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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2-03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2-03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说明页

1.前言

为提高放射诊疗质量,确保受检者和患者在放射诊疗过程中的安全,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本适用于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包括核素敷贴治疗和放射免疫分析)和放射治疗(包括远距离和近距离治疗)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方案制定。各医疗机构可以参考本,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本中出现的科室名称等为示例,也请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2.编制依据

本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市相关规定制订,各医疗机构在参考本时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9706.5 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能量为1Mev至50Mev 电子加速器安全专用要求GB 16348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16361 临床核医学患者的防护和质量控制规范

GB 16362 远距治疗患者放射防护与质量保证要求

GBZ120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21 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GBZ126 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GBZ134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GBZ136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

GBZ161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GBZ168 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79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

WS 262 后装γ源治疗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DB31/462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上海市放射诊断质控手册》

《上海市放射治疗质控手册》

放射诊疗工作安全防护制度

起草人:蔡嫣

审核人:安美娟

批准人:陈黎

起草日期:2016-05-15

审核日期:2016-05-18

批准日期:2016-05-26

文件编号

塘医放-009

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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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总则

一、本机构放射诊疗质量管理目标:通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提高放射影像诊断和治疗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获得最佳影像质量和治疗效果,减少医疗照射剂量,达到医疗照射防护的最优化。

二、本机构院医务科为放射诊疗质量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各放射诊疗工作部门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定执业医师、专业物理人员及其他医技人员的培训准则和计划,并对他们的医疗照射正当性判断水平进行考核和档案记录。

三、各放射诊疗工作部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应的放射诊断和治疗质量保证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实施科室质量控制和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日常培训教育工作,检查质量保证方案执行情况。

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方案、实施细则和放射诊疗操作规程,减少差错,提高影像诊断和治疗质量。

五、医疗照射的检查申请单和治疗处方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并需严格按照检查申请单和治疗处方对受检者与患者实施诊断性或治疗性医疗照射。

六、执业医师在开具医疗照射诊治处方时,应与其他医技人员一起对受检者与患者个人的医疗照射进行正当性判断、最优化和结果的临床评价;从其他专家或工作人员获取与该医疗照射实践有关的信息(例如先前检查的,特别是放射学的信息或记录);还应为受检者与患者提供电离辐射的风险信息。

七、相关的核医学医师、放射学家或肿瘤学家应对执业医师诊疗处方进行复核,对执行诊疗处方中涉及电离辐射的诊断或治疗过程负有责任。

八、在儿童检查、群体检查、CT诊断、介入诊疗或放射治疗等可能引起患者高剂量的医疗照射,应确保有设当的设备、技术和辅助设备;还应重视包括质量控制措施、患者剂量或放射性施用量估计在内的质量保证。

九、对于新型医疗照射的技术和方法,使用前都应通过正当性判断,已判断为正当的医疗照射类型,当取得新的或重要的证据并需要重新判断时,应当重新进行正当性判断。

十、通过正当性判断的所有新型的医疗照射技术和方法,使用时应严格控制在其适应证范围内,要用到新的适应证时必需另行进行正当性判断。

十一、本机构对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的执行情况实行考核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包括执业医师、物理师、技术员)均按其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每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考勤、质量抽查、业务考核、满意度考核。对违反医院或科室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对优秀工作者年终集中评优并予以奖励,做到奖惩结合。

放射诊疗工作安全防护制度

起草人:蔡嫣

审核人:安美娟

批准人:陈黎

起草日期:2016-05-15

审核日期:2016-05-18

批准日期:2016-05-26

文件编号

塘医放-010

修订日期:

第0 页共0 页

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一、基本要求

1、正确合理地使用诊断性医疗照射,掌握好适应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认真对哺乳妇女、孕妇和育龄妇女的诊断性医疗照射进行正当性判断,特别是腹部和骨盆检查,也应注意儿童的诊断性医疗照射的正当性判断。

2、参照国家《电离辐射与辐射源安全防护基本标准》(GB18871)中有关放射诊断的医疗照射指导水平,建立放射学诊断程序的运行参数规程,确定并认真选择各种操作参数(例如管电压、管电流与时间或它们的乘积),力求受检者所受到的照射是达到预期诊断所需的最低剂量。

3、建立X射线影像诊断综合读片制度,及时对漏诊、误诊病例进行修正,分析、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4、建立疑难病例集体读片和讨论制度,必要时邀请临床科室或其他医技科室人员参加,广泛听取各种意见,相互参考,以求做出更准确的诊断。

5、建立影像诊断随访制度,对放射检查的所有手术病人进行手术病理随访,对放射诊断的定位和定性诊断情况进行分析,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

6、针对不同种类的病人检查前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对疑难危重病例及时组织会诊。

7、除了临床必需的透视检查外,尽量采用摄影检查,减少受照剂量。

8、帮助和安慰患者的陪护人员所受的照射按照剂量约束值的要求控制在5mSV以内。

9、应尽量避免使用直接荧光透视检查。

二、操作中的质量控制

1、按照本机构建立的放射学诊断程序的运行参数规程进行操作。

2、参照卫生行业标准医学X线检查操作规程(WS/T389)、CT检查操作规定(WS/T391)等标准进行检查前准备、确定检查程序、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

3、进行X射线检查时,对儿童等特殊受检者采取相应固定体位措施和防护措施。

4、对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X射线检查的孕妇,应注意尽可能保护好胚胎和胎儿。

5、在进行X射线检查时,工作人员应注意合理选择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并重视暗室操作技术的质量保证。

6、在进行X射线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

7、在实施X射线检查时,应对患者(受检者)进行全程监控,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8、CT检查时,工作人员应检查控制台上所显示出的患者剂量指示值(CTDIw、CTDIvol 和DLP),发现异常,应找出原因并加以纠正。

三、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的质量控制

1、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性能应满足GB17589、GBZ130、GBZ186、GBZ187、ws76等标准的要求。

2、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在订购、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定期检测、常规维护和校正性维修中予以保证。

3、机房应监测其湿度、温度并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4、建立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的档案,并记录其保养、维修、年检等内容。

5、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委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放射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启用。

6、每年委托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每季度自行进行一次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检测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请厂家进行维修,合格后方启用。

7、不购置和使用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

附件(具体内容略)

1、各类X射线影检查操作参数

2、X射线影像诊断综合读片制度

3、疑难病例集体读片、讨论制度

4、X射线影像诊断随访制度

放射诊疗工作安全防护制度

起草人:蔡嫣

审核人:安美娟

批准人:陈黎

起草日期:2016-05-15

审核日期:2016-05-18

批准日期:2016-05-26

文件编号

塘医放-011

第0 次修订

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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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放射学质量保证方案

一、基本要求

1、严格选择适应证,充分做好术前准备,严格介入放射人员资质管理。介入放射医生要做好术前会诊、各项谈话及知情同意书签署,术后要对介入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定时、定期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相关主管医师联系、沟通。

2、患者所在科室主任应对术前讨论、介入指征、术前谈话、术者安排及人员资质等工作负责,遇疑难、复杂的介入技术问题必要时邀请该组介入组长参加术前病例讨论;介入组长应对上台参加手术人员资质把关,有权制止无资质医师上台手术,并负责进行手术指导和处理术中疑难、复杂的技术问题。

3、手术前应严格进行患者身份确认。应认真阅读治疗单,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当日医嘱及注意事项等。

4、介入放射学工作流程见附图。

二、介入操作中的质量控制

1、根据对典型技术估计或实测的剂量率或者根据使用热释光剂量计或其他类型剂量计对各种"典型"或者直接得到的患者剂量测定结果进行患者入射体表剂量计算,并参照国家电离辐射与辐射源安全防护基本标准(GB18871)中入射体表剂量率指导水平。

2、认真选择并综合考虑总透视时间、图像总数、透视剂量率和每一帧图像在患者入射点的剂量、剂量与面积之积等参数,以使患者所受到的剂量为达到临床诊疗目的下的最低照射量。

3、开展介入放射的执业医师要具备扎实的影像学知识基本功,娴熟的介入操作技术,丰富的临床知识,尽量缩短操作时间。

4、介入手术后由手术者或者更高一级医师结合手术病理结果做出结论,并签发报告单,保证报告的准确性。为保证造影检查诊断质量,所有造影诊断报告均须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医师审核后方能发出,疑难病例须经科室讨论。

5、随访要有书面记录,资料要齐全。随访项目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室、病床、门诊号、X线号/DSA号、病理号、手术日期,影像检查名称和诊断、手术记录、病理表现与诊断、书写报告医师及审核医师和随访者。

三、介入放射学设备的质量控制

同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的质量控制要求。

附图介入放射工作流程图

放射诊疗工作安全防护制度

起草人:蔡嫣

审核人:安美娟

批准人:陈黎

起草日期:2016-05-15

审核日期:2016-05-18

批准日期:2016-05-26

文件编号

塘医放-012

第0 次修订

修订日期:

第0 页共0 页

核医学质量保证方案

一、基本要求

1、核医学工作场所的设置应与开展的诊治项目相适应,实验室、检查室、注射室、治疗病房和候诊区等各工作场所及其相应防护设施符合GB120的要求。

2、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内容至少包括:处方程序,包括患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摘要、适应证和禁忌证等内容;放射药物施用程序,包括可靠的施药程序、患者信息及身份识别和患者准备等内容;临床工作程序,包括核准的供方和材料、储存、放射性药物制备、临床环境、患者的运送和准备、设备性能、采购规程和废物处理等内容;技术培训及经验收集程序,包括核医学专家、物理学家、技师和所涉及的其他人员的培训和经验收集等内容;数据分析和处理程序,包括处理规程、设备性能、数据精确度和完整性等内容;结果报告程序,包括数据、图像审读、结果和进一步的建议等内容。

3、执业医师、技术人员及其他影像工作人员,除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外,还应接受核医学诊疗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防护知识等的技术培训。

4、应给接受核医学诊治的患者提供指导和说明,使其明白怎样做才可能使接触人员所受到的剂量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二、诊疗计划

1、执业医师应逐例进行正当性判断,以确保按临床需要得到的诊疗预期利益将超过该诊疗可能带来的潜在危险,只有符合正当性要求的才能开具放射性药物诊疗处方。对核医学诊疗敏感的患者使用放射性药物时更应严格控制。申请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及实验室化验结果等进行正确的临床判断。

2、所有新型核医学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前都应通过正当性判断;已判断为正当的技术和方法,当取得新的或重要的证据并需要重新判断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正当性判断。

3、用放射性药物诊断时,应参考有关医疗照射指导水平(GB16361),采用能达到预期诊断目的所需要的最低放射性核素施用量。注意查阅以往的患者检查资料,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有核医学实际医疗照射与放射性药物诊疗处方相一致的验证程序。

4、仅具有相应资质的执业医师才能对患者开具放射性药物治疗的处方,并应凭此处方给患者使用治疗性放射性药物。

5、执业医师、技术人员及其他影像工作人员,在能达到可接受的图像质量的情况下,应使患者接受的剂量尽可能低。为此,应根据不同患者的特点选用适当的放射性药物及其施用活度,特别是对儿童与器官功能损害的患者;对非检查器官可使用阻断放射性药物吸收的方法,并加速排除。

6、在核医学诊疗实施前,执业医师及相关人员有责任将可能的风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患者或其家属。

7、在给妇女施用放射性药物前,要判断患者是否怀孕或哺乳。在提请检查时如果月经已经过期或停止,一般应作怀孕看待。必要时可根据超声检查结果确定。

8、为了避免对胎儿和胚胎造成意外辐射照射,应对患者是否怀孕进行询问、检查和评估。并将有关咨询说明张贴在核医学相关场所,特别是入口处和候诊区。

9、对哺乳和怀孕妇女施用诊断性放射性药物,应特别注意进行正当性判断。因特别需要对怀孕妇女进行影像检查时,应对其胎儿所受吸收剂量进行评估;除非是挽救生命的情况,孕妇不应接受放射性药物的治疗,特别是含131I和32P的放射性药物。

10、仅当有明显的临床指征时才可以对儿童实施放射性核素显像检查,并应根据患儿的体重、身体表面积或其他适用的准则尽可能减少放射性药物施用量,还应选择半衰期尽可能短的放射性核素。

三、核医学诊断操作中的质量控制

1、应按技术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要求建立核医学操作设备的运行条件,以便在取得最佳影像时,患者吸收剂量最小。

2、使用放射诊断药物之前,应有程序确定患者身份、施药前患者的准备和施药程序等有关信息;应正确、详细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

3、对使用的放射性药物须进行活度测定。给患者注射放射性药物时必须小心谨慎,注意检查注射放射性药物的静脉周围有无泄漏,规定的活度是否已全部注入。如果出现意外,必须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

4、采用99mTc及其放射性药物进行核医学诊断时,可直接采用较小的施用药量和延长成像时间来进行优化。若使用其他放射性核素(例如I或Ga),宜进行胎儿剂量计算和风险评估;鼓励孕妇多喝水和多排尿,以便通过孕妇肾脏迅速清除放射性药物。对易于穿过胎盘屏障被胎儿摄入的放射性药物,例如放射性I,要避免对胎儿引起的事故性照射。

5、必须记录每一次给予放射性药物的全部情况(包括患者反应和副作用等)。如给予情况不满意,应同时记录失败的原因。

6、完成核素显像后必须请核医学医师进行复查。

11、应按照GB18871附录B中所规定的要求,向探视者和家庭成员提供有关的辐射防护措施(例如限定接触或接近患者的时间等)及其相应的书面指导,并对其所受剂量加以约束,使其在患者的诊断或治疗期间所受的剂量不超过5mSv。探视已食入放射性药物的患者的婴儿和儿童、所受剂量应不超过1mSv。

四、核医学治疗操作中的质量控制

1、在施用放射治疗药物之前,应按程序确定患者身份、施药前患者的准备和施药程序等。

2、在给妇女施用放射性药物前,要判断患者是否怀孕或哺乳。在提请检查时如果月经已经过期或停止,一般应作怀孕看待。必要时可根据超声检查结果确定。

3、给患者口头或书面指导,以减少对其家庭成员和公众所造成的照射。

4、对所用放射性药物必须进行活度测定。给患者口服放射性药物前应检查其是否能正常吞咽,服药时观察这些药物是否已被吞下,并注视患者是否有出现呕吐的任何指征。要特别注意防止由于患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造成的放射性污染。

5、按治疗剂量接受放射性药物后的住院患者,其出院时间应符合GB18871和GBZ179的要求。

6、接受放射性药物治疗的哺乳妇女,应按GB16361附录B的建议终止一段时间的哺乳。

7、治疗过程中,应由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每次治疗剂量进行计算并予以记录,治疗剂量必须经两人计算及核对。相关记录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每个患者所服用的放射性药物及其类型、给药途径、分次给予的方式及其使用活度;医学研究中志愿者所服用的放射性药物及其类型、给药途径、分次给予的方式及其施用活度。

8、对接受放射性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对其家庭成员提供辐射防护的书面指导。对接受放射性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仅当其家庭成员中的成人所受剂量不可能超过5mSv、其家庭成员中的儿童和婴儿以及其他公众所受剂量不可能超过1mSv时,才能允许患者出院。探视者和家庭成员所受剂量的估算方法以及剂量约束相对应的放射性药物施用量可参考GB16361附录E。

9、接受了131I治疗的患者,其体内放射性活度降低至低于400MBq之前不得出院。

五、核医学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校准要求

1、核医学使用的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应通过校准使之可追溯到标准剂量实验室。

2、核医学使用的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应使用活度计测量其活度,并通过对活度计的定期校准使之可溯源到次级标准。

3、应通过规范性的质量控制来评价活度计等测量设备的有效性,并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相关比对。

4、对放射性药物的质量控制,应以质量控制的过程和程序控制为重点,应要求所有作业程序都有书面形式且得到严格遵守,并按质量体系的要求准确记录和保存。

5、应对相关的作业环境的微生物、药物颗粒和放射性污染进行定期监测,对放射性核素纯度进行验收检测;按计划对所有相关设备进行日常预防性保养,并对其定期校准。

6、应建立放射性药物使用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材料、验收检测、日常检测、放射性药物的储存、生产过程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等的记录。

7、应使用气体井型电离室型放射性核素活度计测量放射性药物放射性,以确保注射器或瓶中放射性药物所给活度的准确度。

六、核医学操作设备的质量控制

1、核医学操作设备性能应满足GB/T18988.1、GB/T18988.

2、GB/T18988.3 、GB/T18989、

GB17589和NEMA等标准中对设备性能的要求。

2、核医学操作设备正常运行中,应按照国家标准,结合本市质控管理的要求开展质量控制稳定性检测。

3、建立核医学操作设备的档案,并记录其保养、维修、年检等内容。

4、对新的或维修过的显像器件或辐照装置,使用前应测量其相关的物理参数,并且以后对其进行定期测量。

5、应对核医学操作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当设备工作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核医学质量控制和防护检测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放射诊疗工作安全防护制度

起草人:蔡嫣

审核人:安美娟

批准人:陈黎

起草日期:2016-05-15

审核日期:2016-05-18

批准日期:2016-05-26

文件编号

塘医放-013

第0 次修订

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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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疗质量保证方案

一、基本要求

1、放射治疗的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管理由放射治疗科主任负责,参与放射治疗的放射肿瘤医师、医学物理人员、放射治疗技师及护士等都应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应建立质量控制工作规程,包括对放射治疗装置、模拟定位装置、放射治疗计划系统、放射治疗剂量仪等的质量控制工作。

3、对于每一种放射治疗类型,都应制定实施辐射照射的书面程序。

二、治疗计划

1、严格掌握放射治疗适应症,病人应先经病理学或细胞学明确诊断,并经医生确诊属于需放射治疗疾病。工作年限不满三年的住院医师开具放射治疗单必须经中级职称以上医师签字。

2、应注意逐例进行正当性判断。当确定为放射治疗的适应症并不大可能引起明显并发症的情况下方可开展放射治疗。

3、除有明显的临床指征外,避免对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施行腹部或骨盆部位的放射治疗;若确需要治疗,应周密计划以使胚胎或胎儿所受到的照射剂量较小。

4、对于所有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获得放射治疗医师签字并注明日期的处方。远距离治疗的处方应该包含以下信息:治疗点的位置、总剂量、每次剂量、分次和总治疗周期。此外,应该说明在照射体积内会受到照射危险的器官的最大剂量。近距离治疗的处方应包含以下信息:参考点和会受到危险的器官的总剂量、参考剂量、体积的大小、源数目和它们的剂量分配、放射性核素在参考日期的源强度。

5、放射治疗医师提出治疗方案后,经医学物理人员核定照射剂量,或由放射治疗医师会同医学物理人员、临床医师共同制定有效的放射治疗计划。放射治疗计划应当以高效治疗、减少正常组织损伤为目的,并应准确确定靶区位置与范围、照射剂量和时间。

6、应逐例制定对治疗靶区的照射计划,使靶区受到适当治疗照射并使靶区的器官和组

织所受剂量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三、治疗中的质量控制

1、对患者实施首次放射治疗前,必须由放射治疗医师临场指导摆位和实施其他有关检查、处理。

2、每日开机前需检查各联锁装置,记录机器的运行状况、机房湿度和温度。禁止任意关闭安全联锁,严禁在去除安全联锁的情况下开机。

3、照射前应严格进行患者身份确认。应认真阅读治疗单,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照射剂量、照射标志、摆位要求(照射方式、体位)、照射要求、当日医嘱及注意事项等。

4、按医嘱正确摆位,做到一人开机,至少两人摆位,不得擅自修改治疗医嘱。去治疗室摆位者(不少于2人)先查看治疗单、请患者进入治疗室,并解释照射中注意事项(包括接受放疗时的体位保持、呼吸调节、在身体出现不适时如何示意工作人员等),将床面下降至适当高度,帮助患者上床。

5、认真执行放疗单的医嘱,摆位时要按次序完成各项工作条件。放射治疗医师、医学物理人员应参与特殊照射野的摆位及照射。

6、摆位结束后核对距离、机架、机头的转角、射野面积、灯光野位置、体位的固定,必要时用室内激光定位灯,观察射出方向及应照射的范围和照射区是否正确。

7、治疗期间,应有2名操作人员协调操作,认真做好当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治疗期间操作人员应密切注视操作台仪表及患者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禁止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

8、治疗中技术员必须在监视器中仔细观察病人体位是否有移动,如果变动要立即停止出束,进入治疗室核对有无变动,核对后再开机继续治疗。如体位变动较大或患者不能坚持该体位治疗,应记录下来并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以决定是否更改治疗计划。

9、实施治疗时,除接受治疗的患者外,治疗室内不得停留任何人员。参与治疗的工作人员在进入机房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报警仪。

10、照射结束后要检查病人体位移动情况,及时记录和提醒病人注意。发现摆位或剂量差错,应及时报告主管医师、科主任,不得自行涂改或隐瞒不报。

11、放射治疗医师应验证治疗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偏离计划现象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12、实施后装治疗时,必须详细记录治疗方式、治疗源类型、活度、数目、通道、照射时间、单次照射剂量及总剂量和放射源在施源器内的驻留位置及照射长度,并绘示意图存档。

13、实施γ远距离治疗的工作人员在进入治疗室前,应首先检查操作控制台的源位显示,确认放射性同位素处于关闭位时,方可进入治疗室。

14、γ远距离治疗完成后,若发现放射源未退回贮存位置,应迅速将患者从治疗室内转移出去,放射治疗技师应详细记录完成正常照射后患者在室内滞留时间和所处位置等信息,为估算患者超量受照剂量保存详细记录。

四、放射治疗设备的质量控制

1、放射治疗装置性能应满足GB9706.5、GB1636

2、GBZ121、GBZ126、GBZ161、GBZ168等标准中对设备性能的要求。放射治疗装置的安全性能应在订购、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定期检测、常规维护和校正性维修中予以保证。

2、用于放射治疗的计划设计软件系统应是经过验证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原版正式产品。软件的使用者应经过厂家培训并全面掌握软件的使用。软件升级后应重新验证后方可使用。

3、用于γ远距离治疗的放射源应符合GB4075给出的对密封源的要求。

4、每天机器治疗前,物理师和机器维修工程师应检查机器及联锁装置等,待试运行正常后方可开始治疗患者,每次检测均应记录在案备查。

5、放射治疗设备正常运行中,应按照国家标准,结合本市质控管理的要求开展质量控制稳定性检测。

6、建立放射治疗设备的档案,并记录其保养、维修、年检等内容。

7、放射剂量测量仪应接受二级标准剂量学是实验室的校准,每两年进行校准一次。

8、对新安装、换源后和维修后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检测,以保证治疗剂量的准确可靠。

9、应对放射治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当设备工作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附件(具体内容略)

1、放射治疗实施程序

2、放射治疗设备质量控制稳定性检测项目、周期和检测要求

放射科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控制方案

最新资料推荐 1 / 8 放射科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控制方案 口腔放射科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及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加强 放射科影像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保证放射科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 根据卫生部《医用 X 射线放射卫生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 结 合口腔颌面影像诊断学专业的实际情况, 制定口腔影像诊断质量保 证方案。 一、 放射科影像质量保证, 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 1 、 影 像质量保证工作小组, 成员包括影像诊断医师、 放射技师组成。 2 、 科主任负责制定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和实施细节, 定期和不 定期的核查影像质量保证方案的全面实施。 3 、 影像技术组人员负责影像设备正常运行, 保证影像设备运 行稳定, 参数准确, 发生设备故障及时报修。 技术组负责 X 线检查扫描过程的质量控制。 4 、 影像诊断组医师负责影像诊断报告的质量控制。 二、 放射科工作人员准入要求 1. 从事影像诊断医师和放射技 师人员应上岗培训, 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 需取得放射工作人 员证, 建立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档案。 2. 从事放射科诊断应有执业医师资格。 放射技术人员应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师资格职称。 三、 影像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放射科室负责人, 诊断组人员, 技术组人员等各司其职责, 做好影像质量管理。 1.

2.X线机器日常保养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故障维修。 3.制定放射科符合口腔颌面影像诊断的标准。 4.定期组织放射科各组人员学习新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四、影像质量评价制度1. 对X 线片的影像质量等级进行每 周定期的评价。 进行放射技术操作人员的技能质控,核查X 线牙片摄片患者体位、X 线投照垂直角度与水平角度,投照技术是否符合标准:牙片影像放大失真比例,不同时期检查,图像放大比例前后一致。 评价影像质量,提高甲级片率,分析不合格片和差级片原因,提出改进办法。 2. 影像诊断组医师负责影像诊断报告,从诊断角度,定期组织阅片,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对影像质量进行评价,发现图像质量不能满足影像诊断,诊断医师与技术人员沟通,提出改进建议。 3.技师或医师日常工作中遇到疑难病例,发现质量问题应逐级报告,向上级技师或医师处理。 如质量问题较多,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影像质量保证工作小组研究解决。 4.定期进行影像诊断与手术、病理或出院诊断跟踪随访对比,一般每年不少于6 次,统计影像诊断与临床诊断的符合率,分析误诊漏诊原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影像诊断正确性。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 【篇一:放射诊疗制度】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 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 定本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疗工作,自 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2、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的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进行诊疗科 目登记,相关证件齐全后方可开展。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 提交正、副本,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 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证明,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5、本院每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年放射诊疗设备、人员变动、本周 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放射防护与 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等情况。 6、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以及诊疗项目发生变更时,及时向当地 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果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本院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 门申请补办。 某某医院 2013年4月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 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 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医院办公室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的委托工作,建立并 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放射治疗规制度及质量控制制度

肿瘤放射治疗规章制度 一、放射防护三级责任制度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落实放射防护的安全责任,制定放射防护三级责任制度:放射防护实行医院(医务科)、科室、使用及维护人员,并定期对放射诊疗操作人员、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教育和指导,并对直线加速器室的放射防护工作、放射机房现场等定期或经常进行督查,检查防护装置,配合有关部门检测防护效果。 二、放射物理室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院内及科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中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3.计划设计,由医生填好《治疗计划单》并经上级主管医生确认靶区签字后方可执行。计划设计按《放射治疗计划的设计、实施规范》来执行。治疗计划实行三签字制度:《治疗计划单》上有计划设计人(剂量师)、计划组负责的物理师和主管医师的签字。 4.特殊照射,应由医师与放射物理师和技师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5.物理室人员必须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保证完成。如应按时完成计划设计和放射治疗技术的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以及放射防护监督等工作。 6.保持工作环境及机房整齐、清洁,在机房内禁止吸烟。 7.各机房保持安静,不得在机房内会客,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带人参观。 8.操作各放疗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严肃、认真、负责,爱护设备。 9.每周做一次机器维护,保养。各机器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10.科室财产和设备,专人保管。 11.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应关闭用电设备,关好门窗。 三、CT模拟定位室工作制度

定位室工作人员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医生对病人治疗方式的选择进行正确的定位。 1.负责定位室设备器材的保管及常规维护; 2.掌握机器的性能和熟练应用; 3.熟练掌握和应用各种病人的定位技术; 4.加强对各室的联系,每一项工作的衔接,减少差错的发生率; 5.加强周围环境管理,减少意外照射事故的发生; 6.加强定位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7.搞好定位室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工作。 四、体模室工作制度 1.按医院规定作息时间正常上下班。 2.工作中衣帽整洁、具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服务态度。 3.熟练掌握模室各种技术和应用,各种体模的制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4.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5.保持工作环境及机房整齐、清洁。 6.负责体模室设备器材和医疗废物的管理。 7.搞好日常开机、训机工作。 8.搞好工作环境卫生,减少有毒物质对人体的损害和环境污染。 9.每天下班后关好水电、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五、医用直线加速器室工作制度 加速器治疗精确与否,直接影响健康,为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特规定以下条例: 1.每日严格按有关规定开机检查机器各项指标,物理人员检查输出剂量,各项指标有关数据填写清楚,签字确认后交技术员投照。

放射检查质量保证方案和管理制度

放射检查质量保证方案和管理制度

放射检查质量保证方案和管理制度 对于接受放射性检查的患者,依据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制定万众医院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和管理制度。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按照医疗放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小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的放射检查质量保证方案和管理制度,应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放射科影像质量保证,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 1、影像质量保证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影像诊断医师、放射技师组成。 2、科主任负责制定质量保证工作管理制度和实施细节,定期检查影像质量保证方案的全面实施。 3、影像技术人员负责影像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设备运行稳定,参数准确,发生设备故障及时报修。技术人员负责X线检查摄片及扫描过程的质量控制。 二、放射科工作人员要求 1、从事影像诊断医师和放射技师人员应上岗培训,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需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建立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档案。 2、从事放射诊断应有执业医师资格。放射技术人员应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师资格职称。

三、影像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1、放射诊断人员、技术人员各负其职责,做好影像质量管理。 2、X线机器日常保养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故障维修。 3、制定放射科符合口腔影像诊断的标准。 4、定期组织放射科诊断医师和放射技师人员学习新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四、影像质量评价制度 1、对X线片的影像质量等级进行定期的评价。对放射技术操作人员进行技能质控,核查X线牙片摄片患者体位,X线投照垂直角度与水平角度,投照技术是否符合标准。牙片影像放大失真比例,不同时期检查,图像放大比例前后一致。评价影像质量,提高甲级片率,分析不合格片和差级片原因,提出改进方法。 2、放射诊断医师负责影像诊断报告,组织阅片,从诊断角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由影像质量保证工作小组监督,发现图像质量不能满足影像诊断,与技术人员共同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提高影像诊断正确性。 五、影像质量评价标准 1、摄片前要做到: ①查患者申请单,核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医生, 及摄片部位。

医院放射科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改进措施方案

放射科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改进措施方案 一、XX医院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全科室人员必须把医疗护理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质量意识,自觉接受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检查监督。 2.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成立由科主任领导的,包括诊断和投照技术组及导管组人员组成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诊断和投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4.坚持实行每日早间集体读片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规范诊断报告的书写。 5.坚持实行技术读片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对照片质量进行讲评。 6.加强质量管理力度,严肃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 7.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三基”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8.加强影像资料的管理,实行入库前再次检查核对和借片制度。 二、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组长:张建平 成员:李康宁王文洁张玉红张伟军 三、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放射科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落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的操作规程,医疗质量标准及措施。 3.建立健全本科室医疗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开展活动,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

结果通报全科及上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5.对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6.负责落实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再教育,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7.负责制定本科室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 四、放射科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则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有关精神,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科室成立质量保证管理小组,制定《放射科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节》。 一.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提高影像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获得最佳影像质量,减少放射剂量,为临床诊断提供准确依据,达到代价—危害—利益三方面的最优化。 1.提高各级影像专业技术水平; 2.改善影像科各专业人员间的关系,全面进行质量管理; 3.建立各种设备、各项指标的标准和评价方式,为影像诊断质量的提高作出更客观、正确的决策; 4.通过代价—危害—利益分析,以经营的观点管理放射科。 二.放射科“X射线防护与诊断质量保证管理小组”(下称管理小组)负责制定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科室质量控制和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管理小组以下列法规和文件为依据和准则,进行质量控制管理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包括《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儿童X射线放射诊断卫生防护标准》、《育龄妇女和孕妇的X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以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为贯彻执行以上法规而做出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同时认真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 四.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影像诊断质量保证和减少差错的重要环节。卫生部医政司编撰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严格认真执行。管理小组要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并经常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五.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放射科分为普放及CT两个组。CT室由从事多年CT工作的医师和技师为固定技术骨干,其他医师技师采取定期轮换,以保证质量和培养一专多能的人才。轮换医师的诊断报告由主治以上的CT医师审核签发。CT室医师要负责审查签发中、晚班的急诊报告。各专业组每天各由一名医师值班。 六.CT扫描方案和是否增强由医师进行确定,原则上由原扫描医师书写诊断报告。在扫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第1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第2条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四)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第3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泄漏等措施,并安装必要的报警装置。 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的制度,做到交接严格,检查及时,账目清楚,账物相符,记录资料完整。 第4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第5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第6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 第7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第8条医疗机构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实施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二)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三)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四)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五)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第9条医疗机构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健康普查的,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应当报卫生部批准。

放射治疗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

放射治疗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放射治疗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 我院射线装置是用于开展病人的诊断,做好设备的质量检测和控制,是保证病人得到有效的诊断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证,特制定本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 一、质量保证原则 (一)射线装置场所的选址、布局和防护设施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具备与诊疗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包括必要的设备和防护用品。 (三)具备与科室规模相适应的各类专业人员。 (四)具有对受诊治者的安全保障措施。 (五)制定辐射剂量的质量检测计划,保证照射质量,做好射线装置、剂量检测仪等设备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工作。 二、质量保证内容 (一)技术员每次在病人治疗摆位前、摆位中和摆位后校对病人治疗单,核实相关照射参数。 (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

(三)建立质量控制小组,实行科主任、技士长负责制,采取定期检查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层层把关,防止差错。 (四)维修技术人员在治疗期间随时观察机器的运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五)定期维修保养机器,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六)射线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剂量检测,保证剂量的准确性。 (七)剂量检测仪每年送有关部门进行校验。 三、保养维护及环境监测 (一)每周六设备维修人员和物理师共同对射线装置的射线剂量、机器参数、门机灯连锁等进行检查,每半年由生产厂家专业工程师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维护和机器性能测定,及时校验各种参数。 (二)每年请卫生放射防护监督管理人员对放射场所的环境进行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对机器进行性能的测定。 马关康瑜精神病医院

影像科影像质量控制方案

影像科影像质量控制方案为加强放射科影像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保证放射科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落实“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参照湖南省卫生厅下发的《放射影像质量保证方案》,特制定本院放射科影像质量保证方案。 一、放射科影像质量保证组织和人员职责 分工 1、各级医院放射科应建立影像质量保证 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高年资影像诊断医 师、放射科技师、影像设备维修人员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一般由5—7人组成。 2、放射科常规X射线统一管理,放射科 主任负责影像质量保证方案的全面实施,组织 定期和不定期的核查。影像质量保证工作小组 成员中,影像设备维修人员或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负责影像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影像设备运行 稳定,参数准确,发生设备故障及时检修。技 师负责X射线检查和扫描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影像诊断医师负责诊断操作的质量控制和影 像诊断质量报告的控制。 3、各种设备日常保养责任落实到人

二、放射科工作人员准入要求: 1、从事X射线医师和技师人员应经上岗 培训,取得执业医师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 2、从事放射诊断应有执业医师资格。技 术人员应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技师资格。 3、从事放射诊断和技术人员应经放射防 护知识培训合格,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影像质量评价制度 1、科内放射技术质控每周一次。核查X 射线摄片体位是否符合标准:胶片尺寸统一,影像放大比例统一,不同时期检查,图像放大比例前后一致。评价影像质量,分析不合格片和差级片原因,提出改进办法。 2、在日常诊断读片的同时,从诊断角度, 对影像质量进行评价,发现图像质量不能满足影像诊断,技师与技术人员沟通,提出改进建议。 3、根据诊断报告书写要求,每月一次抽 查诊断报告质量。 4、技师或医师日常工作中发现质量问题

发文 调整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2014.6)

(原件存档) 院长签发: 分管领导审核: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成七院医字〔2014〕号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关于调整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管理,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医院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对我院原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修订相关职责与工作制度。 附件1: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2: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附件3: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4年6月13日 附件1 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敬红平(院长) 副主任:陈思(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钦(医务科科长)晏殊(医务科副科长) 李悦琳(质管科科长)李在林(设备科科长) 张霞(护理部主任)代薇(院感科副科长) 牛维益(门诊部主任)冉隆富(放射科主任) 段彬(放射科副主任)宋高平(放疗科主任) 俞琴(放射科副主任)石卫晨(大内科主任) 黄群敏(妇产科主任)周继明(大外科主任) 王小剑(急诊科主任)范敏(耳鼻喉科主任) 黄雪花(口腔科主任) 秘书:俞琴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放射科,办公室主任为冉隆富,日常事务处理由办公室负责。 附件2 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根据医院总体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卫生行业标准,确保临床放射诊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放射、放疗、介入的设备、设施、人员、制度的落实,推进临床放射诊疗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三、制定医院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相关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案。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对放射诊疗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定期对放射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六、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检查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七、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八、记录我院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

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与实施方案.doc

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与实施方案 1 2011年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目标、 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管理目标: 1.诊断报告:书写规范符合率》95%,诊断符合率》90%;2.照片质量:优良率》95%,优级率》55%,良级率》40%,废片率《2%; 3.检查阳性率》70%; 4.设备完好率》95%; 二.管理计划: 1。把医疗质量管理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成立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科室工作分工分为诊断组、投照组和DSA介入组,科主任为科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小组长分工负责,科室全员参与管理。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相关制度。 3。制定检查治疗操作技术规范,严格按照客观标准,结合本科室实际,确定科学的质量管理标准。 4。建立健全医、技人员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标准。

5.建立和完善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6.定期检查督促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三.实施方案: 1.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全员素质为中心。 (1).在科室内开展“自我价值与卫生事业的关系”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学习讨论,提高全体医技人员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全体医技人员的积极性,扬己所长,争创佳绩。 (2).采取全员培训的方法,内容包括设备操作,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每两周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或技能演练,互相交流经验。 (3).推行“坚守岗位,优质服务;服从分配,团结协作。”的岗位责任制和年资序列责任制,充分调动高年资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之自觉地担负起计划实施的责任。. (4).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科室领导坚守日常诊疗工作第一线,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以设备为基础,充分发挥设备的功能。 (1).严格执行《X线设备使用制度》和《X线设备操作规程》,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 (2).落实专人专机的《X线设备管理制度入使X线设备时刻处于良好的状态。 (3).坚持设备维修专业化原则,确保设备的精确度,保持设

2-03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说明页 1.前言 为提高放射诊疗质量,确保受检者和患者在放射诊疗过程中的安全,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本适用于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包括核素敷贴治疗和放射免疫分析)和放射治疗(包括远距离和近距离治疗)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方案制定。各医疗机构可以参考本,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本中出现的科室名称等为示例,也请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2.编制依据 本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市相关规定制订,各医疗机构在参考本时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9706.5 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能量为1Mev至50Mev 电子加速器安全专用要求GB 16348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16361 临床核医学患者的防护和质量控制规范 GB 16362 远距治疗患者放射防护与质量保证要求 GBZ120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21 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GBZ126 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GBZ134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GBZ136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 GBZ161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GBZ168 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79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 WS 262 后装γ源治疗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DB31/462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上海市放射诊断质控手册》 《上海市放射治疗质控手册》

医疗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医疗服务质量控制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管理体系 (一)医院医疗质量控制 为了医院医疗质量而成立的质量控制小组。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分述如下: 1、质量控制小组的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 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科室医疗质量职责 (1)、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

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编号:SM-ZD-18529 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 作方案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提高影像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获得最佳影像质量,减少放射剂量,为临床诊断提供准确依据,达到代价—危害—利益三方面的最优化。 1.提高各级影像专业技术水平; 2.改善影像科各专业人员间的关系,全面进行质量管理; 3.建立各种设备、各项指标的标准和评价方式,为影像诊断质量的提高作出更客观、正确的决策; 4.通过代价—危害—利益分析,顺利开展放射诊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 二.放射科质控小组负责制定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科室质量管理员负责科室质量控制和日常的质量管理

放射治疗质量保证的基本概念

放射治疗质量保证的基本概念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所发布的ISO9001标准,质量保证的定义为:为提供对于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足够信任,所必须进行的全部有计划的和系统的活动。按照卫生组织的定义,放射治疗的质量保证,指的是以肿瘤患者获得有效治疗为目标,使患者的靶体积获得足够的辐射剂量,同时正常组织所受剂量最小,及正常人群所受剂量最小,为确保安全实现这一医疗目的而制定和采取的所有规程和方法。 放射治疗是对肿瘤患者提供的一种医疗服务,是一个复杂的医疗过程。为使肿瘤患者在这一过程中获得安全有效的治疗,取决于各类技术人员的素质,专业水平,及相互之间的配合和协调,也取决于相关的资源,主要是放射治疗设备的合理配置,完好状态极正确操作和使用。 方针和组织: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制定放射治疗中心质量保证的方针,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同时确认治疗中心各方面工作人员的组成,权限,指责,相互工作关系 设备:放射治疗中心制定设备购置(包括各类材料),验收,维护,检验,使用和操作的相关规程

过程控制:放射治疗中心必须明确和规范,肿瘤患者从进入放射治疗程序直至治疗结束离开,所涉及的所以医疗活动。必要时,参照国家和国际发展水平,制定各类病种的治疗规范。 知识和技能:放射治疗中心应负责按系统方法,培养和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质量控制:监督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使其不断完善,并发展相关质量控制的方法 放射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为保证临床放射治疗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6年1月20日发布的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省情况,特将原制定的《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估标准》修改如下: 一、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 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获准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放疗诊疗科目的注册登记。 (一)房屋的基本要求 1、有独立的医、护办公室,诊疗室,普通或特制防护的病房(有低剂量率近距离放射单位)。 2、有放射治疗机房、定位设备机房、型模室、物理室。 注:放射治疗及定位机房的设计、防护、消防均须通过省、地市劳动卫生放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及验收合格。

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同安区xxxx医院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全科室人员必须把医疗护理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质量意识,自觉接受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检查监督。 2.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成立由科主任领导的,包括诊断和投照技术组及导管组人员组成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诊断和投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4.坚持实行每日早间集体读片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规范诊断报告的书写。 5.坚持实行技术读片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对照片质量进行讲评。 6.加强质量管理力度,严肃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 7.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三基”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8.加强影像资料的管理,实行入库前再次检查核对和借片制度。 二、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组长:陈清平 成员:(CT)陈良坡黄红传(普放)陈景安 三、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放射科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落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的操作规程,医疗质量标准及措施。

3.建立健全本科室医疗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开展活动,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科及上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5.对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6.负责落实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再教育,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7.负责制定本科室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 四、放射科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则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有关精神,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科室成立质量保证管理小组,制定《放射科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节》。 一.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提高影像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获得最佳影像质量,减少放射剂量,为临床诊断提供准确依据,达到代价—危害—利益三方面的最优化。 1.提高各级影像专业技术水平; 2.改善影像科各专业人员间的关系,全面进行质量管理; 3.建立各种设备、各项指标的标准和评价方式,为影像诊断质量的提高作出更客观、正确的决策; 4.通过代价—危害—利益分析,以经营的观点管理放射科。 二.放射科“X射线防护与诊断质量保证管理小组”(下称管理小组)负责制定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科室质量控制和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

DR摄影质量保证方案

DR摄影质量保证方案 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 保证和安全防护。 二、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要求。 三、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 或者标准。 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 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 训档案。 六、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 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 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 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挫者 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八、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 响较小的诊断技术。实施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 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 必要的重复照射; 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 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三)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 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四)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五)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

放射治疗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放射治疗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随着肿瘤放射治疗学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放射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的引用(适形、调强等),放疗界又引入了一个新的概念:“精确放疗”,这使大家对放疗质量管理达到了空前的重视程度。肿瘤放射治疗的根本目标,是要给肿瘤区域足够的精确的治疗剂量,而使周围正常组织和器官受照射最少,以提高肿瘤的局部控制率,减少正常组织的放射并发症。放射治疗的质量控质量保证是放射治疗的安全和有效的关键。 1、放疗全面质量管理的具体方法 首先要求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予以足够的质量保证,这是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开展的前提。其次,在放射治疗实施的过程中,要对从处方到实施照射的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减少各个环节的误差,包括人为的误差和有关设备的问题。放疗全面质量管理包含放射治疗质量体系建立、放疗流程规范,放疗安全防护以及放疗设备、物理技术和放疗服务质量的全面质量管理,把组织管理、数理统计、全程追踪和运用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开展放疗质量可持续提高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具体流程如下: 1)从放疗定位、计划设计、验证到治疗分析影响放疗质量的各个环节,明确各环节的质量职能,确立质量管理目标,实现放射治疗的全程目标管理。 2)研究具体组织结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环节的质量要求、采用的具体措施、设备的配备以及人员的管理。 3)规划放疗内部工作流程,制定各种质量保证制度,制定和审核各放疗设备操作规范。 4)全员参与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强调全员把关,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5)开展持续的质量改进。从计划阶段、执行阶段、检查阶段到处理阶段,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改进质量,第一循环结束后进入下一个更高级循环,循环往复永不停止。 2、放疗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 1) 健全放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放射诊疗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

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 放射诊疗质量保证大纲 1、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 2、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要求。 3、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5、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6、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 7、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挫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8、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实施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

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4)应当尽量以胸部X 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9、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健康普查的,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计划电源条件1.每台机器的配电柜均加装电 压指示表,每日开机前应认真检查电压指示是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误差值应≤10%。 2.每年请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保护接地的检测,接地电阻值控制在≤2欧姆。 二.机器1.每季度进行一次设备机械、电气性能的检测,内容包括:配重平衡安全装置、机械限位装置的有效性检查;运动、运转限位报警装置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等。 2.每半年进行一次光野-照射野一致性的监测,误差控制在 ≤5mm。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 每个试点地区选择15家医院开展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控制监测工作。其中三级医院5家(包括省肿瘤医院、省人民医院)、二级医院5家(包括2家县人民医院)、一级医院5家(包括2家乡镇卫生院)。监测医院应在试点城市中选择,如监测设备数量达不到要求,可适当扩大监测医院范围。 二、监测内容 (一)放射治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控制监测。 1.监测数量。每个试点地区监测放射治疗设备18台。其中医用电子加速器10台,钴-60远距离治疗机3台,头部伽玛刀2台,后装治疗机3台。 2.监测依据的标准。 (1)医用电子加速器依据《医用电子加速器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5213-94)。 (2)钴-60远距离治疗机依据《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 161-2004)。 (3)头部伽玛刀依据《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68-2005)。 (4)后装治疗机依据《后装γ源治疗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262-2006)、《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6364-1996)。 3.监测指标。 (1)医用电子加速器(监测指标共13项,其中X射线7项,电子线6项)。 X射线的性能:辐射质、辐射野的均整度、辐射野与光野的重合、辐射野的对称性、剂量示值的重复性、剂量示值的线性、剂量示值的误差; 电子线的性能:辐射质,辐射野的均整度,辐射野的对称性,剂量示值的重复性、剂量示值的线性,剂量示值的误差。 (2)钴-60远距离治疗机(监测指标共7项)。准直器旋转中心,灯光野与照射野的重合性,半影区宽度,辐射野对称性,输出剂量的重复性,输出剂量的线性,治疗计划的吸收剂量偏差。 (3)头部伽玛刀(监测指标共7项)。焦点剂量率,焦点计划剂量与实测剂量的相对偏差,机械中心与辐射野中心之间的距离,辐射野半影宽度,辐射野尺寸(FWHM)与标称值最大偏差,透过准直体的泄漏辐射,非治疗状态下杂散辐射。 (4)后装治疗机(监测指标5项)。治疗源活度测量, 源传输到位精度,测量点吸收剂量重复性,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的泄露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任一点的泄露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 (二)核医学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控制监测。 1.监测数量。每个试点地区监测核医学设备5台,其中PET/CT 2台、SPECT 3台。 2.监测依据的标准。 (1)PET/CT。依据《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性能与实验规则第1部分: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装置》(GB/T 18988.1-2003)、《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装置性能测试》(NEMA NU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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