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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管理规定-保险知识大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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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管理规定-保险知识大全知识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

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人员的"活命钱",为保证其安全和合理、有效的使用,《失业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着眼于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构建了内部、外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

(一)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建立监督机制的有效措施。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征缴失业保险费的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存储和购买国债的安排等。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报的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及实施情况,实施对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财政部门负责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核算工作;负责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具体用款计划;负责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

(4)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责。

(二)各级人大作为法律监督机构,有权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三)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都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处理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是维护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挥失业保险"安全

网"、"减震器"作用的必然要求。因而国家一再强调失业保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保证能够按时足额地支付失业保险待遇,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挪用。|中华励志網|为您提供学习资料|

所谓挪用失业保险基金,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条例》规定的开支项目以外的其他方面,扰乱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秩序,损害失业保险基金的行为。比如,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搞房地产投资、炒股,将失业保险基金借给个人,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使用失业保险基金。还有一种挤占挪用行为看似合理,但不合法,违反了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比如,将失业保险基金划出部分用于经济建设,以解决经费不足问题,等等。

为了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惩处挪用基金的行为,防止挪用基金行为的发生,《条例》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对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除应依据《条例》追回被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外。构成犯罪的,还应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

责任。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6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尚不构成犯罪的,应依照《行政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视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的处罚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条例》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违反规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主要表现为:隐瞒已经就业的事实,以失业人员的身份骗领失业保险待遇;伪造失业登记证件,骗领失业保险待遇;谎报年龄,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这类行为的共同特征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通过各种手段编造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以达到非法占有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避免失业保险基金流失,《条例》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对情节轻微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所谓情节轻微,一般是指行为人具有骗取时间较短,数额较小,行为系首次发生,主动交待问题并退还所骗待遇等情节。对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行为人骗取时间较长,数额较大,曾经因骗取行为受过处罚仍不改过,组织多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拒不退还已骗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等情节。对具有这些情节的行为人,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除责令其退还外,还应视其情节处以罚款。对触犯刑律,

构成犯罪的,经办机构应及时通报司法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罚款处罚决定只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经办机构不能擅自处理。|中华励志網|为您提供学习资料|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2017最新)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112244231.html,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2017最新)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与最低工资脱钩,以避免因保障水平过高而产生福利化倾向,新标准的确定将综合多种因素。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法制办获悉,本市已经从失业保险金标准、支出范围和办理手续三个方面对《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进行了修改,将于近日公布。 据了解,1999年发布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中,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单向挂钩,即失业保险金的五档标准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并随其调整而调整。迄今8年,已发放失业保险金47亿元。 近几年来,由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断调整,造成失业保险金标准较高,影响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积极性。为此,修改后的规定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制定,这就意味着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与最低工资脱

钩。 修改后的规定还扩大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增加了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支出项目。同时将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期限由40日调整为60日,以方便失业人员的手续办理。 针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修改后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将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后执行。 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 2、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本单位中方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

社会保险知识点汇总

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 1.定义: 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失能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2.本质特征: 目标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增长 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 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 实施具有强制性 提供的是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四项容.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遭遇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而处于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使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等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优抚安置又称为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或其家属提供生活救济,伤残抚恤,退伍安置及其他社会优待的保障制度. 二、社会保险 1.定义: 国家通过立法 由劳动者、劳动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集资金 在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遇到风险时 给予最基本的物质帮助 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2.社会保险特征: (1)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是当劳动者遇到劳动风险,失去劳动报酬之后,仍能获得基本生活的保障,这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 (2)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参加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费率履行缴费义务.在待遇水平等容上,一般不许投保人和被保人自由选择. 不允许自由选择不代表没有差异 (3)互助互济性.社会保险是依据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保险费用一般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统一调剂,互助互济办法,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的再分配. (4)主体特定性.社会保险关系的各方主体是特定的除个体经营者外,社会保险的投保人特定为用工方,承保人特定为职工专门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特定为职工(或投保的劳动者)受益人特定为职工或其法定亲属. (5)待遇的差别性.社会保险由于劳动者的工龄长短,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缴纳费用的多少等因素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保险待遇也有所差别 (6)补偿性.社会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劳动者创造的物质财富,国家通过社会保险将一部分物质财富再返回给劳动者,其实质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的一种补偿;特别是在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下,劳动者所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直接反映了社会保险的补偿性.

关于失业保险和失业金领取规定

近日,人社部就《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善了失业保险的部分功能。失业保险到底咋回事儿,如何申领失业保险,相信很多小伙伴不太清楚,那么今天就给大家说一说“失业保险”的问题。 【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失业保险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它是在人们失业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一种救济金。有两点需要注意: 1、失业保险必须交满一年,才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 2、失业救济金按照你所缴纳的保险期限而确定领取的月份,一般来说每缴满一年可以领取两个个月,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 【只要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保险缴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社保局完成了失业登记,并提出了求职要求。 这里分别给大家解释一下: 第一条,缴费必须连续满一年,断断续续缴纳的没用。 第二条,个人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能算。 第三条,失业后必须立即到社保局进行失业登记,并提出求职需求。 【领取失业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主要有两方面待遇。第一,每月可以收到一笔失业救济金;第二,领取保险期间,仍然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所以大家真的失业的时候,务必第一时间去做失业登记哟。 【失业保险没啥用呀?】 很多小伙伴会说,即便我失业了,也会立即找到新工作,失业保险跟我没啥关系。这里财宝君就要提醒一下了,有很多种情况下,失业保险是可以起到一定作用的。比如您失业后选择自主创业或者失业后新单位无法及时缴纳社保,那么失业保险都可以起到一定的补贴作用。 【新的失业保险会有哪些改进?】 改动的内容挺多,财宝君看下来,跟大家切身利益相关的主要有三大方面改进: 1,扩大了范围,更多人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 2,降低了费率,减轻了个人和企业的负担。 3,失业期间代缴养老保险。 小贴士: 失业保险是很重要的一个社保险种,大家一定要了解领取条件和使用方法。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 1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 2保险的原理是什么? 风险分散——想要让风险分散,首先就是要找到许多可以共同承担风险的对象 大数法则——指一件事重复实验的次数愈多,所得的预估发生率愈接近真实的发生率。大数法则运用在保险上面最常见的就是死亡率。 公平合理——基于公平原则,保费计算依死亡率高低、性别、年龄不同而有差异。 收支平衡——所谓收支平衡,是指全体保户所缴的纯保费总额要等于公司支付全体受益人的保险金额:纯保险费总额(公司收入)=保险金总额(公司支出)。保险费都是以该原则来计算的。 3为什么需要各类型的保险组合?

不同险种各有特点适合的人群就当然不同 保障类险种:定期寿险、附加险、意外险、财产险(消费型) 特点:消费型,保费低,保障高。杠杆作用,每年缴付较少的费用,来转嫁掉对应的风险。 储蓄类险种:终身寿险(分红型、万能型)、两全寿险(分红型、万能型)特点:收益保障两不误,满足养老、教育等规划。可以年缴也可以趸缴。 投资类类险种:投资连接保险 特点:投资类保险轻保障重投资,满足投资需求。一个产品涵盖了若干个账户,风险由低到高,每日公布净值,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判断,来选择账户进行资金配置。根据行情的变化,进行账户间的灵活转换,把握投资机会。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客户。投联的缴费方式为趸缴。4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我国的保险业现状? 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形成了保险的思想。在《礼记》中记载:“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最古老的社会养老保险思想。 在汉宣帝时代,根据大司农中丞耿寿昌的建议,建立“常平仓制”,在边郡搜筑粮仓,榖贱时提高粮价买入,榖贵时低价出售给百姓。在隋文帝时代,建立“义仓制”,遇到灾年,开仓放粮,救济灾民。这些都是财产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萌芽,起到了防灾防损的作用。 中国现代保险最早的是广州成立的“广东保险社”,是随着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由帝国主义国家开办的。中国本土资本的保险业最早是1885年招商局在上海创办的“仁和”、“济合”两家保险公司,后合并成为“仁济和”保险公司,主要经营水、火保险。到国共内战结束前,上海华商保险公司剩余129家并

社保知识大全

社保知识大全

社保知识大全,你关心的社保问题这里都有答案! 2017-12-04 14:07:59来源:亿企赢 2183 1 自从发了一篇《不跟你谈“五险一金”的老板,都是在耍流氓》的文章后,各位网友也是比较关注社保及公积金相关问题,今天早上浏览资讯,小编竟然又看到一个关于社保的惊悚新闻: 于是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小编整理了一份“社保知识大全”,包你分分钟读懂社保那些事! 01 你必须知道的社保abc 所谓社保,就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这“五险” 先说养老保险,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时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使之老有所养。 再说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很多人都知道现在看病有多贵,近些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事情并不少见,如果真的不幸患大小疾病,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很大一笔费用。 至于失业保险,如果是被单位辞退,会根据工龄获得失业金,虽然金额不是特别多,但在失业期间,每一分钱都是很重要的。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也是在人生意外或者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尤其是生育保险,很多女性在产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但是有生育保险的话就会有生育津贴,女性也不怕生孩子没收入了。 其中最有用的就是养老和医疗,大家最关心的也是养老和医疗。 尽管很多人觉得工资一万,拿到手七千多,剩下的都交了五险一金和所得税,影响个人可支配收入,很多年轻人更希望拿到更多的现金收入,甚至希望不交更合算。 还是太年轻,关于社保,只有一个建议,一定要交啊!因为这笔“强制储蓄”不仅你在交,你的雇主承担的比例更高,你问问你的老板对这事有多深恶痛绝就能理解了。 想解决社保问题,要先了解社保现状。 ▌先来说说养老保险的情况。 因为全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还不是全国统筹的,而只是“省级统筹”。而且目前的“省级统筹”也并非实质性的全省统收统支,它仍停留在县(市)统筹阶段上,无法真正发挥“互助共济”的作用。说白了,就是各自为政。 大家可以看看这张表,目前各地的的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都是不一样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正式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车辆保险知识讲解大全

车辆保险知识讲解大全 转帖的,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年汽车上全险都包括哪些内容啊?应该注意什么? 在条款中没有全险的概念.经常提到的全险是指常用险种. 包括基本险:车损、三者、车上人员、盗抢,附加险:玻璃、划痕、自燃、涉水,还有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新车没必要上自燃险,厂家有质保. 我的汽车第一年上的是全险,第二年上什么险?看自己的经济实力,可以不上全险。 一般最不用上的是自燃险,因为一般车辆自燃的几率很低,平时注意点几率就更低了。 不怕车被偷的话可以不上盗抢险,不怕车被划的话可以不上划痕险,不怕玻璃破的话可以不上玻璃险,反正交强险是必须上的,建议再单上商业三者险。因为交强险根本就是形同虚设,一旦出事故,交强险那点钱根本就不够用。 此外,不计免赔等项目各个保险公司的规定、标准都不太一样,上之前一定要问清楚。1.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是国家要求必须买的,保的是被你撞的人和

车不买此险车子不能上路,要罚款,是强制性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虽然是强制性的,但是保障效力不高,所以要买三者责任险来补充。普通汽车目前是950元保费一年; 2.基本商业险 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辆损失险:比如出事了,自己的车坏了要修,保险公司就帮你出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你撞着别人了,包括财产和人身,保险公司会赔偿你。是保被你撞的人,那人死了残疾住院或者车子坏了保险公司在国家强制险赔了以后帮你赔不够的一 些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补充,有保5万的,也有更高的。 盗抢险:是指你的车丢了,3个月后找不到,会赔偿你。但是如果你平时注意停放的话,没有必要买,因为你的车不是说特别贵,而且你说你的资金紧张。 车上人员责任险:比如出事故了,保自己车上人员的 3.附加商业险 玻璃险:只有玻璃破损此险承保 自燃险:就是自燃 划痕险:就是划痕 4.不计免赔买了此险,保险公司就在保额内100%赔偿,否则只赔80%或90%,是一定要

社会保障学复习资料汇总word版本

社会保障学总结资料 温馨提示: 单选30个、多选5个、名词解释5个、简答5个、论述2个 个人总结,仅供参考。好好复习,祝亲们考个好成绩!!! 名词解释: 1、现收现付制:是一种以近期内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的资金筹集模式。 2、部分积累制:是将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结合起来的筹资模式。 3、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费),并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及其亲属因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残疾、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引起经济损失、收人中断或减少时以社会保险给付支付给受益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4、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5、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6、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7、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人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它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8、累进费率制:指因收入高低不同而规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对低收入者征收的保险费率低,对高收入者征收的保险费率高,并且随着收入的递增,保险费率也随之按级递增。对低收入者采用低费率,对高收入者征收的费率依次递增。 9.差别比例费率制:按照被保险人薪资的一定比例征收保险费,但雇主和雇员负担的比重有所不同。 10、社会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 11、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依法通过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社会保障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 12、确定待遇型:是根据被保障人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确定其社会保障待遇,再依照精算原理确定其缴费水平的给付模式。 13、确定缴费型:是预先确定缴费水平,按照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的积累额确定待遇水平的给付模式。 简答题 1、简述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种模式:救助型、社会保险型、福利国家型、强制储蓄型、国家 保险型 2、世界社会保障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各个阶段的标志与特征是什么? (1)形成阶段: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以1883年德国颁布《疾病社会保险法》为其诞生标

保险基础知识课件

第一节保险的基本概念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特指商业保险。一般从经济与法律两个方面来解释保险的定义。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投保人通过交纳保险费购买保险,实际上是将他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固定的小额支出。而保险人由于集中了大量同质风险,所以能借助大数法则来正确预见未来损失的发生额,并据此制定保险费率,通过向所有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事故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损失赔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人通过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保险人为其提供保险经济保障(赔偿或给付)的权利,这正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将保险的定义表述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2.互助性。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3.契约性。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合同行为。 4.科学性。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经营具有科学的数理基础。保险的科学性是现代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保险的要素 保险关系的确立必须具备五大要素: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必须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即可保风险。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条件:1.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即风险一旦发生成为现实的风险事故,就只有损失的机会,而无获利的可能。 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的不确定性至少包含三层含义: (1)风险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 (2)风险发生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3)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是不确定的。 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保险基础学习知识知识11套汇总题库

保证互助是风险管理方式的一种,该方式属于(C) 避免 抑制 转移 自留 在风险管理中,风险估测所依据的理论是(B) 社会发展理论 概率统计理论 社会保障理论 社会保障理论 以下不属于动态风险的是(D) 人口增长 消费者爱好的变化 生产技术的改进 洪灾 根据风险管理理论,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的重点表现之一是(C) 事故发生前,进行财务安排 为维持正常生活提供财务支持 事故发生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事故发生后,解除对人们造成的经济困难 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是(D) 纯粹风险 特定风险 动态风险 投机风险 风险的不确定性包括了(B) 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和产生的结果可以确定 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不确定和产生的结果不确定 风险产生的结果不确定,是否发生和何时发生可以确定 风险何时发生不确定,是否发生和产生的结果可以确定 企业在决定选择自留风险还是转移风险时,不需要考虑(B) 风险导致损失的程度 风险发生的具体时间 损失的大小 自我财务承受能力 在下雪天气,运输公司实行停业这一具体的风险管理方式属于(A) 避免

转移 抑制 预防 在风险管理理论中,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被称为(C) 风险评价 保险对风险发生 风险管理 风险估测 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是(A) 风险评价 风险评估 风险估测 风险识别 对风险关系技术适用性及收益性情况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属于风险关系的内容之一,该环节是(D) 风险评价 选择风险管理技术 风险估测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返回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终止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 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 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 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 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 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 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 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 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 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 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保险金的管理规定-保险知识大全知识

失业保险金的管理规定-保险知识大全知识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 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人员的"活命钱",为保证其安全和合理、有效的使用,《失业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着眼于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构建了内部、外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 (一)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建立监督机制的有效措施。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征缴失业保险费的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存储和购买国债的安排等。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报的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及实施情况,实施对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财政部门负责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核算工作;负责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具体用款计划;负责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 (4)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责。 (二)各级人大作为法律监督机构,有权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三)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都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处理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是维护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挥失业保险"安全

保险基础知识题库-带答案

保险基础知识题库-带答案

一、填空题。 1.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个要素构成。 2.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3.从经济的角度看,保险分摊意外事故和提供经济保险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4.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5.保险资金中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的过程中发挥的功能称为资金融通功能。 6.海上保险的萌芽是共同海损分摊制度。 7.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保险人和投保人。 8.依据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9.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称为保险金额。 10.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时间称为保险期间。 11.投保人的最基本义务是交纳保险费。 12.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属于保险合同终止。 13.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进行解释的原则属于文义解释原则。 14.在我国,投保人履行其告知义务的形式是询问告知。 15.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告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求偿(或追偿)的权利或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属于保险代位原则。 16.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17.通过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视为保险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由保险人承担。

社保知识大全(试题)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习题(含答案要点)1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哪一个? A.国家B.企业C.个人 D.其他社会组织 2.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3.实行特殊性保障原则的国家,其社会保障的对象面向哪一层面? A.全体社会成员 B.部分社会成员C.全体劳动者 D.部分劳动者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C.思想教育 5.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一种B.二种C.三种 D.四种 6.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 A.美国B.英国C.德国D.日本 7.下述哪一个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A. 单位缴费 B.个人缴费 C.财政补贴 D.社会捐赠 8.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是什么项目? A.社会救助B.社会福利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9. 现阶段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二种B.三种C.四种D.五种 10.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A.年老、失业、下岗、工伤、生育 B.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 C.年老、失业、下岗、疾病、工伤 11.我国建国早期所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哪种社会保障模式? A.储蓄保障型 B.福利国家型 C.传统保障型 D.国家保障型12.以下哪个国家是储蓄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代表? A.美国B.英国C.德国D.新加坡 13.最高颁布《社会保障法》的是哪一个国家? A.美国B.英国C.德国D.新加坡 14. 按照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A.本人当月工资 B.本单位职工当月平均工资 C.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D.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参考答案:1A,2B,3B,4A,5C,6C,7D,8C,9D,10B,11D,12D,13A,14C 二、多项选择题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基本功能? A. 实现共同富裕 B.维护稳定社会 C.保持社会公平 D. 促进经济发展 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特点? A. 法定性 B.互助性 C.盈利性 D. 特殊性 3.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主要通过以下哪些方式保值和增殖? A. 存银行 B. 买国债 C. 证券投资 D. 期货投资 4.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保险项目? A. 养老保险 B. 失业保险 C.生育保险 D.医疗保险 E.工伤保险 F.企业补充保险G.财产保险 5.现代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模式有哪几种?

关于《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关于《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经省政府 201X 年第 10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1X 年 8 月 15 日起 施行。 二 0XX 年七月十二日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以 下简称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制职工依照本办法规定 ,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导, 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 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拨付。 设区的市级财政应当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补助县、 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 业务。 第五条 各级财政、地税、人事、民政、审计、工商、统计等行政部门和银 行应协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第六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审计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七条 失业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纳: (一)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2.5%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 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职工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 60%的,以所在地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基数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 300% 的,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 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单位和职工个 人不再缴费。 (三)农民合同 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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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失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国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失业保险基金。 三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失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为依据,记录和反映其收入、支出和结余情。 五失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六失业保险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收支情况的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书中说明。 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失业保险基金应按本办法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并进行会计核算。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不得随意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社保机构在填制失业保险基金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失业保险基金的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编报及时,并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政机关、主管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五天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十五天报出。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社保机构名称、地址、成立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社保机构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九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第二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1现金 2102银行存款 3103财政专户存款 4104暂付款 5105借出生产自救款 6111债券投资 7121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8201暂收款 (三)基金类 9301失业保险基金 10302固定资产基金 11303生产自救周转金 (四)收支类

深圳社保的“五险一金”知识大全、常见问题集锦

深圳社保的“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深圳市企业参加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链接相关调整 国家统计局《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56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5号)公布本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也随之调整。 ◎养老保险与综合医疗保险: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12615元。 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的,调整为2523元。

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即1320元。 非从业居民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682元。 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的80%计算,调整为880元。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中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523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2615元。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调整为382180元。 备注: 1、综合医疗保险适用于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住院医疗保险适用于失业、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的深户人员以及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的农村户籍员工申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3、农民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 5、生育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6、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适用范围:①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前已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原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85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

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美国失业保险制度与政策

美国失业保险制度与政策 一、美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确立 1935年,在建立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同一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授权各州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项目由州政府进行管理,联邦政府只是制定一些措施鼓励各州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并尽量在州际之间保持统一性,这项制度涵盖了97%的劳动者。 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度取决于本人工作的年限,计算公式各州也不相同。在多数州中,最长的期限为26周,但是,如果本州的失业率高于一定水平,这个期限也可延长。从1987年开始,失业保险金收入也需交纳联邦个人所得税,但不需交纳社会保障工薪税,因其不属于工薪。 失业保险通过工薪税(属于社会保险工薪税)来筹集资金,在大多数州,并不是雇主和雇员共同分担,失业保险工薪税全部由雇主承担,当然有时雇主也可能转嫁负担。失业保险税的数额是雇主的失业保险税率与失业保险税限额下的雇员年收入的乘积。目前,80%的州的失业保险税基都高于联邦政府的规定,阿拉斯加州甚至高达23200美元。 美国失业保险一个重要特点是税率各个雇主并不相同。它取决于企业解雇雇员的经历。解雇率越高,税率也越高,这被称为“经历税率”法。问题是一般而言,解雇雇员给雇主带来的税收成本要低于雇员因被解雇而领取的失业救济金,这样一来,当企业因市场需求变化需要临时裁员时,企业愿意裁员以度过暂时的困难。由于雇主增加的税收成本低于雇员因失业而得到的失业救济,所以,临时性裁员可能对雇主和雇员都有利,但给社会带来的后果是增加了失业率。 二、失业税的经历税率有效抑制解雇行为

美国实行联邦和州二层次立法体制,联邦失业税按照统一税率,但是由于允许雇主享受税率抵扣(前提是州法律符合联邦的基本要求),联邦失业税的实际税率很低(2008年将降低到0.4%)。 雇主的主要负担是州失业税。美国各州的失业保险费率根据各雇主的裁员人数确定,根据各雇主裁员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雇员人数的多少而上下浮动,即经历税率。如密歇根州新办企业头两年的费率为2.7%,即州基准费率的50%,而建筑业雇主必须外加建筑行业的平均费率;但雇主第三、第四年的费率部分地取决于其前雇员的保险待遇领取和缴费的历史记录,称为雇主失业保险经历;从第五年起,完全根据雇主的失业保险经历确定各雇主的各年度缴费率。这种“大棒”政策对失业的抑制作用已经由实证验证,华盛顿州的雇主认为,在这种税制下,将雇员继续稳定在其原来的岗位上,相对于缴纳较高的失业税更加划算一点。另外,在经历税率制下,雇主会有效防止雇员无效的申请。1998年雇主所拒绝的失业保险申领比例就从51%升高到66%。 三、贸易调整津贴帮助特别困难者重新获得工作 贸易调整津贴是针对特定对象的。2002年《贸易法案》规定,针对那些因工厂受进口增加的冲击和产品外销变化影响而失业的工人,为他们提供52周的贸易调整津贴,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工作。 主要的援助内容包括:一是再就业服务。如就业咨询、工作岗位推荐、拟订求职计划等。二是求职补助。当工人需要到外地求职时,可支付其求职过程中食宿和交通费用的90%,但上限为每人1250美元。三是搬家补助。该计划支付工人安家过程中的某些合理费用,并按工人周平均工资的3倍一次性给付安家补助。四是就业培训补贴,为鼓励参加职业培训,参加培训者可额外增加26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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