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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控制程序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控制程序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H/ACXⅡ6号第2.0版批准人:牟文恒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臵管理,有效监控放射源和射线装臵的安全使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放射源、射线装臵管理。

3 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

3.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3.4《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4.2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4.3 射线装臵: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

的装臵。

4.4 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5 职责

5.1 环保部负责放射源、射线装臵的综合管理;

5.2 武装保卫部负责放射源、射线装臵保卫工作;

5.3 物流管控中心负责放射源、射线装臵的暂时储存;

5.4 物资部负责放射源、射线装臵的采购;

5.5 自动化管控中心

5.5.1 负责厂际间计量、检测的放射源的日常管理;

5.5.2 负责除提钒炼钢一厂之外的放射源、射线装臵及其配套仪表的安装、维护、拆除、拆迁等工作;

5.5.3 负责建立辐射专业应急队伍,配备必要应急防护用品,执行应急任务。

5.6 规划发展部、项目指挥部负责建设项目中放射源、射线装臵管理。

5.7 提钒炼钢一厂负责本单位放射源安装、拆卸、贮存及其配套仪表的维护等工作。

5.8 放射源或射线装臵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厂内用于计量、检测、分析等的放射源和射线装臵的日常管理及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确保本单位放射源、射线装臵安全受控。

6 管理要点

6.1 机构、人员配备及责任

6.1.1 放射源、射线装臵使用单位/部门要明确放射源、射

线装臵的综合管理部门,明确其它相关部门、工段、班组的放射源、射线装臵管理职责;配臵至少一名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6.1.2 认真履行辐射管理职责,每年2月底前逐级签订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可与其它安全责任书合并签订)。

6.1.2.1按放射源四级管理机制,环保部组织公司与使用单位/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签订;使用单位/部门组织厂长与科室、工段第一责任人,工段第一责任人与班组长,班组长与班组成员(可集体签订)签订责任书。

6.1.2.2责任书要包括责任期管理目标、责任人职责、责任人主要工作、出现事故的处罚等内容。

6.1.2.3责任书签订后一周内放射源、射线装臵综合管理部门对责任书进行备案、存档。公司责任书由环保部负责存档。

6.1.3 使用单位/部门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变更、放射工作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向环保部书面报告。

6.2 申购和采购

6.2.1 需求单位向环保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使用目的(用途)、使用地点、放射源与射线装臵的核素、台数等。提交书面申请时必须附使用的必要性论证材料。新建项目尽可能不使用放射源,确需使用的由项目指挥部或工程负责部门向环保部提出书面申请和必要性论证材料。

6.2.2环保部核实确需使用后给予书面批准。

6.2.2.1环保部批准后,需求单位向物流管控中心提交采购计划,物流管控中心提交物资部采购。未经环保部书面批准,物

流管控中心不得向物资部提交采购计划,物资部不得采购放射源、射线装臵。

6.2.2.2环保部到政府环保部门办理放射源环境影响评价和准购批件,需求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环保部取得环保批准手续和放射源准购批件之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放射源准购批件原件送物资部,由物资部交供应商。在此之前,物资部不得购进放射源。

6.2.3 物资部签订放射源、射线装臵采购合同,并查验供应商营业执照、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原件,向环保部备案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查验人姓名和查验日期。采购放射源的合同必须包括以下条款:

6.2.3.1 报废、永久停用、失效的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由该放射源的供应商无偿回收并开具回收证明。

6.2.3.2 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和放射源准购批件后,合同正式生效。

6.2.3.3 供应商在接到放射源准购批件的原件之前,不得发运放射源。

6.2.3.4 甲方验货之前,由供应商承担放射源全部管理责任。

6.2.3.5 自动化管控中心不具备安装能力的,由供应商直接安装。

6.2.4 除物资部外,其它任何单位、部门不得采购或变相采购(如随设备一同购进等)放射源、射线装臵。

6.2.5 放射源到货查验

物资部通知物流管控中心、环保部、武装保卫部验货,直接

运送到物流管控中心暂存库存放的,验货后入库;直接运送到现场安装的,物资部应同时通知自动化管控中心参与验货。随箱的技术资料由自动化管控中心专业人员签收,未编码或与准购批件不一致的放射源,不得签收、入库。

6.3 安装、拆迁、检修和维护

6.3.1 自动化管控中心负责放射源、射线装臵及其配套仪表的安装、维护、拆迁、拆除等工作。自动化管控中心不具备安装、维修、拆除、拆迁能力的,委托放射源供应商实施。自动化管控中心应制定放射源安装、维护、拆迁、拆除等作业文件,确保作业安全。

6.3.2 自动化管控中心或供应商在安装放射源前至少提前1天向环保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批准后实施,并按批准的数量、位臵进行安装,未经环保部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安装数量、位臵。放射源安装后,项目指挥部或工程负责部门通知环保部、武装保卫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新放射源安装,自动化管控中心同时向环保部提交随箱的同位素产品检验证书。

6.3.3 使用单位/部门需放射源拆移或暂时拆下待复位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批准后转自动化管控中心实施。

6.3.4 停用入暂存库的放射源再利用时,由使用单位向环保部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使用单位与物流管控中心办理出库和交接手续,自动化管控中心实施安装。

6.3.5 放射源安装、拆移后,安装实施单位(自动化管控中心或供应商)向环保部报告安装位臵平面示意图(图中注明放射

源的编号及安装位臵)。

6.3.6 放射源安装、拆移、拆除过程中,环保部、武装保卫部进行现场监督和查验。

6.3.7 含放射源、射线装臵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部门要及时上报环保部,并及时与自动化管控中心或供应商联系,及时予以维修,保证放射源、射线装臵的正常使用。一周内不能恢复至正常使用的,使用单位/部门要向环保部提出书面报告,制定维修计划,并制定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

6.3.8 除自动化管控中心外,公司内部其它任何单位、部门不得进行放射源及其配套仪表(含建设项目中放射源及配套仪表)的安装、维护、拆迁、拆除等工作。

6.4 安全和防护

6.4.1 使用单位/部门要建立本单位/部门《放射源管理台帐》或《射线装臵管理台帐》(样式见附件2、附件3)并及时更新。严格执行放射源管理四级监控机制,即班组、岗位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检查;工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分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环保部、武装保卫部进行季度检查。具体执行《环保检查管理办法》。

6.4.2 环保部按国家有关规定配臵与辐射水平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并定期进行校验。

6.4.3 在放射源、射线装臵的安装部位设臵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牌;其入口处必须设有“当心电离辐射”等警告标志及公告栏,根据放射源的类别设臵工作信号或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装臵、报警装臵。射线装臵的使用应当制定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

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非辐射岗位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辐射工作场所。

6.4.4 放射源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源的设备和射线装臵,应当设臵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6.4.5使用单位/部门除检修、维护外不得关闭、停用放射源。

6.4.6 职工医院应依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制定与所从事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6.5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6.5.1 环保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确定配备个人剂量计人员范围并根据用源情况变化、工艺变化、个人剂量累计情况调整个人剂量计配备范围。

6.5.2 由环保部确定的所有需要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人员,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6.5.3 使用单位/部门必须为接受个人剂量监测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档案样式见附件5)。个人剂量档案保存期限按国家标准《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要求执行。

6.5.4 各单位/部门要委派专(兼)职辐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个人剂量计收发和监督剂量计的佩戴以及其它相关管理。

6.5.5 在监测周期开始前,专(兼)职辐射管理人员把新的个人剂量剂按姓名、编号分发给需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人员并记

录;在监测周期结束时,专(兼)职辐射管理人员把本周期佩戴的个人剂量计收集起来,并记录丢失和损坏情况,送回环保部;同时把下监测周期的新剂量计按姓名编号分发给相关人员。发放时切勿发错,并做到按时收发,不延误时间。

6.5.6 工作人员接到剂量计时,首先检查姓名和编号是否正确,然后按要求佩戴,并妥善保管。

6.5.7 个人剂量计的佩戴部位视情况而定,对较均匀的辐射场,当辐射主要来自前方时,剂量计一般佩戴在左胸前;当辐射主要来自人体背面时,剂量计应佩戴在背部中央。

6.5.8 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监测周期一般为一到三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6.5.9 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论操作时间长短一定要佩戴剂量计,工作结束后,把剂量计存放在无人工放射源的地方(一般放在更衣箱内)。

6.5.10 任何人不许打开剂量计,也不允许把剂量计放在高温或被太阳暴晒的地方,不得故意用放射源或射线装臵照射剂量计,以免损坏剂量计或造成监测数据的不准确。

6.5.11 如丢失或损坏,环保部委托监测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数据处理。

6.5.12 环保部按时收集个人剂量计和对照剂量计,并送交委托的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6.5.13 若发现有人可能已遭受较大剂量的照射时,立即与环保部联系,环保部立即将其剂量计用快速方法送交监测单位监

测,以便确定受照剂量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6.5.14 配备个人剂量计人员在调换岗位后无需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由所在单位收缴个人剂量剂并交回环保部;环保部为新调入人员重新配备新的个人剂量计。各级检查要把个人剂量计配戴情况列入放射源检查内容。

6.6 人员培训

6.6.1 环保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部门科室管理人员、工段管理人员和工段安全员、核子秤维护组和环保部根据政府环保部门要求确定的其它人员,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定期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6.6.2 长期接触放射源、射线装臵的岗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对其每年组织一次辐射安全和防护基本知识、事故应急预案等培训,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6.6.3 使用单位/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辐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6.6.4 岗位人员向进入本岗位辖区的外来人员告知放射源和射线装臵基本情况,防止不正当接触放射源。

6.7 贮存和退役

6.7.1 物流管控中心建立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卫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暂存库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6.7.2 物流管控中心暂时储存的放射源,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归还放射源时进行登记、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6.7.3 因检修,放射源拆下待复位需现场短时存放的,由放射源使用单位负责放射源现场存放的管理和保卫工作,并与自动化管控中心做好书面交接。各单位/部门特殊情况暂时储存放射源,暂时储存单位/部门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制定储存方案,并经环保部书面批准。

6.7.4 严禁将放射源、射线装臵单独或随设备厂房等转让、调拨、出租、借用、发包,特殊情况报请环保部书面批准。

6.7.5 使用单位/部门因工艺变化、设备改造等原因短时间(少于3个月)停用放射源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放射源入库审批表》(样式见附件4)一式5份,报环保部审批后,交自动化管控中心实施拆除,由使用单位负责、自动化管控中心监护将放射源运送到物流管控中心暂存库存放。《放射源入库审批表》由环保部、武装保卫部、自动化管控中心、物流管控中心、使用单位/部门各存1份。

6.7.6 停用3个月以上、失效、报废、永久停用的放射源,由使用单位填写《放射源入库审批表》一式4份报环保部审批。按合同约定应由供应商回收的物资部负责在闲臵或废弃后3个月内,由供应商拆卸、装运并开具回收证明,回收证明报环保部;其它不能回收的,环保部填报《河北省放射性废物、废源申报登记表》,报请省环保厅审批,在放射源闲臵或废弃后3个月内环保部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拆除、运输并送交河北省放射性废物储存库贮存,拆除过程,环保部、武装保卫部、使用单位/部门、自动化管控中心进行现场监督,特殊情况需押运的,由武装保卫部

负责。移交完成后,由环保部负责办理注销手续。严禁各单位/部门擅自处臵放射源。

6.7.7 环保部负责,自动化管控中心、物流管控中心和相关单位协助做好暂时储存放射源的再利用工作。

6.8 事故应急

6.8.1 环保部负责,武装保卫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协助编制公司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放射源、射线装臵使用单位/部门编制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6.8.2 发生辐射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报告环保部、武装保卫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环保部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环保局,并按上级有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事故应急响应按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6.8.3 应急结束后,环保部、武装保卫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6.8.4 环保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审或演练,并根据评审或演练结果及时对预案进行更新。

7 记录

8附则

8.1 原《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放射源和射线装臵管理制度》(管制09?23—2008)废止。

8.2 本程序由环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起草人:刘淑艳

审核人:马锡民

批准人:牟文恒

2010年7月1日发布实施

修改履历表

附件1: 流程图

1.1 申购和采购工作流程

1.2 安装、拆移工作流程

1.3 暂时入库贮存流程

1.4 退役入省库流程

附件2: 放射源管理台帐

单位/部门:编码:C-HJ-HB-016

附件3:

射线装置管理台帐

单位/部门:编码:C-HJ-HB-019

附件4:

放射源入库审批表

编码:C-HJ-HB-017

附件5: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编码:C-HJ-HB-018 工作人员姓名: 性别: 档案编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起始从事放射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有无重大疾病或职业病史):

职业照射个人剂量记录

注l):近似计算公式:E=Hp(10)+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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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装置各项管理系统规章制度(X光机)

射线装置辐射各项 管理制度 目录 1、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3 2、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4 3、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5 4、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及保健制度----------------- 6 5、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预案----------------------- 8 6、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 10 7、辐射环境管理------------------------------------ 11 8、辐射人员岗位职责-------------------------------- 12 9、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3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1、操作X射线机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相关技术证书方可上机操作。

实用标准文案 2、操作人员首先应熟读各型号X射线机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熟悉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操作规则,正确使用每个功能键。 3、熟悉和正确掌握机器安全操作步骤及紧急事件的处理: (1)开机顺序 检查电源线及输出电缆线连接是否正确、是否连接紧密---闭合电源总 闸---开启控制台开关---检查控制台及射线发生器待机状态是否正常---待电源稳定后转动钥匙至开启状态---根据透照物件确定透照参数---确认工作现场周围有无闲杂人员---同时按下控制台上“开高压和确认”两键开始透照。 (2)紧急事件处理 如遇机器运行不正常或闲杂人员闯入危险区域,立即同时按下控制台上的“关高压和确认”两键,停止透照作业,并确认是否造成辐射事故,如造成辐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精彩文档 4、射线机应定期进行训机维护,每次作业前应根据透照参数进行合理的训机(或选择自动训机),避免因电压过高造成机器损坏。 5、工作完毕后,机器各部应恢复到初始状态,然后关闭控制台开关键并切断电源。 6、工作仔细认真,野外操作应有两人配合工作,相互提醒。透照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设备是否齐全。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本单位所使用的射线装置主要用作拍片。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216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 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 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 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 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 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 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3.2 许可登记 3.2.1 根据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卫生、公安部门申请登记。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3.2.2 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意,并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3.2.3 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性同位素设施和射线装置,以及同位素储存场所,其防护措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并按规定办理许可登记。 3.2.4 外来承包商进入公司各单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装置必须向所在单位机动、安全环保部门提出使用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2.5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许可登记证必须按规定1至2年进行复审、换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18号令)

精心整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放射性 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辐射监测和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终态辐射监测,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人员安全或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停止辐射作业并报告发放辐 关申请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终态验收,并提交退役项目辐射环境终态监测报告或者监测表。 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自终态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在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前,应当确保环境辐射安全,妥善实施辐射工作场所或者设备的退役,并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 从事下列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 (一)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射线装置操作要求示范文本

射线装置操作要求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射线装置操作要求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加强医院射线装置操作安全与质量管理,防止因 误操作而引起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医院设备情况特制定本 操作规程。 1、医技人员必须通过放射工作相关培训,掌握摄像 装置相关防护知识,掌握射线装置诊疗适应症,合理正确 进行射线诊疗。 2、医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射线规 程,做好射线装置和防护设施的性能检查,及时发现并解 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3、仔细阅读申请单,按患者投射肢体厚度,年龄, 体重等具体情况,仔细核对和确定诊疗方案。注意选取合 适的照射方式和照射条件(包括管电压、管电、焦距、照

射野、照射时间及虑线条件等),并注意保护非照射部位,尽可能使患者受到的照射剂量控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最小值,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4、做好投射前的准备,除去患者影响投射部位的衣服,腹部摄影在必要时清洁灌肠。 5、摆好投射位置,病人肢体放置力求稳定舒适,选择适当的焦一片距,认真定位,对好中心线,必要时放好照片标记、 6、投射胸腹部时,应训练患者呼吸和屏气动作。 7、实施诊疗过程中,医技人员应密切注意控制台和患者,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意外发生。 8、诊疗过程中,除必须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病人外,候诊者和陪护人员不得在无屏障防护的情况下在X射线机机房内停留。 9、移动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尽可能佩戴防护设备做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H/ACXⅡ6号第2.0版批准人:牟文恒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臵管理,有效监控放射源和射线装臵的安全使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放射源、射线装臵管理。 3 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 3.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3.4《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4.2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4.3 射线装臵: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

的装臵。 4.4 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5 职责 5.1 环保部负责放射源、射线装臵的综合管理; 5.2 武装保卫部负责放射源、射线装臵保卫工作; 5.3 物流管控中心负责放射源、射线装臵的暂时储存; 5.4 物资部负责放射源、射线装臵的采购; 5.5 自动化管控中心 5.5.1 负责厂际间计量、检测的放射源的日常管理; 5.5.2 负责除提钒炼钢一厂之外的放射源、射线装臵及其配套仪表的安装、维护、拆除、拆迁等工作; 5.5.3 负责建立辐射专业应急队伍,配备必要应急防护用品,执行应急任务。 5.6 规划发展部、项目指挥部负责建设项目中放射源、射线装臵管理。 5.7 提钒炼钢一厂负责本单位放射源安装、拆卸、贮存及其配套仪表的维护等工作。 5.8 放射源或射线装臵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厂内用于计量、检测、分析等的放射源和射线装臵的日常管理及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确保本单位放射源、射线装臵安全受控。 6 管理要点 6.1 机构、人员配备及责任 6.1.1 放射源、射线装臵使用单位/部门要明确放射源、射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 责示范文本

制度文书样本 QCT/FS-ZH-GZ-K21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第2页/总2页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附件:放射装置管理相关制度、规程、方案及应急预案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诊疗设备专人负责安全,科室领导应定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二、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三、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以及监测设备、报警仪器。 四、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候诊。 五、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六、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女性放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最初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放射线工作。妊娠妇女有禁止检查的醒目标示。 七、在放射诊疗设备室门上应挂符合规范要求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张贴有关警示标语。 八、放射设备工作时应检查红色警示灯是否正常,开机时门窗应关闭。 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除危重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家属陪同病人进入射线室时应穿带防护用品。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要求,特制定射线装置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射线装置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射线装置在进行实验时,装置安全负责人,必须对装置现场进行清场,确保现场无工作人员。所有参加实验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上述操作规程。 设备操作规程-X射线机安全操作规程: 1.X射线机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 2.射线机第一次使用或间隔多日未用,再度使用前,X射线管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训机,才能正常使用。 3.每天第一次使用180KV以上的管电压前,应对X射线机进行短时间训机。 4.开机前必须开启警铃红灯,曝光室内不得有人停留,室外用红灯告示。 5.操作时开电源,待机预热5分钟,方可开高压。开高压时应先缓慢上升管电流,再缓慢上升管电压;当烽鸣器发生预报信号,先缓慢降管电压,后缓慢降管电流直至切断高压开关。 6.X射线机正常使用,管电流不能超过机器最大允许值。 7.注意保护X射线机,不使受到剧烈振动。 8.经常保持X光机整洁,每天下班前将X光机擦干净。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 一、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小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3号 《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部长周生贤 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决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做如下修改:一、第十条修改为:“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 (二)销售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 (三)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四)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 二、第十一条修改为:“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 (二)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做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2006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公布,根据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的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申报登记表 变更或申报年度: □□□□ 申报单位详细名称: (盖章) 申报单位法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 开业年份(N4): 年 申报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填报类别(划√):新申报√□变更申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间:_____________ 放射防护设施验收:□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 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颁发时间:_______ 申报填表人: 申报审核人:________ 申报日期:20 年月日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制

填写说明 1.〈变更或申报年度〉由4位数字表示申报登记或变更事项发生的年度。 2.〈申报单位详细名称〉按照单位的公章详细填写,不能填写简称。 3.〈申报单位法人代码〉这一代码标识在“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机关法人代码证书”和“社团法人代码证书”上。 4.〈法定代表人〉填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5.〈开业年份〉指申报单位最早的开业年份。 6.〈申报单位地址〉按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市、县(市、区)及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详细填写。 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放射防护设施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这三项指标主要是指申报单位是否依法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手续。有则填写“1”,然后填写办理日期,没有则填写“0”。 8.应用类型:填写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或射线装置,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按密封放射源应用情况填写。主要应用用途如下表:

一、应用类型概况 说明:应用类型和应用用途可参考填写说明;目前状况指:在用、闲置、废弃。 二、密封放射源应用情况表 说明:放射源编码是指每个放射源的12位国家编码,2005年1月1日前出厂的放射源在企业申报后由省环保局统一编码,2005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放射源,其编码由生产厂家在销售时提供给用户。放射源类别:根据活度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此表不够可自行添加。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910-11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射线作业管理,确保射线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厂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定。 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辐射工作的许可证。 射线作业人员:是指由政府机构许可操作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体的人员。 安全防护区域(控制区/管理区/安全区) 1、控制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40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以内区域,该区域为绝对禁入区。

2、管理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2.5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区域以内,但在控制区以外,该区域只能由射线作业人员作业时进入。 3、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安全区,该区域为公众可进入的区域。 4、γ型放射性同位素、X型单向、周向射线装置的防护管理方式相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部门职责 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射线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取消工作许可证;负责本程序维护更新 第五条属地主管职责 1、审批《辐射作业安全许可证》,监督检查现场作业,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有权取消作业许可证 2、负责书面告知射线作业时受影响区域所有相关人员。跨属地进行射线作业时,由射线作业主要影响

放射科射线装置的管理制度

放射科射线装置的管理制度 X线检查设备属大型贵重精密医疗设备,为保持X线检查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其使用效率和延长使用寿命,加强X线检查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常规保养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放射科各类使用和维修工程人员的职责。 1正确使用 1.1制定正确使用X线检查设备的严格规章制度。放射科领导和工程人员应监督各类使用人员,加强管理。 1.2对入科各类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经专门培训,必须掌握X线检查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如何正确使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3由于X线检查设备种类繁多,结构和性能差别较大。因此,每个使用人员在操作不同X线检查设备时,应首先了解该设备的主要结构和性能,做到心中有数后方能上机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操作程序或步骤进行,绝不可随心所欲。 1.4在当天首次使用X线检查设备时,应对X线管进行必要的老化训练,切勿突然大容量暴光,以免X线管损坏。 1.5在摄影暴光过程中,不得改变任何摄影暴光参数,以防产生严重后果。 1.6严禁连续大容量和超负荷使用。 1.7在操作设备或暴光过程中应认真观察控制台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其它各电路或机件有否不正常声音,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或暴光,及时通知维修工作人员或上报。 1.8不能频繁开启和切断设备电源,因为开关电源时会对电子元件产生很大的浪涌电流使其易于损坏。 2常规保养 常规保养是针对使用人员的,在平时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2.1保持机房通风良好和设备干湿度的要求。特别是湿度不能超出允许范围,否则容量造成机械部件生锈,引起机械活动不灵。电路参数发生改变,元件易于损坏,这在南方尤为重要。在用空调的机房,使用设备通电之前必须先启动空调工作15min 以上。在清扫机房时尽量少用水。清洁设备时,不要用湿布,使设备保持干燥。 2.2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做好机房和设备清洁卫生,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 5 a I时'间H 卜/ / 1 / 8

第一条为规范射线作业管理,确保射线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厂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定。 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辐射工作的许可证。 射线作业人员:是指由政府机构许可操作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体的人员。 安全防护区域(控制区/管理区/安全区) 1、控制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40 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以内区域,该区域为绝对禁入区。 2、管理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2.5 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区域以内,但在控制区以外,该区域只能由射线作业人员作业时进入。 3、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安全区,该区域为公众可进入的区域。 Y型放射性同位素、X型单向、周向射线装置的防护管理方式4、 相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部门职责 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射线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取消工作许可证; 负责本程序维护更新 第五条属地主管职责 1、审批《辐射作业安全许可证》,监督检查现场作业,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有权取消作业许可证 2、负责书面告知射线作业时受影响区域所有相关人员。跨属地进行射线作业时,由射线作业主要影响区域属地主管负责告知受影响区域相关单位,并协调相关单位签字。 3、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作业安全与防护措施落实

4、负责施工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工作。 5、监督检查作业单位放射源管理。 1)组织本属地范围内辐射事故/ 事件的调查。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情况。 3)工程施工作业中,有监理单位的,可由监理单位执行1到8,并将相应结果报告项目部。 第六条施工单位职责 1、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及射线作业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2、确保本单位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射线作业人员依法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从事射线作业。 3、负责制定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运输、使用、储存及射线作业的各项安全和防护措施。 4、负责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定期演练及实施 5、负责辐射事故的调查、上报。 6、明确作业现场监护人 第七条监护人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2、清楚危害对进入者的影响; 3、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及其以内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变化; 4、负责发出应急信息;启动撤离行动; 5、必须沿警示带巡检防止其他人误入; 6、负责对安全区域进行定期辐射测量,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第三 章管理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资质及要求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陕西延长石油安源化工有限公司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二月

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制度 1、对放射源装置进行维修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必须有防护用品(铅服、防护眼镜、手套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装、移动或变动相关设施,对违反规定而造成设备和人身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 2、源窗口上方剂量偏大,操作中尽量使身体特别是眼睛避开该处。 3、安装操作时配带防护眼镜,穿防护服,源窗口放置厚2~5mm塑料板和铅板遮挡。 4、禁止擅自修理放射源快门以及电磁控制阀的修理和更换或其它作业;禁止将手指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定量传感器的测量间隙内。 5、应急处理过程必须佩戴辐射剂量计,最好为具有报警功能的剂量计,无剂量计,禁止进行任何操作。 6、在发生密封源丢失,应立即安排人员采取各种途径尽快寻找被丢失的密封源,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并联系密封源生产厂家。 7、技术人员处理被丢失的密封源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被丢失的密封源近距离接触时间。将距被丢失的密封源至少5m的范围设为警戒区,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禁止公众入内。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加强放射源的环境安全管理。

放射源装置操作规程 1、放射源装置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 2、使用前点检放射源装置各项技术性能与安全防护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异常时不能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每周对放射源装置各项装置与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查与校对,并做详细的检查与校对记录备案。 4、放射源装置的使用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严禁和杜绝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者予以教育、检查、处罚。 5、放射源装置使用完毕前要及时对数据进行备份,使用完毕后也须有使用记录备案。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实用版

YF-ED-J200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射线作业管理,确保射线作 业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厂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定。 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是指国 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辐射工作的许可证。 射线作业人员:是指由政府机构许可操作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体的人员。 安全防护区域(控制区/管理区/安全

区) 1、控制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40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以内区域,该区域为绝对禁入区。 2、管理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2.5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区域以内,但在控制区以外,该区域只能由射线作业人员作业时进入。 3、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安全区,该区域为公众可进入的区域。 4、γ型放射性同位素、X型单向、周向射线装置的防护管理方式相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部门职责 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射线作业进行监督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附件:放射装置管理相关制度、规程、方案及应急预案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诊疗设备专人负责安全,科室领导应定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二、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三、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以及监测设备、报警仪器。 四、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候诊。 五、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六、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女性放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最初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放射线工作。妊娠妇女有禁止检查的醒目标示。 七、在放射诊疗设备室门上应挂符合规范要求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张贴有关警示标语。 八、放射设备工作时应检查红色警示灯是否正常,开机时门窗应关闭。 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除危重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家属陪同病人进入射线室时应穿带防护用品。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要求,特制定射线装置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射线装置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射线装置在进行实验时,装置安全负责人,必须对装置现场进行清场,确保现场无工作人员。所有参加实验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上述操作规程。 设备操作规程-X射线机安全操作规程: 1.X射线机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 2.射线机第一次使用或间隔多日未用,再度使用前,X射线管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训机,才能正常使用。 3.每天第一次使用180KV以上的管电压前,应对X射线机进行短时间训机。 4.开机前必须开启警铃红灯,曝光室内不得有人停留,室外用红灯告示。 5.操作时开电源,待机预热5分钟,方可开高压。开高压时应先缓慢上升管电流,再缓慢上升管电压;当烽鸣器发生预报信号,先缓慢降管电压,后缓慢降管电流直至切断高压开关。 6.X射线机正常使用,管电流不能超过机器最大允许值。 7.注意保护X射线机,不使受到剧烈振动。 8.经常保持X光机整洁,每天下班前将X光机擦干净。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 一、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小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9 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已经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许可和备案 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 第六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前款规定之外的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前,应当将申请材料印送其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颁发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 第七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三)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示范文本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射线作业管理,确保射线作业安全,特 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厂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定。 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是指国家有关部门 颁发的关于辐射工作的许可证。 射线作业人员:是指由政府机构许可操作使用放射性 同位素体的人员。 安全防护区域(控制区/管理区/安全区) 1、控制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40微希伏特

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以内区域,该区域为绝对禁入区。 2、管理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2.5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区域以内,但在控制区以外,该区域只能由射线作业人员作业时进入。 3、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安全区,该区域为公众可进入的区域。 4、γ型放射性同位素、X型单向、周向射线装置的防护管理方式相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部门职责 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射线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取消工作许可证;负责本程序维护更新第五条属地主管职责 1、审批《辐射作业安全许可证》,监督检查现场作业,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有权取消作业许可证

X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X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过程实施有效控制,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与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射线装置的使用部门。本制度配套文件有:不锈热轧厂X射线装置封存管理办法(附件一)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职责与分工: (一)设备能源科负责X射线装置的总归口管理和专业归口管理;负责制订X射线装置管理制度,对X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及管理进行监督和考核,并提供技术支持; (二)生产技术科安全组负责X射线装置的的安全监督监查。 (三)厂综合科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四)使用单位即电气自动化作业区负责X射线装置全面管理。 第三章定义与分类 第四条X射线装置的相关定义: (一)放射性污染: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内部出 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射线。 (二)放射性同位素: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三)放射源: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通常所指不包括作为核工业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它放射性物质。

(四)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 (五)射线装置:X光机、加速器、核子秤、测厚仪和中子发生器以及其它产生射线的装置。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射线装置也为放射源。 (六)辐射事故: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第四章放射防护管理 第五条凡采购、运输、存贮、使用、报废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 单位或个人,对放射性源与射线装置的管理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一)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组 织机构,制定安全、保卫、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逐级责任和管理 要求,并严格落实; (二)组织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防护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三)组织制定健全的操作规程,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使用登 记制度,配备相应的放射源与射线装置防护用品、现场标识; (四)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前的体检,就业后的定期体检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放射工作人员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 (五)制定突发辐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 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章使用维护 第六条设备能源科要建立X射线装置安全使用维护制度,建立X射线装置档案(图纸、出厂合格证、定期检验记录、检修维护记录)及X射线装置的故障应急预案(附件二)。

射线装置各项管理制度

射线装置辐射各项 管理制度 xxx公司 2011年11月

目录 1、射线装置操作规程------------------------------------------3 2、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4 3、设备检修维护制度------------------------------------------5 4、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及保健制度------------------6 5、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预案---------------------------8 6、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10 7、辐射环境管理-----------------------------------------------11 8、辐射人员岗位职责-----------------------------------------12 9、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3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1、操作X射线机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相关技术证书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人员首先应熟读各型号X射线机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熟悉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操作规则,正确使用每个功能键。 3、熟悉和正确掌握机器安全操作步骤及紧急事件的处理: (1)开机顺序 检查电源线及输出电缆线连接是否正确、是否连接紧密---闭合电源总闸---开启控制台开关---检查控制台及射线发生器待机状态是否正常---待电源稳定后转动钥匙至开启状态---根据透照物件确定透照参数---确认工作现场周围有无闲杂人员---同时按下控制台上“开高压和确认”两键开始透照。 (2)紧急事件处理 如遇机器运行不正常或闲杂人员闯入危险区域,立即同时按下控制台上的“关高压和确认”两键,停止透照作业,并确认是否造成辐射事故,如造成辐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4、射线机应定期进行训机维护,每次作业前应根据透照参数进行合理的训机(或选择自动训机),避免因电压过高造成机器损坏。 5、工作完毕后,机器各部应恢复到初始状态,然后关闭控制台开关键并切断电源。 6、工作仔细认真,野外操作应有两人配合工作,相互提醒。透照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设备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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