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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11月15日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并管理好各种临床教学基地,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临床教学基地分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种类型。

第三条承担一定教学任务是各级各类医疗单位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附属医院

第四条高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附属医院”)是学校的组成部分。承担临床教学是附属医院的基本任务之一。附属医院的设置、规模、结构及其工作水平,是对高等医学院校进行条件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附属医院的主要教学任务是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

第六条附属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综合性附属医院应有500张以上病床(中医院应有300张以上病床),科

室设置应该齐全,其中内、外(中医含骨伤科)、妇、儿病床要占病床总数的70%以上。口腔专科医院应有80张以上病床和100台以上牙科治疗椅。

2.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95%以上,其中具有正、副

高级职称的人员占25%以上。

3.应具有必要的临床教学环境和教学建筑面积,包括教学诊室、教室、示教

室、学生值班室、学生宿舍和食堂等。

按全国医院分级标准,本科院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三级甲等水平,专科学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第七条附属医院病床总数应不低于在校学生人数与病床数1:0.5的比例。

附属医院的医疗卫生编制按病床数与职工1:1.7的比例配给。学校按教职工与学生1:6-7的比例配置附属医院教学编制。

第八条附属医院应保证对教学病种的需要,内、外、妇、儿各病房(区)应设2-4张教学病床,专门收治教学需要病种病人;在不影响危重病人住院治疗的前提下,尽可能调整病房中的病种,多收容一些适合教学的患者住院治疗。

第三章教学医院

第九条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以下简称“教学医院”)是指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的,与高等医学院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的地方、部门、工矿、部队所属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的部分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

第十条教学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综合性教学医院应有500张以上病床(中医院应有300张以上病床),内、

外、妇、儿各科室设置齐全,并有能适应教学需要的医技科室。专科性教学医院应具备适应教学需要的床位、设备和相应的医技科室。

2.有一支较强的兼职教师队伍,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

70%以上。有适应教学需要的、医德医风良好、学术水平较高的学科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包括承担临床课理论教学任务的具有相当于讲师以上水平的人员,直接指导临床见习的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人

员,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

3.应具有必要的教室、阅鉴室、图书资料、食宿等教学和生活条件。

按照全国医院分级标准,教学医院应达到三级医院水平。

第十一条教学医院的教师应能胜任临床课讲授、指导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考核等工作,并结合临床教学开展教学方法和医学教育研究。

第四章实习医院

第十二条高等医学院校的实习医院(以下简称“实习医院”)是学生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和接受医药卫生国情教育的重要基地。

实习医院是经学校与医院商定,与高等医学院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的地方、部门、工矿、部队所属的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的部分学生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

实习医院由学校分别向学校主管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实习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综合性实习医院一般应内、外、妇、儿各科设置齐全,并有能适应各种实

习需要的医技科室。专科性实习医院要具备适应学生实习所必需的床位、设备和相应的医技科室。

2.有一支较强的卫生技术队伍,有一定数量的适应教学需要的技术骨干,能

保证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进修医生不宜承担临床带教任务。

3.具备必要的图书资料、食宿等教学和学生生活条件。

第十四条实习医院的教师应能胜任指导毕业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等工作。

第五章管理

第十五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以下简称“三类医院”)必须坚持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医疗卫生的预防观念和群体观念教育,确保教学质量。

三类医院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水平。

三类医院中承担教学的医务人员应在品德修养、医德医风、钻研业务、尊重同道、团结协作诸方面做学生的表率。

第十六条附属医院直属于高等医学院校领导与管理,完成教学任务;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卫生方面的业务指导。

第十七条附属医院数量不足的高等医学院校,各有关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具体情况,新建、划拨改建、或在不改变原有领导体制及经费渠道的情况下,选择一部分条件及水平较好的教学医院划为附属医院。

对目前尚未达到标准条件的附属医院,学校主管部门应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协商,予以充实完善,限期改进,或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附属医院的卫生事业经费(包括经费、基建费、设备费、维修费等)由学校的主管部、委或学校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主管部门下拨,并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解决附属医院建设和发展所需的投资。

附属医院的一般教学仪器设备和按接纳每名学生8-10平方米核算的教学用建筑面积,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第十九条附属医院一般应实行系、院合一的管理体制。临床医学系(院)的主任(院长)、副主任(副院长)应兼任附属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并由学校任命。附属医院应没有专门的教学管理处、室,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干部;医学院校的临床各科及医技各科教研室应设置在附属医院内,各教研室主任兼任临床科室或医技科室主任。

第二十条附属医院可根据教学情况,为具有各级医疗卫生职称的人员评定或报请相应的教学职称。

第二十一条非高等医学院校直接领导的附属医院,教学机构的设置、教学管理、职称评定等)参照附属医院领导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被批准为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各医院,原隶属关系不变,医疗卫生、科研任务不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扶持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建设,并监督和检查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应有一名院领导负责教学工作,井设立教学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及兼职教学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活管理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批准的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张挂教学医院或实习医院院牌,并可在国内外的交流中使用此称号。

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与学校主管部门协商,优先选留优秀毕业生。

教学医院享有国家政策给予的在人员编制、经费补贴、师资培养和经学校办理教学设备免税进口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五条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应把教学工作列入医院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医院的收入,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的教学补贴。

学校对教学医院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根据应聘期间的教学能力及临床教学的情况,评审及晋升其兼职教学职称。

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人员,享有在高等医学院校借阅图书资料、进行科研协作和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权利;可参与高等医学院校有关科室组织的教材与实习指导的编写工作,享有评定优秀教师、获得有关教材和教学资料的权利;教学医院的教师可享有教学休假。

第二十六条高等医学院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拨给学校专项实习经费,以教学补贴费的形式统筹拨发教学医院,用以购置一般常用教学仪器、设备,学校按标准向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支付学生实习经费。

高等医学院校对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工作应加强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高等医学院校有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进行人员培训、教学和医疗指导,安排专题讲座、示范性教学查房和教学交流活动,帮助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切实提高教学和医疗水平。

第二十七条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在基本建设中,应修建必要的教学专门用房(教学医院按每生4平方米、实习医院按每生2.5平方米核算),所需经费主要由高等医学院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拨款解决,同时教学医院或实习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适当的投入。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学生生活用房只能为教学专用。

现有教学用建筑面积不足者,应设法予以补足。

第六章三类医院的审定认可

第二十八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公布《全国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名册》、《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名册》。

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组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审定工作组。有关部委参加其所辖高等学校所在地的工作组。工作组的职责是:

1.负责所辖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管理的协调工作,指导附属医

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发展建设

2.审定位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并报国家教育委

员会备案,同时按医院类别抄报卫生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负责位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的审定工作,将

审定意见及有关资料按医院类别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同时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第三十条申报教学医院应与协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先签署正式协议,待履行审定、备案手续后执行。解除协议亦要履行同样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各专业,原则适用于医科类其他专业的临床实习基地的管理工作。

高等医学院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建立的预防医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有关精神,由高等医学院校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协商解决。

预防医学类、法医学类、药学类等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亦可参照本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所列临床见习,指临床课程讲授过程中,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主要目的的临床观察与初步操作实践,包括现有的课间见习及集中见习等教学形式;毕业实习指以培养临床医师为目的的各专业,在毕业前集中进行的具有岗前培训性质的专业实习:临床实习指专业实习以外的与专业培养目标密切相关的、集中的临床实践教学,适用于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法医学类专业及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医学营养学、麻醉学、护理学、妇幼卫生等专业。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全国十六家国家级中医药基地

国家级中医药基地医院 一、重点研究艾滋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的基地 1、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建于1953年,是全国三级甲等中医院、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全国百佳医院,也是全国中药制剂与剂型改革基地、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医院开设临床科室42个,病区29个,医技科室30个,并分别开设有急救中心、康复中心、综合体检中心、特需门诊、社区医疗服务部和3个疑难病症会诊中心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暨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中医药研究院及新疆中医名医名方研究开发中心,目前是中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二、重点研究恶性肿瘤、骨退行性病变的基地 1、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创建于1960年7月,是全国最早建立的四大中医临床基地之一。40多年来,医院规模不断扩大,中医药学术地位不断提升,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中医优势和中医特色鲜明的全国示范中医院、上海市三级甲等医院,上海市“十大”综合性医院之一。医院坚持“质量第一,病人至上”的办院宗旨和“严谨、仁爱、继承、创新”的医院文化。

三、重点研究妇儿病的基地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原名黑龙江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于1963年建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全国示范中医院、全国爱婴医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省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突出针灸、推拿、康复特色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 2、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省中医院)始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 四、重点研究肝病的基地 1.湖北省中医院 湖北省中医院位于长江之滨黄鹤楼畔的花园山下,始建于1924年。曾经是美国传教士开办的教会医院,先后更名为“湖北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02年与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合并更名为“湖北省中医院”,为全国九大中医科研基地之一,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和“全国省级示范中医医院”,系湖北省唯一以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为特色的大型省级综合性教学医院 2、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推荐)24个专业10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

急性咳嗽病中医临床路径(住院)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用于西医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支气管炎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住院患者。 一、急性咳嗽病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急性咳嗽病(TCD编码:BNF011)。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ICD-10 编码:J06.903)或急性支气管炎(ICD-10 编码:J20.904)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ICD-10 编码:J44.10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经门诊治疗3~7天后症状未见好转,且血常规为白细胞计数<10×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75%的患者进入本路径。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ZY/T001-94)。 (2)西医诊断:参照《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2009年)。 2.证候诊断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定的《急性咳嗽病中医诊疗方案(试行)》。 急性咳嗽病临床常见证候: 风热犯肺证 风寒袭肺证 风燥伤肺证 痰热郁肺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定的《急性咳嗽病中医诊疗方案(试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4-2008)及中华中医药学会《咳嗽中医诊疗专家共识意见》(2011版)。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急性咳嗽病(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支气管炎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药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急性咳嗽病(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支气管炎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患者。 2.有明确的感冒或呼吸道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病史。 3.胸部X线未见明显异常。 4.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5.当患者继发或合并细菌感染,不进入本路径。 6.内伤咳嗽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 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体征、舌、脉特点。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 (3)心电图; (4)胸部X线片。 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咽拭子检查,痰培养+药敏试验、纤维支气管镜检查、鼻咽镜检查、鼻窦CT检查、胸部CT检查、24小时食管PH监测、肺功能检查、支气管舒张试验等。 (八)治疗方法 1.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或中成药 (1)风热犯肺证:疏风清热,宣肺止咳。 (2)风寒袭肺证:疏风散寒,宣肺止嗽。 (3)风燥伤肺证:疏风清肺,润燥止咳。 (4)痰热郁肺证:清热肃肺,豁痰止咳。 2.静脉滴注、肌肉注射中成药注射剂。 3.针灸治疗。 4.拔罐、耳针等疗法。

骨伤科9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

项痹病(神经根型颈椎病)中医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颈椎病(神经根型)的患者。一、项痹病(神经根型颈椎病)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项痹病(TCD 编码:BGS000)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颈椎病(神经根型)(ICD-10 编码: M47.221+G55.2*)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参照2009年中国康复医学会颈椎病专业委员会《颈椎病诊治与康复指南》。2.疾病分期 (1)急性期 (2)缓解期 (3)康复期 3.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项痹病(神经根型颈椎病)诊疗方案”。 项痹病(神经根型颈椎病)临床常见证型: 风寒痹阻证 血瘀气滞证 痰湿阻络证 肝肾不足证 气血亏虚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项痹病(神经根型颈椎病)诊疗方案”。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项痹病(神经根型颈椎病)。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w 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项痹病(神经根型颈椎病)(TCD 编码: BGS000、ICD- 1 0 编码: M47.221+G55.2*)的患者。 2.门诊治疗疗效不佳者。 3.患者同时并发其他疾病,但在治疗期间无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

可以进入本路径。 4.有以下情况者不能进入本路径: (1)有手术指征者。 (2)合并发育性椎管狭窄者(椎管比值二椎管矢状径/椎体矢状径V 0.75) ( 3)治疗部位有严重皮肤损伤或皮肤病者。 ( 4)曾经接受颈椎手术治疗或颈椎畸形者。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特点。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 1)颈椎张口位、正侧位、功能位、双斜位X 线片。 ( 2)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 3 )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凝血功能、血沉。 ( 4 )心电图。 ( 5)胸部透视或胸部X 线片。 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肌电图、颈椎CT 或MRI 、血脂、 抗“O”、类风湿因子、C-反应蛋白等。 (八)治疗方法 1.手法 ( 1)松解类手法 ( 2)整复类手法 2.针灸疗法 3.牵引疗法 4.其他外治法:敷贴、熏蒸、涂擦、膏摩、刮痧、拔罐、中药离子导入、针刀疗法、穴位埋线、封闭疗法等。 5.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 风寒痹阻证:祛风散寒,祛湿通络。 血瘀气滞证:行气活血,通络止痛。 痰湿阻络证:祛湿化痰,通络止痛。 肝肾不足证:补益肝肾,通络止痛。 气血亏虚证:益气温经,和血通痹。 6.物理治疗:红外线照射、蜡疗、超声药物透入、电磁疗法等。7.运动疗法 8. 其他疗法9.根据病情需要,选择脱水、止痛、营养神经等药物对症治疗。 (九)出院标准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医疗与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基本要求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医疗 与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业务建设,充分利用临床实践中产生的大量信息开展高质量研究,根据《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和《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特制定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医疗与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 第二条基地中医医疗与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是基于临床科研一体化理念,遵循临床流行病学与循证医学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标准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充分整合计算机、数理统计、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方法构建的中医临床研究的技术平台。 第三条共享系统建设的目标是遵循中医临床研究特点,针对基地利用临床实际数据开展研究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构建临床数据采集、管理与利用的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医疗与临床科研信息共享,整体提高基地中医临床研究能力和效率,使基地成为在国家中医药服务和科技创新体系中,发挥龙头作用的现代化、高水平中医临床研究机构。 第四条基地共享系统建设应由医院主要领导负责,配备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建设原则 第五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共享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与技术指南;各基地根据医院信息化的状况,作出共享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分步实施。最终形成能够满足基地临床研究需求的共享系统。 第六条需求主导,务求实效。以重点病种的临床研究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与数理统计等方法,为形成高质量、国内外同行认可的临床研究数据提供技术支撑。 第七条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共享系统建设应以医院信息系统为基础,与检验、图像等管理系统等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优化配置,系统集成,技术共享,避免出现新的信息孤岛。组织与实施 第八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各基地所在省级管理部门在提出总体要求

肛肠科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中医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肛管直肠周围脓肿的成脓期高位脓肿患者。 一、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肛痈(TCD编码:BWG040)。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肛管直肠周围脓肿(ICD-10编码:K61.001)。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ZY/T001.7-94)。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外科学》第七版(吴在德等主编,人民卫生,2008年)。 2.疾病分期 (1)急性期 (2)成脓期 (3)溃破期 3.疾病分类 (1)低位脓肿(肛提肌以下脓肿):包括肛周皮下脓肿、坐骨直肠窝脓肿、肛管后脓肿。 (2)高位脓肿(肛提肌以上脓肿):直肠后间隙脓肿、骨盆直肠间隙脓肿、粘膜下脓肿。 4.证候诊断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诊疗方案”。 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临床常见证候: 火毒蕴结证 热毒炽盛证 阴虚毒恋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诊疗方案”。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肛痈(TCD编码:BWG040)和肛管直肠周围脓肿(ICD-10编码:K61.001)的患者。 2.成脓期高位脓肿患者。 3.有手术适应症。 4.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5.由肛周外伤、肛周皮肤感染、结核病、克隆恩病、溃疡性结肠炎、肿瘤破溃、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引起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 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特点。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电解质 (3)凝血功能 (4)心电图 (5)胸部透视或胸部X线片 (6)感染性疾病筛查 (7)腹部超声 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盆底肛门部CT或MRI、直肠腔超声等。 (八)治疗方法 1.手术治疗:肛管直肠周围脓肿切开挂线术 2.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外用中成药 中药汤剂: (1)火毒蕴结证:清热泻火解毒 (2)热毒炽盛证:清热败毒透脓 (3)阴虚毒恋证:养阴清热解毒 中成药外用: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医药领域国家财政投入最大、重视程度最高、行业内外关注度最高的一项基础性建设项目,是振兴和发展中医药的一项战略措施,也是中医药发展的一次难得的极好机遇。各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首先应该统一思想,理解和把握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国家和地方的共同投入和强化管理,改善条件,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建成分布合理、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在中医药理论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维护等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重点研究艾滋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的基地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于1953年。是全国三级甲等中医院、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全国百佳医院,也是全国中药制剂与剂型改革基地、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医院开设临床科室42个,病区29个,医技科室30个,并分别开设有急救中心、康复中心、综合体检中心、特需门诊、社区医疗服务部和3个疑难病症会诊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暨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中医药研究院及新疆中医名医名方研究开发中心,目前是中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重点研究恶性肿瘤、骨退行性病变的基地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创建于1960年7月,是全国最早建立的四大中医临床基地之一。40多年来,医院规模不断扩大,中医药学术地位不断提升,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中医优势和中医特色鲜明的全国示范中医院、上海市三级甲等医院,上海市“十大”综合性医院之一。医院坚持“质量第一,病人至上”的办院宗旨和“严谨、仁爱、继承、创新”的医院文化。 重点研究妇儿病的基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原名黑龙江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于1963年建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全国示范中医院、全国爱婴医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省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突出针灸、推拿、康复特色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省中医院)始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 重点研究肝病的基地 湖北省中医院位于长江之滨黄鹤楼畔的花园山下,始建于1924年。曾经是美国传教士开办的教会医院,先后更名为“湖北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02年与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合并更名为“湖北省中

22个专业9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合订本

(合订本)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二零一○年 总目录 脑病科中医临床路径......................................................1 急诊科中医临床路径...................................................39 心血管科中医临床路径................................................45 精神科中医临床路径...................................................57 肺病科中医临床路径...................................................69 骨伤科中医临床路径...................................................89 针灸科中医临床路径...................................................137 内分秘科中医临床路径................................................145 肾病科中医临床路径...................................................167 外科中医临床路径......................................................193 风湿科中医临床路径...................................................229 皮肤科中医临床路径...................................................265 肿瘤科中医临床路径...................................................287 血液病科中医临床路径................................................293 眼科中医临床路径......................................................313 肝病科中医临床路径...................................................347 传染科中医临床路径...................................................365 肛肠科中医临床路径...................................................377 脾胃科中医临床路径...................................................407 儿科中医临床路径......................................................449 耳鼻喉科中医临床路径................................................491 妇科中医临床路径 (511) 脑病科中医临床路径

妇科中医临床路径

妇科中医临床路径 目录 绝经前后诸证(更年期综合征)中医临床路径 (513) 盆腔炎中医临床路径 (517) 胎动不安(早期先兆流产)中医临床路径 (520) 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病)中医临床路径 (527) —511 —

妇科中医临床路径—512 —

绝经前后诸证(更年期综合征)中医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更年期综合征的患者。 一、绝经前后诸证(更年期综合征)中医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 (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绝经前后诸证(TCD 编码:BFY220)。西医 诊断:第一诊断为更年期综合征(ICD-10 编码:N95.101)。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2007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天然药物治疗女性更年期综合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和《中医妇科学》(罗颂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年)。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分册》 (中华医学会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 年)。 2.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绝经前后诸证(更年期综合征) 诊疗方案”。绝经前后诸证(更年期综合征)临床常见 证候:肾虚肝郁证 心肾不交证 阴虚火旺证 肾阴虚证肾 阳虚证肾阴 阳俱虚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绝经前后诸证(更年期综合征) 诊疗方案”。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绝经前后诸证(更年期综合征)。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治疗时间为≤56 天/疗程。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绝经前后诸证(TCD 编码: B FY220)和更年期综合征(ICD-10编码:N95.101)。 2.年龄大于40 周岁。 3.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治疗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4.3 个月内使用性激素治疗的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5.抑郁症、焦虑症等精神病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特点。 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门诊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促卵泡激素(FSH),雌二醇(E2) (2)妇科检查 (3)妇科超声 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血脂、血糖、肝功能、肾功能、尿常规、甲状腺功能、心电图、乳腺B超、TCT、骨密度等。 (八)治疗方法 1.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中成药 (1)肾虚肝郁证:补肾疏肝。 (2)心肾不交证:滋肾宁心。 (3)阴虚火旺证:滋阴降火。 (4)肾阴虚证:滋肾养阴。 (5)肾阳虚证:温肾扶阳。 (6)肾阴阳俱虚证:阴阳双补。 2.中医情志治疗:出现情志异常者在辨证使用中药同时配合中医情志治疗。 3.针灸治疗 (1)耳穴贴压 (2)体针 (3)灸法 4.其他疗法 (九)完成路径标准 1.烘热汗出、情志异常等临床症状改善。

肛肠科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

肛肠科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 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中医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肛管直肠周围脓肿的成脓期高位脓肿患者。 一、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肛痈(TCD编码:BWG040)。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肛管直肠周围脓肿(ICD-10编码:K61.001)。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ZY/T001.7-94)。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外科学》第七版(吴在德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 2.疾病分期 (1)急性期 (2)成脓期 (3)溃破期 3.疾病分类 (1)低位脓肿(肛提肌以下脓肿):包括肛周皮下脓肿、坐骨直肠窝脓肿、肛管后脓肿。 (2)高位脓肿(肛提肌以上脓肿):直肠后间隙脓肿、骨盆直肠间隙脓肿、粘膜下脓肿。 4.证候诊断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诊疗方案”。 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临床常见证候: 火毒蕴结证 热毒炽盛证 阴虚毒恋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诊疗方案”。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肛痈(TCD编码:BWG040)和肛管直肠周围脓肿(ICD-10编码:K61.001)的患者。 1 / 21

2.成脓期高位脓肿患者。 3.有手术适应症。 4.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5.由肛周外伤、肛周皮肤感染、结核病、克隆恩病、溃疡性结肠炎、肿瘤破溃、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引起肛痈(肛管直肠周围脓肿)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 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特点。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电解质 (3)凝血功能 (4)心电图 (5)胸部透视或胸部X线片 (6)感染性疾病筛查 (7)腹部超声 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盆底肛门部CT或MRI、直肠腔内超声等。 (八)治疗方法 1.手术治疗:肛管直肠周围脓肿切开挂线术 2.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外用中成药 中药汤剂: (1)火毒蕴结证:清热泻火解毒 (2)热毒炽盛证:清热败毒透脓 (3)阴虚毒恋证:养阴清热解毒 中成药外用: (1)栓剂纳肛:可选用马应龙麝香痔疮栓、肛泰栓、痔疮宁栓普济痔疮栓等。 (2)中药膏剂外用:可选用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龙珠软膏、肛泰软膏等。 3.针灸疗法、理疗。 4.中药熏洗疗法:根据病情辨证使用中药熏洗。 5.基础治疗:感染、发热、疼痛等合并症的治疗。 6.护理:辨证施护 (九)出院标准 1.肛管直肠周围脓肿病灶消失,切口无脓性分泌物,创面基本愈合。 2.肛门无疼痛,排便正常。 3.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 (十)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病情加重,需要延长住院时间,增加住院费用。 2.合并有心血管疾病、内分泌疾病等其他系统疾病者,住院期间病情加重,需要特殊处理,导致住院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3.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病情变化,出现严重并发症,退出本路径。 4.因患者及其家属意愿而影响本路径的执行,退出本路径。

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控制与降低临床常见病医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得中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方案及卫生部制定得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临床疗效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规范中医诊疗行为,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与临床疗效,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得中医药服务。 二、总体目标 通过1年时间,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推行得中医临床路径与中医诊疗方案与卫生部制定得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确定个病种做为我院试行得中医临床路径病种,为我院推广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与实践依据,对已颁布得临床路径得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与可操作性进行论证与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服务。 三、临床路径实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我院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组织体系: 1、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2、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临床路径实施小组(1)针灸推拿科: 组长: 成员:。 (2)内一科: 组长: 成员: (3)外一科: 组长: 成员: (4)妇产科: 组长: 成员: (5)内三科: 组长: 成员:

1、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临床路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明确各有关部门得职责并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与标准。 (4)组织人员培训。 (5)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实施临床路径得效益评价。 (6)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得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医疗质量得全面提高。 2、指导评价小组职责: (1)对临床路径得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订临床路径得评价指标与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得实施过程与效果进行评价与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得改进措施。 3、实施小组职责: 小组职责: 所有成员对临床路径知识及相关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并在各职能部门得指导下对科室病种临床路径标准进行修订,有计划地组织科室医护培训、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医生职责: (1)参与修订临床路径中与医疗相关得措施。 (2)决定病人就是否进入或退出临床路径,并填写在临床路径记录本中注明。

24个专业10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

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急性咳嗽病中医临床路径(住院)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用于西医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支气管炎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住院患者。 一、急性咳嗽病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急性咳嗽病(TCD编码:BNF011)。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ICD-10 编码:J06.903)或急性支气管炎(ICD-10 编码:J20.904)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ICD-10 编码:J44.10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经门诊治疗3~7天后症状未见好转,且血常规为白细胞计数<10×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75%的患者进入本路径。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ZY/T001-94)。 (2)西医诊断:参照《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2009年)。 2.证候诊断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定的《急性咳嗽病中医诊疗方案(试行)》。 急性咳嗽病临床常见证候: 风热犯肺证

风寒袭肺证 风燥伤肺证 痰热郁肺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定的《急性咳嗽病中医诊疗方案(试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4-2008)及中华中医药学会《咳嗽中医诊疗专家共识意见》(2011版)。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急性咳嗽病(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支气管炎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药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急性咳嗽病(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支气管炎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患者。 2.有明确的感冒或呼吸道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病史。 3.胸部X线未见明显异常。 4.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5.当患者继发或合并细菌感染,不进入本路径。 6.内伤咳嗽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附件1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提出的“名医、名科、名院”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实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在全国选拔一批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高临床水平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通过“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着力提高其中医临床诊疗水平,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新一代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带动中医临床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和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的提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一、培养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一批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尽快成长为热爱中医药事业,医德高尚、中医药理论扎实、临床诊疗技术精湛,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二、培养对象 (一)培养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主任医师,且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中医理论基础扎实,并具有良好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知识面较宽。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中医临床相关的较高学术水平的

本学科论文或者出版过专著;或者承担过地市级以上中医临床科研课题。 3.中医临床诊疗水平较高,善于运用中医辨证思维解决临床问题,疗效显著;运用中医手段治疗本学科疑难病症有独到之处,有特色。 4.医德医风、服务质量等受到患者和群众赞誉。 5.有培养前途,学习与实践中有较高悟性和钻研精神,身体健康,学习刻苦、努力钻研,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 符合上述条件并获得第一、二、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出师证书的继承人以及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专病)带头人优先考虑。 (二)遴选程序与方法 1.本项目计划在全国选拔200名培养对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全国各行政区域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主任医师基数和第一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人员等情况,将候选对象名额400名分配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候选人的遴选工作。国务院各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的遴选工作,按属地原则实施。遴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申请书》(以下简称《研修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表述个人条件、特长和志向,提出研修计划;经所在单位初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研修申请书》及研修计划进行审核,要求申请人公开答辩,考核申请人的中医理论功底和中医临床水平,并按成绩排序,择优选拔,将候选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必要时向同行和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并于2008年月日

中医临床路径评估表

附件1 中医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评估表 路径名称消渴病科室名称糖尿病科医院名称临朐县中医院 路径对应标准中医病名消渴病TCD代码 BNV060 路径对应标准西医病名2型糖尿病ICD代码(6位码)E11.902 入径例数填表人日期 注: 1.统计表编号由数据录入人员进行编码和录入,填表者不需要填写该项。 2.本表针对入径病例,填表单位应尽量使用标准中医病名并配用TCD代码, 如无标准中医病名相对应的代码(无TCD代码)请在中医病名后标明病名出处(如诊疗常规版本、教材版本等等)。对应西医病名务必规准确并配用ICD-10疾病编码,请使用标准6位码。

3.路径规性和可操作性如认为不规或不可操作请说明具体情况。 附件2 中医临床路径(诊疗方案)临床疗效评估表 路径名称消渴病科室名称糖尿病科医院名称临朐县中医院 路径对应标准中医病名消渴病 TCD代码BNV060 路径对应标准西医病名2型糖尿病 ICD代码(6位码)E11.902 出径例数填表人日期

注: 1.统计表编号由数据录入人员进行编码和录入,填表者不需要填写该项。 2.本表针对出径病例。本表治疗方法指本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中的中 医治疗方法,如中药汤剂、中成药、针灸、推拿等。如仅采用其中一种中医治疗方法的病例,需填写此表单的“单一治疗方法”一栏,注明中医治疗方法名称并进行疗效统计;如联合采用2种或2种以上中医治疗方法的病例,需填写此表单的“综合治疗方法”一栏,依据使用中医治疗方法的种类数量统计病例数量,并进行疗效统计。 3.治疗效果中三项指标依据各病种临床路径中出院标准/出路径标准进行具体 填写。 4.序号10-18均填写入径病例总数的相关统计数据 5.“单一治疗方法”与“综合治疗方法”病例数之和应于总出径病例数相等; 其相应的疗效统计结果例数之和也应于总体出径病例数相应疗效统计结果

中医药“十三五”发展规划解读

中医药“十三五”发展规划解读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7-2021年中国中医药产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提到,2016年8月11日,《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明确了今后五年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发展迈上新台阶,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提升,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体系、标准体系、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为建设健康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规划是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振兴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制《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充分征求了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后发布的。 规划提出,“十三五”主要发展指标,到2020年,中医医院将达到4867所,中医总诊疗人次数将达到13.49亿人次,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将达到69.48万人,中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5823亿元,高等院校中医药类专业在校生人数95.06万人。 《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共提出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到2020年,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服务量力争达到20%,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中医诊疗量占诊疗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促进民族医药发展,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二是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形成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30%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推动建设一批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 三是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编纂《中华医藏》。建立传统知识名录数据库与保护挖掘平台,形成我国传统知识保护体系。开展中医药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研究。推动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含民族医药基地)。建立3-5个国际传统医药科研合作平台,推进8-10项高水平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中投顾问·让投资更安全经营更稳健

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开始发送

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规范中医临床诊疗行为,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 在首批9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范围内开展第二批10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继续探索建立适合中医药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对已颁布实施的中医临床路径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负责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包括确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试点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确定试点单位和试点病种,并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路径技术审核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审定各试点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对各试点医院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负责组织本辖区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负责本协作组内各病种协作组工作的总体协调、督促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各病种临床路径的具体试点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要求制定各病种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各试点单位进行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定期组织各试点单位进行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分别于2012年4月底、7月底之前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报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 (四)试点医院、试点科室 各试点医院应成立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试点专业科室、医务管理、护理管理、药学管理、信息统计、病案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试点工作机制,组织对相关试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各试点科室开展工作。 各试点医院试点科室成立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临床药学人员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任成员。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相关病种中医临床

中医药临床研究现状调查分析【可编辑版】

中医药临床研究现状调查分析 中医药临床研究现状调查分析 【关键词】中医药;临床研究 中医药学来源于临床,又服务于临床,临床研究是中医药研究的基础性工作。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是创新型项目,已被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的目的是提高中医临床研究水平,探寻适合中医临床研究的方法,从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本研究通过对8省13市17家中医医院现场调查,初步理清中医临床研究现状,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规划提供依据。 1 目的 调查省级三甲中医院临床研究现状,主要包括临床病证、名老中医传承、中药新药开发等临床研究和统计、文献数据库等工具应用的研究。 2 方法与对象 2.1 调查方法分文献调查和现场调研两种方式。现场调研以开座谈会、专家访谈、发放问卷的形式进行,在东部杭州、上海、南京、无锡,南部广州、深圳、南海,北部长春、吉林,中部济南、郑州、合肥的省市级三甲中医院。 2.2 调查对象现场调研对象,各医院的科研管理人员、临床研究人员。全国17家中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杭州市中医院、浙江省同德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

院、无锡市中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安徽省中医院、山东省中医院、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河南中医学院二附院、广东省中医院、南海中医院、深圳市中医院、吉林省中医院、黑龙江省中医院、天津市中医院。总共134位专家,其中信息技术人员25人,科研管理人员53人,临床研究人员47人,专职研究人员3人,统计分析人员6人。正高职称86人,副高职称22人,初级职称26人。 发放科研管理情况调查表13份,发放医院科研管理人员问卷13份,发放临床研究人员问卷24份。开座谈会13次,专家现场访谈4次。 3 临床研究现状 3.1 临床病证研究研究方向:临床病证研究中以诊疗研究为主,方法学的研究较少;诊疗研究有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方案的优化;方法学研究,近年来辨证规范、评价方法研究等方法学和信息学研究渐渐被重视。近五年调研医院临床研究课题,临床病证研究中诊疗研究396项,其中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41项,诊疗方案的优化189项,中医药预防保健和治未病研究59项,余107项;方法学研究259项,其中辨证规范110项,评价方法89项,中医临床标准与技术规范制修订研究60项。信息学研究65项,其中证候信息学研究有29项,临床病证信息研究平台24项,新药开发临床信息研究平台11项,中医综合卫生统计1项。研究病种:常见多发病且西医疗效不明显的病,且基础研究相对较少,现代中医理论发展缓慢。在收到的课题资料中,中风病研究96项,痴呆研究24项,糖尿病75项,高血压病研究25项,高血脂研究13项,骨质疏松研究17项;颈、腰椎病46项,股骨头坏死13项,肩周炎5项。呼吸系统研究90项,其中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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