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包装国标——GB 190-2009:危险 26项针对中国GHS下每个分类类别的详细国标GB 20576- 20599,GB 20601-2006,GB 20602-2006 2011年3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3月2日签署第59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实施启动了中

中国GHS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简介

中国GHS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简介 (2011-6-15 13:30) 2011年5月19日,北京召开中国GHS实施国际研讨会,由此全面推进了我国危险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的管理体系。我国是一个化学品生产和进出口大国,实施GHS有助于我国对化学品实行正确分类和标记,这不仅能有效保护我国国民健康和环境,而且有益于我国的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和对外交流。 GHS英文全称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意为“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制度”。 GHS于2002年12月由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通过,并随着执行经验的获得定期更新和改进。2002年在约翰内斯堡通过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鼓励各国尽快执行GHS,以便到2008年使GHS获得全面实施。 国际GHS系统旨在对世界各国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进行统一,从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对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是联合国出版的指导各国化学品危害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国际GHS共设有27个危害分类种类(如表1),包括16个物理危害分类、10个健康危害分类和1个环境危害分类。每一分类均详细定义了分类基准、危害标示元素以及分类流程。 表1-27个GHS化学品危害分类 物理危害 健康危害

环境危害分类 爆炸物 易燃气体 易燃气胶 氧化性气体 高压气体(加压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 发火性液体 发火性固体 自热物质 禁水性物质 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固体 有机过氧物 金属腐蚀物 急毒性物质 腐蚀/刺激皮肤物质 严重损伤/刺激眼睛物质 呼吸道或皮肤过敏物质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物质 致癌物质 生殖毒性物质 特异标的器官系统毒性物质-单一暴露特异标的器官系统毒性物质-重复暴露吸入性危害物质 水环境危害物质

常见危险化学品分类与标志

根据标准(GB13690-1992)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 一分类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 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

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二标志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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