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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视听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视听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视听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2004年6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局务会议通过2004年7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发布自2004年10月1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秩序,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互联网协议(IP)作为主要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是指利用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它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过国际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

第二章业务许可

第六条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

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

传输网络分为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

第七条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

类视听节目业务,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

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可以申请自行或设立机构从事以电视机作为接收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办此类业务。

第八条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广电总局确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场所及必要的专业人员;

(四)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五)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信誉、技术能力和网络资源;

(六)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七)有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

(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业务类别(自办节目、转播、集成等)、播出标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专用标识)、传播方式(频道播出、点播、下载定制、轮播、数据广播等)、传输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三)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内容规划、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四)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五)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六)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与开展业务有关的证明(网站注册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文件等);

(七)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

第十条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九条规定的书面材料,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广电总局予以颁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第十一条负责受理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履行受理、审核职责。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标准的,有权作出决定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应于期满六个月前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续办手续。

第十三条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以下简称持证机构)应当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开办主体、业务类别、标识、传播方式、传输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和集成内容等事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第十四条持证机构变更注册资本、股东和持股比例及许可证载明的开办主体、业务类别、标识、传播方式、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和集成内容等事项的,应提前六十日报广电总局批准并办理许可证登载事项变更手续。

持证机构地址、网址、网站名、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广电总局备案并办理许可证登载事项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持证机构应当在领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九十日内开通业务。如因特殊理由不能如期开通,应经发证机关同意,否则按终止业务处理。

第十六条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需终止业务的,应提前六十日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公告注销。

第三章业务监管

第十七条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新闻类视听节目,限于境内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以及经批准的新闻网站制作、播放的节目。

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影视剧类视听节目,必须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

第十八条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禁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有以下内容的视听节目: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条持证机构应建立健全节目审查、安全播出的管理制度,实行节目总编负责制,配备节目审查员,对其播放的节目内容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信息网络的经营机构不得向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提供与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有关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传播视听节目的名称、内容概要、播出时间、时长、来源等信息,持证机构应当至少保留三十日。

第二十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转播视听节目,只能转播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得转播非法开办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得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

利用信息网络链接或集成视听节目,只能链接或集成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机构开办的视听节目,不得链接或集成境外互联网站的视听节目。

第二十四条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设立视听节目监控系统、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加强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

持证机构应当为视听节目监控系统提供必要的信号接入条件。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证载明事项、持证机构注册资本、股东和持股比例;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的;

(四)传播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传播的视听节目的;

(五)向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提供与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有关服务的;

(六)未按规定保留视听节目播放记录的;

(七)利用信息网络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转播非法开办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八)非法链接、集成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以及非法链接、集成境外网站传播的视听节目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办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节目总编或节目审查员未履行应尽职责,出现三次以上违规内容的,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开办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前已领取《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换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1日起施行。广电总局《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5号)同时废止。

公司营销部管理制度

汇鼎国际营销部管理制度江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

一、营销部部门职能 (3) 二、销售部内部结构和管理架构 (4) 三、职位说明 (4) 四、销售部人事管理 (8) 五、销售人员能力考核制度、内容、标准 (9) 六、销售人员薪酬、福利、奖励制度 (10) 七、销售人员奖惩条款 (11) 八、产品销售价格规定 (12) 九、考勤制度 (12) 十、销售报表的相关规定 (13) 十一、办公用品申领程序 (13) 十二、销售部会议制度 (13) 十三、销售人员出差制度 (14) 十四、销售部保密制度 (14) 十五、客户资料管理制度 (14) 十六、销售合同签订、印章使用制度 (15) 十七、销售部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协调制度 (15) 十八、网站文章的提交 (16)

一、营销部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营销部 直接领导:营销总监 主要职责 1、全权处理所辖区域的营销工作,参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配备资源; 2、制定完善的营销计划为公司的生产安排提供可行的参考依据; 3、加强所辖营销团队及区域代理商的建设工作,提升团队业务能力,做好后备力量的选拔 工作; 4、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合理的营销模式;建立合理、有效的营销渠道; 5、有步骤、有计划的完成销售任务; 6、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工作,了解用户的需求,准确选择目标,通过市场分析及市场预测, 准确把握市场定位,建议并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 7、时刻掌握行业同类产品的价格体系,有目的的调整市场战略计划; 8、加强网络、平面媒体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塑造金牌产品形象; 9、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变化,改进产品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10、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11、建立完善的招商体系,及时做好招商工作,并协调维护代理商的关系。

优质服务检查标准

安阳地区医院门诊医技及服务窗口考核细则检查人:检查时间: 科室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备注 各科室应该做到的项目部分50分准时开窗,挂牌上岗,举止文明,服务主动、耐心、 热情,工作时不准讲无关话题及聊天。无投诉纠纷。 违反一次扣2分 投诉纠纷责任在医 务人员者扣5分。“以病人为中心”不推诿、拖拉、扯皮,减少患者非 必要的等候时间和往返劳顿。 未做到扣2分 报告单书写规范,清晰,准确及时,签字规范一张不合格扣1分各种登记认真详尽填写,并完整保存。一处不合格扣1分做好大型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保养,有记录。未做到扣1分 挂号、收费、取药、抽血、各个检查窗口排队不超 过10人。 未做到扣1分 门诊、住院、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批评一次扣2分 CT 50分 核磁50分 放射50分1、普通平片急诊30分钟内出结果,平诊2小时内 出结果。 2、检查时主动协助患者上下诊查床,摆好相应检查 体位。 3、告知患者领取结果时间地点。 一项未做到扣2分 检验科50分1、急诊常规30分钟内出结果,生化2小时内出结 果。 一项未做到扣2分

核医学科50分2、抽血前嘱患者“勿紧张”等安慰,抽血后嘱患者按压穿刺处3-5分钟,棉签放入黄色污物袋内。 3、告知患者领取结果时间地点。 输血科50分1、按要求审核输血申请单及检查结果有无空项。 2、严格核对标本,认真交叉配血无差错发生。 3、储血冰箱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生物监测和细菌培 养有记录。 一项未做到扣2分 功能科50分1、尊重患者隐私,检查时有遮挡。 2、协助患者上下诊查床。 3、告知患者领取结果时间、地点。 一项未做到扣2分 病理科50分1、小标本3天内、大标本5天内、冰冻标本30分 内出结果。 2、取材台保持清洁,结束后台面及地面清洁消毒, 医疗废物处理符合要求。 3、病理切片及蜡块、文字资料保存规范。 一项未做到扣2分 理疗科50分1、检查时主动协助患者上下诊查床,摆好相应检查 体位。 2、理疗部位准确。 3、无烫伤等意外事件发生。 一项未做到扣2分

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聚美瑞五金机电城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创造公平竞争的氛围,做到文明经营和文明服务,促进市场繁荣,特制订本管理规定,望大家互相监督实施。 一、全体业主及进场经营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管理规定。 二、弘扬社会商业道德,诚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及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不得在市场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三、保证持证照经营,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它许可证件,自觉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按时缴交铺位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它有偿服务费。 四、遵守关于保护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得销售、展示、宣传冒充或假冒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场内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以特许经营、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形式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五、自觉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准私自拉接电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商铺和仓库按要求配备灭火器,随时接受市场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超负荷电器,警告后继续使用的,管理方有权对该商户停止供电并没收相关物品。下班离开时必须关闭铺内所有电源。必须与聚美瑞五金机电物业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严格按市场规定时间营业。市场开闭市时间9:00~18:00(特殊情况,提前报物业,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商户开闭市时间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不得

迟到、早退,闭市时应配合退场,保安进行巡场检查。 七、为维护大多数商家利益及市场整体形象,各商户必须遵照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未经市场同意,不得擅自关门停业,如因特殊情况,须提前书面向管理方申请。市场管理方有权对商户营业时间进行考勤,凡未请假,连续三天或每月累计五天不开门营业者,管理方有权对自营商户进行处罚;承租户视为自动弃租处理。 八、严禁存放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若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概由商户自行承担,触犯法律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商铺前不得摆放货物。必须遵守市场管理规范标准,服从市场管理,不得占道经营,不得随意在商铺门口摆放。凡违规摆放,经管理方通知整改后,拒不理睬、不配合的,市场管理方将采取强制措施将货物清理出场,货主领取货物时,需支付人工搬运费及保管费。 十、加强停车场秩序管理。凡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市场相关规定,车辆必须按照指定位置停放,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阻碍交通。违规停放第一次警告,不听劝告者市场相关部门可采取拖离、锁闭等强制措施。 十一、任何商户不得在经营场地内私自制造和挂贴广告、宣传品及其他展示物品,否则管理方有权强行拆除,造成外观影响,公司有权制止并处罚,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由广告牌设置和张贴者承担。如确有需要,可向公司提供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商户可向公司申请内外部广告位,有偿使用。每位商户对自己铺位屋顶的广告位具有优先有偿使用权。 十二、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卫生、秩序、安全)制度,维护铺内、门前的

营业部管理制度

***商贸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昆)办《2008》04号 营业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具体贯彻实施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守则, 落实“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宗旨,特制定本管 理规定,以细化营业员的日常工作流程,规范其 日常工作行为。 二 范围:凡公司营业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三 营业员工作职责: 1 严格执行服务规范,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观念,主动 热情,耐心周到的接待好每一位顾客; 2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部主管的领导、调度; 3 负责陈列、补充、整理、看管好本货区的商品; 4 负责清扫本货区的商品卫生,环境卫生; 5 做好本货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6 对因完不成本部门主管下达的工作目标、定额和日常工作任务负 全责; 7 对因自身工作失误和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造成的各种后果 负责; 四 营业部主管职责: 1 对公司总经理和综合部经理负责, 确保商场营业工作正常进行; 2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排班及各项日常工作的安排、组织、调度; 3 负责领导组织、贯彻、实施公司交给的每一项工作和本部日常工作; 4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5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下达的文件精神,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汇报贯彻实施情况; 6 负责对本部门转正、辞职和违纪员工向公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7 对完不成公司交给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本部门日常工作负全责; 8 对因自身管理失误,给公司或本部门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负责。 五 营业员日常工作流程: 1 准时参加综合部经理和本部主管主持的班前、班中、班后会,认真听取 并落实他们对每天的工作信息通报和其它工作安排; 2 检查本货区的过夜商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

如何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如何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服务工作己成为我行求得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总行近年来开展了“优质服务年活动”、网点转型“文明规范服务导入”等活动,省分行建立了文明规范服务“神秘人”暗访制度,并加大了对优质服务的监督检查与惩罚力度。优质服务工作不仅对我行业务发展与社会形象的提高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且服务质量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单位管理水平的提升与员工收入的提高,服务工作己成为员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然而由于我行还没有文明规范服务考核奖惩管理办法,文明规范服务大多只停留在表面“好言好语”的问候式,而不能将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有效地溶入工作之中,既影响了工作,又造成客户不满与个人经济收入受损。员工盼望能有正确的方式方法来做好服务工作,达到服务质量大提高,客户满意度不断上升,从而个人也减少因服务不到位,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还能通过优质的服务而增加收入的目的。 我个人以为目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一、确立工作目标,全方位开展服务工作。各级行要紧紧围绕总行党委的工作部署与经营目标,牢固树立“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理念,确定“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的服务创建目标,实施以提升服务铸造省行品牌“窗口”的战略,不断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将服务理念内涵从营业窗口延伸到发展规划、目标营销、经营管理与教育培训等多个环节之中,实现了以服务占市场、以服务求发展的目的,明显提升了核心竞争力,为各项

业务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创新服务管理,力促服务工作上台阶。围绕中心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与新内容,大胆进行机制创新、形式创新与管理创新,学习与借鉴先进行的管理经验,正确处理好传统服务管理与构建现代服务管理模式的关系,力争服务工作有所创新,方式多样,使服务工作真正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发展与建设的根本要求,以创新的服务管理机制,彰显出“窗口”核心的竞争力。 三、转变服务观念,强化生存之本的意识。上下机构间、机构与员工间签订《服务承若书》,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强化职业道德,使员工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服务工作制度的完善,使员工做有规范、行有准则、说有依据,有效提高员工自觉地执行服务规范,促使综合服务水平跨上新台阶,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四、制定实施细则,严格优服质量考评。各行要结合工作实际,从服务的管理细则着手,制定《服务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将服务管理细则化。从服务语言、着装服饰、营业网点的物品摆放等从精细化进行管理。并在考评中依据客户投诉情况、售后服务情况、离柜业务占比、人均柜面业务量排名、新增中高端客户、例会制度执行情况、客户意见簿进行考核,每月对网点的服务考核进行一次通报,对投诉率较高的网点,实行网点负责人诫免约谈制,将服务工作全面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有效激发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优质)(奖罚制度)店铺形象维护及奖惩制度

(奖罚制度)店铺形象维护 及奖惩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管理职责2 第三章物料及陈列标准3 第四章奖惩细则6 附表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09年开季以来,各店长对店铺形象重视度降低,导致货品陈列质量降低;SKU件数、形象画及活动物料等摆放不合格以及维护不到位;卫生打扫不合格,地面脏乱、货架层板堆积尘土,甚至出现死区等恶劣现象,使MOGAO店铺形象在顾客心目中急剧下滑,为了及时制止此类情况的发生,更好的提升MOGAO店铺在市场上的形象,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摩高店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职责 1.审核本制度的制定、修改; 2.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四条营销部职责 1.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 2.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执行、跟进及监督情况; 3.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后的反馈信息收集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 1.负责本制度的在各自部门的落实; 2.负责本制度具体实施情况的反馈,提出合理化建议; 3.在本制度正式发布修改文件之前,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章物料陈列标准及卫生标准 第六条名词解释 1.日常物料: 日常物料是指相框相纸、入口KT板、形象背胶等店铺常用活动、陈列物料 2.特殊物料: 特殊物料是指在日常物料中未涉及的种类 3.开季形象画:

开季形象画是针对每一季节公司配发的形象画、户外广告画、橱窗画等. 第七条物料使用要求 1.公司组织的活动,店铺要在活动的第一天早上10:00前把物料陈 列照片回传到公司推广人员,照片要求清晰(必须要数码相机拍摄),公司所发物料都要拍摄。 2.开季形象画,店铺在接到物料后一周之内更换完毕(出货日期以库 房出货单日期为准),并将照片回传公司推广人员。 3.形象画及日常物料陈列位置按照陈列指引陈列,要求无损坏,无褶 皱,无卷边,日常随时做好物料的维护工作。 4.店铺在接到物料后,48小时之内要确认物料有无损坏及缺少现象, 并及时与推广人员张阅联系,否则出现一切情况由店铺自行承担。 5.对于可再次利用的物料,店铺要妥善保管,以备下次活动继续使用,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报废,要与总司推广人员联系,待公司批准后方可处理。 6.公司所发货架及陈列道具,店铺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妥善保管, 如出现破坏及其它情况,要与公司沟通申请报修,否则出现货架及道具损坏情况将由店铺自行赔偿。 7.活动结束后,店铺于一周之内将剩余的活动礼品返回公司(公司无 其它另行通知的情况下)。 第八条陈列要求 1.用于陈列的货品(小配件除外)一律拆除包装袋,并保持货品干净

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

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 一、医院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得“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得有关问题。 2、院领导定期进行行政查房,及时听取意见,采取改进措施,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二)制订并落实工作方案。 1、根据医院实际,制订切实可行得“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工作方案,有明确得进度安排,各有关部门职责清晰、分工协作。 2、工作方案能够有效落实。 (三)加强培训工作。 1、全院各部门与医务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得目得、意义、工作实质与具体措施等。 2、根据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得相关文件、规范,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使护理管理者与护士充分认识改革护理工作模式得必要性,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 (四)加强宣传交流。 1、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院营造深化“以病人为中心”得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得活动氛围。 2、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在全院推广,让更多患者受益。 二、临床护理管理 (一)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并落实疾病护理常规与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及标准。中医医院与开设中医病房得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认真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护士得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与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探索实施护士得岗位管理。 (二)落实护理管理职能。根据《护士条例》与医院得功能任务,建立完

善得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护理部对护理工作质量与护理人员进行管理,并具备相应能力。 (三)合理调配护士人力。 1、护理部能够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对全院护士进行合理配置与调配。护理部掌握全院护理岗位、护士分布情况。 2、科护士长、病房护士长可以在科室、病房层面根据工作量调配护士,体现以患者为中心。 3、有条件得医院可以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保证应急需要与调配。 (四)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1、根据护士工作量、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要素对护士进行综合考评。 2、将考评结果与护士薪酬分配、晋升、评优等相结合。 3、护士得薪酬分配向临床一线护理工作量大、风险较高、技术性强得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三、临床护理服务 (一)病房管理有序。 1、病房环境安静、整洁、安全、有序。 2、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陪护率明显下降。 (二)公示并落实服务项目。 1、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与服务项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并遵照落实。 2、患者得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与自理能力相符。 (三)护士配备合理。 1、依据护理工作量与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得比例应当≥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2、一级护理患者数量较多得病房,护士配置应当适当增加。 (四)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 1、病房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责任护士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履行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与健康指导等护理工作职责,使其对所负责得患者提供连续、全程得护理服务。

2020年优质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

优质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制度承诺书 一、服务准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准和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承诺内容。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时限、行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 三、公开承诺内容。应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办事程序流程图等公布承诺内容。 四、行诺监督。通过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台、投诉电话和举报箱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溃 五、违诺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承诺制的行为,要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做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或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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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

2017年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 2017年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第1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6年8月2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四、将第十五条中的"配发";修改为"核发";,"符合技术标准的计价器";修改为"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 五、删除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第(五)项、第五十条第(三)项。 六、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中的"计价器";修改为"计程计价设备";。 七、将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三)项中的"电讯、网络";修改为"电信、互联网";,"预约要求";修改为"服务需求";;将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中的"预约";修改为"服务需求";;在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中的"巡游揽客";后增加"站点候客";。 八、将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承包费标准或者定额任务等。"; 九、删除第四十一条中的"网络约车";。 十、将第四十九条中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修改为"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十一、在第五十三条前增加一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外的其他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二、将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中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修改为"符合条件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2002年2月1日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一条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的管理,规范保险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稳步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销服务部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保监办”)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由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对保险营销人员进行管理,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 未经批准,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保险营销服务机构。 第三条营销服务部的名称为××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称)××营销服务部。 第四条营销服务部由保险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布局。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在其营业区域范围外设立营销服务部。 第五条设立营销服务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应当从事保险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符合其职能的办公设备和人员; (三)符合要求的固定场所。 第六条申请设立营销服务部应当向保监办提交一式三份下列材料:

(一)设立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文件; (二)营销服务部申报表; (三)营销服务部设立方案; (四)内部管理制度; (五)拟任职主要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 (六)办公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 (七)中国保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第八条设立营销服务部,或者变更名称、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和营业范围的,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者其分公司统一报经保监办批准,其中,申请设立或者变更名称时,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同意变更名称的证明文件。 第九条保监办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依法批准的,核发《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第十条营销服务部应当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向工商

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

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 一、医院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2.院领导定期进行行政查房,及时听取意见,采取改进措施,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二)制订并落实工作方案。 1.根据医院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工作方案,有明确的进度安排,各有关部门职责清晰、分工协作。 2.工作方案能够有效落实。 (三)加强培训工作。 1.全院各部门和医务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实质和具体措施等。 2.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相关文件、规范,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使护理管理者和护士充分认识改革护理工作模式的必要性,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 (四)加强宣传交流。 1.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院营造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的活动氛围。

2.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在全院推广,让更多患者受益。 二、临床护理管理 (一)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并落实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及标准。中医医院和开设中医病房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认真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探索实施护士的岗位管理。 (二)落实护理管理职能。根据《护士条例》和医院的功能任务,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护理部对护理工作质量和护理人员进行管理,并具备相应能力。 (三)合理调配护士人力。 1.护理部能够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对全院护士进行合理配置和调配。护理部掌握全院护理岗位、护士分布情况。 2.科护士长、病房护士长可以在科室、病房层面根据工作量调配护士,体现以患者为中心。 3.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保证应急需要和调配。 (四)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1.根据护士工作量、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要素对护士进行综合考评。 2.将考评结果与护士薪酬分配、晋升、评优等相结合。 3.护士的薪酬分配向临床一线护理工作量大、风险较高、技术性强的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三、临床护理服务

优质服务奖惩制度

***医院 “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推进医院“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工作,规范员工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社会形象,打造“服务一流的民营医院”,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对象医院各临床科室 第三条考核奖惩内容 考核内容实行10分为满分,扣分最多为10分的计算方法统计。 (一)医疗执业守法。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执行者得1分;发现一例扣1分。 (二)医疗服务优良。医务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医院环境洁净、布局合理,病房整洁、设施配套,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健康宣教针对性强,窗口服务方便快捷。挂号、划价、收费、取药、采血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开具检查报告申请单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24小时;检验、心电、超声、胸腹X光、透视等常规检查项目的开具检查申请单到出具结果≤30分钟。

执行者得1分;发现一例扣0.1分。 (三)医疗质量安全。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无重大医疗安全事故。医疗事故报告率达100%;平均住院日≤10天;门诊处方合格率≥98%;甲级病案率≥85%,无丙级病历;全院药品比例控制在30%以内。 执行者得3分;发现一项扣0.5分。 (四)医疗收费规范。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无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行为,无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的行为。医疗收费投诉结案率达100%。 执行者得1分;发现一例扣0.2分。 (五)检查、用药、治疗合理。严格遵守科学诊疗规程和医保相关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有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制度及措施且成效显著,药品、自费药品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拒绝违规现象发生。 执行者得1分;发现一例扣0.2分。 (六)医患关系和谐。增强服务意识,增进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五知道五明白”权利。“五知道”即知道应遵守的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手续,知道治疗疾病的诊治项目和药品费用价格,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程序。

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运营管理制度 企业运营制度是用来“管组织”的,所以公司运营制度按照公司的组织结构将包括三个方面:一、业务管理制度;二、财务管理制度; 三、行政管理制度。 一、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的业务流程来制定的,是对整个业务流程各个运营环节进行的具体规定。 这里的业务流程是指公司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和过程。根据业务活动的实质内容和体现形式,可以将业务流程分为内在业务流程和外在业务流程。内在业务流程即业务活动的实质内容,包括寻找客户、一般了解、深入了解、建立关系、巩固关系五个部分。外在业务流程即业务活动的体现形式,包括寻找客户、拜访客户、合作谈判、销售进行、售后服务五个部分。 对于公司开展业务活动来讲,内在业务流程和外在业务流程两个方面的管理都是必不可少的。内在业务流程属于过程性的东西,适合沟通管理;外在业务流程属于结果性的东西,适合约束管理。没有内在业务流程的沟通管理,开展业务活动就会没有思路和章法,就很难取得实质进展;没有外在业务流程的约束管理,开展业务活动就会混乱不堪,就会导致高成本低效率现象。 但是,内在业务流程和外在业务流程又是需要分开对待的两种东西,不能混为一谈。内在业务流程是企业开拓市场的锐利

武器,是与客户、与市场打交道的经验方法,反而属于外在性的东西;外在业务流程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是与部门、与成员进行的制度对话,反而属于内在性的东西。攘外必先安内,只有将内部管理做好了,才能更好的开拓市场。内在业务流程属于经验方法,即所谓的“思路打法”;外在业务流程属于规章制度,即所谓的“业务管理制度”。因此,内在业务流程是公司培养和指导业务员开展业务工作的经验方法,只能作为沟通管理,不能作为约束管理,而外在业务流程才是真正的对业务活动的制度管理。 为了更好的区分内在业务流程和外在业务流程,这里有必要再举例说明。例如某业务员某天准备去拜访某家客户,他需要先与客户预约好,因为是初次拜访,他准备只递上自己的名片和送一本企业综合目录,拜访的目的就是了解客户一般情况,再让客户了解我们的企业概况和产品特点等等。这时该业务员所做的实际工作就是内在业务流程中的“一般了解”流程,他在做这项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又该怎样应对、怎样能达到目的等等都属于业务员心里需要掌握的东西,即所谓“思路打法”,业务员在平时应该不断总结学习,公司在平时也应该多加培养指导。业务员在这次工作中具体遇到了什么问题,自己有什么看法,应该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上级领导也应该主动的了解业务员具体工作情况,这就是上级与下属之间在工作过程中实时的交流沟通,即所谓沟通管理。但是,所有这些都没有涉及到外在业务流程,都与制度管理无关。什么才与制度管理有关呢?业务员预约客户电话费问题该如何解决,业务员拜

营销服务部管理制度(保险公司)

营销服务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营销服务网点的管理,规范保险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稳步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员工日常行为及办公营业职场管理规范 为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创建整洁清新的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 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规范。 一、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一)十个不准: 1、员工在工作区间不准穿奇装异服,禁止穿拖鞋及超短裙、紧身服等怪异服装;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着司服上班。 2、男士不准留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女士要化淡装,不准浓妆艳抹,梳怪异发型。 3、不准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吃零食。员工吸烟可到办公区域以外的指定地点,违反者每次乐捐20元。 4、不准使用粗言秽语,禁止诽谤、侮辱、背后诋毁议论同业和他人。 5、不准迟到、早退、旷工和酗酒滋事,管理岗员工除经领导许可有特殊接待任务外午餐不得喝酒,禁止赌博、打架斗殴和从事 10

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6、不准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拉帮结派、以权谋私,禁止搞个人小团体活动和包庇他人的错误和失误。 7、不准串岗和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嬉闹、聊天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在办公区域内串岗走动,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8、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办公区域内接待客人。需接待客人时,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前提,使用公司统一安排的洽谈处并注意保持会客区域的卫生整洁。 9、不准进行超权限的业务活动,禁止损坏公司公物和浪费各种办公用品。 10、不准从事公司规定以外的第二职业,禁止泄漏公司保密信息和资料。 (二)十个必须 : 1、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太保企业文化,牢记“诚信、稳健、敬业、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核心价值观,以“稳健一生,以效益为中心”为指导思想,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总经理室的各项决策,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令行禁止,充分体现诚信、稳健、效率优先、服务至上的太保特色文化,勤奋敬业、开拓进取、争创一流。 10

公司优质服务规范细则

公司服务规范细则 为切实推行和规范优质服务工作,促进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切实服务于用户、服务于群众,根据公司年初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规范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及时登记。严格遵守公司请假制度。 2、举止得体,文明礼貌,自觉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不顶撞用户。 3、热情接待来企业办事的人员和来访用户,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脱岗,不迟到早退,不聚众聊天、嬉笑打闹,工作时间不吃零食干私活,不占用办公电话聊天。 5、遵守业务纪律,严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6、按规定执行轮班作业。 7、严禁进行黄、赌、毒行为。 8、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得积压公务,必须讲究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及时呈报与批复。 9、工作中发生问题不得相互掩饰,必须及时解决或迅速上报。 二、保证措施 1、加强规范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此项工作由公司“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督查督办小组负责,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督查、督办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资料收集整理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2、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政治素质。 3、抓好《规范》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公司服务规范细则,提高职工自觉抑制不正之风的能力。 4、公司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遵守“三不准”:(1)不准违章作业;(2)不准对用户失礼;(3)不准向用户吃、拿、卡、要; 5、加强对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6、抓好典型。及时表扬、奖励服务工作中的好人好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事件。凡公司员工,只要发生用户投诉经查属实的,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外,本人要向用户赔礼、

购物中心商场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员 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鼓励先进,提醒不 足,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员工发扬“乐观进取,诚信负责,不屈 不挠,敬业团结”的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 自我,努力钻研业务,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1.3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使

“奖功罚劣”之奖惩原则落到实处,并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先进。 2.奖励 2.1奖励基金资金来源: 各项处罚金、违约金等是基金的主要来源,实行专款专用,不足时由公司工会费或开列资金承担。 2.2奖励条件: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公司员工应当

予以奖励: 2.2.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2.2对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做出较大贡献者; 2.2.3优质服务,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者;2.2.4厉行节约、提高效率,成绩显著者;2.2.5提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有显著成效者; 2.2.6及时发现“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2.2.7见义勇为者; 2.2.8拾金不昧,金额较高者;

2.2.9表现突出或成绩优秀,经总裁室/总经理室批准,准予奖励者。 2.3奖项种类: 公司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2.3.1个人奖励:年度优秀员工奖、优秀实习 导师、优秀岗位业务导师奖、优秀兼职 培训师、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特殊贡 献奖、供应商营业员评优奖励等; 2.3.2集体奖励:优秀柜组/专厅/专柜等。

2.4奖励办法及标准: 2.4.1年度优秀员工奖: 2.4.1.1在全年月度/季度考评成绩的基础上, 由各公司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评定,也 可使用与月度/季度考评一致的考核项 目单独进行年度考评,同时还可采用民 主评议、公示等多种形式综合相关意见 进行评定; 2.4.1.2评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部门人数的 10-15%; 2.4.1.3评选工作于每年农历春节前结束,评选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及解读

附件1 第1页共4页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说明 1、本表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应当按照《出 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 2、本表可向各级道理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运输部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117595950.html,)下载打印。 3、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者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 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名称 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或者企业预先核准全称、个体经营者姓名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编电话 手机电子邮箱 申请许可内容请在□内划√ 首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或者申请扩大出租汽车经营范围,请选择 拟申请的经营范围 出租汽车经营□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如申请扩大出租汽车经营范围,请选择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范围 出租汽车经营□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营运车辆信息 拟购置营运车辆情况 序号厂牌型号数量座位数 (个) 车辆类型及等级车辆技术等级备注 1 2 3 4 5 合计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如申请扩大经营范围,请填写“现有营运车辆情况”表 现有营运车辆情况 序号道路运输证号厂牌型号座位数 (个) 车辆类型 及等级 车辆技术等级购置时间 1 2 3 4 5 合计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聘用或者拟聘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 取得相应 驾驶证时间 从业资格证 类型 从业资格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第4页共4页

营业网点文明优质服务规范提升项目方案

营业网点文明优质服务规范提升项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网点服务管理,培养标杆员工和标准化服务团队,全面提升网点服务质量。在全辖开展创建标杆网点项目,为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指导思想和目的 根据本行文明服务的相关要求,对网点的服务状况进行现场辅导,使本行真正成为区域内服务水平高、各项业绩突出的标杆网点, 展现出让客户有深刻的、焕然一新的、美好印象的服务新形象。 二、领导小组 本行成立了标杆网点建设项目实施小组推进该项工作,实施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项目实施方式 项目采用指导老师直接进驻网点跟班训练的方式,以情景演练、现场指导、后续跟进等形式进行,通过神秘人暗访、调阅监控等方式跟踪网点现场员工的营业前、营业中、营业后等工作环节,导师直接对各个岗位的员工进行全方位点评,通过对营业环境的规范督导、员工仪容仪表规范督导、晨会督导、大堂经理(客户经理)工作规范督导、柜员工作规范督导等内容,创建标杆网点。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项目准备工作 人事部:准备员工资料、制定服务与营销奖惩制度、准备会议场所、监控录像采摘,承担改进项目需要后续跟进的牵头人、联络人。 办公室:负责安排两部车辆,必要的硬件设施改造等后勤支持。 监保部、科技部:专人负责每日监控录像采摘,每天至少采摘各个柜台4个镜头,分为上午2个,下午2个,下午3点前完成,交给指导老师,作为晚上教材。 各支行:准备员工排班表、准备网点及员工去年的工作业绩数据、细化当年网点任务。 (二)项目时间安排 4月上旬:前期调研。召开全员视屏会议,部署动员标杆网点建设的启动工作。

4月17日—19日:专题辅导。对本行客户经理、机关及后台支撑管理人员、支行主任、委派会计进行培训。 4月18日—20日:机关现场辅导。对机关中层干部培训,并对机关部室人员进行现场辅导。 4月23日开始:启动3个标杆网点建设。通过白天现场辅导、晚上培训完成标杆网点项目培训。 4月下旬全面开展个网点服务提升。 五、各岗位的项目工作职责 1.网点负责人(主任、副主任) (1)召开员工动员会,细化本单位当月考核指标(具体到日、周)报人力资源部。 (2)即日起每天主持、参与晨会。做好环境卫生、统一着装、仪容仪表检查等基础管理工作。 (3)全程参与配合项目,每2小时对每个柜员进行服务检测。每天下午下班后提供业务量数据与每个员工的销售详情给指导老师。做好相关后勤工作。 2.支行会计 (1)要每2小时对每个柜员进行服务检测,每天下午下班后协助提供业务数据与每个员工的销售详情。 (2)全程参与配合项目,承担大堂经理和现场管理责任。 3.每个员工要积极配合老师的辅导,按培训机构的相关要求统一着装、整理仪容仪表,做好服务工作,服从辅导组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辅导点评等都安排在下班时间或休息时间,要克服各种困难,重视、珍惜学习的机会,辅导点评期间不得缺席、请假。 (二)如辅导时间是休息日,各单位负责人、客户经理、会计主管、对公柜员等都要全部参加,不得缺席、请假。 七、中介机构选择 拟从*******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两家中选择。通过对两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对比,意向选择*********,理由如下:(一)网点标准规范权威。是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全国百佳示范网点塑造标准来进行培训指导。 (二)实施阶段具体明确。分六个阶段实施,分别是服务现状诊断阶段;统一理念、制定标准阶段;机关现场督导与修正阶段;标杆网点服务导入阶段;标准固化—回头看阶段、后续维护—养成习惯阶段。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已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主席马永伟 局长王众孚 二OO二年二月一日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的管理,规范保险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稳步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销服务部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保监办”)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由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对保险营销人员进行管理,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 未经批准,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保险营销服务机构。 第三条营销服务部的名称为××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称)××营销服务部。 第四条营销服务部由保险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布局。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在其营业区域范围外设立营销服务部。 第五条设立营销服务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应当从事保险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符合其职能的办公设备和人员; (三)符合要求的固定场所。 第六条申请设立营销服务部应当向保监办提交一式三份下列材料: (一)设立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文件; (二)营销服务部申报表; (三)营销服务部设立方案; (四)内部管理制度; (五)拟任职主要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

(六)办公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 (七)中国保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第八条设立营销服务部,或者变更名称、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和营业范围的,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者其分公司统一报经保监办批准,其中,申请设立或者变更名称时,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同意变更名称的证明文件。 第九条保监办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依法批准的,核发《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第十条营销服务部应当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本应当悬挂在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保险公司撤销营销服务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交回《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对未经批准,未经登记注册,擅自设立营销服务机构,从事保险营销服务活动的,由保监办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违反本办法涉及保监办批准事项规定的,保监办视其情节轻重对保险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撤换负责人,依法予以罚款,直至收缴《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被收缴《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营销服务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其他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在本办法实施以前设立的农村代办站所和寿险营销部等服务网点均应当按本办法规范。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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