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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附加利息损失保险

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附加利息损失保险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附加扩展承保利息损失保险条款第一条投保人在投保了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以下均简称“主险”)的基础上,可选择投保本附加条款。

第二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应还款日(展期、债务重组除外)在保险期间内的《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

超过保险单载明的赔款等待期的、依照《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贷款利息损失,保险人按

照本附加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的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单载

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赔款等待期是指保险人为了确定保险损失已经发生,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前必须等待的

一段时期。本保险合同的赔款等待期适用于保险合同项下的每份《借款合同》,从《借款

合同》约定的应还款日起算,由保险合同双方商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三条本附加条款未列明之处,适用主险条款的相关约定;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不

一致之处,以本附加条款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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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

2017年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 指标名称余额(万元) 比上年末增长(﹪) 各项存款余额1370053 6.4 其中:住户存款1109024 4.2 各项贷款余额540173 11.4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小学65所,招生5177人,在校学生24521人;初中22所,招生3570人,在校学生10449人;普通高中5所,招生2520人,在校学生8336人;职中1所,招生973人,在校学生3018人;幼儿园(学前班)96所,招生10329人,在校学生16686人。教育事业稳步发展,高考二本上线1132人,上线率40.11%,净增186人,增长率20%。全县义务教育段入学率100%,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双高双普”顺利通过省政府达标验收。 全年申报专利122项,授权181件。 八、文化旅游和卫生 文化事业日益繁荣,举办古城玫瑰小镇国际涂鸦大赛、音乐小镇纳凉晚会。全年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放映电影2540场次。公共文化服务目标任务完成率100%,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961平方米。仓圣祠保护修缮顺利推进。《洛南豆腐干》等2项非遗项目完成省级申报工作。 旅游项目稳步推进。仓颉小镇、民居小镇、洛河源、仓颉文化艺术园、锦绣大地花博园、兑山美丽乡村等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

进,完成投资11.29亿元。全年接待游客66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和37%。 卫计服务能力不断增强,3家县级公立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复审,为5个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生化分析仪、彩超等设备。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达99.75%,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为76.5%,县域内住院就诊率为90.24% ,公共卫生项目覆盖率达100%。 九、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优良空气天数298天。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6.49万亩。 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1.90%,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 84.92%。 全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3103.5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57.30吨。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4人。按事故标识分:发生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7起、死亡10人;其他单位事故4起、死亡4人。按行业分: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采矿业(均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2起、死亡5人;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 十、人口 2017年末,全县总户数151697户,户籍人口462192人。总人口中,男性242273人。据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49600人,比上年增加3800人。其中城镇人口204300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5.4%。

许昌市(市辖区)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情况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许昌市(市辖区)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情况数据研究报告 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情况现状及趋势。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情况数据研究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情况数据研究报告深度解读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情况核心指标从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年末金融机构住户人民币存款余额,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情况现状 (1) 第二节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现状统计 (3) 三、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占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比 重统计 (3) 四、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同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住户人民币存款余额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住户人民币存款余额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住户人民币存款余额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许昌市年末金融机构住户人民币存款余额占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住户人民币存款余额比 重统计分析 (7)

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关于2015年统计数据报送的补充说明 24家主要金融机构,各地人民银行: 2015年统计制度文已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393号,印发日期:2014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印发日期:2015年1月14日)。 现根据大家反馈的问题就数据报送做以下补充说明: 1.报数时间调整:月报一、二批次结转数和1月份数据同时修订,提交修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12:00,报送截止日期修改为2015年2月28日。其他报数时间严格按照制度文执行,具体报送日历见数据集中系统公告中“金融统计数据采集时间安排表”。 2.增加部分表单报送结转数:除制度文中提到的需要报送结转数的表单,以下表单也需要报送结转数: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A1464,A2464);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专项统计(A3322)。 3.委托贷款专项统计表(A3411)在月报一批结转报送。 4.为做好存贷比统计监测,增设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与相关调整项等统计指标。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均需按照新口径报送(见银发[2015]14号);统计机构范围:报送县及以上分支机构数据,其中调整项建议由总行统一报送;报送内容:境内汇总数据(不含境外分支机构数据)。小额贷款公司不需报送。 5.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16日晚将

按新制度完成调整,17日起大家即可使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6.请各地人民银行注意,因助学贷款(表单:A1461)、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专项统计(表单:A1462)、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表单:A3321)从2015年开始均调整为季报一批报送。系统将于16号下午对这三个表单合法性等调整到位,如果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尚未报送12月31日季报的金融机构报送12月31日季报时,系统合法性将会显示少报,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即加中止日期)通过;但是务必注意,3月份报送季报一批结转数据时这三个表单照常报送,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防止漏报。对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已报送季报的金融机构则不存在此问题。 7.贷款变动因素专项统计(A3412)部分指标是不用报送数据的(制度中的备注已标明),如果报送了数据,系统校验将不能通过。 另,人民银行总行正在系统中修订2015年报表,相关修订情况将在结转数据报送前公告,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后续公告要求做好自身的报表修订等工作。 调查统计司货币统计处 2015-1-16

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DOC)

XXXX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XXXX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以打好“六大攻坚战”为目标,积极应对新常态下新的经济和金融形势,着力推进金融体系建设,全区金融继续保持了平稳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有所提升,保险业市场竞争明显,服务范围逐步拓展,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和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了XXXX区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 一、基本情况 XXXX区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家,分别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xx银行。新引进XXXX村镇银行1家,预计12月底开业。保险公司5家,分别为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平安财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邦财产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12家,基本不开展业务。 农村信用社现有营业网点X个,职工X人。各项存款余额X 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各项贷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 万元;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各项贷款X笔、X万元。其中涉农贷款X户、X万元,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完成了“一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小微企业贷款X户、余额X万元,小微客户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全社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客户贷款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客户贷款获得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在金融服务方面,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盲区。辖区XX

个行政村XX个自然村均有客户经理包片负责,并且村村有贷款、有便民服务终端,目前信用社共服务存量贷户XX户,贷款覆盖面达到40%。共有不良贷款XX笔、余额XX万元。其中2009年12月之前的不良贷款XX笔、余额XX万元;2015年新增不良贷款XX笔、余额XX万元。 农业银行现有营业网点X个,离行式自助服务区1处。各项存款XX万元,较年初增加XX万元,增长10.4% ,其中:机关单位存款XX万元,较年初增加XX万元,增长X%;今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X万元,同比增加X万元,增幅X%;各项贷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增幅X%,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各项存款增速X个百分点,其中涉农贷款X万元,较年初净增X万元,增幅X%,高于各项贷款增速X个百分点。自助存取款机台数达X台,在离县城较远乡镇、人员居住密集且金融服务需求大的XXX等行政村选择金融服务小超市,布放转账电话X部、POS机X部,建设惠农通取现服务点X个。不良贷款X笔X万元,信用卡不良透支X笔X万元。 邮政储蓄银行现有营业网点X个,城区邮政局代办营业点X 个。存款余额X万元。营业网点个人储蓄存款余额X万元,公司业务存款余额X万元,代办点存款余额X万元;信贷业务本年放款X笔,放款金额X万元,贷款结余X万元,其中涉农的小额贷款本年放款X笔,金额X万元。不良贷款共计X笔,金额X万元。 xx银行现有营业网点X个,各项存款余额X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X万元;各项贷款余额X万元, 较上年同期新增投放X - 2 -

铁岭市(市辖区)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铁岭市(市辖区)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通过专业、科学的研究方法及手段,剖析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重要指标即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等,把握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 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洞察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给与大众更深入的洞察及更精准的分析,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需求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数据洞察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现状 (1) 第二节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现状统计 (3) 三、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占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比 重统计 (3) 四、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同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铁岭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比 重统计分析 (7)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贷款罚息利率 按照2005年3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规定:“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执行商业性贷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见下表)。这一政策将通过提高个人所缴纳的罚息数额,警示和抑制一些炒房者的恶意欠款行为。 同时,一些城市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也依据该通知,发布了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例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文件规定:“个人贷款逾期执行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而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没有对调整幅度进行统一规定,而是实行公积金罚息利率浮动政策,由各家银行参照央行文件,自行确定罚息方案。所以各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罚息利率政策是不一样的。过去,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都执行罚息利率每日万分之二点一(0.021%),是固定的。而新的罚息利率开始与贷款利率挂钩,改变了以往的算法。这就产生了一个有趣的效果:由于商业贷款的利率明显高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所以新罚息利率发布后,不论是加收30%、还是加收50%计息,商业贷款的罚息利率升高,而住房公积金罚息利率反而降低。

2018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2018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人民银行统计,2018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36.3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增速比上年末高0.8个百分点;全年增加16.17万亿元,同比多增2.64万亿元。贷款投向呈现以下特点。 一、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速回升 2018年末,本外币非金融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余额89.03万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比上年末高1.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8.01万亿元,同比多增1.46万亿元。 分期限看,年末非金融企业及其他单位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35.25万亿元,同比增长6.7%,增速比上年末高6.7个百分点,全年增加2.2万亿元,同比多增2.13万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51.33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增速比上年末低4个百分点,全年增加5.48万亿元,同比少增7483亿元。 从用途看,年末非金融企业及其他单位固定资产贷款余额38.31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比上年末低1.4个百分点;经营性贷款余额37.82万亿元,同比增长4.4%,增速比上年末低7.2个百分点。 二、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速提升 2018年末,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8.59万亿元,同比增长7.3%,增速比上年末高2.2个百分点;全年增加5951亿元,同比多增2007亿元。其中,重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7.61万亿元,

同比增长7.7%,全年增加5403亿元;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9780 亿元,同比增长4.2%,全年增加548亿元。 2018年末,本外币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34.88万亿元,同比增长13.4%,增速比上年末低4.8个百分点;全年增加4.12万亿元,同比少增5569亿元。其中,房地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6.1%。 三、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速提高 2018年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1余额13.39万亿元,同比增长13.8%,增速比上年末高5.3个百分点;全年增加1.62万亿元,同比多增6958亿元。 2018年末,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8万亿元,同比增长18 %,增速比上年末高8.2个百分点,全年增加1.22万亿元,同比多增6143亿元;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5.06万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比上年末高1.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3583亿元,同比多增710亿元;创业担保贷款余额1064亿元,同比增长22.5%,全年增加195亿元;助学贷款余额1051亿元,同比增长13.1%,全年增加122亿元。 2018年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贷款余额3150亿元,同比下降3%,全年减少98亿元。考虑已脱贫不脱政策的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已脱贫人口贷款余额7244亿元,同比增长20.6%,全年增加1236亿元。 1.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包括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

山东省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山东省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3年数据研究报 告2019版

序言 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数据研究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进行剖析和阐述。 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数据研究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等,对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数据研究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数据研究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现状 (1) 第二节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指标分析 (3) 一、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现状统计 (3) 二、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现状统计 (3) 三、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占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比重统计.3 四、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同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指标分析 (7) 一、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占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 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烟台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金融机构贷款信用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贷款信用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相关书面文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各类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均可投保本保险,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贷款客户(以下简称为“客户”)由于下列原因引起被保险人已实际发放贷款无法回收风险,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客户所欠本金与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 (一)客户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及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的等待期,仍未归还或付清贷款; (二)出现相关法规规定或借款合同约定情形,被保险人提前收贷。 第四条被保险人要求客户履行还款责任所产生的,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合理费用(以下简称为“实现债权的费用”),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代表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骚乱; (三)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四)被保险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设备故障。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任何由被保险人已实际追回的损失; (二)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的各项损失; (三)本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合同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 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贷款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九条贷款金额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根据客户借款合同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现金收支情况统计定报制度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现金收支情况统计定报制度 (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说明 1、为了解本区金融机构存贷款和现金收支的基本情况,及时反映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2、本报表制度的实施范围为宝山区域内各银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调查内容包括存贷款余额和现金收支情况。 3、本报表制度为月度统计报表,由宝山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各单位每月月后5日前报区统计局综合科。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密山路16号宝山区统计局 邮政编码:201900 联系人:王丽璟 联系电话:(可传真)

二、调查表式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现金收支情况月报表 201 年月表号:宝统综03表 制表机关:宝山区统计局 文号:宝统制(2009)08号 有效期限:2012年1月31日 (2)本表请于月后5日前上报宝山区统计局综合科。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月日

三、指标解释 1、存款余额 指金融机构接受居民、企业、行政事业和其他单位存入的各种款项之和。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有关存款科目余额合计填列。存款余额含人民币和外币,外币须换算为人民币。 按存款对象分,企业存款指企业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居民储蓄存款指城乡居民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其他存款指行政事业和其他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 2、贷款余额 指金融机构对外贷出的各类款项之和。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贷款科目余额合计数填列。贷款余额含人民币和外币,外币须换算为人民币。 按贷款时间分,短期贷款是指一年和一年以内的贷款;中长期贷款是指一年以上的贷款。 按贷款对象分,企业贷款指企业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个人贷款指居民个人在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其他贷款指除企业和个人以外其他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 3、公积金贷款 指金融机构代理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4、现金收入 指金融机构自年初至报告期累计实现的现金收入。 5、现金支出 指金融机构自年初至报告期累计实现的现金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法释〔1999〕8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此条已废除)。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2003年12月10日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

2015年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表

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表 2015年09月 单位: 亿元人民币 来源方项目余额运用方项目余额一、各项存款1378827.50一、各项贷款977588.72 (一)境内存款1358086.96(一)境内贷款951309.85 1.住户存款547066.07 1.住户贷款261616.51 (1)活期存款197061.04(1)短期贷款88646.29 (2)定期及其他存款350005.02消费贷款38920.09 2.非金融企业存款430603.13 经营贷款49726.20 (1)活期存款154871.78 (2)中长期贷款172970.22 (2)定期及其他存款275731.35消费贷款140794.94 3.政府存款251037.09 经营贷款32175.29 (1)财政性存款41078.77 2.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676858.34 (2)机关团体存款209958.32(1)短期贷款268108.76 4.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129380.67(2)中长期贷款350539.95 (二)境外存款20740.54(3)票据融资43211.85 二、金融债券10161.00(4)融资租赁12484.31 三、对国际金融机构负债795.83(5)各项垫款2513.48 四、其他-112384.36 3.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12835.00 (二)境外贷款26278.87 二、债券投资183009.66 三、股权及其他投资115314.67 四、在国际金融机构资产1486.90 资金来源总计1277399.96资金运用总计1277399.96注:1.本表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2.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用社和财务公司。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等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3.自2015年起,“各项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各项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款项

山东省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山东省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3年数据研究报 告2019版

序言 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数据研究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进行剖析和阐述。 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数据研究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等,对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数据研究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数据研究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指标分析 (3) 一、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现状统计 (3) 二、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现状统计 (3) 三、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占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比重统计.3 四、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同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指标分析 (7) 一、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占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 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潍坊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山东省威海荣成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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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威海荣成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数据分析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威海荣成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进行剖析和阐述。 威海荣成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数据分析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等,对威海荣成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总结。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 威海荣成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数据分析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威海荣成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威海荣成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现状 (1) 第二节威海荣成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指标分析 (3) 一、威海荣成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现状统计 (3) 三、威海荣成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占全省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比重统计.3 四、威海荣成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威海荣成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威海荣成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同全省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威海荣成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指标分析 (7) 一、威海荣成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威海荣成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占全省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比重统计分 析 (7) 四、威海荣成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016-2018)统计分析 (8)

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

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对政策性银行的监管 改革开放专门长一段时刻,我国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要紧由原国家专业银行承担。如此既不能充分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也不利于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把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三家政策性银行先后成立,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 (一)机构功能定位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出资创立、参股或担保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进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和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的金融机构。在具体经营治理中,政策性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治理。目前,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功能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 要紧通过向国内银行和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筹资。重点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两基一支”)的大中型差不多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发放政策性贷款,具体包括制约经济进展的“瓶劲”项目、重大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等。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进行操纵和调剂。 2、中国进出口银行 要紧通过向国内商业银行和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筹资。重点向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办理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及担保,支持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物资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等出口;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待贷款、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下业务,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办理转贷外国政府贷款业务。 3、中国农业进展银行

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指标

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指标 一、偿付能力指标 1、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 =(核心资本+附属资本-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 2、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 =((核心资本-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50%)/(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 注:核心资本=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包括当期损益) 贷款损失未提足部分=应提贷款损失准备-已提贷款损失准备 应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关注类贷款*2%+次级类贷款*25%+可疑类贷款*50%+损失类贷款*100% 加权风险资产=金融机构的债权+贷款风险资产+其他资产-资本扣减项 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对商业银行债权*20%+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100% 对商业银行的债权=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出保证金 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存放联社款项-联行存放款项+拨付营运资金+调出调剂资金+入股联社资金+拆放银行业

贷款风险资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50%-呆账准备余额+其他对公司和个人的债权(剩余贷款)*100% 其他资产=待处理抵债资产-变现利息+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递延资产 资本扣除项=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 核心资本扣除项=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50% 3、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应提贷款损失准备 *100% 二、资产质量指标 1、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各项贷款*100% 2、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一、存贷比例=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 二、应付利息备付率=应付利息余额/定期存款月平均余额*100% 三、备付金比例=备付金/各项存款*100% 备付金=现金+业务周转金+准备金存款+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放联社款项-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借入中央银行款项 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各项存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四、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五、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各项存款*100% 六、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呆账准备+呆账准备借方发生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人民银行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银发[2010]359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0.12.24 【实施日期】2010.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 贴现)利率的通知 (2010年12月24日银发[2010]35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2月2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50%上调至 2.75%,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款利率相应调整(具体水平见附表1)。

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5.56%上调至 5.81%,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具体水平见附表2)。 三、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由现行的3.50%上调至3.75%,上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05%上调至4.30%,上调0.25个百分点。 四、上调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利率。其中,一年期流动性再贷款利率由现行的 3.33%上调至3.85%,上调0.52个百分点;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不含紧急贷款)一年期利率由2.88%上调至3.35%,上调0.47个百分点;其他档次利率相应上调(具体水平见附表3)。 汶川地震灾区、玉树地震灾区、甘肃和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支农再贷款利率暂不上调。 五、上调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贴现利率。再贴现利率由现行的1.80%上调至2.25%,上调0.45个百分点(具体水平见附表3)。 六、相应上调各项优惠贷款利率(具体水平见附表4)。优惠贷款利差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不变。 七、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开办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督促按时执行。 八、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至各分支机构(发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还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至参与设立的村镇银行),保证此次利率调整工作按时完成。 九、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应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人民银行总行。

金融机构计算公式

一、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 1、备付金比例=备付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法定存款准备金比例;(标准:不得低于3%) 备付金包括:现金、业务周转金、缴存存款准备金、存农业银行款项、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放联社款项。 2.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100%;(标准:不得低于25%) 流动性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流动资产;流动性负债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流动负债。 3.存贷比例=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年末不得高于80%) 4.对流动负债依存率=流动负债净额÷长期资产×100%;(标准:不得高于30%) 流动负债净额=流动负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资产。 5.中长期贷款比例=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余额÷一年期以上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120%) 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中长期贷款;一年期以上存款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存款和长期储蓄存款。 6.拆借资金比例 ①拆(调)入资金比例=拆(调)入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4%) ②拆(调)出资金比例=拆(调)出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8%) ③净拆(调)入资金比例=净拆(调)入资金余额÷流动负债×100%;(标准:不得高于4%) 拆(调)入资金包括:银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调入调剂资金,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4%; 拆(调)出资金包括: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调出调剂资金,拆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8%; 净拆(调)入资金是指拆(调)入资金与拆(调)出资金的差额。 7.贷款质量指标 ①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标准:不得高于15%) ②逾期贷款比例=逾期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8%) ③呆滞呆账贷款比例=(呆滞贷款余额+呆账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7%) ④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各项贷款期末余额×100%; 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各类逾期贷款×10%+各类呆滞贷款×40%+各类呆账贷款)。 ⑤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呆账准备余额+呆账准备借方发生额)÷(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呆账准备借方发生额)×100%; 8.呆账贷款抵补率=贷款呆账准备÷呆账贷款余额×100%;(标准:不得低于50%) 9.单户贷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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