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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章程

中国医师协会章程
中国医师协会章程

中国医师协会章程

中国医师协会是以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及单位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中国医师协会,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中国医师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中文为中国医师协会,英文为Chinese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CMDA)。

第二条中国医师协会是以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及单位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为发挥行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致力于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职业道德;提高医师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四条中国医师协会对地方医师协会实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依法接受卫生部和民政部的领导、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团结和组织全国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医,并在实践中认真经验,及时向政府提供反馈;

(二) 依法维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医师的处方、诊断和治疗权利,保障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三) 履行行业协会职责,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主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执业标准,建立医师培训、考核、考试体系,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推进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的建立;

(四) 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

(五) 关心和帮助乡村医生和社区医师,开展农村社区医疗扶持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与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 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

(七) 为会员和会员单位服务,兴办咨询服务机构。介绍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杂志报刊,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提高和普及;

(八) 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医师行业管理经验和医疗服务经验;

(九) 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对违反医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的会员以及协会工作人员予以惩戒;

(十) 针对医师队伍的发展现状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交研究,为政府制订医师队伍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法律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十一) 搭建医师与政府、人民群众沟通的平台,促进医师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联系,努力营造并构建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保障;

(十二) 承办国家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包括专科医师会员)、单位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名誉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九条会员资格:

(一) 拥护本会章程;

(二)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并履行会员义务;

(三)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服务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的医师,均应成为本会会员;其他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及医药学界学会、协会工作者,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四) 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医学教育以及地方医师协会等机构和团体可申请本会单位会员或团体会员;

(五) 对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并支持本会工作的国内外医学专家、学者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

(六) 对我国医药学事业做出贡献并支持本会工作的国内外非医学界人士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

(七)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医师和相关人士、机构要求加入本会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

(二) 经本会审核批准;

(三) 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 遵守医师的职业道德,遵守本会的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

(四) 积极参与本会工作和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 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

(六) 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和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

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延期召开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负责领导组织本会工作;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会成员;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审议、批准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推选或聘任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八)审议各机构的;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理事代表本人履行理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或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表本人履行常务理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到一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或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是会长,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人代表。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制定本会发展的长、短期计划,安排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九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十条本会设专职秘书长一名,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组织、领导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建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审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五) 负责组织制定业务活动计划,内部管理制度;

(六)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根据行业管理需要,本会成立中国医师协会XXX 医师分会、中国医师协会XXX专业委员会等二级机构,报有关业

务主管部门及社团主管机关批准登记后开展活动。

二级机构的会长(主任委员)原则上不兼任中国医师协会其他二级机构和其他学(协)会的会长或主任委员职务。

第三十二条授予卸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为本会终身名誉理事;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国内单位和个人捐赠;

(三) 政府拨款;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服务、咨询的收入;

(五) 国外企业、团体和个人捐赠;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会员中分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卫生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会徽

第三十八条采用统一会徽。会徽图案中央是中国医师协会英文Chinese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的缩写字母CMDA。上方是蛇杖,下方是药用植物和以人为本的图形。以地球图案为衬底,以墨绿色为基本色。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

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修改后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

日内,分别报卫生部和民政部审核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卫生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卫生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

中国制药工业现状

中国制药工业现状 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主要由13亿人口治病医疗、保险康复、生育等必须的医药消费所带动。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药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16.6%左右,“八五”期间发展速度最快,年平均增长率为22%,九五期间仍保持年平均增长率17%的发展速度。医药产业规模在2001年总值为2770亿元人民币,占大陆GDP的2.9%;2002年医药工业总值为3300亿元人民币,占GDP的3.2%左右,增幅达18.8%,高于全球医药产业年平均增长率13%。 药品市场的销售总额2001年达到了1260亿元,1990~2001年间更是保持了年均21.7%的增长速度,后面的几年增长速度会更快。 就医药细分行业的增长率而言,高于医药产业平均水准的是制药机械(28%)、化学制剂(21%);低于平均的是中药(16%)、生物制药(16%)、卫生材料(15%)、及医疗器械(12%)。 根据2001年全国换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统计,目前我国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是5146家,其中包括1700 多家"三资"企业(世界跨国医药公司前20名都已在我国合资办厂)。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有1100家左右。按产值计算,股份制经济在全行业的比重已从"九五"初期的12%上升到目前的33.2%,"三资"经济从15%上升到18.8%,而国有经济比重则从55%下降到36.1%。医药行业所有制结构

得到进一步调整,基本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在5000多家医药工业企业中,有生物制药企业 200余家、中药生产企业1100多家和化学药品生产企业4000 家左右。至2001年底,可以生产化学原料药近1500种,总产量 43万吨,位居世界第2;能生产化学药品制剂34个剂型、4000 余个品种;还有我国的传统中药,也已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能生产包括滴丸、气雾剂、注射剂在内的现代中药剂型 40多种,总产量已达37万吨,品种8000余种。另外,我国能生产疫苗、类毒素、抗血清、血液制品、体内外诊断试剂等各类生物制品300余种,其中现代生物工程药品20种;能生产预防制品约9亿人/份。我国还可以生产包括X射线断层扫描成像装臵、磁共振装臵等在内的医疗器械11000多个品种、规格;可以生产8大类1200多个规格的制药机械产品。 从我国医药企业的市场行为和品牌发展情况看,由于企业过度发展,数量众多,基本药物严重过剩,产品总量供过于求,而且著名药品品牌多数为境外品牌,其市场占有率高于国产品牌。从目前国内市场份额来看,"三资"企业产品占25%,进口产品占12%,国产品占35%,而大城市的大医院购进的"三资" 企业药品和进口药品高达60%~70%。可见,外资产品对中国医药币场有很大的影响。据统计,目前,在我国省级中医院应用的药品中,中药饮片、中成药和西药的比例为3:3:4,地市级的比例为2:3:5,县级比例为1.8:3:6.2。2001年。在我国药品币场中,西药、中成药、其它保健品和生物制品所占

2019年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577225.html,专业的论文在线写作平台 2019年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市协会在市社团办和市房产局各位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全体会员单位的密切合作,理事会和协会秘书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使市协会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对市协会2019年工作做如下总结并对2019年工作提出如下设想:一、2019年工作总结根据市协会二届二次理事会的精神,坚持抓好双向服务、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围绕行业工作的主要问题积极发挥了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和组织优势,使协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推动我市物业行业改革和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一)搞好协会换届工作根据《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组织各区分会的换届工作,解决了近年来各区分会人员变动较频繁,各区分会领导层人员短缺,而使分会开展工作存在一定困难的问题。组织召开市协会、区分会理事会议、会员会议24次,沟通了行业内的信息交流了工作经验,增强了市、区协会会员单位之间的亲合力。(二)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布《物业管理条例》工作1、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起草了学习、宣传、贯彻《<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工作方案》及宣传画册。3、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一清理、两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活动并注销了19家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证书,责令12家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市民信得过的物业管理企业”、“沈阳市市民满意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评选活动。5、精心组织积极参加中物协举办的“第二届中国物业管理发展论坛暨全国物业管理行业文艺调演活动”及“关于征集物业管理服务纠纷法律适用研讨会”

志愿者协会章程(一稿)

望谟县大爱之家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望谟县大爱之家志愿者协会(英文名:Love home Wangmo County Volunteer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无偿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望谟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望谟县委员会。本团体接受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是贵州省望谟县环城路中段。 第二章业务范围 七.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十三.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 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自愿服务。 第八条:定期向学校各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争取媒体支持做好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活动。 第十条:弘扬正气,倡导友爱奉献,促进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为我校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十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推进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二条:积极参与本协会开展的“八旗”活动,并积极为协会发展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 第十三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十四条:志愿者活动成为(广大青年)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广大青年)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的能力。 第十五条: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成为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七条: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八条:定期发行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刊、简报等宣传性刊物。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先进评比与表彰工作。 第三章会员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China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Information Center 一、基本情况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始建于1958年,是我国医药工业系统中历史最悠久,最具权威性,技术力量最雄厚的信息中心。最初,信息中心隶属于国家化工部,此后经一系列的政府部门名称变更或职能调整,2010年更名为“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旨在为中国医药行业建立一个权威专业且颇具特色的信息交流和对外传播平台。经过半个世纪的历练与沉积,中心积累了庞大的信息资源,拥有了广泛的医药数据,以及经验丰富的专业咨询人员。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一家专业从事生物医药信息研究、咨询、服务的医药信息咨询企业。信息中心面向全国的生物医药领域专业信息增值服务业已形成独特品牌。在长期的信息增值服务工作中,建立起了全国性的医药信息网络,与政府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全国2000多个企事业单位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为医药行业构建了信息交流和传播的平台,为政府部门的决策、规划和政策制订提供了有力的依据、研究和建议;为我国医药经济的发展承担起行业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为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项目履行,提供医药信息全方位的支持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信息平台 (1)中国医药数字图书馆

报道全球医药界最新的研发成果、市场动向和经营理念,提供及时、准确和权威的新名词,同时也是医药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信息交流和商贸活动的网络平台。 (2)中国医药工业统计网 中国医药统计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577225.html,)是国家统计局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主管的全国医药行业统计统一网上直报系统,是《中国医药统计年报》数据来源。统计涵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药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药专用设备8个子行业的医药企业。统计内容包括医药企业生产、销售、经营方面各项经济指标以及产品的生产、出口、销售数据。中国医药统计网作为宏观调控、战略决策和运行指导以及实时动态的医药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报告的权威数据支持和参考。 (3)医药综合数据库(Pharmaceutical Datebase,简称PDB) 为企业产品研发、市场策划、并购等决策提供第一手数据。该数据库是目前国内信息量最大、覆盖面最广、更新率更快、应用最方便的医药行业数据库,填补了国内综合性医药数据库的空白。 (4)《医院处方分析系统》(Rx Analysis System, RAS) 以临床一线医生的处方为信息载体和研究对象,充分发挥本中心的信息技术优势,全面、系统地分析各级医院处方用药的现状,从而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和临床药学研究、企业产品决策和市场把握、卫生行政部门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与决策参考。

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历程

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历程 姓名:那爱慈 宁夏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宁夏银川市 750021 摘要:我国物业管理经过23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开始进入市场化、规划化、法制化发展的新时期,这 其中经历了很多难题,但是随着国家对物业管理的不断的改进,我国的物业管理已经逐步走向正轨,并涌现 了一批大型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活动主题也趋于理性和成熟。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并且 成为房地产以及人们居住环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关键词:物业管理;发展历程;我国;法治;规范化; 1981年,深圳市第一家涉外商品房管理的专业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这是我国内地物业管理的起步阶段。此后,从深圳到广州,从南方到北方,物业管理公司大量出现。1994年,建设部颁发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住宅小区应当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从而正式确立了我国物业管理的新体制,为房屋管理体制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法规依据。1998年8月,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文本》,建设部制订了《业主公约示范文本》,1999年10月制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这些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推动了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物业管理企业已超过2万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家,一些城市实施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达到50%以上。【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物业管理 20世纪20年代初期,中国沿海及内地大城市的房地产业蓬勃发展,高楼林立。房地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物业市场的发展。当时已经出现的代理经租、清洁卫生、住宅装修、服务管理等经营性专业公司,形成了中国现代物业的雏形。 2 物业管理的起源 2.1 早期的物业管理 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引起对城市房屋需求的增加,城市原有的房屋设施已远远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房屋的空前紧张成为一大社会问题。房地产开发上建造建议住宅以低廉价格租给贫农和工人家庭。由于设施的简陋, 环境极差,承租人拖欠租金严重,房屋破损问题突出,居住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业主的经济效益。奥维克娅希尔女士为其名下出租物业制定了一套规范租户行为的管理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当地业主纷纷向其学习.这就是早期“物业管理”。1885年,英国政府颁发了世界上第一个对住宅问题产生重要影响的物业管理法令《1885年工人阶级住宅法》.1868年组建房地产专业协会—英国皇家测量师协会,它实际上可视为一个“准”全国性的物业管理协会. 2.2现代物业管理的形成【1】 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美国先后出现了如下专业型物业管理机构和物业管理的行为组织:①1908年,芝加哥建筑理人员组织(Chicago Building Managers Organization,简称CBM); ②建筑物主组织(Building Owners Organization,简称BOO);建筑物业主理人员协会(Building Owners and Managers Association,简称BOM)。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经济阶段的美国,金融托拉斯和官僚垄断资本的跨国经营积累巨额财富,带来了大规模的国内民工潮,国际移民潮和求学潮,加速了美国城市化和规模化进程,促进了美国高层建筑的发展。高层建筑物附属设备多,结构复杂,防火、保安任务重,大厦的日常管理、服务、维修、养护工作的专业和技术有求大大超出传统物业管理要求。同时摩天大厦的业主常常是数十个或数百个,面临着不知该由谁来管理的难题,于是,一种适应这种客观要求的专业性物业管理机构应运而生。该机构应业主要求,对楼宇提供统一的管理与系列服务,开启了现代物业管理运行的大门。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协会性质: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居民、干部职工等自愿参加,并志愿为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2)协会宗旨: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根据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生活需求,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倡导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相结合,弘扬中华民族五助互爱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建设。 (3)协会职责:协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提出具体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定期对全体会员进行培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帮助居民解决生活难题的能力。做好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志愿者,为服务对象开展以“一助一”为主要形式的志愿服务。 (4)会员:协会会员入会实行自愿原则。凡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的公民,经申请同意均可成为协会会员。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享有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权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权得到协会提供的信息;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会员履行的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5)协会领导机关: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会的职权是: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方针、任务;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6)登记管理。成立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应当依法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成立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凡具备条件的,应当及时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中国物业管理的起源及发展

中国物业管理的起源及发展 物业管理是顺应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发展而派生出来的产物,它作为房地产商品的消费环节,是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和完善,是适应市场机制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经营服务方式。当它以经营、服务、管理为一体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方式在我国大地上一出现,就显示出蓬勃的生命力及广阔的发展前景。然而,我国现行的物业管理毕竟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在理论和实践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给予回答。作为一个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的产业,自然备受各方关注。 一、物业和物业管理 物业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其中,“各类房屋”可以是住宅区,也可以是单体的其他建筑,还包括综合商住楼、别墅、高档写字楼、商贸大厦、工业厂房、仓库等。“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是指房屋室内外各类设备、公共市政设施及相邻的场地、庭院、道路。物业与房地产业既有着本质的联系,又有所不同。房地产业的概念是涵括房地产生产、流通、消费的整个过程的集合概念。物业是房地产进入消费领域的房地产产品,是其中的一个局部。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和法律,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公共绿化、道路养护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 物业管理的概念包含了以下几层意思:实施物业管理的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政府有关部门注册认可的专业组织。物业管理组织必须按与物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签订的合同依法进行管理。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人,是以经营的手段进行管理和服务,是集管理、服务、经营为一体的有偿劳动。物业管理是一种社会化的管理活动,其最终目的是方便用户,服务于社会,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 二、我国物业管理的由来 我国自本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改革的推进和深化,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呈狂部突进之势。建设项目之多,建设规模数量之大,建设方式之新,产权多元化格局的形成,给房地产管理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因此,不管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还是单位自管的,或是街道办事处管的小区和各类房屋,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经费少渠道、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住宅小区建设,虽然居住条件和配套建设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导致私搭乱建,垃圾随意堆放,设备残缺不全,管道不通,房屋失修失养等,使小区面貌一年新,二年旧,三年破的问题十分突出。社区管理和服务跟不上,居民意见很大,如:报纸收不到,没有医院,交通不通等。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为解决这些问题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年年都搞综合治理,然而,大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践证明原来那套行政性的福利型的房地产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对旧的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进行改革。我国各地房屋管理单位、管理部门在实践中对住宅小区管理方式进行了各项有益的探索。大庆石油管理局对住宅区实行封闭管理;常州等地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上海的房管所积极转换机制,开展多种经营,为管理经费开辟渠道等。这些措施,虽然对保持小区的环境、改善住宅的维修和养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住宅

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山东政法学院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山东政法学院志愿者联合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青年大学生组成的学生组织。学校指派团委干部兼任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负责志愿者联合会各项工作。 第二条本联合会是由依法成立的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志愿服务队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校性的非营利性的校级管理组织。本联合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联合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联合会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和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志愿服务队是校志愿者联合会的基层组织。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受所在院(系)党组织领导,在所在院(系)团组织和校志愿者联合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校志愿者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校园与社会和谐,为广大师生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应急救援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四)配合学校其他单位做好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校志愿者联合会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协调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召集全校志愿者协会主席联席会议(由校志愿者联合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六)开展西部志愿服务活动和与其他志愿者组织、团体的交流; (七)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 第七条志愿者联合会机构设置秉承精简、合理、高校的原则;人员组成采取公平竞争上岗和学校团委任命的形式确定。 第八条志愿者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 第九条志愿者联合会下设秘书处(辖办公室、文字部)、组织部、宣传部、发展部、活动部、网络信息部、项目调研部。 志愿者联合会主席作为校志愿者联合会负责人,全面主持志愿者联合会各项工作;副主席分管该组织各部处的管理,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条各部人员组成 (一)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团委老师兼任),副秘书长三名、秘书若干;

中国十大药企

中国十大药企 1、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以预防治疗和诊断护理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分销、零售、研发及生产为主业。旗下拥有11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和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国药一致、天坛生物、现代制药、盈天医药6家上市公司。2003年至2014年,集团营业收入年平均增幅33%,利润总额年平均增幅45%,总资产年平均增幅34%。2014年,集团营业收入超2400亿人民币,是目前唯一一家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国医药企业。2014年排名357位。 中国医药集团拥有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医药流通配送网络和与国际水平接轨的30个配送中心,是国内最大的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企业,承担了80%以上的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的生产任务。集团建立了生物制药、麻醉精神药品、抗感染药、抗肿瘤药、心脑血管用药、呼吸系统用药等生产基地和药材基地,拥有国内实力最强的应用性医药研究机构和工程设计院。2010年,中 国医药集团被评为国家创新型企业。 2、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全国性医药产业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医药研发与制造、分销与零售。2014年 营业收入924亿元,根据2014年中国企业联合会评定的

中国企业500强排名,排名62位,公司综合排名位居全 国医药行业第二,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在医药产品和分销市场方面均居领先地位的医药上市公司,入选上证180指数、沪深300指数样本股,H股入选恒生指数成分股、摩根斯坦利中国指数(MSCI)。 目前上药集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科、工、贸为一体 的大型企业集团,现有员工近3万人,注册资本31.58亿元,是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整、营销网络最健全的医药企业,并跻身中国企业五百强,是中国2010年上海 世博会医药全球合作伙伴。上海医药的分销网络以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华东、华北、华南三大重点区域为中心辐射全国各地。 3、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五百强企业,2014年,广州医药实现销售335.3亿元,同比增长16.24%。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51年,现有员工1700多人,是华南地区最大的医药流通企业。是广州市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及植物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物医药制剂等领域的研究和开发(R﹠D)以及制造与经营业务(P﹠M) ,而且在医药商贸物流、大健康产业等方面有了持续快速的发展,是广州市重点扶持发展的集科、工、贸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目前广州医药拥有21家分子公司,除广东外还分布于湖南、福建、陕西、四川、湖北等地。旗下王老吉药业于2005年2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部门职责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部门职责 综合部 1.负责协会重要公文的策划、起草、修改、印发、贯彻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文件的收文、传阅、落实承办和办结; 2.负责会长办公会和秘书长办公会的准备、记录、纪要撰写,会议决定或部署事项的落实及检查; 3.负责协会秘书处年、月、周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分解,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4.负责协会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5.负责协会印章、执照、证书的使用、登记与保管工作; 6.负责协会有关证书的年检工作; 7.负责牵头组织协会重大会议和活动; 8.负责秘书处人事管理与绩效考核; 9.负责协会外事和外联工作; 10.负责协会分支机构的联系与工作协调; 11.负责秘书处公务接待与信访工作; 12.负责秘书处办公用品购置与管理; 13.负责秘书处内部学习的组织落实; 14.负责做好秘书处后勤保障工作; 15.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员服务部

1.负责会员的管理与服务。根据协会章程制定落实会员管理办法,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入会手续办理和会员会籍的动态管理; 2.负责会员档案建立和保存,会员基本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以及会员数据库的维护;3.负责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 4.负责会员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根据分工,参与筹备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等会议,为协会与会员搭建交流平台; 5.负责加强与会员的联系,为会员提供信息、技术、法律等咨询服务,收集会员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会员信用档案系统管理及投诉处理; 7.负责会员创先争优和示范项目创建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8.负责协会与各地协会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沟通。 9.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信息部 1.负责制定协会年度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2.联系协调相关新闻媒体,负责建立媒体宣传信息沟通机制; 3.负责整合业内宣传资源,组织建立全国物业管理行业通讯员队伍; 4.负责对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 5.负责制定协会网络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6.负责协会“行业动态”及协会网站、微博、微信等对外媒体的管理和维护; 7.负责研究制定协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8.承办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部(培训中心)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 大学志愿者协会 、、八 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全称: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简称:志 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学院在院 本、专科学生自愿组成的全院性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友爱、互助、团结、进步的准则。履行“献人玫瑰,手留余香” 宗旨。通过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全院精神文明 建设,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同时,也为培育志愿者自身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本 协会遵守国家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弘扬中华民族 优良道德传统。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学院团委的指导及全院师生的监督。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省学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有: (一)优化社会风气,改善人际关系。 (二)响应我院“明德、博学、笃行、创新”的校训,努力推动院风建设的发展。 (三)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先锋,推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 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四)培养自身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提供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 (五)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 (六)为具有特殊困难情况的个人(包括协会内部成员)提供志愿者服务。 (七)策划、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其他兄弟团体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八)吸收、培养大学生志愿者。 (九)积极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初期有学院各系本、专科在校生自愿参加组成。 第八条本协会会员成分扩充与否待议。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一年一度的招收新会员(简称“招新”)工作期间: 1. 由申请人到本协会任一“招新”报名点报名,共预交全年会费。 (会费金额参照校团委文件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届时对外发布) 2. 报名名单由理事会组织部讨论并交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再由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表后交理事会组织部备案。 4. 最后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理事会组织部发给会员证及会徽,会员证由会员自己保 管,如有遗失,会员应速与理事会组织部联系补办事宜。 5. 至此,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非“招新”工作期间,如要申请加入本协会,请向本协会理事会组织部提交书面 申请,其余程序同上。 (三)如申请者未能通过本协会理事会组织部讨论或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本协会将 如数退还预交的全年会费。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质询权。 (二)参加本协会开展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南京大学志愿者章程

南京大学志愿者章程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各学院分会以及各种开展关于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我校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团体,是由我校各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组成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协会在校党委和江苏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五条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依据国务院社团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登记成立。协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协会承担以下任务: (一)改善校园文化生活、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配合团中央关于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市发展、社区服务、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学生、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全校各院、部青年志愿活动,协调、指导其开展活动。 (七)与校外志愿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六条协会按照本章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培训、考核; (二)组织实施审核协会及各院分会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 (三)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 (四)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协会及各分会招募志愿者,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告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条件,服务内容等。 第八条建立完备的校内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我校大学生志愿者长期参加志愿服务。具体见“注册志愿者管理条例”。 第九条协会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证明,每年度在我校注册志愿者中评选优秀志愿者并给予表彰。具体评选办法见“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例”。

中国物业管理现状与发展分析

中国物业管理现状与发展分析 引言 我国の物业管理起步于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房地产行业の蓬勃发展,同时在从香港引入内地の一种新の服务行业——物业管理,据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数据显示:约10500家,其中一级资质:1168家,管理面积:约146亿㎡,从业人员:约700万人,其中全国大概有4万余人获得物业管理师资格。就是这群人为广大业主营造出一个个安居乐业の生活和工作环境,从而为和谐の社会做出一定分量の贡献。 于此同时我国の物业发展在经过一段很长时间の摸索和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物业管理法规、制度の颁布实施,物业管理市场环境日趋成熟,既为物业管理企业创造了发展の机遇,同时使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着发展の挑战,正朝着精细化の发展方向逐步发展。分化出不同の物业管理服务类型。国内优秀の物业管理企业也越来越重视物业里の品牌建设。随着国内高端房产の涌现,物业这个与房产息息相关の服务行业,也出现了对高端物业の个性化定制の趋势,并时刻以满足物业客户の自尊与服务享受为己任。本文试就物业管理の发展与现状进行分析论证。 2,我国物业の发展现状: 2.1,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の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の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の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の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の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 首先广义の物业管理具有双重性。它是泛指一切有关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及租售后の管理和服务。包括房地产开发の早期介入和前期管理,以及房屋及其设备、公共设施の保养、维修、住宅小区の治安、环卫、交通、分送信报、公共绿化,道路养护等公共事务管理内容,范围相当广泛。有の物业管理还兼营小区内の商业服务、搬家服务、家政服务、房屋の装修装饰、房屋租赁等经营性服务项目。 美国の罗伯特.C.凯尔等人著の《物业管理案例与分析》一书中所阐述の物业管理者の基本职能是: 为业主管理物业;(2)为业主创造来自物业の收入;(3)使物业保值增值。 就代表了这种广义物业管理の观点。所以广义の物业管理就包含了公共管理与私人管理双重属性。 2.2、不完善の物业管理架构: 从体制上考察我国万余家物业管理企业,80%以上の是国有体制;如果我们再从物业管理企业产生の来源来分析,全国有70%以上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自办の企业,20%属于房管所或后勤单位改制,只有10%属于产权自主型の物业管企业。我们以深圳の物业管理公司为例,在深圳18家首批国家一级资质の物业管理企业中,17家是国有企业或者是国有企业参股,只有1家是民营企业,而且,这18家国家一级资质の物业管理企业都是开发商自行开办,这种现象の出现,首先要归结于以房地产の体制内分房等历史发展轨迹,造成了开发商不但要管建设好房子还要管理房子。 2.3逐步完善中の我国物业管理の法律: 从有物业管理の企业开始の十多年の时间里,几乎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在退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大学生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生组织。本协会接受北京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指导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领导。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提高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青年学生的整体素质,为促进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作的整体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四条协会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五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章程所称全体理事会由指导老师、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副部长组成。 第七条本章程所称常务理事会由指导老师、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组成。 第八条本章程所称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第九条本章程所称队长为各志愿者分队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十条本协会义务范围主要为: (一)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为校园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志愿工作发展的需要,推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志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为城镇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诚信自律公约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诚信自律公约 (经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物协”)会员单位管理服务行为,增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意识,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由中国物协全体会员单位共同约定,是全体会员单位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加入中国物协的会员,应当在入会申请中提交履行本公约的书面承诺。 第三条中国物协倡导全国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和机构遵守本公约,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共同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二章自律条款 第四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国物协发布的团体标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第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依法参与市场竞争,反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认真做好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和交接工作,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六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七条认真遵守信息保密原则,不利用业主的信息,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第八条积极参与行业内外的合作与交流,互尊互助,共同提高行业服务水准,维护行业声誉。 第九条积极参与、配合行业内开展的调查研究和相关数据的采集等工作,对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建言献策,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条加强对员工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益。 第十一条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完善服务,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十二条自觉接受协会自律管理,会员单位之间在业务活动中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从维护行业利益出发,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争议,自觉维护行业团结。 第三章公约的执行 第十三条中国物协理事会是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十四条中国物协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本公约执行的日常工作,向会员单位传递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诚信自律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愿和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会员单位有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的行为,均有权向公约执行机构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十六条会员单位有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公约执行机构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记录企业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和取消会员单位资格等惩罚措施。 第十七条会员单位有权对公约执行机构和工作人员执行本公约的公开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公约经中国物协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公约生效期间,经公约执行机构或十分之一以上会员单位提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单位同意,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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