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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XXXX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因合同不规范或不合法引起的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中凯良好的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本制度规定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签订合同时,各职能部门应相互协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审核相关材料,规范操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

第四条公司法务专员根据公司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拟定

第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一)单笔业务金额达壹万元(含)以上的;

(二)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三)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四)有封样要求的;

(五)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八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提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承办部门应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的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四)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含本数)且标的属于预付款项,应要求签约他方提供资金证明。当对签约他方资信情况不确定时,必须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应文件。(五)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保证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若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九条合同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当事人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二)正文部分,注意具体写明合同必备条款及要素:

例如买卖合同,应具体写明产品名称、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数量、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金(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及在途风险承担。

例如工程承包合同,应明确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期、价款、质量标准、验收交接程序、拨款与结算、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若拟定合同属于涉及生产安全的基建、大修、技改及维修项目的工程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书,该合同依照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三)结尾部分,注意确认对方签字并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意确认签约单位名称与印章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为我方住所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合同内容严禁涂改,如有涂改需经双方在涂改处盖章方可确认涂改事宜。第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十三条签订合同文本原件壹式不得少于肆份,由行政部档案室和业务部门各保留一份原件,交法务专员一份复印件。

第十四条合同标的金额在壹万元(含)以下的合同,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可以暂时以传真

形式签订,但是必须在合同上注明传真有效,且双方均认同并在传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补齐合同原件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并严格遵守公司《廉洁从业制度》,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规、依法严惩。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签订合同后由行政部按规定盖章编号,并制作合同管理档案备案。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

第十七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后,凭“合同审批单”按照规定的流程,经拟稿部门、执行部门、法务专员、法务主管、行政部、财务部门等职能或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呈总经理核准,方可申请使用公司印章,正式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法务专员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或各分管副总要求进行审查的合同;

(二)所有各部门拟对外签订的合同;

(三)各部门拟对外达成的合作意向,需要向公司顾问律师征询法律意见的。

第十九条法务专员主要是对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具体审查要点如下: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二十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部门对外签订合同时,应事先填写“合同审批单”,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报本部门分管副总审查,呈总经理或董事长核准。

(二)审核。对送审的合同文本,应按合同审批单上的部门次序,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然后再进行复审。

(三)审批流程中各部门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审批单上,合同审批单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与凭证,由行政部在合同生效后随合同文本一起留存归档。

(四)法务专员在“合同审批单”上批写意见后,“审批单”及合同初稿复印留底,“审批单”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部门,由执行部门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具体合同设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三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及时通知法务专员,以便及早拟订应对和补救方案。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结算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收付款:

(一)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

(二)收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收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收付款单位出具代收付款证明);

(三)合同对方当事人委托别人代为收付款,未按要求提交合法的代收付款证明、代收付款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账号等相关材料,又或者材料提供齐全但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例如:委托收付款金额或内容与合同应收付款金额或内容不一致);

财务部门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结算工作时,必须按要求将双方应缴应扣款项(例如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核算清楚并扣缴后才予以最终结算。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相对方所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和财务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付款。

第二十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行政部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妥善保管合同章,对合同建立借用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法务专员、办公室、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如合同变更应签定变更合同,如合同解除应有书面形式,两者均应加盖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以确认,通知我方相关职能部门。

第二十八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严禁我方相关人员以口头与对方合同当事人确认合同变更与解除事宜。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第二十九条相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部长或负责人及法务确认相关处理办法。

第三十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一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二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三条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合同管理部门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三十四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三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经济性合同时,应严格遵守中凯控字<2009>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各部门印章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用印,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责任

第三十六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七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控股有限公司各部门。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风险控制部。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签准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XXXX控股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部

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为加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审批的决策程序,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招(投)标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各类合同、协议,除对外担保合同和劳动合同公司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一)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二)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七条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厂、部室及车间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八条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订立合同的,应当有书面确认文件。

第九条凡国家或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 第十条如无国家或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如需签订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合同,需按本办法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二章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合同审查管理机构,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业务部门参考;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负责公司合同资料的归档等相关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不同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 第三章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的划分 第十五条为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有效执行合同,对第三条所指的公司合同,按以下规定审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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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大全 XXXX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大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费用报销 3. 5.1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 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 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XXXX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XXXX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公司业务规范、持续、稳健发展,有效防范合规风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的执业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人员,是指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工作人员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专职或兼职合规风控专员。 合规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全面、审慎地履行岗位职责,并承担履职尽职责任。 第五条合规管理原则: (一)全员全面合规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使合规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实用有效原则:公司合规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合规管理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与经营管理体系相互独立;合规总监、合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与准则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防碍、阻挠合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四)科学创新原则:在公司已形成的管理方法和合规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科学地通过制度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定位、组织、机制、方法、手段等进行创新,以更好地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 (一)通过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使合规管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并持续有效符合外部监管要求。 (二)形成公司内部约束长效机制,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全员“主动合规、人人合规、违规必罚”的合规氛围和机制。 (三)培育“合规从高层做起、全员全面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 第二章合规管理架构体系及合规职责 第七条公司建立公司领导(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各部门分支机构专职及兼职合规风控专员四个层次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 公司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doc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章合同的签署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七章合同档案的保管 第八章合同管理信息化 第九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依法治企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施工生产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包括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涉外合同、招标投标文件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即时清结者除外。 劳动合同管理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部、公司本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会签、合同

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归档、合同备案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实行责任把关,最大程度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公司分管领导主管、法律事务室统管、各部门分管、合同承办人专管的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室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管理合同,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贯彻实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合同管理法律知识,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工作; (三)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审查制作授权委托书; (六)协助合同争议的解决; (七)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发布并指导适用合同示范文本; (八)组织对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 (九)建立健全合同台帐管理,对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电报、图表、信函等)进行登记、备案和汇总统计; (十)负责同XXXXXX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XXXX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XXXX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因合同不规范或不合法引起的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中凯良好的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本制度规定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签订合同时,各职能部门应相互协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审核相关材料,规范操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 第四条公司法务专员根据公司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拟定 第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一)单笔业务金额达壹万元(含)以上的; (二)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三)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四)有封样要求的; (五)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八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提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承办部门应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的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共篇.doc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共10篇 范文一: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二)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四、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 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管理制度概述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2、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的法律纠纷问题处理,包括:纠纷和解、诉讼、仲裁等。 3、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谈判及各类其他协议等。 4、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在公司董事长和分管总裁的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2、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日常经营工作中法律问题的咨询; 4、负责代理公司及时处理发生各类诉讼仲裁纠纷; 5、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6、协助办公室公司合同文本的和案件卷宗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其他有相关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应及时交法务部备案。 第二章法律事务工作规定第四条合同管理规定 1、合同的起草: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咨询;重要合同由法务部负责拟稿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 2、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3、授权委托: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重要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4、前期调查: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5、合同印章: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6、合同审查: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重要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第二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收费合理的原则,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四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五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均需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 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也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 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 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1、部门负责人以下(含科级)只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且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xxxxxxx公司工会管理制度

XXXXXXXX集团 工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更好的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工会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围绕公司的中心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代表XXXXX全体职工利益,为职工说话办事的职工群众组织。 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根据公司工会组织的特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连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依靠工作阶级,团结带领全体职工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工会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以建设“职工之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加强对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教育,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发挥员工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工会坚持走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和服务职工,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切实保障为目的民主权利。 第一章工会委员会与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是工会工作的重点,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闭会以后的日常工作。各分工会负责本部门的民主管理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是: 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提出职代会议题的建议,报公司党委批准。

组织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职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征集、整理提案交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理。 工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具体成员分工如下: 第三章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在公司党支部的领导及公司行政的支持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主动听取和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工会实际性福利工作。把组织的温暖带给会员,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依靠广大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增强工会 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名符其实的“职工之家”。 (二)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技能竞赛,听取会员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动员和教育会员以主人翁态度,参与企业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性的管 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职能。动员和教育会员遵守纪律、执行劳动合同、 开拓创新、团结协作。 (三)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对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技术、业务素质的教育,使会员成为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完整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利用法律手段和规范来管理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销售,采购,储运,委托,金融等合同的管理。 3.职责 3.1 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企业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室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由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授权。合同的签订者和合同的执行者(接受办理)必须分开,以实现有效制衡。 3.2 财务部是公司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是资金管理的关键部门,必须及时将合同状况和资金流向报告总经理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置。 3.3由公司的经济业务面广量大,对经济合同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如下, 财务部:负责租赁,保险,借款等合周的管理: 营销部门:负责对外销售合同管理: 动力设备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及相关附件(包括进口设备)采购的合同管理: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其它合同管理。 上述几个部门应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见附页)对本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动管理和控制,并接受财务部的业务部指导和监督。 3.4本公司的合同,对外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对内,订立部门对合同负责

制,其他各有关部门按作业流程必须无条件执行合同的相关内容。 4.签订合同原则: 4.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政策,不损害公共利益。 4.2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编号的合同专用章,按合同法规签署。 5.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5.1合同的主体范围,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 5.2标的,必须有明确,具体,肯定的内容。 5.3数量。包括尾差,磅差,合理损耗等,必须明确计量单位。 5.4质量。应注明质量标准,包装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应附有技术资料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5.5价款或酬金。 5.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7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和损失的赔偿。 5.8纠纷的解决方法,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载,诉讼等方式。 6.合同订立的权限: 6.1一般经济合同,几个部门对外洽谈,车间不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由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盖上合同章后生效。 6.2 重大经济合同,合同金额达20万元以上,由分管副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涉外合同(销售合同除外)由总经理签字。 7.合同签订委托代理人的资格:

XXXX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装订)

工艺师(员)工作责任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对工艺师(员)在从事生产工艺、原料消耗、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时,应该担负的各项职能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车间(分厂)、部门工艺师(员)的管理工作。 1、总则:车间(分厂)、部门工艺师(员)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遵守公司有关纪律和技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车间(分厂)、部门工艺师(员)其职责为负责主管产品从原料到生产工艺、原材料消耗、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全面的监督,技术管理工作。 2、车间(分厂)、部门工艺师(员)受车间(分厂)、部门行政负责人领导,应积极主动地配合车间(分厂)、部门实施质量方针和目标。同时受生产技术部业务领导,全面完成生产技术部布置的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和修订主管产品的《工艺操作规程》,并送生产技术部审核,技术总经理审定。 4、负责编制车间(分厂)、部门《技术月报表》,次月5日前送生产技术部。内容包括:a.生产概况;b.原材料消耗;c.产品质量;d.工艺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e.工序分析与管理;f.工艺间问题与措施及效果;g.存在的问题;h.其它。内容要求言简意赅。 5、负责开展工序管理,每月进行工序分析,对确认需要计算CP值的工序进行核查汇总,报生产技术部。 6、负责编制主管产品的技措、技改和大、中修计划与实施方案,送生产技术部、设备部,必要时承担工艺设计和现场施工,制定小修实施方案并组织施工及验收质量。 7、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艺技术指标与工艺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肃工艺纪律,对有违章行为的个人与部门应予制止并令其立即纠正,必要时应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或提出主观方案与建议供决策参考,有关情况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 8、经常了解产品质量、原材料消耗与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耗和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或建议。参加有关的质量、技术交流会议。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7871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 of small company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怎么样拟定看看下面吧!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

分公司合同管理

分公司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审查、监 督、履行程序,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2、各省分公司严禁对外签订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1、营销财务管理部是分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及解释; ?负责各种经济合同标准格式的起草及修订; ?负责分公司各种合同纠纷案件的咨询及起应诉工作;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对违反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员视情节予以处罚或报请处罚。 2、营销系统其他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对分公司的合同工作与其职 能相关的部分负有管理职责,应明确分公司合同审批权限,加强对分公司合同审查工作,并协助财务管理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分公司销售行政科是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日常管理科室,由分公司财务主管兼 任专职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协助营销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对分公司合同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保管分公司公章(不设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并对合同条款和审批权限进行原则性审查; ?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整理、建档和保存;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公司经理及财务管理部汇报;?与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日常联络工作; 三、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1、各分公司对外进行销售、采购、广告等商业往来,从事经济活动的,除涉及 金额小,可以即时清结的情况外,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即时清结是指合同的协商、订立、履行、终止都在同一时间完成。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分公司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分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分公司公 章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为防止分公司人员违规对外签订合同,避免法律纠纷,分公司销售行政科必须给分公司所有往来业务单位发出分公司合同签订申明函(附件),并要求往来单位盖章确认,合同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该确认函。 3、直接对外协商、签订合同的分公司人员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在与对方 签订合同之前,必须确认对方有权签署合同,如取得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务必遵守自己的工作职权,不得越权越职对外签订合同; ?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务必持谨慎态度,不得随意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应积极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反馈或咨询相关人员。 4、合同承办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必须先按如下程序进行合同立项审批: ?合同承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有权审批人逐级审批(如权限在分公司一级,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即可;如需总部主管领导审批的,需报主管领导审批,传真件有效)―――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报合同管理员审查盖章―――合同管理员审查审批情况和合同条款无误后加盖分公司公章(注:各类合同的审批权限以各部门规定的审批权限为准)。 5、分公司合同管理员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不明之处应询问合同承办人或咨 询营销财务部法律事务主管。 6、合同草案经审批后,合同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合同草案条款签订正 式合同,不得擅自修改,否则视为未经审批擅自签订合同。如合同草案确实需要修改的,须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进行申报审批。 7、合同的条款应使用公司统一的标准格式,没有标准格式的可参照对方提供的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最新(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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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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