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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内容

3.1 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

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

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

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

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

B、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C、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1.2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1.2.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1.2.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

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 辞职程序

3.2.1 辞职申请的提出

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见附表1),提前通知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

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

知金。具体所需提前提出时间详见《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表》(附录1)。

3.2.2 辞职申请的审批

3.2.2.1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

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2.2 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于人力资源科审核。

3.2.2.3 人力资源科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人力资源科文员依据《离职审批

权限表》(附录2)报批。

3.2.2.4 《员工离职通知书》经最终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

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到人力资

源科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和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3 辞退程序

3.3.1 辞退申请的提出

3.3.1.1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

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3.1.2 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单位)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

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人力资源科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2 辞退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4 开除程序

3.4.1 开除申请的提出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被开除员工。

3.4.2 开除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5 自动离职程序

3.5.1 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单位须于当天及时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报行政部

人力资源科。

3.5.2 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经直属单位主管签署

后,到人力资源科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放行出厂。

3.6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6.1 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应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

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

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科,由人力资源科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

月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3.6.2 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

作为代通知金。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

3.7 离职谈话

3.7.1 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

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A、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B、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C、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D、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E、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F、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

3.7.2 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科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A、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B、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C、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3.7.3 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绝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分。

3.8 离职移交

3.8.1 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

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见附表2)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3.8.1.1 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3.8.1.2 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8.1.3 《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3.8.1.4 培训资料原件;

3.8.1.5 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类);

3.8.1.6 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

A、项目计划书;

B、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C、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D、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3.8.1.7 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3.8.1.8 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3.8.2 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8.2.1 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人力资源科;

3.8.2.2 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3.8.2.3 各类钥匙;

3.8.2.4 借阅的图书资料;

3.8.2.5 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3.8.3 款项移交

3.8.3.1 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3.8.3.2 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总经办或行政部主管。

3.8.4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人力资源科或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

为交接完成。

3.8.5 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3.8.5.1 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3.8.5.2 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

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

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

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8.5.3 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无记

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3.8.6 相关部门签字

3.8.6.1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3.8.6.2 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

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3.8.6.3 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

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

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3.8.7 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3.8.8 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

责任。

3.9 离职结算

3.9.1 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3.9.2 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进行。

3.9.3 结算项目

3.9.3.1 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违约条

款进行核算:

A、《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

B、其它违约金。

3.9.3.2 赔偿金

A、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

后的余额赔偿。

B、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3.9.3.3 工资

3.9.3.3.1 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即可结算支

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3.9.3.3.2 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可结算支付其离职

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统一于离职后的第一个

工资结算日结算支付。若不能亲自结算者,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填写《工资结算委

托书》(见附表3),委托公司在职员工代理结算。

3.9.3.3.3 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3.9.3.3.4 代通知金:员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则扣以相应应出勤工作日的基本工资

作为代通知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3.9.3.3.5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单位)主管

与人力资源科审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

应的代通知金,其应扣代通知金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允许提前离职天数内

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3.9.3.3.6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工提前办

理离职手续,报人力资源科审核、经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即可不扣代通知金。

3.9.3.3.7 离职员工所应扣作代通知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人力资源科在《员工离职通知书》相

应栏位内明确标注,财务部据此天数在结算时扣除相应基本工资。

3.9.3.4 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付公

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3.9.3.5 公司应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3.9.3.6 员工应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3.9.4 如员工应付、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3.9.5 由人力资源科在离职员工办妥上述相关手续后,开具《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见附表4)交总

务科办理用餐与住宿清退手续。

3.10 其它事项

3.10.1 在被辞退与开除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根据实际需要,行政部需派专人全程监护办理。4等以

下职位人员由保安人员监护办理,4等及以上职位人员由人力资源科或行政部主管监护办理。

3.10.2 总务科在员工办妥用餐与住宿清退手续后,填写《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通知大门值班保安

检查行李放行和财务部结算薪资。

3.10.3 离职人员离厂时间: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离厂手续,并于当

天离厂。特殊情况需继续在公司食宿者,须在办理手续时,向总务科提出,由总务科主管根

据实际情况批准,但以一个晚上为限,且必须于次日13:00前离厂。特殊情况需延长食宿时

间者,需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

3.11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3.12 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

3.10 本制度附件:

拟制:行政部人力资源科版次:06第一版

行政部副总经理:日期:

工会审议:日期:

批准:日期: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壹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离职类别和定义及手续办理程序 壹、辞职:是指于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1、擅自离职:是指于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将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且暂时冻结其未支付的工资:①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于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②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正规办理程序: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书面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和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的行为。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通知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辞退:是指于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和员工劳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能够辞退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94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Staff turnover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在公司的员工离职时,我们也看到过员工与公司的离职纠纷事件,为避免员工离职事件的发生,以员工离职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员工离职都要制定相关的合理的管理规定,以下整理的详细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的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

门店店员的规章制度(优.选)

店面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商店严格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7:50前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体。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后扣100元,当天未来者按旷工处理,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过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顾客(您好!金立手机专卖店);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顾客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2)了解各产品性能,向顾客合理的介绍,说话语气要轻。 七、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力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10分钟罚5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照旷工处理,周六日不得请假。 八、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一次,卫生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一次。 十、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当次奖励100元。 (2)如需离职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工资,不发提成。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篇二:店铺员工规章制度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 根据本店的实际工作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本店,特制定本制度。希每一位本店的员工严格遵守。具体细如下: 一试用转正 1. 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 如不录取则不计薪资。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期间店长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2. 转为正式员工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二考勤管理 a:市、县市场的店铺,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实行拉班轮休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以下由店铺负责人填写) b:乡镇上的店铺,由1个店铺负责人+2个导购员的3人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超全)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2) 2.范围 (2) 3.名词解释 (2) 4.职责 (2) 5.管理制度 (2) 5.1离职审批流程 (2) 5.1.1员工主动离职审批流程 (2) 5.1.2员工被动离职流程 (3) 5.2离职交接流程 (4) 5.3离职分析 (6) 5.4退休及返聘流程、政策 (6) 6.注意事项 (6) 7.附件 (7)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离职管理流程,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降低员工离职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同时在离职面谈的过程中挽留优秀员工,了解离职员工的真实想法,以助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3.名词解释 3.1离职:指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或者被动辞退等原因,办理所有物品、财务、信息及工作 等各项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2离职流程:指员工离职所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 3.3离职面谈: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由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对优秀员工予 以挽留,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以制订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策略和经营管理方式。 4.职责 4.1离职人员所属部门:负责系统内部离职审批流程跟踪、离职交接手续的指导办理工作, 通常由部门人事员负责。 4.2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面谈、离职审批、离职交接和离职分析工作,保证离职交接程 序完整无误。 5.管理制度 5.1离职审批流程 5.1.1员工主动离职审批流程 5.1.1.1员工提出离职:员工如有离职意向,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及所 在部门负责人处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向人力资源部及 所在部门负责人处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员工离职申请》。员工主动离职,书 面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姓名,所在部门,离职原因,个人原因辞职要求 写明“本人主动提出辞职”,辞职书要求有日期及本人签字。 5.1.1.2部门负责人进行离职面谈: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辞职的第一时间和辞职员 工充分沟通,了解离职原因,确定是否挽留。

连锁店管理制度八

连锁店管理制度八: 第一章: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使门店的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规范员工的各项工作标准,促进各门店的整体形象,打造一个适合的门店管理制度,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1)直营店开业时间为早上6:00(7:00)至晚上23:00(24:00),营业时间不得无故擅自更改,如需调整,需报总部批准执行。 2)直营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早班:6:00(7:00)─xx:00晚班:12:00─23:00(24:00)。所有直营店由店长编排每月《门店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3)直营店人员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班休息。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4)员工申请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2、打卡: 1)店员应于营业时间前10分钟到达门店打卡。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工作服,全情投入工作。

2)店员上下班务必打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或让他人代 打卡。 3、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分—xx分钟为三级过失,xx分—1小时为二级过失,1小时以上为一级过失。 4、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 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3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4)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 提成等。 5)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职责。 5、过失处罚: 三级过失处罚10元,二级过失处罚xx元,一级过失处罚100;旷 工半天扣罚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 处理。 6、假期及请假制度 1)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专卖店管理制度(完整版本)

目录 前言 (2) 第一章组织架构图 (一) 专卖店组织架构图 (3) (二) 联销点组织架构图 (3) 第二章公司制度 第一节工作职责……………………………………………………………………4~8 第二节仪容仪表……………………………………………………………………8~9 第三节员工制服……………………………………………………………………9~10 第三章劳动条例 第一节新进员工须知........................................................................10~11 第二节劳动合同 (11) 第三节试用期规定 (11) 第四节转正 (11) 第五节调职…………………………………………………………………………11~12 第六节离职…………………………………………………………………………12~13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一节营业时间 (13) 第二节迟到早退处理 (13) 第三节旷工处理 (14) 第四节加班规定 (14) 第五节假期规定……………………………………………………………………14~15 第五章薪酬福利………………………………………………………………………15~16 第六章奖惩规定 第一节奖励 (16) 第二节奖励依据条例........................................................................16~17 第三节惩罚 (17) 第四节惩罚依据条例........................................................................17~18 第七章培训制度 (19)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离职办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两种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辞职 第四条员工辞职,试用期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章解雇 第六条解雇员工根据其原因可分为自动离职、辞退、开除和劳动合同终止4种方式。 第七条不按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自行离职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提供虚假入职资料或有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愿意与员工续签时,应提前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章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员工离职审批权限,参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力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集团相关部门关闭其信息系统权限。同时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单》的要求办理交接手 续,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为离职完毕,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直接主管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直接主管负有监交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交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各种公用印章、戳记; 2、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 3、各种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资料; 4、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 5、电脑系统、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 6、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 7、系统管理员离职时还必须与集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接。交接 时应包括: (1)电脑资料(书籍、光盘) (2)服务器超级用户密码 (3)各应用系统(含服务器)的完整性。 8、个别岗位需经过特别培训方能上岗的,离职时的工作交接内容必须 包括离职者对交接人的培训,如系统管理员等; 9、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客户关系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离职需经集团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五条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事项,如因离职工作交接疏忽给公司带来损失,追究交接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责任。若因此使公司遭受损失,则 由责任人负责追讨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者,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当事人应当配合人事部门联络担保人。 第六章离职结算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至考勤截止日(事实离职日),如有迟到、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仍需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若存在以下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1、员工若即辞即离,需要承担1个月全额薪资的即辞即离费用; 2、员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应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直营店管理制度

直 营 店 暂 行 管 理 制 度 目录 第一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营业管理制度 第三章货品陈列标准及要求 第四章直营店卫生管理制度 第五章直营店奖惩管理制度 第六章直营店店员工作规范 第七章直营店安保管理制度 第八章直营店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章企业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财产属公司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能者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17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on employee turnover manage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1】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

门店管理制度

门店管理制度 门店是公司最基础的经营单位,门店经营的管理状况,关系着公司的形象、品牌、效益以及公司的发展。为使门店各岗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为公司管理提供准确的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录用 一、人员编制:门店在编制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如超出编制,增 员必须填报《员工增减审批表》经人事行政部及总经理审批后,可办理招聘手续。二、聘用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认同公司文化,优秀、适用的人才。 三、招聘条件: 1.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18-38岁,初中或以上 学历; 2.身体健康,持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品貌端正、普通话流利标准; 4.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5.能适应生鲜早晚班,具有零售业或超市工作经验优先。 一、以下情况均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曾经被本公司解聘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 2.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被剥夺公民权力或通缉在案人士; 3.经公司指定医院健康体检不合格; 4.有欺骗、隐瞒行为;;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

6.在入职培训和对应考试中无法达标; 7.试用期迟到超过3次或旷工大于等于1天; 8.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大于等于3次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大于等于1 次; 五、招聘程序: 1.由应聘者直接提交个人资料到门店店长处报名,或由公司人事行政专员通过网站或 者现场招聘渠道,初步筛选出拟安排面试的应聘者。 2.应聘者填写《员工情况登记表》,由人事专员和门店店长共同面试,如应聘岗位需 要,可申请安排上级领导复试。 3.面试合格者,由门店店长提出薪资定级申请,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后,人事行政专员 通知对应人员入职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参加入职培训。 六、入职办理: 提交本人入职相关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地址页+本人页复印件 2.本人近期国家正规医院体检制作的健康证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 5.本人厦门市厦门银行卡复印件,正楷格式手写:开户网点、数字帐号。 七、入职培训: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完整版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一、目标: 1、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2、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3、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离职形式 1、辞职: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离职终止劳动关系 2、辞退:是指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开除:是指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4、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二、离职流程 1、离职申请 (1)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 (2)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7个工作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1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 (3)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 (1)经理、主管级员工:由直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 3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离职人员需办理事项 (1)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 (2)按《离职申请表》相关要求,退还公司内公物、报销公司账目,并归还公司欠款;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员工在不同情况下离职的制度管理,有效针对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及淘汰机制的公平、合理、使之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权责 3」辞职人员:辞职时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表”,并在离职之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3.2各部门主管或经理:负责在下级辞退、开除时填写“离职申请单”,对组长级以下人员的辞职申请进行签核,记录与离职人员的面谈情况,监督、审核离职人员工作、物品的交接。 3.3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组长(含)、部门主管级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 3.4总经理:负责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对。 3.5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人员证件、物品的收回、计算出勤,核算主管级以下人员(含)的薪资,放行检查。 3.6财务部:负责离职人员薪资审核及发放,核算主管级以上人

员薪资的核算,保存“薪资代领单”。 4内容 4」离职类别 4.1.1终止合同 4.1.1.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1.1.2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日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签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约意向,合同期满吋自动终止。 4.1.1.3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不条例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2)政府规定持证上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3)本公司经营期满。 4丄1.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能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1)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2)绩效考核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员工离职制度、流程

员工离职制度、流程 员工离职规定 1.离职规定 1)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十五天)向直属上级提交辞职申请。直属上级 将申请第一时间交到店长审批,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离职等待期内,员工需认真配合公司(店)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并填写交接清单,并将持有 公司的财物退还相关部门,如未退还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在离职工资中按照进价扣除。3)员工离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相关部门、店长签字的《离职单》及交接清单,核对好的考勤及 相关清算事项,根据店长的安排办理离职手续,同时报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离职员工自离岗办完离职手续当日必须离开公司宿舍。 4)店内对所有离职员工均实行分级谈话制:主管以下(含主管)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及店长组织谈 话;店长由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或总经理谈话。 员工离职流程图

员工离职流程说明 A.员工离职流程: 1)辞职申请: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试用期需提前15天)向直属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书,经店长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店长需直接向总经理提交辞职书) 1)填写离职单:离职员工离店前一天找营业经理或厨师长领取《离职表》。由营业经理 或厨师长填写《离职表》相关事项;(需提前一天通知店长有离职结算员工。)2)返还公物:离职员工持《离职单》、所须返还公物(服装、工牌、办工用品等)交回店长指定交 接人处,并签名确认。 3)复核确认:带《离职单》、辞职申请书、相关单据及本人考勤交部门负责人核准后,交店长签字 审批。 2)核算发薪:(一般情况下,其工资于每月15日上月薪资一齐发放) 2.工具:1)《辞职申请单》2)《离职单》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定稿)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2、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3、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离职管理规定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 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书》后立即停止其工作授权,人事行政部随后要对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并完成《员工辞职调查表》调研工作。 辞退员工必须由提议部门需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按流程审批,人事行政部收到审批过的《员工辞退审批表》后向被辞退员工下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督导被辞退者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完结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辞职申请表》和《员工辞退审批表》审批程序如下:

部门经理/项目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副总裁----总裁 5、辞职员工必须在提交《辞职申请表》30日内办理完结交接手续,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6、员工离职审批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认真审核,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7、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员工自接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8、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 9、对于需要办理离任审计的员工,法务审计部应根据人事行政部发出的相关批件或通知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在员工离职工作存续期内完成。相关员工应积极配合法务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不配合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分。 10、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条例》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辞职审批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休假;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交接、调查或审计安排或有意拖延工作交接; 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与稳定的留言; 带走公司任何资料、电子文件; 隐瞒工作资料、业务伙伴联系信息。 违反以上情形,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停办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日化店员工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日化店员工规章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0412日化店员工规章制度 Staff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daily chemical stor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商店严格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7:50前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体。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后扣

100元,当天未来者按旷工处理,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过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顾客(您好!金立手机专卖店);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顾客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2)了解各产品性能,向顾客合理的介绍,说话语气要轻。 七、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力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10分钟罚5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照旷工处理,周六日不得请假。 八、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一次,卫生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一次。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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